项目编号: 2022BFAFN02287
政府采购示范文本竞争性磋商文件
(服务类)
项目名称:安徽中医药大学2022年网络课程资源 建设及平台运行服务
项目编号: 2022BFAFN02287
采 购 人: 安徽中医药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9月
目 录
1.项目编号:2022BFAFN02287
2.项目名称:安徽中医药大学2022年网络课程资源建设及平台运行服务
3.项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4.项目单位:安徽中医药大学
5.项目概况:第1包线上课程和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建设及平台运行服务项 目,第2包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及平台运行服务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6.资金来源:财政支付
7.项目预算:第1包150万元,第2包25万元
8.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
9.标段(包别)划分:共分2个包,本次采购第1-2包二、供应商资格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获取方式: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2.磋商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磋商时间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安徽中医药大学
地 址:xxxxxx 000 x联系人:曹老师
电 话:0551-68129113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xxxxxxxxxx 0000 x(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联系人:xx
电 话:0551-66223645
名 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电 话:000 000 0000
名 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 话:0551-12345
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安徽省财政厅地 址:xxxxxxx 000 x
电 话:0551-68150309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磋商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磋商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3.1 | 采购人 | 安徽中医药大学 |
3.2 | 采购代理机构 |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
3.3 | 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 | 安徽省财政厅 |
3.4.4 | 是否为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 | □是 ☑否 |
7.3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供应商自行考察 □统一组织 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地点: / 现场考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备注:如供应商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视同放弃现场考察,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自 行承担。 |
8.1 | 网上询问截止时 间 | 2022 年 10 月 13 日 17 时 30 分 |
9.1 | 包别划分 | □不分包 ☑分为 2 个包 供应商参加多个包磋商的成交包数规定: / |
13.1 | 磋商保证金 | 🗹不收取 |
14.1 | 磋商有效期 | 90 日历日 |
15.1 | 响应文件要求 |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
15.3 | 磋商现场提交的 | / |
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其他材料要求 | ||
16.1 | 响应文件提交截 止时间 | 详见磋商邀请 |
17.3 | 响应文件解密时 间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 统解密倒计时为准) |
19.1 | 磋商时间 | 详见磋商邀请 |
磋商地点 | 详见磋商邀请 | |
19.3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22.4 | 最后报价扣除 | (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10%。 (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 业。 (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 (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 |
24.1 | 确定成交候选供 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数量:每包 1-3 家 |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确定 □采购人确定 | ||
27.2 | 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 | (1)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 函;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磋商业绩承诺函;(如有) (4)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6)磋商文件中规定进行公示的其他内容。(如有) |
28.1 | 成交通知书发出的形式 | □书面 🗹数据电文 特别提醒:本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视为已送达,供应商应主动登录电子交易系统 |
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 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 ||
29.1 | 告知磋商结果的 形式 | 🗹供应商自行登录电子服务系统查看 □磋商现场告知 |
30.1 | 履约保证金 | (1)金额: □免收 ☑合同价的 2.5% □定额收取:人民币 / 元 (2)支付方式: 🗹转账/电汇 🗹支票 🗹汇票 🗹本票 🗹保险 🗹保函 (3)收取单位:采购人或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 (4)缴纳时间:合同签订前 (5)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注意事项: (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 (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 |
31.1 | 成交服务费 | 🗹免收 |
34.3 | 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 递交方式:书面形式 接收部门: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通讯地址:xxxxxxxxxx 0000 x(徽州大 道与南京路交口)A 区六楼 678 室 |
35 | 其他内容 | |
35.1 | 关于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相关约定 (本项目不适用) | (1)联合体参加磋商的,磋商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 (2)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须提供联合协议(见响应文 |
件格式),相关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联合协议分工情况及磋商文件要求提供。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登记的,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 位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即可。 | ||
35.2 | 是否允许大中型 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 | □是 ☑否 |
35.3 | 社保证明材料 (如有要求) | 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为下述形式之一(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扫描件): (1)社保局官方网站查询的缴费记录截图; (2)社保局的书面证明材料; (3)经供应商委托的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与供应商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可以代缴社保,但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经磋商小组确认。 (4)参与磋商的院校,社保证明可以用以下任意一种: ①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教师证(须为本单位人员); ②医保证明材料。 (5)其他经磋商小组认可的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 |
35.4 | 本项目提供除电子版磋商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 ☑无 □图纸 □光盘 □ / 获取方式: 上述资料请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登陆电子 交易系统下载本项目附件。 |
35.5 | 重要提示 | (1)成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 |
采购人签订合同,若成交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成交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2)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或服务义务等情况,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 (3)成交供应商成交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成交条件的,由采购人取消成交资格,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 (4)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采购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 究其违约责任。 | ||
35.6 | 解释权 | (1)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磋商及响应文件提交阶段的规定,按竞争性磋商公告、磋商邀请、供应商须知、评审方法和标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 负责解释。 |
35.7 | 特别提醒 | (1)本项目评审时将查询响应文件的机器识别码,如不同响应文件的机器识别码相同,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2)因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出现软件设计 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影响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免责。 |
35.8 | 其他补充说明 | 无 |
二、供应商须知正文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定义
2.1 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咨询、调研、评估、规划、设计、监理、审计、保险、租赁、印刷、维修、物业管理等。
2.2 时限(年份、月份等)计算:系指从磋商之日向前追溯 X 年/月(“X”为“一”及以后整数)起算。
2.3 业绩:业绩系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或磋商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供应商与其关联公司(如母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子公司、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均不予认可。
