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1708-HXTC-IU1330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多维智能体实验装置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1708-HXTC-IU1330
采 购 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采购代理: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目录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多维智能体实验装置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报价邀请书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的委托,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多维智能体实验装置项目所需的下述全新货物及有关服务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邀请合格报价人前来报价。
1、项目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多维智能体实验装置项目
2、项目编号:1708-HXTC-IU1330
3、采购人名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地址:xxxxxxxxx 00 x
联系电话:000- 00000000 杜老师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5、货物名称、数量及简要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6、对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6.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企业法人;
6.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3 报价人必须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报价邀请,且按报价邀请的规定登记获取了采购文件。
6.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5 报价人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6.6 报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7、采购文件售价:本文件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
8、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
8.1 时间:2017 年 9 月 12 日起至 2017 年 9 月 17 日 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北京时间)。
8.2 地点: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xxxxxxxxxx 00xxxxxxx 000 x)
9、报价截止时间:2017 年 9 月 20 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0、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7 年 9 月 20 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11、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楼北楼 101 会议室
12、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
(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xxx、xxx 电 话:010-52837446、010-63976753传 真:010-63968553
地 址:xxxxxxxxxx 00 xxxxxxx 000 x邮政编码:100038
项目负责人:xxx、xxx 14、采购代理机构银行信息
开户名(全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金安支行
帐号: 11001029200053007833
第一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本表关于本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谈判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内 容 |
说 明 | |
供应商须知 资料表 1 | 采购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地址:xxxxxxxxx 00 x |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 |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00xxxxxxx000x邮编:100038 项目负责人:xxx、xxx 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传真:010-63968553 |
供应商须知 资料表 3 | 澄清截止日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 3 天 |
供应商须知 资料表 4 | 语言:中文 |
报 价 和 货 币 | |
供应商须知 资料表 5 | 报价币种:人民币 |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6 | 报价保证金:¥9780 元(于 2017 年 9 月 18 日下午 16:00 前电汇到招 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或按照京财采购[2011]2882 号文件的要求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未按时递交者将失去谈判资格。 |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7 | 开户名(全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金安支行 帐号: 11001029200053007833 |
供应商须知 资料表 8 |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 书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
供应商须知 资料表 9 |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天 |
报 价 文 件 的 递 交 | |||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0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谈判时间:2017年9月2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谈判次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次序,供应商在收到谈判小组电话或传真等谈判通知后,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达谈判地点。 谈判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知行楼北楼 101 会议室 谈判内容:谈判小组针对供应商响应文件的商务、技术和价格等内容进行谈判。 | ||
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 |||
(1)以买卖双方签定的合同总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 |||
(2)采购代理机构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发改办价格[2003]857 | |||
号文有关规定下浮 10%向中标人收取成交服务费用,具体收费比例如 | |||
下: | |||
中标金额(万元) | 中标服务费费率 | ||
100 以下 | 1.35% | ||
供应商须知 | 100-500 | 0.99% | |
资料表 11 | 注:成交服务费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 ||
(3)成交服务费币种与成交签订合同的币种相同或采购代理机构同意 | |||
的币种 | |||
(4)成交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在谈判时,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送交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成交人在领 | |||
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所有成交服务费。 | |||
开户名(全称):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金安支行 | |||
帐号: 11001029200053007833 | |||
供应商须知 资料表 12 | 本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 ||
供应商须知 资料表 13 | 本项目所投产品是否需要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 件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书 | ||
供应商须知 资料表 14 | 如供应商的报价超过预算,则采购人无法支付。 |
供应商须知 资料表 15 | 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
供应商须知 资料表 16(2.3) | 不得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报价。 |
供应商须知 资料表 16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接受进口产品。 |
供应商须知 资料表 17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否 |
投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 | |
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1)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 000 xxxxxxxx 00 x联系人: x 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 移动电话:00000000000 传真:68437040、68472315 | |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8 | (2)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 0 xxxxxxxxxx联系人:x x 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0000 移动电话:00000000000、18910210850传 真:58528757 |
