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项目编号:SITEN-ZB-20220169
上海开放大学2022年度在线课程资源建设项目—公管学院自建课程资源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磋商项目编号:SITEN-ZB-20220169
采购人:上海开放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采购时间:二〇二二年三月
目录
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上海开放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上海开放大学2022年度在线课程资源建设项目—公管学院自建课程资源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 其他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投标人必须获得带有电子印章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 认证证书)。
(2)本项目仅接受中、小、微企业参加磋商,供应商如满足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是否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磋商(不允许)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上海开放大学2022年度在线课程资源建设项目—公管学院自建课程资源项目。
2. 项目编号:详见磋商公告(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SITEN-ZB-20220169)。 3.预算编号:0022-24461
4.项目主要内容:
本项目为上海开放大学公管学院建设《家庭营养学》《家政学概论》《家庭教育学》《0~3 岁婴幼儿保育与教育》《家庭保健与护理》《老年生活照护》《老年紧急救护》《老年康复照护》8 门课程的在线课程资源。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5.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址。
6.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5日之前。
7. 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120万元(国库资金120万元;自筹资金:0元)注:首次报价超过预算为无效标。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三、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须自2022-03-04 16: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2-03-11 16:00截止,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
节假日除外)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xxxx://xxx. xxxx.xx.xxx.xx),在网上招标系统中网上报名。
2、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3、方式:网上获取。
4、售价(元):0 元。
四、磋商响应性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注: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平台投标(响应)签收功能上线的重要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前对各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在采购平台上进行签收并生成带数字签名的签收回执,未完成签收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为确保投标(响应)文件顺利完成签收程序,避免非人为因素造成的签收不及时而给投标人带来不利后果,请各投标人合理安排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时间。同时考虑到一经签收后的投标(响应)文件可能无法撤回修改,特提醒各投标人慎重确认投标(响应)文件后再行上传,否则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的不利情形概不负责。
2 、磋商时间:2022年3月17日9:00时。(以网上招投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届时请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方代表持网上投标回执、投标时所使用的 CA 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建议使用完成过“投标授权”的投标加密CA证书及安装过CA证书驱动的笔记本电脑)出席磋商仪式(注:迟到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磋商)。
五、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和竞争性磋商地点
1、上传磋商响应文件网址:http:// xxx.xxxx.xx.xxx.xx
2、竞争性磋商地点:上海市大名路 108 号上海滩国际大厦 601 室第三会议室。
3、磋商所需携带的其他材料:
(1)CA 证书。
(2)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安装好 CA 证书驱动,并能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
(4)4G 上网卡或其他可上网工具。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各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自行踏勘
2、xx答疑: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疑问的可在 2022 年 3 月 11 日 17:00 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传真至 66983070,并发送电子邮件(以盖章 PDF 版本及可编辑 word版本形式)至 xxxxxxxx000@000.xxx。
如有答疑,代理公司将另行通知,投标人直接登录网上投标系统下载磋商澄清文件(如果有的话)。
八、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000xxxxxxxx000xx x:000000
联系人:xx
电 话:021-63234076-1032传 真:021-66983070
帐户名称: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外滩支行
银行帐号:135002516010010761
采购人: xxxxxx x x:xxxxx000xxxx:xx
x x:000000
电 话:021-25653049
前附表
项号 | 编 列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上海开放大学 2022 年度在线课程资源建设项目—公管学院自建课程资源项目。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址。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0月15日之前。 |
2 | 磋商内容: 本项目为上海开放大学公管学院建设《家庭营养学》《家政学概论》 《家庭教育学》《0~3 岁婴幼儿保育与教育》《家庭保健与护理》《老年生活照护》《老年紧急救护》《老年康复照护》8 门课程的在线课程资源。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3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首次报价超过预算的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