除非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否则业绩均为已服务完毕的业绩,业绩时间均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追溯节点。
3.1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本项目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见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
3.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3.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3.4.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3.4.3 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3.4.4 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非中小企业承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 若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允许联合体参加磋商,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3.5.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磋商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磋商。
3.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3.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提交。
3.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磋商,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5.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5.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5.8 对联合体参加磋商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资格。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相关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3.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4.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磋商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4.2 项目预算金额或分项(或分包)预算金额见磋商邀请。 5.磋商费用
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其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磋商小组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7.1 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第三章 采购需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章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第八章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7.2 磋商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7.3 现场考察及相关事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4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8.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 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内容有疑问,必须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以网上提问形式(电子交易系统)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8.2 采购人可主动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及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8.3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8.4 对于没有提出询问又参与了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磋商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
9.1 项目有分包的,供应商可参与其中某一个或多个分包的磋商,成交包数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9.2 无论磋商文件中是否要求,供应商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3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磋商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响应文件均用中文表述。供应商随响应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9.4 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1 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
10.2 上述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1.证明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
11.1 供应商应提交磋商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响应内容符合磋商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1.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磋商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4 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供应商对同一项目磋商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磋商方案。
12.1 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磋商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内容均应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2.2 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未标明的视同包含在磋商报价中。
12.3 除非磋商文件另有规定或经采购人同意支付的,最后报价均不得高于磋商文件(公告)列明的项目预算,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4 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磋商,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2.5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3.磋商保证金
13.1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14.磋商有效期
14.1 磋商有效期为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磋商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在磋商有效期内,供应商的磋商保持有效,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响应文件。磋商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4.3 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响应文件。供应商可以拒绝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5.1 本项目要求提供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响应文件由供应商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供应商应当在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响应文件。
(2)在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处,供应商均应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或公章。联合体参加磋商的,除联合协议及磋商文件规定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各自盖章的证明材料外,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签章或公章。
(3)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响应文件。采用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响应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响应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15.2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而导致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的,该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该响应文件是指解密后的响应文件)。
15.3 磋商现场提交的其他材料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6.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16.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网上提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
16.2 供应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了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解密的,响应无效。
16.3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延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7.1 供应商应当在第一章“磋商邀请”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响应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17.2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
17.3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监督员监督下解密所有响应文件。
17.4 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但属于磋商小组在评审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不在此列。
18.1 本项目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 3 人以上单数组成,磋商小组及其成员应当依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18.2 磋商小组依法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
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
18.3 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方法和标准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19.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
