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XDZB2019-C-006
厦门大学招标文件
厦门大学思明校区芙蓉5号楼底层7号店面
采购编号:XDZB2019-C-006
厦门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9年7月18日
我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租,请有意承租的商家前来报名。
一.招租项目:
厦门大学思明校区芙蓉5号楼底层7号店面, 面积321㎡,经营项目限定为校园超市,租金底标价199万元/年。(备注:2019年8月7日后移交)
备注:本次招标无免租装修期。
二.招租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租。
三.评标方式:通过评价,择优中标(详见评标计分标准及定标原则)。
四.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2019年7月30日工作时间下午17点整,逾期不予受理,未报名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邮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7月30日下午17点整(以我方邮箱接收邮件显示时间为准),逾期接收不予受理报名。
接收报名邮件邮箱:xxxxx@xxx.xxx.xx
五.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准备下述文件资料扫描版电子文件(PDF格式),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未履行报名程序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1)厦门大学店面招租报名表(表格详见附件,加盖公章后扫描);
(2)经办人或申请人身份证(扫描件);
(3)如报名投标人为企业的还需提供拟经营项目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扫描件);
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文件并打包压缩成压缩文件(RAR或ZIP格式),xxxxxxxxxxxxxx@xxx.xxx.xx。邮件主题及压缩文件附件名请按[“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格式填写。
只有上述报名资料齐全且符合招标要求方予以受理报名事宜,否则不予接受报名申请。
六.原件核对时需提交下列资料:
投标人若中标,在合同签订时需提供有效证照(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的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及复印件。如果是委托报名,还需同时提供由企业法人签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及复印件。上述报名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七.保证金缴交:校园超市须缴纳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缴纳截止日为2019年7月30日下午17点(以银行回单为准)。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2019年7月31日(星期三)上午9:00,思明校区颂恩楼(嘉庚三号楼)615室。
为确保投标事宜能及时通知到各报名商家,请各商家务必保持预留电话畅通。
九. 联系地点、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厦门大学思xxxxxx000、000x
联系电话:
招投标业务-2183682 陈老师(712室)
2181874 许老师(711室)
房产科(店面管理)-2182285xxx(705室)
2187557周老师(707室)
厦门大学招投标中心
2019年7月18日
第二章 投标须知
一.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招租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租事宜中所述的招标项目。
2.本招租文件中的“招租人”系指厦门大学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
“投标人”系指向招租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
“中标人”系指通过评标获得中标的企业或个体经营者。
3.参加招租竞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经营史或违规违法史的企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
3.3具有较好的经营项目及经营策略,所考虑从事的经营项目能有效地规避投资风险,并符合招租人经营项目的限制要求。
3.4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或个体经营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身份证等其他有效证件。
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4. 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8:30-9:00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交款人银行卡复印件和已缴交的投标保证金凭证。
投标保证金可以通过网上转账或到工商银行用“现金缴款单的方式”向我校的账号缴纳。户名:厦门大学;开户行:工行厦大支行;账号:4100021709024904620,请备注“店面投标保证金”。
校园超市投标保证金为5万元,缴纳截止日为2019年7月30日下午17点(以银行回单为准)。
4.1投标保证金退还:
①未中标的投标人在公示期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②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后十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③我校将把投标保证金退回现金存款凭证上标注的“交款人”的银行账户,开标当天请提交交款人的银行卡复印件(空白处注明户名、卡号及开户银行“**银行**分行**支行”)。
4.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或参与串标者;
