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编号:SEPRI2023JT-01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节能低碳技术服务—申报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污染治理专项咨询服务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采 购 人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 目 名 称:武汉钢铁有限公司五烧结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申报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污染治理专项咨询服务
二0二三年三月
目录
谈判文件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节能低碳技术服务—申报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污染治理专项项目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络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3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SEPRI2023JT-01
1.2、项目名称:武汉钢铁有限公司五烧结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申报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污染治理专项咨询服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4、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
1.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供应商近三年内有类似咨询相关业绩。
(4)供应商近三年未发生诉讼案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一经发现供应商存在上述情况,有权取消供应商的谈判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3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2、由采购人网上办理报名手续,获取文件的时效性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3.3、方式: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到采购人公司邮箱(000000000@xx.xxx)
3.4、售价:50元.
3.5、报名要求(供应商报名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
(2)公告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所要求的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3)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 (xxxxxxxxxxx.xxx.xx)、信用服务版块、个人信用版块查询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单位和个人(查询对象: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3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提交方式:提交盖章版的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采购人指定邮箱:000000000@xx.xxx
五、开启
时间:采购人自行拟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采购人将在报名截止后向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发送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文件,(注:谈判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采购人报名负责人对报名资料的核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的资格等进行评审。)
7.2入围供应商需通过公司的准入审核。
7.3信息发布: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网址:xxx.xxxxxxx.xxx)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0000x
项目联系人:xxx 电 话:18086046557
2023年3月21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项号 |
类 别 |
内 容 |
1 |
项 目 名 称 |
武汉钢铁有限公司五烧结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申报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污染治理专项咨询服务 |
2 |
采 购 人 |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
3 |
采购内容 |
1、武汉钢铁有限公司五烧结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申报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污染治理专项咨询服务; 2、梳理五烧结工艺流程,进行全方位调查研究,结合政策申报要求,撰写申报书或资金申请报告; 3、组织专项申报工作,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公示。 |
4 |
采购预算 |
185万元 |
5 |
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60天 |
6 |
磋商范围 |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响应规定为准。 |
7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供应商近三年内有类似咨询相关业绩。 (4)供应商近三年未发生诉讼案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一经发现供应商存在上述情况,有权取消供应商的谈判资格) |
8 |
勘察现场 |
不组织 |
9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10 |
供应商 提出书面问题 |
地点: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时间: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两日前 |
11 |
采购人对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
时间: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一日前 |
12 |
谈判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电子磋商文件U盘一份)。 |
13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递交地点 |
时间:2023年3月29日09点00分 地点: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
14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截止时间:2023年3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
15 |
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 |
采用A4纸印刷,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正本与副本应装订成册并密封包装在一个封套内。 封套上写明:(1)采购项目名称 (2)供应商名称 (3)2023年3月29日9时00分(即磋商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4)在封套密封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未按要求封装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
16 |
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
详见第四章 |
17 |
谈判保证金 |
金额:/ 元 收款单位: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红卫路支行 账 号:3202007509000190649 大额行号:1025 2100 0708 同城行号:827198 |
一、说 明
1、项目概况:
1.1采购咨询范围见供应商须知。
1.2本项目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择优按评审得分确定成交供应商。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
2.2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7
2.3“成交供应商”是指经谈判小组评审,经采购人确认,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勘察现场
3.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3.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仅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作出的推断、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3供应商及其人员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供应商及其人员因勘察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所引起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3.4如果供应商需要再次进行现场勘察,采购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
4.谈判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参与谈判的有关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谈判文件
5、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评审办法及所有按第(6)条发出的书面澄清、修改、答疑等补充通知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6、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6.1任何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开标2天前通知采购人。采购人对供应商所要求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6.2采购人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2日的,采购人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3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谈判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将视其为同意。
三、谈判报价
7、谈判报价的计价方法及依据
谈判报价应包括谈判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一切税费;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内容,并结合供应商管理水平进行报价,按《报价一览表》确定的格式报出总价。谈判总价中不得包含谈判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谈判总价中也不得缺漏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8、谈判报价方式
谈判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或者有附加条件的报价采购人将不予接受,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递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供应商在报价时,不能仅进行磋商报价优惠(或降价、让利),供应商对采购人的任何优惠(或降价、让利)均应反映在相应投标分项报价表的单价(总价)中。低于成本报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固定不变,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判为无效响应文件。
四、谈判响应文件
9、供应商应认真审查谈判文件是否齐全,同时应阅读谈判文件所有的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谈判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0、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0.1资格符合性审查: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内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三证合一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
(4)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 (xxxxxxxxxxx.xxx.xx)、信用服务版块、个人信用版块查询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单位和个人(查询对象: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
10.2技术部分
(1)技术方案
(2)实施措施及服务承诺
10.3综合部分
类似业绩
社会责任
10.4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表内填写的数据等内容须与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的内容相一致。
11、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必须使用本谈判文件所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表式,表式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12、谈判响应文件的书写与装订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供应商签字或盖章和(或)盖单位章的地方,供应商应当签字或盖章和(或)盖单位章。签字和(或)盖单位章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谈判有效期
谈判响应文件自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谈判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五、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和递交
14、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密封包装在一个封套内,并在封套密封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
