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BZGY2022CG027 号)
涡阳县 2022 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改扩建幼儿园维修改造设计
项目
(项目编号: BZGY2022CG027 号)
采购人:涡阳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6 日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需求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概况
涡阳县 2022 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改扩建幼儿园维修改造设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ZGY2022CG027
2.项目名称:涡阳县 2022 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改扩建幼儿园维修改造设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人民币:第 1 标段 300000.00 元;第 2 标段 300000.00 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第 1 标段 300000.00 元;第 2 标段 300000.00 元。
6.采购需求: 涡阳县 2022 年学前教育促进工程改扩建幼儿园维修改造设计项目主要为涡阳县青町中心幼儿园等 53 所公办幼儿园园内改造设计,总面积约 95000 平方米,其中第 1 标
段面积约 42000 平方米,第 2 标段面积约 53000 平方米。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中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 30 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标段划分: 共分为 2 个标段。第 1 标段主要涉及青町镇、龙山镇天静宫街道等 11 个
乡镇(街道)25 所幼儿园的改造设计;第 2 标段主要涉及星园街道、涡南镇等 10 个乡镇(街道)28 所幼儿园的改造设计;(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2 个标段中的 1 个合同标段或多个合同标段投标,在评标过程中,
一家投标单位只能按 01-02 标段开标顺序中一个标段。若投标单位在前一个标段被推选为中标人,必须参加下一标段评审,但不再推荐为中标人; 特殊情况:1、若某标段流标,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人的推荐。例如第 1 标段流标,则直接推荐第 2 标段的中标人。
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设计资质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在亳州市境内无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在亳州市辖区内无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
3.2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3.3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
录累计未满 10 分的。
到 15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6 个月。
3)最近一次被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15 分(含 15 分)
到 20 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12 个月。
4)最近一次被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 20 分(含 20 分)
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 24 个月。
3.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4.1 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师注册证书;须提供 2021 年 6 月 1 日以来任意 3 个月在投标单位已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指养老保险管理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养老保险管理单位的公章或电子章;投标时将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制作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自报名时间截止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项目负责人在亳州市境内有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2 年 5 月 6 日至 2022 年 5 月 12 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须仔细阅读“供应商资格要求”,谨慎参与。
2.获取地点:请潜在供应商于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系统(http://ggzy.bozhou.gov.cn),按照有关程序办理参与事宜(注册、获取、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3.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标包人民币 0 元整,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地 点:供应商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五、开启
1.磋商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 年 5 月 17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区(世纪大道与向阳路交叉口青牛广场东侧)。(具体开标室详见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开标日程安排”或者开标当天指示牌)。
重要提醒:投标截止时间以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各投标人自行安排好上传投标文件的工作,如因网络堵塞或未及时上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二)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anhui.gov.cn)、安徽省招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等媒体上发布。
(三)服务热线
1.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电话:4008804959
2.电子投标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四)注意事项
1.本项目只接受亳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注册用户参与,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标包)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省属采购人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必须在中标(成交)以后、签订采购合同前成为安徽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用户。
4.获取响应文件
(1)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免费注册用户,认真阅读《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登记暂行办法》、“注册用户操作使用手册”、“注册用户办事指南”等相关文件资料,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相关事宜。
(2)点击网上参与后,及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
进行网上参与。
(3)只有成功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方完成全部参与程序。网上发布系统将于获取时间
(即竞争性磋商获取时间)截止后准时关闭,各潜在供应商须及时参与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因未及时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导致参与无效的,责任自负。以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参与表为依据。
5.本项目磋商文件(电子版)随磋商公告同时发布,仅为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平等、快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潜在投标人如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仍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登陆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bozhou.gov.cn)办理注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事宜,逾期未办理的,责任自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涡阳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地 址: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三楼联系方式:张主任,0558-7565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涡阳县市民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方式:0558-72102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558-7210231
质疑联系人、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涡阳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联 系 人: 张主任
电 话: 0558-756521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 系 人: 刘工
2022 年 5 月 6 日
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条款内容 |
1.1.1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1.1.2 | 采购人 | 名称: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址: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联系人: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电话: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1.1.3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地址: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联系人: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电话: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1.1.4 | 项目名称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1.2 | 资金来源及落实 情况 | 财政资金,已落实。 |
1.3.2 | 服务期 | 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 |
1.3.3 | 服务地点 | 详见第五章合同条款前附表。 |
1.4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2.1.1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2022 年 5 月 12 日 17:30 前,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供应商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任何疑问均在此时间以前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进行网上提问。如遇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登录系统、提出疑问,请及时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递交纸质材料。否则,供应商无权再因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等与投 标有关的资料而提出质疑、投诉。 |
2.1.2 | 采购人澄清的时间 | 2022 年 5 月 13 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或通知答疑栏上发布。所有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自行查询或登录网上系统进行查询,无需以纸质形式回复。如遇系统故障等原因不能登录系统,请及时与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 理机构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2.1 |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他材料 | 采购人发出的澄清、修改及补充文件等。 |
2.2.3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或通知答疑栏的发布时间,视为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的时间。 |
2.3.2 |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补充的时间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或通知答疑栏的发布时间,视为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修改的时间。 |
3.1 | 构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简称响应文件)的其他材 料 | 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等。 |
3.3 | 谈判有效期 | 开标截止之日起 60 天。 |
3.4.1 | 谈判保证金 |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3.4.3 | 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 谈判保证金(包括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 1、竞争性磋商不成功(或谈判现场拒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直接退还至该供应商汇出帐户。 2、未成交供应商谈判保证金的退付:成交通知书发放后, 直接退付至其汇出账户; 3、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的退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不足的须补齐),履约期满后退还至其汇出账户。 4、如有质疑、投诉的项目按相关规定处理。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 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供应商须在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指定位置加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需要签字盖章的内容,如不能加盖电子章或电 子签名的,供应商须上传加盖印章(彩色)或签名的扫描件。 |
4.1.1 | 竞争性磋商响应 文件的递交要求 |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
4.1.2 | 是否退还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供应商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 |
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签字登记。 有效身份证件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中 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证,其他证明无效。 | ||
5.2 | 开标程序 |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开标程序进行开标。 |
6.1.1 | 竞争性磋商小组的组建 | 竞争性磋商小组的构成:3 人以上单数(含 3 人)。竞争性磋商小组的组建:按有关规定组建。 |
6.3.2 | 是否授权竞争性 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 | 否,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1-3 名。 |
7.1 | 成交结果公告媒介 | 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和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上发布。 |
7.2 |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 | 履约保证金缴纳:成交供应商须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2%。可以采取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的形式缴纳。 1.银行转账:受业主委托,履约保证金打入涡阳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账户。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从其基本账户开户行转入履约保证金专户: 户名:涡阳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 账号:20000051582810300000042100001 开户行:安徽涡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者 收款户名:涡阳县非税收入管理服务中心账号:1311043009026427942-000000002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涡阳支行 2.银行保函: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的,须提供基本户开户行提供的无条件银行保函(保函对象为招标人),否则不予认可。 3.电子保函: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以电子保函的形式缴纳的,投标人须提供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接的第三方电子保函服务平台开具的电子保函(保函对象为招标人),有效期不少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否则不予认可。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中标人履约结束、验收合格后,退付履约保证金的银行汇款部分。 删除:原缴纳的谈判保证金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 |
