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中心医院IT运维监控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IT运维监控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文件
采 购 人:驻马店市中心医院
2023年04月
目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IT运维监控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现对 IT运维监控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进行院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驻马店市中心医院IT运维监控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2、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3、预算金额:480000.00元,自筹资金;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交货期:合同签署后30日内;
6、质量要求:合格(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为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一经发现,将导致投标同时被拒绝。
2、供应商应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内或上个季度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
4、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应在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报名时间:2023年04月14日-2023年04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费用:200元。
2.凡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无故不来参与投标的列入我院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与我院任何采购活动。成交供应商缴纳相应服务费。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须把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及报名登记表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扫描件按序排版为PDF格式文件,发送至以下邮箱:0000000000@xx.xxxxxxXXxxxxxx;审核通过后按要求交纳报名费。
4.报名登记表:请从附件中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采购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驻马店市中心医院》院内网上发布,采购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报名联系人1: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00000000000
报名联系人2: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联系邮箱:xxxxxxxxxxx@000.xxx
监督部门: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000-0000000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采购科
2023年04月13日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名称、数量:驻马店市中心医院IT运维监控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用途说明:/
三、配置规格、附件及零配件(包括专用工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或规模 |
资金预算 |
资金来源 |
1 |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IT运维监控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
1套 |
48万元 |
自筹 |
详细技术要求、参数及产品资料等:
一、总体要求
IT综合运维监控管理平台应从使用功能和实际状况出发,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既要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实用、维护管理方便,又留有可扩充、可调整的余地,方便以后系统升级工作。
本次招标的IT综合运维监控管理平台,须在本院院内局域网环境下进行部署和实施。所建IT综合运维监控管理平台应以招标文件的功能要求为依据进行系统设计和系统的构成与系统配置。
系统控制、运用软件及操作、显示界面应完全汉化,以便于管理人员操作与使用。
系统的设计方案、系统构成和系统配置、施工、安装、部署等应符合和满足现行的有关国家规范和标准要求。
系统应具有集成监控功能,其接口应符合统一的互联标准及技术协议的要求。
系统应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要求做到安全、稳定、操作xx。系统应进行精心设计和优化集成,满足技术的先进性、系统的扩展性和可靠性等要求,构筑成一个现代化的院级IT综合运维监控管理平台。
IT综合运维监控管理平台作为一个完整的运维体系,要从设备、网络、软件到业务的多维度管理,以及监控、报警、巡检、运维、报表、分析、配置、资产、系统等多个模块的有机结合,体现出从运维信息管理到监控大数据分析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IT综合运维监控管理平台参数表
序号 |
技术和性能参数名称 |
招标参数和性能要求 |
1 |
产品运行环境要求 |
★ 1、要求平台基于开源数据库运行,医院无需另行购买数据库授权。 要求提供加盖原厂商公章的证明材料。 |
2 |
产品使用授权要求 |
★ 2、要求平台为终身授权,开放系统所有模块供医院使用,且被监控对象授权数量不做限制,支持无限扩容,不限制使用场所,医院可在所有院区(含未来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院区)使用产品。质保期内,免费提供产品售后及升级服务。 要求提供加盖原厂商公章的承诺材料。 |
3 |
监控范围及报警方式 |
3、要求平台为基于内网的企业级运维监控产品,平台以业务系统监控为主线,实现集业务、软件(包含数据库、中间件、虚拟化软件、负载均衡、消息队列、Webservice等)、网络、设备的多维度立体化统一运维监控及数据分析。支持微信公众号报警推送功能,同时支持以短信、邮件、页面、声音的多种报警方式。 |
4 |
系统全文检索功能 |
4、要求平台支持全文检索功能,可对报警信息、配置信息、日志信息等按内容建立全文索引,支持按关键字查找相关内容。提供综合展示界面,检索全部信息,可综合系统信息,软件信息,报警信息,笔记信息,日志信息等进行关键词综合搜索,帮助医院进行信息定位。 要求提供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
5 |
业务监控及下钻分析 |
5、要求平台提供对全院业务系统健康状况报警、提醒、正常的直观展示,支持对业务报警进行逐层下钻;支持以业务拓扑图方式展示报警信息;要求提供对业务所关联服务器的性能、系统、网口、配置、日志的报警展示,支持运维笔记、文档管理、及支撑业务运行的所有软硬件报警、提醒、恢复、笔记等全方位时间轴展示。 |
6 |
责任到人巡检管理体系 |
6、要求平台支持网格化巡检功能,支持“谁的业务谁负责巡检”的管理体系,支持巡检内容、频度的自定义配置;系统自动生成巡检计划,巡检结果自动生成,只需人工核实,完成巡检,管理者即可直观了解巡检情况及健康度。 要求提供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
7 |
资源预期预判功能 |
▲ 7、要求平台支持对Windows、Linux磁盘空间、Oracle表空间、ASM共享存储空间预计用完日期的预期预判,同时平台支持对空间用尽剩余天数,做报警提醒。 要求提供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
8 |
资源分配合理度分析 |
▲ 8、要求平台提供全网服务器、虚拟机资源的CPU、内存、硬盘资源的分配情况及分配合理度进行分析,同时支持台账导出功能。 要求提供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
9 |
业务健康度分析报告 |
9、要求平台支持自定义生成一段时间内业务系统运行的健康度分析报告,包括资源分配的合理度、报警分析、业务可用性监控分析等,同时支持导出为PDF文件。 |
10 |
完善的设备速查功能 |
10、要求平台支持设备速查功能,可以快速查询单台服务器的资源配置情况、使用情况、合理度分析三个维度在同一个页面内的直观对比展示,支持对CPU、内存性能昨日、今日、近一周平均的三线环比对照分析,支持对服务器报警情况进行日度/月度的环比对照,以及该服务器近一周报警类型占比情况的分析。 要求提供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
11 |
重要端口服务进程监控 |
11、要求平台支持对支撑业务系统正常运行的重要端口、服务、进程的可用性进行监控。当状态出现异常时,第一时间发出报警信息。 |
12 |
WebService接口监控 |
▲ 12、要求平台支持对WebService的深度监控,支持对运行于Windows操作系统IIS环境下的WebService具备自动发现机制,通过WebService调用记录自动发现WebService地址、访问者IP、调用结果、响应时长等信息,支持对Webservice调用失败率及平均调用时长分析。支持手动添加WEB地址,并对其地址访问情况进行监控。同时系统支持对WSDL地址可用性进行监控。 要求提供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
