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J-2112552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度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ZJ-2112552
招 标 人: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2021年11月
目 录
招标公告
投标人须知
招标需求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账户开立及存款协议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浙财预执〔2021〕7号),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受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委托,拟对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度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度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二、招标项目编号:ZJ-2112552
三、招标项目内容: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度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服务银行。中标银行数量:2家,其中第一名中标银行分配金额为招标金额的60%,第二名中标银行分配金额为招标金额的40%。
四、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应符合《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银行机构;参与投标的银行机构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具体包括:
(一)在杭州市区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四)投标银行须提供总行或浙江省分行(无省分行的提供市分行)针对本项目授权书(总行或浙江省分行或杭州分行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可以统一以省农信联社为投标主体进行参与。
(五)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服务网点,指定的服务网点应与账户开立及资金存放的网点一致。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及地址
(一) 报名起止时间: 2021-11-10 09:00:00 ~ 2021-11-19 14:00:00
(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及地址:线上获取
(三) 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
六、投标起止时间及地点
(一) 投标起止时间: 2021-11-10 09:00:00 ~ 2021-11-19 14:00:00
(二)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在线递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1-11-19 14:00:00 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联系人:xxx,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81061834
传真:0571-81061828
地址:xxxxxx00xxxxxx0x楼3楼
2、招标人名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传真: /
地址:xxxxxx0x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招标人: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度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
2 |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是指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2.投标人应对活期存款、七天通知存款按央行基准利率增加基点和存款执行年利率进行报价。 |
3 |
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
4 |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作否决处理。 |
5 |
招标提疑与答疑: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倾向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必须在2021年11月17日16时之前将要求答疑的问题传真0571-81061828,xxxxxxx0000000000@xx.xxx(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一律以书面文件为准)。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答疑回复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发布答疑回复日距离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个工作日,应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
6 |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有权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发布书面变更通知日距离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个工作日,应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修改和澄清(答疑)答复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
7 |
投标文件份数: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2.中标人中标后,须提供与政采云系统中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文件2份。 |
8 |
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9 |
投标截止时间及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投标人可在系统中编制投标文件,且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规定进行投标。投标成功会接收短信通知,逾期投标或未上传成功的将视为未投标。 2.投标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在线递交 |
10 |
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1月19日14:00:00 2.地点: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在线开标 |
11 |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本项目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根据综合评分推荐前2名为中标候选人。 |
12 |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网站。 |
13 |
签订协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 |
14 |
特别说明: (1)投标人应无条件的、认真仔细的、不厌其烦的阅读本招标文件及其澄清答疑、修改答复的补充文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实事求是、诚信投标的原则,针对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招标需求等各项内容进行确认,如有偏离,应如实填写响应偏离表。 (2)如果发现本招标文件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提疑截止时间前按要求书面提出,逾期视同自动放弃疑问提出的权利或招标单位不作答复。 (3)该项目中标公示期间,投标人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评标委员会(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并作为向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 |
15 |