须补齐差额,补交的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招标文件中与本条款不一致的内容,以本条为准. 。原缴纳的谈判保证金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须补齐差额,补交的履约保证金可以以银行保函的形式缴纳。 | ||
7.3 | 知识产权 | 1.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货物、资料、技术、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 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供应商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一切相关费用。如因此导致采购人损失的,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赔偿 责任。 2.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须在投 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 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须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 | 1.各供应商需及时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中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补充文件等与谈判有关的资料,因未下载或下载不及时,所引起与谈判有关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如对从业务系统中自行下载的以上资料有疑问的,请及时提出。各潜在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每天均应登录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业务申报系统页面,查看或下载有关资料信息; 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制定响应文件; 3.在发放成交通知书前,采购人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成交供应商资格材料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等相关资料进行核验; 4.开标后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凡与本次谈判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违法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5.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同一项目(标包)的不同投标人,针对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的情况,将对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请各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等环节谨慎操作,避免出现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的情况。 6.供应商应依法行使自己的质疑、投诉权利。对于恶意质疑、投诉、弄虚作假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关于中小企业投标:①中小企业投标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投标人,通过投标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指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中小 企业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应同时 |
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小企业划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②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③根据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所列条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8、将响应文件格式中,删除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历表(格式)中的“提供该项目人员近半年(开标之日起上推 6 个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 3 个月社保证明(社保管理单位出具),提供相关证书(如有)。(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编入投标文件,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如有有关条款不一致,则以本条款为准。 9、中标单位需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规定标准,分标段以采购预算价为计算基数,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10、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 收款人户名: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收款人账号:1318 0430 1920 0052 303 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亳州涡阳支行营业部 注:(1)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先使用公司账户缴纳代理服务费,否则不予发放中标通知书。(2)转账时请备注“****项目代理费”; 1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 | ||||
中标价 | 费率 | |||
100 万元以下 | 1.0% | |||
100 万元-500 万元 | 0.7% | |||
500 万元-1000 万元 | 0.5% | |||
1000 万元-5000 万元 | 0.35% | |||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 0.2% |
10000 万元-100000 万元 | 0.05% | |||
2 | 1. 勘探现场 本项目需要/不需要供应商自行勘探现场。 上述“本项目需要/不需要供应商自行勘探现场。”修改为“本项目需要供应商自行勘探现场。” 2.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下同)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3. 响应文件份数 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网上提交加密响应文件一份。 4.如允许自然人参加谈判,自然人在相应材料上签字或盖章即可。 | |||
3 | 电子招标 投标 |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包括网上报名、网上投标(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网上开标、网上评标等。具体要求详见《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 ||
4 | 1. 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投标时)应对其投标文件解密,对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成功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 自评标委员会发出询标通知起,原则上 15 分钟内不回复的,视为投标人自愿放弃澄清回复的权利。 3.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大写数字为: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 拾、佰、仟、万、亿。 4.本项目合同须报行业主管部门见证。 本次实行约谈制度,你单位一旦中标,按《关于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约谈和履约承诺制度的通知涡政办秘〔2017〕19 号》制度执行,在约谈中作出承诺(投标时不需提供《关于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中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约谈和履约承诺制度的通知涡政办秘〔2017〕19 号》文件中的履约承诺书)。 5.中标人的设计成果文件须经相关部门和发包人认可,该项目设计费用包括设计招标范围所涉及的所有相关费用,且工程咨询(如有)招标范围所涉及的所有相关费用包含在设计费用内,投标时应综合考虑,纳入设计费用报价,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此部分费用。 (注:项目设计费用报价应包含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 6.投标人对所提交的企业或项目经理(负责人)业绩、企业资质、供货业绩等证明资料承担法律责任。若投诉人或举报人对前述资料或证明资料存在争议,进行有效投诉或举报,被投诉人、被举报人应当主动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举证,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拒不配合执法机关调查,且未在规定期 限内举证、提供证明资料原件的,执法机关有权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中标 |
资格。
业绩和人员造假处罚约定:投标人在中标后,投标人需在合同签订前把所有投标承诺现场管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交付业主单位保管,直至竣工验收。业主将对中标人投标业绩及人员资格材料进行核实,若发现业绩和人员资格造假、或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承诺不符,或与国家相关管理制度向违背等问题,若在合同签订前业主有权取消投标人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若在合同签订后将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后续工程款或者监理费。根据《亳州市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投标实施办法》(亳政办[2020]9 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各潜在投标人须将项目负责人承诺书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8.投标单位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系统中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文件中与本条款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9.投标单位需提交的各种证明、资料,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投标系统装
入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投标截止时间后再提交不予受理,造成的后果投标单位自负。
10.注意: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须以本采购文件的项目编号为准,不可使用系
统自动生成的编号!
11.将文件中的“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采购人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中标人资格材料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等相关资料进行核验;”删除。如有有关内容与本条不一致,则以本条为准。
12.将本文件中“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修改为“采购人保留核验中标人原件的权利,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有有关内容与本条不一致,则以本条为准。
13.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同一文件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招标)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14.投标人前来投标即视为,同意中标结果公告中公示其资格能力条件、业绩、
信誉、项目经理、中标标的信息(分项报价表)、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等信息,并承诺提供的资料或信息均真实有效。若被发现存在虚假、隐瞒情况,
投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15.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满足施工需求。
16.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中服务于本项目的专业设备一览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不需要可不填写。
17.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中近三年是指 2019 年 3 月至 2022 年 3月,各投标人按此年月填写;
18.不见面开标条款(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一、本项目开标时,供应商在互联网上参与开标,并解密其投标文件,无需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现场开标,无需携带数字证书在开标现场(投标时)对其投标文件解密,无需现场递交投标资料。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会因未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二、删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1条款“供应商有关人员参加开标会的要求: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签字登记。”的要求。
三、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起60分钟内,通过互联网解密响应文件,超过60分钟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退回,不进入评标程序。(以交易系统时间为准)。四、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中:
(二)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采购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检查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4.供应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响应文件;
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解密后再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解密,当众开标;
6.当众唱标,并记录在案;
7.开标结束。
(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修改为:
(二)开标程序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检查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
2、供应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响应文件;
3、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解密后再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解密;
4、唱标,并记录在案;
5、开标结束。
(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
五、删除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中:“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登记的;3.开标现场法定代表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或开标现场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4.供应商进行开标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完成;对特殊情况,由采购人或开标主持人,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开标时间。(注:本项目可以在亳州市辖区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解密机进行解密。)”的要求
六、开评标过程中,供应商应始终保持在线状态。供应商可以通过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质疑),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对质疑内容进行确认。取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开评标现场有关书面提出异议(质疑)及澄清说明的内容。
七、如有询标事宜,竞争性磋商小组通过互联网向投标人发起询标。供应商通过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接受竞争性磋商小组发起的询标,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从竞争性磋商小组发起询标起不超过 15 分钟),对询标内容答复并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八、取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竞争性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和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内容。