4 | 供应商资质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 其他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投标人必须获得带有电子印章的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 认证证书)。 (2)本项目仅接受中、小、微企业参加磋商,供应商如满足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磋商。 |
5 | 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性文件首次提交截止日起 90 天内。 |
6 |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注:交纳保证金后必须在上海政府采购网上录入本单位保证金交纳信息,并电话联系招标代理公司确认保证金交纳信息)。 保证金递交方式为银行转帐(包括网银)、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且投标保证金递交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如:总公司报名参加投标,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保证金)。保证金有效期:同响应文件有效期。 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开标时系统自动废标。 保证金交纳帐户如下: 账户名称:上海上投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外滩支行 银行帐号:135002516010010761 |
7 | 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方式和地点: 1、 网上(xxxx://xxxx.xx.xxx.xx)递交。 2、供应商可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以便于专家评审。 注: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应与纸质磋商响应文件内容应一致,如电子 磋商响应文件与纸质磋商响应文件不一致,以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为准。 |
8 | 磋商开始时间:2022 年 3 月 17 日 9:00 时。 磋商地点:上海市大名路 108 号上海滩国际大厦 601 室第三会议室。 |
9 | 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 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根据“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服务类标准下浮 10%收取,最低收费为 5000 元。 |
一、 项目说明
1 项目内容
1.1 项目名称:上海开放大学2022年度在线课程资源建设项目—公管学院自建课程资源项目。
1.2 主要内容:本项目为上海开放大学公管学院建设《家庭营养学》《家政学概论》
《家庭教育学》《0~3 岁婴幼儿保育与教育》《家庭保健与护理》《老年生活照护》
《老年紧急救护》《老年康复照护》8 门课程的在线课程资源。
2 每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份响应性文件
2.1 每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份响应性文件。提交或参与一份以上响应性方案的供应商将使其提交和参与的全部响应性文件无效。
二、磋商文件
3 磋商文件组成
3.1 磋商文件包括: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第三章 技术内容与要求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格式与附件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
3.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及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没有对磋商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则是供应商的风险。
4 磋商文件的修改
4.1 在提交首次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经采购人认可,可主动地或在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
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的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该补充文件。
4.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5 响应性文件语言及计量单位
5.1 响应性文件及供应商和代理公司就有关磋商内容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书写,供应商可以提交用其它语言打印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译文,在有差异和/或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5.2 除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计量单位
(公制)。
6 磋商保证金
6.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6 项的要求提交保证金,此保证金是磋商响应性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
6.2 对于未能按要求在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保证金的供应商,响应无效。
6.3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保证金: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响应性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性文件;
(2)供应商在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 响应性文件格式及签署
7.1 响应性文件的构成按以下顺序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商务部分:
(1)报价公函(参照第五章相关格式);
(2)首次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参照第五章相关格式);
(3)分项报价(参照第五章相关格式);
(4)业绩一览表(参照第五章相关格式);
(5)商务偏离表(参照第五章相关格式);
(6)资格声明函(参照第五章相关格式);
(7)资格文件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参照第五章相关格式);
2)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参照第五章相关格式);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近 1 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参照第五章相关格式);
8)本项目仅接受中、小、微企业参加磋商,供应商如满足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参照第五章相关格式);
9)供应商为非联合体投标,且本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承诺函(参照第五章相关格式)。
(8)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9)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内容。技术部分:
(1)技术方案;
(2)项目团队组成;
(3)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4)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内容。
7.2 响应性文件必须内容齐全、字迹清晰,无涂改和行间插字。
