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编号:TZZCZF2021029
泰 州 市 政 府 采 购
竞 争 性 磋 商
采 购 文 件
采购项目编号:TZZCZF2021029
采购项目名称:靶场巷、城投公司支巷维修工程
采 购 人:泰州市海陵区市政工程养护服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正方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月
一. 竞争性磋商公告二. 供应商须知
三. 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四.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五. 合同条款
项目概况
靶场巷、城投公司支巷维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州市鼓楼南 路 286 号B3 幢 1-3 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10 月 25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TZZCZF2021029
项目名称:靶场巷、城投公司支巷维修工程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0 万元。
最高限价:365.355928 万元。
采购需求:道路维修工程,包含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含的内容。合同履行期限:30 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
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企业,具有服务本项
目所需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2015 新标准)施工 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在依法诚信经营、社会保障和税收缴纳方 面无不良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2021 年 10 月 14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0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泰州市鼓楼南路 286 号B3 幢 1-3 室方式:现场购买
截止时间: 2021 年 10 月 25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泰州市鼓楼南路 286 号B3 幢 1-3 室一楼会议室
时间: 2021 年 10 月 25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泰州市鼓楼南路 286 号B3 幢 1-3 室一楼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泰州市海陵区市政工程养护服务中心 地址: 泰州市青年北路 221 号 联系方式:0523-86231550
名 称: 江苏正方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 泰州市鼓楼南路 286 号B3 幢 1-3 室
联系方式: 0523-86050105
项目联系人:xxx
电 话: 0523-86050105
二.供应商须知
(一)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二)采购文件:
1. 采购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响应文件中充分响应采购文件的所有要求。
2. 采购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是指供应商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中的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3. 供应商应在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报价无效。
4. 采购文件仅作为本次磋商使用。
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江苏正方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1. 在磋商截止时间 5 日前江苏正方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可对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不足 5 日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资质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不需要提供);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不需要xx);
(0)中小企业声明函 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或 监狱和戒毒企业证明文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9)评标办法中所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
(10)项目实施方案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提交携评标办法中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另有要求的除 外),否则不予加分。
(六) 6.1 响应文件的制作:
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2、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按要求参考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如无特别说明,供应商参与磋商一律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4、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
5、响应文件应按照“响应文件的组成”顺序制作,并编制目录、页码,装订成册。
6、响应文件 1 份正本 4 份副本,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与所有副本密封,在封皮上注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7、响应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供应商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字。
8、磋商费用自理。
6.2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
1、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在本项目合同期内所需要全部费用,包括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含单价措施项目费和总价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有关文件规定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及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费用。
投标人要认真阅读清单,慎重报价。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2、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3、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1.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2. 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磋商会议的;
4.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5. 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6. 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7. 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
8. 响应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9. 响应文件中有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10.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磋商事宜的;
11. 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12.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13. 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响应文件中错误
(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14. 不同供应商的磋商资料相互混装、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由同一企业或同一账户资金缴纳、不同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同一响应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15. 项目(标段)报价超过本项目(标段)规定的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16.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资格证明文件等);
17. 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报价明显不合理,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
18.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19. 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20.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21. 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
磋商、评审工作由江苏正方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负责组织。
具体磋商、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如有争议最终由磋商小组认定。
1. 响应文件的审查
(1) 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其他部分报价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 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 磋商、评审程序
(1) 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①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检查供应商的资格条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只有资格审查通过,磋商文件方可进行下一步评审工作。
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参加报价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提供《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
(2)参加报价的监狱和戒毒企业,应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要求,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参加报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②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 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磋商小组专家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3) 磋商小组讨论、确定磋商程序和磋商内容。
(4) 磋商小组集中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至少 2 轮)。
