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TGPC-2024-A-0019)
天津市第二医院口腔科设备项 目
招 标文件
(项目编号:TGPC-2024-A-0019)
天 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4.3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受天津市第二医院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第二医院口腔科设备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投标前须办理CA数字证书(USBKey)和电子签章。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二医院口腔科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TGPC-2024-A-0019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牙科综合治疗机5台;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1台;牙科种植机1台;超声洁牙机3台;牙科电动无油空压机1台;光固化机2台;压力蒸汽灭菌器1台;数字封口机1台;超声波清洗机1台;手机清洗养护机1台;半导体激光治疗仪1台;热熔牙胶充填仪1台;超声骨刀机1台;真空压膜机1台;技工打磨机1台;技工抛光机1台;石膏修整机1台;口内扫描仪1台;牙科高速气涡轮手机20把;超声洁牙机手柄6把;牙科电动抽吸系统1台;手术显微镜1台(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货,货到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第一包:12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若投标人是所投产品(牙科综合治疗机、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牙科种植机、超声洁牙机、牙科电动无油空压机、光固化机、压力蒸汽灭菌器、超声波清洗机、半导体激光治疗仪、热熔牙胶充填仪、超声骨刀机、口内扫描仪、牙科高速气涡轮手机、超声洁牙机手柄、牙科电动抽吸系统、手术显微镜)的制造商,提供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扫描件;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牙科综合治疗机、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牙科种植机、超声洁牙机、牙科电动无油空压机、光固化机、压力蒸汽灭菌器、超声波清洗机、半导体激光治疗仪、热熔牙胶充填仪、超声骨刀机、口内扫描仪、牙科高速气涡轮手机、超声洁牙机手柄、牙科电动抽吸系统、手术显微镜)的制造商(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提供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扫描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 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3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 获取招标文件网址: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招标文件。
2. 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电子签章办理办法:
(1)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内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窗口联系电话:022-24538316。
(2)CA数字证书(USBKey)领取及电子签章办理:参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服务指南--供应商注册、领取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制章的流程。
CA数字证书办理联系电话:400-0566-110或022-24538059。
电子签章办理联系电话:022-24538059。
(三)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四)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七、网上应答时间
2024年3月27日9:00至2024年4月17日8:30,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进行应答并提交。
网上应答帮助链接:http://tjgpc.zwfwb.tj.gov.cn/webInfo/getWebInfoListForwebInfoClass.do?fkWebInfoclassId=W008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17日8:30。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方为有效投标。
(二)投标方式:本项目投标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九、开标时间及方式
(一)开标解密时间:2024年4月17日8:30至9:30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
(二)开标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开标解密。
(三)网上开标公示时间:2024年4月17日9:30至12:00。投标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自行查看开标信息。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邮编:300161)
(三)联系人:范志刚、鲁志强、冯强
(四)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
(五)对外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六)咨询服务电话:
1. 供应商注册咨询:022-24538316
2. 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咨询:022-24538059
3. 采购文件咨询:022-24538217
4. 网上应答及解密操作咨询:022-24538309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第二医院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正义道10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王纯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86365211
十二、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1. 联系部门:天津市第二医院
2.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正义道10号
3. 联 系 人:王纯
4. 联系方式:022-86365211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按以下比例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金额(万元) |
费率 |
100以下 |
1.0% |
100-500 |
0.8% |
500-1000 |
0.65% |
1000-5000 |
0.5% |
5000-10000 |
0.25% |
10000-100000 |
0.05% |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下取整,精确到元。例如中标金额为6805000元,服务费=1000000×1%+(5000000-1000000)×0.8%+(6805000-5000000)×0.65%=53732.5元,服务费缴纳53732元。其中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中标供应商应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缴费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及中标包号。
名 称: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明华支行
1205 0162 4900 0000 0675
银行联行号:105110039436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缴费及申请开票系统:http://www.tjggzy.cn/ztbxt
缴费及开票咨询电话:022-24532012
十五、《“政采贷”业务提示函》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
2024年3月27日
“政采贷”业务提示函
【政策简介】“政采贷”业务,即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具有流程简便、放款迅速、免实物质押、贷款利率低等特点。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包括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向各商业银行申请融资,并享受商业银行优惠利率以及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等。
【贷款途径】截止目前,我市已有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等18家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政采贷”产品,并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http://ccgp-tianjin.gov.cn/zcd/zcdList.jsp)公开了产品详情、产品特色、服务电话等信息,后续如有其它银行推出此类产品,“政采贷”产品介绍专栏也将及时更新。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有融资需求,可以自行对比或咨询,并可以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中公示的“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链接或中征平台官方网址(https://www.crcrfsp.com/index.do)向银行提交融资申请。
【特别提示】“政采贷”业务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供应商自愿申请“政采贷”业务并自由选择商业银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或限制。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提示函
【政策概述】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政府采购法定的政策功能。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通过加强采购需求管理,落实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支持对象】
以下对象可享受支持政策:1.在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
【支持情形】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支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注意事项】
1.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2.中小企业应当对声明函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声明内容如有不实,则构成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采购公告和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等)中,应当明确本项目执行支持中小企业的具体措施,如预留份额、评审优惠(应当明确具体优惠比例)或者优先采购等。
【政策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3.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4.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
