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選組別 交換協議層級 交換國家 交換校名 名額/年 英文組 校級 香港 香港教育大學(限 1 學期) The EducationUniversity of Hong Kong 3 馬來西亞 拉曼大學 Universiti Tunku Abdul Rahman1 2 捷克 奧斯特拉瓦大學 University of Ostrava 4(1 學期 2 名) 瑞士 圖爾古教育大學Thurgau University of TeacherEducation(限 1 學期) 2 瑞士 蘇黎世教育大學...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108 學年度赴海外姐妹校大學交換甄選xx
x、宗旨
甄選品格端正、學業成績優良、外語流利之本校學生赴海外姐妹校研修就讀,以培育學生國際觀,並促進國際學術及文化交流。
二、出國交換起始學期
項目 | 日期 | 備註 |
公告甄選簡章 | 預計 107 年 12 月 3 日(一)起 | 奉核後公告 |
申請說明會 | 107 年 12 月 5 日(三)12:00~13:30 | 於本校藝術館 405 舉行 |
繳交申請資料 | 即日起至 107 年 12 月 28 日(五)17:30 止 | 申請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收件 |
筆試 | 108 年 1 月 14 日(一) 上午 10:00~11:00 | xx組交換甄選,由國際事務組進行統一安排 |
口試 | 法文組:108 年 1 月 15 日(二)上午 10:00 越文組:108 年 1 月 15 日(二)上午 10:30 中文組:108 年 1 月 15 日(二)下午 2:00 xx組:108 年 1 月 15 日(二)下午 2:30 日文組:108 年 1 月 16 日(三)上午 9:00 英文組:108 年 1 月 16 日(三)上午 9:30 xx組:108 年 1 月 16 日(三)上午 10:00 | |
甄試結果送本委員 會決議 | 108 年 1 月 17 日(四)~1 月 30 日(三) | |
公告錄取名單 | 108 年 1 月 31 日(四) | |
領取校內甄選結果 通知書 | 108 年 2 月 18 日(一) ~3 月 4 日(一) | |
更換交換期程、提 交交換資格放棄聲明書截止日 | 108 年 3 月 4 日(一) | |
繳交姊妹校申請文 件 | 108 年 3~5 月 | 各校收件時間不一 |
108 學年度第 1 學期或第 2 學期(108 年 8 月至 109 年 7 月)。三、甄選重要日程
甄選組別 | 交換協議 層級 | 交換國家 | 交換校名 | 名額/年 |
英文組 | 校級 | 香港 | 香港教育大學(限 1 學期) The Education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 3 |
四、交換學校及錄取名額甄選組別及名額
馬來西亞 | 拉曼大學 Xxxxxxxxxx Xxxxx Xxxxx Xxxxxx0 | 0 | ||
xx | xxxxxxx University of Ostrava | 4 (1 學期 2 名) | ||
瑞士 | 圖爾古教育大學Thurgau University of Teacher Education(限 1 學期) | 2 | ||
瑞士 | 蘇黎世教育大學 Zurich University of Teacher Education(英文能力需 B2 以上) | 1▲ | ||
瑞士 | xx教育大學 Bern University of Teacher Education | 1▲ | ||
奧地利 | 維也納基督教教育大學 University College of Teacher Education of Xxxxxxxxx Churches Vienna/Krems | 1▲ | ||
德國 | 施瓦本格明德教育大學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Schwaebisch Gmuend(英文能力需 B2 以上) | 1▲ | ||
