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款 修訂內容 生效日期 附表 6 – 8.4 倘若在任何時候,客戶在本公司以外的香港聯合交易所屬下成員處開立一個或多個帳戶,以進行期權合約有關的交易,而且客 戶之未平倉期權合約之總數已相等於香港聯合交易所董事會(「董事會」)所規定之「大額未平倉合約」,則客戶應當即時向本公司報告此「大額未平倉合約」事宜並根據本公司相 關的要求提供資料。客戶藉此確認,本公司有責任根據期權交易規則第 440 條的規定向香港聯合交易所匯報有關客戶「大額未平倉合約」的資料,客戶藉此同意本公司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提供該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