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行政車投保強制汽車責任險等 4 項(HA04002L)契約附加條款 本案係由「國防部」(以下簡稱甲方)負責辦理本案招標及簽約作業,國防部後備指揮部(留守業 務處為執行單位)為甲方之代理人,負責本案之履約、驗收及付款作業,並集中妥存驗結資料備查,於全案執行完畢將結果函送甲方備查;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 方),茲為乙方承保甲方所屬軍車之強制汽車責任險及第三人責任保險,甲、乙雙方同意訂定本契約,契約條款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