西班牙 | 穆爾西亞聖安東尼奧天主教大學 Catholic University of Saint Xxxxxxx | 1 | ||
日文組 | 日本 | 群馬大學 Gunma University | 5 | |
大阪教育大學 Osaka Kyoiku University | 3 | |||
兵庫教育大學 Hyogo University of Teacher Education | 2 | |||
鹿兒島大學教育學院 Faculty of Education, Kagoshima University | 2 | |||
愛知教育大學 Aichi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 3 | |||
東京國際大學Tokyo International University | 2 | |||
京都產業大學Kyoto Sangyo University | 2 | |||
尾道市立大學 Onomichi City University | 2 | |||
千葉大學 Chiba University | 2 | |||
關西學院大學Kwansei Gakuin University | 1 | |||
xx組 | 韓國 | 首爾教育大學 Seoul National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 5 | |
大邱教育大學 Daegu National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 3 | |||
東國大學慶州校區 Dongguk University(Gyeongju Campus) | 6 | |||
極東大學 Far East University | 2 | |||
培材大學 Pai Chai University | 2 | |||
釜慶大學(限學士班)Pukyung University | 2 | |||
法文組 | 校級 | 法國 | 巴黎東部馬恩河谷大學 Université Paris-Est Marne-la-Vallée | 4 |
校級 | 法國 | 社會科學高等學院 School for Advanced Studies in the Social Sciences (限研究生申請) | 4 | |
系級 限藝術與 | 法國 | xx藝術學院 National School Art And Design De Xxxxx (限 1 學期) | 2 |
1 中醫系和中文系不提供英語授課課程。
▲標示學校於英文組和xx組名額各有 1 名,其中一組不足額時其名額可流用至該校另一組名額。
造形設計 | |||||
學系學生2 | |||||
系級 | 加拿大 | 魁北克大學三河分校 Université du Québec à | 2 | ||
限藝術與 | Trois-Rivières (法語能力需 B2 以上) | ||||
造形設計 | |||||
學系學生 | |||||
xx組 | 校級 | 德國 | xxxxx沙羅蒙應用科技大學 Xxxxx Xxxxxxx Hochschule Berlin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3 | 2 | |
院級 限教育學院 | 德國 | 漢堡大學教育學院 University Hamburg | 2 | ||
校級 | 德國 | 施瓦本格明德教育大學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Schwaebisch Gmuend(德語能力需 B2 以上) | 1▲ | ||
瑞士 | 蘇黎世教育大學 Zurich University of Teacher Education(德語能力需 B1 以上) | 1▲ | |||
瑞士 | xx教育大學 Bern University of Teacher Education | 1▲ | |||
奧地利 | 維也納基督教教育大學 University College of Teacher Education of Xxxxxxxxx Churches Vienna/Krems | 1▲ | |||
