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HXM-01-20230202-1088
上海市xx区人民政府老xx街道办事处—
— 2023 年度沿街商铺垃圾分类上门收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HXM-01-20230202-1088
采购人单位:上海市xx区人民政府老xx街道办事处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xx区政府采购中心
目 录
人须知
第三章 招标需求
准
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上海市xx区人民政府老xx街道办事处——2023 年度沿街商铺垃圾分类上门收运服务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SHXM-01-20230202-1088(代理机构编号:代理机构内部编号:HPZFCG2023-10009)。
2、项目名称:上海市xx区人民政府老xx街道办事处——2023 年度沿街商铺垃圾分类上门收运服务项目。
3、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 算 金 额 (元) | 简要规格描述 或包基本概况介绍 | 最 高 限 价 (元) | 备注 | |
1 | 上海市黄 | 1 | 1198560.00 | ( 1 )服务内 | 1198560.00 | ||
浦区人民 | 容:本项目需 | ||||||
政府老西 | 根据市、区沿 | ||||||
门街道办 | 街商铺垃圾分 | ||||||
事处—— | 类上门收集管 | ||||||
2023 年度 | 理规定相关文 | ||||||
沿街商铺 | 件精神和收运 | ||||||
垃圾分类 | 作业标准,结 | ||||||
上门收运 | 合老xx街道 | ||||||
服务项目 | 区域特点制定 | ||||||
符合老xx街 | |||||||
道沿街商铺上 | |||||||
门收集工作的 | |||||||
实施方案和具 | |||||||
体管理措施, | |||||||
并开展辖区沿 | |||||||
街商铺全覆盖 | |||||||
上 门 收 集 工 |
作。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招标需求”); (2)拟提供服务人数:不少于 10 人 ( 3 )项目属性:服务类。 ( 4 )服务期限:一年 (5)最高限价 ( 元 ) : 1,198,560.00 |
(1)服务内容:本项目需根据市、区沿街商铺垃圾分类上门收集管理规定相关文件精神和收运作业标准,结合老xx街道区域特点制定符合老xx街道沿街商铺上门收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具体管理措施,并开展辖区沿街商铺全覆盖上门收集工作。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招标需求”);
(2)拟提供服务人数:不少于 10 人
(3)项目属性:服务类。
(4)服务期限:一年
(5)最高限价(元):1,198,560.00 采购预算编号::0122-W10942
采购预算金额:1,198,560.00 元(国库资金:1,198,560.00 元;自筹资金:0 元)
6、合同履约期限:一年。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如允许,以财政监管部门签发的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书面回执上的内容和范围执行,详见“第三章 招标需求”。)
9、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如安排踏勘,相应踏勘要求及信息详见“第三章 招标需求”。)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非面向特定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得转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
6、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注:资格审查办法及要求详见“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02-03 至 2023-02-13,每天上午 00:00:00~12:00:00,下午 12:00:00~23:59:59(北京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
3、方式:网上获取。
4、售价(元):0 (本项目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2-24 11:00:00(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
受。
2、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xx/)。。 3、开标时间:2023-02-24 11:00:0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xxxxxxxxx 0 xxxxx 0 x 000 x(远程开标,无需至现场,届时请投标人
代表提前准备好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 证书)通过网络远程操作即可)。。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它补充事宜: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必须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进行。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
2、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3、采购中心将会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起对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无须事前致电提醒签收。投标人若需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应以传真或其它书面形式(须签字并盖章)及时告知采购中心;
4、投标签收回执不作为判断投标文件数据是否完整、有效的依据。如果投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存在数据
丢失、缺漏、乱码等情况,或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等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政府采购云平台 000-000-0000;
5、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建设并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投标人因平台系统的故障或缺陷而产生纠纷或造成损失,请与平台管理方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采购人及采购中心仅作为平台使用方,不因此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补充: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各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以最新的已生效政策为准)。
2、获取招标文件的其他说明:本项目根据市、区财政相关部门要求,必须通过“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进行采购。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政府采购云平台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其中投标签收回执仅作为平台操作流程步骤,采购中心对投标文件上传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请及时联系上海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000-000-0000。
注意:潜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的投标人或填表者承担。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本项目开标无需至现场,投标人通过网络进行远程操作即可;
(2)投标人应提前准备好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 证书);
(3)投标人应自备可用于上网解密的电脑等硬件设备并保持网络环境畅通,并事先做好必要的调试、准备等工作。
4、建议投标人至少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上传投标文件。上海市xx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起对已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无需致电提醒签收及其相关事宜;投标人如需采购中心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须及时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的有关情况说明(须由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告知采购中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xxxxxxxxxx老xx街道办事处;地址:xxx 00 x;
联系人:xx;
联系方式:021-63696363;传真: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上海市xx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xxx 0 x 000 x;
联系方式:021-633501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墨 2;电话:000-00000000;传真:021-63350021。
第一部分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要 求 |
1 | 项目编号、名称及属性 | 项目编号:SHXM-01-20230202-1088 项目名称:上海市xx区人民政府老xx街道办事处——2023 年度沿街商铺垃圾分类上门收运服务项目 项目属性详见“第三章 招标需求”。 |
2 | 信用记录 | 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以开标后、评标前网页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
3 | 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 投标产品若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请提供财政部、环境保护保部发布有效期内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发改委联合发布有效期内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 标人须提供该清单内产品,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
4 | 集采代理机构 |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xx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xxx 0 x 000 x |
5 | 答疑与澄清 |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答疑、澄清会议。 如需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上海市xx区政府采购中心将通过 “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以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并以书面形式周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 7 个工作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
6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如允许,以财政监管部门签发的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书面回执上的内容和范围执行,详见“第三章 招标需求”。 |
7 | 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 | 1、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 2、本项目若需分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且经由采购人同意。 3、小微企业在评审过程中享受过价格扣除政策的,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 微型企业不得分包给中型或大型企业。 |
8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及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 |
9 | 是否现场踏勘 |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 |
10 | 是否提供演示 | 系统演示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招标需求”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各标项的对应内容。 |
11 | 是否提供样品 |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招标需求”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各标项的对应内容。 |
12 | 投标保证金 | 免 |
13 | 投标文件组成及密封 | 投标文件(电子)数量:1 份(无需提供任何纸质投标文件和资料);正本数量:1 份;副本数量:0 份。 密封方式:电子加密。 |
14 | 投标文件有效期 | 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
15 | 投标文件递交方 式 | 投标人通过“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xxxx://xxx.xxxx.xx.xxx.xx/)上传电子 投标文件(投标上传所需工具软件请自行至网站查询下载),无需至现场投标。 |
16 | 投标截止时间 (即开标时间) | 建议投标人至少早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上传投标文件。上海市xx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起对已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统一网上签收,投标人无需致电提醒签收及其相关事宜;投标人如需上海市xx区政府采购中心撤回已签收的投标文件,须及时以传真或其他书面形式的有关情况说明(须由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告知上海市xx区政府采 购中心。 |
17 | 开标地点 | xxxxxxxxx 0 xxxxx 0 x 000 x(远程开标,无需至现场,届时 请投标人代表提前准备好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 证书)通过网络远程操 |
作即可)。 | ||
18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9 | 小微企业的认定及价格扣除政策执行办法 | (1)根据财库﹝2020﹞46 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该投标人价格分的计算依据。投标人属于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应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内相关规定。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微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微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微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 10%价格扣除优惠。投标人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属于中小微企业。 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4%的价格扣除,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须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政策(10%报价扣除)。相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3)根据财库[2014]68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10%报价扣除),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注:未提供上述所列对应材料的投标人,均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 |
20 | 中标结果公告与 查询方法 |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 将在“ 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
投 标 人 可 使 用 数 字 证 书 ( CA 证 书 ) 登 录 x x 政 府 采 购 网 (xxxx://xxxx.xxxxxxxxx.xx.xx/),在“评标结果查询”模块中查询中标或未中标原因。 | ||
21 | 合同签订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采购人与中标人在“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 (xxxx://xxx.xxxx.xx.xxx.xx/)内签订政府采购电子合同。 |
22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23 | 付款方式 | 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 招标需求” 、“第五章 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各 标项的对应内容。 |
24 | 招标方代理费用 | 本项目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冒用上海市xx区人民政府老xx街道办事处或上海市xx区政府采购中心名义收取任何费用(诸如报名费、购买招标文件费或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请及时与上海市xx区人民政府老xx街道办事处或上海市xx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若因此造成自身财产损失 请立即报警。 |
25 | 询问及质疑受理 | 1、潜在投标人就本项目可向上海市xx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询问和质疑。 2、若提出的询问或质疑内容超出上海市xx区人民政府老xx街道办事处对上海市xx区政府采购中心委托授权范围的,上海市xx区政府采购中心无权 受理和答复,潜在投标人应直接向采购人提出。 |
26 | 对招标文件内容的解释权 | 保留本项目招标文件(除“第三章 招标需求”外)的解释权。 各方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容应当秉持“常规理解”和“善意解释”的原则进行解读,若各方对招标文件内容的理解存在重大分歧或者争议的,应以上海市xx区政府采购中心作出的释义为准。(若有违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最新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的,以政府采购采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最新政策的相关内容和要求为准。) |
