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E3203010319005101002001
邳州市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文件
工程编号:E3203010319005101002001
招 标 人:xxxx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桃李花苑项目监理
江苏振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三月
目 录
招标文件核准单
江苏振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xx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桃李花苑项目
监理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法人(印章):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印章): 2022年3月25日 |
招标人核准意见: 经办人: 联系电话: 法人(印章):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印章): 2022年3月25日 |
第一章 投标须知
项号 | 内容规定 |
1 | 工程综合说明 1、工程名称:桃李花苑项目监理。 2、建设地点:邳州市南京路西、富春路北、南昌街东、文苑路南。 3、监理业务范围:工程总承包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实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即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工程建设的合同与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做好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参与竣工结算审核;履行安全监理责任。协助委托人,对于上述工程自准备期至竣工验收前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作协调、安全xx和环境保护实施全面管理;对缺陷责任期内施工承包人实施的本工程的未完成工作、缺陷修补与缺陷调查工作的监理服务,参与施工工程结算审核等。 4、工程规模:桃李花苑项目商住用地面积约65594.93㎡,总建筑面积约245338.93 ㎡,其中计容面积约180281.86㎡(含住宅、社区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养老服务用房、文体活动站、便利店、门卫室、金融邮电、配电房/开闭所、公厕、垃圾房、水泵房),地下建筑面积约59121.33㎡。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消防等附属工程。 监理费招标控制价为233万元。 本招标文件中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5、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6、要求工期:1460日历天。具体监理周期同施工实际进度。 7、工程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
2 |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
3 | 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 90 日历天。 |
4 | 投标文件份数: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JSTF一套;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前按招标人要求无偿提供投标书正、副本以及后缀名为.nJSTF 的电子投标文件。 |
5 | 现场踏勘时间:自行踏勘。 提交答疑时间:2022年4月1日18时00分前回复答疑时间:2022年4月2日18时00分前 答疑地点及方式:徐州市网上招标系统。 |
6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本次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议。 开标时间: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
7 | 备注: 1、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视为放弃其投标,网上招投标系统故障除外。 |
8 | 1、潜在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2年4月1日18 时00分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xxxx://000.0.000.000/xxxxxxxx)报送招标人。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和投诉执行xxx字【2016】4号文和xxx字【2017】1号文,在 网上“电子招投标平台”上提出,不接受纸质异议和投诉。 3、在制作投标文件过程中,【同步诚信库】信息并挑选的扫描件是指同步诚信库信息时这一时间点的诚信库信息。如果本次投标所挑选的扫描件在诚信库里有更新或变动的,请及时重新同步诚信库信息并重新挑选对应的扫描件,否则投标文件中所挑选的扫描件不是变动后的诚信库内容。建议投标人在生成标书后,检查不加密文件中投标人及总监业绩公示一览表中的信息与扫描件是否是当前招投标系统中最新的扫描 件。 |
9 | 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故特别说明如下: 1、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2、本项目招投标文件均用专用招投标工具制作,并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完成招投标过程。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提交,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视为放弃其投标,网上招投标系统故障除外。投标人如对正确使用招投标专用工具软件有疑问的,请尽早和软件公司联系(客服电话:0000000000),软件公司会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3、投标人通过网上招投标平台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评标依据,投标人使用工具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生成两个文件,一个是加密(JSTF格式)投标文件,用于上传到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另一个即为不加密(NJSTF格式)投标文件,刻录到空白光 |
盘上作为后期中标备用投标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4、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提前进入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播放测试音频,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提前进入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登录徐州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找 到 “ 不 见 面 开 标 大 厅 ” ( 网 址 : xxxx://000.000.000.00:0000/XxxXxxxxxx),找到“网上开标”模块,根据操作手册 (请在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进入相应标段的开标会议区)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讨论组中反馈,未按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加入开标会议区并完成CA锁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废标及澄清、唱标、评审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然后通过开标会议区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在各自地点按规定时间自行实施远程解密,并在系统显示的30分钟解密倒计时时间内完成。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醒: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 6、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人,投标人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7、为顺利实现本项目开评标的远程交互,建议投标人配置的硬件设施有高配置电脑、高速稳定的网络、电源(不间断)、CA锁、音视频设备(话筒、耳麦、高清摄像头、音响)、扫描仪、打印机、传真机、高清视频监控等;建议投标人具备的软件设施有:IE浏览器(版本必须为11及11以上),江苏互联互通驱动2.0版本。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投标人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投标人自身软件硬件设备 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 |
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8 、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徐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http : //218.3.177.168.xzhynew)业务管理—上传投标文件—上传—识别加密证书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
项号 | 内容规定 |