7.3 法人授权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7.5 纸质响应性文件与网上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网上响应文件为准。
四、响应性文件的提交
8 响应性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8.1 供应商应将纸质响应性文件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8.2 纸质响应性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明有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名称、供应商名称。
8.3 网上响应文件投标人应当用密钥加密,并保证在开标时解密。
9 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相关内容。
10 提交的响应性文件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上海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在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有权拒收该响应文件。
11 响应性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1.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对已提交的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11.2供应商对响应性文件的修改或撤回应按第8和9条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
11.3在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文件做任何修改。
11.4供应商不得在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期至文件有效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性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根据6.3条规定被没收。
五、竞争性磋商
12 磋商小组
详见第六章《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
六、响应性文件的审查、评估和比较
13 对响应性文件的评审
详见第六章《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
14 资格审查
详见第六章《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
15 确定成交商
详见第六章《竞争性磋商评审办法》。
七、授予合同
16 成交通知
根据磋商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对磋商结果进行公告。
17 签约与成交通知
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磋商文件确定的内容与采购单位在上海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签订项目合同。
18 合同生效
合同买卖双方在上海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签订合同即合同生效
。
19 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单位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服务费(采购单位支付除外):
(1)服务费金额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9 项的规定计算和收取。 (2)在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通知书时,以支票、转账等方式交纳。
八、纪律与保密
20 从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日期开始,有关响应性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21 参与磋商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
22 供应商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的文件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 不得弄虚作假。
23 供应商不得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磋商困难或无法确定成交商。
24 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听和搜集磋商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磋商或成交商确定工作。
九、电子招标说明:
1 网上报名:供应商使用上海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的帐号、密码、 CA 证书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的采购公告栏浏览相应的招标公告,在报名信息页面选择所要报名的包,并且按照要求维护供应商报名信息和资质信息。提交报名后,经招标人审核通过的供应商才具有投标资格,可下载招标文件。
2 网上投标:
(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须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投标工具”客户端,将投标文件(响应文件)逐项录入。
(2)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上传完毕后须逐项完成(投标)响应项目内容的填写、资料上传等要求。
(3)供应商完成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录入、投标(响应)项制作后,可对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加密成功后即可对标书进行上传,上传成功后点击“回
执确认”输入 CA 密码,供应商须自行对上传情况进行确认。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后,应及时査看签收情况,并打印签收回执。未签收的投标(响应)文件视为投标(响应)未完成。
(4)若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需要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则须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书面撤回通知函(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签字),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撤回通知函后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平台进行撤回操作。
3 网上磋商时间:到达磋商时间后,供应商携带投标加密的CA证书参加磋商会议,按照上海政府采购网的提示完成签到、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及确认操作。
注:本须知中涉及电子平台的实际操作流程,以上海政府采购电子平台为准,投标人如需了解更多电子平台操作流程的具体信息,可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下载投标人操作手册。
根据《教育部关于办好开放大学的意见》(教职成〔2016〕2 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一流开放大学建设的意见》(沪教委终〔2018〕3 号)等文件要求,落实上海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上海开放大学要整合资源,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共同搭建市民终身学习平台的重点任务,上海开放大学公管学院拟建设 8 门在线课程资源。
(二)项目建设目标与内容