19.2 竞争性磋商活动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9.3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对供应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程序如下:
19.3.1 初审。磋商小组对供应商必须满足和实质性响应的内容进行评审,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导致响应无效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询标的方式告知有关供应商。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9.3.1.1 不良信用记录指:(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磋商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9.3.1.2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信用中国” 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注: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19.3.1.3 信用信息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查询网页
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初审依据。
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2 磋商。初审合格后,磋商小组将按网上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提交顺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9.3.3 报价。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9.3.4 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9.4 相关说明。
19.4.1 为保证磋商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可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网上答疑;
19.4.2 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经采购人代表确认作为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9.4.3 磋商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审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19.4.4 无论何种原因,即使供应商磋商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磋商小组可以视同其未提供。
19.4.5 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19.5 供应商授权代表对磋商过程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
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20.终止竞争性磋商
20.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1)有效供应商数量不足,导致本次磋商缺乏竞争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1.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更正
21.1 磋商小组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1.2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询标)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如有询标,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磋商小组询标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风险。
22.1 磋商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
22.2 在磋商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或重大调整的前提下,供应商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
22.3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最后报价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22.4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最后报价扣除。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最后报价按照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3.1 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4.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的结果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并标明排列顺序。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经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磋商小组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
25.1 评审报告是根据全体磋商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对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xx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论。
26.1 评审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6.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27.1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xxxx://xxxx.xxxxx.xxx.xx)、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xxxx://xxxx.xx.xxx.xx)上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7.2 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
28.1 采购代理机构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8.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3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告知磋商结果
29.1 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29.2 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做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30.履约保证金
30.1 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30.2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1 本项目成交服务费的收取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 32.签订合同
32.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
32.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3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32.4 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33.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33.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4.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4.2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4.3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八章)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
形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34.4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前注:
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磋商小组评审认可。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预付合同款的 40%,成交供应商拍摄完毕、交付成片并协助课程负责人将课程上线至指定平台后,成交供应商将正规发票原件提供给采购人,经采购人审核同意后 30 日历日内付清 剩余合同款。 |
2 | 服务地点 | 安徽中医药大学,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 1 年内完成规定的责任及义务。课程建 设免费质保 1 年。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第 1 包 线上课程和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建设及平台运行服务项目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本包项目包含采购省级质量工程项目中 5 门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8 门线上慕课和 6 门校级线上慕课课程的拍摄制作和平台运行服务。
(一)指标标识符号表述含义
序号 | 标识符号 | 代表含义 |
1 | ● | 评分项,每满足一项得 1 分 |
2 | 无标识项 | 初审项,不满足该指标项将导致磋商被拒绝 |
(二)具体指标要求
序号 | 名称 | 主要服务标准 |
1 | 课程采购内容及相关说明 | 线上慕课每门课程时长900分钟左右,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每门课程拍摄时长240分钟左右,根据安徽省省级质量工程 MOOC示范项目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课程视频的拍摄、制作、上线运行服务,能够提供课堂授课、实景教学、虚拟背景、屏幕录屏等功能,视频格式、视频分辨率、图像效果、音频格式等技术规范符合《安徽省MOOC示范项目课程建设规范 及标准》要求。 |
2 | 总体要求 | ●1.供应商须用现代化的影视手段,对传统的教学进行视频化编排,以课堂内容为核心,针对各类教学视频标准要求拍摄制作成所需要的教学视频。视频拍摄制作技术须达《安徽省MOOC示范项目课程建设规范及标准》要求,确保MOOC课程资源上传至国家高等教育智慧教育平台下的网络教学课程平台上线审核完成。 ●2.供应商须具有固定的驻场拍摄制作服务团队,包括:项目经理、课程顾问、视频工程师、化妆师等相关制作人员。拍摄前须提供详细的拍摄计划,并保证与主讲教师有效沟通,后期须尊重主讲教师的修改意见。响应文件中提供具体驻场拍摄制作服务团队名单(团队人员10人及以上,名单格式自拟)。 ●3.供应商所拍摄的课程视频可根据学校需求制作成各类形式,如:MOOC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精品视频公开课、资源共享课、微课程等。 ●4.供应商根据需要须支持两机位及以上拍摄。 ●5.供应商成交后须按照采购人要求在校内指定位置驻场自建100平米以上的精装修有隔音效果的录制场地,如精装修拍摄影棚、抠像拍摄影棚等。 ●6.供应商能满足多种拍摄需求,如课堂实录、场景摆拍、 抠像拍摄、外景拍摄、实训/实验拍摄、出差国内外地取景 |
拍摄等。 | ||
具体拍摄制作要求 | 1.前期制作要求 1.1.课程顾问与教师制定拍摄方式,安排拍摄场地。商定拍 | |
摄方式和拍摄环境,及时联系教师,确定拍摄场地和时间。 | ||
●1.2.课程顾问与教师确定课程的内容并帮助老师美化和修 改教学PPT。商定课程内容设计的安排,包括章节框架、知 | ||
识点和具体的拍摄单元。课程顾问配合教师收集详细的课程 | ||
资料、图片、视频、文档等。根据老师的课程内容,设计教 | ||
学场景。 | ||
1.3.根据拍摄技术标准和课程内容,设计贴合教师授课特点 | ||
的拍摄形式,与老师沟通说明拍摄要求,并协助提供着装意 | ||
见。 | ||