(5)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有实质性变动,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如有负偏离,将作为无效响应。
3. 评审方法
通过初审和磋商,并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进入综合评分阶段。
磋商小组遵循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独立按照评分标准分别评定供应商的分值;各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为各评委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并按高低顺序排列。磋商小组按照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选 3 名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若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总得分相同的,按响应情况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4. 评分标准
(一)投标报价: 30 分
第一步:投标报价总价及单价均不高于采购预算价格的,为有效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
总价及单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不参与评审。
第二步: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终磋商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该投标人的最终磋商报价)*30
(二)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11 分)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专业)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的得 3 分。以提供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近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原件为得分依据。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组其他成员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建设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有一个得 2 分,本小项最高得 8 分。以提供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近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原件为得分依据。
(三)场地及机械设备(13 分):
1、投标人有沥青搅拌场地的得 2 分,有仓储场地的得 2 分,本小项最高得 4 分。以投标人提供的产权证明原件或租赁证明原件为得分依据。
2、投标人有自有的沥青摊铺车、振动压路机、挖掘机的每有一项得 3 分,本小项最高得 9分 (同一类别设备只计一次), 以提供的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得分依据。
(四)项目实施方案(46 分)
1 | 工程概述、总体安排、及施工部署及施工段 划分等 | 概述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8 分; 概述较合理、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 6 分; 概述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的得 4 分; 概述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的得 2 分; 概述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 8 |
2 | 关于本工程施工进度 计划的描述,以及为完成该计划所定措施 | 施工总进度计划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6 分; 施工总进度计划较合理、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 5 分; 施工总进度计划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的得 4 分; 施工总进度计划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的 3 分; 施工总进度计划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 6 |
3 | 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 | 施工方案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8 分; | 8 |
施工方案、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具体施工技术措 施 | 施工方案较合理、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得 6 分; 施工方案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的得 4 分; 施工方案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的得 2 分; 施工方案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4 | 安全xx施工、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措 施 | 安全xx施工措施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 6 分; 安全xx施工措施较合理、严密、描述较为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的5 分; 安全xx施工措施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的得 4 分; 安全xx施工措施具有不合理项、描述略欠缺、存在一定的实施难度的得3 分; 安全xx施工措施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 6 |
5 | 保证项目实施的技术设备和人力资源安排 | 投入项目的技术设备科学、严密、合理,管理制度完备、使用方案详细且具有针对性;技术人员配备合理、考虑周全的得 8 分; 投入项目的技术设备较严密、合理,管理制度较完备、使用方案较详细,不存在实施难度;技术人员配备较合理、考虑较周全的得 6 分; 投入技术设备基本符合项目实际、管理制度一般、使用方案一般;技术人员配备一般、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 4 分; 投入技术设备有欠缺,基本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技术人员配备简单,基本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 2 分; 投入技术设备明显不足,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技术人员明显欠缺,不能满足项目实施需要的得 1 分; 其余不得分。 | 8 |
6 | 满足验收合格的保证措施 | 针对本项目实施后能达到验收标准的有效保证措施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5 分; 针对本项目实施后能达到验收标准的有效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描述一般的得 3分; 针对本项目实施后能达到验收标准的有效保证措施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的得 1 分; 未提供不得分。 | 5 |
7 | 服务保障 | 供应商提出后期质保承诺、维护响应、服务方式等,评委根据方案综合打分:服务保障科学、严密、合理,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 5 分; 服务保障基本合理、描述一般、存在可操作性的得 3 分; 服务保障具有明显不合理项、描述欠缺、存在实施难度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 5 |
1. 磋商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审,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2. 江苏正方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将评审结果通知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未成交供应商。江苏正方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和磋商小组对未成交原因不做解释。如有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限内,即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原件)送达江苏正方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并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格式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江苏正方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将在收到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江苏正方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
3. 江苏正方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向成交方发成交通知书。
在竞争性磋商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1.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除《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和《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2 家的;
4. 在采购活动中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 依据苏财购【2020】52 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免收磋商保证金。
2.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1 至 3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3. 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 1 至 3 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二)签订、履行合同:
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 成交方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江苏正方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1、本次采购,中选单位在领取中选通知书前须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足额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附: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务类型 金额(万元) | 工程采购 |
100 以下 | 1% |
100—500 | 0.7% |
注: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2、本合同须经泰州市公证处公证,公证费收费标准如下,由中标方承担。不超过 10 万元的,
每件收取 500 元;
超过 10 万元至 50 万的,每件收取 1000 元;
超过 50 万元至 200 万的,每件收取 1500 元;
200 万元以上的,每件按 0.08%收取。
3、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的 10%
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并在签订合同前提交
退还时间:在中标人按承诺的工期、质量标准、规范要求完成检测项目后无息返还。
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1、技术要求详见清单及图纸
2.2、最终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投标报价费率,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工程结算费率计算公式:工程结算费率=(投标报价费率*最高限价-暂列金额)/