13 |
CMDB调用链关系展示 |
13、要求平台支持生成端口、服务、进程的调用链,并以图形方式展示端口、服务、进程的调用关系。 |
14 |
Oracle数据库监控 |
14、要求平台支持对Oracle(含RAC)数据库的监控,包括如:数据库监听、表空间、会话、进程、阻塞、作业、RMAN、AWR、DG、SGA、实时Top SQL等的监控。支持对Oracle数据库阻塞的监控,支持对主从阻塞的识别,可定位导致阻塞的会话,及引起阻塞的SQL语句,并支持自动生成解锁命令。 要求提供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
15 |
Caché数据库监控 |
▲ 15、要求平台支持对Intersystem Caché数据库的监控,包括总览、连通性、License、连接数、性能、共享内存、ECP、数据库、锁、CSP会话、Journal、备份、报警等的监控。 要求提供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
16 |
MS SQL Server监控 |
16、要求平台支持对MS SQL Server数据库的监控,如:连通性、数据库文件、备份、阻塞、锁表、作业、会话等监控;提供对MS SQL Server数据库的查询统计功能,可对数据库近期执行的 SQL 语句按照执行次数、执行时长进行统计汇总,并以图表形式展现。支持对MS SQL SERVER数据库阻塞/锁表的监控,实现对主从阻塞的识别,支持定位导致阻塞的会话情况,及引起锁表的SQL语句,并可自动生成解锁命令。 |
17 |
网络设备监控 |
17、要求平台支持SNMP V1/V2/V3版本的兼容。要求平台支持对核心、汇聚、接入层交换机的网络拓扑(包含子拓扑)的自动发现、自动生成拓扑图功能,及端口流量、链路聚合、设备堆叠、网络设备硬件级及系统级的监控功能、以及网络设备配置信息的自动备份功能。以及针对重要端口(级连端口或其他重要端口)可以手动添加监控信息,如果出现重要端口连接中断可及时报警 |
18 |
服务器存储监控 |
18、要求平台能够提供适配业界常见的X86服务器、小型机、存储的带外管理口(即IPMI)的监控,以实现对物理服务器、存储设备的硬件状态监控,包括:电源、风扇、磁盘、内存、处理器、温度、全局健康等指标项的统一监控,出现异常时自动报警。同时,要求平台可监控服务器磁盘吞吐量与磁盘IOPS性能指标。 |
19 |
虚拟化平台监控 |
19、要求平台能够接入常见虚拟化平台(VMware、H3C等),同步虚拟化平台内报警信息,并在本平台进行报警。 |
20 |
地址扫描 |
20、要求平台能够支持IP地址扫描功能。能够手动添加网段并对其进行扫描形成可视化界面进行展示。 |
21 |
资产管理 |
21、要求平台对已经录入的资产形成报表,能够将资产表格进行导入导出操作,并支持按关键字查找相关资产信息。 |
22 |
基线和异常增速报警 |
▲ 22、要求平台支持对CPU、内存使用率的超过或低于设定的基线范围时,自动触发报警,以及对磁盘使用率、Oracle表空间出现异常增速时,自动触发报警。同时,要求平台具备资源使用回溯功能,对于CPU、内存资源使用率超过报警阈值时,平台可展示该时间节点Top10进程资源(CPU或内存)占用信息。 要求提供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
23 |
3D机房、大屏展示 |
23、要求平台实现3D机房体可视化设计功能,并能进行立体图形展示。展示时要与相应的机柜、服务器等硬件信息相结合,提供在3D机房机柜图上进行报警定位,同时要求平台提供多方位的报警分析、大屏展示功能。 |
24 |
自定义报警策略机制 |
▲24、要求平台支持对监控策略自定义配置功能,支持对状态类、阈值类、和数值类报警,进行报警策略配置;支持按照业务系统、IP地址、设备类型、监控指标等进行单独或分组配置;要求提供8级以上报警级别设置功能,支持报警图标与颜色的级别区分。 要求提供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
25 |
产品验证要求 |
25、对于投标方承诺的符合要求的产品,招标方有权利在签订采购合同前,进行功能测试(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对招标参数的每项指标均进行功能有效性验证,以确保产品实际质量及交付功能满足需求。若中标产品有一项功能未能通过测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追究其所有相应责任。 要求提供加盖原厂商公章的承诺材料。 |
26 |
服务 |
26、提供≥3年原厂质保。提供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
加注“★”号的技术指标为关键指标,≥1项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加注“▲”号的技术指标为重要指标。
售后服务条件及交货日期(或工期):
一、售后服务
1、质保期内,乙方按照以下规定提供服务。
(1)服务内容:包退、包修、技术支持、需求实现、接口对接、巡检维护、系统优化、系统升级、系统迁移等所有维保相关服务。
(2)服务方式:上门现场服务。
(3)服务时效:7*24小时服务,随时电话畅通。在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或甲方要求支持的情况下,乙方须在 0.5 小时内响应, 4 小时内到达现场, 12 小时内解决问题。在甲方提交需求的情况下,乙方须在 30 日内完成系统改造,实现甲方需求。
(4)其他规定:如标的物经乙方 2 次维修或维修超过 30 天仍不能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标的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标的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标的物而违约,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5)服务费用:质保期内,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向甲方和第三方收取任何费用。
2、质保期结束后,甲方可按年购买乙方的维保服务。维保期内,乙方按照以下规定提供服务。
(1)服务内容:包修、技术支持、需求实现、接口对接、巡检维护、系统优化、系统升级、系统迁移、新院区开业系统改造等除包退以外的所有维保相关服务。
(2)服务方式:上门现场服务。
(3)服务时效:7*24小时服务,随时电话畅通。在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或甲方要求支持的情况下,乙方须在0.5 小时内响应, 4 小时内到达现场, 12 小时内解决问题。在甲方提交需求的情况下,乙方须在 30 日内完成系统改造,实现甲方需求。
(4)服务费用:每年的费用不应高于标的物本合同价款的 5% 且不高于届时的市场维保价格;除维保服务费外,乙方不得向甲方和第三方收取任何费用。维保服务由甲方在需要时按年购买,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连续性不间断购买维保服务。
3、对于隐蔽性的、合理的检查和试验都不能发觉的质量问题,即使质保期已过,无论甲方是否购买维保服务,由于标的物本身的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安装缺陷造成的故障或对甲方和第三方的财产、人身损害,仍由乙方免费负责维修、更换和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二、安全保密
1、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国家网络信息安全各项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网络信息安全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在项目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无论是书面的还是电子的,以及为甲方服务形成的任何交付物,负有为甲方保密的责任。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和数据,在乙方服务结束后,乙方均应及时归还甲方,电子文档的应从乙方的电脑等存储设备上永久删除。
4、乙方不得私自连接甲方内部网络,不得私自在甲方内部网络中连接外网,或使用U盘、移动硬盘、光盘等移动存储介质,不得发生传播计算机病毒,攻击网络和计算机系统,以及其他危害网络信息安全的行为。
5、乙方应及时修复标的物(含标的物所使用、内置或集成的第三方产品)存在的安全漏洞,确保标的物可供甲方安全使用。
6、安全保密规定在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
三、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标的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三 的款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须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更换合格的标的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逾期交付标的物而违约,按本条款下述第“(2)”项规定处理。