15、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供应商须在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16、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在谈判公告中规定的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应当按本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 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送达、签收、保管。
六、谈判
17、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详见第四章
18、当谈判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谈判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价的或经谈判小组认定低于成本而不能保证采购需求的;
3)经举报、查实以伪造、变造的资格证明文件的。
19、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
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认为需要,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供应商应在评审结束前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者说明,其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谈判文件的范围或者变更谈判报价、交货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
谈判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书面答复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对谈判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20、在谈判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合同过程中供应商对采购人、谈判小组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成交资格。
21、谈判:
21.1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21.2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1.3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谈判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因此,最低的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理由。谈判报价最低的供应商有不成交的可能。对未成交的原因,采购人不予解释。
21.4评审时,谈判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各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1.5谈判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1.6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七、授予合同
22、合同授予标准
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的且排名第一的中成交候选人。
23、签订合同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谈判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谈判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第三章 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
项目名称:武汉钢铁有限公司五烧结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申报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污染治理专项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地址:武汉钢铁有限公司烧结厂内
采购范围:武汉钢铁有限公司申报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污染治理专项咨询服务
采购预算:185万元
序号 |
品名 |
单位 |
主要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备注 |
1 |
咨询服务 |
1 |
3、全程组织申请和申报工作,包括资料提交,以及市、省、国家级发改委沟通及协调,力争协助武钢通过“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污染治理专项项目”名单公示。 |
|
第四章 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相关法律法规确定以下评审方法、步骤及标准。
谈判小组的组成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二、评审纪律
1.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谈判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2.谈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谈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谈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说明情况。
三、谈判步骤及评审方法
(一)、供应商资格符合性审查:谈判小组按符合性审查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资格符合性审查;有一项没有响应审查要求的,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符合性审查:
审查因素 |
审查标准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盖章纸板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三证合一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盖章纸板 |
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
盖章纸板 |
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 (xxxxxxxxxxx.xxx.xx)、信用服务版块、个人信用版块查询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单位和个人(查询对象: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 |
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查询截图 |
(二)、谈判:
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2、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以第一次提交的报价为准,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5、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三)公布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谈判报价。
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谈判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四)评审标准及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谈判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谈判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标准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2、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不超过采购预算价)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谈判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谈判报价得分=(谈判基准价/最后谈判报价)×价格权值×100
本项目的价格权值为50%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评审时,谈判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4、供应商总得分为综合、技术、价格三种评定因素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部分50综合部分为10分,价格部分为40分。
评分标准及方法 |
||||
评审因素 |
评审内容 |
|||
评标因素权重 |
投标报价:40% |
|||
综合部分:10% |
||||
技术部分:50% |
||||
评审分项 |
评审因素 |
评审内容及标准 |
满分 |
合计 |
投标报价(40分) |
报价得分的计算方法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谈判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谈判报价得分=(谈判基准价/最后谈判报价)×价格权值×100 |
40 |
40 |
综合部分(10分) |
企业资质 |
供应商荣获省级以上荣誉资质,或担任省级以上联盟、协会副会长或副理事长以上职务,得2分。 |
2 |
10 |
近三年类似业绩 |
供应商企业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国家级政策申报并成功的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个得2分,满分6分。满分为6分。 注:1、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未显示内容的业绩不予计算。 |
6 |
||
项目服务团队 |
|
2 |
||
技术部分(50分) |
技术方案 |
对武汉钢铁有限公司五烧结环保提升改造项目的理解和认识,以及2023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污染治理专项政策熟悉程度,对是否符合申报进行可行性论证。以上各项内容表述清晰完整详实,条理分明、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得7分;如存在部分响应缺陷或缺漏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7 |
50 |
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实施进度计划表,进度计划详细完整、合理、可行,满足采购文件进度计划要求得6分,存在部分响应缺陷或缺漏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
6 |
|||
对项目申报书撰写思路及工作策划进行阐述,对项目服务思路清晰,申报书结构完整、科学、针对性强,人员分工合理,申报工作策划可行性强,包括线上、线下资料装订、提交,及时完整,与各级发改委流畅沟通,得25分;方案有瑕疵,基本可行,得15分;方案内容考虑不全面、漏洞较多的,得5分;未提供不得分。 |
25 |
|||
保证服务工作质量的工作计划明确,有任务分解及责任分工,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及预控措施切实可行得8分,存在部分响应缺陷或缺漏的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
8 |
|||
提供详细、完整、优质的后续服务承诺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申请报告内容主动完善,接到采购人修改通知后的响应时间等,得4分,存在部分响应缺陷或缺漏的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
4 |
计分办法:1、评定得分=综合部分得分+技术部分得分+价格得分
2、供应商的最终得分是所有评委分别对各供应商评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各项分值计算时均按四舍五入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推荐成交供应商
1、谈判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2、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3、采购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自拟)
响应文件的组成
一、投标函
(采购人):
根据已收到的 项目的磋商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磋商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RMB:¥ 万元)的磋商报价,并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承担上述采购项目的供应工作。
我方承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磋商文件。
(三)你方的采购磋商文件、成交通知书和本磋商响应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谈判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谈判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
特此证明。
谈判供应商:(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谈判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的(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我公司的名义参加(采购人全称)的(采购项目名称)的投标。授权代理人在该项目投标报名、资格审查、开标、评审、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另附: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
谈判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联系方式(手机):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四、磋商报价表
项目名称:
磋商报价 |
合同履行期限 |
项目负责人 |
小写: 大写: |
|
|
注: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万元表示。
`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 次 报 价 表
项目名称:
最终磋商报价 |
合同履行期限 |
项目负责人 |
小写: 大写: |
|
|
注: 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万元表示。
2、本表不装订在响应文件中,磋商供应商将加盖公章的空白本表带到磋商现场,最后报价时填写提交。
3、未按要求提交《最后报价表》的视同以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报价表”为准。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资格证明文件
(格式自拟)
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当自行通过信用中国 (xxxxxxxxxxx.xxx.xx)、信用服务版块、个人信用版块查询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单位和个人(查询对象: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
六、技术部分
格式自拟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