(最高限价-暂列金额)。
四.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1、说明: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应
文
件
采购项目编号:TZZCZF2021029
采购项目名称:靶场巷、城投公司支巷维修工程报价人:
20 年 月 日
(一)响应函(格式):
响应函
致泰州市海陵区市政工程养护服务中心:
我方收到贵方编号 TZZCZF2021029 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项目的报价。
一、 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报价,总报价见《报价一览表》。二、 我方愿意提供江苏正方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文件、
资料。
三、 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报价的有效期限为报价截止之日起 90 天。四、 如果我方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
按量,完成采购文件要求的所有工作内容。
五、 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六、 我方认可并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七、 我方愿意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如我方在报价截止期后撤回报价及成交后拒绝遵守报价承诺或拒绝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则磋商保证金将被贵单位没收。
八、 如果我方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愿意按照框架协议的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
报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投标函附录(一轮)
1 | 项目名称 | 靶场巷、城投公司支巷维修工程 |
2 | 招标编号 | TZZCZF2021029 |
3 | 投标总报价 | 元 |
4 | 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4 | 工期 | 30 日历天 |
5 | 质量标准 | 合格 |
投标人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1 | 项目名称 | 靶场巷、城投公司支巷维修工程 |
2 | 招标编号 | TZZCZF2021029 |
3 | 投标总报价 | 元 |
4 | 投标报价费率 | % |
投标人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日期: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项目编号:日期:
江苏正方工程项目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我单位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公司(单位),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 )的报价,参与磋商、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代表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代表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电话:
单位名称(xx):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承诺书
(报价人名称)在此承诺:
1.本公司(单位)对本项目( )所提供的服务不低于采购文件要求的标准;
2.本公司(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本公司未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我单位承诺响应招标文件所有内容;
5、我单位提供的工程及货物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标准;
6、我单位承诺如果服务过程中未按上述要求履行,我单位承担违约责任,双倍赔偿招标人损失,招标人可直接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7.如违背上述承诺,本公司(单位)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报价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采购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道路维修工程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建筑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xx):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需提供)
本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的 (采购人名称)单位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章 合同条款
1.13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 ||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 ☼是 | |
□否 |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按实调整 | |
□其它: |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是 | |
☼否 |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银行保函 | |
□担保公司担保 | ||
□其它形式: | ||
3.2 项目经理 | ||
3.2.1 |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 □项目经理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 80% |
☼其它: 开工之日起到竣工结束,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的情况下, 项目经理必须保证每天不少于 8 小时在现场组织施工。 |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 | |
☼其它: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违约金 1 万元的处 罚_ |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 | |
☼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 2000 元/人•次(人民币) | ||
3.2.3 |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 |
☼其它: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违约金 2 万元的处 罚_ | ||
3.2.4 |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 |
☼其它: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违约金 2 万元的处 罚_ | ||
3.3 承包人人员 | ||
3.3.3 |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 |
☼其它: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违约金 0.5 万元的 处罚_ | ||
3.3.5 |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 |
☼其它: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处违约金 0.2 万元(每 人)的处罚_ |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履约保证金的 % | |
☼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处违约金 1000 元/人•次(人民币) | ||
3.5 分包 | ||
3.5.1 |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法律法规禁止分包的工程 |
☼其它:_本工程均不得分包_ |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 |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3.7 履约担保 | |||
采用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履约保证金的,相关事项执行泰政办发〔2018〕20 号规定 | |||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 ☼是 | ||
□否 |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 | ☼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 | ||
☼银行保函 | |||
☼保证保险 | |||
□其它形式: |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 | ☼中标合同价 10% | ||
□其它: | |||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期限 | ☼合同签订前 | ||
□其它: | |||
5.1 质量要求 | |||
5.1.1 |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 □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按中标价(合同价)中“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的 %奖励 | ||
□获得省级优质工程,按中标价(合同价)中“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的 %奖励 | |||
□获得市级优质工程,按中标价(合同价)中“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的 %奖励 | |||
□获得优质结构工程,按中标价(合同价)中“分部分项工程费+单价措施项目费-工程设备费”的 %奖励 | |||
☼其它: 无 | |||
6.1 安全xx施工 | |||
6.1.1 |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达到省级建筑安全xx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要求 | |
□达到市级建筑安全xx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要求 | |||
☼其它: 1)本工程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 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必须成立项目安全管理小组,所有全部工程施工过程均必须有 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实施安全监督。 3)承包人在施工组织安排时,要充分考虑施工条件的影响。施工现场内、 外的设置临时交通安全设施。 | |||
6.1.5 | 合同当事人对xx施工的要求 | □达到省级建筑安全xx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要求 | |
□达到市级建筑安全xx施工标准化示范工地要求 | |||
☼其它: 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承包范围内的xx施工管理、教育 | |||
7.5 工期延误 | |||
7.5.2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 ☼扣除_ 1000 元/天 | |
□每天赔偿金额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 | |||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 ☼合同价的 10% | ||
□全部的履约保证金 | |||
□其它: |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 ||||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 □日降雨量大于 mm 的雨日超 天 □风速大于 m/s 的 级以上台风灾害 □日气温超过 oC 的高温大于 天;日气温低于 oC 的严寒大于 天 □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 ☼其它: 经气象部门认定的 50 年一遇的极端恶劣天气 |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 ||||