(2)乙方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除应及时交足标的物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万分之 五 /日的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 七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三 的款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不能交付标的物的,乙方须在 3 天内无条件提供合格的标的物,如逾期不能提供合格的标的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三 的款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自甲方付款至退款期间的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4)乙方应保证标的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标的物所有权及各项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标的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标的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三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因标的物质量存在缺陷,或性能、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而给甲方造成损失或者工作障碍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业务因此中断超过 2 个小时的,每次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一 的款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 8 小时的,每次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三 的款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 12 小时的,每次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五 的款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售后义务的情况发生1次的,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三 的款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发生2次的,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五 的款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发生3次的,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十 的款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偿付的违约金由甲方从质保金中扣除,不足的款额由乙方另向甲方支付。
(7)乙方应保证在甲方内部网络中,乙方所安装下载使用的开发、维护等任何软硬件为合法授权的正版软硬件。如乙方在甲方内部网络中使用盗版软硬件而被第三方追究的,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三 的款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由乙方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8)乙方任何人员因违反合同安全保密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三 的款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违约行为构成犯罪的,甲方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9)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商务要求
合同签订时间 |
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个日历日内。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交货期 |
合同签署后30日内 |
验 收 |
由采购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 |
质量要求 |
合格(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
付款方式 |
以合同签订为准。 |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售后服务保障要求 |
中标人须提供后期服务保障和技术支持。 |
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理由 |
2、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一名中标人并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 3、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响应表、商务响应表等内容以对采购文件作出响应。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1.1项目名称:驻马店市中心医院IT运维监控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1.2采购人名称:驻马店市中心医院 1.3采购范围: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2 |
合格供应商:具备采购公告第二项规定的条件。 |
3 |
采购预算(最高投标限价):48万元 3.1 本项目投标以人民币报价。 3.2 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按废标处理。 3.3 本项目由成交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
4 |
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 |
5 |
响应性文件组成:纸质响应性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 |
6 |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
7 |
评审委员会成员:3人及以上单数。 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抽取相关的技术人员组成。 |
8 |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
9 |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由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一名中标人并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评审结束后在《驻马店市中心医院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公示期结束后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
10 |
签订合同: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个日历日内。 |
11 |
采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
12 |
付款方式: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
13 |
响应性文件有效期: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期结束后90日。中标人的响应性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
14 |
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网页截图。 |
15 |
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规定,商品的包装和快递包装验收标准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规定,并提供相关的检测报告。 |
16 |
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或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
17 |
解释:1、构成本采购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评标办法、响应性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合同文件约定或后者明显错误的除外。 2、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 |
一 、说 明
1.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叙述项目的服务采购。
2.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
2.2 “供应商”系指领取了本采购文件,且已经提交本次响应性文件的供应商。
2.3 “供应商代表”系指代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2.4 “服务”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工作内容。
3.本次采购预算(最高限价)为48万元。
4.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文件
4.1 供应商应为注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一经发现,将导致投标同时被拒绝。
4.2 供应商应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采购活动前近三个月内或上个季度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4.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
4.4 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
