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居间合同
编号:
甲方:一德期货有限公司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总则
(一)本合同甲方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成立,依法拥有期货经纪经营资格的独立的企业法人。
(二)本合同乙方即居间人,也称为中介人,是指受期货公司委托,为期货公司提供订立期货经纪合同的中介服务,独立承担基于中介服务所产生的民事责任,期货公司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的机构及自然人。
(三)甲乙双方开展居间合作,乙方介绍投资者与甲方签订《期货经纪合同》,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有权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甲方有关居间业务的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并相应修改、调整或终止本合同;
2、有权选择是否与乙方介绍的投资者签订期货经纪合同;
3、有权与乙方介绍的投资者商定交易手续费;
4、有权对乙方的居间行为进行调查、质询和风险防控,督促乙方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并拥有对发生违约违规行为或具有违约违规嫌疑的乙方做出以下决定的权利:(1)缓发或扣发风险金、部分或全部居间报酬;(2)中止或终止居间合作;(3)向行业自律组织通报;(4)居间人涉嫌犯罪的,公司有权向机关举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等措施;
5、在支付乙方居间报酬时,甲方有权按照规定为乙方代扣代缴相关税费;
6、有权按监管要求在公司网站或营业场所等公共信息平台公示乙方名称、照片、居间合同有效期等需要公示的信息;
7、若当期乙方居间报酬不足 100 元,甲方有权取消支付当期居间报酬。
(二)甲方义务
1、负责对乙方或乙方的工作人员进行期货居间业务培训;
2、负责乙方介绍的投资者的日常维护工作;
3、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居间报酬;
4、负责乙方介绍的投资者基于期货经纪合同的所有经纪事项;
5、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监管要求或甲方开展居间业务的规则发生变化,甲方有权按照上述变化直接变更本合同与此相关的部分条款,通过乙方于本合同留存的电话或电子邮箱等方式发送变更通知,并在甲方营业场所与网站公告公示具体的变更内容;如果乙方对甲方修改的内容有异议,应当于修改内容公示后 5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乙方自愿接受并遵守甲方对规章制度和居间合同的修改内容,变更的居间合同于公示期满之日生效,甲乙双方依据修改后的居间合同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三、乙方行为规范
(一)投资者利益优先
乙方应坚持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在投资者与甲方签订期货经纪合同前履行下列程序:
1、合格投资者确认。乙方应当全面了解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和目标、财务状况、投资经验、流动性偏好和风险承受能力等情况,对投资者的投资能力进行鉴别,将合格的投资者介绍给甲方。
2、风险揭示。乙方应当如实向投资者告知居间身份,充分揭示期货交易风险,解释甲方、投资者、乙方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告知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要求。不故意隐瞒期货投资的风险或者故意扩大期货投资的利益,不做不实、误导的广告与宣传,不进行欺诈活动。
(二)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从事下列活动:
1、向甲方介绍投资者,并促成投资者与甲方签订《期货经纪合同》;
2、向投资者介绍甲方的基本情况;
3、向投资者介绍期货投资的基本常识包括但不限于开户、交易、追加保证金、强行平仓、资金存取等;
4、向投资者介绍与期货投资有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则和甲方的有关规定;
5、向投资者传递由甲方统一提供的公司宣传推介材料;
6、中国期货业协会认定的其他活动。
(三)乙方义务
1、守法合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则、甲方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等,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配合监管部门、甲方的检查及调查工作;
2、诚实守信。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忠实履行中介义务,积极促成投资者与甲方签订期货经纪合同;
3、保密义务。保守因开展居间合作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及投资者信息,不得泄露或者转递给他人。
(四)乙方禁止行为
1、以任何形式参与期货配资,变相非法集资或者融资;
2、接受投资者委托,代理投资者从事期货交易,或者代理投资者办理账户开立、销户、结算签字、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
3、为投资者提供集中交易场所或者交易设施,以甲方员工、代理人的身份对外开展业务,擅自印刷和发放宣传资料,以及向投资者发出容易使其对乙方身份产生误解的其它信息;
4、虚构或者担任挂名居间人;
5、隐瞒重要事实或者进行误导性xx,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夸大或者片面宣传投资业绩,向投资者作获利保证或者共担风险的承诺,诱使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
6、为投资者介绍代理人代其进行期货交易;
7、要求甲方支付与居间合作无关的费用;
8、超过居间合同约定的合作范围开展居间活动;
9、委托他人代理其开展居间活动;
10、以任何形式向投资者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品种、价位、方向、数量等指向明确的交易建议;
11、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中国期货业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五)乙方权利