7.9.2 | 提前竣工的奖励 | □奖励 元/天 | ||
☼其它: 无 | ||||
10.7 暂估价 | ||||
10.7.1 |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 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 | (1)通用条款第 1 种方式:由承包人单独招标 | ||
(2)通用条款第 2 种方式: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招标 | ||||
种方式确定 | ||||
10.7.2 |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 | (1)通用条款第 1 种方式 | ||
(2)通用条款第 2 种方式:承包人按照第 10.7.1 项[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 价项目]约定的第 1 种方式确定暂估价项目 | ||||
(3)通用条款第 3 种方式:承包人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 ||||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 ||||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 🞈是 | |||
☼否 | ||||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 ||||
(1)人工单价 | 🞈人工单价发生变化且符合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规 定,合同当事人应按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费等文件调整合同价格,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 于发布价格的除外 | |||
☼其它:不调整 | ||||
(2)材料、工程设备价格 | 🞈按泰建价〔2008〕2 号《关于转发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调整工程价款 | |||
☼其它:不调整 | ||||
(3)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 |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施工机械使用费发生变化超过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规定的范围时,按规定调整合同价格 | |||
☼其它:不调整 | ||||
12.1 合同价格形式 | ||||
1.单价合同 | ||||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除招标文件约定工程价款调整以外的全部风险 | |||
□其它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按招标文件约定的工程价款调整条款执行 | |||
□其它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按招标文件约定的工程价款调整条款执行 | |||
□其它方法: | ||||
2.总价合同 | ||||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12.2 预付款 |
12.2.1 |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
12.2.2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银行保函 |
□担保公司担保 | ||
☼其他形式: 无 | ||
12.3 计量 | ||
12.3.1 | 工程量计算规则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 9 本工程量计算规范 |
12.3.2 |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按月计量 |
□其它: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 ||
12.4.1 |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 □同计量周期 |
☼其它: 1、本工程的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施工单位进场开工后付合同价的 10%,工程量完成 50%付至合同价的 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70%,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并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 95%,余款于 缺陷责任期满后结清(此工程所涉及款项皆不计取利息); 2、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应提供正式建筑业发票并办 理支付申请。 3、上述支付工程款所表述的竣工验收合格日为:发包人组织承包单位、 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完成竣工验收并验收合格之日。 | ||
15.2 缺陷责任期 | ||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6 个月 | |
□1 年 | ||
☼2 年 | ||
□其它期限: | ||
15.3 质量保证金 | ||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 ☼扣留 | |
□不扣留 | ||
15.3.1 | 质量保证金采用第(3)_种方式 |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
(2)_ _%的工程款 | ||
(3)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 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维保期满后返还 | ||
15.3.2 |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第_ (2)_种方式 |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 ||
(3)其它扣留方式: | ||
15.4 保修 | ||
15.4.1 | 工程保修期 | ☼按法定最低保修期限 |
□其它期限: | ||
15.4.3 |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承包人应当接到保修通知起 4 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 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
20.3 争议评审 | ||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是 | |
□否 | ||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条款的约定 | ☼执行《泰州市建设工程争议评审规则》 | |
□其它: | ||
20.4 仲裁或诉讼 |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第_(2) 种方式解决 | (1)向泰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 |
专用合同条款的其他内容: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 等书面协议或文件,工程联系单、签证、洽商、设计变更单、技术核定单等。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无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无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 国担保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 。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和省、市现行有关建设工程的标准和规范、规程; 现行有关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施工图纸以及设计文件所载明的标准、规范、规程等。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无。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 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3)中标通知书(4)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招标答疑等)(5)投标函及其附录(6)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7)通用合同条款(8)技术标准和要求(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发包人最迟不得晚于第 7.3.2 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 日期前 7 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3 份;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与承包范围相关的全部施工图纸。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项目人员表、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施工安全管理、xx施工管理、施工测量控制、施工人员安排及管理架构、施工材料设备进场计划、成品保护措施等);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0 日历天内提供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5 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须有公司盖章)和电子文档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两周内审查完毕。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相关图集、标 准及规范文件和承包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 |
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工程现场发包人办公室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承包人现场项目部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项目部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与管理部门联系并承担费用,其它执行通用条款 。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规划红线内,均为场内交通。规划红线为场外交 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场内道路 及交通设施均由承包人负责施工、维修、养护,并承担施工、维修、养护费用。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的安排和管理。承包人必须精心组织场内外交通,并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必须指派专人做好交通管理。保证交通安全,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1.10.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无另有约定,按通用 条款执行。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无另有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无另有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无另有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无 另有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处理与协调工程施工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外部 工作联系。确认有关工期延误、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量、进度款支付、验收检验、竣工验收、竣工结算文件、索赔材料,及发包人另行批准的其它职权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 5 天前。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临时用电、用水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
