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编 号:HRZC-2021-CS-17
华容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编 号:HRZC-2021-CS-17
招 标 项 目:华容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采 购 人:鄂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华容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鄂州市华容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6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附件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9
附件十一:在“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上查询无“失信惩戒”信息 (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上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查询结果为准) 42
第一章 华容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华容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xx.xxxxx.xxx.xx 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7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RZC-2021-CS-17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1]000173号
3、项目名称:华容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4、预算金额:450万元
5、最高限价:450万元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采购需求: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9月30日之前完成华容区乡级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2021年底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的总体工作部署完成报批工作。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城乡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及以上,且同时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6月23日至2021年6月29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3、方式:
①供应商在华容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址:xxxx://xx.xxxxx.xxx.xx)完成主体机构注册并办理云签章(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000-000-0000或咨询客服QQ:800182906或2372645290),并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否则将无法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1年6月30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年7月13日09点(北京时间)
3、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五、开启
1、时间:2021年7月13日09点 (北京时间)
2、地点:2021年7月13日09:00至09:30时之间进入一毂清风电子交易平台使用电脑远程解密开启文件,并在线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鄂州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华容分局
地 址:熊国文
联系方式:152717009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鄂州市华容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xxxxxx00x(城管局四楼)
联系方式:000-0000 0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国文
电 话:1527170097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 |
项目名称 |
华容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1.2.1 |
采购人 |
名 称:鄂州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华容分局 地 址:xxxxxxx00x 联 系 人:熊国文 电 话:15271700970 |
1.2.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华容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xxxxxx00x(城管局四楼) 联 系 人:xxx 电 话:000-0000 0000 |
1.2.3 |
分包情况 |
□ 分包 ☑ 不分包 共分_____包,_____。 |
1.2.4 |
采购类别 |
□ 工程 □货物 R 服务 |
1.2.5 |
采购内容 |
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
1.3.1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一、(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和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五、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六、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城乡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及以上,且同时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证
|
1.3.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_____ |
1.4.1 |
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的获取方式 |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
1.4.2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采购公告。 |
1.5.1 |
采购预算 |
450万元 |
1.5.3 |
供货期或服务期要求 |
2021年9月30日之前完成华容区乡级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2021年底按照省自然资源厅的总体工作部署完成报批工作。 |
1.6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 |
1.7 |
投标保证金 |
☑ 不提交; |
1.8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1.9 |
资格审查方式 |
☑ 资格后审 □ 资格预审 |
1.10 |
投标文件份数 |
电子文件一份 |
1.11.1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 网上投递: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并在2021年7月13日09:00-09:30内解密。 递交截止时间:详见采购公告。 |
1.11.2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不退还。 |
1.12.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详见采购公告。 |
1.12.2 |
是否需要投标人到现场开标 |
否 |
1.13 |
评审委员会 |
3人以上单数组成。 |
1.14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1.15 |
是否授权评审委员会确定中标供应商 |
☑ 是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_____ |
1.16 |
投标费用 |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
1.17 |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投标人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18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否 |
1.1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20.1 |
样品 |
☑不需要 □ 需要,样品要求如下:_____ |
1.20.2 |
其他 |
无 |
注: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一、说 明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文件中所叙述的工程、货物、服务类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鄂州市华容区交通运输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鄂州市华容区政府采购中心
2.3 “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招标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4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2.5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2.6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2.7 “投标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工程施工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投标响应文件。