九、供应商可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bozhou.gov.cn/BZWZ/),查看评审结果。
十、供应商须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投标单位登录”,进入亳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远程解密;供应商可以通过交易平台中的“模拟解密”功能,自行验证其解密环境,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解密
不成功的,后果自负。供应商不得通过非加密电子报价文件(光盘)直接将电子投标文件导入评标系统。
19.删除:项目第二轮报价表中“注:本报价表不须装入响应文件,谈判结束后,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使用”;
由于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时须将响应文件格式中的“第二轮报价表(格式)”填写后上传至响应文件中,此价格为最终报价。如填写内容不符合要求或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后以第一轮报价为准。本文件中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为准。
20.本项目对谈判响应函和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项目第二轮报价表中抬头填写不作要求,投标人前来投标即视为向采购人提交谈判响应函和投标人资格声明函、项目第二轮报价表。
21.投标人根据磋商文件项目名称及编号自行修改响应文件中对应的格式内容。
22.删除:格式6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如有有关内容与本条不一致,则以本条为准。
23.删除: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评审索引表,本项目对此表不作要求。如有有关内容与本条不一致,则以本条为准。
24.删除:服务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本项目对此表不作要求。如有有关内容与本条不一致,则以本条为准。
25.格式7承诺书部分,系统中格式如与本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不一致的,以本
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为准,无法电子签章的可加盖公章后上传扫描件。 26.一轮报价仅报综合总价,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27.二次报价仅报综合总价,二次报价不高于一轮(次)报价。
28.合同文本中的“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修改为:“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9.各投标人须将设计方案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无法加盖电子章的,可按要求签
字盖章后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30.本项目对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中的签到环节不作要求。
31.第二轮报价表中“本公司十分高兴地收到贵中心编号为BZCG[2020] 号的单一来源谈判采购函,我方已研究了该文件的全部内容,现向贵中心就项目做出第二轮报价:”投标文件中项目编号填写“BZCG[2020]”或本项目实际项目编号均默认为本项目实际编号,投标文件中填写“单一来源谈判采购函”或 “竞争性磋商采购函”均默认为“竞争性磋商采购函”,招标文件中与本条款不
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32.设计标准和要求:本项目在投标时不需要提供设计方案,开标后由中标人到现场实地勘察测量,确定面积和设计方案,设计成果必须符合专业设计规范及招标人要求,设计时由项目组成员与教育局和幼儿园沟通确定具体设计方案,在设计周期内完成初设和施工图设计。项目组成员要善于与业主沟通,不善于沟通者业主有权随时更换,设计单位要配备足够的设计人员在设计周期内完成设计成果。
承诺书(格式一)
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提交的所有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合法、有效,对他人的知识产权不构成侵权。如因材料弄虚作假,或导致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或给采购方的使用带来严重影响,造成经济损失,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二、在投标过程中,无围标、串标、出借资质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均为我公司正式工作人员。投标时
(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我公司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被限制投标的记录(有效期内)。
四、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我公司未被人民法院及相关部门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如被确定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保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约。
六、依法行使自己的质疑、投诉权利,提供的质疑、投诉证明材料来源合法,不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投诉等行为。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之一,或存在其他虚假、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并自愿放弃索要投标(履约)保证金的权利,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该承诺书为符合性检查评审项,请按此格式填写,在投标文件中有一处体现该内容即视为合格。
致:(招标人)
项目负责人承诺书(格式二)
本人作为我单位本项目投标担任的项目负责人,郑重承诺:
一、本项目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已经本人核实,工程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确为本人,合同(或竣工相关资料证明)的本人签字均为该工程实施时段所签,真实无误,不存在虚假和挂靠现象,也不存在为投标而造假的行为。
二、本人承诺,一旦中标,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履约,不存在任何借口和理由。
三、本人声明,对以上承诺,一旦发现虚假现象,本人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随时无条件配合贵单位调查取证。
项目负责人签字:身份证号:
日期: 年 月
本页后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注: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为符合性检查评审项,请按此格式填写,在投标文件中有一处体现该内容即视为合格。
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所有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有效。
二、在投标过程中,无围标、串标、出借资质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为准);我公司及项目负责人在亳州市境内无被限制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我公司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有效期内);我公司无因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被亳州市市本级及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有效期内)。
四、我公司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我公司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我公司未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五、依法行使自己的异议、投诉权利,提供的异议、投诉证明材料来源合法,不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投诉等行为。
六、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内容。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之一,或存在其他虚假、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并自愿放弃索要投标保证金的权利,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 月 日
注:该承诺书为符合性检查评审项,请按此格式填写,在投标文件中有一处体现该内容即视为合格。
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中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0 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文件的承诺、合同约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不转包、违法分包等。
二、中标后,除因不可抗力外,不变更建造师(项目经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人员,确需变更,经招标人及涡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报行业主管部门及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按合同约定扣除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或按合同约定缴纳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变更后的建造师(项目经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人员不低于被更换人员的资质及业绩。
三、在施工过程中按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如我方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我方愿接受招标人和相关监督部门的处理、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年 月 日
注:该承诺书为符合性检查评审项,请按此格式填写,在投标文件中有一处体现该内容即视为合格。
将本项目响应文件格式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删除,更改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格式如下: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
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1)如投标人未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中的格式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将不被认定为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扣除。有关内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为准。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型企业制造,也有
小微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扶持政策。
(3)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进行扣除。有关内容与本条不一致的,以本条为准。
说明: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内容与谈判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谈判须知前附表为准。
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一、注册登记
(一)本项目只接受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参与,注册用户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参与,尚未成为注册用户的潜在供应商请按照《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因未及时办理注册用户手续导致无法参与的,责任自负。
(二))投标企业自行上传投标企业资料,投标企业资料的有效性在评标时由项目评标委员会负责认定。
(三)注册用户应及时对录入的信息进行维护,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出
现相应资料不全、不清楚、超出有效期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供应商应当取得和使用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其在系统中所有操作都具有法律效力,并承担法律责任。如未办理的,请及时到现场办理(地址: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CA窗口,技术支持联系电话: 4008804959 )。供应商需通过数字证书对响应文件相关内容进行加密并电子签章,妥善保管数字证书,及时到证书颁发机构续期。出现下列情形的,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重新加密和电子签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系统:
1.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
2.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更换新证书。
供应商由于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供应商须在发布期内,持数字证书登录系统进行参与、打印参与凭证、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供应商如有疑问,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系统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如有补充、答疑、澄清和修改,采购人在网上“通知答疑”栏目或通过系统发布相关内容,供应商应及时上网查阅,通过系统下载最新的答疑补充文件,据此制作响应文件。
三、制作响应文件
(一)供应商在交易系统中下载“响应文件制作软件”,通过软件制作、生成响应文件。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二)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请插上数字证书、打开响应文件制作软件、导入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
(答疑文件等),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中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可以从注册用户之前自己录入的资料库中挑选;响应文件如
有图表等其他格式文件,可用附件形式上传至响应文件制作软件中。
(四)经数字证书加密的响应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加密和解密必须使用同一数字证书。
四、递交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五、投标
(一)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是指供应商使用系统完成上传响应文件,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
传的响应文件视为逾期送达。
(二)为了保障电子开评审活动正常进行,供应商必须在网上递交加密响应文件。
(三)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至系统的最后一份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未完成上传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六、开标
(一)开标时间、地点和人员。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人员(如要求)准时参加。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签字登记。
(二)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采购人、监督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检查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有效性和加密状况,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等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4.供应商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其响应文件;
5.对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解密后再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解密,当众开标;
6.当众唱标,并记录在案;
7.开标结束。
(注:开标主持人可根据项目情况适当调整开标程序。)
(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其投标或投标无效:
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
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现场登记的;
3.开标现场法定代表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或开标现场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的;
4.供应商进行开标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须在开标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完成;对特殊情况,由采
购人或开标主持人,按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开标时间。
