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AM-2023-JS-003
阿拉善左旗巴润别立镇巴音朝格图嘎查建筑用砂九矿采矿权(二次)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AM-2023-JS-003
招 标 人:阿拉善左旗土地收储交易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 年 2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第三章 评标办法 31
第四章 内蒙古自治区采矿权出让合同 39
第六章 技术方案要求 52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53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阿拉善左旗人民 2022 年第八 8 次常务会议》[2022]8号文批准,招标人为阿拉善左旗土地收储交易中心 ,委托内蒙古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阿拉善左旗巴润别立镇巴音朝格图嘎查建筑用砂九矿采矿权(二次)。
2、矿区所在地:阿拉善左旗巴润别立镇巴音朝格图嘎查。
3、招标矿区范围:
拟设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一览表
采矿权名称 |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3 度带) | |||||
拐点编号 | X | Y | 拐点编号 | X | Y | |
阿拉善左旗巴润别立镇巴音朝格图嘎查建筑用砂九矿 | 1 | 4214765.9239 | 35556476.2902 | 24 | 4216066.4916 | 35561620.1844 |
2 | 4214745.3257 | 35556561.7952 | 25 | 4216346.7176 | 35561815.6333 | |
3 | 4214728.4046 | 35557011.2294 | 26 | 4216533.8290 | 35561885.2392 | |
4 | 4214625.5529 | 35557474.6115 | 27 | 4216364.2115 | 35562029.3738 | |
5 | 4214555.1272 | 35557565.6573 | 28 | 4216258.3279 | 35562021.2117 | |
6 | 4214539.6272 | 35557661.9988 | 29 | 4216011.9005 | 35561689.1600 | |
7 | 4214568.8397 | 35557906.0784 | 30 | 4215571.5127 | 35561245.5738 | |
8 | 4214669.8885 | 35558170.2594 | 31 | 4215251.1291 | 35561147.8391 | |
9 | 4214634.0338 | 35558414.1888 | 32 | 4214887.5713 | 35560828.5902 | |
10 | 4214716.0566 | 35558741.2639 | 33 | 4214493.3913 | 35559812.5889 | |
11 | 4214693.5480 | 35558902.1594 | 34 | 4214650.0085 | 35559433.0772 | |
12 | 4214815.4505 | 35559044.5006 | 35 | 4214701.7146 | 35559041.2323 | |
13 | 4214822.6421 | 35559272.4994 | 36 | 4214557.4233 | 35558587.3860 | |
14 | 4214703.0527 | 35559616.0388 | 37 | 4214601.5925 | 35558220.0613 | |
15 | 4214693.7831 | 35559800.3554 | 38 | 4214482.4174 | 35557981.2818 | |
16 | 4214711.4542 | 35559935.7442 | 39 | 4214469.8621 | 35557559.3853 | |
17 | 4214839.0126 | 35559967.4388 | 40 | 4214535.3641 | 35557488.8689 | |
18 | 4214848.9811 | 35560373.0445 | 41 | 4214583.4168 | 35557317.7843 | |
19 | 4215037.2163 | 35560639.9411 | 42 | 4214606.3590 | 35557074.6531 | |
20 | 4215249.0394 | 35560885.1354 | 43 | 4214609.5709 | 35556878.9389 |
采矿权名称 |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3 度带) | |||||
拐点编号 | X | Y | 拐点编号 | X | Y | |
21 | 4215472.8573 | 35561000.5968 | 44 | 4214696.0666 | 35556559.1983 | |
22 | 4215713.5919 | 35561255.8946 | 45 | 4214743.3919 | 35556467.5786 | |
23 | 4215809.7824 | 35561333.2774 | ||||
阿拉善左旗巴润别立镇巴音朝格图嘎查建筑用砂九矿拟设采矿范围内查明砂砾推 断资源量合计 134.56 万m3,矿种:建筑用砂。面积:0.82km2,采深标高: 1410-1344m,建设规模 20 x m3/a,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
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5、矿山服务年限:6.4 年(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系统中承诺工期按此项填写);
6、采矿权出让价:最低出让 1592500.00 元。
(注:投标企业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给定的采矿权最低出让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7、分险提示:(1)该矿山拟设采矿权范围拐点较多,建议矿山在所有拐点全部设置界桩,以免发生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
(2)开采过程中一方面要保持边坡的维护和安全,另一方面不要将废渣乱堆乱放,建议矿山实行边开采边治理。
(3)建议矿山做好环保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处理好粉尘污染,固体废弃物和污水的排放,减少对xx生态环境的破坏。
(4)矿山开采时要注意露天采坑边坡稳固性的监测,消除崩塌等地质灾害隐患,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5)建议矿山适时开展绿色矿山的筹备和建设。
(6)矿区地质工作程度较低,没有深部工程控制,深部矿石质量是根据地表矿石特征推断的。建议矿山在开采过程中,应重视矿石质量的变化,随时采集样品分析测试,以监控矿石质量的变化情况,降低矿山开发风险。
8、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中标人在开采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
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土地复垦等义务。本项目不涉及海洋生态环境保护。
9、多目标管理:依法取得矿山开采用地手续,严格执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 (DZ/T 0312-2018) ,绿色矿山建设中做到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和生产工艺先进,加强绿色矿山建设保护好矿区生态环境。
10、开发全过程的动态管理要求:做好各阶段资源储量变动监测和分析、及时掌握和分析资源储量的利用状况,适时测定与修订资源储量估算参数,优化各类参数,适时准确掌握矿山资源储量保有、变化及变化原因,促进矿山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11、开评标方式:远程异地开评标
注:投标人如对阿拉善左旗巴润别立镇巴音朝格图嘎查建筑用砂九矿采矿权(二次)招标有异议请联系阿拉善左旗自然资源局反映,由阿拉善左旗自然资源局负责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企业近年(2019 年-2021 年期间)连续 3 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审计报告中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
3、信用信息查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省份“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xxx.xxxx.xxx.xx),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及其他不符
合法律法规的名单,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查询,对不符合上述信用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4、投标人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函》(按给定格式附于投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标准、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评标办法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
四、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登陆“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xxxxxx.xx)”,通过 “用户登录”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其中平台选择“建设工程”,角色选择“投标人”,进行网上报名。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投标人,请根据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办理建设工程网上交易信息化平台CA 数字证书有关事宜的通知》进行办理,办理成功后方可参与本工程招投标活动。具体的操作流程及投标文件的制作、签章、上传详见网站“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二期系统)》。
建设工程业务咨询电话:0000-0000000投标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000-0000000
CA 数字证书购买咨询电话:0000-0000000 CA 数字证书客服电话:0000-0000000
2、投标人请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超过《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的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后附《招标日程安排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请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其它资料)。
5、投标人自网上报名日起,应随时登陆“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在“招标质疑历史”栏目下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6、招标文件费用:本次招标文件的费用为 0 元。五、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整人民币(30000.00 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金融机构保函。