3.投标费用
3.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3.2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
4.投标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4.1 供应商对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投标文件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从投标响应文件中将“报价一览表”另行组成报价文件。
将投标响应文件及单独的报价文件分别转换为两个PDF格式文件,按投标文件中描述的云签章要求,在平台上加盖云签章后依次上传。
4.2 供应商提交的投标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华容区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就有关招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4.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4.4 投标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4.5 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6 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
4.6.1投标响应文件应分为价格和商务技术二个部分组成。
4.6.2供应商编写的投标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1)价格部分
(1)报价表;
(2)分项报价表;
2)商务技术部分(应该有的必须提供,如未提供,评分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响应文件)
(1)投标书;
(2)提供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优惠承诺;
(3)报价函;
(4)相关承诺;
(5)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6)供应商拟派项目人员配备情况;
(7)项目实施进度安排及保障措施;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5.计量单位
5.1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投标响应文件的加密
6.1 供应商应在本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上传至平台,上传后文件会自动加密。
6.2 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规定解密截止时间前,进行投标响应文件的解密;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将视为未提交投标响应文件。
6.3 供应商应在华容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址:xxxx://xx.xxxxx.xxx.xx)注册,并获取云签章。
7.投标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7.1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并修改其投标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投递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投标响应文件在华容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址:xxxx://xx.xxxxx.xxx.xx)重新递交。在投递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谈判/投标/投标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
8.审查项和评分项标识
8.1 在签章页面的右上角,使用标注功能对文件添加标识,点击标注目录里的审查项或评分项后,再点击投标文件相应内容的第一页即可,标注成功时被标注页面左上角有一个蓝色旗帜图案,标注栏也会出现√和×按键;如投标文件中无响应内容或无法标注的可以不标注
9.迟交的投标响应文件
平台将在递交截止时间到达后,关闭递交文件的入口,届时将无法递交文件。
三、投标报价要求
6.1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投标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计算详见本章“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中的具体计算公式。
报价合理性说明: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按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确定的货物,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投标人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出具《声明函》;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监狱局、戒毒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声明函》。
6.2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文件规定。为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对符合该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享受如下政府政策评审优惠:
(1)投标产品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清单的,给予该项投标产品所占价格的 1%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的,须提供如下证明资料:
①投标产品所在当期节能产品清单页面截图(包含制造商、品牌、产品型号、节字
标志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投标产品节能清单产品查询系统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环境资源
信息网及中国节能节水认证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投标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内产品须单独分项报价。
④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清单发布之后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执行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清单。在此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可以同时执行上期和最新一期节能清单。
6.3根据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文件。为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应当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对符合该文件规定的投标人享受如下政府政策评审优惠:
(1)投标产品列入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的,给予该项投标产品所占价格的 1%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的,须提供如下证明资料:
①投标产品所在当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页面截图(包含制造商、品牌、产品型号、环境标志认证证书号、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投标产品环境标志清单产品查询系统查询结果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及中国绿色采购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投标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内产品须单独分项报价。(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
④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发布之后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执行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在此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可以同时执行上期和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清单。
四、投标响应文件的份数、和递交
7 投标响应文件的份数
7.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档一份,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五、开标程序
8 评标委员会
8.1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8.2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投标程序和方法
9.1 2021年7月13日9时前,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成立评标委员会小组、宣布开标纪律和招标要求
9.2 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到华容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址:xxxx://xx.xxxxx.xxx.xx)。在截止时间后平台将在递交截止时间到达后,关闭递交文件的入口,届时将无法递交文件。
