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债权转让合同(示范文本)
编号:
甲方(出让方):负责人:
地址:
乙方(受让方):法定代表人:
地址:鉴于:
1、甲方通过杭州产权交易所(实体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挂牌转让其对***的单户债权;
2、乙方通过杭州产权交易所摘牌的公开方式取得甲方挂牌的前述债权。
甲方和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约定双方在转/受让债权中的具体权利、义务,以资信守:
第一条 债权转让内容
1.1 甲方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依法转让其对***的债权,乙方按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从甲方受让该债权。
1.2 该转让债权部分内容如下:
(1)债务人:***
(2)抵押人:***
【01】编号为***的《***借款合同》,合同项下本金余额为***元和相应利息(含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为收回债权所产生的公正、评估、拍卖、诉讼、律师代理等全部费用;
【02】编号为***《***抵押合同》,合同项下最高融资抵押担保金额***万元;
(5)债权金额情况
债权本金(余额):***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利息、罚息:共计***元(大写:人民币***)(暂计算至[***]年[**]月[**]日)
注 1:本款仅为明确本协议所涉债权的基本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罚息等。
注 2:前述利息、罚息等金额为参考金额,最终以法院判决书计算及法院执行支持结果为准。
(6)特别说明:
【01】标的债权系不良资产,存在部分或全部不能收回的风险特性以及清收的困难性。
【02】该户债权已经民事诉讼、判决并立案执行,目前法院已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03】担保物为******。
【04】若担保物状态发生变化,成交后由乙方自行恢复原状,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担保物存在租赁腾空、建筑违章及拖欠工程款等任何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05】担保物可能存在灭失、毁损或存在欠缴税规费、不能办理权属变更手续、不能实际占有或其他减损担保物的情形。
【06】其他未明确事项,由xx自行了解并核实相关信息。第二条 xx、保证和承诺
2.1 甲方承诺并保证:
(1)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实施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作为分支机构的,已经获得内部授权或批准;
(2)保证其所转让的债权真实、合法、有效;
(3)截至交割日之前,甲方与借款人、担保人签署的《借款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保证合同》、《融资担保书》等所载的涉及甲方义务的条款及条件均得到适当的遵守及履行;
(4)在乙方付清债权转让价款后,为乙方依法受让、追收及实现所转让债权提供必要的协助。
2.2 乙方承诺并保证:
(1)若为法人的,其已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有权独立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若为自然人的,其有权独立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保证具有独立的风险认知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对本次债权的转让结果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已经充分理解并表示认可;
(3)若为法人的,其受让本协议项下的债权已经获得其内部相关权力机构的授权或批准;
(4)保证其用于支付的受让价款资金来源合法,且拥有完整的处分权;
(5)已对所受让债权(包括所涉的诉讼、执行、破产清算等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与了解,并对甲方作为原告参与诉讼案件审理及执行情况[案号***号 、***号]均做了充分了解并知情,愿意按现状受让该债权,知悉并接受所有可能的瑕疵、风险。
(6)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支付债权转让款项。
(7)受让标的债权后,乙方如将标的债权再行转让给第三方的,若第三方在主张权利过程中不能实现标的债权而发生纠纷的,由x方向该第三方承担责任,不向甲方追偿。
第三条 债权转让的方式
乙方通过杭州产权交易所摘牌的公开方式取得甲方挂牌的债权。债权转让基准日为***年 ** 月 ***日。
第四条 债权摘牌价款
乙方摘牌价格为人民币 *** 元【大写:人民币 *** 】。第五条 费用处理
5.1 债权挂牌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2 债权转让基准日之后,乙方为实现债权而支出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为协助乙方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经乙方书面同意后,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债权转移
6.1 在双方完成下列全部事项后,甲方即将其享有的债权及为债权设定的担保权益全部转让给乙方,乙方取代甲方从而成为新的债权人:
(1) 乙方成功摘牌,杭州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通知书》;
(2)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杭州产权交易所支付全部债权转让价款人民币 万元【大写:人民币 】,履行完毕债权转让价款付款义务。
6.2 完成 6.1 条全部事项之日为债权转让交割日。交割日后,甲乙双方共同将本协议约定的债权转让事宜通知债务人、保证人等。具体通知方式可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6.3 在乙方付清全部债权转让价款前,不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乙方无权要求甲方就转让债权的处分或与之相关事宜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
6.4 转让债权所涉担保权益转让的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
第七条 债权文件原件和保管与移交
7.1 在乙方摘牌、杭州产权交易所出具《成交通知书》,并按照合同约定付清全部转让款项之后,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将甲方持有的债权文件原件移交给乙方(若因甲方信贷档案管理需要部分材料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予乙方,若乙方在诉讼、执行过程中需核验原件的,甲方应配合借阅)。
第八条 债权的追收
8.1 债权转让“基准日”与“交割日”之间的日期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标的债权产生任何收益的(包括现金、抵债资产等),全部归乙方所有。
8.2 本次债权转让所涉及的债权标的法院已裁定终结甲方诉***一案[***号]执行程序。乙方已对上述以及其他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债权实现的情形进行了尽职调查,并自愿承担可能面临的瑕疵和风险。
8.3 债权转让交割后,乙方将以乙方名义提起诉讼、执行(含恢复执行),可自行或另行委托律师事务所处理诉讼及执行事务,有关法院诉讼、执行变更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后果,甲方则提供必要的协助。该变更手续完成前,乙方行使权利不得损害甲方利益或声誉。
8.4 债权转让交割后,甲方应继续为乙方依法受让、追收及实现所转让债权提供必要的协助。
8.5 因本次交易形成债权转移,若诉讼、执行过程中被告、被执行人或任何案外人以此为由提出异议,或因债权转移本身导致债权实现障碍或权益受损的,其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保密信息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所涉全部内容及其他与本次债权转让事宜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许可,都不得向第三方主体透露任何内容。
第十条 违约条款
10.1 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协议确定的权利、义务,不得违反。
10.2 如任何一方违反资金给付义务的,违约方应按应付未付款项的日万分之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
10.3 若乙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按时、足额付清全部债权转让价款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已付转让款则作为违约金直接归甲方所有。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
x协议一式伍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交杭州产权交易所备存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x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对协商确定之内容,需以书面协议订立。双方对本协议条款有争议的,应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编号为:【 】《债权转让合同》签署页。)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