奧地利 | 維也納教育大學 University College of Teacher Education in Vienna(德語能力需 B2 以上) | 2 | |||
越文組 | 校級 | 越南 | 胡志明市師範大學 Ho Chi Minh City University of Education | 2 | |
xxx市國家大學所屬人文社會科學大學 University of Social Sciences and Humanities Vietnam National University, Ho Chi Minh City | 2 | ||||
河內國家大學所屬人文社會科學大學 University of Social Sciences and Humanities Vietnam National University, Hanoi | 2 | ||||
甄選組別 | 交換期程 | 交換國家 | 交換校名 | 名額/ 學期 | |
中文組 | 依與大陸 | 大陸 | 認可名冊學校4 | 湖南師範大學 | 1 |
地區學校 | 華中師範大學 | 2 | |||
協議,限交換 1 學 | (只接受中華民國國籍學生 申請) | ||||
東北師範大學 | 2 | ||||
期。 | |||||
華東師範大學 | 2 | ||||
首都師範大學 | 2 | ||||
湖南大學 | 2 |
2限交換 1 學期,從本藝術與造形設計學系藝術組和設計組各錄取 1 位,其中一組不足額時其名額可流用於另一組。
3 該校只接受之交換系所(1)學士班:Social Work ,Health and Care Management, Early Childhood Education, Physiotherapy / Occupational Therapy (2)碩博士班: Consecutive Master and PhD programmes
4教育部非認可名冊內學校將無法適用本校學生抵免學分實施要點規定,中文組的交換學校是否
為教育部認可名冊內學校,請依教育部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西北師範大學 | 1 | ||||
鄭州大學 | 2 | ||||
太原理工大學 | 2 | ||||
非認可名冊學校 | 華僑大學 | 1 | |||
南京特殊教育師範學院 | 1 | ||||
阜陽師範學院 | 1 | ||||
曲阜師範大學 | 1 |
五、申請資格
凡符合以下資格之本校在學學生,得報名參加甄選:
1. 本校大學部學生(公費生除外)、研究所碩士生、博士生(進修碩士班及在職專班生除外),應屆畢業生需經系所主管同意並符合本校延畢之規定,始得參加甄選。
2. 僑生及外籍生不得申請交換至其原居住國;另領臺灣獎學金者,不具申請資格。
3. (1)至 106 學年度第 2 學期止歷年在校成績總平均分數 75(含)以上,轉學生尚未有本校成績者不得參加甄選。
(2)研一生尚未有前一學年成績單者,請繳交大學畢業成績單。
4. 語言能力證明:
下列(1)~(3)文件須至少提供 1 項,惟姊妹校另有規定語言能力標準者依其規定。
(1)語言檢定成績證明(語言能力標準可參閱下方「應具語言能力參考標 準」,該標準僅供參考,未達標準者仍可提交申請)於提校內申請及遞送姐妹校申請文件時均需於有效期內,如無法於申請期限內檢附有效語言能力
測驗合格證書,但已報名語言能力測驗者,請檢附報名表或准考證影本,並於申請表「外語能力」一欄備註說明。惟姊妹校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如於校外甄選階段因無達到規定而未通過姊妹校審查者,不另做分發,例
如錄取加拿大魁北克大學三河分校者,須於向姊妹校提交交換申請文件時檢附法語能力 B2 以上證明。
(2)修課證明或成績單
(3)無上述 4.(1)或(2)證明文件者,請另檢附欲報考語組之外文自傳。
※語言能力參考標準
英文組:達 TOEFL IBT71 分、CBT197 分、TOEIC 750 分或 IELTS 5.5 以
上。
日文組:達『JLPT 日本語能力試驗』N3 或舊制二級(含)以上程度。
xx組:具韓國語能力測驗(TOPIK)合格證書或相關語言能力證明或成績單。