3 | 1.4.录制每门课程均采用专业级高清摄像机拍摄,所用摄像机分辨率1920X1080,录制视频宽高比16:9,视频帧率为25帧/秒。专业录音设备,领夹话筒等。 1.5.拍摄时应针对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拍摄方式,与后期制 | |
作统筹策划,确保成片中的多媒体演示及板书完整、清晰。 | ||
1.6.课程封面:每门课程需配有一张高清封面,像素不低于 1920×1080。 1.7.宣传片:每门课程需配有课程宣传片(课程简介视频),建议时长控制在2~3分钟,且视频内容应包含:课程名称、 | ||
学校名称、教师姓名。 | ||
2.后期制作要求 2.1.使用专业的非线性编辑系统对源视频进行最基本的处理 | ||
(如颜色校正、双声道处理、渲染)。使用专业的视频编辑 | ||
系统进行视频降噪、音频降噪。 | ||
2.2.使用专业的后期合成软件进行片头设计:用平面设计+ | ||
后期合成,根据每个课题的内容设计出相关联的内容元素, | ||
片头片尾不超过20秒,包括:LOGO、课程名称、讲次、主讲 |
教师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单位等信息。视频的相应位置应加上课程所属院校、机构统一设计的Logo标志,标志应明显、且不影响视频内容的显示。 2.3.使用专业的后期合成软件和图片处理软件进行拍摄背景设计:根据每讲的课程内容来制定出相应的拍摄背景,并且主色调要和片头、片尾还有内容相协调。 2.4.使用专业的后期合成软件进行课题条、简介条设计:根据课程内容不同,设计符合本课程的课题简介的模版,以此来介绍本讲的主要内容和老师名称。 2.5.内容编辑:通篇观看源视频,根据主讲人所讲内容,理清脉络,划分片子结构,确定片子整体风格,查找相关素材资料;标记与课程内容关系不大的内容时间点,进行删除处理,并且确保不存在涉及政治和民族矛盾等字眼出现,最后编辑出最终的制作脚本。 2.6.专业非线性编辑系统制作片花、引文、情景图片:根据编导所提供的制作脚本来进行片花和引文等的编辑与制作,主要有背景板、特定的背景音乐、音乐场景特效、引文字体、字体颜色、构图排版、转场特效、基本剪辑、音视频调整与衔接等。 2.7.使用专业非线性编辑系统剪掉不必要的废镜头,制作完之后,添加必要的背景音乐,保证制作的片花无错误、无硬伤,画面美观,排版规范、逻辑完整。 2.8.使用专业的后期合成软件制作片尾:制定相关的片尾名单,包括版权单位、制作单位、录制时间等信息。 2.9.使用专业非线性编辑系统渲染成片:所有内容编辑结束之后,生成成片,成品为高清制式。 2.10.对于视频剪辑中所引用的教育视频片段,成交供应商须保证无版权问题,对于所引用的教育视频资源须提供主讲人 授权协议。 |
2.11.字幕文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字幕,中文字幕必须采用UTF-8编码;字幕不能固定加在视频上,必须提供独立的SRT格式字幕文件;时间轴准确,字幕出现时间与视频声音一致;每屏只有一行字幕;每行不超过20个字;字幕文字错误率不能超过1%。 3.后期技术指标 3.1视频信号源 3.1.1.稳定性:全片图像同步性能稳定,无失步现象,CTL同步控制信号必须连续;图像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变,编辑点处图像稳定。 3.1.2.信噪比:图像信噪比不低于55dB,无明显杂波。 3.1.3.色调:白xx正确,无明显偏色,多机拍摄的镜头衔接处无明显色差。 3.1.4.视频电平:视频全讯号幅度为1Ⅴp-p,最大不超过1.1 Ⅴ p-p。其中,消隐电平为0V时,白电平幅度0.7Ⅴp-p,同步信号-0.3V,色同步信号幅度0.3V p-p (以消隐线上下对称),全片一致。 3.2.音频信号源 3.2.1.声道:中文内容音频信号记录于第1声道,音乐、音效、同期声记录于第2声道,若有其他文字解说记录于第3声道 (如录音设备无第3声道,则录于第2声道)。 3.2.2.电平指标:-2db — -8db声音应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 3.2.3.音频信噪比大于50dB。 3.2.4.声音和画面要求同步,无交流声或杂音等缺陷,声画同步时间≥65毫秒。 3.2.5.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无明显重音,音轨区分清 晰;解说声与背景音乐无明显重音,音轨区分清晰。 |
3.3.视、音频交付文件 3.3.1.交付载体:采用MP4格式封装,拷贝给主讲老师。 3.3.2. 视 频 压 缩 格 式 及 技 术 参 数 : 视 频 压 缩 采 用 H.264(MPEG-4Part10:profile=main,level=3.0)编码、使用二次编码、不包含字幕的MP4格式。 3.3.3.视频码流率:动态码流的最高码率不高于2500 Kbps,最低码率不得低于1024Kbps。 3.3.4. 视频分辨率: 前期采用高清 16:9 拍摄, 设定为 1920X1080。在同一课程中,各讲的视频分辨率统一,统一高清。 3.3.5.视频帧率为25帧/秒,扫描方式采用逐行扫描。 3.3.6.音频压缩格式及技术参数:音频压缩采用AAC(MPEG4 Part3)格式,采样率48KHz,16位采样,音频码流率不低于 1.4Mbps,必须是双声道,必须做混音处理。 3.3.7. 封装: 采用MP4 封装。单个视频文件大小不能超过 500M,每个视频5~15分钟之间(6~8分钟左右效果最佳)。 | ||
4 | 扩展需求 | ●1.课程展现形式:课程展示需有教学团队、课程设计、在线教程、课程资源、课程公告、互动问答、作业测试、考核标准等。 ●2.教学运行要求:所制作的在线课程能满足以下教学运行需求: ①辅助教学:教学活动的主体在实体课堂进行,教师可以利用课程上传教学所需的资料,布置作业,批改作业,在线与同学们进行讨论答疑等活动,从而达到辅助教学的作用。②纯网络教学:所有的教学活动都在网络上进行。使学生可以跨时间,跨地域灵活自主的进行学习。③网络修学分:在线教学中加入学习流程管理,监控学生学习过程,设置各项学习指标的权重,统计学习成绩,使学生在课程学习合格后可 以顺利拿到所通过课程相应的学分。 |
●3.课程运行要求:所制作的在线课程能满足以下运行要求: ①学习监管:可以跟踪记录并统计基于每个学生的课程学习进度、作业和测试完成情况、参加答疑讨论的情况等多项学习考核指标。②教学管理:可以查看学生事实成绩、章节测验完成情况等详细内容。③教学评估:实现对教学过程中影响质量的各环节进行全员、全程、全面系统地监督、控制与评估。 |
本项目根据所投包别报总价,总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履约期间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供应商自行考虑报价风险。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说明与要求 |
1 | 付款方式 | 1、验收合格后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按照政府采 购程序办理一次性付款手续。 2、成交供应商须在采购人付款前开具正式发票。 |
2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3 | 服务期限 | 1、合同签订生效后 30 天内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服务工作,达到验收合格的标准。 2、验收标准:经课程团队审核修改无误后,根据示范课建设标准整理交付资料,包括教学设计、示范教学微课视频、教学说课视频、教学课件等,提 交采购人验收,完成示范课建设。 |
4 | 本项目采购标的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第 2 包 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及平台运行服务项目一、采购需求前附表
本包项目含 8 项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具体包括教学指导、课程资源拍摄及制作、审核交付。要求成交供应商在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的基础上交付示范课的教学设计、教学 PPT、课程封面、示范教学视频(15-20 分钟)或课堂实录视频(45分钟)、说课视频(10 分钟)。
三、服务需求(供应商须满足所有指标项要求,否则将导致磋商被拒绝)
序号 | 名称 | 主要服务标准 |
课程思政 | 1、供应商需组织专家力量针对建设的示范课程进行线上教学 指导,并提供满足专家线上指导需求的平台或评审系统,其中 | |
1 | 示范课建 设教学指 | 至少包括校级资源评审系统或供应商自运营的案例课评审系 统;系统的功能须能满足采购人的教学需要。 |
导要求 | 2、指导专家需为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及示范中心负责团队,根 据课程的学科专业、课程类型,从学情分析、教学目标、教学 |
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教学创新、课程思政的理念与内涵、思政元素挖掘与思政素材选取、专业知识与思政元素的有机融合等维度进行线上指导,帮助教师提升课程思政建设能 力。 | ||
2 |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拍摄制作要求 | 供应商在示范课拍摄制作阶段,需根据专家指导后的教学内容,准备示范课建设的相关资料,技术团队依据内容选择拍摄形式和课件美化设计,为正式录制做好充分准备。 1、视频制作需求: 通过信息化的手段,让课程内容更加直观、生动的展现,增强课程代入感。 (1)场景布置 根据课程录制的形式,技术团队在录制前进行场景布置。架设机位、调试灯光、模拟环境,确保拍摄画面构图美观、曝光正常、层次分明,声音收录清晰无杂音。 (2)录制拍摄: 在拍摄期间,技术团队与教师进行现场沟通与拍摄指导,包括讲课状态、肢体语言、语速调节等方面,确保现场录制效果,根据录制计划,高效准确完成课程录制。同时为保障教师展现良好的精神面貌。 拍摄采用多机位拍摄,根据课程教学需要采取录屏、虚拟演播室拍摄或者实景拍摄等形式。 (3)后期制作:拍摄结束后,对素材进行后期剪辑及包装,同时添加片头、片尾设计、同期字幕、音乐音效等内容,丰富视频的呈现效果和视觉表达。 2、审核及质检要求 为确保教学微课视频及教学说课视频的正确舆论导向及专业性,视频制作完成后,需配备专业团队对课程内容进行审核,确保视频的专业性和准确性。审核修改无误后根据示范课建设标准输出成片,并整理提交交付资料,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微 |
课、教学说课、教学课件、课程封面。 | ||
供应商需根据示范课建设标准交付产品,并整理提交交付资 | ||
料,包括教学微课视频、教学说课视频、教学课件、课程封面 | ||
等,所交付产品技术规格及配置要求需满足下列要求: | ||
3 | 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技术要求 | 1、视频制作标准 1.示范教学微视频:1 个,时长 15-20 分钟,也可采用随堂录制模式,时长不超过 45 分钟; 2.说课视频:1 个,时长 5-10 分钟。 3.视频编码方式:H.264.mp4(视频压缩采用 H.264 编码方式,封装格式采用 MP4) 4.视频分辨率:存档片不低于 1920x1080 像素(16:9),逐行扫描。网络上传片不低于 1280*720 像素。 5.视频帧率(Frame Rate):25fps(fps:每秒帧数)。 6.视频码率(Bit Rate):存档版本不低于 5Mbps,网络发布版本不低于 1Mbps。 7.图像效果:(1)白xx正确,无明显偏色(特效除外),无明显色差。(2)图像不过亮、不过暗;人、物移动时无拖 影耀光现象;图像信噪比不低于 55dB,无明显杂波.(3)全片 |
图像同步性能稳定,无失帧现象,图像无抖动跳跃,色彩无突 | ||
变,编辑点处图像稳定;(4)无其它图像质量问题。 2、音频制作标准: 1.音频格式 (Audio) 双声道,线性高级音频编码格式,Linear AAC(MPEG-4 Part3)。 2.音频采样率 (Sample Rate) 采样率不低于 48KHz。 3.音频码率 (Bit Rate) 存档片不低于 1.4Mbps,网络上传片码流率不低于 128Kbps。 4.音频信噪比 (SNR):不低于 48db,电平指标:-2db — -8db。 5.声音效果:声音和画面同步,无交流声或其他杂音等缺陷, | ||
无明显失真、放音过冲、过弱;伴音清晰、饱满、圆润,无失 |
真、噪音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解说声与现场声、背景音乐无明显比例失调;无其它声音质量问题。 3、后期包装标准: 1.剪辑:(1)剪辑流畅,无生硬镜头,无空白帧,转场特效明确、自然。突出镜头美感,平面构图合理。(2)根据讲课老师的特定要求剪去不需要的时间段,注意剪辑后需要保证前后讲话内容的完整性,衔接流畅。(3)课程整体效果要求内容流畅,无突兀感,老师语言流利清晰,机位切换流畅,PPT 出现时间准确,PPT 格式统一规范(PPT 背景,字体等),PPT文字及图片展示清晰准确。 2.字幕:(1)字幕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规范字,不出现繁体字、异体字(国家规定的除外)、错别字;字幕无口述性逻辑错误,单行显示;(2)字幕的字体、大小、色彩搭配、摆放位置、停留时间、出入屏方式力求与其他要素〔画面、解说词、音乐)配合适当,不破坏原有画面。(3)字幕采用 UTF- 8 编码,时间轴准确,字幕出现时间与视频声音一致,音频对 轨误差不超过 500 毫秒。(4)字幕不能固定加在视频上,必须以单独的 SRT 文件格式提供。 3.片头片尾:(1)片头长度不超过 10 秒,可选择体现课程特色的背景素材,并嵌入舒缓的背景音乐。(2)片头信息包括:学校 LOGO、课程名称、讲次、标题、主讲教师姓名、专业技术职务等信息。LOGO 在画面左上角或居中显示,课程名称、讲次和标题在画面居中呈现。(3)片尾长度 3 秒,体现片头落版信息即可。 4、教学课件制作要求 1.文件格式:教学课件釆用 PPT 或 PPTX 格式。 2.模板应用:(1)模板朴素、大方,颜色适宜,便于长时间观看;模板首页标明学校 LOGO、课程名称、案例课章或节讲次、主题名称、主讲教师姓名、专业技术职务等信息;(2) |
多个页面均有的相同元素,如背景、按钮、标题、页码等。 3.版式设计:(1)页面设计的原则是版面内容的分布美观大方。 (2)每页版面的字数不宜太多。正文字号一般不小于 28 磅字,多使用粗体,不使用特殊字体,如有特殊字体需要应转化为图形文件。(3)文字要醒目,避免使用与背景色相近的字体颜色。(4)页面行距建议为 1.2 倍,可适当增大,左右边距均匀、适当。(5)恰当使用组合:某些插图中位置相对固定的文本框、数学公式以及图片等应采用组合方式,避免产生相对位移。(6)同级别文字字体要统一;一张幻灯片上文字颜色限定在 3 种以内,文字醒目,不使用与背景色相近的字体颜色; (7)文字无错误、图片使用无政治性问题; 4.动画方案:(1)避免出现不合适的动画效果,不使用随机效果。(2)动画连续,节奏合适。 5.媒体选择:教学媒体选择以教学需要为使用前提,以教学内容 为呈现要求,以教学策略为运用准绳,选择恰当的教学媒体。 | ||