3、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流程及要求如下: 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 设工程平台”—“投标管理—保证金信息”栏目下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子 账号,并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保证金子账户中足额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递交后可通过系统平台“保证金信息”自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 况;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 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以到账时间为准,逾 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其他现金缴纳方式视为无效保证金。严禁投标人采用 EFT 支付系统(电子金融结算系统,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账系统)的方式交纳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 纳信息, 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 任。
4、采用金融机构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流程及要求如下: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投标管理——保证金信息”栏目中点击本项目“申请保函”按钮。在线办理成功后可点击“查看保函”按钮查看或下载。投标保证金
缴纳截止时间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发布的本 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金融机构保函 应由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开具,保函内容 应包括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保证的内容等,投标人还需在 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金融机构保函承诺书—由投标人承担责任(格式自拟)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2、投标文件的上传及签章
2.1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PDF 格式)投标文件上传至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并使用CA 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然后保存签章文件(如签章文件过大导致保存签章文件失败,可将签章后的文件另存到本地后,再次上传至建设工程平台)。注:投标企业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微软office 工具编制并转换成PDF 文件格式,然后上传至系统进行电子签章,坚决不允许在已生成的 PDF 格式文件上使用编辑工具进行二次修改,因此而造成在线预览文件与实际文件不一致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 投标文件须从指定入口上传,将投标函相关信息录入到系统“投 标函”中,最后点击“确认投标”。建设工程平台中录入的授权委托人必 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保持一致。如投标人未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开标签到:开标活动采用不见面方式进行,投标人一律不到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签到(现场递交标书)开始时间]至[投标人签到(现 场递交标书)结束时间]时间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在交易系统进行网上签到,否则开标三方解密后系统视其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投标人在系统内自行签到的步骤:开标管理—开标会议—在界面中 选中待开标项目——点击“人员签到”按钮进行签到即可。(详见“阿拉
善公共资源交易网一一服务指南一一资料下载”中的建设工程或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开标不进行现场唱标,所有投标人可实时在线查看开标情况。
4、开标地点:阿左旗巴彦浩特镇西城区西花园北街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阿拉善盟新政务大楼)。
七、操作系统及浏览器说明
为保证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要求操作系统使用 Win7(32、64位),浏览器使用IE9 及以上非兼容模式版本,其它操作系统与浏览器会影响系统运行,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公 告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 阿 拉 善 左 旗 人 民 政 府 网
( xxxx://xxx.xxxxx.xxx.xx ) 、 内 蒙 古 招 标 投 标 网
( xxxx://xxx.xxxxxx.xxx.xx ) 、 阿 拉 善 盟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xxxx://xxx.xxxxxxxxx.xx ) 、 中华 人民共 和国自然 资源部 网
(xxxx://xxx.xxx.xxx.xx)上发布。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阿拉善左旗土地收储交易中心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监督部门:阿拉善左旗自然资源局 地址: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南梁街联系人:南丁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xxx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 称:阿拉善左旗土地收储交易中心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内蒙古中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xxx 电 话:15904835150 |
1.1.4 | 项目名称 | 阿拉善左旗巴润别立镇巴音朝格图嘎查建筑用砂九矿采矿权 (二次) |
1.1.5 | 项目地点 | 阿拉善左旗巴润别立镇巴音朝格图嘎查 |
1.2.1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全部内容 |
1.3.2 | 矿山服务年限 | 6.4 年(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系统中承诺工期按此项填写)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1、本项目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财务要求:投标企业近年(2019 年-2021 年期间)连续 3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审计报告中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 3、信用信息查询: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省份“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xxx.xxxx.xxx.xx),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 |
企业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名单,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查询,对不符合上述信用记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 4、投标人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函》(按给定格式附于投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标准、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评标办法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 | ||
1.9.1 | 踏勘现场 | 招标人不专门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需求可自行前往考察。 |
1.10.1 | 招标答疑 | 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 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在本项目公告中《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内,凭 CA 密钥登录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平台,在网上以文字方式进行匿名提问。逾期不予 受理。 |
1.10.2 |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招标人在本项目公告中《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发布答疑方式向所有投标人澄清问题。潜在投标人登录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获取澄清答疑文件,招标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
1.11 | 分包 | 不允许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澄清或其他补充通知 投 标 人 请 登 录 “ 阿 拉 善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xxxx://xxx.xxxxxxxxx.xx)建设工程平台”,自行下载。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 |
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技术方案;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 ||