6.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津财采〔2022〕11号)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一、项目背景
天津市第二医院口腔科筹备成立, 2023年1月31日区卫健委组织召开了设备购置项目的专家论证会,对天津市第二医院口腔科采购设备项目进行并通过了论证。共需购置包括口腔治疗台、口腔CBCT、口腔扫描仪等在内的50余件设备。
本项目属于工业。
二、技术要求
★(一)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和服务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交货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出具所投产品、服务符合上述规定的证明文件。
(二)采购清单
第一包:
★1. 投标产品实质性要求
所投产品(牙科综合治疗机、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牙科种植机、超声洁牙机、牙科电动无油空压机、光固化机、压力蒸汽灭菌器、超声波清洗机、半导体激光治疗仪、热熔牙胶充填仪、超声骨刀机、口内扫描仪、牙科高速气涡轮手机、牙科电动抽吸系统、手术显微镜)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材料或医疗器械注册证扫描件。
所投牙科电动无油空压机的储气罐的制造商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提供证书扫描件。
2. 技术参数
序号 |
标的名称 |
需求条款 |
单位 |
数量 |
1 |
▲牙科综合治疗机 |
一、产品用途:日常诊疗 二、技术参数: 1、结构形式:全电脑,联动式牙科治疗机。 2、医生治疗台:下挂式器械盘。 3、治疗机部分要求 3.1、主箱体:外型制作全部采用注塑工艺制作,可做到防腐,防锈,不退色;主箱体可旋转,超宽大器械盘,便于四手操作和设备维护,器械枪架可旋转90度; ★3.2、控制系统设有电脑触摸式按键,包括:设置键、复位键、水杯加热键、观片灯键、口腔灯键、漱口水键、冲盂水键、牙椅升、降、俯、仰键、椅位记忆1、椅位记忆2、痰位键。 3.4、具有自动加热恒温给水装置:要求采用电磁阀控制冲盂、漱口水,可根据使用需要设定给水时间;漱口水配有可自动加热恒温系统,水温40℃±5℃; ★3.5、要求整体碗式陶瓷痰盂:下水速度不少于4L/min; 3.6、强弱吸唾系统 :要求采用中央式负压抽吸系统,真空度应不小于35kPa,抽水速率应不小于3L/min;强、弱吸带有外置式清洗过滤网装置,具有沉渣过滤功能; 3.7、口腔灯:要求采用LED感应口腔冷光灯, 3.8、 X光观片灯:采用内置LED观片灯; 3.9、净化水系统:要求配置内置式手机净化水系统,可灵活选择自来水或纯净水给手机供水,可延长手机的使用寿命, 满足停水需要,可用于管路消毒使用 3.10、脚控开关:可控制高速手机、低速手机工作,实现高速手机及低速手机的干、湿转及吹屑气 3.11、器械臂:要求具有气压锁定器械臂,方便操作,安全可靠; 4、牙科椅要求 4.1、控制系统:采用手控或脚控系统,控制牙科椅升降、俯仰; ★4.2、动力系统:动力系统采用直线静音电机(快速俯仰全过程≤9秒种),低噪音≤30分贝;最低椅位:410mm±5mm,最高椅位720mm±5mm,承载大于≥135Kg; 4.3、牙科椅要求:头枕采用折叠式,任意调节及锁定;设有机椅互锁装置,靠背设有安全保护装置;椅面为一次压注成型,柔软、平滑、耐磨,易于清洗、消毒;双扶手设计,外侧可打开; 4.4、医生座椅:要求采用抛光铝制底座,可移动升降,最低椅位425mm,行程120mm,具有偏心结构使得医生转动靠背时有收腰的感觉,不易疲劳。 三、配置要求: ★1、与牙科综合治疗机同品牌高速涡轮手机:高速手机2把; ★2、与牙科综合治疗机同品牌低速气马达手机:气动低速手机1套 (含直、弯机); 3、三用枪:可喷水、气、雾 ;其中一支可喷热水、热雾,可进行135℃高温和真空灭菌消毒,每台套至少配两只; 4、医师椅1把; 5、内置洁牙机1套; 6、内置光固化机1套。 |
台 |
5 |
2 |
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 |
1、扫描架系统 1.1 CT平板探测器类型:CsI+ CMOS+TFT; 1.2 探测器有效成像区域≥15.3cm×15.3cm; 1.3 探测器像素大小≥100um; 1.4 探测器输出数据灰阶≥16bit; 1.5 最小重建体素≤70um; 2、侧位支架系统 2.1 头侧探测器类型:CsI+CMOS; 2.2 最小探测器像素大小≥100um; 2.3 探测器输出数据灰阶≥16bit; 3、小牙片组件 3.1 球管最大电压≤70kV; 3.2 球管最大电流≤5mA; 3.3 球管焦点≤0.4mm; 3.4 扫描时间:0.01s-2s 4、X射线源组件 4.1类型:高频脉冲高压X射线发生器; 4.2球管最大电流≥10mA; 4.3球管焦点≤0.5mm; 4.4球管最大电压≤100kV; 5、扫描参数和图像质量 5.1 CT单次扫描最大视野≥16cm(宽)×11cm(高)(一次成像非拼接);且包含多视野选择≥2,以滤线栅调节成像视野(非算法调节) ,以满足临床要求,降低辐射剂量 5.2 CT空间分辨率≥1.0lp/mm; 5.3 全景空间分辨率≥1.8lp/mm; 5.4 头颅侧位空间分辨率≥2.0lp/mm; 5.5 全景最短扫描时间≤14s; 5.6 头颅侧位最短扫描时间≤8.4s; 5.7 CT最短扫描时间≤8s; 5.8 CT图像信噪比≥9.0; 三、配置要求: 6、临床应用软件要求: 6.1 可与PACS系统连接; 6.2 局域网络共享,分机影像查看; 6.3具备一键自动描绘神经管功能; 6.4具备骨密度测量功能; 6.5具备模拟种植功能; 6.6具备种植体数据库; 6.7具备全景片自动诊断功能; 6.8具备自动颞颌关节切片查看功能; 6.9具备CT数据模拟头颅正位和头颅侧位功能; 6.10具备自动头影测量功能。 7、配套工控机具体要求 7.1 CPU:≥i7八核; 7.2 内存:≥16GB,DDR4 内存; 7.3 显卡:独立显卡,显存≥6GB; 7.4 硬盘容量:≥2TB,系统盘≥256G固态硬盘; 7.5 显示器:≥23.8″液晶,分辨率为≥1920×1080; 7.6 CT图像重建时间:≤60秒。 |
台 |
1 |
3 |
牙科种植机 |
一、产品用途:日常诊疗。 二、技术参数 1. 电源电压:AC220V 50HZ/60HZ 150VA。 2. 保险丝:2×T1.6AL 250V。 3.马达空载转速:最低转速≤300 rpm ,最高转速≥40,000 rpm。 4.弯手机齿轮速比(标配):20:1。 5.扭矩范围:调节最小扭矩≤5 N•cm,调节最高扭矩≥80 N•cm。 6.蠕动泵流量:0~110ml/min。 三、配置要求: 1、带光电马达 1个; 2、20:1种植弯手机2把; 3、多功能脚踏 1个; 4、一次性口腔输水管 4包。 |
台 |
1 |
4 |
超声洁牙机 |
一、产品用途:日常诊疗。 二、技术参数 1、电源输入: 220V 50Hz,输入功率:38VA ; 2、主机输入: 25V 50HZ 2.8A; 3、输出的尖端主振动偏移(最大功率):≥90μm,偏差:±50%; 4、输出的尖端振动频率:28±3kHz; 5、输出的半偏移力(最大功率):≥2N ;偏差:±50% ; 6、尖端输出功率:3W~20W; 7、进水压力:1bar~5bar (0.1MPa~0.5MPa)。 三、配置要求: 1.超声手柄(带光)1支; 2.脚踏开关1个; 3.工作尖3枚; 4.限力扳手1个。 |
台 |
3 |
5 |
牙科电动无油空压机 |
一、产品用途:日常诊疗,牙科治疗设备、技工室设备及其它相关设备的动力气源。 二、技术参数 1. 最大产气量≥600L/分钟,可供6-9台综合治疗台同时用气需求。 2. 电源: 380V/50HZ。 3. 功率≥3.75KW;噪音≤67分贝。 4 供气系统工作压力调节范围:0.5~0.8Mpa。 5. 储气罐容积:≥150L储气罐,内外喷塑,最高压力10Mpa。 6. 要求空压机为3个无油双缸机头组成。 三、配置要求: 1、主机1套; 2、说明书1份。 |
台 |
1 |
6 |
光固化机 |
一、产品用途:用于牙科修补的光敏树脂的光固化操作。 二、技术参数 1、LED式发光充电式 2、主机供电220V 50Hz 输出 DC 5V/1A。 3、波长:范围 385nm~515nm。 4、 LED灯功率≥10W。 5、 电池容量≥1400mAh。 6、 发射极限(AEL)≥3.9×10-3 J。 7、 高光强模式:2300~2500 mW/cm。 8、标准模式:1000~1200 mW/cm。 9、时间设定键即可选择1、3、5、10、15、20秒的定时时间。 三、配置要求: 1、主机1个; 2、充电座1个; 3、说明书1份。 |
台 |
2 |
7 |
压力蒸汽灭菌器 |
一、产品用途:日常诊疗。 二、技术参数: 1、24L≤容积<30L; ★2、腔壁加热:覆膜式加热膜; ★3、开关门方式:电机驱动,一键式侧开门; 4、安全联锁:压力安全联锁,通过省级技术监督部门鉴定; 5、压力传感器:独立安装压力传感器(非电路板安装式);6、蒸汽产生方式:内置即时蒸发器,蒸汽质量好,无需外接蒸汽源; 7、储水装置:内置单水箱,不外排蒸汽可实现汽水内循环,同时一次加水可运行多次程序 ; ★8、操作方式:感应式操作; 9、控制方式:采用PLC控制,模块化设计的专用灭菌器控制器;高度集成化的PLC,采用高速处理器芯片,可实现高速运算处理;水质检测功能:检测灭菌使用水质是否满足标准要求,当水质不符合要求时候,显示屏进行提示; 10、界面显示:液晶显示屏:160*160点阵3.2英寸液晶屏显示,显示温度、压力、报警信息、支持多语言切换; 11、流程控制:准备、置换、脉动、升温、灭菌、排汽、干燥全过程自动运行; 12、程序名称:134通用、121通用、B134快速、N134快速、朊病毒、自定义、液体程序、BD&Helix. 三、配置要求: 1、波纹管1个;内置热敏打印机; 2、 三层托盘; 3、取盘器一个; 4、排水管一根。 |
台 |
1 |
8 |
数字封口机 |
一、产品用途:日常诊疗。 二、技术参数: ★1、7”彩色触摸液晶屏显示控制,图形化操作界面,内置时钟和日历可以设置并具有自动储存功能; 2、微电脑智能温度控制,温度偏差小于1%,工作温度60-220℃任意设置,预设4种常用温度; 3、高速升温设计,室温-180℃升温小于40秒; 4、辅助降温设计,设计有与温度设置联动的排风降温系统,减少高温封口至低温封口温度调整时的等待时间; 5、采用浮动式恒定压力压合系统设计,适应不同厚度的纸塑袋、纸塑立体袋和纸纸袋的封口需要; 6、先进的平板式陶瓷加热元件,可干烧、耐高温、寿命长、热效率高; 7、自动节能待机功能,待机时间和待机温度可调,智能待机恢复,高速恢复工作温度,可延长设备使用寿命,降低能源消耗; 8、封口速度10±0.5m/min;采用光控技术实现封口打印自动检测; 9、封纹宽度>12mm;封口强度符合YY/T 0698.5-2009的要求; 10、封口留边0-35mm可调; 11、外壳材料:碳钢喷塑 ; 12、电源:220V 50Hz; 13、最大功率≥500W; 14、可打印汉字/符号/英文/数字; 15、封口性能测试模式,该模式下进行测试,可打印灭菌时间、温度、速度、压力等影响封口效果的参数,便于检查与存档; 16、封口历史数据查询功能,USB数据导出功能; 17、可打印消毒日期,失效日期、灭菌批次、操作人员、锅次锅号、物品名称和自定义内容(CE、设备编号、封口序号)等内容,打印起始边距可调,自动日历,字体可选,字距可调;打印内容可旋转180°;可预设60项物品名称等打印内容; 18、可实现单/双行打印,切换单行或双行打印,打印功能一键关闭或只关闭某一项打印内容功能; 19、可通过系统设置调整为单行打印,可单独调整某条打印内容为第一行显示或第二行显示。 三、配置要求: 1、主机1个; 2、色带1个; 3、说明书1份。 |
台 |
1 |
9 |
超声波清洗机 |
★1、清洗时间6组定时选择:5min、10min、15min 、20min、25min、30min。 2、清洗温度可循环设定3组温度:50℃、 55℃、60℃ 。达到设定温度时机器自动停止加热。陶瓷加热器,加热均匀,耐用。 3、3色3英寸超大LED显示器,简单易操作四键控制。 4、清洗槽容积≥6L。 5、清洗物品最大长度34cm。 6、功率:≥300W。 ★7、超声波频率≥35000Hz。 三、配置要求: 1、主机1个; 2、清洗篮1个; 3、电源线1个。 |
台 |
1 |
10 |
手机清洗养护机 |
一、产品用途:日常诊疗。 二、技术参数: 1、手机维护保养系统(加油、吹风)可边运转手机内部的齿轮注油,提高了工作功率; 2、具有清洁效果可清洗所有气管、水管、喷气管等等并加油润滑; 控制组件装有微型电动马达,边运转弯手机的齿轮边注油。可确保保养油注入到齿轮的各个角落; 3、采用1、2、3的简单操作,提高手机的使用寿命,简单明了控制面板任何人均可使用,操作简单; ★4、可同时连接≥3支手机,快速注油并有三种模式可以进行选择; 5、注油后再按吹风键,气体可将手机内的剩余油份吹净; 6、电源:AC120V/230V,50/60Hz。 三、配置要求: 1、主机1个; 2、电源线1根; 3、气管1根。 |
台 |
1 |
11 |
半导体激光治疗仪 |
一、产品用途:日常诊疗。 二、技术参数: ★1、波长:(980±10nm)。 ★2、最大输出功率:10.0w,功率无极可调,步距0.1w。 3、 瞄准光:波长:650nm±20nm;功率<5mW;红光指示光7档可调,最大范围的满足不同的操作需求。 ★4、 操作界面: (1)中文操作界面; (2)高清触摸彩色液晶显示屏,参数设置一次性完成,同时,在液晶屏下方还设有功能按键及一键飞梭功能; (3)预设程序;内置二十余种预设治疗程序,常见病种一键式操作; (4)自定义方案治疗菜单:内置自定义操作收藏程序。 ★5、 全型号光纤:芯径400um 光纤,纤长3m,临床用于软组织手术及脱敏使用;芯径200um 光纤,纤长3m,临床用于根管治疗使用;芯径600um 美白理疗头配套光纤、美白手柄、 理疗头,全型号光纤及配件。 6、脚踏开关:标配通过防水等级IPX8(加压浸泡防水)的脚踏开关,稳定、 安全、可靠。 7、 激光防护眼镜:标配专业激光防护眼镜2个,光密度值:OD5+ ,同时还为患者准备了激光防护眼罩一副,对医、助、患全方位保护,避免安全隐患。 ★8、 出光定时调节范围:0-9999s,连续可调。 9、 安全保护措施:设有紧急停止按钮,可在紧急情况下立即停止激光工作,截止操作风险。 三、配置要求: 1、主机1台; 2、手柄1个; 3、说明书 1个。 |