4 | 特色服务能力要求 | 1、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推广能力:供应商需具备经验丰富的课程思政建设成果推广能力,广泛分享采购人课程思政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示范课资源的共建共享。 2、针对采购人学科专业、建设需求,供应商合同签订后制定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设优势、专家指导相关要求、教学设计到课程视频制作过程中的所有的阶段、流程、形式等。 3、供应商具备课程思政师资培训经验及能力,具备为院校组织开展的线上培训、线下工作坊培训的相关经验。服务过程中能够为示范课建设提供线上指导服务;同时为本项目教师团队提供关于课程思政建设的培训或专家指导方案,包括培训内 容、主题设计、培训成效等内容。 |
本项目根据所投包别报总价,总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履约
期间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供应商自行考虑报价风险。五、其他要求
1、质量保证期(保修期):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质保期内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课程维护支持服务。
2、课程维护的响应时间:成交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通过 QQ、微信或电话,提供 7x24 小时全天候无间断技术服务,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2 小时内对问题做出响应;若远程无法解决的,需在 12 小时内到达现场上门服务,24 小时内解决问题。
本项目将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审。二、评审方法
初审表 | |||
序号 | 评审指标 | 评审标准 | 格式及材料要求 |
1 | 营业执照 | 合法有效 | 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扫描件,应完整的体现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和税务登记证的全部内容。已办理 “三证合一”登记的,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 记证书)扫描件即可。 |
2 | 税务登记证 | 合法有效 | |
3 | 不良信用记录查询 | 供应商不得存在供应商须知第 19.3.1.1 条中的不 良信用记录情形 | 详见供应商须知第 19.3.1 条要求 |
4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无不良信用记录 声明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四 |
5 | 磋商响应函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 磋商文件规定并加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三 |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以确定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初审表如下:
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 |||
6 | 磋商授权书 | 格式、填写要求符合 磋商文件规定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此件, 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五 |
7 | 响应文件机器识别码查询 |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 文件机器识别码不得相同 | |
8 | 磋商报价 | 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正文第 12、 22 条要求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一、二 |
9 | 商务响应情况 | 符合磋商文件采购需求中付款方式、服务期限、服务地点的 要求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六的 6.1商务响应表 |
10 | 服务需求响应情况(第 1 包服务需求的无标识项,第 2包服务需求的 所有指标项) | 符合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要求 | 详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六的 6.2服务需求响应表 |
11 | 其他要求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磋商文件列明的其 他要求 |
初审指标通过标准:供应商必须通过初审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
2.2.1 磋商小组按照下表对进入综合评分的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2.2.2 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 100 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
为 9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10%。第 1 包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针对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要求的服 | |||
标注●的 | 务需求中标注“●”的主要服务标准,每 | ||
主要服务 标准响应 | 满足一项得 1 分,共 10 项,共计 10 分。 注:以磋商响应表的 6.2 服务需求响应表 | 0-10 分 | |
情况 | 和“服务需求”中要求提供的材料作为评 | ||
审依据。 | |||
1、供应商承诺免费将所拍摄的 MOOC 课 | |||
程上传到国内知名的慕课平台(例如:爱 | |||
课程、智慧树网、e 会学等)上线审核完 | |||
成,并协助教师进行课程运行、管理、统 | |||
计与分析,课程运行服务期 3 年,得 5 分。 | |||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承诺函(格式 | |||
技术资信分 | 自拟),未提供或承诺内容不全或承诺的 | ||
(90 分) | 内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得分。 | ||
2、课程平台学习的教学模式:首先由学 | |||
课程运营 服务 | 生在线上进行自主的课程学习,其次在实 体课堂中老师主要进行讨论与答疑等活 | 0-33 分 | |
动,供应商提供免费直播互动平台及直播 | |||
所需硬件搭建的服务,每学期课程上线直 | |||
播互动答疑不低于四次,每次 90 分钟。 | |||
响应文件中提供包含上述内容的供应商 | |||
承诺函(格式自拟),得 5 分;响应文件 中提供直播互动平台截图,得 5 分。本小 项满分 10 分。 3、针对课程平台:响应文件中提供高校 (或高校教务处)盖章的 10 门不同课程 |
的开课确认函扫描件(提供同一所高校或 | |||
不同高校的开课确认函均可),得 5 分; 响应文件中提供 10 所不同高校(或高校教务处)盖章的使用平台课程的确认单扫 | |||
描件,得 5 分。本小项满分 10 分。 4、供应商免费提供客户端 APP 分别供教师、学生、和教学管理者使用,所做的系 | |||
统化的 MOOC 课程须能在相关移动平台 上运行,并能满足实现直播课程时的学 | |||
习、互动、实现课堂签到、投票、共享文 | |||
件资料等功能。响应文件中分别提供教 | |||
师、学生、教学管理者使用的 APP 扫码登陆的二维码截图,以及进入 APP 教学过程中的学生端 APP 的课堂签到、投票、 随机点名、抢答、群文件的功能使用截图, | |||
每提供 1 个截图得 1 分,满分 8 分。 | |||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 | |||
间为准),供应商具有已完成的课程制作 | |||
供应商业绩 | 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1 分,满分 5 分。 注:1、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内容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 | 0-5 分 | |
材料加以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 |||
2、本项目要求的业绩为已完成的项目业 | |||
绩,《磋商业绩承诺函》中备注完成状态 | |||
即可,无需额外提供已完成的证明材料。 | |||
项目经验 |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公告时间为准), 依托供应商自有平台运行申报并获得教 | 0-20 分 |
育部国家级线上一流课程(国家级精品在 | |||
线开放课程)认定的数量(X):1 门≤ X<50 门,得 2 分;50≤X<100 门,得 5 分;100≤X<150 门,得 10 分;150≤ X<200 门,得 15 分;X≥200 门,得 20 分。 | |||
注: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 | |||
教育部网站发布的认定结果通知公告网 | |||
址链接、公告网页截图(须体现公告时间) | |||
以及对应的课程名单[须体现课程名称、 学校、教师(或负责人)、平台信息],并承诺课程平台为供应商自有,未提供或 | |||
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 |||
1、供应商具有以下类别的计算机软件著 | |||
作权登记证书: | |||
供应商资信 | (1)课堂互动收视类,得 2 分; (2)MOOC 平台类,得 2 分; (3)课程资源共享平台类,得 2 分; (4)课程建设质量管理系统类,得 2 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 0-10 分 | |
2、供应商提供的课程学习平台具有信息 | |||
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第三级及以 | |||
上),得 2 分。 | |||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扫描件。 | |||
供应商提供包含以下内容的承诺: | |||
供应商承诺 | 1、每门课程每学期提供 4 次(每次 90 分钟时长)的线上直播教学服务,得 4 分; 2、提供用于课程直播的直播软件一套供 采购人五年内免费使用,得 2 分; | 0-12 分 |
3、提供用于课程直播的直播硬件系统 2 套供采购人五年内免费使用,得 6 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供应商盖章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
价格分 (10 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 |
第 2 包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类别 | 评分内容 | 评分标准 | 分值范围 |
供应商提供满足专家线上指导需求的平 | |||
台或评审系统(包括校级资源评审系统或 | |||
供应商自运营的案例课评审系统)的功能 | |||
演示,每成功演示 1 项下列系统功能得 2 分,满分 10 分: 1、教师作品资料上传功能,可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视频、文本、PPT 等格式的课程资料; | |||
技术资信分 (90 分) | 功能演示 | 2、专家可在线填写评审意见、签字,并 可将评审意见文档下载保存至本地,专家 | 0-10 分 |
在线进行 3 轮指导; 3、教师可根据专家指导意见,对个人作品进行修订后重新提交,进行 3 轮修订提交; | |||
4、教师可针对个人所有作品进行留存管 理; | |||
5、管理员可查看所有教师作品及专家反 馈意见。 |
注:1、本次功能演示均不采用现场演示,供应商自行录制功能演示视频并拷贝 U 盘。 2、关于功能演示:功能演示可自行录制演示视频拷贝 U 盘(功能演示须采用真实环境、真实案例产品进行演示,采用 PPT或原型Demo 或截图等其他形式演示的不得分)。 3、功能演示总视频时长不得超过 8 分钟。 4、功能演示资料(U 盘)密封后封面标记供应商名称。 5、功能演示材料现场送达地址:二楼大厅门口(从要素市场东门乘扶梯至交易中心 2 楼)或磋商地点。 现场送达时间: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半小时至磋商截止时间前,否则不予接收。请各供应商综合考虑送达的时效性、保密性,任何原因导致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接收 到功能演示材料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6.磋商现场根据供应商网上递交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送达先后顺序依次播放视频; 7.供应商须确保所递交的U 盘绿色安全无任何病毒,视频格式应采取通用可播放的视频格式。因供应商 U 盘或视频格式问题导致无法播放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 风险和责任。 | |||