1. 课程资源建设目标
通过在线课程资源的建设,形成一批优秀的学习资源,丰富上海开放大学的数字资源。同时以课程资源建设为抓手,推动平台、资源和队伍的整体转型建设,探索课程团队的机制体制建设,以及教学内容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的新型教学模式,促进教育教学观念转变、教学内容更新和教学方法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学习型社会建设。
2. 课程资源建设内容
2022 年度上海开放大学公管学院建设《家庭营养学》《家政学概论》《家庭教育学》《0~3岁婴幼儿保育与教育》《家庭保健与护理》《老年生活照护》《老年紧急救护》《老年康复照护》 8 门课程的在线课程资源。
二、项目进度要求
x项目要求所有课程资源建设工作(共计 8 门)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2 年 10 月 15 日之前完成。
三、项目总体需求
1. 课程资源建设的技术使用必须符合“五、技术规格与要求”。
2. 课程资源建设符合课程本身特色。
3. 每门课程建设需求的全部内容。四、项目需求细则
x项目共涉及 8 门课程资源建设,要求根据课程的属性制定课程资源建设方案,并与课程教师进行精细化沟通和课程的定位分析。在中标后协助课程教师制定合理的课程资源的表现形式并完成资源的制作。课程资源的具体要求如下:
●《家庭营养学》
(一)课程基本情况
x课程是家政学专业必修课、专业课,课程为 3 学分 48 学时。该课程与家政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关系密切,是达成专业培养目标的核心课程之一。作为从事家政管理服务或高层次的家政
服务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家政专业毕业生必须拥有为家庭开展健康管理的能力,而学习和掌
握《家庭营养学》知识是拥有此项能力的关键因素之一,也是进一步学习《家庭健康管理》专业课程的必备基础。
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深入理解营养与人体健康的关系,以及食材选购的方法,帮助学生在家庭服务工作中顺利开展健康管理,并能够针对不同生理阶段人群编制食谱,开展营养指导,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及解决家庭营养问题的能力。
(二)建设资源需求
资源类型 | 数量 |
微视频(10 分钟及以下/个) | 40(每个 10 分钟左右) |
音频(20 分钟及以下/个) | 10(每个 15 分钟左右) |
网页课件(个) | 10(动画、视频,每个约 5 分钟) |
PPT(套) | 15 |
案例库(个) | 4 |
试卷库(个) | 1 |
题库(个) | 16(≥200 道题目) |
●《家政学概论》
(一)课程基本情况
x课程是家政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课程 4 学分,课程学时数 64。
本课程充分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即对家政学、家庭关系结构、家庭经济、家庭教育和家庭文化、家庭休闲艺术礼仪、家庭生活与法律的相关理论、知识进行分析和诠释,课程重视理论知识的建构,也关注在实际、实战等问题,课程在对学员制定整体的相关家政服务方案以及在指导家庭服务过程中所秉持的理念和方法等内容开展训练。
通过本课程相关理论与实践内容的学习,学员能够理解家政学和家庭服务的区别,理解家庭的结构与类型,掌握现代科技对于家庭服务的改变,对于家庭人际关系进行调试,运用法律来维护家庭生活中的权益,同时还需掌握针对不同家庭需求设计不同的服务方案的能力。
(二)建设资源需求
资源类型 | 数量 |
微视频(10 分钟及以下/个) | 60 |
音频(20 分钟及以下/个) | 60 |
网页课件(个) | |
PPT(套) | 38 |
案例库(个) | |
试卷库(个) | |
题库(个) | 1 |
●《家庭教育学》
(一)课程基本情况
x课程是上海开放大学家政学本科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3 学分,48 学时,第 2 学期开设;同时也是上海开放大学学前教育本科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
本课程是学习家政学专业其他课程的专业知识基础,帮助学生全面了解家庭教育学的概念框架、相关理论和实践知识。它既可作为家政学专业专用教材,也适用于在其它各类家庭教育机构从事家庭教育教学、管理和研究工作的人员。通过本课程资源建设和实施,希望能引起社会对家庭教育的广泛重视,推进我国家庭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了解家庭教育基本原理;家庭教育的原则、方法及各年龄段人群的家庭教育要点;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我国当代家庭教育中出现的问题;并借鉴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家庭教育模式的优长,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及解决家庭教育中存在问题的能力。
(二)建设资源需求
资源类型 | 数量 |
微视频(10 分钟及以下/个) | 60(每个视频均为 5-10 分钟微视频) |
音频(20 分钟及以下/个) | 60(分别由微视频转换,均为 5-10 分钟) |
网页课件(个) | |
PPT(套) | 1(包含 20 个 PPT 课件,与音视频和讲义文 本配套) |
案例库(个) | |
试卷库(个) | |
题库(个) | 1(主要包括单选、多选、判断、简答四种题 型,总体量为 5 套试卷) |
其他(讲义)(个) | 20(与音视频资源配套) |
●《0~3 岁婴幼儿保育与教育》
(一)课程基本情况
0-3 岁婴幼儿保育与教育是家政服务专业的一门专业选修课。本课程设 3 学分,共 48 学时。本课程是上海开放大学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选修课程。是学员进入家政服务专业学习第四学
期开设的专业选修课程。本课程是研究 0-3 岁婴幼儿的日常生活及其发展状况、揭示 0-3 岁婴幼
儿生理、心理发展规律,探讨 0-3 岁婴幼儿的早期教养的一门课程。
本课程旨在研究婴幼儿生理、心理发展现象、规律与指导等问题,促进婴幼儿早期教育的发展,从而达到全面发展的目的。课程强调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注重培养学员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儿童早期教育问题的能力。通过学习,学员能够全面系统地掌握婴幼儿早期保育与教育的基本理论和技能,增进对 0-3 岁婴幼儿生理、心理的深入认识,提高理论分析能力,并且能够提高对于家庭开展早期教育的指导能力、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和问题解决的能力。
(二)建设资源需求
资源类型 | 数量 |
微视频(10 分钟及以下/个) | 60 |
音频(20 分钟及以下/个) | 20(由微视频转换,均为 5-10 分钟) |
网页课件(个) | |
PPT(套) | 1(包含 20 个 PPT 课件,与音视频和 讲义文本配套) |
案例库(个) | 1 |
试卷库(个) | 1 |
题库(个) | 1 |
●《家庭保健与护理》
(一)课程基本情况
x课程 4 学分,课内学时 64,是家庭服务与管理专科的专业课。课程培养目标基于在职学习者(家政服务人员)的职业需求,重点培养与健康相关的两大类知识与技能。第一类:聚焦于家庭不同年龄段人群身体保健与基本疾病护理的需要,提升学习者家庭保健护理的基本知识与技能。第二类:基于家庭成员健康维护和促进的需要,培养学习者的全面健康观,为学习者后期从事家庭健康管理工作奠定知识基础。两个培养目标的确立最终为丰富家政服务的内涵、拓展家政工作的范畴而服务,也是促成学习者成为一名高端家庭服务人员的基础。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升及对健康生活方式的重视,除保洁与烹饪等居家事务之外,合理营养、适度养生、健康生活方式的确立以及全人群的居家保健与护理成为家庭的一项重大需求,家庭保健与护理课程在本专业中的重要性由此应运而生。可以说,本课程既是本专业课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可作为非学历教育学习者家庭成员健康促进、家庭健康素养提升的重要学习资源之一。
(二)建设资源需求
资源类型 | 数量 |
微视频(10 分钟及以下/个) | 60 |
音频(20 分钟及以下/个) | 2(课程导学和复盘在做成视频的同时做成音频) |
网页课件(个) | 1 |
PPT(套) | 60(含导学和课程复盘) |
案例库(个) | 1 |
试卷库(个) | 1 |
题库(个) | 1 |