3.2.3 |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 本项目采矿权出让价:最低出让 1592500.00 元 (注:投标企业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给定的采矿权最低出让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3.3.1 | 投标有效期 | 6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日算起)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叁万元整人民币(30000.00 元)。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金融机构保函。 3、采用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流程及要求如下: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投标管理—保证金信息”栏目下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子账号,并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向保证金子账户中足额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递交后可通过系统平台“保证金信息”自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其他现金缴纳方式视为无效保证金。严禁投标人采用 EFT 支付系统(电子金融结算系统,即电子支付又称电子资金转账系统)的方式交纳保证金,如果采用此方式导致网上系统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缴纳信息,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采用金融机构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流程及要求如下: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前,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投标管理——保证金信息”栏目中点击本项目“申请保函”按钮。在线办理成功后可点击“查看保函”按钮查看或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系统平台”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日程安排表》,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金融机构保函应由有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专业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开具,保函内容应包括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保证的内容等,投标人还需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金融机构保函承诺书 —由投标人承担责任(格式自拟)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 的年份要求 | 2019 年-2021 年期间连续三年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无 |
3.6.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上所有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地方都应进行电子签章,不按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按无效标处理。 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的地方都应进行电子签章。 |
3.6.4 | 投标文件要求 | 1、本项目投标阶段不要求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2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PDF 格式)投标文件上传至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然后保存签章文件(如签章文件过大导致保存签章文件失败,可将签章后的文件另存到本地后,再次上传至建设工程平台)。注:投标企业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微软office 工具编制并转换成PDF 文件格式,然后上传至系统进行电子签章,坚决不允许在已生成的 PDF 格式文件上使用编辑工具进行二次修改,因此而造成在线预览文件与实际文件不一致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文件须从指定入口上传,将投标函相关信息录入到系统 “投标函”中,最后点击“确认投标”。建设工程平台中录入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保持一致。如投标人未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①开标现场以系统中解密后“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为准。 ②评标工作中,如因投标企业自身原因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打开,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③评标工作中,如投标企业未按指定入口将标书上传,则按无 效投标处理。 |
3.6.5 | 确认投标 | 电子投标文件: 投 标 人 应 登 录 阿 拉 善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xxxx://xxx.xxxxxxxxx.xx)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在规定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pdf 格式),并点击“确认投标”。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日程安排表》 开标地点:阿左旗巴彦浩特镇西城区西花园北街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阿拉善盟新政务大楼) 开标活动采用不见面方式进行,投标人一律不到现场,投 标人必须在[投标人签到(现场递交标书)开始时间]至[投标人签到(现场递交标书)结束时间]内在交易系统进行确认投标和 |
网上签到,否则开标三方解密后系统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投标人在系统内自行签到的步骤:开标管理-开标会议-在界面中选中待开标项目-点击“人员签到”按钮进行签到即可。(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的建设工程或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所有投标人可实时在 线查看开标情况。 |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招标人代表 1 人,从相关评标专家库中随 机抽取技术专家 3 人,经济专家 1 人。评标方式:远程异地评标。 |
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 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 人,并标明排序。 |
7.2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xxxx://xxx.xxxxxxxxxxxxx.xxx)、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网 ( xxxx://xxx.xxxxx.xxx.xx ) 、 内 蒙 古 招 标 投 标 网 (xxxx://xxx.xxxxxx.xxx.xx)、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alsggzyjy.cn)、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 |
7.4.1 | 履约保证金 | 无 |
7.7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 |
7.8 | 本项目采用明标/暗标方式 | 本项目采用明标方式评审 |
9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2.1 | 补充:“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在“招标质疑历史”栏目下查 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招标人不另行通知。 澄清和修改内容将以带编号的补充通知的形式发布给投标人。投标人应随时登录“阿 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在“招标质疑历史”栏目下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通知,招标人不予另行通知。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非招标人原因造成投标人未收到此类补充通知,招标 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
2.4 | 补充: 异议: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前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在“招标质疑历史”栏目 下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 标投标活动。 |
3.2 | 补充: 招标人为本次招标项目编制了采矿权最低出让价。投标企业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给定的采矿权最低出让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4.2.6 | 开标活动采用不见面方式进行,投标人一律不到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签到(现场递交标书)开始时间]至[投标人签到(现场递交标书)结束时间]内在交易系统进行确认投标和网上签到,否则开标三方解密后系统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投标人在系统内自行签到的步骤:开标管理-开标会议-在界面中选中待开标项目 -点击“人员签到”按钮进行签到即可。(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资料下载”中的建设工程或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所有投标人可实时在线查看开标情况。 |
4.2.7 | 招标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均需扫描且清晰可辩,随投标文件一并上传即可。 |
7.1 | 细化为: 招标人应确定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 可以重新招标。 |
10.1 | 补充: 严禁投标人借用其他单位资质或采取挂靠其他单位等手段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使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10.2 | 严禁投标人串通投标,一经发现,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 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 |
10.3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资料供审 查,如不提供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资格审查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2.1.1-2.1.3 款) |