第二部分一、前言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线试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工作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以下简称“政采云平台”)(网址:上海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上进行。 “政采云平台”由上海市财政局负责运行管理,政采云有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若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请与上海市财政局及政采云有限公司联系,联系地址:xxxxxxx 000 x,客服电话:000-000-0000。
本项目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前应当自行了解电子招投标的基本规则、要求、流程,具备网上投标的能力和条件,知晓并愿意承担电子招投标可能产生的风险。如果采购人对采购云平台相关流程、设置、操作及要求有异议,请向上海市财政局提出。
本项目发现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形的,其投标无效:
(1)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政采云平台”。
(2)电子投标文件乱码、无法解密或数据包丢失。
(3)不符合本项目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要求的。
(4)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文件不按招标文件中的明确要求进行签署、盖章的。
(5)未对招标需求作出实质性响应,详见招标需求及其他相关章节。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投标人采用联合投标的;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投标人采用进口产品投标的。
(7)投标文件有效期短于招标要求。
(8)在拟投标项目中已经从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提供咨询服务。
(9)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等严重违法违规情形的。
(10)根据财库[2016]125 号文,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且处于处罚期内的。
(11)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品目的,但投标人未提供符合要求的节能认证证书,视作无效标。
(12)投标文件存在虚假应标情形的
(13)其他法定情形或招标文件约定情形。
二、总则
1、招标依据:
本项目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配套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规定。
2、定义
2.1 “采购人”指本项目中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集中采购机构”:指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xx区政府采购中心。
2.3 “投标人”指已依法报名参与本项目并获采购文件,有意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合格的投标人:
3.1 符合法律法规和《投标邀请书》规定的合格投标人所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和特定条件。
3.2 如《投标邀请书》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 3.1 条规定外,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及联合投标授权委托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文件应当明确联合体主办方、由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
动。
4、知识产权
4.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4.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4.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5、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2 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成本中列支。
5.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免。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为确保招标文件准确性,上海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是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6.2 投标人不得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向其单独提供额外的项目资料。招标文件如需补正资料或调整内容,采购人及采购中心会通过发布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周知所有投标人。
6.3 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按采购云平台设置要求如实登记联系人、电话、邮箱、传真等有效联系方式;若因投标人自身填写虚假或失效信息,造成采购人与集中采购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4 除非特殊情况,招标文件不提供与招标项目有关的社会背景、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以及有关常识性内容,投标人参加投标即被视为应当了解上述与中标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1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以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约定的方式,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会依法进行书面答复,如有必要,还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澄清或更正公告。
7.2 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可能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更正,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澄清或更正公告,并周知所有供应商。
7.3 如果澄清或更正公告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且公告发布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的,则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以最后发布的澄清或更正公告为准。
7.4 投标人在答疑澄清期间,应主动查收相关澄清、修改、更正等补充文件,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回复、确认。
四、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编制总体要求:
8.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8.2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约定的修正方法为: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或有矛盾的,以开标一览表(开标记录表)为准。
8.3 投标文件以上传“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招投标系统的最终结果为正本,如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纸质文件的,均为副本。副本只能是正本导出后的影印本。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投标文件及所有来往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如提供其他语言的资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必须翻译成中文,评审时以中文为准。
9.2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
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常规内容构成(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需求索引表(需显示招标文件中“实质性响应条件”与“评分方法”在投标文件中逐条显示对应位置(页码));
(2)投标函扫描件;
(3)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扫描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5)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三证或五证合一);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各类资质、荣誉证书扫描件;
(9)同类型项目成功案例介绍及最终用户的有效联系方式;
(10)投标报价一览表;
(11)技术规范偏离表、简要说明一栏表等;
(12)提供主要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扫描件;
(13)投报产品的技术文件 (如投标设备的 3C 认证、质量保证书、检测报告、技术资料,投标设备为进口设备的应提供相应许可类文件及进口报关资料等) ;
(14)售后服务承诺(保修期内售后服务的内容、期限、响应时间、措施及收费情况;保修期外的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
(15)拟从事本项目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16)项目实施的组织设计;
(17)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18)供应商认为有利于中标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注:上传的资料应为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若因投标人上传的资料模糊不清、无法识别,而造成对投标人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11、投标报价
11.1 本项目以人民币报价。
11.2 投标总价(开标价格)的金额精确到个位,小数点后数值不保留。
11.3 如项目明确为分包件采购的,报价也应按包件分开报价。
11.4 投标报价总价是直至项目验收所发生的所有费用,采购人不再为中标人支付合同价以外的汇兑差额、手续费、物料上涨费等任何费用。
11.5 投标报价表中的货物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将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的任一交货地点的交货价,该交货价必须包括制造和装配货物所使用的材料、部件及货物本身已支付或将支付的关税、增值税、销售税和其他税费以及保险费和所有伴随服务的费用等;
(2)项目需求中特别要求的安装、调试、培训及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
11.6 投标报价表中的服务价格可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按提供服务的内容分类报价。
(2)按提供服务的流程报价。
(3)按提供服务的人力成本报价。
11.7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分类报价,其目的只是为了便于评委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但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1.8 投标人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1.9 中标人的中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12、投标文件编制的基本要求
1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采购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要求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
12.2 投标文件中凡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之处,均应显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字样及投标人的公章。投标人名称及公章应显示全称。如果是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文件,则应当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投标人自拟授权书格式,则其授权书内容应当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之内容)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
12.3 投标文件若有修改错漏之处,须在修改错漏之处同样显示出投标人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字样。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2.4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
分。
12.5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来源地的声明,并要由装运货物
时出具的原产地证书证实。
(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
(a)服务方案的详细说明;
(b)为使采购人能够正常、连续地使用所购货物,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货物从质量保证期期满后每年的维护费用;
(c)逐条对招标方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说明自己所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响应。
(3)投标人在阐述上述(c)款时应注意:招标文件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
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13、投标有效期
13.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即:投标文件应从开标之日起,以日历天计算的投标有效期内有
效。
13.2 在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
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确认,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内容。
14、投标文件的上传
14.1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上海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投标人应先行了解和掌握网上投标方法和投标工具。
14.2 投标人应留足充裕的时间上传文件,如出现因 CA 证书、系统或网络故障或不懂操作方法等问题导致未能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五、开标与评标 15、开标
15.1 通过政采云平台进行招标的电子招投标项目,除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外,投标人无需至现场开标,按投标人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开标时间通过网络进行远程开标即可。
15.2 投标人在开标前应提前准备好可用于本项目开标解密的数字证书(CA 证书);投标人应自备可用于上网解密的电脑等硬件设备并保持畅通的网络环境,并事先做好软硬件调试及其他必要准备工作。
15.3 若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投标人需要到现场开标的,投标人可以委派一名代表参加开标会议(同一投标人仅允许一人进入开标会议室)。建议投标人代表携带好可用于本项目开标解密的数字证书(CA 证书),及经过调试可用于上网解密操作的笔记本电脑(采购中心开标会议室通常备有电脑用于开标,但由于软硬件设置及兼容性原因,不保证能与投标人的 CA 证书匹配并正常使用)。
16、投标文件的澄清
16.1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6.2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7、评标
17.1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进行。评委会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组建。评委会按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对本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中标候选人。
17.2 中标结果未公布前,评标时间、地点、评委会成员信息及评审结果均依法保密,恕不奉告。
17.3 包括投标人在内的其它组织或个人不得试图影响或干扰评标进程和结果。
18、政府采购政策(以下政策如已失效或废止,以最新发布且生效的政策为准)
18.1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及其配套文件和目录
18.2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通知》
18.3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18.4 《上海市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实施办法》
18.5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
18.6 《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18.7 其它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政策
19、项目废标、流标的情形:
19.1 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少于三家或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少于三家;
19.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19.3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9.4 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情形
六、项目结果的查询
20、采购人确认中标结果后,集中采购机构将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21、中标人及未中标人可登陆“上海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查收中标及未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及未中标人可使用 CA 证书登录黄浦政府采购网(zfcg.huangpuqu.sh.cn)从“评标结果查询”模块中查询中标或未中标原因。