●《老年生活照护》
(一)课程基本情况
老年生活照护课程是“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的重要专业课和必修课。课程为 4 学分,总学
时数为 48 学时。
本课程是按照“校(学院)企(养老机构)共建”模式设置的课程。本课程以老年服务所应具备的职业能力为依据组合教学内容;教学过程强调工学结合,通过技能训练、案例分析、角色扮演、模拟老年人日常生活行为等教学活动组织教学,增加教学过程的实感性,增进技能教学的实用性。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能够掌握老年生活照护技术的基本知识、操作原理、常用照护技术的应用范围,能够规范地进行各项生活照护技术操作,能按照护对象需求提供照护服务,以满足照护对象的生理、心理需求。同时在教学中注重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行为习惯的培养,培养高度的责任感、同情心和团结协作精神;培养自学能力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严谨求实,善于沟通的职业素质和职业能力。
(二)建设资源需求
资源类型 | 数量 |
微视频(10 分钟及以下/个) | 60 个 |
音频(20 分钟及以下/个) | |
网页课件(个) | |
PPT(套) | 15 套 |
案例库(个) | |
试卷库(个) | |
题库(个) | 1 个 |
●《老年紧急救护》
(一)课程基本情况
《老年紧急救护》是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老年护理)专业的专业课,课程为 3 学分,课
程学时数 48 学时,其中实践教学 32 学时。
对这两个专业的学习者来说,基本的老年急症识别与相关急救措施是不可或缺的。《老年紧急救护》正是这样一门应用性课程。本课程立足于院前的现场救护,提升学生紧急救护的知识和能力,使其能正确及时的进行现场处理,达到减少伤残,挽救生命的目的。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完善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老年护理)专业学生急救技术相关知识、提升其对老年急症的识别、判断与紧急处理能力。
(二)建设资源需求
资源类型 | 数量 |
微视频(10 分钟及以下/个) | 60 |
音频(20 分钟及以下/个) | |
网页课件(个) |
PPT(套) | 1 套(60 个) |
案例库(个) | |
试卷库(个) | |
题库(个) | 1 |
●《老年康复照护》
(一)课程基本情况
x课程 3 学分,课程学时数 48。课程内容分为五个模块:为老年人进行功能锻炼,为老年人进行体位转移,带领老年人进行康乐活动,为老年性痴呆老年人进行康复护理,老年人辅助器具康复护理。教材名称《老年人康复护理》、主编:xxx、xxx、出版社《海军出版社》、版本:2017 年 3 月第一版
本课程是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一门专业课。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培养适应社会养老服务需求,能够在养老机构、社区、家庭养老服务和管理相关岗位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因此,该专业的课程需要涉及到和老年照护服务相关的专业内容。该课程主要阐述老年康复照护的基本操作原理及其在养老服务机构中的实践应用。着眼于提高学员xx照护的理论水平及实际应用能力,是一门既具有一定的理论性,又具有很强的应用性的课程。
通过学习,使学员掌握老年康复照护的操作流程。为学员在为老服务的工作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形成科学的康复照护的观念,为学习其它专业课程打下基础。
(二)建设资源需求
资源类型 | 数量 |
微视频(10 分钟及以下/个) | 60 |
音频(20 分钟及以下/个) | |
网页课件(个) | |
PPT(套) | 60 |
案例库(个) | |
试卷库(个) | 2 |
题库(个) | 2 |
五、技术规格与要求
资源类型 | 技术规格与要求 | |
微视频 | 片头 | 采用统一的片头 |
片尾 | 采用统一的片尾 | |
编码方式 | H.264 |
码流率 | ≥2048kbps | |
帧率 | ≥25fps | |
分辨率 | 宜采用16:9的视频画面比例;分辨率不小于1280×720 | |
存储格式 | 采用MP4格式 | |
时长 | 单个视频文件的时长不宜超过10分钟 | |
视频质量 | 画面应清晰流畅,无明显失真;每帧视频图像均为真彩色 | |
声音 | 音画同步,无其他杂音; 音量适中,不能出现音量忽大忽小的现象;音频信噪比不低于48db | |
字幕 | 字幕要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规范字,不出现繁体字、异体字 (国家规定的除外)、错别字; 字幕的字体、大小、色彩搭配、摆放位置、停留时间、出入屏方式力求与其他要素(画面、解说词、音乐)配合适当,不能破坏原有画面 | |
音频 | 片头 | 采用统一的片头 |
片尾 | 采用统一的片尾 | |
采样频率 | 音乐类音频采样率不低于44.1kHz;语音类音频采样率不低于22.05kHz | |
码率 | ≥64kbps | |
存储格式 | 采用MP4格式 | |
时长 | 单个音频文件不宜超过20分钟 | |
音频质量 | 音频播放流畅,人声语音清晰,无噪音 | |
语音内容 | 中文语音采用标准普通话、英语语音应采用美式或英式英语特殊语言学习和材料除外,音源应使用适合教学的语调 | |
网页 | 技术标准 | 网页采用HTML5格式 |
编码 | 采用UTF-8格式编码 | |
网页目录 | 网页目录层次清晰,命名xx、准确、合理,使用英文或拼 音作为文件名 |
网页标题 | 页面上要标明当前页面展示内容的标题 | |
网页标签 | 每个网页内要有完整的标签,每个网页内标签之间要写明该 页的标题,并且与页面上的标题一致 | |
网页路径 | 网 页 x 的 所 有 路 径 写 法 均 使 用 相 对 路 径 , 如“images/logo.jpg” | |
样式风格 | 网页的样式风格保持一致,在背景、色调、字体、字号、字体颜色等统一使用样式表(CSS)处理;样式表宜采用CSS3规定 的格式 | |
浏览器兼容性 | 应支持主流的移动端浏览器,包括但不限于:UC、QQ、safari chrome浏览器 | |
页面响应速度 | 对用户操作的响应速度宜不超过1秒 | |
跨域资源 | 禁止引用跨域链接 | |
图片 | 分辨率 | 扫描分辨率不低于72dpi |
存储格式 | 采用常见存储格式,如JPG、GIF、PNG等,建议优先采用JPG 格式 | |
文档 | 编码 | 采用UTF-8或GB18030编码 |
格式 | 应使用txt、doc、docx、ppt、pptx、pdf等移动终端中可显示的文档格式 |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并交甲方后,30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第一笔经费,经费额为项目经费总额的 55%。
2. 项目通过甲方验收,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及合同金额 5%到质保/服务期限截止的质保金或银行保函(时间为到质保期结束),甲方在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经费额为项目经费总额的 45%。
项目验收通过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并经甲方确认合格后,甲方无息返还质保金,银行保函自动终止。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各方: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 |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 |
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
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
2. 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 合同价格
x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大写:[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2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3 服务期限
交付时间:[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xxxx全部责任。 5.验收