10.4 | 如遇网络、招投标系统平台、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正常电子开标,经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管部门及招标人确认后,现场制定解决方案。 |
10.5 | 中标企业不得随意变更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变更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经行政监督部门批准。 |
特别说明 | 1、投标人报名成功后,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超过《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的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在《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内,未下载招标文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企业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微软office 工具编制并转换成PDF 文件格式,然后上传至系统进行电子签章,坚决不允许在已生成的 PDF 格式文件上使用编制工具进行二次修改,因此而造成在线预览文件与实际文件不一致的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3、投标函中要求填写授权委托人电话,且在开评标期间要确保电话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4、本项目采取远程异地评标方式、项目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主场,区内 其他盟市交易中心设副场 |
注:投标须知与投标须知前附表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须知前附表与招标公告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招标公告为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源部自然资规〔2023〕1 号)、内蒙古自治区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矿山服务年限、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矿山服务年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招标答疑会
1.10.1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
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图纸;
(6)投标文件格式。
2.1.2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在“招标质疑历史”栏目下提出,要求招标
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 建设工程平台”,在“招标质疑历史”栏目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内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下载查看招标文 件的澄清文件即可。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的修改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人投标 文件的编制,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天前,招标人将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在“招标质疑历史”栏目公布。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下下载查看招 标文件的澄清文件即可。
注:招标文件及其澄清或修改一经在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系统发布,将被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技术方案;
(6)项目管理机构;
(7)资格审查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本项目的投标报价采用总价报价,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出让起始价。
3.2.2 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除招标人要求变更,并认可的外,其他由于投标人少算、漏算等原因超出投标报价预算的不再增加,由中标企业自负。
3.2.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 2 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项目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3.2.4 投标人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6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电子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时间、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不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4)投标人隐瞒真实情况或以任何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5)出租、出借资质证书,允许他人以本企业或本人的名义参与交易活动的;
(6)投标人互相串通投标、围标或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
(7)恶意哄抬报价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8)中标后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9)投标人具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
3.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清晰可辨的资料并附在投标文件中供审查,如不提供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资格审查要求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2.1.1-2.1.3 款)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营业执照、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凭证等复印件,招标文件载明的其他证明材料。
3.5.2 “近三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
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上所有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地方都应进行电子签章,不按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按无效标处理。
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的地方都应进行电子签章。
3.6.4 投标文件制作
1、本项目投标阶段不要求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
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PDF 格式)投标文件上传至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并使用 CA 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然后保存签章文件(如签章文件过大导致保存签章文件失败,可将签章后的文件另存到本地后,再次上传至建设工程平台)。注:投标企业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微软 office工具编制并转换成 PDF 文件格式,然后上传至系统进行电子签章,坚决不允许在已生成的 PDF 格式文件上使用编辑工具进行二次修改,因此而造成在线预览文件与实际文件不一致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文件须从指定入口上传,将投标函相关信息录入到系统“投标函”中,最后点击“确认投标”。建设工程平台中录入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保持一致。如投标人未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①开标现场以系统中解密后“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为准。
②评标工作中,如因投标企业自身原因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打开,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③评标工作中,如投标企业未按指定入口将标书上传,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6.5 确认投标
投标人应登录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alsggzyjy.cn)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平台,在规定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pdf 格式),并点击“确认投标”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并将投标函相关信息录入到系统“投标函”中,最后点击“确认投标”。
4.2.2 未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人视为其投标无效。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参加。
开标活动采用不见面方式进行,投标人一律不到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签到(现场递交标书)开始时间]至[投标人签到(现场递交标书)结束时间]内在交易系统进行确认投标和网上签到,否则开标三方解密后系统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投标人在系统内自行签到的步骤:开标管理-开标会议-在界面中选中待开标项目-点击“人员签到”按钮进行签到即可。(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资料下载”中的建设工程或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所有投标人可实时在线查看开标情况。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并邀请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派员参加;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招标人、有关部门和代表;
(3)宣读开标、会场纪律等有关事项要求;
(4)开标顺序按照电子系统三方解密后出现的开标顺序;