4.5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6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应提供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页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应在采购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5.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6.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关联企业投标
7.1 本采购文件所称关联企业,是指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关联关系”的界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
7.2 关联企业中, 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一经发现,将导致投标同时被拒绝(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
7.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投标活动。
8.转包与分包
8.1本项目不允许采取转包方式履行合同。
8.2本项目不允许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
9.特别说明:
9.1 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9.2 供应商代表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
9.3《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五款“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但警告和罚款额在人民币3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除外;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9.4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的,其投标无效,由相关部门查处。
10.质疑和投诉
10.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或收到采购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之内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医院纪检部门投诉。
10.2 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11.供应商的风险
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二、采购文件
12.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2.1 采购公告
12.2 采购需求
12.3 供应商须知
12.4 评标办法
12.5 采购合同
12.6 响应性文件格式
13.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3.1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原采购公告发布相关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或变更公告。采购文件公示期间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不受上述限制。
13.2 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13.3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都应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未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无效,评标时不予认可。
13.4 采购人可以视招标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性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三、响应性文件的编制
14.要求
14.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性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采购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采购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响应性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供应商资格要求、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和响应性文件格式中对投标的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14.2 供应商应完整签署响应性文件格式附件中《投标书》和《抵制商业贿赂承诺》,不得增减或修改内容。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15.响应性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5.1响应性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
15.2 关于投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采购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15.3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供应商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16.响应性文件的组成。响应性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6.1、投标书及开标一览表
16.2、报价明细表
16.3、技术响应部分
16.4、商务响应部分
16.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16.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6.7、证明文件
16.8、供应商承诺书
16.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16.10、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17.投标有效期
17.1 响应性文件从采购公告所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后开始生效,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的期限内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性文件被拒绝。中标人的响应性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17.2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供应商答复不明确或者逾期未答复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对于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性文件。
18.投标报价
18.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
18.2 供应商要按开标一览表的内容填写。
18.3 供应商投报多标包的,应对每标包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
18.4 开标一览表成交明的价格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8.5 采购人不接受可选择的投标报价。
18.6 对于供应商在开标一览表和响应性文件中列出的赠送条款,在评审时不得作为价格评分因素或者调整评标价格的依据。
19.投标保证金(详见采购公告)
20.响应性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20.1响应性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性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但不得随意改变响应文件格式,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予以废标。其中,投标报价一览表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
20.2 响应性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服务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磋商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20.3响应性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盖单位公章;响应性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盖章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0.4响应性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性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20.5响应性文件的具体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四、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21. 响应性文件的密封、标记