(注:本项目可以在亳州市辖区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场所解密机进行解密。)部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5.经检查数字证书无效的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
7.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要求或对电子开标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七、评标
(一)根据有关规定开展评审活动,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电子评标,并对评审报告签字或电子签章确认。
(二)供应商在评标期间应保持在场(开标现场)或在线状态,确保联系畅通,随时通过系统接
受竞争性磋商小组可能发出的询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澄清,未能按时澄清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将视同其放弃澄清。
(三)供应商需补充注册用户登记资料的,须在投标截止日2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影响评标,
责任自负。
(四)项目评审中,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应终止对响应文件做后续评审:
1.响应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响应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响应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五)项目评审中,澄清文件如出现下列情况的,应终止对澄清文件作进一步的评审,视同放弃澄清:
1.澄清文件无法打开或不完整的;
2.澄清文件中携带病毒并造成后果的;
3.恶意递交澄清文件,企图造成网络堵塞或瘫痪的;
4.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六)本项目评审如涉及计算,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八、意外情况的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
时,除供应商责任外,其余各方当事人免责:
(一)网络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
(二)网上招标投标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三)网上招标投标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四)计算机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五)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网上招标投标系统无法运行的;
(六)其他无法保证招标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出现上述情形而又不能及时解决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及时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报告。经批准同意后,采取以下办法处理:
1.项目暂停,待系统或网络故障排除并经过可靠性测试后,重新实施。
2.停止该项目此次网上招投标操作程序,并通知供应商采用其他方式操作。
因供应商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等不能正常登录系统下载文件、交纳谈判保证金、提交的响应文件本身含有计算机病毒或非完整文件等无法参与开标等招标投标活动的,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招标投标活动不暂停、不终止。
九、其他
如本要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条款不一致时,以本要求为准。
1. 竞争性磋商文件
1.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评审办法;
(4)采购内容及需求;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1.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1.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1.2.4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要求进行澄清(下同)。
1.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1.3.1 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的相关要求进行修改(下同)。
1.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1.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 响应文件
2.1 响应文件的组成
2.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服务投标分项报价表;
(4)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
(5)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历表;
(6)供应商主要业绩一览表;
(7)服务方案;
(8)资格证明及有关材料(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等相关材料。);
(9)第二轮报价表;
(10)其他资料。
供应商在谈判(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 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
2.2 投标报价
2.2.1 供应商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2.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2.2.3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报价)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响应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2.2.4 响应文件中开标(报价)一览表的报价与响应文件中分项报价表的合价不一致的,以开标(报
价)一览表的投标报价为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5 采购人设有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采购预算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2.2.6 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服务费用和所有相关税费,中标单位应承担相应风险,并认真履行合同,采购人不再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支付额外的费用。
2.2.7 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 谈判有效期
2.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谈判有效期为 60 天。
2.3.2 在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2.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及以现金形式递交的谈判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4 谈判保证金
2.4.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谈判保证金格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供应商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谈判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响应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谈判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或联合体其他成员递交,并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
2.4.2 供应商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竞争性磋商小组将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2.4.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的情形。
2.6 备选响应方案
2.6.1 除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响应方案,否则其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2.6.2 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响应方案的,只有成交供应商所递交的备选响应方案方可予以考虑。竞争性磋商小组认为成交供应商的备选响应方案优于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响应方案,但备选响应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其投标报价。
2.6.3 供应商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2.7 响应文件的编制
2.7.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7.2 响应文件应当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关供货期、谈判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响应文件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2.7.3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7.4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果投标没有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响应文件的递交
3.1.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3.1.2 供应商通过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3.1.3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3.3.1 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执行。
3.3.2 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谈判保证金。
4. 开标
4.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或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4.2 开标程序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5. 评审与谈判
5.1 竞争性磋商小组
5.1.1 评审与谈判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竞争性磋商小组负责。竞争性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确定。
5.1.2 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4)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
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5.1.3 出现评审专家缺席、回避等情形导致评审现场专家数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及时补抽评审专家,或者经采购人主管预算单位同意自行选定补足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足评审专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妥善保存采购文件,依法重新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5.2 评审与谈判原则
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5.3 评审与谈判
5.3.1 竞争性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谈判。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和谈判依据。
5.3.2 评审与谈判完成后,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成交候选人名单。竞争性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 合同授予
6.1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
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前,采购单位不得与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就投标价格、谈判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6.2 成交结果公告和成交通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竞争性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
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6.3 履约担保
6.3.1 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和退还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3.2 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6.4 政府采购合同
6.4.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6.4.2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6.4.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 1 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6.4.4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6.4.5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
6.4.6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7.纪律和监督
7.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7.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谈判)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谈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7.3 对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7.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评标程序:
(一)资格性检查
条款序号 | 评标因素 | 评审内容评审标准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多证合一”证件)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所规定的条件 | 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函要求(格式附后) |
3 |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 明函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4 | 供应商信用 |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遇系统故障则此项不作要求。 |
5 | 联合体协议书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项目开标结束后,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再对供应商的资格性进行复查,对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标处理。《资格审查表》如下:
(二)符合性检查
条款序号 | 评标因素 | 评标标准 |
1 | 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2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授权委托书)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3 | 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 | 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要求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和投标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凭证(格式附后)(或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 存款账户信息》)(格式附后) |
4 | 其他资格要求 | 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中其他资格要求 |
5 | 报价文件制作 机器码 | 同一项目(标包)的不同供应商,针对报价文件制作机器码不得相同。 |
6 | 供应商名称 | 与营业执照或有效“多证合一”证件一致 |
7 | 响应文件格式 | 按规定格式填写,关键字迹清晰、可以辨认,并按 招标文件要求盖章或签字 |
8 | 响应报价 | 响应报价唯一 |
9 | 投标函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10 | 承诺书 | 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附后) |
11 | 响应文件的规格响应 | 响应文件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审查《规 格响应表(格式)》) |
12 | 响应文件其他内容 | 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包括技术、报价、交货时间、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措施等 |