10 | 注意:以下招标文件中黑体字为投标重要信息,请仔细阅读! 一、投标人在本工程开标会议上应遵照以下条款,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1、开评标全过程中,各投标人参与远程交互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应始终为同一人,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或法人代表人。 2、本次投标技术标(监理方案)将采用暗标形式,在评标过程中采用横向评审。投标人应及时更新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影响投标文件技术标的生成。 二、本工程无效标书判定: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 (或签字)的; 3、如投标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加盖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6、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7、投标人名称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 8、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9、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或应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超出国家规定的浮动幅度的; 10、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1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2、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3、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的; 14、投标文件提出的监理范围、监理服务期、监理费用及支付办法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 |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6、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7、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18、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桃李花苑项目监理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江苏xx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的桃李花苑项目已经邳州市行政审批局批准建设,批准文号:邳行审投备【2021】61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的监理投标。
2、江苏振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 工程地点:邳州市南京路西、富春路北、南昌街东、文苑路南。
3.2 工程规模:桃李花苑项目商住用地面积约65594.93㎡,总建筑面积约245338.93㎡,其中计容面积约180281.86㎡(含住宅、社区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养老服务用房、文体活 动站、便利店、门卫室、金融邮电、配电房/开闭所、公厕、垃圾房、水泵房),地下建筑 面积约59121.33㎡。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消防等附属工程。
监理费招标控制价为233万元。
3.3 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实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及安全管理”),即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工程建设的合同与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做好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参与竣工结算审核;履行安全监理责任。协助委托人,对于上述工程自准备期至竣工验收前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作协调、安全xx和环境保护实施全面管理;对缺陷责任期内施工承包人实施的本工程的未完成工作、缺陷修补与缺陷调查工作的监理服务,参与施工工程结算审核等。
3.4 要求工期:1460日历天。具体监理周期同施工实际进度。
3.5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5.2 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
在本企业注册)。
5.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注: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5.4 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5.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4.3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
5.4.4 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xx(xx);
(0)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19年3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4.5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
5.5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银行保函受益人为邳州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6.3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开 户 行:邳州市农商行运河支行;
账 户 号:3203820441010000369987;
开 户 名: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6.4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5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6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7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进行完监理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次日起,至中标人公告之日止。
6.8 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邳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合同备案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7.1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4月1日17时00分。
7.2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22年4月1日17时00分前登陆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xxxx://000.0.000.000/xxxxxxx)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22年4月1日18时00分前通过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xxxx://000.0.000.000/xxxxxxx)向招标人提出。
7.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7.4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18日9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xxx字【2017】1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具体评标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10、公 告 发 布 媒 介 :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江 苏 建 设 工 程 招 标网( xxxx://xxx.xxxx.xxx.xx/xxxx/ ) 、 徐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xxxx://xxxx.xxx.xx.xxx.xx)上发布。 11、其他:
11.1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11.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3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0000000000。
12、招标人:江苏xx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地 址:邳州市邳新路南侧1幢
联系人:x先生
电 话:18094457766
13、招标代理:江苏振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邳州市解放东路邳州驾校西隔壁联 系 人:xxx
电 话:15952127534
日期:2022年3月25日
1.1 江苏振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公司全称)受江苏xx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全称)的委托,对桃李花苑项目监理(工程名称)进行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监理投标。