专家指导 服务 | 1、供应商具有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的专 家指导案例,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功能 | 0-7 分 |
演示”对应的平台(或评审系统)中专家 | |||
在线填写评审意见并签字的评审意见材 | |||
料(如指导审核反馈表或意见表等),每 | |||
提供一个案例的评审意见材料得 1 分,本 小项满分 5 分。 2、供应商具备课程思政专家指导服务能力,具有为学校组织开展教师工作坊培训 | |||
(或指导)服务的经验,每提供一场次得 | |||
0.5 分,本小项满分 2 分。响应文件中同 时提供服务合同、线下培训(或指导)照 | |||
片、线上培训(或指导)截图证明。 | |||
供应商依据项目建设需求制定课程思政 | |||
示范课建设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 | |||
限于建设优势、专家指导相关要求、教学 | |||
设计到课程视频制作过程中的所有的阶 | |||
段、流程、形式、教学评价等,由磋商小 | |||
组综合评分: | |||
1、方案内容能够对课程视频制作过程中 | |||
课程思政 | 的所有的阶段、流程、形式、教学评价进 | ||
建设服务方案 | 行合理科学的设计,流程完整xx,思路 清晰,展现方式新颖,并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科学 | 0-6 分 | |
的分析,并提出合理的解决办法,有科学 | |||
完善的审核及质检等质量保证措施;有针 | |||
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措施, | |||
方案内容能够明确供应商的课程思政建 | |||
设优势,能提供专家指导相关要求及教学 | |||
设计,得 6 分; 2、方案内容比较完善,各项措施较为具 |
体,方案内容基本明确供应商的课程思政 | |||
建设优势,能提供一定的专家指导相关要 | |||
求及教学设计,得 3 分; 3、方案内容较为简单,供应商的课程思政建设优势以及提供专家指导相关要求 | |||
及教学设计等方面有待提升的,得 1 分; 4、差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直播时间为准), | |||
供应商通过网络平台推出课程思政直播 | |||
建设成果推广能力 | 活动,且每场观看人次不少于 30 万人, 每提供 1 场得 0.5 分,满分 10 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直播截图及链接,且 | 0-10 分 | |
截图须体现观看人次、直播时间,资料不 | |||
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 |||
供应商根据示范课程建设的需要,为本项 | |||
目配置项目团队人员。 | |||
1、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团队包 | |||
含教学服务团队和技术保障团队,技术保 | |||
障团队配备完整的拍摄制作队伍,包含课 | |||
程编导、摄影摄像、视频编辑、美工设计 | |||
项目团队 | 等: | ||
人员配置 方案 | (1)团队配置完整,人员分工明确,且 均为供应商自有人员,得 5 分;团队配置 | 0-15 分 | |
比较完整,人员分工基本明确,大部分为 | |||
供应商自有人员,得 3 分;团队配置不够 | |||
完整,人员分工不够明确,供应商自有人 | |||
员较少,得 1 分;未提供人员配置方案的 | |||
不得分。 | |||
(2)团队人员专业背景强,从业经验丰 |
富,团队人员结构合理,有利于项目顺利 | |||
实施的,得 5 分;团队人员具有一定专业 背景,从业经验比较丰富,团队人员结构 | |||
基本合理,基本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 | |||
3 分;团队人员专业背景较少,从业经验 较为欠缺,团队人员结构合理性有待提升 | |||
的,得 1 分;未提供人员配置方案的不得 分。 | |||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团队人员名单以及供 | |||
应商为以上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内(其中 | |||
任意一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任 | |||
意五险之一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社保 | |||
形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 | |||
附表。 | |||
2、为确保示范课程内容的正确性,供应商在教学服务团队中配备 1 名具有编审专 业资格的人员对视频课程进行内容审核, | |||
得 5 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新闻出版广电部门颁 | |||
发的编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以及 | |||
供应商为该人员缴纳的近三个月内(其中 | |||
任意一个月即可)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任 | |||
意五险之一的社保缴纳证明即可),社保 | |||
形式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 | |||
附表。 | |||
课程思政 | 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教师团队提供关于课 | ||
教师培训 | xxx建设的整体培训方案,包括培训内 容、主题设计、培训成效等内容。由磋商 | 0-6 分 | |
服务方案 | 小组综合评分: |
1、方案内容完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 明确,培训内容丰富,主题设计新颖,培 | |||
训方式合理,有明确的培训实施步骤,能 | |||
够切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能以图表的形 | |||
式表示培训进度,有切实可行的培训组织 | |||
保障措施,培训方案完全满足本项目实施 | |||
需要的,得 6 分。 2、方案内容比较完整,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较为明确,培训内容较丰富,培训方 | |||
案基本满足本项目实施需要的,得 3 分; 3、方案内容比较简单,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不够明确,培训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 |||
的,得 1 分; 4、差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 |||
准),供应商具有高校委托的课程思政有 | |||
关的课程建设(或宣传展示平台建设或资 | |||
源库建设)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 |||
供应商业绩 | 1 分,满分 9 分。 注:1、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如业绩合同不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项目 | 0-9 分 | |
内容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盖章的证明 | |||
材料加以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 |||
2、本项目要求的业绩为已完成的项目业 | |||
绩,《磋商业绩承诺函》中备注完成状态 | |||
即可,无需额外提供已完成的证明材料。 | |||
供应商综合实力 | 1、供应商具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每提供一项证 书得 5 分,满分 10 分。 | 0-19 分 |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2、根据示范课制作工具实际需求,供应商承诺提供以下工具为本项目服务: (1)文本内容敏感性分析工具; (2)教学质量测评工具; (3)网络文章传播力评估工具。 每提供一种工具得 3 分,满分 9 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或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 |||
软件著作权 | 供应商具有下列类别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 1 类得 2 分,满分 8分: 课程资源管理系统类、5G 全景视频软件系统类、内容审核系统类、图像标注系统类。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 0-8 分 | |
价格分 (10 分) |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10 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 |
2.2.3 分值汇总
(1)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再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
(2)将每个供应商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供应商的综合总得分。
安徽中医药大学 2022 年网络课程资源建设及平台运行服务采购合同
(第 包:包名)财政编号: JC34000120225823 号
项目编号: 2022BFAFN02287
买 方:XXXXXXXXXXXX 电话:XXX-XXXXXX
卖 方:XXXXXXXXXXXX 电话: XXX-XXXXXX
见证方: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电话:0551-66223645
买方通过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的评审,决定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授予卖方。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采购服务名称和内容同采购文件规定。二、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采购文件及答疑、更正公告;
(2) 采购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
(3) 中标或成交公告;
(4) 卖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书面承诺函;
(5) 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总金额为 元(人民币大写: )。四、服务期限
卖方应于合同签字生效后开始计算的 日内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由买方进行验收。
卖方保证提供的服务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卖方相关服务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
买方负责组织验收工作,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须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于验收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告。
1.成立验收小组,验收人员应由买方代表和技术专家组成。
2.验收前要编制验收表格。
3.验收时双方要按照验收表格逐项验收。
4.验收方出具验收报告。六、付款方式
(一)卖方对合同服务的质量保修期为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 个月。
(二)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检验的检验结果,发现服务的质量或性能与政府采购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服务是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天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部分。
(三)如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 元(人民币大写: ),收受人为 ,期限为验收合格后 。如卖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买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