资格性检查结束后,应当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出现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作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性检查表》如下:
注:1、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内容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将不能进入技术评审和商务(报价)评审。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非供应商自身单独出具),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编入响应文件或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系统中选择上传,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7.3。
(三) 综合评审表
评审项目 | 分值 | 计分标准及依据 |
服务方案 (XX 分) | 因疫情原因无法实地勘测该项分值在评审过程中均得满分。 (满分 40 分) | |
财务状况 | ||
业绩 | 企业类似项目业绩(满分 6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满分 3 分) | 提供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的单项合同金额 20 万元 及以上或建筑面积为 2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改造 设计类项目,得 3 分,本项累计计分,满分 6 分。 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的单项合同金额 20 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 2 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 改造设计类项目,得 3 分,满分 3 分。 注: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加分:1.合同 2.图审合格证。(说明:a.如无法体现评审因素的,投标人另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其评审因素的证明材料。 b.企业类似业绩与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可以重复计分。) |
信誉 | 企 业 信 誉 (15 分) | 投标人奖项和证书 提供投标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设计的公共建筑类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优秀勘查设计奖”,得 5 分,本项累计计分,满分 10 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奖项和证书: 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参与设计的公共建筑类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或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 “优秀勘查设计奖”,得 5 分,满分 5 分; |
注:电子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获奖证书或颁奖单位的颁奖文件或颁奖单位官网发布文件的截图等证明文件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加分(荣誉证书、奖杯、奖牌、奖状不属于证明文件);企业奖项与项目负责人奖项可以重复计 分。 | ||
相关证书 | 人员证书( 11分) | 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每个专业得 1.5 分,累计计分,满分 11 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本项配备人员可以与项目负责人重复。须提供 2021 年 6 月 1 日以来任意 3 个月在投标单位已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指养老保险管理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养老保险管理单位的公章或电子章),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也可以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在投标人单位的证明材料;与 投标人有直接隶属关系的机构缴纳的社保视同投标人缴纳。 |
注: 综合评审涉及的的相关证照、证明、证书、证件、合同等(非供应商自身单独出具),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编入响应文件或从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用户系统中选择上传,否则不得分。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 关规定进行处理。 |
2.价格评审表
评审项目 | 分值 | 计分标准及依据 |
最后报价 | (25 分) | 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标。进入复审的最后投标价格,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各有效投标人的评标价(指投标报价经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中,取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分=(评标基准价/投标评标价)×25 评标价仅用于计算价格评分,中标金额以实际投标价为准。 |
评标总得分=技术标得分+价格标得分的汇总得分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技术评审和价格评审得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1、2、3、„)。
序号 | 情形 | 价格扣除比例 | 计算公式 |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价格扣除,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依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凡符合要求的有效投标人,按照以下比例给予相应的价格扣除:
1 | 供应商须为小型、微型企业 |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扣除 6% | 评标价=总投标报价—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6% |
注:(1)中型企业不享受以上优惠;
(2)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包括货物及其提供的服务与工程,无法认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4)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投标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四)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评审原则
评审与谈判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2.评审标准
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评审
3.1评审应当遵循下列工作程序
(一)磋商程序、步骤 1、磋商程序
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
2、磋商步骤
(1)评审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内容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将不能进入技术评审和商务(报价)评审,为第一轮磋商做好准备。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第一轮磋商。磋商小组与供应商从响应文件应包含的内容等方面展开磋商,如谈判小组与供应商不能通过磋商达成一致,磋商小组将不再与其磋商,第一轮磋商结束。
(3)第二轮磋商。磋商小组根据需要与供应商在某些方面展开谈判,第二轮磋商结束
,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终磋商报价)。
3、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二)响应文件初审。
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详见评审办法前附表1。
(三)综合评审
(1)对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磋商小组只对通过初审,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下述指标表进行综合评审。
(2)本项目技术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7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30%。
(3)评分步骤如下: 1)技术和价格分
根据技术和价格分的细则,磋商小组应对进入综合评审的所有供应商进行评分,并分别
技术和价格分汇总方法为:对某一供应商的每一个指标项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供应商该指标项的得分。再将供应商每个指标项得分进行汇总,得到该供应商的技术和价格分之和,即技术和价格总得分。
技术和价格分的综合评审指标详见前附表 2、3。
(四)综合打分和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
1、谈判结束后,所有参加谈判且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
2、对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打分。
3、按照最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 1-3 名成交候选人。
(五)编写评审报告。评审报告是竞争性磋商小组根据全体谈判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审和谈判记录以及评审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3.评审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审谈判情况及说明,包括投标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5.评审结果和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6.竞争性磋商小组的授标建议。
(六) 保密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办法的确定,以及评审过程和结果。
4.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4.1 关于评审活动暂停
4.1.1 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审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审谈判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审谈判工作无法继续时,评审谈判活动方可暂停。
4.1.2 发生评审谈判暂停情况时,竞争性磋商小组应当封存全部响应文件和评审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审谈判的条件时,由原竞争性磋商小组继续评审谈判。
4.2 关于评审谈判中途更换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
4.2.1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不得在评审谈判中途更换:
(1)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审谈判中途退出评审谈判活动。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需要回避。
4.2.2 退出评审谈判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其已完成的评审谈判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审谈判。
4.3 记名投票
在任何评审谈判环节中,需竞争性磋商小组就某项定性的评审谈判结论做出表决的,由竞争性磋商
小组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须形成文字材料并签字)。
5.无效投标的情形
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不符合《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的有关规定,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电子招标投标相关要求》;
(2)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谈判保证金的;
(3)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4)不具备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若允许联合体投标,供应商以联合投标、但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的;
(6)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注明投标产品品牌、型号,只简单写上“响应”、“符合”或“满足”等字样的;
(7)投标报价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控制价)的;
(8)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评审中,竞争性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投标不符合评审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9)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完整以至影响响应文件评审且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错误修正条件的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10)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投标替代方案的除外;
(11)供应商名称与网上报名时不一致的;
(12)响应文件没有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响应文件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供应商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13)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承诺的;
(14)供应商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5)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过程中,同一项目(标段)的不同投标人,存在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相同的情况;
(1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备注:竞争性磋商小组对其否决的投标,应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并向供应商公布结果。
6.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性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附则:评标委员会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得证据。
一、采购需求总体说明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等。二、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等。
本项目拟派人员及相关设备由投标人自行配备,须满足本项目规划设计要求即可。本项项目具体设计内容:
1、青町镇(青町中心幼儿园、青町殷庙幼儿园)、龙山镇(龙山中心幼儿园、龙山大蒿幼儿园)、天静宫街道(闸北中心幼儿园)、石弓镇(石弓中心幼儿园)、丹城镇(丹城中心幼儿园、丹城齐山幼儿园、丹城相堂小学附设幼儿园)、马店镇(马店中心幼儿园、马店吴府幼儿园)、新兴镇(新兴中心幼儿园、新兴东华幼儿园、新兴吴桥幼儿园)、牌坊镇
(牌坊中心幼儿园、耿皇中心幼儿园)、曹市镇(曹市戚庙幼儿园、曹市忠烈幼儿园)、高炉镇(林场中心幼儿园)、城关街道(东风幼儿园一园、东风幼儿园二园、乐行幼儿园北园校区、涡阳雉河幼儿园、红旗幼儿园、三星幼儿园)等 11 个乡镇(街道)25 所幼儿园墙面粉刷、铺设悬浮地板、围墙维修重建、楼层顶面防水、地面硬化、瓦房倒垄、修建下水管道、更换门窗、墙裙安装、卫生间改造等维修改造项目,面积约 42000 平方米,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
2、星园街道(城西中心幼儿园、城东中心幼儿园、城东馨和苑幼儿园、乐行幼儿园华都校区乐行幼儿园乐行佳苑校区、新城幼儿园)、涡南镇(双庙学区第二小学附属幼儿园、双庙中心幼儿园)、西阳镇(西阳幼儿园、西阳王楼新村幼儿园、西阳太平幼儿园、西阳中心幼儿园)陈大镇(陈大中心幼儿园)、高公镇(高公刘竹小学附设幼儿园)、楚店镇(楚店李楼幼儿园、楚店王庄幼儿园、楚店赵寨幼儿园、楚店中心幼儿园、楚店汪楼幼儿园)、公吉寺镇(公吉寺中心幼儿园)、花沟镇(花沟中心幼儿园)、标里镇(标里中心幼儿园、标里程岳幼儿园、标里刘竹幼儿园)、临湖镇(临湖中心幼儿园、临湖郭营幼儿园、临湖蒋营幼儿园)、天静宫街道(谷水双星安置小区幼儿园)等 10 个乡镇(街道)28 所幼儿园修建门岗室、墙面粉刷、铺设悬浮地板、围墙维修重建、楼层顶面防水、地面硬化、瓦房倒垄、修建下水管道、更换门窗、修建厕所、墙裙维修、卫生间改造等维修改造项目设计,面积约
53000 平方米,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
三、注意事项:
1.标有 “★”的参数为实质性参数,必须响应或优于响应,否则,其投标无效。
2.对于“采购需求” 中要求提供(具有)的证书、检测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文件,除评审办法中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评审明确要求的外,谈判时不作要求,签订合同时交采购人核验,如发现弄虚作假或不能提供齐全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有关要求与本条内容不一致,则以本条内容为准。
3.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服务费用和所有相关税费。
4.投标价若超出该项目预算金额将做无效投标处理。
5.若发现中标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经签订合同的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6.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合同以本章提供的范本为准,删除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招标文件中与此不一致的,以此为准: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专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编号:发 包 人:设 计 人:签订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本工程设计范围包括:
号 | 分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设计阶段及内容 | 估算总投资 (万元) | 费率% | 估算设计费 (元) | |||
层数 | 建筑面积 (m2) | 方案 | 初步 设计 | 施工图 | |||||
总 计 | |||||||||
备 注 |
设
计费用包含: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1、设计费中,方案设计占 %,初步设计占 %,施工图设计占 %。
2、绿色建筑指标:不得低于一星。设计单位按照绿色建筑指标等级进行设计;达不到要求者,设计单位
要按照评估机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政府批文、用地红线图 | 1 | 方案设计前 | |
2 | 业主对项目的设计要求及相关标准 | 1 | 方案设计前 |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优化方案文本 (含电子光盘 10 张) | 15 | 签订合同后 5 日历天内提供优化方案文本 | 1、根据规划条件及发包人的要求进行优化方案; 2、此阶段设计方应根据需要 提供相应套数的方案文本。 |
2 | 初步设计文本(含初步设计概算)、地形图(1:500比例;CGCS2000 坐标 系、1980 西安坐标系、地方规划坐标系三种 规格需同时提供) | 12 | 优化方案审查合格后20 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本同时提供地形图 | 供本工程评审及并联审批用。 |
3 | 施工图正式设计文件 | 15 | 初步设计审查合格后20 日历 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本 | 供施工用 |
4 | 室外配套工程 | 15 | 与施工图纸一起提供 | 供施工用 |
5 | 地勘报告 | 5 | 与施工图纸一起提供 | |
6 | 以上资料的电子档文件 | 各 1 |
第五条 设计费支付进度
(一)合同签订、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并经发包人认可后付合同价款的 20%;
(二)图纸等编制完成,取得图纸审查合格证书(含室外配套工程)并交给招标人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70%;余款 3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无息)。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发包人责任:
6.1.1 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 15 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
延;超过规定期限 15 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整体项目需重新设计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6.1.3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应满足发包人的要求。
6.1.4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 设计人提交的所有设计文件除署名权外,其知识产权归属发包人。
6.2 设计人责任
6.2.1 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
6.2.3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50 年。
6.2.4 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直至通过审查为止。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根据发包人通知要求按时到达现场处理施工问题,提供现场服务。
6.2.6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6.2.7 设计人承诺所提交的设计文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设计人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其他费用应当返还);已开始设计工作的,按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用。
7.2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逾期超过 30 天以上时,设计
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双方另行协商。
7.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
故损失,设计人除免收损失部分的设计费,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还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工程款的 20%支付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费用。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国家标准执行。
7.4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三,延期超过 30 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支付任何费用。
7.5 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经支付费用,同时履约保
证金不予退回。
7.6 设计人应确保方案通过政府规划部门审批,如因设计人原因造成审批未能通过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工程款的 20%支付,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进行赔偿。
7.7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对工程设计擅自分包。设计人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解除未经发包人同意的设计分包合同,设计人应当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工程款
的 20 %支付;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当进行赔偿。
7.8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设计单位赶赴现场、要求设计单位做好技术服务、提供相关资料或做出相关答复的,而设计单位未能按规定时间履行义务的,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设计费的 5‟。
项目负责人必须全过程参与项目规划设计,必须亲自参加规划设计方案专家评审会,若项目负责人不按时到场参与,每次须向发包人支付该项目合同金额 5‟的违约金/次;若发包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到涡阳,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否则,每次须向发包人支付该项目合同金额 5‟的违约金/次。
(1)如更换项目负责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中标合同价款的 5%;
(2)如更换项目组核心技术责任人(不包括项目负责人),须向发包人支付人员违约保证金 2 万元
/人次;
(3)其他管理人员 1 万元/人次。
(4)被替换的项目班子人员不得再参与其他项目的投标和管理,若发现须再次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等同于替换金额。
(5)项目班子人员在施工期间不能满足工程的需要,建设单位有权要求更换,并视中标人为违约一次并参照上述(1)-(4)条支付违约金。
特别说明:项目班子管理人员除发生死亡、出现不可抗力、重大疾病、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注销注册
的情形外,一律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须经发包人及涡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照本合同进行处罚,并记不良行为记录。
7.8(1)提交勘察设计成果的质量: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建设工程勘察设
计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和施工的需要。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项目法人损失的,勘察设计单位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勘察设计单位的后期服务:在建设工程施工前,勘察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说明建
设工程勘察设计意图,解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及时解决施工过程出现的勘察设计问题。勘察设计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拖延或拒绝到场履行义务的,项目法人应依约追究勘察设计单位的违约责任。
7.9 设计变更处罚:因勘察设计单位责任造成设计漏项超过初步设计概算 3%的,扣除设计单位 10%
设计费;施工图预算超过初步设计概算 10%的,扣除设计单位 10%的设计费;累计变更量超过施工合同价
10 %的,扣除设计单位 20 %设计费。第八条其他
8.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常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设计方应及时安排人员到场。
8.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设计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
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
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须最少能有三家品牌能满足注明的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合同一方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事件,是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时,应立即通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后,合同当事人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当事人在没有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再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8.6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第(二)种方式进行。
(一)提交亳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设计项目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8.7 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 份,设计人 份。见证单位: 份
8.8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8.9 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
8.10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在本合同中的地址为确认的法律文书送达的地 址。
8.11 履约担保:中标合同价的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自动转为履约担保(多退少补)。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 15 日内(合同签订前)从其基本账户开户行开具保函或现金转账。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验收合格后 28 日内退还
8.12 其它约定事项:
1、后续服务:从提供正式施工图至竣工验收。
2、积极配合建设单位造价工作,及时答疑。在收到书面答疑通知后三日内未及时答疑,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每延误一天按合同价款 5‟进行处罚并报请监管单位依法处理。
—————此下无正文—————
发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E - mail:
设计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传 真: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银行帐号: E - mail:
见证方: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盖章)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等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可以使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房屋建筑工程)》
(GF-2015-0209)、《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专业建设工程)》(GF-2015-0210)。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与解释
1.1.1 合同
1.1.1.8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
1.4 技术标准
1.4.1 适用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包括: 。
1.4.2 国外技术标准原文版本和中文译本的提供方: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份数: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时间: ;
提供国外技术标准的费用承担: 。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
1.6 联络
1.6.1 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在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6.2 发包人与设计人联系信息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发包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设计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设计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设计人指定的联系电话及传真号码: ;
设计人指定的电子邮箱: 。
1.8 保密
保密期限: 。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一般义务
2.1.3 发包人其他义务: 。
2.2 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当提前 天书面通知设计人。
2.3 发包人决定
2.3.2 发包人应在 天内对设计人书面提出的事项作出书面决定。
3. 设计人
1. 3.1 设计人一般义务
3.1.1 设计人 (需/不需)配合发包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3.1.3 设计人其他义务: 。
2. 3.2 项目负责人
3.2.1 项目负责人
姓 名: ;
执业资格及等级: ;
注册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设计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 。
3.2.2 设计人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
3.2.3 设计人应在收到书面更换通知后 天内更换项目负责人。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
3.3 设计人人员
3.3.1 设计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
3.3.3 设计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设计人员的违约责任: 。
3.4 设计分包
3.4.1 设计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设计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4.2 设计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4.3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有关分包人资料包括: 。
3.4.4 分包工程设计费支付方式: 。
3.5 联合体
3.5.4 发包人向联合体支付设计费用的方式: 。
5. 工程设计要求
5.1 工程设计一般要求
5.1.2.1 工程设计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
5.1.2.2 工程设计适用的技术标准: 。
5.1.2.4 工程设计文件的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及比例: 。
5.3 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5.3.3 工程设计文件深度规定: 。
5.3.5 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 。
6. 工程设计进度与周期
6.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
6.1.1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编制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 。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应包括的内容: 。
6.1.2 工程设计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在收到工程设计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6.3 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6.3.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
(4)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设计进度延误的其他情形: 。