1.2 本项目具体概况:见前附表。
1.3 该工程招标人和代理公司双方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合同已提交招投标监管 机构备案,现江苏振兴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前附表所述工程项目具体实施招标代理事宜。工程名称、建设地点、工程规模、要求工期、要求质量标准、委托监理的范围及监理业务范 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徐州市工程建设监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上述工程已履行完审批手续,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初步方案已经提交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招标公告已经发布,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3、资金来源:招标人的资金已经通过前附表第 2 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各项支付。
5.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此费用概不负责。
5.2 本工程招标代理费收取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规定收费标准及招标人的相关要求计取。
6.1 招投标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6.3 在投标报名之后任何一环节之中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更换,确须更换,需经招标人同意。本工程中标总监理工程师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再变更。
6.5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 35 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建议投标人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实地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现场踏勘的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
8.1 本工程的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及所有澄清、修改的文件包括补充资料和答疑纪要组成。
8.2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等有关招标资料有异议或疑问需要澄清。投标人应当于2022年4
月1日18时00分之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xxxx://000.0.000.000/xxxxxxxx/)报送招标人。招标人应当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予以解答,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自行下载。
9.2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10.1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通过徐州市会员申报系统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0.3 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应加盖招标人或代理公司法人印章,必须经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出。
11.1 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监理范围和监理业务范围内所需的全部费用。
11.2 投标人应根据监理的范围、监理业务和内容,自主报价(含安全责任费),但超出招标控制价的不再参与评标。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3、投标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2)递交的投标保证金证明(电汇回单或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投标保证金”模块内上传);
(7)计划投入的主要检测设备、仪器一览表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检测的协议;(相关机构出具的检定合格证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保证金”模块内上传);
(8)工程建设监理规划或监理大纲,包括对本工程技术难点的处理方法;
(9)企业的业绩、获得各种荣誉的证明材料(“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
化工作平台”中备案,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及总监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
(10)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后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保证金模块);
投标人必须使用从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中下载的本工程招标文件(JSZF 格式)提供的表格格式,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4.1 因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文件应按前附表要求进行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JSTF 格式)。
14.2 投标文件制作辅导视频下载网址为:xxxx://xxx.xxxxxx.xxx.xx/。
14.4 建议投标人在生成标书后,检查不加密文件中投标人及总监业绩公示一览表中的信息与扫描件是否是当前招投标系统中最新的扫描件。
15.2 投标文件需要进行电子签章的位置应进行电子签章。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之后相关规定所列的日历天内有效。
17.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
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电汇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邳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17.2 投标申请人采用银行保函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银行保函受益人为邳州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投标有效期应在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内。
17.3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肆万元。开 户 行:邳州市农商行运河支行;
开 户 名: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17.4 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17.5 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7.6 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17.8 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开标时递交银行保函原件质押在邳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保函收据。如投标人未中标,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如投标人中标,书面合同签订后,代理机构通知其凭保函收据自行取回。
17.9 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招投标监管机构依其情节轻重,除扣罚其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外,还将依法给予查处。
18.2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期限。无论采取何种方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均应在签订合同前提交。如果中标单位不按本须知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18.4 本工程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价的 5% 。
a.当采用银行电汇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履约保证金应当在签订合同前汇至下列招标人指定账户(一次性足额支付,以到账为准):
帐户名称:江苏xx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xxxxxxxx;
x x:6031 0188 0002 96517。
b.当采用银行保函支付履约保证金时,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将银行保函原件递交至招标人,保函有效期不得短于工程总工期:
受益人:江苏xx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电汇 或 银行保函。
支付担保的金额: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20.1 投标人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0.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