七、签订合同 22、签订合同
22.1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天内,中标人与采购人应签订合同。
22.2 合同签订方式:中标人与采购人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网上签订电子合同。
22.3 经双方盖章确认后的合同彩打一份后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即黄浦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斜土路 222 号 301 室)备案。
23、变更、中止、终止或者撤销合同
23.1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3.2 依照政府采购法及配套法规、政策,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存在需要变更、中止、终止或者撤销合同的法定情形的,从其规定。
八、常规付款方式
24、政府采购合同付款方式按招标文件及采购合同的相关约定执行;
25、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程序,按照国家有关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规定执行。若相关法律法规或财政资金管理政策发生变化,则以最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黄浦区财政局最新政策口径为准。
九、质疑与投诉 26、质疑
26.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6.2 供应商可根据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权限范围,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无约定,或虽有约定但无法区分质疑对象的,供应商可先交由集中采购机构梳理区分。
26.3 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在质疑函上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在质疑函上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26.4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格式和要求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94 号令),并按照财政部颁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填写。
26.5 质疑函可以采取邮寄、快递或当面递交的方式送达。收到质疑函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要求质疑供应商在合理期限内补正的,质疑供应商应当按要求补正相关材料。
26.6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7、投诉
27.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黄浦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上海市斜土路 222 号 301室)投诉。
27.2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的“第二部分”通篇内容为通用条款格式,若有违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最新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的,以政府采购采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最新政策的相关内容和要求为准;若与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第三章 招标需求”、“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产生矛盾的,以“第三章 招标需求”、“第四章 评标办法”中的具体内容为准。
序号 | 事项 | 内容 |
1 | 采购单位(加盖公章)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老西门街道办事处 |
2 | 项目名称 | 2023 年度沿街商铺垃圾分类上门收运服务 |
3 | 采购预算金额 | 1198560 元(国库资金:1198560 元;自筹资金:0 元) |
4 | 项目属性 | 货物 □ 服务√ |
5 | 采购意向是否已公开 | 意向公告已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发布 |
6 |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 (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内容划分,仅用于中小微企业认定)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7 | 特定资格要求 | / |
8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否 |
9 | 是否招一用三 | 否 |
10 | 合同履行期限(完成期) | 一年 |
11 | 质保或免费维护期 | 无 |
12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13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否 |
14 | 是否现场踏勘 | 否 |
15 | 付款方式 | 每季度末支付一次 |
16 | 验收方式 | 甲方按季度考评 |
17 | 本项目询问、质疑受理委托授权范围 | 授权采购中心受理和答复本项目潜在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和质疑 |
18 |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务信息系统(信息化项目填写) | 是 □ 否 √ |
19 | 本项目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一、项目简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关于印发<上海市 2022 年各区、各街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沪分减联办﹝2022﹞3 号)、《黄浦区全面推进沿街商铺垃圾定时定点上门“四分类”收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健全老西门街道区域内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切实解决辖区内所有沿街商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中端投放难的问题,并保障老西门街道沿街商铺上门收集工作符合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办法中明确的沿街商铺及道路废物箱分类收集、运输测评细则相关规定,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沿街商铺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四分类”上门收集,提高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分类实效,提升老西门街道辖区整体市容环境面貌。
二、服务需求:
1、服务期限:一年
2、服务范围:黄浦区老西门街道辖区内所有沿街商铺,单位总数约 908 家(详见 2023 年老西门街道沿街商铺上门收集任务点位清单),如单位总数上下浮动范围各在 10%以内仍按以上总数计算不作调整。
3、预算金额:1198560 元
4、服务内容:
根据市、区沿街商铺垃圾分类上门收集管理规定相关文件精神和收运作业标准,结合老西门街道区域特点制定符合老西门街道沿街商铺上门收集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具体管理措施,并开展辖区沿街商铺全覆盖上门收集工作。强化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按分类实效综合考评测评标准,对沿街商铺开展垃圾分类相关宣传和上门收集规范交投方式的告知,按标准印制并规范张贴各类宣传海报、垃圾分类标识标贴等。
服务企业应至少具备 3 辆以上符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生活垃圾清运作业行业规定的上路条件的收
运作业车辆,固定用于本辖区沿街商铺上门收集工作。服务企业应成立不少于 10 人的作业管理专班,服务本辖区沿街商铺垃圾分类上门收集工作,并做好人员管理、绩效管理、安全管理等措施保障服务企业需按照市容相关规定做好末端处理工作,自行解决垃圾末端去向和生活垃圾收集车辆停放场所。
投标人应在投标方案中,提交详细实施方案,包括人员及设备数量,上门收运作业流程线路、收运频次和时间等,并制定考核机制和奖惩办法。服务企业应每日不少于 2 次对沿街商铺进行生活垃圾上门收集,对从事餐饮、果蔬、生鲜等湿垃圾产生量较多的沿街商铺酌情增加收运频次。上门收集的各类生活垃圾(含可回收物),应按照《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纳入符合规范的生活垃圾转运和处置场所。
上门收集过程中,收运作业车辆需配备符合规范的四分类收集容器,对沿街商铺产生的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监督指导商铺按规范分类投放并做好台账记录,对沿街商铺的投放行为进行指导,对多次劝导仍不按标准分类投放的商铺进行记录取证并向街道管理部门反馈。
5、具体服务要求:
1)开展垃圾分类上门收集宣传,提高商铺经营者和员工知晓率。组织宣传员开展入户宣传,明确告知商铺经营者和员工上门收集的分类要求、收集时间、交投方式和收集频次,印制并在商铺内张贴符合规范
的垃圾分类海报、指引、手册等宣传内容。对沿街商铺是否规范设置分类容器进行指导和检查,对容器没有任何垃圾分类标志或指示的进行补贴标志标识。
2)根据沿街商铺所在道路特点及沿街商铺数量密集程度,科学设定上门收集形式和定时定点停靠点位、线路及时段。原则上,有机非隔离带的道路,一般采用小型非机动收集车辆逐户进行上门收集。沿街商铺比较密集的路段应尽可能为商户投放提供便利条件,增设停靠投放点,缩短商户投放行走距离。同时为提高沿街商铺上门收集参与度和知晓度,逐户上门收集形式应占总商铺数比例不低于 50%。
3)服务企业应成立不少于 10 人的作业管理专班,服务本辖区沿街商铺垃圾分类上门收集工作,并做好人员管理、绩效管理、安全管理等措施保障。上门收集作业人员应统一着装,规范作业,上门收集人员和车辆到达点位后,应采取明确提醒方式(如播放提示音乐等)提醒商户进行分类投放,具体所投人员数量和岗位安排由投标人根据项目需求制定。作业人员应对沿街商铺产生的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监督指导商铺按规范分类投放并做好台账记录,对沿街商铺的投放行为进行指导,对多次劝导仍不按标准分类投放的商铺进行记录取证汇总后向街道管理部门反馈。
4)服务企业应按照生活垃圾收运相关规范,做好车辆设备等的维护和更新,做到车辆涂装规范,分类标识规范、清晰。服务企业应至少具备 3 辆以上符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及生活垃圾清运作业行业规定的上路条件的收运作业车辆,固定用于本辖区沿街商铺上门收集工作。车辆作业过程中无拖挂散落、无残液滴漏、无超载、无混装等现象。服务企业应具备沿街商铺生活垃圾收运、中转、车辆及容器清洗、电动车辆充电等能力,满足沿街商铺上门收集工作正常运转。
5)上门收集收运作业过程,应按照《本市生活垃圾清运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生活垃圾分类清运要求,对不符合分类质量标准的生活垃圾拒绝收运,作业过程中做到“三同时、一手清”,确保车走地净。
6)服务企业应做好上门收集作业人员的岗位培训、安全教育、交通法规知识培训、疫情防控知识培训等,采取必要措施维护作业人员人身健康安全。
三、考核方式
1、定期开展质量考评。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对服务提供方按季度进行考核,每季度出具沿街商铺上门收集工作质量考评报告,测评分值作为年度一次性服务经费结算依据。季度测评得分年平均分达到 85分及以上的,季度全额发放。季度测评得分年平均分在 70 分及以上的,季度按照 90%比例发放。季度测评得分年平均分在 70 分以下的,季度经费按照 80%比例发放。考核评分要求参照《关于印发<上海市 2022年各区、各街镇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办法>的通知》中的《沿街商铺及道路废物箱分类收集、运输测评细则》实施(详见以下附件《沿街商铺及道路废物箱分类收集、运输测评细则》)。
2、结合市区测评结果。参考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办法中关于沿街商铺生活垃圾上门收集实效测评结果作为结算依据,如出现街道沿街商铺专项测评得分低于全区平均分且影响街道垃圾分类示范街道复审复评通过的,扣除中标金额的 20%后进行发放。
四、付款方式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付款方式:每季度末,经考核后支付合同金额的 25%(实际支付金额按考核情况调整)。五、服务要求
1、服务提供方能够严格执行服务购买方的要求任务,履行职责,制定质量保证体系,切实做好项目的服务管理工作。收运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须各尽其职,保证上门收集工作质量符合要求。
2、服务提供方需做好上门收集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培训,对上岗人员定期进行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操作技能及礼貌礼节等相关培训,服务过程中应做到言语文明、态度端正、服务规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全力维护服务购买方的形象。
3、服务提供方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服务事项或无法按照本采购需求明确表述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开展服务的,服务采购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由此产后的经济损失和不利影响均有服务提供方承担。
4、服务提供方应制定和完善应急保障方案,如在重要时间节点、重大节庆活动期间,提前研判和制定沿街商铺上门收集保障措施,确保安全措施和环境保障措施到位。如遇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应制定收运保障措施和作业人员安全保障措施。如遇其他突发事件,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或应急保障方案立即启动响应。
5、本次沿街商铺上门收集服务事项,服务周期为一年,共计 12 个月。六、其他要求:
1、请列出详细报价的明细表(包括:工资、社保金、公积金、残疾人保障金、国定假日加班费、高温费、服装劳防、培训考证、带薪公休、退工补偿、费用小计、用工成本、营业税金、月度小计、年底合计、企业酬金等);
2、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
验收方式:本项目由采购人定期开展质量考评。 3、提供详尽的服务承诺(由投标人自拟);
4、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竞标思路、方案及管理措施等;
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清单、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介绍、列出本项目负责人、垃圾分类管理人员的姓名和资历等,投标书商务部分应包括:投标函、企业法人代表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计算依据、投标报价清单;
6、费用说明:
请列出详细报价的明细表(包括:工资、社保金、公积金、残疾人保障金、国定假日加班费、高温费、服装劳防、培训考证、带薪公休、退工补偿、费用小计、用工成本、营业税金、月度小计、年底合计、企业酬金等)都包含在本次报价中:
(1)员工薪资按国家最新规定的养老金等费用(需考虑最新法定薪资、社保和税费调整的因素);
(2)高温费、人员服装费、人员福利、国定假日加班费、人员管理、所需设备的配置费、各类耗材等
(按照国家规定的劳防费用);
(3)管辖区域的公众责任险及意外伤害险等;
(4)企业利润;
(5)税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一切费用。
注意:报价内容包含整个区域内沿街商铺垃圾分类上门收运服务的全部费用,中标后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请投标人充分考虑各项收费因素。
7、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已完成的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
8、投标人需负责从业人员所有安全工作等的相关事宜;
9、投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有义务配合采购人完成各项审批工作;
10、权威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清晰扫描件);
11、其他信誉、信用等证明文件(清晰扫描件)。
附件:
1、2023 年老西门街道沿街商铺上门收集任务点位清单
2、沿街商铺及道路废物箱分类收集、运输测评细则
附件一
2023 年老西门街道沿街商铺上门收集任务点位清单
序号 | 道路名称 | 地址 | 单位名称 |
1 | 安澜路 | 安澜路 5 号 | 百元眼镜 |
2 | 安澜路 | 安澜路 7 号 | 男士专卖 |
3 | 安澜路 | 安澜路 8 号 | 工银安盛人寿 |
4 | 安澜路 | 安澜路 9 号 | 渲萱烟酒行 |
5 | 安澜路 | 安澜路 33 号 | 无店招(原老山东水果店) |
6 | 安澜路 | 安澜路 39 号 | 洪峰杂货 |
7 | 安澜路 | 安澜路 69 号 | 西门都市工业楼宇 |
8 | 曹家街 | 曹家街 65 号 | 废品回收站 |
9 | 曹市弄 | 曹市弄 15 号 | 上海市黄浦区仪仪杂货店 |
10 | 大吉路 | 大吉路 24 号 | 悦颐房产 |
11 | 大吉路 | 大吉路 24 号 | 大吉烟酒行 |
12 | 大吉路 | 大吉路 26 弄 1 号 | 花店(无字) |
13 | 大吉路 | 大吉路 26 弄 1 号 | 玉玲珑(无字) |
14 | 大吉路 | 大吉路 46 号 | 雪马服饰 |
15 | 大吉路 | 大吉路 50 号 | 香姐家政 |
16 | 大吉路 | 大吉路 54 号 | 吉利烟杂店 |
17 | 大吉路 | 大吉路 56 号 | 聚乐杂货店 |
18 | 大吉路 | 大吉路 66 号 | 南吉公寓 |
19 | 大吉路 | 大吉路 72 号 | 黄浦区老西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
20 | 大吉路 | 大吉路 76 号 | 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大吉分站 |
21 | 大林路 | 大林路 110 号 | 巴比 |
22 | 大吉路 | 大吉路 185 号 | 铭华综合商店 |
23 | 大吉路 | 大吉路 186 号 | 大林居委 |
24 | 大吉路 | 大吉路 187 号 | 爵士香鸡排 |
25 | 大吉路 | 大吉路 188 号 | 开元坊社区卫生服务站 |
26 | 大吉路 | 大吉路 189 号 | 宝华杂货店 |
27 | 大吉路 | 大吉路 190 号 | 自然美皮肤管理中心 |
28 | 大吉路 | 大吉路 193 号 | 小黄足浴 |
29 | 大吉路 | 大吉路 200 号 | 斜桥游泳池 |
30 | 大吉路 | 大吉路 272 号 | 面馆(无店招) |
31 | 大吉路 | 大吉路 273 号 | 便利蜂 |
32 | 大吉路 | 大吉路 277 号 | 依鲜农 |
33 | 大吉路 | 大吉路 278 号 | 兴旺烟酒食品店 |
34 | 大吉路 | 大吉路 280 号 | 拼多多门店自提点 |
35 | 大吉路 | 大吉路 283 号 | 美之然 |
36 | 大吉路 | 大吉路 285 号 | 文成剪吧 百姓居足疗馆 |
37 | 大吉路 | 大吉路 287 号 | 富洁烟酒商行 |
38 | 大吉路 | 大吉路 289 号 | 晟熙地产 |
39 | 大吉路 | 大吉路 291 号 | PRETTY-LOVE |
40 | 大吉路 | 大吉路 293 号 | 佳大吉馄饨 |
41 | 大吉路 | 大吉路 295 号 | 吉荟驿站 易枝鲜 |
42 | 大吉路 | 大吉路 296 号 | 先锋通讯 |
43 | 大吉路 | 大吉路 297 号 | 上海福寿康申阖护理站 |
44 | 大吉路 | 大吉路 298 号 | 大吉旧货店 |
45 | 大吉路 | 大吉路 300 号 | 涵艺造型 |
46 | 大吉路 | 大吉路 302 号 | 星尚造型 |
47 | 大吉路 | 大吉路 306 号 | 凯森房产 |