法文組:達法語能力測驗 DELF B2、DALF Pro B2、TCF400~499 分或其他同等能力測驗 B2 以上程度。
xx組:具德語能力測驗 TestDaF 或其他同等能力測驗 B1 以上程度。越文組:具越南語能力檢定測定 A 級(初級)以上程度。
六、申請方式
自即日起至 107 年 12 月 28 日(星期五)17:30 前,備齊下列(一)~(三)申請資料正本,向研發處國際事務組(行政大樓 7 樓 709 室)提出申請,(一)~(十)依序排列與合併,繳交 1 份 PDF 電子檔至 xxxx@xxx.xxxx.xxx.xx,檔名:108_交換申請表_組別_姓名。
(一) 申請表
(二) 切結書
(三) 學生家長同意備忘錄
(四) 中文歷年學業成績單(需有班級排名) (五) 在學證明
(六) 身分證正反面
(七) 外語能力證明
(八) 本校教師推薦函
(九) 自傳(含出國學習計畫),1000 字以上,格式不限
(十) 其它相關資料,如參賽獲獎證明等
七、甄選方式及評選標準
(一) 由學校遴聘 3 位教師組成甄選委員會辦理甄選事宜。
(二) 各組皆採筆試和面試,總分未達 60 分者不予錄取。
1.筆試:佔總分比重 40%,題型為申論題,以報考語組語文作答,測驗考生語言及表達能力。
2.面試:佔總分比重 60%,以中文和報考語組語文進行問答,審查內容含書面資料審查與學業成績。
(三) 各組筆試時間統一於 108 年 1 月 14 日(一)上午 10:00~11:00 舉行,各組面試時間如下,地點另行公告:
法文組:108 年 1 月 15 日(二)上午 10:00
越文組:108 年 1 月 15 日(二)上午 10:30
中文組:108 年 1 月 15 日(二)下午 2:00
xx組:108 年 1 月 15 日(二)下午 2:30
日文組:108 年 1 月 16 日(三)上午 9:00
英文組:108 年 1 月 16 日(三)上午 9:30
xx組:108 年 1 月 16 日(三)上午 10:00 (四) 錄取名單由甄選委員會決定。
八、學費及交換學校之資源(以姊妹校提供最新資訊為準)
交換學生須維持在學身分,支付本校全額學雜費,免繳交換學校學費,但需自行負擔姊妹校雜費、海外住宿、交通、簽證和生活雜支等費用。
學校 | 獎學金 | 住宿費(不含水電瓦斯及保證金等)/雜費 |
香港教育大學 | 無 | 可申請該校學生宿舍 宿舍費 1 學期約港幣 3,600~5,000 元 |
馬來西亞拉曼大學 | 不提供宿舍,該校可協助安排校外住宿住宿費約馬幣 290~850 元/月 簽證費馬幣 2,945 元 | |
捷克奧xx拉 瓦大學 | 可申請該校宿舍 宿舍 1~3 人房費約 100-150 歐元/月 | |
瑞士圖爾古教育大學 | 可申請該校宿舍 單人分租雅房(4 人共享衛浴、廚房)約瑞士法郎 410 元/月,入住時須另繳瑞士法郎 400 元保證金 | |
蘇黎世教育大 學 | 宿舍平均費用約瑞士法郎 570 元/月,如未申請到宿舍,由 學生參考該校國際處提供之住房資訊,自行租屋。 | |
伯恩教育大學 | 可申請該校宿舍約瑞士法郎 600 元 /月,或由學生參考該 校國際處提供之住房資訊,自行租屋。 | |
奧地利維也納基督教教育大 學 | 不提供宿舍 | |
施瓦本格明德 教育大學 | 學生會館單人房約 250 歐元/月 行政服務費 65 歐元 | |
西班牙穆爾西 亞聖安東尼奧天主教大學 | 不提供宿舍 | |
日本群馬大學 | 甄選成績為各校第 1 名者,得參加日本台灣交流協會獎學金(短期留學生)甄選,相關申請規定依該獎學金甄選簡章為準。 | 可申請該校國際學生交流會館名額 1~4 位,姊妹校擁有人選決定方式之權利。 宿舍費約日幣 10,000 元/月(騎自行車上課約 15~20 分鐘),因空間有限,未能入住國際學生交流會館者將由該校協助安排入住校外公寓(距離學校步行約 5~10 分鐘),住宿費約 日幣 30,000 元/月。 |
大阪教育大學 | 可申請該校國際學生宿舍 宿舍費約日幣 15,000 元/月。 | |
兵庫教育大學 | 可申請該校學生宿舍 宿舍費日幣 4,700 元/月,房間維護費 10,000 元/年,首次 入住須另繳鑰匙費日幣 13,000 元。 | |
鹿兒島大學 教育學院 | 可申請該校國際學生宿舍 宿舍費約日幣 4,700 元/月。 | |