台 |
1 |
12 |
热熔牙胶充填仪 |
一、产品用途:日常诊疗使用。 二、技术参数:协热器部分和回填牙胶部分均为无线设计,方便操作;都要满足150℃、180℃、200℃、230℃四个工作模式。 三、协热器部分要求: 1、充电式,充电所需时间(2~3个小时),使用寿命长(可充电500次);每次充电可连续工作80分钟,平均1~2周充一次电即可; 2、电量及温度LED屏幕实时显示;温度误差不超过10%; 3、设有两个加热开关,方便左右手的操作;按键经久耐用; ★4、加热至设定温度≤2秒钟,≤10秒钟即可冷却;9种不同型号、锥度的工作尖可供选择; 5、协热器在无操作十分钟后将自动关机; 6、工作尖为软性,能够进入细弯根管进行操作,并且避免了因工作尖过硬造成的根管折裂。 四、充填枪部分要求: 1、30秒内加热到指定温度; 2、充电电池,所需充电时间(2~3个小时),使用寿命长(可充电300~500次)每次充电可连续使用120分钟; 3、电量及温度LED屏幕实时显示; 4、充填枪在无操作十分钟后将自动关机; 5、注压牙胶需要有软、普通、硬三个规格,满足不同医生的需要。 三、配置要求: 1、协热手柄1个; 2、协热手柄充电底座1个; 3、协热电源适配器1个; 4、工作尖4枚; 5、工作尖隔热套4个; 6、充填手柄1个; 7、充填手柄充电底座; 8、充填手柄电源适配器; 9、注胶针 4枚。 |
台 |
1 |
13 |
超声骨刀机 |
一、产品用途:日常诊疗使用。 二、技术参数: ★1、工作尖尖端主振幅:(20-80)μm; ★2、工作尖尖端横向振幅≤ 30μm; 3、工作尖振动频率:(24.0-29.5)kHz; 4、蠕动泵流量:(30-100)ml/min; 5、导出的输出声功率:(200-500)mW; 6、主声输出面积<10mm2; 7、次级横振声输出面积<20mm2; 8、多功能脚踏,手术过程可灵活控制功率、水量; 9、7寸彩色触摸晶屏,中文显示液晶屏,可显示当前功率档位、水量档位、模式等信息,通过按键可调整设置; ★10、只切骨不伤软组织,手术精确以微米计; 11、采用自动搜频系统,搜索最佳工作频率,性能稳定; 12、采用微电脑全自动控制; 13、采用故障报警系统,提高系统安全性; 14、手柄能耐134℃高温和0.22MPa高压消毒; 15、具备信息反馈和自动保护系统; ★16、静音泵供水系统。噪音≤10分贝。 三、配置要求: 1、配接插式带光手柄1把; 2、手柄专用消毒盒1套; 3、工作尖 10个; 4、配工作尖装卸扳手至少1个; 5、配专用台车1辆。 |
台 |
1 |
14 |
真空压膜机 |
一、产品用途:用于正畸保持器、脱色膜的制作。 二、技术参数: 1、电压:220V/50HZ; 2、压膜片尺寸:厚度≤6 mm; 3、圆形压膜片:直径≥134mm; 4、方形压膜片≥120*120mm; 5、定时开关≥9个档位。 三、配置要求: 1、主机 1个; 2、电源线1条。 |
台 |
1 |
15 |
技工打磨机 |
一、产品用途:修整义齿使用。 二、技术参数: 1、最高转速≥35000转/分钟; 2、输出功率≥65W; 3、最大扭矩≥2.8Ncm; 4、具有可选择手动/脚踏控制; 5、具有正/反转切换; 6、具有自动过载保护功能。 三、配置要求: 1、主机 1个; 2、电源线1条; 3、脚踏开关1个。 |
台 |
1 |
16 |
技工抛光机 |
一、产品用途:抛光义齿基托使用。 二、技术参数: 1、用途:用于义齿基托抛光打磨使用; 2、电压:AC220V50HZ; 3、功率≥550W ; 4、转速≥3000r/min; 5、双侧配有防护罩,一体式设计。 三、配置要求: 1、主机 1个; 2、电源线1条。 |
台 |
1 |
17 |
石膏修整机 |
一、产品用途:用于修复、正畸石膏模型修整打磨使用。 二、技术参数: 1、电源要求:220V 50HZ; 2、整机功率≥550W; 3、电压:AC220V 50HZ; 4、砂片可选:树脂砂片/金刚砂片/全砂砂片; 5、水压:水压不得大于2kg/cm。 三、配置要求: 1、主机 1个 2、电源线1条 3、水管 1条 |
台 |
1 |
18 |
口内扫描仪 |
一、产品用途:用于采集牙齿模型使用 二、技术参数: 1、扫描范围≥14x14mmx15mm(±1mm); 2、扫描精度:单牙≤15μm,全口≤30μm; 3、扫描深度 :0-15mm; 4、标准扫描头尺寸:长≤79mm 宽≤19.7mm 高≤15.8mm; 5、小扫描头尺寸:长≤80mm 宽≤16mm 高≤11mm; 6、3D重建的帧率≥14帧/s; 7、相机分辨率≥1.3MP CMOS; 8、扫描手柄重量≤240g; 9、像素尺寸≤4.8 μm; ★10、最大扫描速度≥80mm/s; 11、自动调节亮度; ★12、扫描仪全封闭,无内置风扇,减少灰尘液体进入导致机器故障,减少交叉感染的风险; ★13、精度稳定,无需定期校准。口扫光源为LED,无激光辐射; 14、扫描头防雾方式:采用自加热扫描头,加热快,控温准确,功耗低; 15、可拆卸高温及浸泡消毒扫描头,扫描头消毒≥100次; ★16、扫描仪手柄尾线采用双头TYPE-C通用数据线,可快速拔插,长度≥1.5M,口扫手柄端尾线带保护螺丝,保障扫描过程中连接线的稳定可靠。USB连接线≥0.7m,连接方法:USB2.0/3.0支持导出开放数据格(OBJ/STL/PLY三种导出格式); ★17、金属扫描,可扫反光金属; 18、病例云分享,生成患者个人二维码(可发送给患者和加工厂),可升级成健康检查报告,任何手机系统均可实现; 19、在种植扫描模式中,扫描杆可提前在口外扫好数据,导入软件中,在扫描中识别特征点后自动匹配扫描杆数据; ★20、具备健康报告模式,在健康报告模式中,扫完口内数据后,可自动识别龋齿、牙结石、牙菌斑等病灶,一键生成健康报告; 三、配置要求: 1、扫描头1套; 2、软件 1套。 |
台 |
1 |
19 |
牙科高速气涡轮手机 |
一、产品用途:用于连接牙科综合治疗机日常诊疗使用。 二、技术参数: 1、头部:数控加工一体结构,力矩型,尺寸规格头部≤φ12.2×14; 2、连接形式:直连式4孔; 3、材质及处理方式:铜合金,表面高耐磨Ni+Cr镀层; 4、冷却形式:端面四孔喷雾,最佳冷却效果,喷雾均匀,冷却无盲区。水压在0.1Mpa以上就可充分成雾,特别适合水压低的地区使用(最佳冷却条件:水压0.2MPa,雾化气压0.2-0.35MPa); 5、工作压力(手机口):四孔0.25-0.27MPa; 6、耗气量:30-36NL/min; 7、空载转速:≥300,000rpm(0.25MPa下,实际转速范围325,000—395,000rpm); 8、噪音≤68dB; 9、扭矩:0.13~0.15N.cm; 10、可承受136℃±2℃高温高压蒸汽灭菌。 三、配置要求: 1、主机 1个; 2、说明书1份。 |
把 |
20 |
20 |
超声洁牙机手柄 |
一、产品用途:用于连接洁牙机配套日常诊疗使用。 二、技术参数: 1、体长:105mm; 2、直径:18.5mm; 3、适用于牙科清除结石及根管荡洗; 4、电源输入:190V-230V; 5、输出的尖端主振动偏移:1um~100um; 6、输出的尖端振动频率:28kHz±3kHz; 7、输出的半偏移力: 0.1N~2N; 8、尖端输出功率:3W~20W; 9、进水压力:0.01MPa~0.5MPa。 三、配置要求: 1、手柄 1个; 2、O型圈2个。 |
把 |
6 |
21 |
牙科电动抽吸系统 |
一、产品用途:用于连接牙椅负压吸引使用。 二、技术参数: 1、结构形式 :整台牙科电动抽吸系统主要由真空泵、控制单元、排污系统、管道等组成; ★2、最大抽吸量每台≥1500L/min ,抽吸真空度范围:-16~-19kpa; 3、设备配有自动排污与手动排污功能; 4、设备的排气口配有除菌过滤器; 5、设备抽吸口配有三通过滤器; 6、设备配304材质的不锈钢分离罐; 7、设备配有三个液位不锈钢控制器; 8、噪音≤70分贝。 三、配置要求: 1、主机 1个; 2、电源线1条; 3、连接管1根。 |
台 |
1 |
22 |
手术显微镜 |
一、产品用途:用于日常诊疗使用。 二、技术参数: (一)主镜部分要求 1、显微镜采用优质光学玻璃,多层镀膜增透,复消色差光学设计,保证最佳对比度和清晰度。 2.变角双目镜筒,角度调节范围0-180°。 3、双目镜筒瞳距可调,瞳距覆盖范围55mm-75mm,带精确瞳距调节旋钮,可显示瞳距数值,调节精度≤1mm,调节旋钮带消毒罩。 4、高眼点广角目镜,护眼杯高度可调, 视度调节范围不小于±7D。 5、目镜视场直径范围12mm~118 mm。 ★6、连续无极可调变倍,最低可调倍数≤4倍、最高可调倍数≥18倍。 7、30°光学延长器集成4k影像模块。 8、钟摆系统,镜身左、右倾摆时,双目镜筒保持水平不变,满足不同工作角度观察。 9、变焦系统:焦距覆盖范围F190mm-480mm,带物镜防溅罩。 (二)照明部分要求: 1、光源: LED照明系统,亮度连续可调,物面照度不低于50,000Lx,平均使用寿命不少于60000小时。 2、显微镜配置专为口腔科设计的橙色滤镜,用于树脂充填以防止填充物固化;配置绿色滤镜增强血管和神经等重要组织的比度,确保手术治疗安全。 3、光斑大小4档可调:最大光斑直径不小于80mm。 (三)影像部分要求: ★1、4K多功能影像模块,采用1/1.2"摄像头,分辨率3840x2160;集成30°光学延长器功能与分光器功能。 2、影像存储:双USB3.0影像储存,双USB2.0功能控制,图片、视频记录格式:JPEG;MP4。 3、高清显示器,含显示器支架、显微镜立柱抱箍。 4、无线脚控开关,用于拍照以及录像。 (四)支架部分要求: 1、落地式支架,轻便,便于移动。 2、支架臂伸展范围不小于1700mm。小横臂与镜身连接,长度≥1000mm,旋转角度:±150º,大横臂与立柱连接,长度≥500mm,旋转角度:350°;大横臂位于小横臂上方,以有效减少显微镜支架与牙椅支架的干涉。 3、120°平衡挂臂,可根据镜头负荷调节扭矩和阻尼,保持显微镜镜头的前后左右平衡,使操作顺滑并舒适. ★4、钟摆系统,镜身左、右倾摆25°倾摆,保持目镜位置不变,满足不同工作角度观察。 5、一体式手柄,360°可旋转手柄,集成一键拍照录像按钮与变焦旋钮。 三、配置要求: 1、落地式移动支架1套; 2、0-190°变角双目镜筒带瞳距调节机构(55-75mm)1套; 3、双通道医用LED冷光源 1套; 4、连续变倍装置 1套; 5、光斑大小调节机构装置 1套; 6、120°平衡挂臂装置 1套; 7、倾摆装置(旋转环)1套; 8、大变焦物镜F190-480mm(带防溅罩)1套; 9、一体式多功能手柄(可控制万向旋转,影像控制)1套; 10、30度光学延长器带2:8左分光器 1套; 11、HD 4K影像模块装置 1套; 12、27寸4K显示器+立柱抱箍+显示器支架 1套; 13、无线脚踏套装 1套。 |
台 |
1 |
加注“▲”号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如未明确核心产品,则视为全部产品均为核心产品),任意一种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照第三部分第32.4条款执行。
三、商务要求
★(一)报价要求
1.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设备主机及附件货款、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及利润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要求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为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成的最终优惠价格。
3. 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二)服务要求
1. 提供所投产品1年的免费上门保修,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7×24小时技术响应,48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提供所投口内扫描仪中的软件终身免费升级。
3. 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等。
4. 提供原厂标准的易耗品、消耗材料价格清单及折扣率,保修期后设备维修的价格清单及折扣率。
5. 提供现场技术培训。
★(三)交货要求
1. 交货期:
货到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安装完成:货到之日起60日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 交货地点:天津市河北区正义道10号(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3. 提供制造商完整的随机资料,包括完整的使用和维修手册等。
4. 特别要求:交货时要求投标人就所投产品提供产品说明书,同时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投标人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投标人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制造商的责任。
★(四)付款方式
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所有设备使用无质量问题,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100%(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六)验收方法及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采购人有权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四、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价格(30分) |
分值 |
||
1 |
价格 |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
30 |
第二部分客观分(52分) |
分值 |
||
1 |