21.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21.2 响应性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3 未按本章第21.1项或第2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2. 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22.1 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性文件。
22.2 供应商递交响应性文件的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性文件不予退还。
2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3. 响应性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性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和撤回通知应当按本须知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并作为响应性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后不得修改、撤回响应性文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期后修改响应性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评标
24. 组建评标委员会
24.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响应性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做合理的建议。
24.2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25. 响应性文件的初审
25.1对所有供应商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标过程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5.2 评标委员会将对响应性文件进行检查,以确定响应性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是否已正确签署等。
25.3 响应性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5.3.1响应性文件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性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5.3.2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5.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5.3.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25.3.5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性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5.3.6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87号令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5.4 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5.4.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规政策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在对响应性文件详细评估之前,采购人将依据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性文件按采购公告第二项和采购文件第三章4.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文件所述的资格标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不满足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在审查过程中,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以供审查。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供应商拒不提供的,或者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的,视为其不具备该资格条件。
25.4.2 资格审查后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5.4.3 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将从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符合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性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投标被作为无效投标。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性文件也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1)响应性文件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2)供应商未能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与身份不符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4)投标有效期、合同履行期限、质保期等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5)未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列、项目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
(6)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或意思表述不明确,或前后矛盾,或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7)响应性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或响应性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或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
(8)响应性文件内容未按采购文件响应的。
(9)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款。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性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
25.4.4 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将通过评标系统告知其理由。
25.5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5.5.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异常一致。
25.5.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5.5.3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5.5.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5.5.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相互混装;
25.5.6不同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若收取)。
25.5.7 有证据证明供应商串通投标的其他情形的;
25.5.8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25.5.9 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投标情形。
26. 响应性文件的澄清
对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供应商的澄清应当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其供应商代表签字。但澄清事项不得超出响应性文件的范围,不得实质性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内容,不得通过澄清等方式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评标委员会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
27. 比较与评价
