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名称:韶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便携式计算机(批量)集采商品批量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4-03456621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批量集中采购合同
合同名称:韶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便携式计算机(批量)集采商品批量采购合同合同编号:HT-2024-03456621
甲方:韶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乙方:广州正道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元):11490.00
人民币大写:壹万壹仟肆佰玖拾元整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遵守《广东省省级计算机(通用配置)批量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合同标的
产品名称 | 技术规格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备注 |
商品品牌:联想/LENOVO 商品型号:昭阳X5-14 IRL132 联 想/LENOVO/昭阳X5-14 IRL132/酷 睿 I7-13700H/16GB/1TB///集成显卡//Windows10神州网信版/14英寸显示屏尺寸(英寸):14 | |||||
显示屏分辨率(本项所称大于,指 | |||||
水平象素与垂直像素均大于相应数 | |||||
值):2240x1400 CPU品牌:Intel CPU型号:酷睿 I7-13700H 内存配置容量:16GB CPU物理核数:14 CPU主频(基准时钟频率)GHz:2.4 固态存储容量:1TB机械硬盘总容量:/ 内存读写速率:4800MT/s 内存插槽数量(板载内存不涉及):2显卡类型:集成显卡 独立显卡显存容量:/独立显卡显存类型:/ 独立显卡显存位宽(bit):/光驱类型:DVDRW 光驱接口:USB(外置) 有线网卡:10/100/1000M自适应 | |||||
(可转接,需提供转接线) | |||||
USB接口数量:4个(含2个USB3.0标准接口,2个USB Type-C接口)预装操作系统:Windows10神州网 | |||||
信版 | |||||
便携式计算机(批量) | 电池额定能量:60WH机身颜色:黑色 机身材质:双面合金整机重量:1.38kg 整机厚度(不含脚垫):16.9mm电脑包:黑色 摄像头数量:1 摄像头像素:100x | 2 | ¥5745.0000 | ¥11490.00 | |
摄像头分辨率(本项所称大于,指 | |||||
水平象素与垂直像素均大于相应数 |
值):1280×720 显示屏色准:4 鼠标:有线USB接口关键部件安全要求:\ 其他要求:符合财政部《便携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是否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内):是 是否为进口产品:否 整机质量服务要求:免费服务周期 (含换件和维修)3 年 存储-硬盘类型及容量:1TB CPU-末级缓存容量:24MB 内存-双通道:实现双通道内存 显卡-显示芯片核心频率:Intel系列 1500MHz 显卡-显存等效频率:4800MT/s显卡-显存位宽:\ 显卡-显存容量:\ 无线网卡频宽:160MHz 支持无线网络通信技术协议:支持 WAPI 802.11ax或 WiFi 6.0 电池充放电次数:800 次 电池快速充电功能:支持快速充电功能(如 UFCS、USB PD) 显示屏-响应时间:20ms显示屏对比度:1500:1 交货期:确认合同后5天内交货及安装环境标志产品:所投产品具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满载待机性能(LTP):4 小时 | |||||
合计 | ¥11490.00 大写(人民币): 壹万壹仟肆佰玖拾元整 |
注:合同总金额为乙方提供货物并完成安装调试和其他质保期相关服务的全部含税价格。
二、售后服务(对应选择)
(一)台式计算机(通用配置)
1.制造商7x24服务电话支持,2小时电话响应,第2个工作日现场服务。
2.报修后2工作日内解决,否则在第3个工作日提供备机。
3.交货后24小时内,乙方承诺提供的服务须能通过制造商的服务热线(如400电话等)查证。
(二)便携式计算机(通用配置)
1.制造商7x24服务电话支持,2小时电话响应,第2个工作日现场服务。
2.报修后2工作日内解决,否则在第3个工作日内提供备机。
3.交货后24小时内,乙方承诺提供的服务须能通过制造商的服务热线(如400电话等)查证。
三、交货时间、地点:
1.交货时间:在确认合同后 5 天内交货及安装。
2.交货地点:xxxxxxxxxxxxx00x市疾控中心
3.乙方安装人员应与货物同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允许不同时到达的情形除外)。
四、验收标准:
1.装箱单(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应随产品一同装箱的技术资料等)。
2.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98%(百分之九十八)。
3、验收时间:甲方应于交货后10日内完成货物及安装的验收(甲方允许不在此期限内完成验收的情形除外)。
五、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货物为全新的、完整的、未开封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保证在质保期内按照生产厂家的服务标准提供售后服务。
2.乙方所提供的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向甲方提供免费技术服务。
3.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相关标准、相关行业标准、本合同技术规范以及原厂商质量标准,并在出厂前通过原厂商质量测试和检验。
4.如果乙方软件升级,在不增加新功能的情况下甲方将免费获得新软件的许可使用权。乙方保证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出合格的技术人员提供准确、充足的技术服务及必要的技术培训,以满足本合同规定的安装、试运行、性能测试、运转及维护的要求。
5.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报修或技术服务要求的通知后,质量保证期内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部件或提供相应的质量保证期服务;质量保证期外提供同等条件的服务,可以收取成本费(服务分项价格应不高于本期合同约定)。对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六、付款方式:
双方在签署《批量集中采购项目验收单》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百分之百),并在履约系统中确认支付。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
七、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按当期批量集中采购文件及广东省财政厅批量集中采购相关规定。
2.在本项目执行期内,因中标供应商的责任导致未能按期确认合同/供货/安装的(货品送达并搬运/安装到采购人指定位置),经核实,发生5次(含)以上且同类违规订单数量达到该供应商本项目订单总数量1%的,自核实之日起,取消本期批量供货资格,拒绝该供应商参与未来一期批量集中采购活动。
3.对于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具体赔偿或补偿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八、争议纠纷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争议,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九、其他约定事项
1.双方可以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电子卖场运营机构反映售后履约情况。
2.如乙方不按约定时间内供货,甲方有权在供货期截止后取消采购,责任由乙方承担。
3.本合同需双方盖章即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规及政策另行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韶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甲方联系人:罗咚
单位地址:xxxxxxxxxxxxx00x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履约开始日期:2024-07-05合同履约截止日期:2027-07-04
乙方(盖章):广州正道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花城支行 银 行 账 号:3602028509000390704
乙方联系人: 欧映苗
单位地址:xxxxxxxxxx000x0000-0000x、0000x联系电话:00000000000
合同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