环境标志产品 |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判定,投标产品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投标产品为1项的,且投标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的:2分 投标产品为多项的,得分为环境标志产品价值权重×2分 其他:0分 |
2 |
2 |
节能产品 |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判定,投标产品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投标产品为1项的,且投标产品是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2分 投标产品为多项的,得分为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价值权重×2分 其他:0分 |
2 |
3 |
制造商认证评价 |
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具备1份证书得0.5分,最多2分 |
2 |
4 |
产品认证评价 |
提供与所投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证书扫描件。具备1份证书得1分,最多3分 |
3 |
5 |
保修时间评价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所投核心产品每增加1年保修得0.5分,最多1分 |
1 |
6 |
实用性评价 |
根据所投产品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同品牌同型号使用用户盖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一种产品的一份材料得0.5分,最多3分 |
3 |
7 |
产品参数证明评价 |
提供所投产品的技术支撑材料扫描件,上述技术支撑材料能证明所投产品满足采购清单技术参数中加注“★”的需求条款,技术支撑材料响应得分=(加注“★”的需求条款提供技术支撑材料且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满足的条款累计数量/加注“★”的需求条款总数)×32。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技术点对点应答表”中提供的“技术支撑材料所在页码”所对应的材料进行评判,未提供页码或提供页码不准确的视为无技术支撑材料。 注:技术支撑材料是指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检验/试验/测试报告,或加盖所投产品制造商公章的技术证明材料。 若上述技术支撑材料证明所投产品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的,则视为无效响应。 |
32 |
8 |
非“★”技术要求响应性评价 |
完全满足无偏离的得7分; 非“★”技术要求劣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的不足7条的,每出现1条以上情形减1分 非“★”技术要求劣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未做应答≥7条的,本项得0分 |
7 |
第三部分 主观分(18分) |
分值 |
||
1 |
产品整体性能评价 |
至少包含产品整体设计理念、性能描述、安全耐用性描述等方面内容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6 |
2 |
产品关键零部件评价 |
至少包含产品关键零部件设计理念、性能描述、安全耐用性描述等方面内容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6 |
3 |
售后服务方案评价 |
至少包含制造商服务承诺、投标人服务承诺、免费保修期时间、服务响应时间、培训方案等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无瑕疵:6分; 方案内容存在1处瑕疵:4分; 方案内容存在2处瑕疵:2分; 未提供方案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内容存在3处及以上瑕疵:0分; (本项所称“瑕疵”是指内容缺项、不完整或缺少关键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或不适用本项目特性、套用其他项目内容;对同一问题前后表述矛盾;存在逻辑漏洞、科学原理或常识错误;不利于本项目目标的实现、现有技术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情形等任意一种情形) |
6 |
五、投标文件内容要求
(一)投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C 投标文件的编制”中的相关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格式参照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A 说明
1. 概述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2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1.3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商业和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2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3 “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4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4.2 符合《投标邀请函》中关于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规定。
4.3 关于联合体投标
若《投标邀请函》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1)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下载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
(5)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7)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4 关于关联企业
除联合体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4.5 关于分公司投标
分公司作为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4.6 关于提供前期服务的供应商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7 关于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
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5. 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5.1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第三方向采购人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主张,该责任应由投标人承担。
5.2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质量应当完全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除《招标项目需求》有特殊规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应当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5.3 投标人应当说明投标货物的来源地,如投标的货物非投标人生产或制造的,则交货时有义务提供其从合法途径获得该货物的相关证明。
5.4 系统软件、通用软件必须是具有在中国境内的合法使用权或版权的正版软件,涉及到第三方提出侵权或知识产权的起诉及支付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及费用。
6.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7. 信息发布
本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告、终止公告等与招标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天津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和“天津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tjgpc.zwfwb.tj.gov.cn)”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查看项目文件”的相关信息。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8. 询问与质疑
8.1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8.2 询问
(1)询问可以采取电话、当面或书面等形式。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供应商询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
8.3 质疑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针对采购结果的质疑,供应商可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质疑”模块在线提出。
(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统一格式提出(具体格式可参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http://tjgp.cz.tj.gov.cn)“下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格式文本”)。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依法处理。
8.4 针对询问或质疑的答复内容需要修改采购文件的,其修改内容应当以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为准。
9. 其他
本《投标须知》的条款如与《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需求》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投标邀请函》、《招标项目需求》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B 招标文件说明
10. 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招标项目需求
(3)投标须知
(4)合同条款
(5)投标文件格式
(6)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内容(如有)
10.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10.3 加注“★”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加注“▲”号的产品为核心产品(如未明确核心产品,则视为全部产品均为核心产品),任意一种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照本部分第32.4条款执行。
10.4 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其他替代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招标要求。
10.5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每一项产品只允许一种产品投标,每一项产品的采购数量不允许变更。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投标截止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会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11.2 更正公告一经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发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将自动发送通知至已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查看项目文件”,视同已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请参与项目的供应商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1.3 更正公告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11.4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由采购代理机构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任何澄清、修改方式及澄清、修改内容均属无效,不得作为投标的依据,由此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 答疑会和踏勘现场