27.1 评标委员会将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与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性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7.2对漏(缺)报项的处理:采购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含配置、功能),漏(缺)报的视同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27.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8.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28.1 凡与本次采购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定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否则,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8.2 在评标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或干预评审的任何行为,将导致其投标被作为无效投标,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评标异议登记
采购人工作人员对评审专家等相关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提出的异议进行逐项登记。
六、定标
30. 定标原则
30.1 最低投标价不作为成交的保证。
30.2 确定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的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
30.2.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响应性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顺序排列。得分与技术指标优劣均相同的,通过随机抽取产生。
31. 确定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由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一名中标人并推荐两名中标候选人。
32. 成交通知书及成交公告
32.1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采购项目采购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限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32.2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视为成交后自动放弃成交资格;中标人在有效报价中报价最低,非不可抗力放弃成交资格的。发生上述情况的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32.3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成交,应按相关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2.4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合同签订后,成交通知书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33. 采购人宣布废标的权利
3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采购人有权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33.1.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3.1.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3.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3.2 投标截止后供应商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性检查或符合性检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采购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七、合同授予
34.合同签订
34.1 采购人、中标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在采购文件第三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响应性文件签订合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中标人响应性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4.2 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修改文件、中标人的响应性文件、补充或修改的文件及澄清或承诺文件等,均为双方签订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合同一并作为本采购文件所列采购项目的互补性法律文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4.3 中标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成交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标原则
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待所有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的相关规定进行评标、定标。
(二)评标办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
2.评标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响应性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
3.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得分顺序排列。
4.响应性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三)评标程序
详细评审(100分)
评审内容 |
||
价格标部分 (35分) |
说明:当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标委员会可对其质询,并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提供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按无效投标处理。 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不高于采购预算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值的确定: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35分 |
|
技术部分(33分) |
对“第二章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的响应、性能及产品功能等 |
若投标设备技术指标与磋商文件中技术参数相比出现负偏离者或提供证明文件不符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每项扣除技术分3分,扣完为止。 1).所投产品或设备均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所投产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的原装正品; 2).产品需有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3).提供有关投标货物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
商务部分(12分) |
1、质保期 |
质保期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每增加一年得3分,最多得6分(出具相关服务承诺书); |
2、类似业绩 |
自 2020年 1 月 1 日至今(近三年)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以合同文件为准),每提供一份得3分,最多得6分。 |
|
售后服务 (20分) |
培训方案、服务站点、服务响应及时性、售后服务方案等 |
根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投产品的售后服务站设立情况(配备有专业售后服务技术人员,提供售后服务人员名单和售后服务地址、电话)、培训方案、售后服务及时率、服务到位程度、详细的维修时间和处理办法、售后服务方案、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等内容; 售后服务内容具体、完善、合理性程度强得20-14分,具体、完善、合理性程度一般得13-7分,具体、完善、合理性程度差得6-1分,缺项得0分。 |
得分的计算 |
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分=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评标总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合计评分/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
第五章 采购合同
(以实际合同为准)
第六章 响应性文件格式
目 录
附件1响应性文件封面(格式)
附件2 投标书(格式)
附件3 开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4 报价明细表(格式)
附件5 技术响应表(格式)
附件6 商务响应部分