设计人应在发生进度延误的情形后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要求延期的书面通知,在发生该情形后天内提交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
发包人收到设计人要求延期的详细说明后,应在 天内进行审查并书面答复。
6.5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
6.5.2 提前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奖励: 。
7.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
7.1 工程设计文件交付的内容
7.1.2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交电子版设计文件的具体形式为: 。
8. 工程设计文件审查
8.1 发包人对设计人的设计文件审查期限不超过 天。
8.3 发包人应在审查同意设计人的工程设计文件后在 天内,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工程设计文件。
8.4 工程设计审查形式及时间安排: 。
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9.1 发包人为设计人派赴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便利条件的内容包括: 。
9.2 设计人应当在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审查合格后 时间内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
10. 合同价款与支付
10.2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3)其他价格形式: 。
10.3 定金或预付款
10.3.1 定金或预付款的比例
定金的比例 或预付款的比例 。
10.3.2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
定金或预付款的支付时间: ,但最迟应在开始设计通知载明的开始设计日期 天前支付。
11. 工程设计变更与索赔
11.5 设计人应于认为有理由提出增加合同价款或延长设计周期的要求事项发生后 天内书面通知发包人。
设计人应在该事项发生后 天内向发包人提供证明设计人要求的书面声明。
发包人应在接到设计人书面声明后的 天内,予以书面答复。
12. 专业责任与保险
12.2 设计人 (需/不需)有发包人认可的工程设计责任保险。
13. 知识产权
13.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设计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格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3.2 关于设计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
关于设计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13.5 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14. 违约责任
14.1 发包人违约责任
14.1.1 发包人支付设计人的违约金: 。
14.1.2 发包人逾期支付设计费的违约金: 。
14.2 设计人违约责任
14.2.1 设计人支付发包人的违约金: 。
14.2.2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 。
设计人逾期交付工程设计文件的违约金的上限: 。
14.2.3 设计人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损失赔偿金的上限: 。
14.2.4 设计人工程设计文件超出主要技术指标控制值比例的违约责任: 。
14.2.5 设计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对工程设计进行分包的违约责任: 。
15. 不可抗力
15.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6. 合同解除
16.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3)暂停设计期限已连续超过 天。
16.4 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已完工作设计费的期限为 天内。
17. 争议解决
17.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
17.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承担方式: 。
其他事项的约定: 。
17.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事项的约定: 。
17.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 亳州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涡阳县 人民法院起诉。
18. 其他(如果没有,填“无”)附件
附件 1: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附件 2: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附件 3: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附件 4: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附件 5: 设计进度表
附件 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附件 7: 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
工程设计范围、阶段与服务内容
发包人与设计人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选择确定本附件内容。一、本工程设计范围
本项项目具体设计内容:
1、青町镇(青町中心幼儿园、青町殷庙幼儿园)、龙山镇(龙山中心幼儿园、龙山大蒿幼儿园)、天静宫街道(闸北中心幼儿园)、石弓镇(石弓中心幼儿园)、丹城镇(丹城中心幼儿园、丹城齐山幼儿园、丹城相堂小学附设幼儿园)、马店镇(马店中心幼儿园、马店吴府幼儿园)、新兴镇(新兴中心幼儿园、新兴东华幼儿园、新兴吴桥幼儿园)、牌坊镇(牌坊中心幼儿园、耿皇中心幼儿园)、曹市镇
(曹市戚庙幼儿园、曹市忠烈幼儿园)、高炉镇(林场中心幼儿园)、城关街道(东风幼儿园一园、东风幼儿园二园、乐行幼儿园北园校区、涡阳雉河幼儿园、红旗幼儿园、三星幼儿园)等 11 个乡镇(街道)
25 所幼儿园墙面粉刷、铺设悬浮地板、围墙维修重建、楼层顶面防水、地面硬化、瓦房倒垄、修建下水
管道、更换门窗、墙裙安装、卫生间改造等维修改造项目,面积约 42000 平方米,设计内容主要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
2、星园街道(城西中心幼儿园、城东中心幼儿园、城东馨和苑幼儿园、乐行幼儿园华都校区乐行幼
儿园乐行佳苑校区、新城幼儿园)、涡南镇(双庙学区第二小学附属幼儿园、双庙中心幼儿园)、西阳镇(西阳幼儿园、西阳王楼新村幼儿园、西阳太平幼儿园、西阳中心幼儿园)陈大镇(陈大中心幼儿园)、高公镇(高公刘竹小学附设幼儿园)、楚店镇(楚店李楼幼儿园、楚店王庄幼儿园、楚店赵寨幼儿园、楚店中心幼儿园、楚店汪楼幼儿园)、公吉寺镇(公吉寺中心幼儿园)、花沟镇(花沟中心幼儿园)、标里镇(标里中心幼儿园、标里程岳幼儿园、标里刘竹幼儿园)、临湖镇(临湖中心幼儿园、临湖郭营幼儿园、临湖蒋营幼儿园)、天静宫街道(谷水双星安置小区幼儿园)等 10 个乡镇(街道)28 所幼儿园修建门岗室、墙面粉刷、铺设悬浮地板、围墙维修重建、楼层顶面防水、地面硬化、瓦房倒垄、修建下水管道、更换门窗、修建厕所、墙裙维修、卫生间改造等维修改造项目设计,面积约 53000 平方米,设
计内容主要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等。
二、本工程设计阶段划分
设计服务期限: 30 日历天。三、各阶段服务内容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有关资料及文件一览表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上表内容仅供参考,发包人和设计人应当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详细列举)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工程设计文件目录
序号 | 资料及文件名称 | 份数 | 提交日期 | 有关事宜 |
1 | ||||
2 | ||||
3 |
特别约定:
1.在发包人所提供的设计资料(含设计确认单、规划部门批文、政府各部门批文等)能满足设计人进行各阶段设计的前提下开始计算各阶段的设计时间。
2.上述设计时间不包括法定的节假日。
3.图纸交付地点:设计人工作地(或发包人指定地)。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提供电子版设计文件时,设计人有权对电子版设计文件采取加密、设置访问权限、限期使用等保护措施。
4.如发包人要求提供超过合同约定份数的工程设计文件,则设计人仍应按发包人的要求提供,但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支付工本费。
设计人主要设计人员表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注册执业资格 | 承担过的主要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项目组成员 | ||||
项目负责人 | ||||
附件 5:
设计进度表
附件 6:
设计费明细及支付方式
(一)合同签订、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并经发包人认可后付合同价款的 20%;
(二)图纸等编制完成,取得图纸审查合格证书(含室外配套工程)并交给招标人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70%;余款 30%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无息)。
附件 7:
设计变更计费依据和方法
附件 8
发包人如有其他约定,如履约保证金采用保函的格式、廉政承诺书(协议)、设计负责人终身责任承诺等要求,请自拟格式。
7.其他: /
一、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内容 |
1 | 服务期:/ |
2 | 服务地点:/ |
3 | 付款条件:/ |
4 | 索赔方式:见合同条款。 |
二、合同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格格式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格。
(3)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服务 (4)“甲方”系指合同格式中所述购买服务的单位。
(5)“乙方”系指合同格式中所述提供服务的公司或实体。 (6)“项目现场”系指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指明的地点。 (7)“天”指日历天数。
2.服务规格
2.1 乙方提供的服务档次、服务种类、服务标准、服务限额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一致。
3.合法性
3.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合同中所享有服务期和服务范围内的权益合法性,即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
4.服务要求
4.1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提出具体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规划以及服务质量等。
4.2 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具有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5.付款
5.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5.2 乙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提供服务。手续办完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发票和清单,并将发票和清单的复印件提交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甲方和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依“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付款条件付款。
6.质量保证
6.1 乙方应提供优质服务,保证服务质量,且不能低于合同规定的范围和种类。甲方或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项目实行动态跟踪、检查。
6.2 乙方在收到甲方关于服务质量问题的通知后二十八(28)天内,应迅速查处并答复。
6.3 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二十八(28)天内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
7 .乙方履约延误
7.1 乙方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表提供服务。
7.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提供服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或违约终止合同。
7.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
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8.误期赔偿
8.1 除合同第 9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应从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未提供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误期服务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7)天计算,不足七(7)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9.不可抗力
9.1 尽管有合同条款第 7 条、8 条和 13 条的规定,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9.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乙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事件。
9.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甲方。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一百二十六(126)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0 .税费及保险
10.1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所有有关因提供服务发生的保险均应由乙方负担。
11.履约保证金
11.1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12.争端的解决
12.1 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二十八(28)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亳州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
12.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2.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2.4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3 .违约终止合同
13.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3)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14.破产终止合同
14.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
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15.转让和分包
15.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5.2 如投标书中没有明确分包合同,在本合同签约前,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无论原投标书或后来的分包通知均不能解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16.适用法律
16.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7.合同生效
17.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8.主导语言
18.1 本合同一式六份,以中文书就,甲方(2 份),乙方、见证方、 公管局、财政局 各执 1 份。
19.合同修改
19.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三、 合同格式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见证方”)
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2)招标文件及附属资料;
(3)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和补充承诺;
(4)中标通知书。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3.服务及要求
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及要求详见“附件”。
4.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分项价格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5.付款条件
本合同的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前附表”中有明确规定。 6.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三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以
中文书就,甲方(2 份),乙方、见证方、公管局、财政局各执 1 份。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7. /
8.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经双方及见证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甲方公章) 乙方(乙方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见证方(单位公章):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
(项目编号: 号)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
年 月 日
评审索引表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并标注评审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位置,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责任自负。本章有提供格式文件的请按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供。(盖章要求: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后,可点击“一键签章”按钮进行批量电子签章。)