愛知教育大學 | 可申請該校國際學生宿舍 宿舍費約日幣 8,000~10,000 元/月。 | |
東京國際大學 | 可申請該校學生宿舍 宿舍費約日幣 45,000~50,000 元/月 | |
京都產業大學 | 可申請該校國際學生宿舍 宿舍費約日幣 19,000~38,000 元/月。 | |
尾道市立大學 | 可申請該校國際學生宿舍 宿舍費約日幣 8,000~10,000 元/月。 |
千葉大學 | 無 | 可申請該校學生宿舍 國際交流會館單人房宿舍費約日幣 19,000 元/月,首次入 住須另繳日幣 15,000 元 |
關西學院大學 | 可申請該校國際學生宿舍 宿舍費約日幣 35,000-55,000 元/月。 | |
韓國首爾教育 大學 | 每人每月獎學 金韓幣 30 萬元 | 可申請該校學生宿舍 宿舍費 1 學期約韓幣 1,000,000 元 |
大邱教育大學 | 無 | 免繳該校學生宿舍費用,宿舍包 2 餐。 |
東國大學 慶州校區 | 可申請該校學生宿舍 宿舍費 1 學期約韓幣 1,400,000 元 | |
極東大學 | 免繳該校學生宿舍費用 | |
培材大學 | 可申請該校學生宿舍 宿舍費 1 學期約韓幣 550,000 元。 | |
釜慶大學 | 可申請該校學生宿舍 宿舍費 1 學期約 1,300 美元(含 3 餐)。 | |
法國巴黎東部 馬恩河谷大學 | 可申請該校巴黎地區國際學生宿舍 宿舍費約歐元 360 元。 | |
法國社會科學 高等學院 | 不提供宿舍 | |
xx藝術學院 | 不提供宿舍 | |
加拿大魁北克 大學三河分校 | ||
xxxxx沙羅蒙應用科技大學 | 可申請該校宿舍 宿舍單人房約 245-350 歐元/月,數量有限,如未申請到宿舍,由學生參考該校國際處提供之住房資訊,自行租屋。學生福利組織費 55 歐元 | |
德國漢堡大學教育學院 | 可申請漢堡地區國際學生宿舍宿舍費約歐元 300-800 元 交換申請費 290 歐元 | |
維也納教育大 學 | 合作學生會館單人房約 283~390 歐元/ 月, 2 人房約 239~269 歐元/月 | |
越南xxx市 師範大學 | 學校未提供資訊 | |
胡志明市國家 大學所屬人文社會科學大學 | 國際學生無法申請宿舍,該校可推薦校外住宿 | |
河內國家大學所屬人文社會 科學大學 | 可申請該校學生宿舍 4-6 人房,每間房間備有電扇、燈、空調和獨立浴室,費 用為 161 美元/月/房間。 | |
湖南師範大學 | 可申請該校學生宿舍木蘭樓 僅提供雙人房人民幣 600 元/月,1 學期約人民幣 3,000 元。 | |
華中師範大學 | 可申請該校學生宿舍 2 人房人民幣 900 元/月,4 人房人民幣 450 元/月,1 學期 約人民幣 2250-4500 元。 | |
東北師範大學 | 可申請該校留學生公寓 單人房人民幣 32 元/天,2 人房人民幣 50 元/天生活費約人民幣 800~1,000 元/月 |
華東師範大學 | 可申請該校學生宿舍 2~4 人房,1 學期約人民幣 400-600 元 | |
首都師範大學 | 可申請該校學生宿舍 2 人房人民幣 70 元/天,單人房人民幣 110 元/天,1 學期約人民幣 10,500~16,500 元,夏季空調費和冬季暖氣費另付,宿舍大廳可免費連接 WI-FI,房間內 WIFI 需另支付 連接費用。 | |
湖南大學 | 可申請該校學生宿舍 宿舍費 1 學期約人民幣 6,000~12,000 元。 | |
西北師範大學 | 可申請該校學生宿舍 宿舍費 1 學年約人民幣 6,000~12,000 元 | |
鄭州大學 | 可申請該校學生宿舍 宿舍費 1 學期約人民幣 6,000~12,000 元。 | |
太原理工大學 | 可申請該校宿舍 3 人房人民幣 600 元/學期/人 | |
華僑大學 | 可申請該校學生宿舍 宿舍費 1 學期約人民幣 6,000-12,000 元。 | |
南京特殊教育 師範學院 | 學校未提供資訊 | |
阜陽師範學院 | 可申請該校學生宿舍 宿舍費 1 學期人民幣 800 元。 | |
曲阜師範大學 | 學校未提供資訊 |
表列金額僅供參考,住宿費須依各姐妹校交換當學期之規定繳交。