12.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召开答疑会的,所有投标人应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答疑会。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踏勘现场的,所有投标人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踏勘现场活动。投标人如不参加,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12.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答疑会或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经“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外,不构成对招标文件的修改,不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C 投标文件的编制
13. 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风险和责任。
13.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需求和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3 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核对原件)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发现有不一致或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供原件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14.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4.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 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填写。因不按要求编制而引起系统无法检索、读取相关信息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2 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标项目要求”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的货物投标;若无特殊说明,每一包的内容不得分项投标,原则上按照整包确定中标供应商。
15.3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5.4 如投标多个包的,要求按包分别独立制作投标文件。
15.5 投标文件(包括封面和目录)的每一页,从封面开始按阿拉伯数字1、2、3…顺序编制页码。
16. 投标报价
16.1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6.2 投标报价是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的最终优惠价格。
16.3 除《招标项目需求》中说明并允许外,投标的每一个货物、服务的单项报价以及采购项目的投标总价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予以拒绝。
17.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证明文件;
(2)若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还须提供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涉及本须知中“4. 合格的投标人”相关要求的,按其要求执行。
18. 技术投标文件
18.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投标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8.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保证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修期内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3)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并按招标文件所附格式完整地填写《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说明自己所投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内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应要求的偏离情况。
18.3 投标文件中设备的性能指标应达到或优于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中所列技术指标仅列出了最低限度。投标人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采购清单技术参数”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19. 投标保证金
19.1 按照《招标项目要求》要求执行。
19.2 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
20. 投标有效期
20.1 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投标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0.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但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1.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21.1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项目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格式不符合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风险。
21.2 投标人按照《投标邀请函》的要求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21.3 若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有修改,须于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因模糊不清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D 投标文件的网上应答和提交
22. 投标人须按《投标邀请函》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具体方式: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如有需要,投标人可于工作时间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窗口完成上述操作。
23. 制作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23.1 投标人须下载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下载中心-《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及安装程序》。
23.2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对所需提供的一切纸质材料进行扫描后加入电子投标文件,按照《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及安装程序》中《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规定的要求制作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
特别提醒:
(1)由于投标人网络接入速率不可控等网络传输风险,建议投标人在网上应答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PDF文件后,对上传文件进行下载,核对文件完整性,如是否缺页少页、图片是否显示完整、签章是否有效等,并按照《远程招投标电子签章客户端用户使用说明》要求的文件检查方法进行检查,确保投标文件上传准确、有效。
(2)投标人应当按照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使用说明的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不按本使用说明使用电子签章客户端软件,或使用word等其它软件进行签章工作,将会造成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无法读取签章信息,并导致投标无效。
23.3 投标人须保证电子投标文件清晰,便于识别,如因上传、扫描、格式等原因导致评审时受到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4. 投标人须承诺接受电子投标的方式,并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废标、无效投标的风险。
25. 未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网上应答和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的投标将被拒绝。
E 开标和评标
26. 开标解密和资格审查
26.1 投标人须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开标解密。
26.2 由于投标人原因,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开标解密,视为无效投标。
26.3 开标解密后,对开标结果进行网上公示,投标人报价为空、为零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6.4 开标解密后,投标代表人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具备相应的网络环境,随时准备接受评委的网上询标。
26.5 投标人须于规定时间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询标解答”对评委的网上询标予以解答。如投标代表人被要求到评审现场答疑时,须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26.6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6.7 开标解密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7. 评标委员会
27.1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7.2 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标、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标。
27.3 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情况时,或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
27.4 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向采购人提出经评标委员会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
28.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8.1 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有无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签署是否正确、实质性要求等进行审查,确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8.2 投标截止时间后,除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外,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