(3)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xxxxxxx 00 xxxxxxx X x 00 x联系人:高路,xx |
联系电话:59705600-6011、6931 移动电话:00000000000、13720094769传真:59705606 | |
供应商须知 资料表 19 | 1.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的相关文件,否则将 失去成交人资格。 |
一、 说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资金来源
1.1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本次政府采购招标活动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3 本次采购资金来源为国家财政性资金。
2 合格的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系指收到谈判邀请、购买了《谈判文件》并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1 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提供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谈判将作为无效谈判被拒绝。
2.3 凡受托为本次招标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报价。
2.4 凡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目谈判采购单位的任何机构,不得参加报价。
2.5 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
2.6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报价、相互串通报价,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报价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报价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责任。
3 谈判费用
3.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资料表”中所述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2 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谈判文件工本费 500 元。
3.3 采购人不给予供应商任何补偿。二、 谈判文件
4 谈判文件构成
4.1 要求提供的系统服务、谈判过程和合同条款在谈判文件中均有说明。
4.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
5 谈判文件的澄清
5.1 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资料表中所述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以前收到的对谈判文件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不注明问题的来源)。
6 对谈判文件的修改
6.1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6.2 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收妥。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7 语言
7.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单一来源采购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资料表”中规定的语言书写。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文件和印制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应附有“资料表”中规定语言的翻译本,在解释时以翻译本为准。
8 响应文件构成
8.1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8.1.1 报价部分
(1)报价函
(2)总报价表
(3)分项报价表
8.1.2 商务部分
(1)按照谈判文件第四章要求提供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的组成: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B、企事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缴纳凭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C、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D、供应商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 2016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还须提供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 2016 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说明: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提供的银行资信证明必须是完整的(正反面),须提交原件;
3)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4)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5)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格式 10)
E、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供应商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供应商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F、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供应商须提供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G、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书)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5)按照供应商须知表第 7 条出具的谈判保证金
(6)质量保证金保函格式(成交后开具)
(7)供应商情况表
(8)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报价担保函格式
(9)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履约担保函格式
(10)《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格式,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如适用)
注:如供应商采用合格的信用担保报价担保函,其响应文件中不必提供
(1)-D 供应商的资信证明文件。
8.1.3 技术部分
(1) 报价产品说明,产品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2) 详细的产品报价清单;
(3) 供应商推荐的供采购人选择的配套产品及系统配置清单;
(4) 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具体措施;
(5) 主要报价产品授权书;
(6) 技术偏离表。
8.2 响应文件数量:正本一份、副本伍份、电子版一份
8.2.1 响应文件正本、副本的内容应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被授权代表需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在响应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8.2.2 每本响应文件的内容应装订成册,一律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没按照要求装订的响应文件无效)
8.2.3 供应商应按附件的要求提交资格文件,并对这些资格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8.2.4 所有响应文件必须装入密封的信封,并在封口上加盖供应商的公章。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
正本或副本; 项目单位名称;
谈判地点及时间;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9 报价
9.1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四章谈判报价表格式填写所报货物和服务的单价
和总价,报价如果出现单价与总价不符的,以单价为准。响应文件对每种货物和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9.2 报价表中的所报总价应已包括供应商若最终成交,应缴纳的与所报货物和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
9.3 报价总价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均由供应商承担。
9.4 供应商按上述 9.1 款要求填写报价供谈判小组评审方便,但不限制采购人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
9.5 供应商应对谈判文件技术需求书中的所有项目进行应答和报价,不得分拆只选择部分项目报价;供应商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10 报价币种
10.1 响应文件、报价表中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
11 谈判保证金
11.1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的要求交纳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1.2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原因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 11.7 条的规定没收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11.3谈判保证金可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1)支票;(2)银行汇票;(3)电汇;(4)招标采购单位可接受的报价担保保函。
11.4凡没有根据供应商须知第 11.1 和 11.3 条的规定随响应文件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小组按供应商须知有关规定视为非响应性响应文件予以拒绝与其谈判。