标报价中。其他按招标文件执行。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的验收要求,提前 15 天向监理单位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含影像),竣工报告及工程质 量保修书,同时向城建档案馆报送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壹套)壹份(需档案馆审核合格,承包人承担扫描等相关费用),同时向发包人报送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壹套)壹份和相应的电子档案资料。属于发包人应提供的资料由发包人负责及时提供给承包人,由承包人汇总整理后统一归档。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叁套。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5 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和电子文档资料。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项目施工组织、工程质量、进度、施工安全、队 伍管理、结算、索赔,以及与发包人、相关单位(部门)联系,处理工程施工中的相关事务。代表承包人签署有关工期延误、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工程量确认、进度款支付、验收检验、竣工验收、竣工结算文件、索赔材料等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 日历天内。项目经理、其他人员均实行考勤制度。其它按通用条款执行。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应事先通知监理人,并取得发 包人的书面同意,书面请假手续同时报招标人或监理备案,其它按通用条款执行 。
3.5 分包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按招标文件执行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按招标文件执行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按招标文件执行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 工现场之日起直至验收合格移交给发包人。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2)/;
(3)/。
5. 工程质量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无另有约定,按通用条款执
行 。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 小时。
6. 安全xx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xx施工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承包人按照规定负责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及施工照 明,负责施工人员的治安教育和管理工作,承包人对治安防护工作负责。施工期间设置的供电、供水设施由承包人负责管理和保护。上述事项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其它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须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建立健全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及管理责任制,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应急预案。
6.1.6 关于安全xx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在开工后 28 天内预付安全xx施工费总额的 60%,其他执行合同通用条款。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1、施工期间交通组织及交通安 全的保证措施;2、根据合同的要求编写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此计划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安排、精确到以“周”为单位的施工进度时间段),周报、月报、月完成形象化进度、进度计划表各两份,发包人、监理单位各一份;承包人未按时提交上述内容,视为承包人违约一次,每违约一次承包人赔偿发包人两仟元整,并按监理单位指定要求提交上述内容及整改措施 。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历天内提供。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无另有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无另有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历天内提供。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无另有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无另有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120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无另有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无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无另有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款 。
8. 材料与设备
8.4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 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工程使用的 所有的材料和设备其规格、数量、品牌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后方可进场使用,如不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人擅自进场使用的,建设单位有权拒付该部分款项同时有权对承包人处违约金 5 万元的处罚并终止合同,同时承包人还须赔偿建设单位实际损失。规格、数量按国家、江苏省和泰州市的相关要求。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 。
9. 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要求,承包人必须执 行。否则视为违约。其他执行合同通用条款。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按招标文件执行。
10.5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无另有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款。
12. 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 合同价格形式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3、其他价格方式:/。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无另有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款。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 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承包人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期提交。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 24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 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款。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13.2.5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执行合同通用条款。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建设单位有权对承包人处违约金 2 万元的 处罚,同时承包人还须赔偿建设单位实际损失。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 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 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颁发工程接受证书后 3 天内。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无另有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款。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无另有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款。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根据江苏省和泰州市相关文件规定。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根据江苏省和泰州市相关文件规定。
14.4 最终结x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4 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无另有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款。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执行合同通用条款。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执行合同通用条款。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无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无 。
(3)发包人违反第 10.1 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顺延工期。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无。
(7)其他:无。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无另有约定,执行合同通用条款。
16.2.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承包人逾期开工或逾期竣工,发包人按每日 0.1 万元向承包人收取违约金(发包人 责任除外);
(2)承包人使用假冒伪劣产品,除无条件退场(或返工)外,发包人按该产品价值的 10% 收取违约金。
(3)承包人不服从发包人提出的设计变更的,发包人按该变更价值的 30%收取违约金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或联营、 挂靠单位,否则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条件退场,并承担合同总价 20%的违约金。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发包人按实物资产的评估使用价支付费用给承包人。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无另有约定,执行 合同通用条款。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28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按江苏省及泰州市相关规定应由承包人交纳的保险必须按时依 法办理。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应为其从事危险作业的员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 x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自行决定。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无另有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20. 争议解决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由承包人承担。其他事项的约定:按泰州市相关规定。
21.其他要求:
农民工工资支付及担保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