5.1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2 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 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5.4 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6.保密
6.1 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7.2.1 付款内容:(分期付款)
7.2.2 付款条件:
(1)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发票并交甲方后,30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第一笔经费,经费额为项目经费总额的 55%。
(2)项目通过甲方验收,收到乙方提供的发票及合同金额 5%到质保/服务期限截止的质保金或银行保函(时间为到质保期结束),甲方在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经费额为项目经费总额的 45%。
(3)项目验收通过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并经甲方确认合格后,甲方无息返还质保金,银行保函自动终止。
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
8.1 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8.2 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
8.3 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8.4 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5 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8.6 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 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9.2 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
9.3 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4 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
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5 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6 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
9.7 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9.8 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0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 除合同第 13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
(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
14.1 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 )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在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14.2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4.3 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5.争端的解决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
15.2 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15.3 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6.2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0. 合同附件
20.1 本合同附件包括: 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
20.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3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 |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
一、报价公函(格式)
承蒙邀请参加项目磋商,现按要求,随函送达响应性文件,参加磋商。据此函,签字代表声明如下:
(1) 供应商将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供应商承诺,所提供的响应内容均真实有效。一经证实供应商虚假投标,提供的响应性文件内容或形式与事实不符;或在澄清过程中虚假澄清,提供的澄清文件与事实不符,骗取成交的,成交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 本响应文件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有效期为90个日历天,如果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被接受(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响应文件始终有效。
(6) 如果供应商违反供应商须知中第6.3条规定,磋商保证金将被采购人没收。
(7) 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一定要接受最低的报价或其他可能收到的任何报价,并可不作任何解释。
(8) 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采用自有技术,与第三方的专利或知识产权无任何纠纷,若有碍买方,供应商愿承担所有责任。
(9) 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代表签字: 公章: 日期:
(注:本附件是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
二、首次报价表(格式)
上海开放大学2022年度在线课程资源建设项目—公管学院自建课程资源项目包1
服务内容 | 交付时间 | 备注 | 首次报价(总价、元) |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三、分项报价表
磋商项目名称: 磋商项目编号:
序号 | 分项名称 | 具体内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元) | 说明 |
1 | |||||||
2 | |||||||
3 | |||||||
„„ | |||||||
总计 | ¥:大写: |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四、近三年(2019 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磋商项目名称: 磋商项目编号:
序 号 | 业主名称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合同总价 | 签约及完成时间 | 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备注:请附上合同复印件作为同类业绩评价证明资料。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五、项目团队组成
磋商项目名称: 磋商项目编号:
序 号 | 姓名 | 性别 | 年 龄 | x项目 分工 | 学历、专业 | 执业资格 和职称 | 执业经历 | 类似业 绩经验 |
„ |