11.5未能成交的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
11.6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供应商按规定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11.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1) 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文件
2) 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 15 日内未能按本须知规定交纳成交服务费。
3)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拒绝提交所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的。
12 响应文件有效期
12.1 响应文件有效期应自本须知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至日起,并在“资料表”中所述时期内保持有效。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予以拒绝。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
13.1 供应商应于“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指明的地址。
五、 谈判
14 谈判工作
14.1 项目谈判小组参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组成。
14.2 谈判小组将与进入谈判的供应商依照递交响应文件次序分别进行一对一谈判,供应商的谈判代表应按照谈判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谈判,为加快谈判进程,要求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代表已获得充分授权。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明。
14.3 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就谈判中的具体问题作出书面回答或承诺,供应商提交的书面回答或承诺应由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并将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谈判次数及每个供应商的谈判时间将由谈判小组根据具体谈判情况确定。在谈判中,谈判小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调整,但将告知每个参与谈判的供应商。
在每一轮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可能会对谈判文件中有关内容进行调整。
任何调整的部分谈判小组将会在下一轮谈判前及供应商提交最终承诺报价前,以书面方式告知每个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该调整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
14.4 谈判评审原则
14.4.1 由谈判小组结合响应文件及最终承诺,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均满足谈判文件(含调整后)的前提下,且报价合理的供应商作为预成交供应商。
14.4.2 上述确认将考虑供应商的财务、业绩、对谈判文件需求的理解、提供技术和服务能力,并基于供应商提供的资格审查的声明文件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文件资料。
14.4.3 如果供应商被确定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4.4.4 谈判小组将保留对响应文件和谈判小组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资料真实性的确认,并有权取消其作为成交候选人的资格。
14.4.5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对货物技术参数及服务要求作出完全性、真实性的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4.4.6 供应商必须有能力保证安装计划的实施,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4.4.7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的供应商,其投标报价扣除 6%-10%后参与评审。(如适用)
15 最终报价
15.1 在谈判小组谈判结束后,根据供应商报价及谈判情况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提交最终的报价。谈判小组有权根据谈判情况决定谈判的次数。
六、 成交
16 成交通知书
16.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16.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17 成交服务费
17.1 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成交代理服务费;
17.2 成交服务费可采用支票、电汇或银行汇票等形式。
18 废标情况
在采购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 所有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9 支付方式: 详见合同特殊条款
20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20.1 中小型企业供应商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规定,采用报价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如适用)。
20.2 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谈判文件的规定。
20.3 供应商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
20.4 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公司名单见第一章投标须知资料表。
第三章. 项目需求书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是否接受进口 | 预算金额 |
1 | 多维智能体实验装置 | 1 套 | 是 | 48.91 万元 |
注:
1、 *关于投标报价: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形式报出所投标产品到 用户现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的各种费用。如果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投标报价要求以各分包规定为准,但投标报价须包含进口代理服务费,进口代理公司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指定。
2、 以下参数中所涉及的型号、品牌、规格、专用技术等为参考配置,描述所需,不具有强制性或指定性,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档次、配置不得低于此要求,并保证系统兼容性。
3、 招标文件中所有*号条款为实质性响应内容,若任一条不满足,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一、技术要求及主要规格参数
多智能体实验装置由四旋翼飞行器和地面移动机器人两部分组成,各部分的技术需求如下:
四旋翼飞行器
⮚ 带航空数据采集卡
⮚ 直径不大于0.7m
⮚ 2个LiPo电池, 2700mAh,3‐cell
⮚ 一次充满电后不低于15分钟飞行时间
⮚ 4 (740Kv) 个无刷直流电机,安装10英寸螺旋桨
⮚ 碳纤维保护罩
⮚ 无线通讯
⮚ 飞行器重量(含电池):不大于1800g
⮚ 最大负载:不小于300g
⮚ 基于Matlab/Simulink系统运行,可无人遥控自主飞行
⮚ 可扩展多飞行器自主编队飞行
⮚ Matlab/Simulink软件兼容;
⮚ 不低于6路 PWM输出;
⮚ 3轴陀螺,范围:250°/s, -500°/s, -2000°/s可选;
⮚ 3轴加速度计精度不低于+/-2g, +/-4g, +/-8g可选量程;
⮚ 2个模拟输入,12‐bit,0-5V;
⮚ 数字I/O:不少于8个;
⮚ 嵌入式控制器:Gumstix DuoVero WiFi;处理器:ARM Cortex-A9, 1 GHz;
内存:不小于1 GB DDR SDRAM;
基于WINDOWS下最大采样频率:不低于1kHz。
移动机器人
⮚ Matlab/Simulink软件兼容
⮚ 不少于4个PWM输出用于控制伺服电机
⮚ 不低于8个可编程控制数字I/O
⮚ 不少于4个模拟输入,12bit,+5V,精度6.2Mv
⮚ 不少于2个编码盘信号采集
⮚ 3轴磁强仪精度不低于0.77mGa
⮚ 带有电池电压测量传感器
⮚ 带有USB接口的摄像头
⮚ 无线通讯二、交货及验收
1、交货期:合同签字生效后 3 个月内。
2、交货地点:由成交人免费将成交产品直接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完毕
3、验收:按本谈判文件所要求的技术参数验收成交产品(如低于标书中的技术要求,需方有权拒收)。
4、质保期: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 12 个月。
三、其他要求
1、付款方式:
国内产品:合同签字生效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30%;货物全部运达买方指定现场并验收合格,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60%,货物正常使用运行质保期满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10%。
进口产品:合同签字生效后开具 100%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L/C),其中 90%货款凭装运单据支付,10%尾款凭买方签字确认且加盖单位公章的验收报告支付。
第四章. 响应文件组成和格式
一、报价部分
(1)报价函
(2)总报价表
(3)分项报价表二、商务部分
(1)资格证明文件
(2)制造厂家授权书原件(根据项目情况而定)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成交服务费承诺书
(5)按照供应商须知表第 7 条出具的谈判保证金
(6)质量保证金保函格式(成交后开具)
(7)供应商情况表
(8)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报价担保函格式
(9)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履约担保函格式
(10)《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格式,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如适用)三、技术部分
(1) 报价产品说明,产品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2) 详细的产品报价清单;
(3) 供应商推荐的供采购人选择的配套产品及系统配置清单
(4) 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具体措施