②中标人不能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方缴交店面租赁押金(相当于三个月租金)和首期三个月的租金,或未与招租人签订店面租赁合同者;
③投标人出现其他严重违法和违规行为。
二.投标文件的制作和递交
5.投标文件的制作
5.1投标文件要求一式陆份,其中一份为正本,五份为副本,正副本必须在投标文件封面上予以注明。
5.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租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租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
5.3投标文件不得涂抹或改写。
5.4投标文件必须由以下内容组成:
①店面编号及拟经营项目;
②投标报价(按年租金报价,在投标书内填写,请务必签名);
③若现有经营投标项目,应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照复印件和近三年的经营业绩;
④经营方案(经营项目、内容必须明确);
⑤装修方案(投标人需注明按照招租人的要求设置店面招牌、广告和灯光布置)。
⑥投标文件需提供关于产品的价格和质量、服务的态度和质量、经营时间、环境与噪声污染控制等方面的承诺书。
中标人未按承诺书承诺的内容经营者,将视为违约,招租人有权解除店面租赁合同,不退还中标商家已缴租金、店面租赁押金,不补偿中标商家装修投入,一切后果由中标商家自行负责。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人应于开标与投标文件提交时一并提交银行的现金存款凭证原件或网上转账回单打印件、交款人的银行卡复印件(空白处注明户名、卡号、**银行**分行**支行),投标人未提供的,招租人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6.2投标人在开标前当场提交经密封和签章(密封处进行骑缝签章)的标书,未经密封签章的投标文件或超过开标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
三.开标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时间:2019年7月31日(星期三)上午9:00。
7.2开标地点:厦门大学思明校区颂恩楼(嘉庚三号楼/颂恩楼)615室。
8.开标流程
现场开启标书,公布投标店面编号、经营项目及年租金报价。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作为废标处理:
9.1投标报价低于招标租金底价者。
9.2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
9.3投标书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9.4投标人相互串标或有不正当竞争行为。
9.5法律、法规规定的废标条款。
10.其它情况:
若同一店面参与投标人少于3个,招租人将取消该店面的招租。第二次招租项目除外。第二次招租项目,若投标人为1个人,采用谈判方式;其余情况均按评分办法进行评分且无二次报价。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12.投标人应为超市零售企业或拥有连锁超市的投资企业;
13.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
五.评标及确定中标人
17.由相关专家组成的评标小组按照标书内容,进行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对有效投标人以该店面为评标对象,根据评标计分标准及定标原则(见第四章)进行评议。
18.中标通知时间:见资产处公告。
六.合同签订
19.中标人应于中标公示期截止后的2天内签收中标通知,并在收到中标通知后5天内与招租人签订店面租赁合同,签订合同前需交纳三个月的租金作为店面租赁押金,并交纳一个季度的租金。逾期未签订合同的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从店面交付之日起计租。
七.招租人权益
20.招租人将不向投标人解释中标或不中标原因。
21.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22.招租人不退回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书等一切书面资料。
23.其他未尽事宜,招租人保留最终解释权。
第三章 招租项目介绍和具体实施办法
一.招租项目:
厦门大学思明校区芙蓉5号楼底层7号店面, 面积321㎡,经营项目限定为校园超市,租金底标价199万元/年。(备注:2019年8月7日后移交)
备注:本次招标无免租装修期
2.招租年限
招租年限为5年。店面租金前2年不变,从第3年起,每年递增5%(在前一年的基础上),按季度支付。
3.租赁期满(或中途停止租赁)的交接处理
3.1租赁期满后,中标人所进行的所有与店面配套的固定装修全部无偿归招租人所有,中标人不得破坏或拆走。可动产由中标人自行处理,招租人不予折价接收或强制下一承租人接收。
3.2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的第二天将所租赁店面交回招租人,否则招租人有权按该店面合同规定的5倍租金标准征收租金。
3.3中标人租赁期满进行店面移交时必须保证室内设施运行正常,门、窗、玻璃及装修完好,否则视为违约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租金损失由中标人负责。
4.中标人在租赁期内的权利和义务
4.1权利:
①在法律和合同规定范围内有自主经营、自主管理的权利;
②经学校协商同意的其他内容。
4.2义务:
①依法经营,不影响xx居民的正常休息;
②按时缴纳租金、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租金每三个月缴纳一次,先缴后用。水电费每个月结算一次;
③店面的装修由中标人自行出资装修,装修方案必须符合消防要求,装修不得破坏店面主体结构,不得改变店面外部现有装修色彩和形状,店面招牌广告要统一规划,具体装修方案必须征得招租人同意并接受监督;
④对店面、水电线路等设施进行改造和维修的,要确保外环境和店面内外立面不发生破坏和改变;
⑤必须加强安全防患意识,防止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因安全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失,必须负全额赔偿责任。不得将店面作为居住场所;
⑥自行解决可能出现的经营、经济纠纷。
⑦承诺中标后超市经营活动中,商品售卖价不高于学校附近的新华都超市及夏商超市的平均售卖价。若学校管理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售卖商品价格高于上述平均售卖价,愿意接受单次2000元的罚款,罚款次数满10次后,愿意接受校方解除合同的处理。