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20.3 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前述规定时间前送达招标人。
21.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21.2 投标文件上传完毕后,投标人可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获取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回执单,作为已递交投标文件的证明。
21.3 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徐州市网上招投标系统,视为放弃其投标,网上招投标系统故障除外。
投标人所有投标文件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23.1 开标时间、地点和投标人参会代表: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
23.2.2 每个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在线解密),解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将在开标会议上当众进行数据导入。
23.3.2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解密的,该投标将被拒绝。
23.3.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
25、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6、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指以投标价格、监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因素为评价指标,并将标量化计分,按总分排列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方法。
27.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成员由 7 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评
标专家为 7 人。招标人代表必须取得工程建设类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并在抽取评标专家前向招投标监管机构报备相关证明材料;评标专家采取从《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标专家名册》中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资料准备:本工程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图纸答疑、招标控制成果文件、相关评标用表及其他评标资料。以上资料除招标控制成果文件外,其他资料应做到评标专家人手一份,招标人应保证评标资料的完备性、真实性。
27.1.3.1.1 执行xxx字【2017】1 号文,采用 合格制 。
27.1.3.1.2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性质制定资格审查的条件,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
质;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
x企业注册);
(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不作要求,中标人在合同签订时按照江苏省住建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注: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专业为准。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及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A.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b.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自2019年3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27.1.3.1.3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和投标文件必须是真实完整的,如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所报材料不真实完整,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7.1.3.1.4 本工程资格审查在工程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附件1(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
27.1.3.1.5 招标人针对本工程资格审查的具体方法为: 资格后审 。
27.1.4.1 听取招标人对招标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前期开标情况的介绍,认真阅读、研究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了解和熟悉评标的要求,核对并确认评标中需要使用的表格内容。
27.1.4.2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在阅读投标文件的基础上,认真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27.1.4.3 认真阅读清标报告,根据清标报告的相关内容,对投标人投标书进行符合性评审;需要投标人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应向投标人进行澄清;
27.1.4.4 分析投标人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要求所作的书面说明;
27.1.4.5 对存在过低的投标价格的投标人进行澄清,分析其作出的书面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确定过低的投标价格是否能够成立;
27.1.5.1 有效投标报价的确定:通过初步评审后,按本招标文件第 29 条的方法确定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有效投标报价。
D.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4分; E.类似工程业绩:3分。
1、投标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监理的范围和监理业务所需的全部费用。
注:报价范围已含安全责任费,高于招标控制价的不再参与评标。本工程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为: 方法四 。
(1)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与评标基准价偏离每高 1%扣0.1分,每低1%扣0.1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计算算术平均值 A 时,x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进行评分: 1、质量控制方案全面、具体、针对性强 4分;
7、针对本工程特点、提出监理工作重点、难点, 并制定相应监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4分。
(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年限(执业年限以总监的执业资格证书为准)达5年(不含)的,得1分;达10年(不含)的,得2分;达15年(不含)的,得3分。
注:原件扫描件在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上传。 D、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4 分)
(1)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项目,不得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
(2)总监理工程师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比变更后的总监理工程师,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总监理工程师变更证明。
28.1 评标委员会在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对各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次序排出名次,并推荐 3 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8.2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时类似工程业绩得分高的优
先,类似工程业绩得分也相同时可同时推荐给招标人,再由招标人自主确定中标人。
但是按照本招标文件第 32 条规定校核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 3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评审:
31.2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2.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2)当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应以标出的的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书中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33.1 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招标文件第 31 条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