资格性检查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盖章要求 | 在投标文件中 的页码位置 | |||
1 | 营业执照 | 电子签章 |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电子签章 | ||||
3 | 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 电子签章 | ||||
4 | 联合体协议书 | 电子签章 | ||||
符合性检查 | ||||||
5 | 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电子签章 | ||||
6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投标授权委托书) | 电子签章 | ||||
7 | 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 | 电子签章 | ||||
8 | 其他资格要求 | 电子签章 | ||||
9 | 投标报价 | 电子签章 | ||||
10 | 谈判响应函 | 电子签章 | ||||
11 | 承诺书 | 电子签章 | ||||
12 | 投标文件的规格响应表 | 电子签章 | ||||
13 | 投标文件其他内容 | 电子签章 | ||||
技术评审 | ||||||
14 | 服务分项报价表 | 电子签章 | ||||
15 | 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 | 电子签章 | ||||
16 | 投标人主要业绩一览表 | 电子签章 | ||||
17 | 服务方案 | 电子签章 | ||||
18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电子签章 | ||||
19 | 中小 | 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 电子签章 | |||
20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电子签章 | ||||
21 | 其他 | 电子签章 |
一、谈判响应函(格式)
采购人或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 项目名称及编号(如为划分标包项目注明标包号) 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遵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含补充文件)的要求承担本项目的实施,向甲方提供所需的货物和服务。
2.我方同意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谈判有效期的相关规定。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向贵中心递交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谈判保证金。并且承诺,在谈判有效期内如果我方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方将放弃要求贵中心退还该谈判保证金的权力。
5.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我方提供的此项目所有证件的扫描件与原件相符,是真实、合法、有效的,提供的综合业绩资料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证件或虚假陈述,我方愿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法律后果。
7.我方完全理解贵中心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
供应商: (盖单位电子签章)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盖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联系电话(传真):
年 月 日
二、开标(报价)一览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第 X 标包) | |
报价或费率(%) | 人民币大写(元):人民币小写(元): |
服务期(工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完成。 |
备注 | 此次报价为第一轮报价,装入响应文件。 |
注:1.表中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成交依据。任何有选择或有条件的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标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报价包括采购、运输、人工、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
2.投标报价、折扣率或费率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最后一位采用四舍五入的方法进行填写。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服务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序号 | 分项名称 | 服务费用报价依据 | 单价(元) | 金额(元) |
1 | ||||
2 | ||||
3 | ||||
合计 |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合计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合计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上述单价为综合单价,应包含一切税费。
4.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5.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投标人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四、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资格证书 (如有) | 专业技术职称 (如有) | 从事该行业年限 | 从事专业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注:1.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2.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供应商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五、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简历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姓名 | 年龄 | 学 | 历 | |||||
资格证书、专业技术 职称(如有 | 职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 学校 |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甲方及联系电话 | |||||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注:1.按表“五、拟投入本项目的工作人员汇总表”所填报人员,每人一张。
2.提供该项目人员近半年(开标之日起上推 6 个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 3 个月社保证明(社保管理单位出具),提供相关证书(如有)。(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编入投标文件,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
3.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4.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供应商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六、供应商主要业绩一览表(格式)(如要求)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标包号(如为整包发标项目可不填):
序号 | 项目名称 | 委托单位 | 合同签订时间 | 项目所在地 (XX 省 XX 市) | 中标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
2 | ||||||
3 | ||||||
„„ |
供应商(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电子签章)
注:1.提供证明投标人业绩的合同等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印章须为彩色)编入投标文件,原件中标后由采购人核验) 2.供应商根据项目实际填写,表中单项,项目招标要求不涉及的可留空或自行调整。
3.表格不够可以自行加页;具体配置请供应商填写完全,没有填写完全的则按无此配置评标。
七、服务方案(格式)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和企业实际情况自行编写)
供应商: (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八、资格证明及有关材料
1.营业执照
2.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
6.投标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格式附后)
7.承诺书(格式附后)
8.联合体协议书(格式附后)
9.其他资格要求(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
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采购人或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发布关于“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采购公告,我方愿意参加投标,并已清楚谈判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见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如我方中标 ,我方愿意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向本项目采购人提供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二)、(四)、(六)项具体证明材料供采购人核验。如采购人发现我方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可取消我方中标资格,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方承担。
特此声明!
日期: 年 月 日
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一、服务于本项目的专业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购入时间 | 价值 | 数量 | 产地 | 备 注 |
二、服务本项目人员一览表
类别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手机号 | 证件 | |
名称 | 号码 | |||||
管理人员 | ||||||
技术人员 | ||||||
其他 | ||||||
注:关于项目人员职称:竞争性磋商文件如对相关人员职称有要求的,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填写。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我单位近三年(从 年 月至 年 月)无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 5(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
供应商名称: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 名: | 性别: |
年 | 龄: | 职务: |
系 |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格式 5(2):
投标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
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
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 (盖单位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或机打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或机打印)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如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则不需要授权委托书。
格式 6:
保证金有关证明材料
1.投标人存款账户:
提供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均予以认可。
2.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凭证的复印件:
备注:缴纳保证金的开户行、账号等信息须与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
格式 7:
承诺书(格式)
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完全接受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提交的所有资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真实、合法、有效,对他人的知识产权不构成侵权。如因材料弄虚作假,或导致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或给采购方的使用带来严重影响,造成经济损失,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二、在投标过程中,无围标、串标、出借资质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均为我公司正式工作人员。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我公司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被限制投标的记录(有效期内)。
四、投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我公司未被人民法院及相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如被确定为中标(成交)供应商,保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履约。
六、依法行使自己的质疑、投诉权利,提供的质疑、投诉证明材料来源合法,不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投诉等行为。
如有违反上述承诺之一,或存在其他虚假、违法违规行为,我公司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并自愿放弃索要投标(履约)保证金的权利,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格式 9:
联合体协议书
(如果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
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第 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响应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注:如果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进行投标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果中小企业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 )行业(请填写所在行业)(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行业(请填写所在行业)(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 XXX 项目(项目编
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行业(请填写所在行业)(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年 月 日
说明: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必须同时提供该中小微企业的声明函(制造商)
。
中小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如果中小企业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和《工业和信息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行业(请填写所在行业)(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单位电子签章)年 月 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如果中小企业的,则适用此表,否则不适用)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且本单位参加 (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盖电子签章年 月 日
项目第二轮报价表
致:采购人或安徽雉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十分高兴地收到贵中心编号为 BZCG[2020] 号的单一来源谈判采购函,我方已研究了该文
件的全部内容,现向贵中心就 项目做出第二轮报价:
一、本公司承诺
1.本公司的报价函一旦为采购人和贵中心认可,该报价即为合同价;
2.本公司报价函一经发出,即不可撤回,否则我方愿意接受贵中心的处罚;
3.本公司一旦荣幸地成为本项目的成交方,同意将贵中心采购文件、补充文件、服务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 以及我方响应文件、最终报价函等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本公司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补充文件以及本公司承诺的所有内容。二、第二轮报价
注意:如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评审时以上述报价扣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价格为评审价格。
本公司第二轮报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
三、服务期(工期)
签定合同后, 个日历天内完成。
四、服务承诺(如有可另附页)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报价表不须装入响应文件,谈判结束后,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