(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标现场使用 CA 数字证书对所有投标人的 “投标函”解密,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6)招标代理机构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开标活动采用不见面方式进行,投标人一律不到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人签到(现场递交标书)开始时间]至[投标人签到(现场递交标书)结束时间]内在交易系统进行确认投标和网上签到,否则开标三方解密后系统视为无效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投标人在系统内自行签到的步骤:开标管理-开标会议-在界面中选中待开标项目-点击“人员签到”按钮进行签到即可。(详见“阿拉善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
--资料下载”中的建设工程或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所有投标人可实时在线查看开标情况。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投标文件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以否决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
(6)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8)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内容不全的;
(9)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1)投标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的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人
(12)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对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应在评标系统备注中说明否决原因,否决原因应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条件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的具体问题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7.2.1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2.2 中标公示的内容包括: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中标价,矿山服务年限,工程质量,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名单,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惩罚等情况,否决投标人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
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格式详见附表六投诉书格式)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及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当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有关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不予受理:(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3)投诉书未署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4)超过投诉时效的;(5)已经做出处理决定的,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6)投诉事项应当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一览表
项目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单位: 代理机构: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序号 | 投标人 | 报价(元) | 保证金是否有效 | 承诺工期 | 项目质量 | 签章 |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AMJ-2020-XXX 号
中 标 通 知 书
(中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于 年 月 日公开开标后,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媒体公示评审结果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确定贵单位为中标人。招标内容: 。工期要求: 。中标价: 元,项目负责人: 。请贵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后 30 天内,与招标人联系办理合同签订等有关事项。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电子签章) 招 标 人:(电子签章)
行业主管部门:(电子签章)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投诉书
投诉时间:
投诉人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被投诉人 | |||
地址 | 联系电话 | ||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注:1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诉,将不予受理:
(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投诉事项不具体,内容明显不实,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或通过非法途径取得证据材料的;
(3)投诉书未以书面形式,匿名或未署具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的,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程序的。
(7)政府采购项目未经过质疑,或投诉事项超出已质疑事项范围的;
(8)国家、自治区规定不予受理投诉的其他情形。 2、投诉所附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书;
(4)质疑和答疑材料;(5)证明材料(证据);(6)本投诉书副本份。
第三章 评标办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1、投标文件上所有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地方都应 | ||||
进行电子签章,不按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按无效 | ||||
2.1 .1 | 形评 标 | 式审 准 | 电子签章 | 标处理。 2、所有要求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的地方都应进行电子签章,不按规定进行电子签章的,按无效标处 |
理。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关于“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报价唯一 | 只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 .2 | 资评标 | 格审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 具备有效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凭证。 | |||
投标企业财务状况要求 | 投标企业近年(2019 年-2021 年期间)连续 3 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审计报告中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成立不足 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 | |||
信用信息查询 | 信用信息查询: 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省份“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名单,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查询,对不符合上述信用记录的投标人, 拒绝其参与投标。 | |||
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函 | 投标人须提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函》。(按给定格式附于投标文件) | |||
2.1 .3 | 响 性审 | 应 评标 | 投标内容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60 天。 | |||
矿山服务年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准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 | 按时、足额、有效。注:保函须符合保函要求及保函承诺要求。 | ||
投标报价 | 投标企业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给定的采矿权最低出让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投标报价: 60 分技术方案: 28 分 质量安全和企业信誉: 12 分 得分按两位小数进行四舍五入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
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基础分 30 分(A),以评 | ||
标基准价为标准,偏差率≦50%(偏差率 0%-50%的部 | ||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5%加 2 分,加满 20 分(B)为 | ||
止;偏差率>50%(偏差率大于 50%的部分),每高于 | ||
评标基准价 5%加 1 分,加满 10 分(C)为止。投标报价 | ||
满分 60 分(注: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中间值 | ||
按比例内插法) | ||
报价分=A+B+C | ||
A=基础分(30 分) | ||
B=偏差率≦50%的得分 | ||
2.2.3 | 投标报价 评分标准 | C=偏差率>50%的得分 报价分计算示例 1: |
投标人甲投标报价偏差率为 40%,报价分计算方法如 | ||
下: | ||
A=基础分(30 分) | ||
B=40%/5%×2=16 | ||
C=0 | ||
投标人甲报价分=A+B+C=30+16+0=46 分 | ||
报价分计算示例 2: | ||
投标人乙投标报价偏差率为 60%,报价分计算方法如 | ||
下: | ||
A=基础分(30 分) |
B=50%/5%×2=20 C=(60%-50%)/5%×1=2 投标人乙报价分=A+B+C=30+20+2=52 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及评分标准 | |