48 | 大吉路 | 大吉路 308 号 | 佳韵烟酒 |
49 | 大吉路 | 大吉路 312 号 | 全佳洗衣店 |
50 | 大吉路 | 大吉路 314 号 | 上海黄浦区吉昊烟酒 |
51 | 大吉路 | 大吉路 316 号 | 无店招(原茂发烟杂店) |
52 | 大吉路 | 大吉路 318 号 | 上海黄浦区阿客烟酒行 |
53 | 大吉路 | 大吉路 320 号 | 河南拉面 羊肉烩面 |
54 | 大林路 | 大林路 3 号 | 十里茶铺 |
55 | 大林路 | 大林路 3 号 | 机械修鞋 |
56 | 大林路 | 大林路 7 号 | 红枫水果店 |
57 | 大林路 | 大林路 9 号 | 陈师傅双皮汤包(现卖水果) |
58 | 大林路 | 大林路 11 号 | 林林咖啡屋 |
59 | 大林路 | 大林路 13 号 | 敏敏家常菜 龙虾 烧烤 |
60 | 大林路 | 大林路 21 号 | 海明外贸服饰 |
61 | 大林路 | 大林路 23 号 | 河南红烧牛肉面 |
62 | 大林路 | 大林路 24 号 | 进念设计、佳园装潢 |
63 | 大林路 | 大林路 26 号 | 海洋生鲜超市 |
64 | 大林路 | 大林路 26 号 | 琉璃鲸 |
65 | 大林路 | 大林路 29 号 | 爱尚花坊 |
66 | 大林路 | 大林路 29 号 | 前程服装店 |
67 | 大林路 | 大林路 33 号 | 永芳烟酒百货店 |
68 | 大林路 | 大林路 35 号 | 叕美造型 |
69 | 大林路 | 大林路 37 号 | 上海鑫鑫五金建材 |
70 | 大林路 | 大林路 39 号 | 开锁 配钥匙 |
71 | 大林路 | 大林路 41 号 | 英杰服饰 |
72 | 大林路 | 大林路 49 号 | 韩伊美甲化妆(无字) |
73 | 大林路 | 大林路 51 号 | 大观园扦脚 |
74 | 大林路 | 大林路 51 号 | 大观园扦脚 |
75 | 大林路 | 大林路 51 号 | 飞利浦照明综合店 |
76 | 大林路 | 大林路 53 号 | 杭丰房产 |
77 | 大林路 | 大林路 55 号 | 上海裕锦 门窗装潢部(无字) |
78 | 大林路 | 大林路 57 号 | S&Z SALON |
79 | 大林路 | 大林路 59 号 | 耀华玻璃永盛门窗 |
80 | 大林路 | 大林路 63 号 | Max Tu 品牌店 |
81 | 大林路 | 大林路 65 号 | 上海沪南集邮公司 |
82 | 大林路 | 大林路 70 号 | 洁洁食品店 |
83 | 大林路 | 大林路 72 号 | 晟依房产 |
84 | 大林路 | 大林路 73 号 | 芳芳理发店 |
85 | 大林路 | 大林路 74 号 | 麻将机专卖 |
86 | 大林路 | 大林路 77 号 | 黄浦区老西门街道党建服务站(党群服务站) |
87 | 大林路 | 大林路 80 号 | 中国体育彩票 |
88 | 大林路 | 大林路 82 号 | 黄金回收 |
89 | 大林路 | 大林路 82 号 | 雨莲保健(雨莲扦脚) |
90 | 大林路 | 大林路 82 号 | 喵小肚原宠物家园(喵小旺) |
91 | 大林路 | 大林路 82 号 | 上海第十二机床厂 |
92 | 大林路 | 大林路 90 号 | 牛元防水 晓吴五金灯具建材批发 |
93 | 大林路 | 大林路 94 号 | 林荫路回收站 |
94 | 大林路 | 大林路 95 号 | 欣园环境卫生服务 |
95 | 大林路 | 大林路 110 号 | 好德 allday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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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大林路 | 大林路 110 号-2 | 悦刻 |
99 | 大林路 | 大林路 110 号 | 微凉酒店 |
100 | 大林路 | 大林路 110 号 | 木川形象 |
101 | 大林路 | 大林路 188 号 | 福禧水果专门店 |
102 | 大林路 | 大林路 188 号 | 大骨浓汤面(8090 面) |
103 | 大林路 | 大林路 188 号 | 左撇子专业皮革护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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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大林路 | 大林路 216 号 | 大桶大足道推拿按摩艾灸 |
107 | 大林路 | 大林路 224 号 | 心联形象健康管理专家 |
108 | 大林路 | 大林路 226 号 | 阿姨来了、月嫂育儿嫂 |
109 | 大林路 | 大林路 228 号 | 象王洗得好 |
110 | 大林路 | 大林路 239 号 | 黄浦青少年业余体育学校设计训练馆 |
111 | 大林路 | 大林路 255-265 号底层 | 满宜购生鲜超市 |
112 | 大林路 | 大林路 255 号 102 室 | 妇产科药房 |
113 | 大林路 | 大林路 256 号 | 粥宫壹号 |
114 | 大林路 | 大林路 256 号 | 金鸥宾馆(金鸥时尚宾馆) |
115 | 大林路 | 大林路 256 号 | 羊绒衫真丝专卖 |
116 | 大林路 | 大林路 256 号 | 阿丙汤包 |
117 | 大林路 | 大林路 256 号 | 大食堂 琴瑟龙虾 羊蝎子涮锅 |
118 | 大林路 | 大林路 256 号 | 吉祥馄饨 |
119 | 大林路 | 大林路 256-5 号 | 大锅羊肉汤 |
120 | 大林路 | 大林路 256 号-6 | 高原拉面 |
121 | 大林路 | 大林路 261 号-1 | 巴黎贝甜 |
122 | 大林路 | 大林路 261 号-2 | 杭州小吃 |
123 | 大林路 | 大林路 261 号-3 | 便利店 |
124 | 大林路 | 大林路 261 号-4 | 吴茂兴本帮面 |
125 | 大林路 | 大林路 261 号-6 | 澜厨面馆 |
126 | 大林路 | 大林路 261 号-7、8 | 沙县小吃 |
127 | 大林路 | 大林路 261 号-9、14 室 | 五爷拌面 |
128 | 大林路 | 大林路 265 号一至三层 | 如家酒店 |
129 | 大林路 | 大林路 332 号 | 罗森便利店 |
130 | 大林路 | 大林路 338 号 | 汉庭优佳酒店 |
131 | 大林路 | 大林路 342 号 | 玖重盏 |
132 | 大林路 | 大林路 346 号 | 隐形盾 鲜花水果店 |
133 | 大林路 | 大林路 348 号 | 大林好又多超市 |
134 | 大林路 | 大林路 352 号 | 上海集爱遗传与不孕不育诊疗中心 |
135 | 大林路 | 大林路 360 号 | 红瑞医药 |
136 | 大林路 | 大林路 362 号 | 私家月嫂服务 |
137 | 大林路 | 大林路 364 号 | 1 点点 |
138 | 大林路 | 大林路 368 号 | 淑珍果业水果大卖场 |
139 | 大兴街 | 大兴街 2 号 | 培罗蒙 |
140 | 大兴街 | 大兴街 6 号 | 粤港潮味 爆鱼坊 |
141 | 大兴街 | 大兴街 6 号 | 黄鱼面馆(大加和) |
142 | 大兴街 | 大兴街 10 号 | 浙香源城市饭堂(川源嘉宝) |
143 | 大兴街 | 大兴街 18 号 | 85°C(和夏) |
144 | 大兴街 | 大兴街 18 号 | 吉买盛 |
145 | 大兴街 | 大兴街 18 号 | SEMIR 森马 |
146 | 大兴街 | 大兴街 18 号 | 素满香素食自助餐厅 |
147 | 大兴街 | 大兴街 18 号 | 人人代拍 |
148 | 大兴街 | 大兴街 30 号 | 太平洋房屋 |
149 | 大兴街 | 大兴街 32 号 | 中国农业银行 |
150 | 大兴街 | 大兴街 38 号 | 上海市黄浦区新闻中心(融媒体中心) |
151 | 大兴街 | 大兴街 42 号 | 唐人 |
152 | 大兴街 | 大兴街 100 号 | 烟酒商行 |
153 | 复兴东路 | 复兴东路 690 号 | 翠平烟酒商行 诚贵烟酒商行 |
154 | 复兴东路 | 复兴东路 692 号 | 琳林烟酒 |
155 | 复兴东路 | 复兴东路 694 号 | 康茄烟酒商行 面馆 |
156 | 复兴东路 | 复兴东路 696 号 | 陈记小厨 |
157 | 复兴东路 | 复兴东路 698 号 | 达发烟酒商行 |
158 | 复兴东路 | 复兴东路 698 号 | 果切梦 |
159 | 复兴东路 | 复兴东路 702 号 | 格林豪泰酒店 |
160 | 复兴东路 | 复兴东路 710 号 | 湘园美食 |
161 | 复兴东路 | 复兴东路 712 号 | 顺利烟酒 |
162 | 复兴东路 | 复兴东路 714 号 | 创 e 家浩仁酒店 |
163 | 复兴东路 | 复兴东路 716 号 | 琴雯阳烟酒 |
164 | 复兴东路 | 复兴东路 720 号 | 无店招(原百姓理疗) |
165 | 复兴东路 | 复兴东路 722 号 | 星兴口腔 |
166 | 复兴东路 | 复兴东路 724 号 | 陈记红木店 |
167 | 复兴东路 | 复兴东路 726 号 | 啖果 |
168 | 复兴东路 | 复兴东路 728 号 | 丝裕造型 |
169 | 复兴东路 | 复兴东路 730 号 | 豫音琴行 |
170 | 复兴东路 | 复兴东路 736 号 | 房引房产 |
171 | 复兴东路 | 复兴东路 738 号 | 傲雄叮叮宠物 |
172 | 复兴东路 | 复兴东路 740 号 | 士林华苑社区卫生服务站 |
173 | 复兴东路 | 复兴东路 740 号 | 棋牌网咖 |
174 | 复兴东路 | 复兴东路 744 号 | 宫品海参 |
175 | 复兴东路 | 复兴东路 746 号 | 同策好房 |
176 | 复兴东路 | 复兴东路 748 号 | 杰杰宠物 |
177 | 复兴东路 | 复兴东路 750 号 | 三叶眼镜 |
178 | 复兴东路 | 复兴东路 752 号 | 太平洋房产 |
179 | 复兴东路 | 复兴东路菜场 | 曹家街生鲜菜场 |
180 | 方斜路 | 方斜路 238 号 | 中国民生银行豫园支行 |
181 | 方斜路 | 方斜路 269 号 | 锦江之星 |
182 | 方斜路 | 方斜路 401 号 | 福利彩票 |
183 | 方斜路 | 方斜路 405 号 | 洋河蓝色经典 |
184 | 方斜路 | 方斜路 407 号 | 山东水饺(无店招) |
185 | 方斜路 | 方斜路 413 号 | 好又多便利店 |
186 | 方斜路 | 方斜路 418 号 | 链家 |
187 | 方斜路 | 方斜路 419 号 |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 |
188 | 方斜路 | 方斜路 426 号 | 唯乐口腔 |
189 | 方斜路 | 方斜路 428 号 | 罗森便利店 |
190 | 方斜路 | 方斜路 432 号 | 克莱小夫咖啡店 |
191 | 方斜路 | 方斜路 434 号 | 萍萍母婴 |
192 | 方斜路 | 方斜路 436 号 | 品时针名表沙龙 |
193 | 方斜路 | 方斜路 438 号 | 圣菩提国际美胸 |
194 | 方斜路 | 方斜路 440 号 | 吉友饮食店 |
195 | 方斜路 | 方斜路 444 号 | 吉友餐厅 |
196 | 方斜路 | 方斜路 446-448 号 | 眉州大药房 |
197 | 方斜路 | 方斜路 452 号 | 雪绒花母婴 |
198 | 方斜路 | 方斜路 454 号 | 锦福里喜饼(凯乐滋诞生礼) |
199 | 方斜路 | 方斜路 506 号 | 红房子妇产科医院 |
200 | 方斜路 | 方斜路 515 号 | 上海市黄浦学校 |
201 | 方斜路 | 方斜路 534 号 | 海友酒店 |
202 | 方斜路 | 方斜路 534 号 | 大江南酒家 |
203 | 方斜路 | 方斜路 534 号 | 桔子便利 |
204 | 方斜路 | 方斜路 534 号 | 仁和小厨 |
205 | 方斜路 | 方斜路 543 号 | 王中王、点心外卖 |
206 | 方斜路 | 方斜路 548 号 | 伟利烟酒专卖 |
207 | 方斜路 | 方斜路 548 弄 1 后门 | 维维花坊 |
208 | 方斜路 | 方斜路 548 弄 1 号 | 远大商店 |
209 | 方斜路 | 方斜路 553 号 | 驼之尊 骆驼奶 |
210 | 方斜路 | 方斜路 554 号 | 庆亮杂货店 |
211 | 方斜路 | 方斜路 554 号 | 苏州藏书羊肉馆 |
212 | 方斜路 | 方斜路 555 号 | 快客 |
213 | 方斜路 | 方斜路 557 号 | 斜桥刻字社 |
214 | 方斜路 | 方斜路 564-2 号 | 上海医大生健经贸有限公司门诊部 |
215 | 方斜路 | 方斜路 566 号 | 红房子妇产科医院 |
216 | 方斜支路 | 方斜支路 31 号 | 亿万烟酒商店 |
217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36 号-1 | 小四川水产批发零售 |
218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36 号-2 | 苏北散养草鸡蛋(无字) |
219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36 号-3 | 颖盈烟酒店 |
220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36 号-4 | 小黄水果蔬菜 |
221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36 号-5 | 华风烟杂店 |
222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68 弄 1-4 号旁 | 心怡上海烟酒专卖(光明牛奶棚) |
223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68 弄 1-4 号旁 | 小琴羊绒店 |
224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68 弄 5 号-3 | 国窖 1573 |
225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68 弄 5 号-1 | 舒家软玻璃地毯 |
226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68 弄 1 号-1 | 花轩阁 |
227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69 号 | 奥深 |
228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73 号 | 苏面坊 |
229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76 弄 1 号-2 | 龙西扬殡葬(无店招) |
230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77 号 | 牛肉面 牛肉汤 |
231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79-81 号 | 湘霸王土菜馆 |
232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85-87 号 | 粤海阁 |
233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86 号 | 小施羊绒 |
234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92 号-1 | 罗森便利店 |
235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92 号-2 | 康源食品 |
236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92 号-3 | 生态崇明 |
237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92 号 | 海文商务楼 |
238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92 号 105 室 | 淘衣服 |
239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105 号 | 志文游戏机 |
240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107 号 | Miss 美甲、美睫 |
241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109 号 | 潘国仙耳光馄饨 |
242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110 号 | 大兴街炒货 南汇平价蔬菜 |
243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111 号 | 一闪摄影 |
244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113 号 | 祥记桂林米粉 |
245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113 号 | 脚手架出租 |
246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114 号 | 杭州小胡桃 |
247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115 号 | 伟康眼镜 |
248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116 号 | 冠华服饰 |
249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117 号 | 原升房产 |
250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118 号 | 金叶烟酒 |
251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119 号 | 滨海古园 |
252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120 号-3 | 华红烟酒 |
253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121 号 | 知音形象沙龙 |
254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123 号 | 鱼肉馄饨 |
255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125 号 | SHK |
256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127 号 | 复美大药房 |
257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131 号 | 黄焖鸡米饭 |
258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133 号 | 广东潮汕美食 |
259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135 号 | 唯而美图文广告 |
260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137 号 | 烟酒总汇 |
261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137 号 | 千里香馄饨王 |
262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139 号 | 百果园 |
263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143 号 | 名尚美容养生顾问 |
264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147 号 | 上海兆丰年烟酒销售商行 |
265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149 号 | 便利赞 |
266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151 号 | 郑远元修脚房 |
267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153 号 | 上海爱善家护理站 |
268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157 号 | 上海皓文文化艺术馆 |
269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159 号 | 鑫梦造型 |
270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161 号 | 天天照相馆 |
271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163 号 | 外贸羊绒生活馆 |
272 | 黄家阙路 | 黄家阙路 165 号 | 丽致品牌折扣 |
273 | 黄家路 | 黄家路 163 号 | 上海市黄浦区中西医结合医院 |
274 | 黄家路 | 黄家路 195 号 | 上海急救 |
275 | 黄家路 | 黄家路 195 号 | 快乐之家老年公寓 |
276 | 河南南路 | 河南南路 515 号 | Max Tu 品牌女装 |
277 | 河南南路 | 河南南路 519 号 | 网咖棋牌 |
278 | 河南南路 | 河南南路 525 号 | 禾木地产 |
279 | 河南南路 | 河南南路 525 号 | 来伊份 |
280 | 河南南路 | 河南南路 527 号 | 瑞拉美人 |
281 | 河南南路 | 河南南路 529 号 | 佳伟烟酒 |
282 | 河南南路 | 河南南路 529 号 | 奢侈品护理 |