(5) 主要报价产品授权书
(6) 技术偏离表
一、 报价部分
致:(采购代理机构)
1 报价函(格式 1)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谈判采购货物及服务的谈判邀请(项目编
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
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版一份:
1. 报价部分
1.1 报价函
1.2 总报价表
1.3 分项报价表
2. 商务部分
2.1 资格证明文件
2.2 制造厂家授权书原件
2.3 商务条款偏离表
……
3. 技术部分
3.1 报价产品说明,产品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
3.2 详细的产品报价清单;
3.3 供应商推荐的供采购人选择的配套产品及系统配置清单
3.4 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具体措施
3.5 主要报价产品授权书
3.6 技术偏离表
4. 由(银行名称)出具的谈判保证金,金额为(金额数和币种)
5. 按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范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在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报价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报价总价为(注明币
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报价总价)。
2. 供应商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
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报价有效期为自谈判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5. 如果在规定的谈判时间后,供应商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报价,其报价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 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目的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7. 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8. 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公章
日期
总报价表
2 总报价表格式(格式 2)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 报价总价 | 谈判保证金 (有/无) | 完成时间 | 其它情况说明 | 备注 |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日期:
注:
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报价总价应包括所有分项报价表总价和其它分项报价。
3 分项报价表格式(格式 3)
分项报价表:
序 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产地 | 单价 (元) | 数量 | 总金额 (元) | 备注 |
1 | ||||||||
2 | ||||||||
3 |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日期:
注:
1、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2、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
3、货物的报价方式为项目现场交货价。
4、报价总价应包括如果授予合同卖方将要缴纳的包括增值税在内的销售税和其它税。
5、报价总价应包括所有分项报价表总价和其他分项报价。
二、 商务部分
1-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 资格证明文件及格式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2 企事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企事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缴纳凭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提供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必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
1-3 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 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 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 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 授 权 人 签 字 :
供 应 商 ( 盖 章 ) :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码:
传 真:
电 话:
注:1、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且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本授权书格式为参考格式,供应商可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出具授权
书。如采用此授权书格式,则须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完整填写各项内容,由法
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方为有效,否则视其
授权书无效。
1-4 供应商的资信证明
供应商提供本单位 2016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还须提供经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 2016 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说明:1)银行资信证明是指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提供的银行资信证明必须是完整的(正反面),须提交原件;
3)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4)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1-5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供应商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供应商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6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供应商须提供此声明,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1-7 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 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函(格式自拟)
3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6)
商务偏离表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谈判文件 内容条目号 | 谈判文件要 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 | 偏离说明 |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日期:
注:
1、对谈判文件有任何偏离应列明“正偏离”或“负偏离”,并标明“其他无偏离”。
2、对谈判文件无偏离应标明“无偏离”。
4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7)
成交服务费承诺书致: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代理的 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谈判中若获成交(文件编号: ),我们保证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 5 日内按谈判文件的规定,以支票、银行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公司认可的一种方式,向贵公司即北京宏信天诚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帐号,按照谈判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17 条款规定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的成交服务费。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承诺方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日期:
5 按照供应商须知表第 7 条出具的谈判保证金
6 质量保证金保函格式(成交后开具)(格式 8)
质量保证金保函
开具日期:
致:(买方名称)号合同质量保函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与(以下简称“卖方”)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 (货物名称) (以下简
称“货物”)签订的 号合同的质量保证金。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银行(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 货币名称) 支付总额不超过 (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 5%。
并以此约定如下:
1. 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换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的书面违约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不超过上述累计总额的金额和按该通知中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 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未来的税收、关税、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均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 本保函的规定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化、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他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 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 字 人 签 名:公 章:
注:此质量保证金保函格式为参考格式。
供应商名称:(公章) 填表日期:
7 供应商情况表(格式 9)
单位名称 | 代号 | 电话 | 主管部 门 | 企业负责 人 | 职务 | ||||||
地 址 | 信箱号 | 传真 | 经济类 型 | 授权代表 | 职务 | ||||||
一、单位简 历及机构 | 单位优势 及特长 | ||||||||||
二、单位概况 | 职工总数 | 人 | 生产工人 人工程技术人员 人 | 上一年主要经济指标 | 指 标 名 称 | 计 算 单 位 | 实际完成 | ||||
工 业 总 产值 | 万 元 | ||||||||||
实 现 利 润 | 万 元 | ||||||||||
流动 资金 | 万元 | 资 金 来源 | 自有资金 | 万元 | 主 要 产 品 | 1 |
银行贷款 | 万元 | 2 | |||||||
固定资产 | 原值 万元 净值 万元 | 资 金性质 | 生产性 | 万元 | 3 | ||||
非生产性 | 万元 | 4 | |||||||
占地面积 | 房 屋 建 筑 面 积 平方米 | 5 | |||||||
厂 房 建 筑 面 积 平方米 | |||||||||
三、主要产 品情况 | 产品名称 | 型号 | 上年 产量 | 上年 产值 | 产品技术先进水平 | 优质品 率 | 一等品 率 | 曾获何级何 种奖励 | 主要用户名称 |
8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报价担保函格式(格式 10)
政府采购报价担保函 (项目用)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编号:
鉴于 (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谈判文件,供应商参加报价时应向你方交纳报价保证金,且可以报价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报价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报价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选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报价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报价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
(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报价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谈判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年 月 日
9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履约担保函格式(格式 11)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
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年 月 日
10 《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格式,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价格扣减条件的供应商须提交)(如适用)(格
式 12)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 [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按投标形式选择填写):
(1)本公司为直接供应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2)本公司为代理商,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后附生产厂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3)本公司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我公司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为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生产厂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本公司作为 单位的 项目的设备生产厂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作出如下声明:
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
三、 技术部分
1 报价产品说明,产品主要技术数据和性能的详细描述(格式自定)
2 详细的产品报价清单(格式自定)
3 供应商推荐的供采购人选择的配套产品及系统配置清单(格式自定)
4 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及具体措施(格式自定)
5 主要报价产品授权书(格式自定)
6 技术偏离表(格式 13)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谈判文件 内容条目号 | 谈判 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 | 偏离说明 |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日期: 注:
1、对谈判文件有任何偏离应列明“正偏离”或“负偏离”,并标明“其他无偏离”。
2、对谈判文件无偏离应标明“无偏离”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模板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政府采购合同
(货物类)
项目编号: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买 方: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卖 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合 同 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买方) 招标项目 (项目名称)中所需 所需物品即招标 的东西 (货物名称)经 (招标采购单位)以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 (公开/邀请)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
b. 中标通知书
c. 协议
d. 投标文件 (含澄清文件)
e. 招标文件 (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2、货物和数量
本合同货物和数量: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产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以上内容请按投标文件填写 |
3、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 00.00 元人民币, 人民币大写金额为 … … 元 整 。
4、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生效后,买方支付卖方合同总金额 70%(即:¥00.00 )的货款,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后,买方支付卖方合同总价 30%(即:¥ 00.00 )的货款。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交货时间: 按招标文件填写
交货地点: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买 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卖 方: 公司名称 名称:(印章) 名称:(印章) 加盖合同章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最终用户老师(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一定核实准确
帐 号: 帐 号:一定核实准确 银行代码:
质量保证及服务承诺
跟投标文件一致(需满足招标文件质保要求)
技术参数
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页
用户老师签字:
50
b. 中标通知书
招标公司下发的纸板中标通知书的电子版扫描件(必加)
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法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必加)
合同一般条款
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
1.4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 “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 “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7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 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 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 装运标志
5.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收货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见外包装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 2 吨或 2 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 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 “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 交货方式
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1.1 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 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 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 7 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 6 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 装运通知
7.1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 24 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