标文件进行评价与比较。
33.2 在评价与比较时应根据本招标文件第 27 项内容的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社会信誉、以往业绩等综合评价。
33.3 投标价格采用价格调整的,在评标时不应考虑执行合同期间价格变化和允许调整的规定。
34.3 在中标单位按本招标文件第 17 条的规定提供了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及时将未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招标文件第 29 条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37.1 本项目开标时通过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开标情 况公布等交互环节。
2、远 程 开 标 前 , 投 标 人 务 必 在 徐 州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交易 平 台(xxxx://000.0.000.000/xxxxxxx)业务管理-上传投标文件-上传-识别加密证书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3、投标人进入徐州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后,紧接着就把解密锁插入电脑上做好解密准备,在主持人的指令发出之后到解密截止时间之前有充足的解密时间(正常情况下,每个投标人 解密自己投标文件时间不到一分钟),如果投标人网络或电脑出现问题,可能会影响解密时 间(若因投标人自身的网络及软硬件问题导致在解密截止时间仍然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会被 打回,不能参与后续评标),请投标人务必确保电脑、操作系统、浏览器等满足远程开标的 使用、具备高速畅通的网络,并确保CA锁不出故障。
请各投标人提前购买配置好相关设备,并提前做好设备调试,以保证远程开标时与开标主会场交互顺畅。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
制定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第一部分 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遵循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规模: 。
4、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注册号: 。
签约酬金(大写): (¥)包括:1、监理酬金: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1、监理期限: 。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七、双方承诺:
2、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1、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订立地点: 。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1.1 定义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
1.1.2 “委托人”是指本合同中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或受让人。
1.1.3 “监理人”是指本合同中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4 “承包人”是指在工程范围内与委托人签订勘察、设计、施工等有关合同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的继承人。
1.1.6 “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受委托人的委托 ,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提供的服务活动。
1.1.7 “正常工作”指本合同订立时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人的工作。
1.1.8 “附加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正常工作以外监理人的工作。
1.1.9 “项目监理机构”是指监理人派驻工程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组织机构。
1.1.10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全面负责履行本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1.1.11 “酬金”是指监理人履行本合同义务,委托人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2 “正常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正常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并在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酬金额。
1.1.13 “附加工作酬金”是指监理人完成附加工作,委托人应给付监理人的金额。
1.1.14 “一方”是指委托人或监理人;“双方”是指委托人和监理人;“第三方”是指除委托人和监理人以外的有关方。
1.1.15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17“月”是指按公历从一个月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公历月时间。
1.2.1本合同使用中文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及以上语言文字时,应以中文为准。
1.2.2 组成本合同的下列文件彼此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如下:
(2)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5)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其他文件发生矛盾或歧义时,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
签署的为准。
(1)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7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3)参加由委托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5)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7)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12)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13)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委托人审核、批准;
(14)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委托人;
(16)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18)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19)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4)本合同及委托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与实施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 双方根据工程的行业和地域特点,在专用条件中具体约定监理依据。
2.3.1 监理人应组建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监理机构,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项目监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2.3.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及重要岗位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
监理工作正常进行。
2.3.5 委托人可要求监理人更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
监理人应遵循职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有关标准及本合同履行职责。
2.4.1 在监理与相关服务范围内,委托人和承包人提出的意见和要求,监理人应及时提出处置意见。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发生合同争议时,监理人应协助委托人、承包人协商解决。
2.4.2 当委托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争议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人民法院审理时,监理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
2.4.3 监理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授权范围内,处理委托人与承包人所签订合同的变更事宜。如果变更超过授权范围,应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监理人所发出的指令未能事先报委托人批准时,应在发出指令后的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委托人。
2.4.4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的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有权要求承包人予以调换。