283 | 河南南路 | 河南南路 539 号 | 克丽缇娜 |
284 | 河南南路 | 河南南路 541 号 | 罗森便利店 |
285 | 河南南路 | 河南南路 543 号 | 锦明房产 |
286 | 河南南路 | 河南南路 549 号 | 嘉御护肤造型 |
287 | 河南南路 | 河南南路 549 号 | 美凯龙爱家 |
288 | 河南南路 | 河南南路 551 号 | 链家 |
289 | 河南南路 | 河南南路 559 号 | 达亨国际名表 |
290 | 河南南路 | 河南南路 561 号 | 巨伟寄售 |
291 | 河南南路 | 河南南路 563 号 | 欧诗贝美容会所 |
292 | 河南南路 | 河南南路 630 号 | 快客 |
293 | 河南南路 | 河南南路 659 号 | 上海鑫鸿首饰机械工具有限公司 |
294 | 河南南路 | 河南南路 660 号 | 公安局黄浦分局 |
295 | 河南南路 | 河南南路 665 号 | 蓬莱商务楼 |
296 | 河南南路 | 河南南路 667 号 | 顺华烟酒商行 锦昌祥食品商店 |
297 | 河南南路 | 河南南路 669 号 | 海友酒店 |
298 | 河南南路 | 河南南路 681 号 | 也是园 |
299 | 河南南路 | 河南南路 689 号 | 幼儿园 |
300 | 河南南路 | 河南南路 730 号 | 上海市黄浦区社区矫正中心 |
301 | 河南南路 | 河南南路 737 号底楼 | 义勤口腔诊所 |
302 | 河南南路 | 河南南路 746 号 | 棠杰建材 |
303 | 河南南路 | 河南南路 748 号 | 空调移机保养 |
304 | 河南南路 | 河南南路 752 号 | 中国电信 |
305 | 河南南路 | 河南南路 754 号 | 上海天成典当行 |
306 | 河南南路 | 河南南路 756 号 | 快捷厨房(景荣酒家) |
307 | 河南南路 | 河南南路 758 号 | 月霞装饰 |
308 | 河南南路 | 河南南路 760 号 | 长江刻字厂 |
309 | 河南南路 | 河南南路 764 号 | 杰珑烟酒商行 |
310 | 河南南路 | 河南南路 800 号 | 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311 | 河南南路 | 河南南路杂货店 | 杂货店(无店招) |
312 | 建国新路 | 建国新路 1 号 | 安基大厦实华公寓 |
313 | 建国新路 | 建国新路 14-26 号、28 弄 2 号 101 室 | 童涵春大药房 |
314 | 建国新路 | 建国新路 25 号 | 中国邮政、邮政储蓄 |
315 | 建国新路 | 建国新路 55 号 | 链家 |
316 | 建国新路 | 建国新路 59 号 | 杰杰宠物 |
317 | 建国新路 | 建国新路 65 号 | 远诚地产 |
318 | 建国新路 | 建国新路 67 号 | 维乐口腔 |
319 | 建国新路 | 建国新路 73 号 | 云腴茶馆 |
320 | 建国新路 | 建国新路 77 号 | 老西门公馆 |
321 | 建国新路 | 建国新路 83 号 | 服装修改(无店招) |
322 | 建国新路 | 建国新路 85 号 | 来邦家政(无店招) |
323 | 建国新路 | 建国新路 87 号 | 谱佑广告 |
324 | 建国新路 | 建国新路 93 号 | 亿客酒店 |
325 | 建国新路 | 建国新路 96 号 | 依莱达电动车(阿彭车行) |
326 | 静修路 | 静修路 38 号 | 静修浴室 |
327 | 静修路 | 静修路 114 弄 4 号 | 波波烟酒杂货店 |
328 | 静修路 | 静修路 114 弄 1 号 | 吉泰连锁酒店 |
329 | 江阴街 | 江阴街 2 号 | 中粮产品专卖店 |
330 | 江阴街 | 江阴街 6 号 | 佳歆地产 |
331 | 江阴街 | 江阴街 8 号 | 斗斗宠物店 |
332 | 江阴街 | 江阴街 8 号 | 雄飞家电维修部 |
333 | 江阴街 | 江阴街 8 号 | 浩华门窗(无店招) |
334 | 江阴街 | 江阴街 10 号 | 中国体育彩票 |
335 | 江阴街 | 江阴街 10 号 | 悦清商店 |
336 | 江阴街 | 江阴街 12 号 | lulu 美甲沙龙 |
337 | 江阴街 | 江阴街 16 号 | 金美秀养生瘦身 |
338 | 江阴街 | 江阴街 18 号 | 汪芳年百货店 |
339 | 江阴街 | 江阴街 20 号 | 艺剪造型 |
340 | 江阴街 | 江阴街 21 号 | 鑫博五金 |
341 | 江阴街 | 江阴街 21 号 | 老上海馄饨铺 |
342 | 江阴街 | 江阴街 21 号 | 集集百果园 |
343 | 江阴街 | 江阴街 23 号 | 上海文岩办公文教 |
344 | 江阴街 | 江阴街 24 号 | 弄堂口 |
345 | 江阴街 | 江阴街 25 号 | 杭丰房产 |
346 | 江阴街 | 江阴街 25 号 | 大别山散养土鸡蛋 |
347 | 江阴街 | 江阴街 26 号 | 西贝造型 |
348 | 江阴街 | 江阴街 27 号 | 千丝金剪 |
349 | 江阴街 | 江阴街 27 号 | 沭海烟酒 |
350 | 江阴街 | 江阴街 28 号 | 小天鹅干洗(无店招,有钢架) |
351 | 江阴街 | 江阴街 29 号 | 益丰大药房 |
352 | 江阴街 | 江阴街 30 号 | 逦妍国际美容 |
353 | 江阴街 | 江阴街 32 号 | 爱宝宠物 |
354 | 江阴街 | 江阴街 33 号 | 飞虹广告 诚信门窗 |
355 | 江阴街 | 江阴街 33 号 | 犟茶 |
356 | 江阴街 | 江阴街 34 号 | 晓陈美发 |
357 | 江阴街 | 江阴街 35 号 | 上海市黄浦区有爱馨食品店 |
358 | 江阴街 | 江阴街 35 号 | 烟酒汇总 |
359 | 江阴街 | 江阴街 37 号 | 杰杰宠物 |
360 | 江阴街 | 江阴街 38 号 | 上海黄浦区美美喜庆烟酒店 |
361 | 江阴街 | 江阴街 39 号 | 干洗店(无店招) |
362 | 江阴街 | 江阴街 39 号 | 外贸睡衣特卖 |
363 | 江阴街 | 江阴街 40 号 | 品恺家政 |
364 | 江阴街 | 江阴街 42 号 | 上海市黄浦区春鑫便利店 |
365 | 江阴街 | 江阴街 44 号 | 黄浦区福清烟酒店 |
366 | 江阴街 | 江阴街 46 号 | 上海市黄浦区杨安烟酒商行 |
367 | 江阴街 | 江阴街 50 号 | 凤凰 |
368 | 江阴街 | 江阴街 50 号 | 有个美甲屋 |
369 | 江阴街 | 江阴街 52 号 | 雅邻家政 |
370 | 江阴街 | 江阴街 52 号 | 育才烟酒 |
371 | 江阴街 | 江阴街 54 号 | 洗包洗鞋皮具护理 |
372 | 江阴街 | 江阴街 54 号 | 上海黄浦区鑫鑫烟酒行 |
373 | 江阴街 | 江阴街 56 号 | 大益茶 |
374 | 江阴街 | 江阴街 58 号 | 鼎铭豪宅 |
375 | 江阴街 | 江阴街 60 号 | 链家 |
376 | 江阴街 | 江阴街 184 号 | 荷花池幼儿园托班部 |
377 | 江阴街 | 江阴街 410 号 | 卖代步车(无店招) |
378 | 江阴街 | 江阴街 412 号 | 烟酒 |
379 | 江阴街 | 江阴街 414 号 | 时味 |
380 | 江阴街 | 江阴街 416 号 | 足疗店(扬州扦脚)(无店招) |
381 | 江阴街 | 江阴街 436 号 | 烫染平价理发店 |
382 | 江阴街 | 江阴街 438 号 | 爱玛电动车 |
383 | 江阴街 | 江阴街 442 号 | 安保烟杂店 |
384 | 江阴街 | 江阴街 465 号 | 上海市家庭服务业行业协会黄浦区办事处 |
385 | 江阴街 | 江阴街 491 号 | 龙之加汽车快修连锁 |
386 | 江阴街 | 江阴街清美鲜食 | 清美鲜食江阴街店 |
387 | 老道前街 | 老道前街 55 号 | 昊达动漫模型(遗留店招) |
388 | 老道前街 | 老道前街 55 号 | 漫玩屋 |
389 | 老道前街 | 老道前街 55 号 | 漫佳 |
390 | 老道前街 | 老道前街 66 号 | 黄浦区春荣杂货店 |
391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675 号 | 清心堂 |
392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690 号 | 文峰美发美容 |
393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693 号 | 名博口腔 |
394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719 号 | 颜鉴医疗 |
395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721 号 | 新爱婴 |
396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721 号 | 兴业银行 24 小时自助银行服务 |
397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723 号 | 锦明地产 |
398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725 号 | 完美 |
399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731 号 | 民生银行 |
400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011 号 | 浦发银行 |
401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011 号 | 新世纪大厦 |
402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011 号 | 煌庭大院 |
403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055 号 | 古之今精品女装 |
404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055 号 | 全家 |
405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057 号 | 斯诺 |
406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059 号 | 依瑞莎假发 |
407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061 号 | 精品服饰(沐裳外贸) |
408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063 号 | 名烟名酒商行 |
409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065 号 | 1818 造型 |
410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067 号 | 红依服饰 |
411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069 号 | 财会进修学校 |
412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085 号 | 上海市黄浦区业余大学、上海开放大学黄浦分 校招生报名处 |
413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087 号 | 香香服饰 |
414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089 号 | 银河国际旅行社 |
415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089 号 | 黄浦区业余大学、老年大学 |
416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089 号 | 企业登记代理 |
417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089 号 | 办公用品(遗留店招) |
418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139 号 | 上海通盈鞋业有限公司 |
419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139 号 | 中国光大银行 |
420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139 号 | 上海市中股份(仅店招) |
421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139 号 | 律师服务(仅店招) |
422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169 号 | 中原地产 |
423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171 号 | 沐茗 |
424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175 号 | 千米快修 |
425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177 号 | 烟酒 |
426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179 号 | 原寄售 |
427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181 号 | 大眼包子 |
428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183 号 | 千里香馄饨面 |
429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185 号 | 祥云奢侈品 |
430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217 号 | 永琪 |
431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219 号 | 酒楼直供 |
432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241 号 | 申月房产 |
433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243 号 | 羊绒世家 |
434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243 号 | 瀚境养生 |
435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247 号 | 印普森图文 |
436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249 号 | 渲萱烟酒 |
437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253 号 | 安房置业 |
438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257 号 | 太平洋房产 |
439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259 号 | 彩后台北 |
440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261 号 | 接城地产 |
441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263、1267 号 | 海之声助听器 |
442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283 号 | 德馨医院 |
443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295 号 | 金田商务大楼 |
444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295 号 | 来伊份陆家浜路店 |
445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295 号 | 罗森便利店 |
446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295 号 | 丽婴房 |
447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295 号 | 高济药房 |
448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297 号 | 申万宏源证券 |
449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297 号 | 雅石轩 |
450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297 号 | 曼之初 |
451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321 号 | 杨记齐齐哈尔烤肉 |
452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325 号 | 酷味乐城市饭堂 |
453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331 号 | 锦江之星 |
454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331 号 | 兰州陈记牛肉面 |
455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339 号 | 邹记烧鹅茶冰厅(王中王) |
456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527 号 | 京世造型 |
457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527 号 | 钜昌典当 |
458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535 号 | 珍妮服饰 |
459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535 号 | 艺漾广告 玻璃门窗 |
460 | 陆家浜路 | 陆家浜路 1543 号 | 中国邮政斜桥邮政所 |
461 | 林荫路 | 林荫路 77 号 | 老西门派出所 |
462 | 林荫路 | 林荫路 258 号 | 上海市工业经济管理进修学院 |
463 | 梦花街 | 梦花街 11 号 | 修改服装(阳阳服装店) |
464 | 梦花街 | 梦花街 22 号 | 一春杂货店 |
465 | 梦花街 | 梦花街 33 号 | 生活回收站 |
466 | 梦花街 | 梦花街 35 号 | 小池发型屋 |
467 | 梦花街 | 梦花街 42 号 | 家电制冷维修 |
468 | 梦花街 | 梦花街 43 号 | 佳歆房产 |
469 | 梦花街 | 梦花街 43 号 | 名烟名酒 |
470 | 梦花街 | 梦花街 85 号 | 坊辰房产 |
471 | 梦花街 | 梦花街 91 号 | 花梦烟杂店 |
472 | 梦花街 | 梦花街 99 号 | 玖玖面馆(玖玖小炒) |
473 | 梦花街 | 梦花街 109 号 | 黄浦区鑫生粮油食品店 |
474 | 梦花街 | 梦花街 117 号 | 豪豪烟酒行 |
475 | 梦花街 | 梦花街 129 号 | 上海霏妃房地产有限公司 |
476 | 梦花街 | 梦花街 131 号 | 山珍杂货店 |
477 | 梦花街 | 梦花街 133 号 | 修家电(上海天天电器技术服务部) |
478 | 梦花街 | 梦花街 137 号 | 阿伟小筑 |
479 | 梦花街 | 梦花街 139 号 | 河南真味拉面烩面(特色红烧牛肉面) |
480 | 梦花街 | 梦花街 143 号 | 怀旧堂 旧货调剂 |
481 | 梦花街 | 梦花街 147 号 | 山茶花烟酒行 |
482 | 梦花街 | 梦花街 149 号 | 绍兴黄酒 |
483 | 梦花街 | 梦花街 163 号 | 水果(无店招) |
484 | 梦花街 | 梦花街 165 号 | 福民烟酒商店 |
485 | 梦花街 | 梦花街 169 号 | 岚岚美发 |
486 | 梦花街 | 梦花街 170 号 | 房友 |
487 | 梦花街 | 梦花街 171 号 | 荣新粮油杂货店 |
488 | 梦花街 | 梦花街 171 号 | 殡葬服务一条龙 |
489 | 梦花街 | 梦花街 172 号 | 上海黄浦区盛达烟酒行 |
490 | 梦花街 | 梦花街 200 号 | 王兴家常菜 |
491 | 梦花街 | 梦花街 234 号 | 智尚酒店 |
492 | 宁安路 | 宁安路 125 号 | 雯阳烟酒店 |
493 | 蓬莱路 | 蓬莱路 82 号 | 蓬莱路幼儿园(分园) |
494 | 蓬莱路 | 蓬莱路 128 号 | 蓬莱路幼儿园 |
495 | 蓬莱路 | 蓬莱路 180 号 | 廉好烟酒食品店 |
496 | 蓬莱路 | 蓬莱路 192 号 | 东申熟食 |
497 | 蓬莱路 | 蓬莱路 193 号 | 烟酒商行 |
498 | 蓬莱路 | 蓬莱路 197 号 | 中粮冷鲜肉 |
499 | 蓬莱路 | 蓬莱路 198-200 号 | 龙门超市 |
500 | 蓬莱路 | 蓬莱路 216 号 | 非剪 |
501 | 蓬莱路 | 蓬莱路 221 号 | 一品鲜冻冷冻小包装 |
502 | 蓬莱路 | 蓬莱路 242 号 | 伦翔熟食店 |
503 | 蓬莱路 | 蓬莱路 248 号 | 外贸服装 |
504 | 蓬莱路 | 蓬莱路 250 号 | 無畫畫館(华昌字画) |
505 | 蓬莱路 | 蓬莱路 258 号 | 无店招(原上海景超皮革有限公司) |
506 | 蓬莱路 | 蓬莱路 280 号 | 永洁宾馆 |
507 | 蓬莱路 | 蓬莱路 280 号 | 盛和烟酒 |