附件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附件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附件9 证明文件
附件10 供应商承诺书(格式)
附件11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
附件1 响应性文件封面(格式)
驻马店市中心医院 项目
响应性文件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投 标 书(格式)
致: (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投标。现正式提交下述文件1份:
1、开标一览表。
2、报价明细表。
4、技术响应。
4、商务响应。
5、证明文件。
6、抵制商业贿赂承诺。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供应商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采购项目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合法、有效。
2、我方承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的各种材料真实有效。
3、我方同意在响应性文件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性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如果我方成交,响应性文件有效期与合同履行期相同。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采购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5、我方保证尊重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完全理解本采购项目最低投标价不作为成交的保证。
6、我方理解并遵守采购文件的全部规定,接受采购文件中政府采购合同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7、如果我方代表未按时参加开标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8、如果我方存在供应商须知第9.3项所述情况,同意被认定为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9、如果发生供应商须知第25.4.1、25.4.3项所述情况,同意我方投标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0、如果发生供应商须知第25.5项所述情况,同意评标委员会认定我方的行为属于串通投标的行为,并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11、如果现场变更采购方式,我方同意在不改变采购需求、资质条件等情况下,按变更后的采购方式的规定程序进行采购。
12、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的规定领取成交通知书并缴纳服务费。否则,视为我方成交后自动放弃成交资格,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3、如果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同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否则,视为我方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4、我方最近3年内的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 。
1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和责任。
1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电话必须为最新并可以联系到):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开标一览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报价 |
大写: 小写: 元/台(详见报价明细表) |
交货地点 |
|
投标有效期 |
|
质量标准 |
|
备 注 |
|
注: 1、报价一经涂改,应在涂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或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以上报价应与“报价明细表”中的报价相一致。
3、凡认为所投产品符合价格折扣条件的,在相应的产品的“备注”栏内注明符合何种折扣条件。
4、供应商按格式填列,不得自行更改。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报价明细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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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投标总价(大写): |
¥ |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5 技术响应表(格式)
序号 |
货物名称 |
采购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偏离情况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 |
|
|
|
|
注:投标人必须如实完整填写表格, “偏离情况”是指“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6 商务响应部分
商务部分相关证明文件
附件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
供应商名称: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8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致: (采购人名称):
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本授权,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代理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代理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如果本次采购活动现场变更采购方式,本授权书有效。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委托期限:
委托代理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职务: 职务:
此处请粘贴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供应商: (全称并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9 证明文件
9.1 资格审查资料
9.2 技术方案
9.3 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9.4 其他证明材料。
附件10 供 应 商 承 诺 书 (格式)
我院(以下简称甲方)组织的本次采购,在遵守《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推进招投标监督领域诚信建设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要求贵方(以下简称乙方)做出如下承诺: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真实、有效、合法。
2、遵守甲方采购纪律,诚实守信地为甲方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服务及相关技术,保证质量并主动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3、杜绝利用提供财物或给予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的不良行为。
4、不发生其他任何可能影响甲方工作人员公正执行公务或者职务xx的行为。
5、不参与串标、围标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杜绝以虚报资质、业绩或其他弄虚作假等方式骗取成交。
6、响应时,杜绝擅自修改采购文件或技术标准(包括差异表)技术配置的行为。
7、严格按照采购、响应性文件要求签订合同,不违反法律无故拒签合同,不签订背离合同(或技术协议书)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供应商(公司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1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
致(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地址和电话:
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坚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xxxx,我单位(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响应性)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
备注:供应商应当仔细核对采购文件中有关废标条款和评标标准,提供供应商认为应当附加的其它内容,以充分证明其投标符合采购文件规定,并为评标提供充分依据。如果供应商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将有可能导致废标或者无法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