在线投标: 到达投标时间后,银行可通政采云平台进行投标。 【提示】投标和投标信息确认两个步骤操作时间共 30 分钟,银行务必在规定的 30 分钟内完成,否则视为投标逾期。 菜单路径:用户中心—公款竞争性存放—竞标项目 1)在“竞标项目-进行中”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投标”的项目,点击操作栏【投标】按钮,进行投标。 2)为避免银行在 30 分钟内无法完成项目投标与投标信息确认,银行报名审核通过后,可先将投标信息维护好,并点击【保存】,暂存投标信息,项目到达投标时间后,只需提交投标信息以及确认投标信息。 3)到达投标时间后,银行进入投标信息页面。 【填写注意事项】 注意投标结束时间。 选择对应的标项填写投标信息。 对各审查项进行响应,响应文件必须以 PDF 格式上传,上传后银行需使用 CA(如需申领 CA,请参考《CA 申领操作指南》,)对上传文件进行签章。 “评分规则”一栏,展示的是完整的评分指标体系。 指标来源分为:财政部门提供、招标单位提供和银行投标三种。财政部门提供的指标由省厅录入,招标单位提供的指标由招标代理机构录入;银行投标的指标需在线进行响应。 主观分的响应内容,银行需以 PDF 文件形式进行响应,上传的文件需使用 CA 签章。 客观分的响应内容银行可直接填写。 4)确认投标信息无误,点击右上角【提交】。 5)在弹框里选择内部审核人员,点击【确定】。 【提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完成投标确认,通过后才视为投标成功。 4、投标信息确认 银行投标完成,需确认投标信息后才视为投标成功。 【提示】投标和投标信息确认两步操作时间共 30 分钟,银行务必在规定的 30 分钟内完成,否则视为投标逾期。 菜单路径:用户中心—公款竞争性存放—竞标项目 1)在“竞标项目-进行中”标签页下,选择状态为“待确认”的项目,点击操作栏【确认】。 2)系统跳转至投标信息确认页面,查看对应标项投标信息。 3)如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点击右上角【确认】。 4)在弹框里确认结果选择【同意】,投标成功。 5)如对投标信息有异议,确认结果选择【不同意】并填写确认意见,回退至投标环节,修改信息。 完成状态:银行投标成功后,在“竞标项目-进行中”标签页下显示状态为“待开标”。 【提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银行可“撤回”投标,项目到达开标时间后,银行可点击“查看”,查看开标情况。 5、查看开标结果 投标银行可通过政采云平台查看投标结果。菜单路径:用户中心—公款竞争性存放—竞标项目 1)在“竞标项目-全部”标签页下,可通过项目状态查看是否中标,如投标银行有中标,项目状态为“已中标”,反之,项目状态为“未中标”,点击右边操作栏【查看】按钮,查看开标结果。 2)在详情页,查看开标结果具体信息,如是中标单位,可点击右上角【查看中标公告】按钮,系统自动链接至浙江政府采购网查看公告信息。 6、查看中标通知书 招标代理机构发送中标通知书后,中标的银行可在平台进行查看。 菜单路径:用户中心—公款竞争性存放—中标通知书管理 1)在“中标通知书管理”页面,选择状态为“已中标”的项目,点击右边操作栏【查看】按钮,进行查看。 2)在“中标通知书详情页”,可查看中标通知书具体内容,右上角可操作“打印”或“下载”中标通知书。 |
16 |
关于电子投标的特别说明: 本文件中规定的程序与政采云系统程序有出入的,一律以政采云系统中的程序为准。 |
一、总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度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的招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 定义
1.“招标人”系指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招标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
3.“投标人”系指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的利息支付及相关服务的义务。
5.“▲”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应当做出实质性响应。
(三) 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 投标委托
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授权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须有附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五)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 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八) 特别说明
▲1.参与投标的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服务网点,指定的服务网点应与最终账户开立及资金存放网点一致。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单位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赔偿招标单位,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单位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5.投标单位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如果招标单位有证据表明投标单位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存在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则将拒绝其投标,或者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投标文件无效。对其行为将报请相关部门根据有关条例及文件给予处理。
二、招标文件
(一) 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5.拟签订的协议文本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 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 招标提疑与答疑: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倾向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必须在前附表规定时间之前将要求答疑的问题传真0571-81061828,xxxxxxx0000000000@xx.xxx(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一律以书面文件为准)。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答疑回复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发布答疑回复日距离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个工作日,应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四)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有权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或公告形式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发布书面变更通知日距离投标截止时间不足5个工作日,应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修改和澄清(答疑)答复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应包括对招标要求的全部响应等内容,并按照政采云系统模块一一上传、填写。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银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声明书;
(5)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上年度综合评价证明材料;
(9)总行或浙江省分行(无省分行的提供市分行)针对本项目授权书(总行或浙江省分行或杭州分行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
(10)服务网点承诺书;
(11)廉政承诺书;
(12)投标银行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13)服务费用免收;
(14)投标银行信息系统建设;
(15)提供储户风险保障方案;
(16)支付结算、对账、分账核算服务;
(17)服务便捷性
(18)上门服务及其他优惠承诺;
(1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相关材料。
