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9 号国际大厦 A1405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9-030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融资租赁合同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与投资建设方面的资金需求,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公司以关中环线储气调峰管道工程资产为标的,以“售后回租”方式与中信海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并于 2019 年 7 月 9 日签署融资租赁协议,融资额度为人
民币 10 亿元,融资期限为 36 个月。
公司与中信海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净值为人民币 115,209.85 万元,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开展相关后续工作。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中信海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办公地址:xxxxxxxxxxxx 00 xxxxx A1405
注册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1-1904C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5PBLG2L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45%,深圳亿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30%,弘立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25%。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租赁标的物:关中环线储气调峰管道工程资产,包括输气管道、场站、阀室及其他辅助设施;
2.融资金额:人民币 10 亿元(大写:拾亿元整);
3.租赁期限:36 个月;
4.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即公司将上述租赁物出售给中信海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并回租使用,租赁期内公司按合同约定向其分期支付租金;
5.租金支付期间:共计 6 期;
6.支付方式:自起租日起,按等额本金的方式计算租金,半年支付一期;
7.租赁资产所有权:合同双方签订生效后,租赁物的完整所有权全部转移给中信海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租赁期限届满,租赁物的所有权自动
转移至公司且不带有任何保证。 四、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展固定资产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 道,盘活存量资产,降低融资成本,同时可以优化公司债务和融资结构,为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等提供资金支持。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影响公司输气管道、场站、阀室及其他辅助设施等资产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其风险可控,不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海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