注:1.表中本项目分工一栏应包括项目负责人、联络人、专业技术员等。 2.提供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员等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六、商务条款偏离表
磋商项目名称: 磋商项目编号:
磋商文件条款号 | 内容 | 响应性文件条款号 | 偏离内容 | 说明 |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
七、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磋商供应商资格声明
(一)名称及概况:
1.企业名称: 银行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企业详细地址: 传 真: 电 话:
2.法定代表人姓名:
3.项目联系人:姓名 职务 电话 手机 电子信箱
4.注册地址:
5.注册资金: 万元自有资金: 万元企业人数: 人
6.企业性质:
7.主要经营地点 如有派出机构,请列出名称及详细通讯地址如下: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签名) 签字日期
八、资格证明文件
1. 法人代表资格证明(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2. 法人代表授权书(附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授权书
委托单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职务:
身份证:
兹委托受托人代表我参加 项目招投标事宜,并授权其全权办理
以下事宜:
1、参加投标活动;
2、出席开标会议;
3、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解释和非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4、签订与中标事宜有关的合同;
5、负责合同的履行、服务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事宜的洽谈和处理;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宜过程中以其自己的名义所签署的所有文件我均予以承认。委托期限: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委托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受托人(签章)
年月日
3.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提供近 1 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5.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 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致:(采购单位)
(供应商全称) 参加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投标。在此xxxx:
我方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
8、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x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上海开放大学 2022 年度在线课程资源建设项目—公管学院自建课程资源项目,属于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日 期:
说明:(1)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微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微企业的,无须提交本声明函。
(3)对于本项目成交单位,如为中小微企业,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作为成交公示的附件予以公示。
注: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
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9. 供应商为非联合体投标,且本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承诺函
承诺函
致:(采购单位)
我公司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承诺如下:
1、我司保证本项目非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实施由本公司独立承担。
2、我司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我司没有从招标人处离职或退休 3 年以内的人员担任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也没有聘用从招标人处离职或退休 3 年以内的人员。
特此声明。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投标资格、终止合同等。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日期:
十、 技术响应方案
十一、磋商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十二、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内容。
一、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包括节水)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列入财政部、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政策规定,评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待遇,实行优先采购。
如果有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
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果政府采购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或者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中小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需分别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二、磋商小组
1. 本次评审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
2. 磋商小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 3 人或 3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是在上海政府采购网随机抽取。
3.磋商小组负责对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并最终确定中标(成交)候选单位。
三、竞争性磋商与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准则
磋商小组将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对所有参与磋商的供应商的报价、响应性文件进行评审。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通用条款等,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后,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或提供书面承诺函,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
法对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推荐二名成交候选人,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四、评审、竞争性磋商、确定成交人的排名顺序
★1.符合性检查(见所附符合性检查表)