(二)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的内容及顺序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投标客户端)编制加密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其中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报价,如因投标人原因提前泄露投标报价,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加盖公章并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3.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4.投标文件份数: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一份。
备注:
投标人可通过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三)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
▲a.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后,投标人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上传、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上传、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备注:
投标人可通过浙江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四)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有中文汉语说明的除外)。
(五)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中标收益率及相关的银行业务手续费等一切税金和费用,存款利率报价应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央行基准存款利率+基点”执行,按央行基准利率增加基点不得违反国家利率政策和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范围,否则将视为无效标。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六) 投标有效期
▲1.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2.在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七) 投标无效的情形
详见评分原则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上报监督管理部门,视情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四、开标
(一) 开标准备
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组织在线开标,所有供应商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并按政采云系统要求进行操作。
(二) 开标程序
1.到投标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评标期间,如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2.所有的开标流程按照政采云平台关于公款竞争性存放的操作流程进行开标程序。
五、评 标
(一) 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建,成员人数为5人及以上单数。
(二) 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形式审查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投标报名时已进行资格审查的除外)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进行审查。
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授权代表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3)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打分,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4)评分汇总,撰写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两份开标一览表投标总价不一致的,以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并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是综合评分法,具体评标内容及评分标准等详见《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七) 定 标
1.招标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招标人。招标人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招标代理机构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八) 合同授予
1.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招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在中标银行开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款账户并办理存款相关手续。
3.中标银行收到划拨资金后2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开具存款证明,存款证明应当记录存款银行名称、存款金额、利率以及期限等要素。
4.资金存放银行出现以下行为或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视情节轻重,通知中标银行划回存放资金并决定暂停以至取消其参与公款竞争性存放活动。
(一)出现资金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或财务状况恶化的;
(二)监管评级降低后低于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监管部门认为存在较大运营风险的;
(三)进行不正当投标的;
(四)没有按照中标协议承诺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的;
(五)不能按规定将到期存款本息足额缴入单位账户的;
(六)存在其他妨害资金安全行为的。
八、中标服务费
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金额为壹万元整/中标人。
2.结算方式及时间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一次性向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付清。
第三章 招标需求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度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存款资金约2000万元(其中:省政府办公厅本级约1500万元,大数据发展中心约500万元),存款资金仅供参考。中标银行数量:2家,其中第一名中标银行分配金额为招标金额的60%,第二名中标银行分配金额为招标金额的40%。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起2年内有效。定期存款期限为1年期。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写,固定格式清晰、完整填写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投标人应提供活期存款、七天通知存款按央行基准利率增加基点和存款执行年利率。
二、账户服务包括日常资金结算服务、代收代付、转账汇款、外汇业务、账户对帐服务、年检服务、集中代发、网银操作、安全保障等在内的一切配套基本服务。
①应接纳银行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的支付业务。
②应接受从所有银行帐户提交的支付信息,并支持网上、柜面、自助终端等多种支付方式。
③应在收到招标单位发出需支付指令后1个工作日内支付。
④应向招标单位提供便捷的数据导入导出模式。
⑤应提供回单送达、年检年审、资金证明开具等上门服务工作。
⑥银行故障或采购人工作遇到疑问时,投标人应能够30分钟内及时响应采购人疑问或维修要求,并在2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24小时内解决问题。
三、投标银行须承诺自收的各项服务费用全免,包括但不限于账户管理费、转账汇款、通存通兑、存款证明、保函、账户维护、回单卡、结算卡、询证函手续费,提供免收服务费用清单。
四、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办理存款业务,加强资金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出现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特殊重大事项的,及时向招标人报告。
