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附件4-2
附件三
申 | 項 | 目 | 公 | 會 抽 | 核 | 意 | 見 | ||||||
報書件形式要件查核 | (證 | 券 | 商 | 填 | 報) | 正常 | 異常 | 備 | 註 | ||||
1.申報書。 | 是🞏否🞏不適用🞏 | ||||||||||||
2.聲明書。 | 是🞏否🞏不適用🞏 | ||||||||||||
3.承銷契約副本乙份。 | 是🞏否🞏不適用🞏 | ||||||||||||
4.銷售公告稿。 | 是🞏否🞏不適用🞏 | ||||||||||||
5.代收承銷款契約。 | 是🞏否🞏不適用🞏 | ||||||||||||
6.修正後公開說明書稿本。 | 是🞏否🞏不適用🞏 | ||||||||||||
7.證券承銷商最近一期經會計師簽證或核閱之資產負債表及查核報告書影本。 | 是🞏否🞏不適用🞏 | ||||||||||||
8.證券承銷商得包銷有價證券額度計算表。 | 是🞏否🞏不適用🞏 | ||||||||||||
9.發行公司(發行機構)申報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之主管機關同意函影本。 | 是🞏否🞏不適用🞏 | ||||||||||||
10.證券商最近一個月申報證券商自有資本適足比率。 | 是🞏否🞏不適用🞏 | ||||||||||||
11.詢價圈購案件應檢附資料。 | 是🞏否🞏不適用🞏 | ||||||||||||
12初次上市(櫃)案件依「公開發行公司公開財務預測資訊處理準則」規定出具之是否須更新財務預測聲明書。 | 是🞏否🞏不適用🞏 | ||||||||||||
13.發行公司經營權重大變動(借殼上市、櫃)後申請現金增資或轉換公司債依證期會規定持股送交集保之保管契約影本。 | 是🞏否🞏不適用🞏 | ||||||||||||
14.「承銷商與發行公司於向金管會申報案件至繳款截止日止其相關宣傳或資訊揭露應以公開說明書所載內容為限」之聲明書。 | 是🞏否🞏不適用🞏 | ||||||||||||
15.承銷商之董事長或總經理、承銷部主管出具承銷商於價格評估、配售作業等各方面皆無虛偽不實情事之聲明書。 | |||||||||||||
16.初次上市(櫃)案件主辦承銷商依「承銷商辦理初次上市(櫃)案件承銷作業應行注意事項要點」規定與發行公司簽訂之過額配售協議影本及與發行公司股東及其關係人約定掛牌後一定期間之閉鎖期內不得出售持股之約定對象與數量明細表。(無須檢附資料者免附) | 是🞏否🞏不適用🞏 | ||||||||||||
17.包銷報酬或代銷手續費合理性說明。 | 是🞏否🞏不適用🞏 | ||||||||||||
18.本次承銷案件評估人員之資歷表,其中至少一位有三年以上相關承銷經驗 | 是🞏否🞏不適用🞏 |
證 券 商 申 報 承 銷 契 約 案 件 檢 查 表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共四頁第一頁
19.公開申購案主協辦承銷商承銷比率表(無須檢附資料者免附) | 是🞏否🞏不適用🞏 | ||||
20.通知補正紀錄: | 是🞏否🞏不適用🞏 | ||||
註:(一)承銷案件採代銷方式辦理者,免附上述第7、8、10項。 (二)款券同時交付、普通公司債及金融債券承銷案件或採公開申購配售者,免附上述第5項。 (三)非採詢圈案件免附上述第11項。 (四)受託機構公開招募受益證券或特殊目的公司公開招募資產基礎證券及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證券承銷案件,免附上述第5 項及第13項。 (五)金融債券承銷案件,免附上述第9項及第14項。 | |||||
主管: 製表: | *審查人: |
銷售公告稿查核 認購權證 、普通公司債 、金融債券除外之案件 | 項 | 目 | 公 | 會 | 抽 | 核 | 意 | 見 | |
(證 券 商 填 報) | 正常 | 異常 | 備註 | ||||||
1.承銷商名稱、地址、總承銷數量、證券承銷商先行保留自行認購數量及競價拍賣或詢價圈購或公開申購配售或洽商銷售數量:詳公告稿前言及第一項 | 是🞏否🞏不適用🞏 | ||||||||
2.承銷價格: 詳公告稿第二項 轉換價格(適用可轉債、交換債及可轉換特別股): 認股價格(適用附認股權特別股、附認股權公司債): | 是🞏否🞏不適用🞏 | ||||||||
3.申購(認購)數量限制:詳公告稿第三項 | 是🞏否🞏不適用🞏 | ||||||||
4.公開說明書之分送方式及取閱地點:詳公告稿第 項 | 是🞏否🞏不適用🞏 | ||||||||