10.3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后,可以撤回并修改其投标响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投递截止期之前将修改的投标响应文件在华容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网址:xxxx://xx.xxxxx.xxx.xx)重新递交。在投递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
10.4 评标委员会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1投标响应文件评审
11.1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将告知投标供应商。
11.2 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拒绝,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1.2.1投标报价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总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11.2.2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书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竞争性招标文件要求的;
11.2.3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11.2.4投标响应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11.2.6有不良经济纠纷记录和违法行为的;
11.2.7响应时间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
11.2.8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评标委员会经过评审,发现任何招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并偏差很大,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应对供应商进行质询,且供应商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合理说明其报价没有低于成本,则评标委员会会有权判定其报价低于成本。)
11.2.9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2 确定成交候选人
12.1 经招标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2.2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如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除外)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12.3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照《政府采购法》中规定有效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签订合同,在此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将该标授予下一顺序的中标候选人。
13 确定成交的标准
13.1 投标供应商报出最后报价后,评标委员会根据报价、商务、技术三部分进行评分。根据最终得分排序,推荐成交供应商排序。
13.2 采购人依据被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审查成交候选人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在成交候选人中按排序先后依次确定成交供应商。
14 招标内容及要点
14.1 对供应商的资格、业绩、方案是否符合相关业务要求等进行核实。
要点:
1)要求供应商对经核实确定后的内容进行确认。
14.2对投标响应文件中的供应商方案、人员配置进行核实。
14.3对整个项目的工期进行核实。
要点:
1)要求供应商对完成整个项目的施工期进行确认。
14.4 对投标响应文件所报价格的单价和总价进行核实。
要点:
1)要求供应商对核实后的投标报价进行初步确认;
2)在投标报价的基础上,要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出优惠的最后报价及有关承诺。
六、签订合同
17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七、适用法律
18 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一、编制背景
国土空间规划是对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在空间和时间上作出的安排,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其中,总体规划层面包含国家、省、市、县、乡镇五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分级分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关于做好市县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鄂空间规划办[2020]10号)提出,确保2021年三季度前基本完成县级以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工作,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报批时间原则上应与县级保持同步。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经县级人大常委会审议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报市、州人民政府审批。
当前,正按照国家、省的有关要求,紧锣密鼓的开展市县级空间规划成果的编制,于此同时,需要启动下位乡镇级规划的编制,可充分对接乡镇村发展诉求和空间布局方案,真正实现上下联动编制,通过此方式实现各层级规划的一张图。
二、编制意义
乡镇上联城市、下接乡村,作为五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最基本单元,具有承上启下、实施落地的重要作用。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对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细化落实,是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的具体安排,是指引乡镇具体发展建设以及村庄规划的依据。乡镇级规划侧重空间精准落地、用地分类落实,关注乡镇微观发展及村庄诉求,实现规划的自上而下传导和自下而上的落实。从管理和审批角度来看,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都提出了联动编制、统筹编制,鼓励同步报批的工作思路。
三、工作内容
(一)规划范围和期限
规划范围为华容区各乡镇。
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近期目标为2025年,远景可展望至2050年。
(二)工作基础
华容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地形图及调查数据和 1:10000正摄影图作为规划工作基础(中心城区1:1000、1:2000),并将已有的生态保护红线(含自然保护区、地质公园)、基本农田(含永久基本农田)、天然林(含生态公益林)、城镇建设用地边界(含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城镇建设用地)等数据纳入工作底图。
(三)规划内容
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明确各乡镇发展目标,将上级规划下达的各项约束性指标和管控要求落到实地;确定“三条控制线”和其他重要空间控制线的边界和坐标;确定土地开发的具体用途,落实各类保护开发修复工程和项目。
(1)落实市、区级规划的战略、目标任务和约束性指标。根据乡镇的特色资源禀赋、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历史文化传统、农民发展意愿等,确定不同时段的发展定位和发展方向。
(2)统筹生态保护修复。要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修复,合理安排生态空间,提升森林、草原、河湖、湿地等生态系统服务能力,制定国土空间整治和生态修复项目规划。
(3)统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要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从严控制各项建设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同时要统筹耕地和其他农用地的空间分布,优化农用地空间格局。
(4)统筹农村住房布局。依据市、区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区域农村居民点布局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村庄发展定位、功能布局及建设范围,加强规划设计,合理确定农民住房规模、选址、强度、风貌等。
(5)统筹产业发展空间。制定乡村产业发展和新型业态发展规划,做好农业产业园、科技园、创业园等产业发展空间安排,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制定村庄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引导产业空间高效集聚利用,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6)优化镇区用地布局。细化落实华容区级规划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开发边界边界,确定规划期内用地主要发展方向。综合考虑建设现状、经济社会发展、资源禀赋、类型特征,明确用地结构调整方向,合理确定住宅、工业、公共设施、公用设施、道路交通、绿地广场等各类用地规模和布局。
(7)统筹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要按照市、区级国土空间规划的安排,根据各乡镇人口集聚、产业发展、资金投入等情况,制定镇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规模和空间布局方案。统筹谋划乡村基础设施、道路交通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合理配置教育、卫生、医疗、养老、文化、体育等设施,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8)制定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主要内容包括:消防规划、防洪规划、抗震防灾规划、防风减灾规划、防疫规划、防地质灾害规划等。居民点布局尽可能避开抗震不利地段、危险地段和地质不良地段,以防止地质灾害。