2.2.4(1) | 技术方案 (28 分) | 1、总体方案科学合理,综合考虑项目特点及现场规划、环境、设备、人员、管理制度等条件的,全面科学合理得 5 分;欠 缺内容,较合理得 3 分;不合理,偏离主题管理模式得 1 分, 不提供得 0 分; |
2、关键施工工序、坚持资源效益环境效益,安全生产相统一全面稳定得 5 分;较全面稳定得 3 分;一般全面稳定得 1 分; 不提供得 0 分; | ||
3、企业开采中对生态环境的治理(通对外运输道路必须硬化)方案,矿山用地手续办理(先办理矿山用地手续后开采)的推进实施保证措施合理全面得 8 分;较合理全面的得 4 分; 一般合理不全面得 1 分;不提供得 0 分; | ||
4、投入本项目的劳动力及机械设备安排合理,完全合理满足要求得 5 分,较合理满足要求得 3 分,一般合理满足要求得 1 分,不提供得 0 分; | ||
5、项目进度计划切实可行、合理、保证措施明确得 5 分;较 明确得 3 分,一般明确得 1 分,不提供得 0 分; | ||
2.2.4 (2) | 质量安全和企业信誉评分标准(12 分) | 1、投标企业项目管理机构中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每提供一人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以附在投标文件中的人员证件扫描件为准) |
2、投标企业项目管理人员具备矿山开采、测绘、地质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每提供一人得 1 分,最高得 3分。注:投标企业项目管理人员中至少有一人具备矿山开采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否则不得分。 (以附在投标文件中的人员证件扫描件为准) | ||
3、投标企业承诺按照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左旗人民 2022 年第八 8 次常务会议> [2022]8 号文精神落实处理内蒙古磴口县尔驼庙硅石矿地质普查探矿权退出企业补偿工作事项的加 6 分 (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注:评标办法中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均需扫描且清晰可辩,随投标文件一并上传即可。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高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技术方案: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质量安全和企业信誉: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评分标准
(1)技术方案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质量安全和企业信誉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评审步骤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3. 2 评标准备
3.2.1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2.2 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首先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招标人也可以直接指定评标委员会主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2.3 熟悉文件资料
评标委员会主任应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招标目的、招标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标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标表格的使用,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3 初步评审:评标委员会共同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3.3.1 形式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审查。其中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注:评标委员会须在评标系统中详细录入否决原因,以便进行公示。)
3.3.2 资格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审查。其中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注:评标委员会须在评标系统中详细录入否决原因,以便进行公示。)
3.3.3 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审查。其中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注:评标委员会须在评标系统中详细录入否决原因,以便进行公示。)
3.3.4 投标文件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以否决投标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5)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电子签章的。
(6)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7)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8)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字迹模糊、内容不全的;
(9)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11)投标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的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投标人。
备注:如果项目所在地管理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说明
否决原因的,应增加“否决投标情况说明表”格式,否决情况说明表应对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否决条件以及投标文件存在的具体问题。
3.3.5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4 详细评审
3.4.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方案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质量安全业绩和企业信誉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3 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 C;
3.4.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4.3 投标人得分=A+B+C。
3.4.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3.5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
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5.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5.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6 评标结果
3.6.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6.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依据评审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并于评标结束时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5)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3.7 评标争议处理
3.7.1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独立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7.2 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全体成员共同确认的重大事项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应进行表决。表决事项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超过半数以上同意视为有效,表决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3.7.3 本评标办法中需要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确认的重大事项是指:
(1)按本章 3.3 条款投标做否决其投标处理的;
(2)按本章 3.4 条款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其他有可能影响评标结果、可能对投标人产生不公、或者可能影响招标人利益的。
3.7.4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书面决议或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在书面决议或评标报告上签名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书面决议或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
3.7.5 评标委员会形成的最终评标结论,应能体现大多数评委的评审意见,如有超过半数以上的评委提出异议的,应当重新评审。
第四章 内蒙古自治区采矿权出让合同
内蒙古自治区采矿权出让合同
〔市场出让〕
合同编号: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制
出让人(中文全称):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受让人(中文全称):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中共中央办 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厅字〔2017〕12 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发〔2017〕22 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17〕11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交易规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7 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 35 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财非税规〔2017〕2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本着平等、 自愿、守信、诚实信用和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矿产资源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本合同约定事项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代表国家出让探矿权的行为。出让人根据法律法规的授权出让的采矿权,仅指给受让人在该范围内按批准的时限和矿种,依法进行开采矿产资源的权利。
