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与清华大学签订一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合同约定清华大学许可公司使用专利号为 ZL202011225786.9 的一项专利,由公司向清华大学支付固定使用费共计 10 万元,并根据该技术所形成的产品/服务的含税销售额的 10%支付提成,合同期限为 3 年。 因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与清华大学签订一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合同约定清华大学许可公司使用专利号为 ZL202011225786.9 的一项专利,由公司向清华大学支付固定使用费共计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