508 | 蓬莱路 | 蓬莱路 283 号 | 老西门街道有线电视管理站 |
509 | 蓬莱路 | 蓬莱路 283 号 | 老西门街道食品快速检测站 |
510 | 蓬莱路 | 蓬莱路 284 号 | 平价菜场,南京熟食 |
511 | 蓬莱路 | 蓬莱路 288 号 | 中鲜生鲜仓储店 |
512 | 蓬莱路 | 蓬莱路 288 号 | 薪艾艾灸馆 |
513 | 蓬莱路 | 蓬莱路 290 号 | 海烟烟行 天晟超市 |
514 | 蓬莱路 | 蓬莱路 292 号 | 上海南房 |
515 | 蓬莱路 | 蓬莱路 293 号 | 文达杂货店 |
516 | 蓬莱路 | 蓬莱路 294 号 | 小怪烟酒商行 |
517 | 蓬莱路 | 蓬莱路 298 号 | 绍兴黄酒 |
518 | 蓬莱路 | 蓬莱路 300 号 | 上海金锋皮革有限公司 |
519 | 蓬莱路 | 蓬莱路 309 号 | 精品红膏大闸蟹 |
520 | 蓬莱路 | 蓬莱路 315 号 | 益胜数码通讯 |
521 | 蓬莱路 | 蓬莱路 336 号 | 一间森林酒店 |
522 | 蓬莱路 | 蓬莱路 338 号 | 阿姨奶茶(卖水果蔬菜) |
523 | 蓬莱路 | 蓬莱路 345 号 | 上海市敬业中学 |
524 | 蓬莱路 | 蓬莱路 354 号 | 成成卿五金 |
525 | 蓬莱路 | 蓬莱路 358 号 | 小张果业(黄浦区京秋五金商店) |
526 | 蓬莱路 | 蓬莱路 374 号 | 老西门街道慈善超市 |
527 | 蓬莱路 | 蓬莱路 377 号 | 小胖理发店 |
528 | 蓬莱路 | 蓬莱路 378 号 | 胜金米行 |
529 | 蓬莱路 | 蓬莱路 380 号 | 蓬馨餐厅 |
530 | 蓬莱路 | 蓬莱路 382 号 | 荣宝堂古玩店(黄浦区智磊五金店) |
531 | 蓬莱路 | 蓬莱路 384 号 | 泉富皮塑 |
532 | 蓬莱路 | 蓬莱路 385 号 | 尚美造型 |
533 | 蓬莱路 | 蓬莱路 386 号 | 无字(遗留店招) |
534 | 蓬莱路 | 蓬莱路 389 号 | Lucky 饰品店 |
535 | 蓬莱路 | 蓬莱路 390-392 号 | 上海万华皮革化工有限公司 |
536 | 蓬莱路 | 蓬莱路 393 号 | 苏北黑毛猪 |
537 | 蓬莱路 | 蓬莱路 395 号 | 顺岳烟酒行 |
538 | 蓬莱路 | 蓬莱路 397 号 | 光明爱心牛奶 |
539 | 蓬莱路 | 蓬莱路 401 号 | 久香蜀地冒菜 |
540 | 蓬莱路 | 蓬莱路 406 号 | 捷强 JOYmax 烟酒专卖 |
541 | 蓬莱路 | 蓬莱路 407 号 | 海满食品(火腿咸肉) |
542 | 蓬莱路 | 蓬莱路 409 号 | 曦儿女装 |
543 | 蓬莱路 | 蓬莱路 411 号 | 冷饮批发零售(无字) |
544 | 蓬莱路 | 蓬莱路 414 号 | 中国体育彩票 |
545 | 蓬莱路 | 蓬莱路 415 号 | 烟酒 |
546 | 蓬莱路 | 蓬莱路 416 号 | 烟酒总汇 |
547 | 蓬莱路 | 蓬莱路 423 号 | 苏州藏书羊肉 |
548 | 蓬莱路 | 蓬莱路 423-1 号 | 恒泰小吃(红烧牛肉面) |
549 | 蓬莱路 | 蓬莱路 426-1 号 | 红宝石 |
550 | 蓬莱路 | 蓬莱路 426 号 | 镜尚科技美肤养生SPA 造型轻奢私人定制 |
551 | 尚文路 | 尚文路 60 号 | 锦江旅游 |
552 | 尚文路 | 尚文路 60 号 | 一间森林酒店 |
553 | 尚文路 | 尚文路 66 号 | 华氏大药房 |
554 | 尚文路 | 尚文路 73 号 | 上海敬业初级中学 |
555 | 尚文路 | 尚文路 143 号 | 润格房产 |
556 | 尚文路 | 尚文路 151 号 | 南汇瓜果蔬菜批发零售部 |
557 | 尚文路 | 尚文路 153 号 | 红光烟杂店 |
558 | 尚文路 | 尚文路 159 号 | 振鑫不锈钢加工部 |
559 | 尚文路 | 尚文路 161-1 后门 | 俊发烟杂店 |
560 | 尚文路 | 尚文路 163 号 | 荣荣饮食店 |
561 | 尚文路 | 尚文路 181 号 | 迎勋生鲜食品配送部 |
562 | 尚文路 | 尚文路 183 号 | 敬业游泳馆 |
563 | 尚文路 | 尚文路 187-2 号 | 万家食品 |
564 | 尚文路 | 尚文路 189 号 | 预荃房产 尚文烟酒 |
565 | 尚文路 | 尚文路 191 号 | 全家 FamilyMart |
566 | 尚文路 | 尚文路 227 号 | 上源房地产 |
567 | 尚文路 | 尚文路 229 号 | 天鸿广告 |
568 | 尚文路 | 尚文路 231 号 | 杰杰造型 |
569 | 尚文路 | 尚文路 235 号 | 建江门窗(不锈钢门窗) |
570 | 尚文路 | 尚文路 237 号 | 慧杰房产 |
571 | 尚文路 | 尚文路 243 号 | 阿平面馆 |
572 | 尚文路 | 尚文路 245 号 | 裕兴商店 |
573 | 尚文路 | 尚文路 255 号 | 金华土特产 |
574 | 尚文路 | 尚文路 259 号 | 爱果堂 |
575 | 尚文路 | 尚文路 263 号 | 烟酒商行(盛辉烟酒) |
576 | 唐家湾路 | 唐家湾路肇周路口 | 唐家湾老酒店 |
577 | 文庙路 | 文庙路 3 号 | 竟客电竞酒店 |
578 | 文庙路 | 文庙路 5-7 号 | 顺丰速运 |
579 | 文庙路 | 文庙路 26 号 | 黄浦公安分局居民身份照片拍摄点 |
580 | 文庙路 | 文庙路 41 号 | 赵长记百货店 |
581 | 文庙路 | 文庙路 62 号 | 上海市黄浦区斜桥烟酒店 |
582 | 文庙路 | 文庙路 70 号 | 平平烟杂店 |
583 | 文庙路 | 文庙路 85 号 | 常年百货商店 |
584 | 文庙路 | 文庙路 95 号 | 为民家政房屋中介所 |
585 | 文庙路 | 文庙路 103 号 | 上海黄浦区顺利烟杂店(顺利烟酒商店) |
586 | 文庙路 | 文庙路 107 号 | 国强钟表店 |
587 | 文庙路 | 文庙路 112 号 | 琴缘宠物 |
588 | 文庙路 | 文庙路 120 号 | 上海中华书画协会书画考级中心 |
589 | 文庙路 | 文庙路 124 号 | 澎汛电讯设备经营部 |
590 | 文庙路 | 文庙路 127 号 | 古玩文之林 |
591 | 文庙路 | 文庙路 131-1 号 | 兰玲酒家 |
592 | 文庙路 | 文庙路 131-2 号 | 火星炸货铺 |
593 | 文庙路 | 文庙路 131-3 号 | 诚信装潢五金 |
594 | 文庙路 | 文庙路 132 号 | 极模社 |
595 | 文庙路 | 文庙路 133 号 | 花漾茶 |
596 | 文庙路 | 文庙路 134 号 | 中国体育彩票 |
597 | 文庙路 | 文庙路 136 号 | 新世纪异域贸易商行 |
598 | 文庙路 | 文庙路 140 号 | 紫栖 |
599 | 文庙路 | 文庙路 145 号 | 上海阳光学校 |
600 | 文庙路 | 文庙路 153 号底东前厢房 部分 | 极乐茶 |
601 | 文庙路 | 文庙路 156 号 | 公共厕所 |
602 | 文庙路 | 文庙路 159 号 | 上海顺鑫装潢工程有限公司 |
603 | 文庙路 | 文庙路 164 号 | 中华文化用品 |
604 | 文庙路 | 文庙路 164 号 | 樱动漫 |
605 | 文庙路 | 文庙路 166 号 | 极道小黄人 |
606 | 文庙路 | 文庙路 168 号 | 小黄人 HOBBY 屋 |
607 | 文庙路 | 文庙路 168 号 | 小黄人 HOBBY 屋 |
608 | 文庙路 | 文庙路 170 号 | 信炜模型 |
609 | 文庙路 | 文庙路 180 号 | Hobby |
610 | 文庙路 | 文庙路 180 号 | 维修数码 |
611 | 文庙路 | 文庙路 180 号 | 宠物蟋蟀商店 |
612 | 文庙路 | 文庙路 180 号 | 贴纸相馆 |
613 | 文庙路 | 文庙路 184 号 | 尚海味道 |
614 | 文庙路 | 文庙路 186 号 | 慢玩屋 |
615 | 文庙路 | 文庙路 186 号 | 西北狼烧烤 |
616 | 文庙路 | 文庙路 200 号 | 上海市敬业中学 |
617 | 文庙路 | 文庙路 233 号 | 文庙菜饭店 |
618 | 文庙路 | 文庙路 288 号 | 亚达百货 |
619 | 文庙路 | 文庙路 290 号 | 豪杰模型玩具 |
620 | 文庙路 | 文庙路 290 号 | 专业贴膜(华立百货) |
621 | 文庙路 | 文庙路学前街交叉口 | 章鱼小丸子 |
622 | 望云路 | 望云路 2 号 | 望云宾馆 |
623 | 望云路 | 望云路 4 号 | 无店招(京东快递) |
624 | 望云路 | 望云路 6 号 | 塑形发艺 |
625 | 望云路 | 望云路 8 号 | 京东快递 |
626 | 望云路 | 望云路 10 号 | 益丰大药房 |
627 | 望云路 | 望云路 14 号 | 李勇车行 |
628 | 望云路 | 望云路 20 号 | 希飞广告 |
629 | 望云路 | 望云路 22 号 | 上曜家茶坊棋牌 |
630 | 望云路 | 望云路 22 号 | 一坡咖啡 |
631 | 西仓桥街 | 西仓桥街 109 号 | 西仓造型 |
632 | 西仓桥街 | 西仓桥街 116 号 | 华新烟杂商店 |
633 | 西仓桥街 | 西仓桥街 130 号 | 洪昱房产 |
634 | 西仓桥街 | 西仓桥街 132 号 | 弄堂口 |
635 | 学宫街 | 学宫街 36 号 | 孔乙己酒家 |
636 | 学宫街 | 学宫街 43 弄 19 号 | 祥兴烟酒商行 |
637 | 先棉祠街 | 先棉祠南弄 15 号 | 上海市黄浦区文庙路幼儿园(分部) |
638 | 先棉祠街 | 先棉祠街 111 号 | 烟杂店(无字) |
639 | 学前街 | 学前街 1 号 | 上海黄浦区文昌阁饮食店(奶茶冰激凌) |
640 | 学前街 | 学前街 3 号 | 老式烧饼王 |
641 | 学前街 | 学前街 5 号 | 寿司饭团(福全饮食) |
642 | 学前街 | 学前街 7 号 | 专业电脑维修 |
643 | 学前街 | 学前街 19 号 | 尚艺 |
644 | 学前街 | 学前街 50-10 号 | 捷悠家政 |
645 | 学前街 | 学前街 50 号 | 苏食肉品批零中心 |
646 | 学前街 | 学前街 50 号 | 上海昌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647 | 学前街 | 学前街 50 号 | 富娱馄饨店 |
648 | 学前街 | 学前街 50 号 | 富娱烟酒商行 |
649 | 学前街 | 学前街 52 号 | 上海昌盛便利店 |
650 | 学前街 | 学前街 56 号 | 顺光餐饮便民小吃店 |
651 | 学前街 | 学前街 58 号 | 肚子里有料(包好) |
652 | 学前街 | 学前街 64 号 | 糕达 崇明糕 |
653 | 学前街 | 学前街 70 号 | 诗婷烟酒商行 |
654 | 学前街 | 学前街 71 号 | 富泰皮革材料有限公司 |
655 | 学前街 | 学前街 77 号 | 海友酒店 |
656 | 学前街 | 学前街 81 号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657 | 学前街 | 学前街 84 号 | 大积昌鞋材(无店招) |
658 | 学前街 | 学前街 86 号 | 无店招 |
659 | 学前街 | 学前街 88 号 | 东方油画 |
660 | 学前街 | 学前街 99 号 | 琛海皮革 |
661 | 学前街 | 学前街 100 号 A1* | 上海市南餐饮有限公司学前街店(普明面馆) |
662 | 学前街 | 学前街 135 号 | 上海黄浦区嗨尔斯青少年体育俱乐部 |
663 | 学前街 | 学前街 159 弄 | 妈妈驿站 |
664 | 学前街 | 学前街 159 弄 | 牛丁 |
665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666 号 1 层 107 单元 | 泸溪河 |
666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666 号 1 层 102A 单元 | Tims Hortons |
667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666 号 1 层 101 单元 | 肯德基 |
668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666 号 1 层 107B 单元 | 逸桂禾 |
669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686 号 1 层 107A | 大肠面 |
670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686 号 103 | 萌兽医馆 |
671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669 号 | 中国银行 |
672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677 号 | 美凯龙爱家(无店招) |
673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699 号 | 黄浦区老西门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
674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748 号 | 上海国泰拍卖行 |
675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752 号 | 罗森 |
676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758 号 | 前社 |
677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758 号 | 星巴克前社店 |
678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758 号 | 渤海银行 |
679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758 号 | 奥乐齐 |
680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758 号 | 美凯龙爱家 |
681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758 号 | 同策好房 |
682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767 号 | 青季酒店 |
683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767 号 | 明进业余学校 |
684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768 号 | 浦发银行 |
685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769 号 | 洁而净家政 |
686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769-4 号 | 快客 |
687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769 号 | 执琢健身 |
688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769 号 | 朱大林口腔诊所 |
689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769 号 | 捷安特西藏南路店 |
690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769 号 | 同昆 |
691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769 号 | 太平洋房屋 |
692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770 号 | 爱康国宾健之维门诊部 |
693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771-773 号 | 清沐精选酒店 |
694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775 号 | 米莱 法诗婷 |
695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775 号 | 海友酒店 |
696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775 号 | 银达典当 |
697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777 号 | 文峰美发美容 |
698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777 号 | 小牛电动 |
699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827 号 |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上海市黄浦区分公司 |
700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827 号 | 上海集瑞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701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829 号 | 兴业银行 |
702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874 号 | 尚流国际 蒙德罗艺术造型 |
703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876 号 | 德国舒密尔音乐(上海)中心 |
704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880 号 | 上海农商银行 |
705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888 号 | 平安银行 |
706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889 号 | 全季酒店 |
707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889 号 | 海证期货有限公司 |
708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889 号 | 上海证券 |
709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899 号 | 名尚造型、美容 |
710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899 号 | 尖徽酒店 |
711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908 号 | 中居锦明 |
712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910 号 | 相遇好房 |
713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912 号 | 联想 3C 服务中心 |
714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914 号 | 金富源寄售 |
715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916 号 | 十里香馄饨王 |
716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916 号 | 全家 |
717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916 号 | 沈大成 |
718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916 号 | 汉庭 |
719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991 号 | 美凯龙爱家 |
720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991 号 | 烟酒专卖 |
721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995 号 | 凌卓图文 |
722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995 号 | 链家 |
723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 996 号 | 花雨伞家纺 同策好房 |
724 | 西藏南路 | 西藏南路方斜路口 | 好德 |
725 | 盐城路 | 盐城路 8 号 | 冶春 |
726 | 盐城路 | 盐城路 16 号 | DRUNK BAKER |
727 | 盐城路 | 盐城路 28 号 | 德兴菜馆 |
728 | 盐城路 | 盐城路 51 号 | 上海银行 |
729 | 盐城路 | 盐城路 54 号 | 弄嗲烧肉 |
730 | 盐城路 | 盐城路 56 号 | 悦茗居 |
731 | 盐城路 | 盐城路 58 号 | 星巴克 |
732 | 仪凤弄 | 仪凤弄 109 弄 | 尤海浴室 |
733 | 迎勋路 | 迎勋路 28 号甲 | 黄浦第四房屋征收事务所 |
734 | 迎勋路 | 迎勋路 30 号 | 上海市黄浦第三房屋征收事务所 |
735 | 永宁街 | 永宁街 1 号 | 驿家装潢 |
736 | 永宁街 | 永宁街 3 号 | 大众理发店 |
737 | 永宁街 | 永宁街 55 号 | 房友 |