7.2 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7.3 在安装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要带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7.4 在安装过程中需遵守《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报校内相关部门审批。
8 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特殊条款》
9 技术资料
9.1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后 7 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9.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9.3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7 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0 质量保证
10.1 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0.2 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0.3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10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0.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15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0.5 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保修 年。
11 检验和验收
11.1 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1.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 7 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 。
11.3 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 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
11.4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中标人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2 索赔
12.1 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 10.5 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2.2 在根据合同第 10 条和第 11 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2.2.1 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2.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2.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 10 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2.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10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 12.2 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3 延迟交货
13.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3.2 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3.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4 违约赔偿
14.1 除合同第 15 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 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 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5 不可抗力
15.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5.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7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5.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7-15 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6 税费
16.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17.1 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
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7.3 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8 违约解除合同
18.1 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
18.1.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按合同第 14.1 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
18.1.2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8.1.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8.1.3.1 “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8.1.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18.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
18.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 18.1 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19 破产终止合同
19.1 如果卖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买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单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但买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0 转让和分包
20.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0.2 经买方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
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21 合同修改
21.1 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 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2 通知
22.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3 计量单位
23.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4 适用法律
24.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5 履约保证金
25.1 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按约定的方式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 %(或按双方约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
25.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5.3 履约保证金在法定的货物质量保证期期满前应完全有效。
25.4 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支票、电汇形式提交。
25.5 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26 合同生效和其它
26.1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
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26.2 本合同一式 6 份,以中文书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的序号将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
1、定义
1.1 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1.2 卖方:本合同卖方系指: 。
1.3 现场: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安装和运行地点位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 交货方式
2.1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货方式为:现场交货。
3、 付款条件:
合同签定生效后,买方支付卖方合同总金额 70%(即:¥00.00 )的货款,产品交付并验收合格后,买方支付卖方合同总价 30%(即:¥ 00.00 )的货款。
4、 技术资料:合同生效后七日内,中标方应将设备的有关技术资料送给甲方,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机提供。
5、 质量保证:
5.1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10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5.2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15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5.3 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保修 年。 6、 索赔:
6.1 索赔通知期限:10 天。
7、 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详见付款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