5.通知及(扣)繳交價款日期與方式:詳公告稿第 項 | 是🞏否🞏不適用🞏 | ||||||||
6.有價證券發放日期及方式:詳公告稿第 項 | 是🞏否🞏不適用🞏 | ||||||||
7.是否提醒投資人應詳閱本公告財務資料及申購辦法?詳公告稿第 項 | 是🞏否🞏不適用🞏 | ||||||||
8.上市(上櫃)之期限:詳公告稿第 項 | 是🞏否🞏不適用🞏 | ||||||||
9.是否說明承銷商及發行公司均不得干涉上市(上櫃)後價格:詳公告稿第 | 項 | 是🞏否🞏不適用🞏 | |||||||
10.採行安定操作者,其相關說明: | 是🞏否🞏不適用🞏 | ||||||||
11.承銷價格決定方式(承銷價格計算書):詳公告稿附件( ) | 是🞏否🞏不適用🞏 | ||||||||
12.會計師最近三年度財務資料之查核簽證意見:詳公告稿第 項 | 是🞏否🞏不適用🞏 | ||||||||
13.律師法律意見要旨:詳公告稿附件( ) | 是🞏否🞏不適用🞏 | ||||||||
14.證券承銷商評估報告總結意見:詳公告稿附件( ) | 是🞏否🞏不適用🞏 | ||||||||
15.公開申購期間:詳公告稿第 項 | 是🞏否🞏不適用🞏 | ||||||||
16.申購人之權利及義務應注意事項:詳公告稿第 項 | 是🞏否🞏不適用🞏 | ||||||||
17.特別注意事項:詳公告稿附件( ) | 是🞏否🞏不適用🞏 | ||||||||
18.初次上市(櫃)承銷案件,掛牌後首五交易日因無漲跌限制,投資人應注意交易之風險。 | 是🞏否🞏不適用🞏 | ||||||||
19.初次上市(櫃)承銷案件,主辦承銷商執行過額配售及價格穩定措施之相關資訊及發行公司股東自願送存集保股數占上市(櫃)掛牌資本額之比例及自 願送存集保期間。 | 是🞏否🞏不適用🞏 | ||||||||
20. 初次上市(櫃)承銷案件是否因公開申購配售之申購狀況而調整詢價圈購、 公開申購配售數量之情事者,應予以揭露。 | 是🞏否🞏不適用🞏 |
證 券 商 申 報 承 銷 契 約 案 件 檢 查 表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共四頁第三頁
21. 初次上市(櫃)案件如採同時辦理詢價圈購與公開申購配售作業者,申購人 應以詢價圈購價格區間上限繳交認購價款,及實際承銷價格之訂定日期。 | 是🞏否🞏不適用🞏 | ||||
註:未辦理公開申購者,免記載第3、15、16、20、21 | |||||
主管: 製表: | *審查人: |
初 | 項 | 目 | 公 會 | 抽 核 意 見 | |||||||
次上市案件承銷價格及公開說明書查核 | (證 | 券 | 商 | 填 | 報) | 正常 | 異常 | 備註 | |||
1.台灣證券交易所上市審議委員會決議應於公開說明書中揭露之事項,是否已於修正後公開說明書中揭露。 | 是🞏否🞏不適用🞏 | ||||||||||
2.股票承銷價格之計算方式是否與向台灣證券交易所提出申請之資料一致。 (並請檢附前述向台灣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之相關資料) | 是🞏否🞏不適用🞏 | ||||||||||
(1) 所採用的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是否一致。 | 是🞏否🞏不適用🞏 | ||||||||||
(1-1)上開所採用的方法、原則或之計算方式如有不一致情事,是否確屬因嗣後客觀環境變化致原計算方式之參數配合調整者。(請註明於公開說明書中揭露之頁次) | 是🞏否🞏不適用🞏 | ||||||||||
(2)如有採樣之同業公司是否相同。 | 是🞏否🞏不適用🞏 | ||||||||||
(3)議定之承銷價格與上開所採用的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所得之結果是否有重大差異。 | 是🞏否🞏不適用🞏 | ||||||||||
(3-1)上開之議定承銷價格與所採用的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所得之結果有重大差異者,是否具體說明差異之原因,並已於修正後公開說明書中揭露。(請註明頁次) | 是🞏否🞏不適用🞏 | ||||||||||
3.股票承銷價格之計算,所使用之財務資料,是否依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最新數據。 | 是🞏否🞏不適用🞏 | ||||||||||
4.承銷價格訂定是否於公開說明書應揭露以下之相關資訊: | 是🞏否🞏不適用🞏 | ||||||||||
(1)承銷價格訂定所採用的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 | 是🞏否🞏不適用🞏 | ||||||||||