※獲錄取香港大陸地區以外之交換學生,請自行向研發處國際事務組申請 108 年教育部學海飛颺或學xxx獎學金,惟申請人是否能獲得本項獎學金,係依教育部及本校優秀學生出國進修獎助甄選委員會審議決定,審議結果預計 108 年 6 月中下旬公布。
九、學分抵免
(一) 大陸地區交換學校若為教育部非認可名冊內學校,將無法辦理學分抵免。
(二) 學分抵免須依教務處註冊組之法規「本校辦理學生抵免學生實施要點」辦理,交換學生出國前應先自行至本處網站交換學生專頁查閱姊妹校課程資訊,並與所屬系所充分溝通學分抵免事宜。返國後學分抵免之手續,將依照本校相關規定辦理,若因抵免學分不足,導致無法如期畢業者,須自行承擔後果。
(三) 學分抵免須於辦理本校離校手續前完成;離校手續完成後,即不得再要求辦理學分抵免。
(四) 在交換學校進修之期間,應列入本校修業年限內。
十、就讀期間(以姊妹校提供最新資訊為準)
108 學年度 1 學期或 2 學期,學生約需提早 1 星期抵達,實際抵達日期依各校安排而定。
交換期間 | 學校 | 學期制度 |
1 學期 | 香港教育大學5 | 第一學期:8 月-12 月 第二學期:1 月-6 月 |
1-2 學期 | 馬來西亞拉曼大學 | 第一學期:1 月中-5 月中 第二學期:5 月底-9 月下旬 第三學期:10 月中旬-12 月下旬 |
1-2 學期 | 捷克奧xx拉瓦大學 | 第一學期:9 月-2 月 第二學期:2 月-6 月 |
1 學期 | 瑞士圖爾古教育大學 | 第一學期:10 月中-1 月底 第二學期:2 月中-7 月初 |
1-2 學期 | 瑞士蘇黎世教育大學 | 第一學期:9 月中-12 月底 第二學期:2 月中-6 月初 |
1-2 學期 | 瑞士伯恩教育大學 | 第一學期:9 月中-12 月底 第二學期:2 月中-6 月初 |
1-2 學期 | 奧地利維也納基督教教育大學 | 第一學期:10 月-1 月 第二學期:3 月-6 月 |
1-2 學期 | 德國施瓦本格明德教育大學 | 第一學期:10 月-2 月 第二學期:4 月-7 月 |
1-2 學期 | 西班牙穆爾西亞聖安東尼奧天主教大學 | 第一學期:9 月-2 月 第二學期:2 月-6 月 |
1-2 學期 | 日本兵庫教育大學 | 第一學期:4 月-9 月 第二學期:10 月-3 月 |
1-2 學期 | 日本群馬大學、大阪教育大學、鹿兒島大學教育學院、東京國際大學、京都產業大 學、尾道市立大學、 | 第一學期:4 月-8 月第二學期:10 月-1 月 |
1-2 學期 | 日本愛知教育大學 (配合該校作業期程,出國交換時間為 109 年 4 月或 10 月) | 第一學期:4 月-8 月 |
第二學期:10 月-1 月 | ||
1-2 學期 | 千葉大學 | 第一學期:10 月-2 月 第二學期:4 月-8 月 |
1-2 學期 | 關西學院大學 | 第一學期:9 月-1 月 第二學期:3 月-7 月 |
1-2 學期 | 韓國首爾教育大學、大邱教育大學、東國 大學、極東大學、培材大學、釜慶大學 | 第一學期:3 月-6 月 第二學期:9 月-12 月 |
1-2 學期 | 法國馬恩河谷大學、 社會科學高等學院 | 第一學期:9 月-1 月 第二學期:2 月-6 月 |
1-2 學期 | 德國柏林xxx沙羅蒙應用科技大學 | 第一學期:10 月-2 月中 第二學期:4 月-7 月中 |
1-2 學期 | 德國漢堡大學教育心理與人類活動系 | 第一學期:9 月-2 月 第二學期:4 月-7 月 |
1-2 學期 | 奧地利維也納教育大學 | 第一學期:10 月-2 月 第二學期:3 月-6 月 |
1-2 學期 | 胡志明市國家大學所屬人文社會科學大學 | 第一學期:9 月-1 月中 第二學期:1 月-6 月 |
5建議第一學期入學,交換期程限定 1 學期,但如未滿 3 名,可依推薦順序和經姊妹校同意至 2
學期。
1-2 學期 | 胡志明市師範大學、河內國家大學所屬人 文社會科學大學 | 學校未提供 |
1 學期 | 湖南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東北師範大學、華東師範大學、首都師範大學、湖南大學、西北師範大學、鄭州大學、太原理工大學、華僑大學、南京特殊教育師範 學院、阜陽師範學院、曲阜師範大學 | 第一學期:9 月-1 月第二學期:2 月-7 月 |