28.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内容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中标无效: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
(2)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加注“★”号条款出现负偏离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投标内容不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的;
(5)未按时进行网上解密或电子投标文件损坏、无效的;
(6)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
(7)存在串通情形的;
(8)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其他法定投标无效的情形。
28.4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5)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8.5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9. 投标文件的澄清
29.1 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投标代表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
29.2 投标人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的内容须为PDF格式并加盖电子签章后上传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
29.3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答复或者补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29.4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0. 投标的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31.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31.1 评标原则
(1)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3)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但不影响项目评审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1.2 评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具体评审因素详见《招标项目需求》。评标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算术平均分,该平均分为供应商的得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号)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4)评标委员会审查产品资质或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性时,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交易习惯、采购需求最本质原义等情况,而不应以投标文件中产品名称与招标文件产品名称是否一致作为审查的标准。
(5)中标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经采购人授权后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6)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43条规定,如评审现场经财政部门批准本项目转为其他采购方式的,按相应采购方式程序执行。
32. 其他注意事项
32.1 在开标、投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或采购代理机构询问评标情况、施加任何影响,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32.2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评标期间及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透露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等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评标情况。
32.3 本项目不接受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32.4 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同一品牌或任一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以下原则处理: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投标人参加评标,其他投标无效。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行选取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F 授予合同
33. 中标供应商的产生
33.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33.2 采购人也可以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
34. 中标通知
34.1 中标公告发布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以电子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请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项目文件”中获取)。《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5. 投标人可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项目资审情况”中获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或从“供应商系统”的“查看排序和得分”中获取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36. 签订合同
36.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文本请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CA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CA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陆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tjgpc.zwfwb.tj.gov.cn)-“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市级集采机构入口”,并从“供应商系统”的“合同”中获取。
36.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且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7. 履约保证金
37.1 若《招标项目要求》规定须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供应商须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7.2 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8.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9. 合同分包
39.1 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合同。
39.2 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 项目(项目编号:TGPC-20 - - )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货物购销合同:
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本合同非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一、货物名称:
货物型号:
制造商:
货物原产地: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
大写:
二、货物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1. 货物具体技术指标见附件1。
2. 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包括零部件)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企业标准。供方承诺所供货物与中标所示货物完全一致,不存在任何偏差。如出现不一致,供方将承担违约责任。投标人所投及交付产品中如涉及软件,应为正版软件。
3. 供方对所提供的货物提供 年免费维修保质期(详见附件),并负责终身维护。保质期内非因需方的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供方负责保修、包换或者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以及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实际费用。供方不能修理和不能调换,按不能交货处理。
三、供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如涉及知识产权则必须是自己拥有或合法使用的。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合同签订后,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所供货物在需方或需方指定处交付(具体地点: ),并于 年 月 日之前完成安装、调试工作,货物运送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
五、供方应随货物向需方交付货物的使用说明书及与货物相关的资料。如果所提交文件是外文的,供方有义务为需方提供中文或译成中文文件。
六、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货物进行验收。
七、货款支付方式:
1. 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 %的货款;货到现场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 %的货款;所有货物使用无质量问题,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个月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 %的货款。
供方开户银行(汉字全称): ,行号(数字代码): ,
帐号: 。
合同约定的交货期或验收期届满,需方由于不具备现场条件导致供方无法安装和验收,合同顺延,延期30日以上,需方应按约定支付货款,如在实际验收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另行商定;需方无故推迟验收或拒不验收的,则视同“验收合格”并向供方付款,但合同中与验收有关的其他条款以合同实际履行后的验收为准。需方具备现场条件,供方应积极做好安装和验收工作。
3. 如所供货物出现质量问题,需方在付款期内随时有权停止付款,待供方对该货物消除障碍正常运转后再行付款。付款的时间则相应顺延。
八、违约责任:
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需方向供方偿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
需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需方向供方每日偿付欠款总额5‰的违约金。