序 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法人代表资格证明(盖公章) | 是否按要求提供 |
2 |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是否按要求提供 |
3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公章) | 是否按要求提供 |
4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 是否按要求提供 |
5 |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是否按要求提供 |
6 | 提供近 1 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 是否按要求提供 |
7 | 未 被 列 入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 | 是否满足 |
8 | 未 被 列 入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是否满足 |
9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 是否按要求提供 |
10 | 本项目仅接受中、小、微企业参加磋商, 供应商如满足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 是否满足 |
11 | 供应商为非联合体投标,且本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 x项目的承诺函 | 是否满足 |
12 | 供应商首次报价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金 额 | 是否满足 |
13 | 报价不附加其他条件,不存在重大缺项 漏项,并已包含本项目所有费用 | 是否满足 |
14 | 投标有限期: 开标后(90)天 | 是否满足 |
15 | 主要条款技术条款是否满足招标文件 | 是否满足 |
中要求,不得存在偏离 | ||
16 | 同意磋商文件中的付款方式 | 是否满足 |
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性文件是否完整,必须提供的文件资料是否完备,是否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等,对“符合性检查表”(见所附符合性检查表)的各个项目,给予 “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参与下一轮磋商。
2.质询与澄清
磋商期间,供应商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必须按照规定在指定地点候场,随时解答专家的提问。
对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达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和纠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内容。
3. 竞争性磋商
(1)磋商小组公布经符合性检查后的合格供应商名单,并根据网上随机抽取供应商的先后顺序与各个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2)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依次/同时提交在磋商过程中产生的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承诺的内容。
(3)磋商结束后,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4、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
序 号 | 评分项目 | 评分要点及说明 |
一 | 报价得分 (0-10 分) | 报价得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最终报价÷满足 磋商文件的各投标单位的最终报价)×10 |
总体方案(0-25 分) | ||
对本项目的需求理解正确,内容完整,有清晰的描述, | ||
提供全面的解决方案, 能够包含课程资源全部需求 | ||
的内容,方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较好得 15-25 分; | ||
对需求理解程度一般,方案有部分缺项,方案的针对 | ||
性、可操作一般得 5-15 分, | ||
对项目的需求理解程度、整体响应度较差,总体方案 | ||
缺项较多或不清晰 0-5 分。 | ||
设计理念和设计方案(0-10 分) |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设计理念和设计方案的针对性、可 | ||
操作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 ||
二 | 技术方案 (0-68 分) | |
项目的重点、难点、合理化建议(0-10 分) 对项目重点、难点的把握是否准确到位、是否有合理 | ||
化建设,合理化建议是否对本项目切实有利可行进行 | ||
综合评分。 | ||
项目的组织管理、实施方案(0-10 分) | ||
项目组织及管理、实施方案的合理性、针对性、可行 | ||
性,质量、进度保障措施与相关系统的协调配合措施 | ||
进行综合评分。 | ||
保障措施承诺及相关应急预案情况( 0-5 分) |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保障承诺、响应时间、特定 | ||
及突发事件预案等进行综合评定。 | ||
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方案(0-8 分) | ||
根据投标人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 |
务响应时间、服务计划与内容、维保服务的内容等) 进行评审。 | ||
三 | 服务团队情况 (0-10 分) | 项目团队组成(0-10) 根据投标投入本整体团队人员(含外聘专家)情况,含整体人员数量、项目人员管理流程、组织结构组成、人员学历、资格证书、过往经历等情况综合判定。 技术制作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证 明。 |
四 | 企业实力 (0-12 分) | 类似项目经验(0-10 分) 证明投标人近 3 年(2019 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文件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需 提供盖章页面),每个加 2 分,最高总分不超过 10 分。 |
ISO9001 质量认证证书(0-2 分) 供应商具有 ISO9001 质量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得 2分.不满足 0 分。 |
5. 专家汇总得分,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打分后,按权重计算并汇总供应商的最终得分,平均得分最高的前二名供应商作为该项目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前二名如出现二家供应商评审得分并列最高分,则确定报价较低者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且最终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磋商小组根据评分结果,汇总评审意见,出具评审报告,并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依据磋商小组的推荐名单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并与其签订项目合同。
六、保密与其他事项
磋商小组成员必须对本项目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决定成交单位意见等保密,不得向供应商及任何与评审、磋商工作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在评审、磋商过程中,如有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性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决定成交单位方面施加任何影响,其响应性文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