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18-003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设立深圳悦享顺络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络电子”或“公司”)与深圳市悦享恒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享资本”)于2018年1月8日签署了《深圳市悦享恒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发起设立深圳悦享顺络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系合作双方为推动创业投资基金设立而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未来需正式签署基金协议,正式基金协议需要获得双方合法决策机构的批准才能生效,不与且不会与其章程及其与第三方签署的合同等文件相冲突,并且不违反任何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规章或任何法庭、政府机构已做出的任何命令、判决或法令。
2、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创业投资基金规模在人民币2.5亿元以内(含),顺络电子拟出资金
额不超过40%。因本次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仅限于与顺络电子主业相关的项目,故不适用于《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2017年修订)》第二条第(四)项及第(五)项的规定。
4、悦享资本是一家由国内资深的创业投资管理人为核心团队组建的专业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旗下有四家投资管理公司和一家研究院。其核心团队长期专注创业企业投资,具有深厚的行业背景、优异的过往投资业绩、和丰富的资本市场、企业治理经验,是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副会长单位。
二、合作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悦享恒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4、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5、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3年6月17日
7、公司经营范围: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
8、主要投资领域:物联网,大数据,新能源,新材料,军民融合。
9、股东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 | 实缴出资额 | 出资比例 |
深圳市麦田万家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700 | 90% |
吉清 | 300 | 10% |
合计 | 3,000 | 100% |
11、悦享资本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登记备案程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编号为 P1003641。
12、悦享资本与顺络电子及顺络电子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顺络电子股份。
(二)签订协议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x次签订的协议是合作双方为推动创业投资基金设立而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未来需正式签署基金协议,正式基金协议需要获得双方合法决策机构的批准才能生效,不与且不会与其章程及其与第三方签署的合同等文件相冲突,并且不违反任何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规章或任何法庭、政府机构已做出的任何命令、判决或法令。本次签订的合作框架协议未尽事宜,由合作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正式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正式基金协议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经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以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和能力优势。双方确定顺络电子作为有限合伙人,悦享资本作为一般合伙人,发起设立深圳悦享顺络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且可以吸收其他有限合伙人参与。
1、基金规模:2.5亿以内(含),可以分期投入。顺络电子拟出资金额不超过40%。
2、投资方向:与顺络电子主业相关的项目。
3、退出方式:IPO、并购、协议转让。
4、存续期:存续期为五年,其中投资期为三年,退出期为两年;基金可根据实际情况再延长两年。
5、募集对象:本基金向有持续投资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募集。
6、基金管理人:深圳市悦享恒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7、管理费及收益分成:基金管理人每年按基金总规模的2%提取管理费,基金管理人提取基金整体利润的20%作为业绩报酬,基金整体利润的80%按股权比例分配给基金合伙人。
8、基金托管人:基金资产需委托给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商业银行)托管,基金成立后应签署正式的《托管协议》。
9、募集期与基金设立:基金募集期为2018年1月至3月,争取早日成立基金。
10、协议系合作框架协议,未来需正式签署基金协议,正式基金协议需要获得双方合法决策机构的批准才能生效,不与且不会与其章程及其与第三方签署的合同等文件相冲突,并且不违反任何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规章或任何法庭、政府机构已做出的任何命令、判决或法令。
11、合作双方承诺在本次基金合作中完全使用其自有合法资金。
12、合作框架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3、合作框架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合作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签订署正式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14、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1)合作双方经协商并书面同意终止的。
(2)本协议项下双方义务履行完毕的。
(3)因国家法律法规、相关监管部门要求、不可抗力等原因,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协议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x次基金的设立目前还处于初级阶段,具体的投资收益、投资进度等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有很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