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开元壹号分销合作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洛阳浩德鑫置地有限公司
乙方:洛阳闹贝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洛阳闹贝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于20201 年77月311日签署了《开元壹号分销合作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原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开发的开元壹号项目提供居间代理服务。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原合同中相关条款作出如下补充,并承诺共同遵守执行:
一、2021年 7 月 1 日-20201年12 712 月15 3131 日、2020年12月19日至2020年12月27日、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3日(均含当日)合作期间,乙方提佣标准变更如下以下:
乙方推介客户成功认购开元壹号住宅产品(含洋房,但且五期53#除外),甲方在原合同佣金计提方式的基础上,按照销售总金额的1%另行向乙方支付额外计提佣金。其他产品的佣金标准不变。
二、其他约定
1. 本补充协议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上述条款仅作为补充或变更。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以原合同为准,本补充协议与原合同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2. 本补充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补充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 方:洛阳浩德鑫置地有限公司 乙 方:洛阳闹贝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