五、有专人负责办理相关业务,并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及时提供对账账单,重大金额及重要事项当天送达。
六、根据《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的制度规定,办理各项业务,保证资金的安全性。遇到有被银监局降级等特殊情况,会危及资金安全的需要在情况发生3天内及时通知定存单位。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根据相关法规及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为了规范本项目招标的评标定标工作,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选择中标人,制定本办法。
一、评标原则
评标工作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评标组织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评标委员会外部专家比例不低于60%,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
三、评标程序
1. 本项目评标工作将严格遵守保密准则,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2. 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3. 对投标文件的依次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后,按照评标原则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4.无效投标的认定
1)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或者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5)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不清晰或存在歧义;
6)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未响应招标文件打“▲”实质性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
9)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类同或有串标嫌疑的;
10)近三年内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11)投标利率低于相同期限基准存款利率;
12)投标利率违反国家利率政策规定和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
13)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
5.澄清有关问题。
评标委员会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询标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答复。超出规定时间未提交,则视为供应商放弃答复,并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6.推荐中标候选人
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确定前2名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评标情况和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由评标委员会起草,按少数人服从多数人的原则通过。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在评标报告上签字认可,评标专家如有保留意见可以在评标报告中阐明。
定标
1)招标结果经招标人确认生效后,招标人将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当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时,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取消该中标人3年内投标资格。采购人有权重新按评标总分从高到低排序,顺延给其他投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3)招标人不向未中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四、评标细则
采取综合评标法,通过对和投标人利率水平、经营状况、银行服务等指标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一)利率水平指标15分;(二)服务水平指标25分;(三)经营状况指标30分;(四)经济发展贡献指标30分。
1.技术资信部分评审(除商务评分外内容)。由评标专家负责对投标文件的技术资信部分采用记名方式各自评分。如发现某个单项的评分超出了评分细则所规定的分值范围的,则该张评分表无效。(保留1位小数)
此项得分为: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
商务报价(下表一、利率水平指标)评审。由评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审。评标专家应对商务报价的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商务报价评审应以报价口径范围一致的评标价为依据。评标价应在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因素和方法进行计算。凡属招标文件的原因造成报价口径范围不一致的,应调整投标人报价,但因投标人自身失误造成多算、少算、漏算的,不得调整。
二、评标内容及标准
评分项目 |
分值 |
评标要点及说明 |
|
一、利率水平指标 15分 |
利率水平 |
15 |
投标利率应符合国家利率政策规定和浙江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约定范围。 1.活期存款执行年利率最高的竞标银行得满分,其他银行按与第1名的占比计分,得分=10*竞标银行活期存款执行年利率/第1名活期存款执行年利率。 2.七天通知存款执行年利率最高的竞标银行得满分,其他银行按与第1名的占比计分,得分=5*竞标银行七天通知存款执行年利率/第1名七天通知存款执行年利率。
|
二、服务水平指标25分 |
1.投标银行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 |
4 |
投标银行对本单位的金融和非金融服务方案是否有针对性、可行性,是否了解客户需求情况和服务水平的监控评价制度是否完善,服务范围和内容是否明确、齐全、完善,服务水平及服务团队的配置情况进行评分。0-4分 |
2.服务费用免收 |
2 |
承诺银行自收的各项服务费用免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函证费、网银年费、转账汇款手续费、账户管理费、通存通兑、存款证明、保函、回单卡、结算卡等),不能免收的项目需逐一列明,每个收费服务项目减0.2分,减完为止。 |
|
3.投标银行信息系统建设 |
2 |
信息系统建设是否完善、数据安全保障情况、操作流程是否清晰、便捷,密钥等远程操作的安全性、便捷性进行评分。0-2分。 |
|
4.提供储户风险保障方案 |
2 |
储户风险保障方案是否完善,投标银行内控制度是否严谨进行评分。0-2分 |
|
5.支付结算、对账、分账核算服务 |
3 |
对支付结算、账及分账核算服务方案水平及方案综合评价 (1)支付结算方式是否合理、支付结算时间是否及时。0-1分 (2)对账方式情况、对账单和回单送达服务情况是否科学合理。0-1分 (3)分账核算个性化服务情况、对账单情况等是否科学合理。0-1分 |
|
6.日常服务 |
6 |
投标银行承诺以下所有日常服务的得满分6分,每少一项扣1分,日常服务包括:(1)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存款相关服务,及时上门提供定期账单;(2)每笔存放资金到期前3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存放单位;(3)协助办理本项目的相关手续等;(4)及时告知银行出现的重大安全事项;(5)及时告知银行监管部门的相关政策变化;(6)提前支取给予绿色通道快速处理; 0-6分 |
|
7.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服务情况 |
3 |
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代理服务情况,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对投标银行近三年(2018年—2020年)浙江省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综合考核情况评分,每年考核等级为“优”得1分,最高得3分(投标人需提供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0-3分 |
|
8.业绩及评价 |
3 |
投标银行(包括同一银行其他分支机构)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定期存款服务的且服务情况评价优秀的,每提供一个用户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用户盖章证明,未提供或不符合以上条件不得分。0-3分