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产地及制造商、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向需方偿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供方不能交付货物的,供方向需方支付货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向需方每日偿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九、九、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依据国家标准,由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该鉴定结论是终局的,供需双方应当接受,质量鉴定期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货物质量责任方承担。
十、由于供需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需双方直接交涉解决,包括采用诉诸法律的手段。
十一、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向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未作明示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履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供方持 份,需方持 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公章): 需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加盖电子签章)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包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单位电话:
投标单位详细地址:
投标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
投标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目录格式
(投标人自行编制)
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页码检索
(需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每个评分项逐项列明页码)
附件1
投标书
致: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为天津市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公司 (投标单位名称、地址)提交网上应答及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第一包,¥ 元(人民币),大写 。
……
2. 我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并认为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更正公告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公平公正,无倾向性和排他性。
4. 我公司的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天。
5. 我公司同意按照招标方要求提供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并声明投标文件及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由于我公司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6. 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
7. 我公司已熟知贵中心关于本项目电子招投标的要求和规定。我公司完全响应本次招投标通过网上进行的方式,我方承诺投标数据以应答截止时间贵中心网络服务器数据库的记录为准,一切因网络通信或我方操作失误造成的应答数据错误或缺失均与贵中心无关,我方愿承担因此出现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8. 我公司承诺完全符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并随时接受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检查验证。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公司若有违规行为,我公司完全接受贵中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给予处罚。
9. 我公司承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 我公司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 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投标无效且接受相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并承担通过“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相关媒体予以公布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12. 我公司开票信息如下,此信息与我公司在税务局注册的信息一致: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开具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13. 我公司选择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领取方式(请自行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并在相应□里划“√”):
□上门自取
□到付邮寄
邮寄地址、邮编:
邮寄联系人、手机号码: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1
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文件
注:相关证明材料应附在此页后面。
附件2-2
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单位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投标人名称:
日期:
证明材料
我单位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名称:
日期:
附件3
投标代表人授权书
致: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授权委托本月/上月(本月尚未缴纳社保的,则填写上月)由我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在职职工________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作为投标代表人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中心组织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投标代表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投标代表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年 月 日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面
|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背面 |
附件4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包号 |
包名称 |
品牌 |
投标总价 |
交货期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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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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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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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开标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 号:
单位:元
项号 |
标的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产地 |
商品属性 |
单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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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商品属性应在“环保产品”、“节能、节水产品”、“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无”四个选择项中选择填写。
2. 开标分项一览表中应列明开标一览表中每项的分项内容。
3. 如国产产品,产地精确到省级行政区域。如进口产品,产地精确到国家。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1
商务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一)报价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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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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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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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付款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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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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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方法及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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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4.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6-2
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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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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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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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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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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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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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清单技术参数(采购清单技术参数须逐条应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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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 名称 |