监理人应按专用条件约定的种类、时间和份数向委托人提交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报告。
在本合同履行期内,监理人应在现场保留工作所用的图纸、报告及记录监理工作的相关文件。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将监理有关文件归档。
3.1 告知 委托人应在委托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中明确监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和授予项目监理机构的权限。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承包人。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无偿向监理人提供工程有关的资料。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供最新的与工程有关的资料。
3.3.1 委托人应按照附录B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设备,供监理人无偿使用。
3.3.2 委托人应负责协调工程建设中所有外部关系,为监理人履行本合同提供必要的外部条件。
委托人应授权一名熟悉工程情况的代表,负责与监理人联系。委托人应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7天内,将委托人代表的姓名和职责书面告知监理人。当委托人更换委托人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监理人。
在本合同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范围内,委托人对承包人的任何意见或要求应通知监理人,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相应指令。
委托人应在专用条件约定的时间内,对监理人以书面形式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委托人认可。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1.1 因监理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监理人应当赔偿委托人损失。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监理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的,其承担赔偿金额由双方
协商确定。
4.1.2 监理人向委托人的索赔不成立时,监理人应赔偿委托人由此发生的费用。
4.2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委托人未履行本合同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4.2.1 委托人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监理人损失的,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4.2.2 委托人向监理人的索赔不成立时,应赔偿监理人由此引起的费用。
4.2.3 委托人未能按期支付酬金超过28天,应按专用条件约定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因非监理人的原因,且监理人无过错,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工期延误等造成的损失,监理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双方各自承担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损害。
除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酬金均以人民币支付。涉及外币支付的,所采用的货币种类、比例和汇率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每次应付款时间的7天前,向委托人提交支付申请书。支付申请书应当说明当期应付款总额,并列出当期应支付的款项及其金额。
支付的酬金包括正常工作酬金、附加工作酬金、合理化建议奖励金额及费用。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专用条件另有约定外,委托人和监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本合同生效。
6.2.1 任何一方提出变更请求时,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进行变更。
6.2.4合同签订后,遇有与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颁布或修订的,双方应遵照执行。由此引起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范围、时间、酬金变化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进行相应调整。
6.2.5 因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6.2.6 因工程规模、监理范围的变化导致监理人的正常工作量减少时,正常工作酬金应作相应调整。调整方法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除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外,当一方无正当理由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约定暂停履行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工作。暂停工作后 14 天内监理人仍未获得委托人应付酬金或委托人的合理答复,监理人可向委托人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自通知到达委托人时本合同解除。委托人应承担第4.2.3款约定的责任。
6.3.5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时,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可暂停或解除本合同。
6.3.6 本合同解除后,本合同约定的有关结算、清理、争议解决方式的条件仍然有效。
如果双方不能在 14 天内或双方商定的其他时间内解决本合同争议,可以将其提交给专用条件约定的或事后达成协议的调解人进行调解。
双方均有权不经调解直接向专用条件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员外出考察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审核后支付。
委托人要求监理人进行的材料和设备检测所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经委托人同意,根据工程需要由监理人组织的相关咨询论证会以及聘请相关专家等发生的费用由委托人支付,支付时间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监理人在服务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获得经济效益的,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奖励金额的确定方法。奖励金额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与最近一期的正常工作酬金同
期支付。
8.5 守法诚信 监理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处获得任何经济利益。
8.6 保密 双方不得泄露对方xx的保密资料,亦不得泄露与实施工程有关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保密事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
x合同涉及的通知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在送达对方时生效,收件人应书面签收。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2.2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优先解释顺序依次如下:(1)本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件;(5)本合同通用条
件;(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合同履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备忘及
纪要。
2.1.1监理范围包括:工程总承包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实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
及安全管理”),即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安全、质量、进度,进行工程建设的合同与信息
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做好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参与竣工结算审核;履
行安全监理责任。
2.1.2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协助委托人,对于上述工程自准备期至竣工验收前的质量
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工作协调、安全xx和环境保护实施全
面管理;对缺陷责任期内施工承包人实施的本工程的未完成工作、缺陷修补与缺陷调查工作
的监理服务,参与施工工程结算审核等。
在满足质量要求的前提下,确保工程在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时限内竣工。如因非发包人,
工程总承包单位未按期完成,监理承担连带责任。
还包括:1、熟悉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有关进度的条款; 2、审核、分析各投标单位
的进度计划; 3、审核工程总承包总进度计划,并在项目工程总承包过程中控制其执行,必