(9)统筹自然历史文化传承与保护。要尊重山水格局和自然脉络,顺应村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等自然环境,延续传统空间格局、街巷肌理和建筑布局。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延续村落历史文脉。
(10)根据需要因地制宜进行国土空间用途编定,制定详细的用途管制规则,全面落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具体可在国土空间用途分区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各种使用地的编定,即在用途分区图上将每一宗地的用途确定下来,并且严格要求每宗土地按用途管制图上编定的详细用途加以利用。
(五)规划成果
包括华容区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成果(2020-2035年)。
规划成果由文本(含管控规则)、图集、说明书和附件组成。(最终以国家、湖北省出台的编制指南和技术导则为准), 满足国家、省、市对县级和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规性审查要求、其他技术要求与有关规定。
四、执行的标准
1、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执行,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文件执行。
2、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 年修正);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 自然资发〔2019〕87 号》;
《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技术指南(试行)》(自然资源部 2019 年 7月);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指南(试行)》(自然资源部2020年1月);
其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相关规定。
第四章 评标标准及方法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百分制),即 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得分高低依次排序。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按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确定的货物,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投标人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出具《声明函》;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监狱局、戒毒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声明函》。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不符合以下条款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
1 |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3 |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
4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5 |
投标人的资格、资质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6 |
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
7 |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城乡规划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及以上,且同时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证 |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不符合以下条款之一的,投标文件无效 |
1 |
响应文件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 |
2 |
报价未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
3 |
工期是否符合要求。 |
4 |
投标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应持有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5 |
投标有效期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6 |
投标报价存在缺项、漏项的。 |
7 |
未违反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 |
(二)投标文件的详细评审
1、评标原则和方法。
(1)评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
(2)评委会将综合分析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预中标人。
(3)本次招标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各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评分得分。综合得分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投标报价和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此类推。
2、评标内容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技术部分等方面进行评审。如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投标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评分标准:(100分)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因素 |
商务部分(45分) |
类似业绩(23分) |
23 |
根据各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承担过以下同类项目业绩进行评审: |
拟派项目服务团队人员(10分) |
10 |
一、拟派项目负责人:
|
|
企业实力及荣誉(12分) |
12 |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 1.同时具备土地规划资质的,得2分 2.承担过的城乡规划类或土地规划类项目获得过国家级奖项的,每项得1分,最高3分;(以颁发证书时间为准) 3.承担过的城乡规划类或土地规划类项目获得过省级奖项一等奖的,每项得1分,最高4分;(以颁发证书时间)。 4.承担过国家级规范或标准编制项目的,得3分,最高得3分(以出版的正式刊物为准,具有统一刊号,不提供不得分);
|
|
技术部分(40分) |
对项目背景、编制内容及要求的理解程度 |
5 |
根据各投标人对项目背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及要求的理解程度进行横向比较: |
现状特征 |
2 |
根据各投标人对项目所在地现状特征进行评价给分: |
|
项目技术手段 |
8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规划技术路线进行横向比较: |
|
7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重难点分析进行横向比较: |
||
重点内容解决方案思路 |
4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上位规划落实、传导及实施机制进行横向比较: |
|
4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镇村发展格局优化思路进行横向比较: |
||
4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村庄布点的技术路线进行横向比较: 1、技术路线科学合理、符合政策法规要求,具有先进性,可操作性,得 3-4 分; 2、技术路线科学较为合理、符合政策法规要求,较为先进,有一定可操作性,得 1-2 分; 3、技术路线不合理、不符合政策法规要求,不具有先进性,不可操作,其他情况或不提供的,得0分; |
||
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3分) |
3 |
投标人应根据本服务项目需求提供相应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包括不限于如下: 1、进度服务承诺(1分); 2、审查各节点控制措施及提高审查效率的保障方案(1分); 3、保证每个乡镇配备一名专职联络员(1分)。 |
|
服务承诺(3分) |
3 |
根据供应商相关服务承诺,有利于高质量完成本项目工作任务,在后期服务实施过程中给予技术支持等咨询工作的合理安排及承诺进行评审,合理可行的得3分,基本可行的得1-2分。 |
|
价格分(15分) |
投标报价(15分) |
15 |
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投标的最终报价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得满分 15 分。其它投标人报价分的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100 |
注:以上涉及到评分的证明资料均须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第五章
合 同 书 格 式(仅供参考)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甲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乙
方: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合同法》 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 。
2.......
3.......
