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彩高科”、“公司”)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晶澳科技”)签署了关于销售光伏玻璃的《战略合作协议》,协议约定 ,2022 年 6 月-2025 年 5 月,晶澳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安彩高科及控股子公司采购约 8,910 万㎡光伏玻璃(按 3.2mm 单玻测算)。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编号:临 2022-036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及金额:公司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光伏玻璃的战略合作协议,预计销售约 8,910 万㎡光伏玻璃,合同期限三年,预计总金额约 25.39 亿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近日,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彩高科”、“公司”)与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晶澳科技”)签署了关于销售光伏玻璃的《战略合作协议》,协议约定,2022 年 6 月-2025 年 5 月,晶澳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安彩高科及控股子公司采购约 8,910 万㎡光伏玻璃(按 3.2mm 单玻测算)。
按照卓创资讯 2022 年 6 月公布的信息,3.2mm 光伏玻璃均价 28.5 元/平方
x(含税)测算,预估合同总金额约 25.39 亿元人民币(含税),约占公司 2021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 33.39 亿元的 76.04%,合同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 亿元人民币,构成重大销售合同,本测算不构成价格或业绩承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事项应及时披露。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晶澳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0 年 10 月 20 日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人民币 159,533.2525 万元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 000 x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xx硅棒、xx硅片;生产太阳能电池、组件;研制、开发太阳能系列产品;销售太阳能电池、组件及相关产品与原材料;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电量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维护;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从事太阳能电池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厂房租赁;场地租赁;电气设备租赁(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晶澳科技总资产 5,696,744.74 万元,净资产
1,649,426.11 万元;2021 年度营业收入 4,130,175.36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203,862.87 万元。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宁晋县晶泰福科技有限公司持股占比 50.07%,为晶澳科技控股股东。晶澳科技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甲方:晶澳科技 乙方:安彩高科
1.销售数量:自 2022 年 6 月至 2025 年 5 月三年内,乙方向甲方预计销售光
伏玻璃约 8,910 万㎡(按 3.2mm 单玻测算)。具体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3.2mm、2.8mm、 2.0mm 等厚度规格的单玻、双玻等。具体产品规格、数量以双方后期实际订单为准。
2.定价机制:双方本着友好共赢的原则,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产品价格。
3.付款条款:甲方按双方在采购订单中约定的付款条件优先付款。
4.履行期限:本协议有效期截止日为 2025 年 5 月 31 日,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内,双方可就本协议是否延期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同意延期,应签署书面协议予以约定。
5.违约责任:若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能按协议约定条款执行的,违约方需按照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合同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并由其各自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签章)后生效。
7.争议解决:双方在执行本协议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通过友好协
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应提交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8.其它:本协议在双方形成共识的基础上签署,是对双方合作事宜的框架性
约定。双方就具体采购和销售业务将由各相关生产基地根据本协议另行签署采购框架协议和采购订单,各自的权利义务均以另行签署的采购框架协议和采购订单为准。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焦作xx、许昌安彩光伏玻璃项目已经点火,公司光伏玻璃产能规模迅速扩大。本次签订销售光伏玻璃的《战略合作协议》,有利于消化公司新增产能,提升大尺寸、薄板等光伏玻璃产品销量,进一步提升经营业绩,对当期业绩实际影响以本协议项下具体签订的订单金额为准。
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本次合同的履行而对合同签约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