(2)該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 | 是🞏否🞏不適用🞏 | ||||||||||
(3)所議定之承銷價若參考財務專家意見或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應說明該專家意見或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 | 是🞏否🞏不適用🞏 |
證 券 商 申 報 承 銷 契 約 案 件 檢 查 表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共四頁第四之一頁
(4)承銷價格訂定應參考詢價圈購狀況、一個月內之興櫃市場價格及主、協辦承銷商之研究報告訂定承銷價格,並應提出合理說明;若承銷價 格與訂價日前一營業日之興櫃價格差距達百分之五十時,應具體說明訂價之理由。 | 是🞏否🞏不適用🞏 | ||||
(5)承銷商就其與發行公司所共同議定承銷價格合理性之評估意見。 | 是🞏否🞏不適用🞏 | ||||
主管: 製表: | *審查人: |
初 | 項 | 目 | 公 會 | 抽 核 意 見 | |||||||
次上櫃案件承銷價格及公開說明書查核 | (證 | 券 | 商 | 填 | 報) | 正常 | 異常 | 備註 | |||
1.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審議委員會決議應於公開說明書中揭露之事項,是否已於修正後公開說明書中揭露。 | 是🞏否🞏不適用🞏 | ||||||||||
2.股票承銷價格之計算方式是否與向櫃檯買賣中心提出申請之資料一致。 (並請檢附前述向櫃檯買賣中心申請上櫃之相關資料) | 是🞏否🞏不適用🞏 | ||||||||||
(1) 所採用的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是否一致。 | 是🞏否🞏不適用🞏 | ||||||||||
(1-1)上開所採用的方法、原則或之計算方式如有不一致情事,是否確屬因嗣後客觀環境變化致原計算方式之參數配合調整者。(請註明於公開說明書中揭露之頁次) | 是🞏否🞏不適用🞏 | ||||||||||
(2)如有採樣之同業公司是否相同。 | 是🞏否🞏不適用🞏 | ||||||||||
(3)議定之承銷價格與上開所採用的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所得之結果是否有重大差異。 | 是🞏否🞏不適用🞏 | ||||||||||
(3-1)上開之議定承銷價格與所採用的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所得之結果有重大差異者,是否具體說明差異之原因,並已於修正後公開說明書中揭露。(請註明頁次) | 是🞏否🞏不適用🞏 | ||||||||||
3.股票承銷價格之計算,所使用之財務資料,是否依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最新數據。 | 是🞏否🞏不適用🞏 | ||||||||||
4.承銷價格訂定是否於公開說明書應揭露以下之相關資訊: | 是🞏否🞏不適用🞏 | ||||||||||
(1)承銷價格訂定所採用的方法、原則或計算方式及與國際慣用之市價法、成本法及現金流量折現法之比較。 | 是🞏否🞏不適用🞏 | ||||||||||
(2)該公司與已上市櫃同業之財務狀況、獲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較情形 | 是🞏否🞏不適用🞏 | ||||||||||
(3)所議定之承銷價若參考財務專家意見或鑑價機構之鑑價報告者,應說明該專家意見或鑑價報告內容及結論。 | 是🞏否🞏不適用🞏 |
證 券 商 申 報 承 銷 契 約 案 件 檢 查 表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共四頁第四之一頁
(4)承銷價格訂定應參考詢價圈購狀況、一個月內之興櫃市場價格及主協辦承銷商之研究報告訂定承銷價格,並應提出合理說明;若承銷價格與訂價日前一營業日之興櫃價格差距達百分之五十時,應具體說明訂價之理由。 | 是🞏否🞏不適用🞏 | ||||
(5)承銷商就其與發行公司所共同議定承銷價格合理性之評估意見。 | 是🞏否🞏不適用🞏 | ||||
主管: 製表: | *審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