5.招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5.1权利:
①按时足额收取租金,协助物业部门收取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②对中标人经营中出现的违规或违法行为进行书面告知、制止、提出限期改正,在不改正的情况下有权终止合同、停止租赁;
③负责审核中标人的装修,对装修过程进行监督;
④在合同规定范围内核准中标人的经营项目;
⑤对公共安全和公共卫生进行检查和督促;
⑥中标人拖欠租金和水电费时,停止水电供应。
⑦对中标人经营中售卖商品的价格进行监督,若中标人在该超市经营中商品售卖价高于学校附近的新华都超市及夏商超市的平均售卖价,有权对中标人处以单次2000元的罚款,罚款次数满10次后,有权与中标人解除合同。
5.2义务:
①在中标人按时缴纳费用的前提下,协调水电的正常供应;
②在合同规定范围内对中标人的经营活动提供必要的方便,对中标者的合理化建议给予重视。
6.违约责任
6.1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缴纳租金的,招租人按照每天0.1%收取违约滞纳金,直到交清为止。未缴纳租金超过一个月的,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店面,不退还已缴押金。
6.2中标人由于各种特殊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停止租赁,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招租人,中标人所进行的所有装修招租人不予折价补偿,招租人不退还中标人已缴租金和押金。
6.3中标人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擅自转租或分租的,视作违约处理,招租人将收回所租赁店面,不退还中标人租赁押金和已缴租金。
6.4中标人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对外装饰和外环境进行改变或破坏的,视作违约处理,必须在招租人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恢复原貌。中标人不予按时恢复的,由招租人安排恢复,其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5中标人不按规定履行义务的,招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所租赁店面,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6中标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按时缴纳水电费及租金,逾期15天未交清的,从应缴之日起满15天后,招租人实施停水停电。
6.7招租人由于发展规划实际需要需提前终止合同的,中标人应配合招租人按时退还店面,中标人所进行的装修按租赁年限平均分摊装修费用,招租人应补偿中标人一个月租金和尚未履行合同期间的装修费用(中标人需提供正规的装修合同及票据等资料)。中标人按时退还店面后,招租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押金和按实际天数退还中标人已缴交但尚未履行合同期间的租金。
7.有关费用的处理
7.1中标人在装修期间和经营活动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如水电费、有关的管理费和有偿服务费等,概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7.2经营期间的店面及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维修费用概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7.3内部设施完备和装修费用概由中标人负责。
8.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厦门大学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
投 标 书
厦门大学招投标中心:
本投标人对贵校 (店面名称)进行投标,现拟经营项目、报价及方案如下:
一、拟经营项目 。
二、年租金报价:¥ 元(大写: )。
三、资质实力、业绩、经营方案、管理能力、装修方案等投标材料共 页一并提交。
投标人(签章):
被委托人(签章):
2019年 月 日
备注:投标人、被委托人未签章的投标书无效。
第四章 评分标准及定标原则
一、定标原则
投标人经营管理方案、装修方案及资信资质等(总分40分)总得分低于28分的视为该部分不响应,投标报价无效;得分高于28分(含)时,最高报价中标。报价相同时,经营管理方案、装修方案及资信资质等得分高者中标。
二、经营管理方案、装修方案及资信资质得分等(满分为40分)
1、经营方案和管理能力、装修方案(23分)
(1) 经营方案合理性和可行性以及学校现有需求情况的评价;(4分)
a) 对厦门大学校园师生需求情况的经验分析。分析有理有据,相应支撑材料完整的评为优;分析基本合理,有部分支撑材料的评为良;分析有一定纰漏,有提供支撑材料的评为中;分析存在明显纰漏, 无法提供支撑材料的评为差。(2分,差:0分、中:0.8分、良:1.5分、优:2分)
b) 经营理念和经营校园超市经验思路分析。分析有理有据,相应支撑材料完整的评为优;分析基本合理,有部分支撑材料的评为良;分析有一定纰漏,有提供支撑材料的评为中;分析存在明显纰漏, 无法提供支撑材料的评为差。(2分,差:0分、中:0.8分、良:1.5分、优:2分)
(2) 日常经营管理的对策及措施;(8分)
a) 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理方案。管理措施、制度完整可行,应急处理方案完整、合理、可行,能够及时处理的评为优;基本完整,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虽有欠缺,但不怎么影响实施的评为良;存在缺漏,但基本满足实施需要的评为中;存在严重缺漏,无法满足实施需要的评为差。(2分,差:0分、中:0.8分、良:1.5分、优:2分)
b) 店面防火安全的日常管理和应急处理方案。方案完整、合理、可行,能够及时处理的评为优;基本完整,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虽有欠缺,但不怎么影响实施的评为良;存在缺漏,但基本满足实施需要的评为中;存在严重缺漏,无法满足实施需要的评为差。(2分,差:0分、中:0.8分、良:1.5分、优:2分)