1、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期货监管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前提条件下为甲方开展期货居间业务;
2、按照双方的约定获取居间报酬;
3、乙方如不能接受甲方因市场和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动对甲方有关期货居间业务的规章制度和本合同的内容进行的修改和调整,应当提前 30 日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六) 居间人培训
1、乙方需按规定完成中国期货业协会培训内容:
(1)职业培训。乙方应当在首次与甲方签订居间合同前完成中国期货业协会提供的职业培训课程;乙方连续两年未与甲方开展居间合作的,在签订新的居间合同前应当完成协会提供的职业培训课程;
(2)持续培训。乙方应当在居间合同存续的每个自然年度内完成中国期货业协会提供的相应持续培训课程;
(3)惩戒培训。被中国期货业协会要求参加惩戒培训的,乙方应当在受到惩戒 30 日内或者重新开展居间合作前完成中国期货业协会提供的相应惩戒培训课程。
2、乙方需按规定完成甲方培训内容:
乙方需要按照甲方规定的居间人培训要求,完成甲方组织的相关培训课程。四、居间报酬及风险金
(一)居间报酬
甲方将从乙方介绍的投资者交易产生的手续费等收益贡献中提取一定金额,作为支付予乙方的报酬。其中,收益贡献不包括:
1、交易所等向甲方收取的所有费用;
2、乙方应依法缴纳的税费,即甲方按照规定为乙方代扣代缴的相关税费;
3、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则、本合同约定等不属于乙方报酬的其他事项。我公司有权根据居间人履约、名下客户权益、报酬返还金额等情况,分期发放居间报
酬。
(二)风险金
风险金按照每月居间报酬的 10%收取,累积金额上限为 10 万元。居间合作终止满 3 个
月后,经甲方认定,未发生重大投资者投诉、合规风险事件或违反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在临近的发放月全额发放风险金。风险金不计息,乙方需要缴纳相关税费。
(三)违约责任
乙方如出现以下行为,甲方有权缓发或扣发风险金、部分或全部居间报酬,中止或终止居间人业务合作,向行业自律组织通报。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乙方涉嫌犯罪的,甲方有权向机关举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1、乙方出现不满足居间人合作条件情形;
2、乙方违反本合同“三、乙方行为规范”相关约定的;
3、乙方与投资者产生投诉、纠纷,投诉、纠纷未处理完毕的情况;
4、乙方及其乙方介绍的投资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情况;
5、乙方对其获得的甲方的一切商业机密及其他信息负有保密的义务,不得擅自使用,不泄露或者转递给他人;
6、乙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自律规则、甲方有关规定等行为。
五、支付方式
(一)支付账户
根据居间合同,乙方提供本人的银行账户,作为甲方支付居间报酬的专属账户,如该账户发生变更,乙方需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通知甲方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收款人全称:银行账号:
开户行及开户网点:
(二)支付时限
居间报酬按月核算,甲方应于次月二十日(遇法定假日顺延)前将乙方应得居间报酬汇入乙方专属账户。
六、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约定由于战争、地震等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变化而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与管辖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任何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当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的修改、变更和补充
(一)本合同拟定后有关本合同的修改、变更和补充的书面文件是本合同的当然附件,如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以修改、变更和补充后的协议为准;
(二)自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原签订的与本合同内容有关的协议及合同同时终止执行。
九、违约责任
(一)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以及甲方制定的期货居间业务的规章制度,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可要求单方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应保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要求,因乙方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造成甲方经济或名誉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责任;
(三)合同期内解除本协议时,甲乙双方应当结清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十、生效条款
( 一)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已阅读并完全理解甲方制定的《居间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及《居间业务管理细则》等甲方有关居间业务的管理制度与乙方所属辖区监管部门的规定要求,并承诺严格遵守;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乙方或乙方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下为证件粘贴处)
甲方:一德期货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盖章:
地址:xxxxxxxxxx 000 x
信达广场 16 层电话:000-00000000
日期: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