十一、其它重要注意事項
(一) 每人僅能擇一語組報名。
(二) 交換甄選結果預計於 108 年 1 月 31 日(四)於研發處網站最新消息公告,
請於 108 年 3 月 4 日(一)前至所屬系所領取校內交換甄選結果通知書,
如欲放棄交換亦請於 108 年 3 月 4 日前提出「交換資格放棄聲明書」。
(三) 一經放榜,不得要求更換交換學校;可更換交換系所和交換期程,惟向姊妹校提交交換申請文件後不得再行更換交換系所,更換交換期程請於 108 年 3 月 4 日本組向交換學校提交推薦名單前提出。
(四) 除另有規定限定交換 1 學期外,交換學生交換期間以 2 學期為限,不得
申請延長,修業年限內限交換 1 次。
(五) 除因不可抗力情事,且附具體證明,所有錄取人皆不得任意放棄交換資格或提前返國;無故放棄或提前返國者,不得參加往後交換學生甄選。
(六) 交換甄選結果公告後,將陸續以電子郵件通知應向姊妹校提出之申請文件和交換學校資訊,請於信件通知之規定時間前準時繳交姊妹校申請文件、本校交換生保證書、本校學生家長或監護人保證書;因部分學校較晚(最晚不遲於 108 年 5 月)提供 108 學年第 1 學期交換詳細資訊,故請學生耐心等候,108 學年第 2 學期交換詳細資訊於 108 年 9~11 月提供。
(七) 交換學生由本校甄選推薦,其入學許可之審核由交換學校核定;經交換學校拒絕入學者,即取消交換學生錄取資格,本校不再辦理重新分發。
(八) 有領取卓越師資培育獎學金或師資培育獎學金之受獎生,經錄取交換學生資格確定出國交換後,請務必告知師資培育中心;出國交換期間,將暫停發放獎學金。
(九) 赴交換學校之來回機票費、生活費、簽證費、保險費、住宿費等費用,均由交換學生自行負擔。
(十) 大學部延畢生於交換期間須繳交本校全額學雜費及延長修業年限證明,研究生於交換期間須依規定繳交學分費。
(十一) 所有錄取同學皆需自行辦理宿舍申請、簽證、選課、成績單申請、學分抵免、機票、機場接送及保險事宜。
(十二) 本校不代為購買保險。錄取學生需於出國交換前自行購買足額之保險
(含醫療、意外、海外急難救助等)。若交換學校另提供保險,則可選擇抵達當地後再購買。
(十三) 本校與各交換學校皆無法保證交換學生能夠入住交換學校之宿舍,學生須依各校申請辦法自行申請。未申請到宿舍者須自行安排住宿事宜。
(十四) 出國簽證由交換學生自行申請,若因個人因素無法取得學生簽證者,其交換學生資格即取消。
(十五) 交換學校不具接機義務,同學須自行安排抵達交換學校之交通事宜。
(十六) 交換期間不得辦理本校畢業或休學手續,若有渠等事情發生,其交換學生身分隨即取消。
(十七) 具役男身分學生請於核定出境日前 1 個月內持護照正本及公函至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役政單位完成役男緩徵手續,公函申請由研發處國際事務組和學務處校園安全組協助寄送。
(十八) 原住宿於本校學生宿舍者,應於出國交換前申請退宿,不得於交換期間擁有本校宿舍床位,返國後如有住宿需求,請於依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規定時間內向學校申請。
(十九) 交換學生期滿結束後,須準時返國並按時回到本校原就讀系所繼續就讀或完成畢業手續,不得擅自延長交換期間或滯留國外之情形,違反者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並按校規處置。
十二、交換學生責任與義務
(一) 所有同學於交換學校完成註冊手續後,即被視為該校學生,應遵守該校一切規定,不得做出有損兩校校譽情事,違反者須同時接受兩校校規處置。
(二) 所有同學於交換期間應密切與本校保持聯繫,如更換聯繫方式應隨時通知,並留意自身安全問題。
(三) 所有同學應於返國後,立即至本校系所報到並至研發處國際事務組辦理返校手續,並於 1 個月內繳交海外研修留學心得報告乙份,字數不限,格。所繳交之報告將會在網站公開並使用於各種相關活動文宣用品上。
(四) 交換生返國後,於畢業前,應協助及輔導本校同學有關交換學生之申請,並提供應屆錄取之交換生相關諮詢與資訊;遇交換學校貴賓來訪或舉辦國際學術交流活動,需協助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