c) 关于商品价格、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投诉的应急处理方案。方案完整、合理、可行,能够及时处理的评为优;基本完整,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虽有欠缺,但不怎么影响实施的评为良;存在缺漏,但基本满足实施需要的评为中;存在严重缺漏,无法满足实施需要的评为差。(2分,差:0分、中:0.8分、良:1.5分、优:2分)
d)投标人定期组织安排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各类由政府部门(如消防、工商等部门)或第三方机构组织的培训的方案。方案完整、合理、可行,且可提供从业人员以往两类及以上培训的证明(如结业证书等)的评为优;方案基本完整,且能提供两类及以上培训的证明的评为良;方案存在缺漏,但基本满足实施需要,且能提供一类及以上培训的证明的评为中;方案存在严重缺漏,或无法提供任意一类培训的证明的评为差。(2分,差:0分、中:0.8分、良:1.5分、优:2分)
(3) 商品质量、价格控制目标及措施;(4分)
a) 商品进货方式、渠道。根据投标人对商品供货渠道和配送流程的管理制度,以及提供近三月管理资料、账目的样本和进货合同复印件进行评价。商品供货渠道正规、配送流程规范、合同和账目完整的评为优;供货渠道正规、配送流程较为规范,提供部分管理资料、账目样本或进货合同复印件的评为良;供货渠道和配送流程存在一定纰漏,提供有限的管理资料、账目样本或进货合同复印件的评为中;供货渠道和配送流程存在明显纰漏,未提供管理资料、账目样本或进货合同复印件的评为合格。(2分,差:0分、中:0.8分、良:1.5分、优:2分)
b) 商品价格的承诺和控制。投标人承诺在本次承租经营活动中,商品售卖价与学校附近的新华都超市及夏商超市的平均售卖价相当,并提供合理有效的监督控制措施。有价格承诺,并提供合理有效的监督控制措施的得2分;有价格承诺,未提供合理有效的监督控制措施的得1分;无价格承诺的不得分。(2分)
(4) 超市经营人员管理模式 (含人员构成、职责、具体负责人);人员配备完善、分工明确评为优;人员配备较完善、分工较明确评为良;人员配备基本完善、分工基本明确评为中;人员配备有缺漏、分工不明确评为差。(2分,差:0分、中:0.8分、良:1.5分、优:2分)
(5) 店面装修方案、装修效果图、店面规划图、功能区分布图及消防设施的配备。店面装修方案详细、消防设施配备齐全,店面规划、功能区分的方案完整可行,可操作性强的评为优;店面装修方案较为详细、消防设施配备较为齐全,店面规划、功能区分的方案较为完整可行,可操作性较强的评为良;店面装修方案较为简单、消防设施配备有部分缺漏,店面规划、功能区分的方案基本可行,可操作性一般的评为中;店面装修方案非常简单、消防设施配备有严重缺漏,店面规划、功能区分的方案不完善,可操作性不强的评为差。(4分,差:0分、合格:1.6分、中:3分、优:4分)
(6) 承诺中标后店面装修时在超市区域内按有关规范安装自动消防喷淋系统。(1分)
2、资信与资质(15分)
(1) 投标人现有大专及以上院校校园超市经营经验、数量及评价情况;(3分,提供同一经营者的营业执照、合同(甲方应为大专及以上院校或其职能部门)及所在学校服务业绩中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评价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的不得分,每提供一家校园超市得0.5分,在同一学校有多家校园超市独立计分。同一法人且经营项目类似或同一连锁公司均认可为同一经营者。)
注:评价证明文件至少包含业主单位、业主联系人(联系方式)、店面地址和评价意见,未按要求提供的不予采信,不计分。
投标人现有经营超市(含校园超市)单一规模最大的面积(按合同面积计,同一经营者租赁的楼栋坐落相同且房屋号相连的超市可当作一个整体计算面积),面积﹤100平方米:0分; 面积≥100平方米:1分;面积≥300平方米:2分;面积≥500平方米:3分。(3分,提供营业执照、合同和照片等证明材料)
(3) 投标人从事超市零售业经营年限;(1分,投标人成立未满5年不得分,投标人成立满5年(含)的得1分)
(4) 超市拟配备人员资质证书、从业经验(提供相关证明);(1分)(提供拟配备人员的从业经验、健康证、及近三个月社保缴交证明,每提供1人得0.2分,满分2分)
(5) 2014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投标人的获奖、社会评价、资质等情况;(6分)
①投标人所经营的超市获得政府职能部门颁发的荣誉称号,如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食品安全示范店(企业)、诚信经营企业(店)、诚信经营示范店等。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每提供一项得1分,最高3分;
②投标人获得省级以上行业协会颁发的 “诚信经营示范企业”、 企业信用评价AAA级信用企业的,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每提供一项得0.5分,最高1分;
③投标人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且认证范围至少含有预包装食品、日用品(百货)、文具(文体)用品的得1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④与政府消防部门有消防共建或员工持有政府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操作职业资格证书得1分(提供协议、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超市经营的连续性:最近一个合同期内无明显投诉且无消防、食品等重大经营事故的超市原承租人得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营业执照或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等复印件(原件备查),未提供不得分)
备注:
1、由于评分主要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进行,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于资料提供不全、错漏、或者无效而导致的不利评审,并对自身提供的投标文件、资料的真实可靠性负责,所有证明材料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若因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资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3、参加评标的相关人员,不得将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会影响评标工作的一切情况,透露给任何一位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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