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
委托服务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止。
五、 付款方式
由甲方按下列程序在 内付款。
1)在合同实施及服务人员到达服务地后__天内,甲方应将第一次付款总服务费的__(-%)付给乙方。
2)第二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已经准备好,并递交了服务报告及其它相关文件,而这些报告和文件符合合同附件上的要求并被甲方验收后付给乙方。
3)最后一次付款额应为总服务费的__(-%),甲方应在乙方递交了服务总结报告和说明并完全履行合同完毕 日内付给乙方。
六、知识产权产权归属
七、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
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xx支付本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 %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九、争端的解决
1)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二、合同生效: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一式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政府采购
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投 标 内 容:
投标人名称: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根据本招标文件第二章中“投标文件的构成”要求的内容结合投标实际内容自拟,且与“投标文件的构成”内容的顺序大体一致。)
附件一: 投 标 书
(采购代理机构):
依据贵方 (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的招标服务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
1、投标书;(附件一)
2、投标报价一览表;(附件二)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三)
4、投标人的基本情况表;(附件四)
5、人员配置方案;(附件五)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六)
7、财务状况;(附件七)
8、类似项目情况表;(附件八)
9、投标企业信誉、获奖情况表;(附件九)
10、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11、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2、其他相关文件;(附件十)
13、在“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上查询无“失信惩戒”信息 (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上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查询结果为准)(附件十一)
14、应退还的提交原件目录表;(附件十二)
15、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综合评分明细表》和《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评审合格的必备条件》及《符合性审查表》等《招标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材料。(附件十三)
16、分项报价明细表(华容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题研究、监督信息系统)格式自拟。(附件十四)
附件二: 投标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总报价 |
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
服务周期 |
|
项目负责人 |
|
说明:1、价格应按照“投标人须知”中投标报价条款的要求报价。
2.此表除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外,还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另单独封装一份,作为唱标之用。该表所填写的内容应与《投标文件》中的内容相一致,否则以单独密封供唱标的《投标报价一览表》为准。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样式)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的代理人, 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招标人)的 (项目名称)公开招标。授权委托人处理在该项目活动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申 请 人: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签名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代理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请单独多准备一份,开标会现场将验本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全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证明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
投标人: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四: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 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 话 |
|
|||||||
传 真 |
|
网 址 |
|
||||||||
组织结构 |
|
成立时间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企业资质等级 |
|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
基本账户 开户银行 |
|
基本账户账号 |
|
||||||||
员工 总人数 (人) |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人) |
|||||||
中级职称人员 |
(人) |
||||||||||
初级职称人员 |
(人) |
||||||||||
经营范围 |
|
||||||||||
关联企业 |
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单位: 与本单位存在控股关系的单位: 与本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单位: |
||||||||||
备注 |
|
说明:本表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后审评审合格的必备条件”要求,后应附有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简介、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提交的所有复印件材料将被保密,但不退还。
附件五: 人员配置方案
序号 |
姓名 |
职务/职称 |
学历 |
专业资格 |
在本项目中担
任的工作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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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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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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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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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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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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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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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注:表后须附拟投入人员的职称证书、学历证书、资质证书、上岗证书等证明文件和有关证书复印件,类似经验应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能证明其真实性的材料。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采购人名称) :
我方在此声明,截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我方处于正常的经营状态,不因违法经营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受到刑事处罚(如行贿犯罪记录);
(2)被责令停产停业;
(3)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4)受到较大数额罚款。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七: 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附件八: 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
完成时间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合同总额 |
委托方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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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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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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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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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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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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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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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须按上表对应业绩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九: 投标企业信誉、获奖情况表
|
获奖情况及其他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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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获奖/证书名称 |
获奖/发证日期 |
颁奖(证)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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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本表后应附获奖文件及其他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原件核查的须提交原件。
投标人名称: (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
投标日期:
附件十:其他相关文件(格式自拟)
附件十一:在“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上查询无“失信惩戒”信息 (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上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以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起查询结果为准)
附件十二: 应退还的提交原件目录表
类别序号 |
名 称 |
内 容 |
件 数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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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中“综合评分明细表” 和“第七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评审合格的必备条件”中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必须提供原件,且编制提交原件目录,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评标结束后联系退还)。且将其复印件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编制在《投标文件》的相应部分中。
附件十三: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综合评分明细表》和《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申请人资格后审评审合格的必备条件》及《符合性审查表》等《招标文件》要求和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材料
附件十四:分项报价明细表(华容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题研究、监督信息系统)格式自拟。
十五、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在填写本声明函之前,请仔细研读相关文件。若有虚假声明,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照若不满足中小企业规模的供应商,不需填写此表格。)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十六、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若不满足监狱企业的供应商,不需填写此表格。)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十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采购人) 单位的 (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若不满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不需填写此表格。)
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 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 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 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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