条款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 说明 |
技术支撑材料所在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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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1. 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 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投标应答指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
3. 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4. 投标人在《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采购清单技术参数”的投标应答中必须列出具体数值或内容。如投标人未应答或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将被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
业绩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用户单位名称 |
项目内容 |
实施地点 |
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起止时间 |
合同金额 |
用户盖章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所在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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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若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中要求提供业绩的,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其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
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序号 |
项目 |
承诺内容 |
1 |
保修期内 |
|
2 |
保修期后 |
|
3 |
培训方案 |
|
4 |
其他内容 |
|
制造商(加盖制造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须加盖制造商公章原件扫描后放入电子投标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
序号 |
项目 |
承诺内容 |
1 |
保修期内 |
|
2 |
保修期后 |
|
3 |
培训方案 |
|
4 |
其他内容 |
|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填报要求:
1.本表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金额应与《开标分项一览表》一致。
2.“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微型”、“小型”、“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现行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现行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相关产品认证证书。
4. 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如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不再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单位:元
环境标志产品 |
产品名称 |
品牌型号 |
制造商 |
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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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产品金额合计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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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重(环境标志产品金额/所投包投标总价)*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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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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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产品(非强制节能产品) |
产品名称 |
品牌型号 |
制造商 |
节能认证证书编号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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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产品(不包括强制节能产品)金额合计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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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重(节能产品金额/投标所投包总价)*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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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 |
|||||
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 |
所投货物中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无需填写以下内容;所投货物全部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只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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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
品牌型号 |
制造商 |
制造商 企业类型 |
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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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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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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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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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填写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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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金额合计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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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重(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金额/所投包投标总价)*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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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 |
如属于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 |
||||
监狱企业 |
如属于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证明材料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 |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该声明函见投标文件第 至 页。 |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0
投标产品配置清单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 |
1 |
|
|
|
2 |
|
|
|
3 |
|
|
|
… |
|
|
|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1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货物 (请填写有/无)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若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无需填写以下内容;若无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继续填写以下内容)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请填写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 工业 (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请填写该标的制造商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请填写标的名称),属于 (请填写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请填写该标的制造商的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请根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填写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日期:
注:
1.标的名称须按照采购文件“采购清单”中明确的标的名称进行填写;所属行业须按照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进行填写,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除新成立企业外,上表填写不全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2
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日 期:
注:
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若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附件13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