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裕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D 类基金份额等事宜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交银施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xx裕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D 类基金份额等事宜修改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需求,交银施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交银xxxxx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 2024 年 9 月 20 日起对本公司管理的交银xxxxx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 D 类基金份额,调整基金份额类别之间转换要求,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交银施xx裕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或“《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 D 类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自 2024 年 9 月 20 日,本基金在原有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基础上增加 D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22155),并于当日起开通 D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原有的基金份额仍保留为对应的 A 类基金份额或 C 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A 类 519782,C 类 519783),两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三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D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将自首笔 D 类基金份额申购的确认日(含当日)起计算,首笔 D 类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前,D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按照 A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披露。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或 D 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
D 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如下:
1、D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
D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D 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非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D 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
50 万元以下 | 0.9% |
5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 | 0.7% |
100 万元(含)至 200 万元 | 0.6% |
2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 0.4% |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 | 每笔交易 700 元 |
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D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具体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 D 类基金份额特定申购费率 |
50 万元以下 | 0.36% |
5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 | 0.21% |
100 万元(含)至 200 万元 | 0.12% |
2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 0.08% |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 | 每笔交易 700 元 |
有关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具体规定以及活动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人留意本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
2、D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3、D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 D 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 |
7 日以内 | 1.5% |
7 日以上(含) | 0 |
注: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赎回 D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D 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以及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站及手机 APP,下同)。
名称:交银施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xx(xx)xxxxxxxxxxx 000 xxxxxxxxx(x)
办公地址:xxxxxxxxxxx 0 xxxxxxx 00-00 x法定代表人:xx(代任)
成立时间:2005 年 8 月 4 日电话:(021)00000000
传真:(021)61055054联系人:xx
客户服务电话:000-000-0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网址:xxx.xxxx000.xxx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xxx.xxxx000.xxx。
2、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 D 类基金份额暂不通过非直销机构销售。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三、D 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额限定
1、申购金额的限制
直销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万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万元;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基金(包括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本基金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 整。
2、赎回份额的限制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赎回份额高于1份,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3、最低余额的限制
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基金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
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
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5、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以及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四、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除此之外,在“基金的基本情况”章节,将“基金份额类别”中“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的约定调整为“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的转换规定请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为确保增加 D 类基金份额及上述调整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对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此外,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信息。本次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协商一致,《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具体修订内容见附件 1、附件 2。
重要提示:
1、上述修改为遵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所作出的修改,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可不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
2、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 2024 年 9 月 20 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已履行了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全文将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 站 ( xxx.xxxx000.xxx )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xxxx://xxx.xxxx.xxx.xx/xxxx)。本次修订后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本公司网站发布,供投资者查阅。
3、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xxx.xxxx000.xxx)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 000-000-0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进行咨询、查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 1:《交银xxxxx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节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部分 前言 |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流动性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规定》”)和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 |
第一部分 前言 | 六、本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编制、披露及更新等内 容,将不晚于 2020 年 9 月 1 日起执行。 | |
第二部分 释义 |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交银施xx裕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44、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 |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交银施xx裕隆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44、基金份额类别:指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标准和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 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 D 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与 D 类基金份额设置不同的申购费、赎回费收取标准 |
第三部分 基金 | 八、基金份额类别 | 八、基金份额类别 |
的基本情况 |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 类 本基金在募集期开放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 相转换。 | 本基金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销售服务费收取标准和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认购/申购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的, 称为 D 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与 D 类基金份额设置不同的申购费、赎回费收取标准。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 D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 D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并单独公告。 本基金在募集期开放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的认购,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的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的转换 规定请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 类 2、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3、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及 |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1、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 D 类基 金份额。投资人申购 A 类基金份额或 D 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申购 C 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并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2、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 D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均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 日(包括该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3、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及 |
余额的处理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 A 类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 | 余额的处理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D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或 D 类基金份额的有效 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有效 | |
份额单位为份。 | ||
4、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金额单位为元。 | 4、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 D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或 D 类基金份额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 | |
5、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 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 5、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和 D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 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 |
6、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 | 6、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 D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费用由赎回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 | |
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 | 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纳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 | |
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 | 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 | |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不低于 1.5%的赎 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 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不 低于 1.5%的赎回费并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 |
第六部分 基金 |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
份额的申购与赎 回 |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一 |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且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超过上 |
日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如下措施:对于 申请延期办理;对于 | 一日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如下措施: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 20%的赎回申请,可以对其赎回申 请延期办理;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超过上述比例的部分,基金 | |
分,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 | 管理人可以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 |
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 是,如 | 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如基 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日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 |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不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 份额净值。 |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不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一个开放日各类基 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 利义务 |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法定代表人: | x、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xx(代任) |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991.61 亿元人民币 |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 四、估值程序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公布。 | 四、估值程序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外公布。 |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 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和 D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 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
H=E×0.4%÷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第 | H=E×0.4%÷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第 | |
3 个工作日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 人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 | 3 个工作日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 人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 | |
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 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 |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推广、销售与基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推广、销售与基 金份额持有人服务。 | |
第十六部分 基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
金的收益与分配 | 1、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 同; | 1、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D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 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x |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 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 | |
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 | 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 | |
额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 A 类 益分配方式; | 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 A 类、C 类和 D 类基金份额 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 | |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 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 | 4、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 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 | |
低于面值; | 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 |
第十八部分 基 | (四)基金净值信息 | (四)基金净值信息 |
金的信息披露 |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 |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 |
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 | 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 | |
网点分别披露开放日的 A 类基金份额 | 网点分别披露开放日的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 D 类基金 |
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 A 类基金份额 | 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分别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 D 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 |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 (七)临时报告 16、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 (七)临时报告 16、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计价错误达该类基金份额净值百分之零点五; |
附件 2:《交银xxxxx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节 | 修订前 | 修订后 |
一、基金托管协 议当事人 | (一)基金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 | (一)基金管理人 法定代表人:xx(代任) |
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 | (二)基金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 (二)基金托管人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991.61 亿元人民币 |
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 |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核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各类基金 | (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及复核程序 1.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计算各类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 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按规定公告。 |
九、基金收益分配 | (一)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 A 类 4、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 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 | (一)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D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 3、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A 类基金份额、C 类基金份额和 D 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收益分配方式; 4、基金收益分配后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 益分配基准日的任一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每单位基金份额 |
低于面值; | 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 |
十一、基金费用 | (三)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第 3 个工作日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 (三)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和 D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 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由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第 3 个工作日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