|
|
三、经营状况指标 (30分) |
1.资产质量 |
6 |
不良资产率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一得6分,其余投标人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03分,减完为止。 |
2.运营状况 |
6 |
利润总额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一得6分,其余投标人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03分,减完为止。 |
|
6 |
利润增长率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一得6分,其余投标人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03分,减完为止。 |
||
3.偿付能力 |
6 |
拨备覆盖率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一得6分,其余投标人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03分,减完为止。 |
|
4.内控水平 |
6 |
根据投标人近三年银保监行政处罚情况排名评分。排名第一得6分,其余投标人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03分,减完为止。 |
|
四、经济贡献度指标(30分) |
1.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
3 |
根据投标人浙江省政府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评价结果进行评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未得奖)。一等奖得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未得奖0分。 |
2.支持制造业情况 |
3 |
制造业贷款余额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一得3分,其余投标人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03分,减完为止。 |
|
2 |
制造业贷款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例增长情况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一得2分,其余投标人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03分,减完为止。 |
||
3.支持小微企业情况 |
3 |
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一得3分,其余投标人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03分,减完为止。 |
|
2 |
小微企业贷款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例增长情况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一得2分,其余投标人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03分,减完为止。 |
||
4.支持“三农”情况 |
3 |
涉农贷款余额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一得3分,其余投标人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03分,减完为止。 |
|
2 |
涉农贷款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比例增长情况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一得2分,其余投标人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03分,减完为止。 |
||
5.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情况 |
3 |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额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一得3分,其余投标人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03分,减完为止。 |
|
2 |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增长率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一得2分,其余投标人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03分,减完为止。 |
||
6.纳税情况 |
3 |
纳税总额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一得3分,其余投标人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03分,减完为止。 |
|
2 |
税收增长率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一得2分,其余投标人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03分,减完为止。 |
||
7.支持浙江省公益性事业发展情况 |
2 |
支持浙江省公益性事业发展债务融资承销余额(含承办柜台发行量)排名进行评分。排名第一得2分,其余投标人排名每降低一名相应递减0.03分,减完为止。 |
注:1.以上评分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2. 经营状况和经济贡献度共性指标由浙江省财政厅提供数据。
3.评委按照评标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当评标总分相同时,依次按服务水平指标分值由高到低排名;若服务水平指标分值相同的,则根据经济贡献度指标得分由高到低排名;若评分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表决,得票多的优先。
第五章 账户开立及存款协议
(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编号:
甲方:
乙方:
为明确双方在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度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活动中的权利与义务,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
一、总则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度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
2.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过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 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款账户开立服务银行,有关的资金管理、本息收回、银行服务等活动适用本协议。
3.经确定,甲方在乙方开立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款账户,存款利率如下:
序号 |
存款期限 |
按央行基准利率增加基点 |
存款执行年利率 |
1 |
活期存款 |
BP |
% |
2 |
七天通知存款 |
BP |
% |
第四条 乙方指定服务网点 ,拟派客户经理 。
第五条 服务费免收承诺 。
第六条 其他服务承诺 。
二、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主要包括:
1. 要求乙方提供存款证明;
2. 对乙方在的存款业务实施监督管理。
(二)甲方义务主要包括:
1.按规定签发划拨存款资金的指令。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权利主要包括:
1.参与甲方组织的资金竞争性存放工作;
2.按规定金额存放甲方存款。
(二)乙方义务主要包括:
1.按规定向甲方预留印鉴、办理账户信息备案手续;
2.向甲方提供存款证明;
3.存款到期及时足额缴清甲方存款本息;
4.确保甲方存款存续期间的资金安全;
5.接受甲方对存款业务的监督管理。
四、违约责任。
除发生不可抗力外,违约责任按以下条款执行:
1.乙方未及时向甲方缴清到期存款本息的,应以当期存款协议中存款利率的两倍折成日利率,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存款,并取消乙方在以后各期的竞争性存放投标资格:
(1)出现资金安全事故、重大违法违规情况或财务状况恶化的;
(2)监管评级降低后低于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B级,监管部门认为存在较大运营风险的;