第二条 本合同出让的 采矿权,为受让人 年 月 日在 (交易场所)以 方式竞得的,行政区划位于 (至旗县),开采矿种为: ,资源储量以 (储 量评审备案及评审意见书文号)载明为准。
具体采矿权矿区范围:
(坐标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拐点编号 | X坐标 | Y坐标 |
1 | ||
… | ||
标高 | 米 | 米 |
第三条 本采矿权出让年限为:自合同生效之日到登记机关批准受让人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止的日期。
出让年限到期后,在本采矿权范围内本次出让的资源储量仍未耗竭的,受让人可依法向出让人提出采矿许可证延续申请,经
批准后,本合同可继续按照延续采矿许可证年限顺延。
第四条 出让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确定的总出让收益为人民币 万元。
第一期
受让人按照上述方案和缴纳日期,将出让收益交至出让人收款账户:
开户银行: 收款单位: 账 号: 第五条 受让人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足额缴纳
采矿权出让收益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不超过欠缴金额本金。
分期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受让人要求提前缴纳剩余采矿权出让收益,应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向出让人提出申请,出让人同意后方可办理提前缴纳。
第六条 受让人在本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经生产勘查,新增资源储量或新增开采矿种,应按照规定交纳采矿权收益,具体缴纳方式双方另行约定。
第七条 出让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 日内,向受让人移交采矿权出让依据的文件资料,限于:储量备案证明、储量评审意
见书、地质报告。
受让人须自本合同生效日起 年内,向登记机关提供办理许可证所需全部要件,完成采矿权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
受让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前,不得在出让矿区范围内开展任何矿山建设或开采活动。
受让人按照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左旗人民2022年第八8次常务会议>[2022]8号文精神落实处理内蒙古磴口县尔驼庙硅石矿地质普查探矿权退出企业补偿工作事项。
第八条 下列情况,受让人应自行办理,不影响本合同执
行。
1、在办理采矿许可证申请资料,需其他法津法规批准的事
项。
2、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须具备其他相关法定条件后方可实
施开采作业的事项。(包括依法取得矿山用地手续)
第九条 受让人成为采矿权人后,依法获得采矿权人法定的权利,同时须履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的义务。
第十条 受让人成为采矿权人后,若发生名称变化、采矿权转让等行为,应依法到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批准手续。变更后的采矿权人,应在领取采矿许可证时与出让人重新签署出让合同。本
合同同时作废。
第十一条 存在下列情况,本合同失效,责任由受让人承担。 1、受让人因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被各级政府、行政机关依
法关闭。
2、被登记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
3、采矿权人发生变更未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二条 受让人因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调整被依法关闭,本合同失效。受让人所缴纳纳的采矿权收益,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受让人应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方案》和建设标准,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同时按照“边开采、边治理”的要求,编制治理方案,对矿区范围内的矿山环境、损毁土地进行治理恢复。采用先进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综合开发利用本采矿权利内的矿产资源。
第十四条 本合同项下通知及各种通讯联系按本合同记载的通讯地址、电传号或者其他联系方式送达对方,一方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另一方。
第十五条 出让人依据法律法规调整采矿权出让收益、采矿权占用费等收费内容的,公示后可不再另行通知受让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六条 出让人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根据行政管理
需求授权或者委托下级管理机关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受让人对此表示认可,出让人的上述行为无需再征得受让人同意。
第十七条 出让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国家信用信息体系建设要求,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和受让人信息提供给国土资源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供适格的机构或者个人查询、使用。任何适格第三方因信赖或者使用上述信息对受让人造成不利影响或者损失的,出让人不因此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第十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任何法律法规、国家政策或者监管规定的颁布或者修改,导致出让人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或本合同部分条款的,出让人有权停止履行合同,并根据上述相关规定采取出让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九条 出让人未行使或者部分行使或者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者其他权利的放弃或者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者其他相关权利。
第二十条 争议解决: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诉讼或者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继续履行。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本合同一式 份,出让人 份,受让人 份,具
有同等效力。
受让人(签章):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出让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第五章 方案编制的规范、标准、规程依据
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开采企业。
(一)技术方案编制依据的技术资料
1、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巴润别立镇巴音朝格图嘎查建筑用砂九矿开发与保护利综合方案
2、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左旗人民 2022 年第八 8次常务会议》[2022]8 号文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DZ/T0223—2011);
3、《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预算定额标准(试行)》(内财建〔2013〕600 号);
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范》(GB/T40112-2021);
5、《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T 0221-2006);
6、《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二)拟设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拟设采矿权范围由 45 个拐点坐标圈定,面积 0.82km2,开采标高 1410-1344m,详见拟设采矿权范围及拐点坐标一览表 1-1。
表 1-1 拟设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一览表
采矿权名称 |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3 度带) | |||||
拐点编号 | X | Y | 拐点编号 | X | Y | |
阿拉善左旗巴润别立镇巴音朝格图嘎查建筑用砂九矿 | 1 | 4214765.9239 | 35556476.2902 | 24 | 4216066.4916 | 35561620.1844 |
2 | 4214745.3257 | 35556561.7952 | 25 | 4216346.7176 | 35561815.6333 | |
3 | 4214728.4046 | 35557011.2294 | 26 | 4216533.8290 | 35561885.2392 | |
4 | 4214625.5529 | 35557474.6115 | 27 | 4216364.2115 | 35562029.3738 | |
5 | 4214555.1272 | 35557565.6573 | 28 | 4216258.3279 | 35562021.2117 | |
6 | 4214539.6272 | 35557661.9988 | 29 | 4216011.9005 | 35561689.1600 | |
7 | 4214568.8397 | 35557906.0784 | 30 | 4215571.5127 | 35561245.5738 | |
8 | 4214669.8885 | 35558170.2594 | 31 | 4215251.1291 | 35561147.8391 | |
9 | 4214634.0338 | 35558414.1888 | 32 | 4214887.5713 | 35560828.5902 | |
10 | 4214716.0566 | 35558741.2639 | 33 | 4214493.3913 | 35559812.5889 | |
11 | 4214693.5480 | 35558902.1594 | 34 | 4214650.0085 | 35559433.0772 | |
12 | 4214815.4505 | 35559044.5006 | 35 | 4214701.7146 | 35559041.2323 | |
13 | 4214822.6421 | 35559272.4994 | 36 | 4214557.4233 | 35558587.3860 | |
14 | 4214703.0527 | 35559616.0388 | 37 | 4214601.5925 | 35558220.0613 |
表 1-1 拟设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一览表
采矿权名称 |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3 度带) | |||||