(一)卖方服务期限超过合同约定服务期限。如果卖方由于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期履行完合同,买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其标准为按每延期一周收取合同金额的 %,但误期赔偿费总额不得超过履约保证金总额。一周按 7 天计算,不足 7 天按一周计算。在此情况下,卖方不得要求买方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二)卖方服务期限内未能履约。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履约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履约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有权决定是否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或终止合同。如买方终止合同,卖方不得要求买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买方同意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卖方必须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由此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卖方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卖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卖方履约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卖方必须重新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由此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卖方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服务,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提请政府采
购监管部门将卖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四)卖方将合同转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将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卖方进行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买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六)买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服务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验收合格后,买方未能按时提请付款,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八)买方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本合同在 签订。十一、合同的终止
(一)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4.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合同的条款。
(二)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
(一)买卖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执行期内,买卖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买卖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三)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买卖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
( )项方式处理: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 申请仲裁。②向 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陆份,自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见证方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买 方: 卖 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见 证 方: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日 期:
响应文件
【第 包】
供应商:
项目名称: 安徽中医药大学 2022 年网络课程资源建设及平台运行服务 项目编号: 2022BFAFN02287
供应商名称 | |
磋商范围 | 第 包 |
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 人民币大写: |
备注说明 |
供应商电子签章:日 期:
注:
1.本表内容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包括了服务及其配套的设计、采购、制造、检测、试验、运输、保险、仓储、税费以及现场落地、安装及安装耗损、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保障等所有费用。
2.特殊事项在备注中注明。
3.供应商应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报价表的内容填写唱标信息,唱标信息不作为评审的依据。唱标信息与报价表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
(仅供参考,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序号 | 服务内容 | 项 | 单价 | 小计金额 (元) |
1 | ||||
2 | ||||
3 | ||||
… | ||||
其他费用 | ||||
…… | ||||
合计金额(元) |
备注:
供应商电子签章:日 期:
表中所列服务为对应本项目需求的全部服务内容。如有漏项或缺项,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安徽中医药大学 2022 年网络课程资源建设及平台运行服务第 次报价书)
项目名称: 安徽中医药大学 2022 年网络课程资源建设及平台运行服务 项目编号: 2022BFAFN02287
供应商名称 | |
磋商范围 | 第 包 |
最后报价 (详见备注说明) | 人民币大写: |
备注说明 | |
磋商小组签字 |
供应商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日 期:
注:本页《报价表》由供应商在接到报价通知后依据磋商情况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虑磋商报价的方便,供应商在填写最后承诺报价后,(第一次报价
-最后承诺报价)除以第一次报价后得出的优惠率视同为需求表中全部分项设备、工程量或服务的优惠浮动值(特定分项优惠除外),而不考虑措施项目清单和规费税金清单的金额改变。此优惠率调整原则适用于合同内价格的计算及项目增 减、变更时价格的计算。
致:安徽中医药大学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和磋商邀请,我方兹宣布同意如下:
1.如我公司成交,我公司承诺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按本次磋商文件规定及最后报价承诺提供服务。
2.我方根据本次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完成服务,并通过买方验收。
3.我方承诺报价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4.我方已详细审核本次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附件、参考资料、磋商文件修改书或图纸(如有),我方正式认可并遵守本次磋商文件,并对磋商文件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5.我方同意从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日期起遵循本磋商文件,并在供应商须知规定的磋商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6.我方同意按贵方要求在磋商规定时间内向贵方提供与其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补充资料,否则,我方的响应文件可被贵方拒绝。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
8.我方同意磋商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服务期限。
9.我方对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文件、证书及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1.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且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
2.本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
(3)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授权 (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方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磋商过程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响应文件、参与磋商、签约等。供应商授权代表在采购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本公司均予以认可并对此承担责任。供应商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授权。
本授权书自出具之日起生效。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扫描件:
授权代表联系方式: (请填写手机号码)
特此声明。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注:
1.本项目只允许有唯一的供应商授权代表,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无需提供授权书,仅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
6.1 商务响应表
序号 | 商务条款 | 磋商文件要求 | 供应商承诺 | 偏离 说明 |
1 | 付款方式 | |||
2 | 服务地点 | |||
3 | 服务期限 |
序号 | 名称 | 磋商文件规定的主要服务标准 | 响应文件响应的主要服务标准 | 偏离 说明 |
1 | ||||
2 | ||||
3 | ||||
4 |
供应商电子签章: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供应商可自行制作格式)
我单位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业绩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业绩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范围 | 备注(是否 已完成) |
1 | |||
2 | |||
3 | |||
4 | |||
5 | |||
…… |
备注:
1.表中所列业绩应为供应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业绩;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以上业绩情况,如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约定的,将按约定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
(本项目不需此件)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
……
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现就联合体参加磋商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在本项目磋商阶段,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磋商项目的一切组织、协调工作,并授权代理人以联合体的名义参加项目的磋商,代理人在磋商、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各方均予以承认并承担法律责任。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及各方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如下: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 ,承担 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联合体成员二名称: ,承担 工作,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