要时,及时调整工程总承包总进度; 4、审核项目工程总承包各阶段、月度的进度计划,并
控制其执行,必要时作调整;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用计算机进行进度计划值与实际值的
比较,每月提交各种进度控制报告。
按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有关规范规定,确保工程验收达到
合格,且满足所监理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合同要求;在日常检查验收中,监理人员要严格
按照监理大纲要求,除做好平时检验、巡视监理外,旁站监理必须按旁站监理方案执行,如
发现旁站监理人员不到位,委托人将视为监理人违约,按照合同附件监理管理条例进行处罚。
还包括:1、熟悉工程总承包图,参加设计交底会议,提出相关建议或意见; 2、审查
和批准工程总承包组织设计,核实并签发工程总承包必须遵循的设计要求、采用的技术标准、
技术规程规范等质量文件; 3、审批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并
依据监理规划分析、调整和确定质量控制重点、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和监理措施,制定质量控
制的各项实施细则、规定及其它管理制度 4、检查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适合于本工程的质量
管理体系,并能切实发挥作用,督促承包人进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5、协助委托人移交与项
目工程总承包有关的测量控制网点;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测量实施报告,并依据监理规范要求
检查和复合有关测量成果 6、审查承包人自建的试验室或委托试验的试验室;审查批准承包
人按合同规定进行的材料、工艺试验及确定各项施工参数的试验; 7、审查进场工程材料的
质量证明文件及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进行的试验检测结果。必要时,监理人可按合同约定进行
一定数量的抽样检测试验; 8、对工程总承包质量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在加强现场管理
工作的前提下对重要部位、隐蔽工程和关键工序应采取旁站监理;对施工质量情况及时做好
记录和统计工作,对发现质量问题的施工现场及时进行拍照或录相; 9、组织或参与质量事
故的调查,审批事故处理方案,并监督质量事故的处理; 10、组织并主持定期或不定期的
质量检查会和分析会,分析、通报工程施工质量情况,协调有关单位间的施工活动以消除影
响质量的各种外部干扰因素; 11、对工程项目的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等及时
进行施工质量验收和质量评定工作; 12、审查竣工资料,组织竣工预验收; 13、参与委托
人组织的竣工验收,提交质量评估报告。
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按工程总承包合同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委托人项目经理共
同签字后方可拨付工程款;与委托人共同协商控制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工程总承包阶段的
造价控制及合同外不可预见工程项目的造价、工程款支付签证、初步审查工程签证等工作、
管理工程总承包合同,对资金使用计划、进度款拨付、变更签证等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控制。
还包括:1、审核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有关投资的条款; 2、审核、分析各投标单位
的投标报价; 3、编制工程总承包阶段各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并控制其执行; 4、利用专业投
资控制软件每月进行投资计划值与实际值的比较,并提供各种报表; 5、工程付款审核,并
报业主审批; 6、审核其它付款申请单,并报业主审批;7、审核及处理各项工程总承包索
赔中与资金有关的事宜,并报业主审批。
按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有关安全规范、标准、规程规
定,对工程总承包单位实施安全监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杜
绝、控制、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如因监理x原因导致上述情况出现,监理方
与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还包括:1、审核工程总承包安全专项方案、督促工程总承包单位落实安全保证体系;
2、督促工程总承包单位履行工程总承包安全、xx保障义务; 3、组织工地安全检查; 4、
制订项目委托人方的应急措施; 5、协助处理安全事故; 6、组织工地卫生及xx工程总承
包检查; 7、协调处理工地的各种纠纷; 8、组织落实工地的保卫及产品保护工作。
包括:1、合理划分子项目,明确各子项目的范围; 2、确定项目的合同结构,绘制项
目合同结构图; 3、协助委托方处理有关索赔事宜,并处理合同纠纷; 4、进行各类合同的
跟踪管理并定期提供合同管理的各种报告。
包括:1、进行各种工程信息的收集、整理、存档; 2、定期提供各类工程项目管理报
表; 3、建立工程会议制度; 4、督促工程总承包单位整理工程技术资料; 5、按旬、月向
业主提供监理工作报告。
包括:1、检查工程总承包许可等手续的办理情况,向委托人提交检查报告; 2、审查
工程开工条件,检查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复核和审查工程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以
及材料、设备、构配件等供应单位的资格; 4、组织、协调委托人与工程总承包单位之间的
关系。
包括:1、制订风险管理策略; 2、在合同中采取有利的反索赔方案; 3、制订合理的
工程保险投保方案。4、工程变更管理; 5、协助处理索赔及反索赔事宜; 6、协助处理与
保险有关的事宜;
2.2.1监理依据包括:1、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规章; 2、国家及有关部门
颁布的工程工程总承包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由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的设计文件批文; 4、经审查的工程总承包图纸、资料及说明; 5、监理合同及有关文
件; 6、工程总承包承包合同及有关文件、附件; 7、业主提供的其它文件和资料。
2.2.2相关服务依据包括:监理考核规则。
2.3.4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按监理考核规则进行考核。
委托人同意在7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违约责任
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5.支付
币种为:人民币,比例为: / ,汇率为: / 。 5.2双方结算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江苏xx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邳州市邳新路南侧1幢
纳税人识别号:91320382MA2674KD9F
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邳州支行
账 号:60310188000296517
电 话:0516-66626666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纳税人识别号: 。开 户 行: 。账 号: 。电 话: 。
委托人将款项支付至该账户,即表明委托人已履行完毕该次付款义务,该账户的一切法律风险由项目管理人承担。
支付次数 | 支付时间 | 支付比例 | 支付金额 |
1 | 监理合同签订后一周内 | 合同价的10% | |
2 | 已完合格工程量达施工合同总量的30%时 | 合同价的10% | |
3 | 已完合格工程量达施工合同总量的60%时 | 合同价的20% | |
4 |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 合同价的30% | |
5 | 建设单位与总包单位对竣工结算双方确认完成后 | 付清合同价,不计利息 |
x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调解。 7.3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 %。
委托人xx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监理人xx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第三方xx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8.8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须征得委托人同意。
9.1本工程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或银行保函(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开出)。
(1)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合同价的 5% 。
a.当采用银行电汇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履约保证金应当在签订合同前汇至下列招标人指定账户(一次性足额支付,以到账为准):
帐户名称:江苏xx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xxxxxxxx;
x x:6031 0188 0002 96517。
b.当采用银行保函支付履约保证金时,中标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将银行保函原件递交至招标人,保函有效期不得短于工程总工期:
受益人:江苏xx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电汇 或 银行保函。
支付担保的金额: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附件:
由建设单位与中标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合同组成部分)中监理单位应尽的合同义务。