(3)进行不正当投标的;
(4)没有按照中标协议承诺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的;
(5)不能按规定将到期存款本息足额缴入单位账户的;
(6)存在其他妨害资金安全行为的。
五、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国家政策调整,可能调整或提前终止合同)
六、所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执行中如对本协议产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签署日期: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投 标 函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根据贵方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度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ZJ-2112552),授权代表____________(全名)为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________(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在政采云系统中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文件一份。
据此函,授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投标有效期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90日历天。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授权代表姓名: 职务: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投标人名称(xx):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招 标 人: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度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项目编号:ZJ-2112552
序号 |
存款期 |
按央行基准利率增加基点 |
存款执行年利率 |
备注 |
1 |
活期存款 |
BP |
% |
|
2 |
七天通知存款 |
BP |
% |
|
投标人名称(xx):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号码: 。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复印件粘贴处
|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员工: (姓名),身份证号码: 以我方的名义参加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度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身份证:
复印件粘贴处
|
说明: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加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委托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
投标人声明书
致:浙江国际招(投)标公司_: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单位),经营地址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公司声明我公司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纪记录;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2.我公司财务稳健,资金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3.我公司自愿参加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并保证投标文件中所列举的投标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和公司基本情况资料是真实的、合法的。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4.我公司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以及全部招标资料和相关附件,并已了解我公司在招投标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5.我公司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意此次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并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等。
6.本公司如中标,保证按照投标文件的承诺与贵方签订合同,保证履行合同、合同条款。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xx):
日期:
附件五 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的书面声明(格式参考);
声明函
(招标人):
我方(投标人 )在近三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有虚假,招标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六 上年度综合评价
内容 |
年度 |
响应 |
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对投标银行的总行(总行注册地位于杭州)或省分行(无省分行的提供杭州分行)上年度综合评价,提供证明材料。(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但须人民银行提供不受此限制的相应证明材料) |
|
|
附:投标人应提供上年度评价(评级)文件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七 总行或浙江省分行(无省分行的提供市分行)针对本项目授权书(总行或浙江省分行或杭州分行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
附件八
( 1) 本项目的最终服务网点为:
附最终服务网点营业执照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2)投标银行指定服务网点与最终账户开立及资金存放的网点一致不得随意转移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投标人名称(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附件九 廉政承诺书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7〕76号)、《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浙财预执〔2021〕7号)相关规定,现就本行参加贵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度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存放作出如下承诺:
1.不向贵单位负责公款存放管理的领导及相关人员进行利益输送;
2.不将公款存放与贵单位负责公款存放管理的领导及相关人员在本行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的业绩、收入、晋升等利益挂钩;
3.严格执行利益回避制度,贵单位负责公款竞争性存放相关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直接利益相关人员为本行工作人员的,不参与公款竞争性存放工作;
4.不发生除上述行为之外的其他任何利益输送行为。
未遵守以上承诺的,本行自愿接受财政部门通报和处理,承担相应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 服务承诺响应表
招标人: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度公款竞争性存放项目
项目编号:ZJ-2112552
项目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
是否响应 |
服务要求 |
|||
(一) |
|
|
|
(二) |
|
|
|
(三) |
|
|
|
(四) |
|
|
|
(五) |
|
|
|
(六) |
|
|
|
(七) |
|
|
|
(八) |
|
|
|
注:请根据第三章招标需求内容逐条响应。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十一、营业执照、金融业务许可证等
附件十二、投标人认为其他必要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