4.磋商工作和联合体在成交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5.联合体成交后,本联合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成交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成员一: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二: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名称 | 安徽中医药大学 2022 年网络课程资源建设及平台运行服务 |
服务范围 | |
服务要求 | |
服务时间 | |
服务标准 |
我单位同意成交结果公告中公示以下主要成交标的信息并承诺: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主要成交标的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任何虚假、隐瞒情况,我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备注:
1.表中所列内容为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2.成交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承诺情况(含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将按约定随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公告。
3.本页《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由供应商准确填写。
(非中小企业磋商,不需此件)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安徽中医药大学)的
(安徽中医药大学 2022 年网络课程资源建设及平台运行服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第 1 包:(线上课程和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建设及平台运行服务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 型企业)。
第 2 包:(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及平台运行服务项目),属于(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备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数据,无上一年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企业划型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
(请完整填写声明函内容,否则不予认可;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磋商,不需 此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致:安徽中医药大学
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如我单位被确定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我单位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约过程中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关于合同签订及履约的相关规定,不出现以下情形:
(1)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4)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5)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本单位知悉如出现上述情形,将会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可能的处理结果有: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应商电子签章: 日 期:
提供符合磋商邀请、采购需求及评审方法和标准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特别提示: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制作时可在此栏内上传磋商文件要求上传的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人员证书、资质证书、荣誉奖项等,应将上述证明材料制作成扫描件上传。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行为,提高招标投标效率,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和《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 20 号令)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本规程所指的电子招标投标,是指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电子交易
系统和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完成的全部或者部分招标投标交易活动。
第三条 本规程适用于《合肥市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目录》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资产类项目。
第四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电子招标投标的组织实施,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交易系统的服务保障,电子服务系统建设单位负责电子服务系统的服务保障。
第五条 为满足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电子招标投标信息对接交换、资源共享的需要,并为市场主体、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交换、整合和发布的系统。电子服务系统具备与各电子交易系统之间招标投标相关信息对接交换、发布、资格信誉和业绩公开、行业统计分析、连接评标专家库、提供行政监督通道等服务功能。
第六条 招标投标当事人通过数据电文形式完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具备用于在线完成招标投标全部交易过程,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功能,为行政监督相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监察和受理投诉提供所需的信息通道。
第七条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建设和管理合肥区域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库(以下简称主体库),对入库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网上公示。
主体库成员应及时对其注册的信息进行维护,并作出信用承诺,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当主体库中填写的文字信息与上传扫描件的信息不一致时,以扫描件为准。
投标文件引用的主体库资料的有效性在评标时由项目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认定。
第八条 投标人应妥善保管数字证书,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九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项目采取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按相关流程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制作招标文件。
第十条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其中招标文件须加盖电子签章。
第十一条 投标人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第十二条 澄清、修改文件应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投标人应及时查阅相关澄清、修改信息。
第十三条 投标人应使用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标书制作软件允许投标人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并且具备分段或整体加密、解密功能。
第十四条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
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第十五条 投标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第十六条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并保持在线,直到项目评审结束。
招标文件约定须到达现场进行演示、答辩、磋商、谈判的情形,投标人应按照招标(磋商、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到达现场。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投标。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系统自动记录开标过程。
第十七条 未能成功解密的投标人,如招标文件中允许使用电子光盘作为备
份,并且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成功递交电子光盘,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导入电子光盘继续开标。若系统识别出电子光盘中未加密的投标文件和网上递交的加密投标文件识别码不一致,系统将拒绝导入。
第十八条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评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标结果签字或电子签名确认。
二次报价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第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若投标人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
第二十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评标报告。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及时交互至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应通过电子服务系统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和公布中标候选人及中标结果。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即视为送达。
第二十三条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影响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经第三方机构认定后,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数据库发生故障造成无法访问或使用的;
(二)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无法运行;
(三)出现网络攻击、病毒入侵以及电子服务系统或电子交易系统安全漏洞导致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
(四)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情形。
第二十四条 出现上述情形,系统建设方应及时组织相关方查明原因,排除故障。若能保证在开标前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但能在原开标时间后 1 小时内恢复系统运行的,招投标程序
继续进行;若导致开评标程序无法按时开展,在原开标时间后 1 小时内无法恢复
系统运行的,按以下程序操作:
(一)项目中止,中止期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中止期限届满后中止情形尚未消除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中止期限。决定延长中止期限的,应向投标人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
(二)项目恢复,导致项目中止的情形消除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当尽快恢复招投标程序,向投标人发出恢复交易通知,并在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布;已发出延长中止期限通知的,按通知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规程由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