当月度汇总得分为70分(含)—80分(不含)时,扣减当月监理费10000元;当月度汇总得分为60分(含)—70分(不含)时,扣减当月监理费20000元;
当月度汇总得分为<60分时,建设单位有权直接解除与监理单位的合同关系并由其赔偿建设单位因此产生的相应损失。
对于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损害建设单位利益行为(乱签证等)、违反廉政建设行为的,一次性扣除合同价的20%并由其赔偿建设单位因此产生的相应损失。
A-1勘察设计阶段:协助发包人编制勘察要求,核查勘察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
控制,参与验收勘察成果。协助发包人编制设计要求,组织评选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
行协调管理,监督合同履行,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
用技术规范合理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
设计概算。
A-2施工阶段: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
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A-3保修阶段:检查和记录工程质量缺陷,对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责任归属,
审核修复方案,监督修复过程并验收,审核修复费用。
A-4其他(专业技术咨询、外部协调工作等):配合验收与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审定工
作。
名称 | 数量 | 工作要求 | 提供时间 |
1.工程技术人员 | |||
2.辅助工作人员 | |||
3.其他人员 |
名称 | 数量 | 面积 | 提供时间 |
1.办公用房 | |||
2.生活用房 | |||
3.试验用房 | |||
4.样品用房 | |||
用餐及其他生活条件 |
名称 | 份数 | 提供时间 | 备注 |
1.工程立项文件 | 1 | 开工前 | |
2.工程勘察文件 | 1 | 开工前 | |
3.工程设计及施工图纸 | 1 | 开工前 | |
4.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相关合同 | 1 | 开工前 | |
5.施工许可文件 | 1 | 开工前 | |
6.其它文件 | 1 | 开工前 |
名称 | 数量 | 型号与规格 | 提供时间 |
1.通讯设备 | 无 | 无 | |
2.办公设备 | 无 | 无 | |
3.交通工具 | 无 | 无 | |
4.检测和试验设备 | 无 | 无 |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
1 | 企业营业执照 | 有效期内 | 投标文件“投标人及总监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 |
2 | 企业资质等级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期内) | 投标文件“投标人及总监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 |
3 | 注册总监理工程师 |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有效期内) | 投标文件“投标人及总监业绩公示一览表”中勾选 |
4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公告要求缴纳 | 电汇回单扫描件或银行保函原件上传至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模块内 |
5 | 失信人被执行人查询 |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3号文件 | 以 “ 信 用 中 国 ” ( xxx.xxxxxxxxxxx.xxx. cn ) 和 “ 信 用 江 苏 ” |
6 | 其他 | 1.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1.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项目。 1.4投标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xx (xx); (0)为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单位、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自2019年3月1日(含)以来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2、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监 理组成人员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 |
“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7 | 监理在建工程情况查询 | 参考且不限于以下方式: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 xxxx://00.000.000.00 0:7001/Jsjzyxyglpt/fac es//public/default.jsp ?menucode=01 )和“徐州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 体 化 工 作 平 台 ” ( xxxx://000.000.0.0:0 3895/xzweb/CustomQyInf o/jl.aspx) | |
9 |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 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内 |
10 | 其他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 可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内 |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
(一)根据已获取 工程建设监理的招标文件,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做出监理费报价如下:
施工阶段监理费 万元。
(二)质量控制:达到 标准。
(三)工期控制: 。
(四)我单位将严格按监理人员执业守则,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方制定的监理规划、细则进行监理,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确保工程按期交付。
(五)贵单位的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单位名称: 。地 址: 。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 的工程监理,签署上
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特此证明。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 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 的投标。授权委托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 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序号 | 设备或仪器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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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称 | 岗位证号 | 学历 | 专业 | 监理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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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招标人) 、 (监管部门) 、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xxxx: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城市守信的原则,参加本次远程开标会议,是我方真实意思的表达。
一、不出借、买卖、伪造、涂改企业和从业人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资格业绩、印章以及其他资信证明文件,严禁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我公司的名义投标。
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程序。不隐瞒真实情况,不弄虚作假,不骗取投标和中标资格。
三、坚决抵制和杜绝串标、围标、哄抬报价、贿赂、回扣等违法投标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四、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不采取违法、违规或不正当手段损害、侵犯同行企业的正当
权益。
六、确保设施、设备工况良好。我方将提前检查电力供应、网络环境和远程开标会议有关设施、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因我方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或者不能进行现场实时交互的,均由我方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八、我方将在法律、法规框架允许的范围内就有关评审过程中的事项向管理人员提出咨询或疑问,如需要提出现场异议的,将在开标现场提出,不在招投标活动中虚假投诉。开标结束后不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我方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招投标资格、将不良行为记录记入档案、没收投标保证金等有关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