拐点编号 | X | Y | 拐点编号 | X | Y | |
15 | 4214693.7831 | 35559800.3554 | 38 | 4214482.4174 | 35557981.2818 | |
16 | 4214711.4542 | 35559935.7442 | 39 | 4214469.8621 | 35557559.3853 | |
17 | 4214839.0126 | 35559967.4388 | 40 | 4214535.3641 | 35557488.8689 | |
18 | 4214848.9811 | 35560373.0445 | 41 | 4214583.4168 | 35557317.7843 | |
19 | 4215037.2163 | 35560639.9411 | 42 | 4214606.3590 | 35557074.6531 | |
20 | 4215249.0394 | 35560885.1354 | 43 | 4214609.5709 | 35556878.9389 | |
21 | 4215472.8573 | 35561000.5968 | 44 | 4214696.0666 | 35556559.1983 | |
22 | 4215713.5919 | 35561255.8946 | 45 | 4214743.3919 | 35556467.5786 | |
23 | 4215809.7824 | 35561333.2774 | ||||
面积:0.82km2,采深标高: 1410-1344m。 |
第六章 采矿权技术方案要求
根据阿拉善左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拉善左旗人民 2022 年第八 8次常务会议》[2022]8 号文、《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关于公布执行阿拉善盟建筑用砂、建筑用石料、砖瓦用粘土等第三类矿产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的批复》(阿署函〔2018〕54 号)精神,设置要求如下:
一、生产规模不低于建设规模 20 万 m3/a/年,生产工艺、设备水平、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企业开采后最大限度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通外运输道路必须硬化。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要求,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环境
保护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的通知》
(内国土资字〔2018〕191 号)要求,达到《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普通建筑用砂石土行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注:以下提供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程如与现行的、最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程不一致时,投标人应以现行的、最新的为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 8 月 26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4 年 4 月 24 日通过,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 5 号,2019 年 7 月 16 日修订);
4、《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2021 年 7 月 29 日内蒙古自治区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自 2021 年 9 月 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 年 7 月 2 日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务院令第 743 号第三次修订)
五、矿山及生产生活区域依法取得用地手续。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填写单位全称并加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五、技术方案
六、项目管理机构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矿山服务年限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项目,修补项目中的任何缺陷,项目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和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6.我们同意在从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天的 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书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书始终将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7. (其他补充说明)。投 标 人: (填写单位全称并加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地址: _
电话: 手机:
传真: _
邮政编码: _
年 月 日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2 | 矿山服务年限 | 年限: |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投标人: (填写单位全称并加盖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
日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_
单位性质: _
地址: _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 _
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投标人: (填写单位全称并加盖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 (姓名) 系 (投 标 人
名 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 位 名 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代理我参加
(项目名称) 的投标活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委托,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双面)
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双面)
授权委托人: (姓名) 性别 : 年龄:
单位: _ _部门: 职务:
授 权 期 限: _
投标人: (填写单位全称并加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通过网上交易系统[保证金缴纳情况]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并在系统打印[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信息]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同时附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许可凭证扫描件。
特别说明:采用金融机构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提供金融机构保函承诺书—由投标人承担责任(格式自拟)附在投标文件中。
五、技术方案
可参考以下要点编制:
(1)总体方案科学合理,综合考虑项目特点及现场规划、环境、设备、人员等条件;
(2)关键施工工序、坚持资源效益与环境效益,安全生产相统一;
(3)企业开采后对生态环境的治理(通外运输道路必须硬化);
(4)投入本项目的劳动力及机械设备安排合理;
(5)项目进度计划切实可行、合理、保证措施明确。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养老保险(如有) | ||||
注:此表后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证件复印件。
(二)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 年 龄 | 学历 | ||||
职 称 | 职 务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同类项目 | 担任职务 |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 |||
注:应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业绩证明(如有)等复印件。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电子邮箱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 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注: 营业执照、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凭证等复印件,招标文件载明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一、开户银行情况
开户银行 | 银行名称 | |||
银行地址 | ||||
电 话 | 联系人及职务 | |||
传 真 | 电 传 |
二、近三年每年的资产负债情况
财务状况 (单位: 元) | 近 三 年(应分别明确公元纪年) | ||
第一年 | 第二年 | 第三年 | |
1.总资产 | |||
2.流动资产 | |||
3.总负债 | |||
4.流动负债 | |||
5.税前利润 | |||
6.税后利润 |
注:投标人请附 2019 年—2021 年期间连续三年经过中介机构或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附复印件)
(三)公共资源交易信用承诺函
我公司(本人)自愿参加本次交易活动( 项目名
称 , 项目编号: ),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同时郑重承诺:
在参加此次交易活动前 3 年内,本公司及相关自然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行为和失信被执行记录。如有不实, 愿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企业名称:( 填写单位全称并加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 (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四)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1、近三年的已完项目和目前在建项目供货材料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人所介入的诉讼或仲裁情况。请逐例说明年限、发包人名称、诉讼原因、纠纷事件、纠纷所涉及金额,以及最终裁定结果。
2、与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若附其他文件,请详列如下。
3、投标人不应在其资格审查申请书中附有宣传性材料,这些材料在资格评审时将不被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