738 | 永宁街 | 永宁街 60-1 号 | 诚信家政 |
739 | 永宁街 | 永宁街 60-2 号 | 卖包(无店招) |
740 | 永宁街 | 永宁街 60-3 号 | 无店招(原汪汪童装屋) |
741 | 永宁街 | 永宁街 60-4 号 | 喜瓜先生 水果捞 |
742 | 永宁街 | 永宁街 60 号-5 | 无店招 |
743 | 一粟街 | 一粟街 5 号 | 上海电力 |
744 | 迎勋北路 | 迎勋北路 2 号 | 黄焖鸡米饭桥香缘米线 |
745 | 迎勋北路 | 迎勋北路 19 号 | 金佳烟酒店 |
746 | 迎勋北路 | 迎勋北路 55 号 | 上海晨续工贸 |
747 | 中华路 | 中华路 805 号 | 梦花街馄饨 |
748 | 中华路 | 中华路 856 号 | 全家 |
749 | 中华路 | 中华路 858 号 | 立邦刷新服务 |
750 | 中华路 | 中华路 858 号 | 爱森优选 |
751 | 中华路 | 中华路 858 号 | 亿嘉奢侈品 |
752 | 中华路 | 中华路 858 号 | 巴比馒头 |
753 | 中华路 | 中华路 858 号 | 链家 |
754 | 中华路 | 中华路 860 号 | 太平洋房屋 |
755 | 中华路 | 中华路 906 号 | 小石桥搪瓷面馆 |
756 | 中华路 | 中华路 908 号 | 中财管道 五金灯具 |
757 | 中华路 | 中华路 910 号 | 福鼎白茶(原沁茗阁) |
758 | 中华路 | 中华路 912 号 | PEIRIT 小佩宠物 |
759 | 中华路 | 中华路 914 号 | 上海松宇护理站 |
760 | 中华路 | 中华路 916 号 | 住商不动产 |
761 | 中华路 | 中华路 918 号 | 黄焖鸡米饭(黄山菜饭) |
762 | 中华路 | 中华路 920 号 | 利进烟酒行 |
763 | 中华路 | 中华路 922 号 | 东方有线中华路营业厅 |
764 | 中华路 | 中华路 924 号 | 宸辉烟酒总汇 |
765 | 中华路 | 中华路 926 号 | 好面道大肠面 |
766 | 中华路 | 中华路 928 号 | 上海延友餐饮店(安徽料理) |
767 | 中华路 | 中华路 928 号 | 红烧牛肉面(海博拉) |
768 | 中华路 | 中华路 932 号 | 太平洋房屋 |
769 | 中华路 | 中华路 985 号 | 海烟烟行 |
770 | 中华路 | 中华路 990 号 | 上海市黄浦区司法局老西门司法所 |
771 | 中华路 | 中华路 991 号 | 途虎养车 |
772 | 中华路 | 中华路 999 号 | 久升宾馆 |
773 | 中华路 | 中华路 999 号 | 立邦(多乐士) |
774 | 中华路 | 中华路 999 号 | 福牌板材 |
775 | 中华路 | 中华路 1003 号 | 网鱼网咖 |
776 | 中华路 | 中华路 1003 号 | 盛辉烟酒 |
777 | 中华路 | 中华路 1003 号 | 昼楠门窗 |
778 | 中华路 | 中华路 1005 号 | 象王洗衣 |
779 | 中华路 | 中华路 1007 号 | 上海百金奥普浴霸钢材 |
780 | 中华路 | 中华路 1009 号 | 联华超市 |
781 | 中华路 | 中华路 1051-1 号 | 石铂千金(琥珀蜜蜡) |
782 | 中华路 | 中华路 1051-2 号 | 上海尚誉地产 |
783 | 中华路 | 中华路 1051-3 号 | 上海西门印章有限公司 |
784 | 中华路 | 中华路 1051-4 号 | 山哥陶瓷洁具经营店 |
785 | 中华路 | 中华路 1051 号 | 黄浦烟草(天牛烟酒商行) |
786 | 中华路 | 中华路 1057-6 号 | 海友奢侈品 |
787 | 中华路 | 中华路 1057-9 号 | 喜菲烟酒 |
788 | 中华路 | 中华路 1057 号 | 上海市黄浦区残联指定销售点 |
789 | 中华路 | 中华路 1057 号 | 金吉烟杂商店(上海庙街烟店) |
790 | 中华路 | 中华路 1057 号 | 批发瓷砖马桶(无店招) |
791 | 中华路 | 中华路 1057 号 | 晨博图文 |
792 | 中华路 | 中华路 1057 号 | 烟酒总汇 |
793 | 中华路 | 中华路 1057-7 号 | 无字 |
794 | 中华路 | 中华路 1109 号 | 浙象港海鲜 |
795 | 中华路 | 中华路 1112 号 | 山东水饺 |
796 | 中华路 | 中华路 1114 号 | 高风雨造型 |
797 | 中华路 | 中华路 1116 号 | 晓霖服装店 |
798 | 中华路 | 中华路 1117 号 | 黄浦象山海鲜馆 |
799 | 中华路 | 中华路 1118 号 | 烟酒 |
800 | 中华路 | 中华路 1126 号 | 景鸿酒庄 |
801 | 中华路 | 中华路 1128 号 | 上海银行 |
802 | 中华路 | 中华路 1131 号 | 中国银行 |
803 | 中华路 | 中华路 1142 号 | 雅业美容美发生活馆华夏店 |
804 | 中华路 | 中华路 1143 号 | 精品服饰 |
805 | 中华路 | 中华路 1145 号 | 蓬莱路地块基地管理办公室 |
806 | 中华路 | 中华路 1146 号 | 黄浦烟酒商行 |
807 | 中华路 | 中华路 1150 号 | 芭芭拉宠物诊所 |
808 | 中华路 | 中华路 1152 号 | 新卡烟酒 |
809 | 中华路 | 中华路 1154 号 | 乐霓 |
810 | 中华路 | 中华路 1157 号 | 海岸线进口食品 |
811 | 中华路 | 中华路 1157 号 | 防台防汛应急抢险仓库(原来伊份中华店) |
812 | 中华路 | 中华路 1158 号 | 申万宏源证券 |
813 | 中华路 | 中华路 1158 号 | OZZZZZVintage |
814 | 中华路 | 中华路 1159 号 | 生态园果业 |
815 | 中华路 | 中华路 1160 号 | 景园花卉鲜花店 |
816 | 中华路 | 中华路 1160 号 | 苏面坊(同黄家阙路) |
817 | 中华路 | 中华路 1160 号 | 北京王府井烤鸭 |
818 | 中华路 | 中华路 1168 号 | 工商银行 |
819 | 中华路 | 中华路 1229 号 | 烟酒商行 |
820 | 中华路 | 中华路 1235 号 | 真丝专卖 |
821 | 中华路 | 中华路 1245-1 号 | 新华书店 |
822 | 中华路 | 中华路 1245-3 号 | 三枪 |
823 | 中华路 | 中华路 1245-4 号 | 樱花服饰 |
824 | 中华路 | 中华路 1245-5 号 | 炜勇文具 |
825 | 中华路 | 中华路 1245-6 号 | 鸿光眼镜(平价眼镜) |
826 | 中华路 | 中华路 1284 号 | 广利兴 |
827 | 中华路 | 中华路 1284 号 | 淘衣服 |
828 | 中华路 | 中华路 1286 号 | 爱提沙瑜伽 |
829 | 中华路 | 中华路 1291 号 | 读酥世家(糕点店) |
830 | 中华路 | 中华路 1301 号 | 远足专卖(皮鞋专卖) |
831 | 中华路 | 中华路 1301 号 | 特价内衣(三枪内衣) |
832 | 中华路 | 中华路 1304 号 | 全家 Family |
833 | 中华路 | 中华路 1312 号 | 红星眼镜公司 |
834 | 中华路 | 中华路 1314 号 | 大脚丫鞋类生活馆 |
835 | 中华路 | 中华路 1316 号 | 人豪阿情酒楼(仅店招) |
836 | 中华路 | 中华路 1318 号 | 老盛昌汤包 绝味鸭脖 金陵烧鹅 |
837 | 中华路 | 中华路 1318 号 | 逸品粤菜 |
838 | 中华路 | 中华路 1318 号 | 千里香馄饨 |
839 | 中华路 | 中华路 1323 号 | 可的超市 |
840 | 中华路 | 中华路 1323 号 | 中国移动 |
841 | 中华路 | 中华路 1323 号 | 东方眼镜 |
842 | 中华路 | 中华路 1323 号 | 华焱烟酒商行 |
843 | 中华路 | 中华路 1323 号 | 南华家具 |
844 | 中华路 | 中华路 1332 号 | 眼镜连锁 |
845 | 中华路 | 中华路 1341 号 | 羊肉串 手抓饭 |
846 | 中华路 | 中华路 1341 号 | 大骨牛肉汤 |
847 | 中华路 | 中华路 1341 号 | 小桃园 |
848 | 中华路 | 中华路 1347 号 | 紫燕百味鸡 |
849 | 中华路 | 中华路 1351 号 | 上海旧书店 |
850 | 中华路 | 中华路 1357 号 | 汪满田茶庄 |
851 | 中华路 | 中华路 1357 号 | loulou's tea |
852 | 中华路 | 中华路 1359 号 | 海王星辰健康药房 |
853 | 中华路 | 中华路 1359 号 | ABC 农业银行 |
854 | 中华路 | 中华路 1359 号 | 品筵海鲜汇 |
855 | 中华路 | 中华路 1405 号 | 肯德基 |
856 | 中华路 | 中华路 1409 号 | 厨选、大富贵酒楼 |
857 | 中华路 | 中华路 1415 号 | 永乐电器 |
858 | 中华路 | 中华路 1461 号 | 山林熟食 |
859 | 中华路 | 中华路 1461 号 | 全泰(立丰) |
860 | 中华路 | 中华路 1461 号 | 全泰食品(读酥世家) |
861 | 中华路 | 中华路 1461 号 | 85℃ |
862 | 中华路 | 中华路 1465 号 | 华夏银行 |
863 | 庄家街 | 庄家街 1 号 | 吉祥馄饨 |
864 | 庄家街 | 庄家街 1 号 | 老马冰城串吧 |
865 | 庄家街 | 庄家街 1 号 | 江辰日料 |
866 | 庄家街 | 庄家街 1 号 | 陈习面馆 |
867 | 庄家街 | 庄家街 1 号 | 万酥脆 北京烤鸭 |
868 | 庄家街 | 庄家街 1 号 | 华记油条 |
869 | 庄家街 | 庄家街 1 号 | 乌小蟹餐饮 |
870 | 庄家街 | 庄家街 1 号 | 望云路生煎 |
871 | 庄家街 | 庄家街 1 号 | 火金炒饭炒面 |
872 | 庄家街 | 庄家街 1 号 | 爆鱼人间 |
873 | 庄家街 | 庄家街 1 号 | 金陵芙蓉鹅 |
874 | 庄家街 | 庄家街 34 号 | 飞飞黑毛猪专卖店 |
875 | 庄家街 | 庄家街 34 号 | 山东海鲜店 |
876 | 庄家街 | 庄家街 34 号 | 乡下人蔬菜店 |
877 | 庄家街 | 庄家街 45 弄 | 小周水果店 |
878 | 庄家街 | 庄家街 66 号 | 小五金百货 |
879 | 庄家街 | 庄家街 68 号 | 天天开杂货商店 |
880 | 庄家街 | 庄家街 79 弄 | 脆皮烤鸭 |
881 | 庄家街 | 庄家街 79 弄 | 庄家街水产 |
882 | 庄家街 | 庄家街 79 弄 | 山东蔬果店 |
883 | 庄家街 | 庄家街 79 弄 | 杂货店 |
884 | 庄家街 | 庄家街 79 弄 | 五丰上食 |
885 | 庄家街 | 庄家街 79 弄 | 山东早餐煎饼 |
886 | 庄家街 | 庄家街 79 弄 | 琦华百货店 |
887 | 庄家街 | 庄家街 79 弄 | 粮油百货 |
888 | 庄家街 | 庄家街 79 弄 3 号 | 复古堂旧货调剂店 |
889 | 庄家街 | 庄家街兴兴杂货店 | 兴兴杂货店 |
890 | 庄家街 | 庄家街老式葱油饼 | 老式葱油饼 |
891 | 肇周路 | 肇周路 11 号 B110、B105B 单元 | 盒马鲜生 |
892 | 肇周路 | 肇周路 173 号 | 唐家湾微菜场 |
893 | 肇周路 | 肇周路 175 号 | 万有全豆制品专卖 |
894 | 肇周路 | 肇周路 179 号 | 北方公寓 |
895 | 肇周路 | 肇周路 183 号 | 上海市黄浦区老西门街道卫生服务中心肇周路 分中心 |
896 | 肇周路 | 肇周路 187 号 | 崇明平价肉店 |
897 | 肇周路 | 肇周路 189-191 号 | 柯达影像 |
898 | 肇周路 | 肇周路 191 号 | 爱玛电动车 |
899 | 肇周路 | 肇周路 385 号 | 如龙水果店 |
900 | 肇周路 | 肇周路 387 号 | 无店招(原肇洁棉布百货店) |
901 | 肇周路 | 肇周路 389 号 | 小鱼儿形象设计沙龙 |
902 | 肇周路 | 肇周路 391 号 | 香酥牛肉煎包、淮南牛肉面 |
903 | 肇周路 | 肇周路 393 号 | 黄浦区斜桥百货商店 |
904 | 肇周路 | 肇周路 395 号 | 农家小炒 |
905 | 肇周路 | 肇周路 401 号 | 袜子专卖内衣 |
906 | 肇周路 | 肇周路 403 号 | 颖禾家政 |
907 | 肇周路 | 肇周路 405 号 | 飞马内衣 |
908 | 肇周路 | 肇周路 413 号 |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研究所 |
附件二
沿街商铺及道路废物箱分类收集、运输测评细则
类别 | 项目 | 标准分 | 具体要求 | 评分细则 | 计分方式 |
宣传告知 | 5 | 有垃圾分类或上门分类收集宣传内容,经营 者或员工知晓率高。 | 1.现场查看商铺是否按要求张贴或配置海报、指引、手册等宣传内容 ,未发 | 随机抽取街镇辖区内 5条道路进行考核, 每条段道路随机抽取 4家商铺。商铺最终得分 | |
现宣传内容的,扣 2 分。 | |||||
2.发现宣传内容错误的,发现一处扣 1 分,累计扣分,最高扣 2 分。 3.现场询问 1 名商铺员工,发现员工未正确掌握垃圾分类知识的,扣 1分; 发现员工完全不了解上门收集要求的,扣 2 分;发现员工知晓上门收集但不 | |||||
了解细则(如收集方式、时间和频次)的,扣 1 分。 | |||||
1-3 项累计扣分,最高扣 5 分。 | |||||
1.商铺内未按照日常产生生活垃圾类型配置分类收集容器或存放区域的,扣 | |||||
10 分。(商铺应至少配置干垃圾收集容器,湿垃圾和可回收物容器或存放 | |||||
区视店铺类型合理设置。需要配置湿垃圾容器的商铺,包括但不仅限 |
沿街商铺 | 容器配置 | 10 | 商铺按要求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存放 | 于:超 | 为所有沿街商铺测评得分的平均分 。 |
市、食品杂货店、便利店、饮品店、咖啡店、餐饮店、点心店、熟食 店、烧 | |||||
烤店、面包甜品店、酒吧、水果店、蔬菜店、肉店、生鲜店、零食店 、花 店、宠物店等。) 2.商铺内分类收集容器无任何标识或指示的,扣 5 分。 | |||||
3.商铺内分类收集容器标识名称错误的,发现一处扣 5 分;标识有严重破损/ | |||||
遮挡/脱落/脏污/褪色等,发现一处扣 1 分。 | |||||
1-3 项累计最高扣 10 分。 | |||||
分类实效 | 20 | 商铺分类实效良好。 | 现场随机抽查商铺内分类收集容器或存放区域 2个,发现任一干垃圾容器有 | ||
其他垃圾大量混杂的扣 5 分;发现任一湿垃圾容器有明显混杂的,扣 5分; 发现任一湿垃圾容器有严重混杂的扣 10 分 ;发现任一可回收物容器或存放区域明显混杂的,扣 5分;发现任一可回收物容器或存放区域有严重混杂的 | |||||
扣 10 分 ; | |||||
周边 | 10 | 商铺周边无明显袋装垃 | 现场观察,商铺周边地面(责任区范围内)是否有明显的成堆垃圾或 小包垃 |
环境 | 圾等。 | 圾,发现一包/一包扣 5 分,累计扣分,最高扣 10 分。 |
类别 | 项目 | 标准分 | 具体要求 | 评分细则 | 计分方式 |
分类收运 | 10 | 收运单位建立上门收集体系,落实分类收运装备, 合理安排收运频率,定时实施上门收集,且建立每日收运台账 ,收运服务规范,收运实效良好。 | 发现混装混运或经举报查实混装混运的,扣 10分,分类收运项目(10 分) 不再测评。 1. 发现收运管理不力、收运实效不佳等情况酌情扣 2-5 分。 2.发现沿街商铺路段故意瞒报、漏报的酌情扣 2-5 分。 3.发现未按要求实施上门收集(收运时间和收运频次与规定、约定的不符) 酌情扣 1-2 分。 4.查看收运、检查、反馈、考核等相关制度,制度完全未建立的 5 分,制度 建立不全的酌情扣 2-5 分; 5.查看上门收运台账,未建立台账的扣 5分,收运点位、收运时间、工作人 员等收运记录缺失酌情扣 1-3 分。 其中 1-3 项,由第三方现场测评;4-5 项由管理部门按区考核。 | 考核街镇辖区内所有上门收运单位 。上门收运单位最终得分为所有测评单位得分的平均分。 | |
收运装备和容器整洁 , | 1.随机查看,发现收运装备未张贴分类标识的每处扣 3分,标识错误的每处 扣 1 分。 |
严格执行分类收运。 | 2.发现收运装备有明显不洁的每处酌情扣 1 分。 1-2 项累计扣分,最高扣 5 分。 | ||||
道路与废物箱 | 废物箱设置与管理 | 10 | 分类收集容器设置规范, 按照《上海市道路、公共广场等废物箱配置导则》要求,合理设置分类废物箱(一般仅设置可回收物、干垃圾两类收集容器 ),并确保废物箱设施完好, 无破损、锈蚀。废物箱分类标识规范、清晰、 无破损(侧面标识和 顶部标识)。 | 1.现场查看,废物箱分类容器设置不规范的扣 10分;废物箱有破损、严重 锈蚀的每处扣 2 分。 2.现场查看,废物箱外体有大面积污渍或严重积尘的扣 3 分。 3.现场查看,废物箱分类标识不规范的每张扣 3分;分类标识有明显污渍、 破损的,每处扣 1 分。 1-3 项累计扣分,最高扣 10 分。 | 随机抽取街镇辖区内 20组废物箱进行分别考核 。废物箱最终得分为所有测评废物箱的平均分 。 |
类别 | 项目 | 标准分 | 具体要求 | 评分细则 | 计分方式 |
15 | 废物箱无垃圾满溢现 | 1.废物箱周边有明显零星垃圾或小包垃圾的,每包/每处扣 5 分。 | |||
象, 周边环境干净整 | 2.废物箱垃圾满溢的,一处扣 5 分。 | ||||
洁。 | 1-2 项累计扣分,最高扣 15 分。 | ||||
10 | 废物箱内各类生活垃圾分类实效良好。 | 现场查看废物箱分类收集容器内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发现可回收物容器内含明显混杂其他垃圾的,扣 5 分;发现可回收物容器内大量混杂其他垃圾的扣 10 分。 | |||
分类收运 | 10 | 落实专用的废物箱垃圾分类收集车辆,实行精细化的垃圾分类收集, 车辆有明显物理分隔。 | 1.现场查看,发现废物箱垃圾收集过程中混装混运,或经举报查实混装混运的,扣 10 分,分类收运项目不再测评。 2.现场查看废物箱垃圾分类收集车辆,没有明显物理分隔的扣 10 分。 | 随机抽取街镇辖区内 2辆分类收集车辆。分类收集车辆的最终得分为所有测评收集车辆的平均 分。 | |
废物箱垃圾分类收集车辆车容车貌干净整洁、标识清晰。 | 现场查看废物箱垃圾分类收集车辆车容车貌,标志错误的每处扣 2.5分,标 识破损的每处扣 1 分,车容车貌不洁的扣 1 分。本项累计扣分,最高扣 5分。 |
注: 1. 街镇沿街商铺及道路废物箱分类收集、运输测评得分=商铺得分(所有测评商铺的平均分)+上门收集装备得分(观察的测评沿街商铺上门收运装备的平均分)+废物箱得分(所有测评废物箱的平均分)+废物箱收集装备得分(所有测评废物箱分类收集装备的平均分)。
附件三:(“★”号“#”号汇总)
★重要提示:投标人必须对本技术规格要求逐条响应“★”号为必须实质响应的内容,若无法满足,作无效标处理;“#”号为主要指标,未提供或提供内容不完整的,均不得分。
为提高评审效率方便评委核查,招标文件凡涉及以下“★”号指标和“#”号指标要求的响应情况及内容应当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表格 1、招标需求索引表”的格式及要求制作索引表,不制作索引表或未按照要求逐一明确标注相关内容所在页码的,可能导致评委会无法准确查找到相关重要响应内容,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号指标汇总表:
序号 | 名称 | 技术指标 |
1 | 资格性审查要求(由采购人审核) | (1)营业执照: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的清晰扫描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供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声明函:按招标文件第六章中“2.1、资格声明函”填写,必须包括该模板中所含的全部内容,并按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作无效标处理。 (3)法人代表授权书: 授权书必须由法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授权书中必须附带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清晰扫描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供作无效标处理。 (4)信用记录查询: 投标人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集中采购机构于开标后、评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作无效标处理 |
2 | 符合性审查要求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 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报价超财政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人存在串标、围标或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情形的;投标人报价明显过低,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且无法证明报价合理性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严重侵害本项目用工人员劳动权益的;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招标文件约定构成无效标的情 形。 |
附件四:承诺函格式
保障用工人员合法劳动权益的承诺函
(投标人未按格式要求提供本承诺函、所提供承诺函不完整、未提供此承诺函或未按要求签署盖章的均不得分)
致: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老西门街道办事处:
我司完全知晓并严格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因此我司郑重承诺:若我司中标本项目2023年度沿街商铺垃圾分类上门收运服务(项目编号: ),我司在本项目中所雇佣所有人员的工资、社保、公积金、加班费以及补贴、津贴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均符合劳动法等国家法律法规、上海市人社局相关规定(例如当年度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等)以及所属行业基本标准,充分保障相关人员的合法劳动权益。
若本项目用工人员与我司因薪酬待遇等问题发生争议纠纷、劳动仲裁或司法诉讼,均由我司负责妥善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老西门街道办事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日期: 年 月 日公司名称(公章):
一、评标依据:
1、本项目评标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配套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作为本次招标选定中标人的依据。
2、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评标前,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建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的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不参加评标的,则评委会成员均由评审专家组成。
(2)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坚持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依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响应情况、投标文件编制情况等,按照《评分细则》逐项进行综合、科学、客观评分。
3、评审程序:
(1)资格审查:由采购人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投标无效;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满三家,则本项目按废标处理。
(2)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经符合性审查后,若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项目按废标处理。
(3)详细评审: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满足三家以上,进入详细评审阶段。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分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评分,评审和评分记录资料均需保存归档。
4、评审原则、方法
(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各评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各份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进行独立评分,再计算平均分值,评标委员会按照每个投标人最终平均得分的高低依次排名,推荐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
(2)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3)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5、注意事项:
(1)在“上海政府采购网”评标的项目,以投标人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正本,并作为评审对象。
(2)最低报价并不能作为授予合同的保证。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财政预算的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做无效标处理。
二、资格性审查: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老西门街道办事处——2023 年度沿街商铺垃圾分类上门收运服务项目资格审查要求包 1
序号 | 类型 | 审查要求 | 要求说明 | 项目级/包级 |
1 | 引用上海证照库 | 营业执照 | 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若为多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的清晰扫描 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供作 无效标处理。 | 项目级 |
2 | 自定义 | 资格声明函(由采购人审核) | 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参考,样式 2.1、资格声明函”的格式填写,必须包括该样式中所含的全部内容,并按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供作无效 标处理。 | 项目级 |
3 | 自定义 | 法人代表授权书 (由采购人审核) | 授权书必须由法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授权书中必须附带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清晰扫描件;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供作无效标处 理。 | 项目级 |
4 | 自定义 | 信用记录查询 (由采购人审核) | 投标人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法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集中采购机 构于开标后、评标前,通过“信 | 项目级 |
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供应 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
投标人企业规模认定:
1、企业规模认定的性质:由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流程设定,企业规模认定被列入资格性审查环节。但企业规模大小不属于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的判断标准(除已设定为“仅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因此企业规模认定结果通常只作为是否享受相关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依据。
2、企业规模认定的办法:采购人或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按投标人提交的《小微企业声明函》及其附件《小微企业货物清单》作为基本认定依据。投标人应当如实填写相关文件,若投标人故意虚报、瞒报相关信息以获取不当利益的,应视作为虚假应标并承担相应后果。
3、小微企业认定及价格扣除政策的执行办法:
(1)根据财库﹝2020﹞46 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该投标人价格分的计算依据。投标人属于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应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内相关规定。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微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微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微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微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享受 10%价格扣除优惠。投标人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属于中小微企业。
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4%的价格扣除,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联合体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须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符合财库[2017]141 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价格扣除政策(10%报价扣除)。相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3)根据财库[2014]68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
审中价格扣除政策(10%报价扣除),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注:未提供上述所列对应材料的投标人,均不享受价格扣除政策。三、符合性审查: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老西门街道办事处——2023 年度沿街商铺垃圾分类上门收运服务项目符合性要求包 1
序号 | 审查要求 | 要求说明 | 项目级/包级 |
1 |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情形 |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无效标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投标报价超财政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投标人存在串标、围标或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情形的;投标人报价明显过低,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诚信履约且无法证明报价合理性的;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严重侵害本项目用工人员劳动权益的;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招标文件约定构成无效标的情形。 评委会认定违法违规现 象后作无效标处理。 | 项目级 |
四、详细评审:“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综合评分法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老西门街道办事处——2023 年度沿街商铺垃圾分类上门收运服务项目包 1 评分规则:
评分项目 | 分值区间 | 评分办法 |
报价分(10 分) | 0~10 | 1)确定评标基准价:经评标委员 会甄别确认,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合理的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2)确定其他投标报价分:计算公式为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打分报价单位的投标报价) × (10%)×100,分值计算保留一位小数点。 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产品的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计分依据。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中相关规定。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注:超过本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该报价单位作无效投标处理。 | ||
业绩(5 分) | 0~5 | 根据各投标人近三年内类似业绩 (请提供合同扫描件,需要包含关键页), 类似业绩是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与本项目采购需求和主要内容(货物或服务的内容、质量、标准、性能规格等)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 多得 5 分;未提供或未依照要求提 供的,不得分。 |
服务承诺函要求(3 分) | 0~3 | 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附件四、保障用工人员合法劳动权益的承诺函”提供承诺, 完全按照格式要求提供的,得 3 |
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 分。 | ||
整体服务方案(0-6 分) | 0~6 | 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整体服务方案,需包含但不限于:对采购需求、具体的日常养护维修要求内容的 理解,对本项目服务过程中重点、难点的分析、日常养护维修服务的整体设想及相应措施,对实物量清单、实际服务所涉及的市政道路和市政下水道、风险费用等方面的整体规划方案,评审委员会根据以上材料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 评分标准: 1)方案内容全面,完全符合且优于项目实际需求,重点难点分析准确,整体规划明确详尽及各项服务措施完善,得 5-6 分; 2)所提供方案能满足项目需求,内容基本齐全,但针对性不强,得 3-4 分; 3)所提供的整体方案只有大体框架,存在明显缺漏或措施不到位的,得 1-2 分; 4)未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内容,或服务内容完全不匹配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0 分。 |
日常清运服务方案(0-8 分) | 0~8 | 要求: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日常清运服务方案(包含:店面门责范围内的环境、垃圾桶周边环境卫生、垃圾分类服务的检查及改进等),对于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多样性的考量,对日常清运工 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的工 |
作方案和自查巡视制度等,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 评分标准: 1)所提供方案完全满足或优于需求,服务内容有科学性、可行性、能充分考虑采购人实际需求,工作流程完整的,得 7-8 分; 2)方案内容全面,符合项目实际需求,实施合理、措施规范、计划完整的,得 5-6 分; 3)实施方案能够满足项目实际需求,清运流程安排和相关措施基本齐全,计划合理的,得 3-4 分; 4)实施方案只有大体框架,存在明显缺漏或相关措施不到位的,得 1-2 分; 5)未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内容,或服务内容完全不匹配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0 分。 | ||
清运车辆管理方案(0-8 分) | 0~8 | 要求: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清运车辆管理方案,(包括:清运车辆的检测、保养、维修、停放等),清运车辆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的服务方案和 工作办法等,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 评分标准: 1)所提供方案完全满足或优于需求,服务内容有科学性、可行性、能充分考虑采购人实际需求,工作流程完整的,得 7-8 分; 2)方案内容全面,符合项目实际 需求,实施合理、措施规范、计划 |
完整的,得 5-6 分; 3)实施方案能够满足项目实际需求,清运车辆管理相关规定和措施基本齐全,计划合理的,得 3-4 分; 4)实施方案只有大体框架,存在明显缺漏或相关措施不到位的,得 1-2 分; 5)未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内容,或服务内容完全不匹配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0 分。 | ||
其他服务方案(0-6 分) | 0~6 | 要求: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针对本项目其他服务方案(包括对针对垃圾分类上门收集宣传、门收集形 式、设施保洁等方面的服务方案),对于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多样性 的考量,方案的完整、合理、科学、针对性等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 1)所提供方案完全满足需求,针对性强,并充分考虑到采购人实际需求,工作流程完整的,得 5-6 分; 2)所提供方案能够响应项目实际需要,工作流程比较全面的,得 3-4 分; 3)服务内容基本满足需求,但服务水平一般的,得 1-2 分; 4)未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服务内容,或服务内容完全不匹配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0 分。 |
设施设备配备方案(0-8 分) | 0~8 | 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垃圾清运所用设备 (清运车辆配置)、材料、制品等 |
配置方案,其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明细清单、备品备件明细清 单、器材(工具)配置方案、耗材配备情况、对应的管理措施和管理制度等,评审委员会根据以上材料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 评分标准: 1)所提供方案完全满足需求,能结合街道辖区的实际情况,设施设备配置方案及清单详细,方案具有专业性、规范性、详尽性的,得 7-8 分。 2)所提供内容满足项目实际需要,提供的设备设施配置及清单内容 等方面存有不足,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 5-6 分。 3)所提供内容基本符合需求,但在设备设施配置及清单内容等方面与项目实际需求有所差距,方案可行性方面所有影响的,得 3-4 分; 4)所提供方案缺乏明确的设备设施配置及清单内容的,得 1-2 分。 5)未提供设施设备配备方案,或提交的内容完全不匹配项目实际 情况的,得 0 分。 | ||
个性化考核机制(0-6 分) | 0~6 | 要求:提供针对街道辖区内实际情况的工作职责内容和督查管理办法等,设置日常考核管理机制和奖惩办法等个性化考核机制,评审专家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内容等进行综合评分。 评分标准: |
1)所提供内容完全满足需求,能结合街道辖区的实际情况,并且工作职责内容完整,考核机制设置全 面、合理,奖惩办法公平、可靠的,得 5-6 分; 2)所提供的方案中,工作职责内容或考核机制或奖惩办法缺乏明确阐述的,得 3-4 分; 3)所提供的方案与项目实际需求难以匹配,方案阐述难以落地实施的,得 1-2 分; 4)未提供相关个性化考核机制,或提交的内容完全不匹配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0 分。 | ||
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及承诺(0-8 分) | 0~8 | 要求:投标人提供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及承诺应包含完整的项目组织 实施力量。所提供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承诺应与本项目服务内容和 服务质量相关,需符合招标要求和相关管理要求,内容包含不限于:为保证服务质量所提供的各项保 障措施,有反馈机制、对应改进措施以及考核测评标准等。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所提供措施及承诺进行 综合评分。 评分标准: 1)所提供方案内容针对性强,各项安排措施合理先进,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科学合理符合项目需要,有高效健全的反馈机制及对应改进 措施。能提供有预见性、针对性且高效完善的技术保障,得 7-8 分; 2)所提供方案内容有一定针对性, |
各项安排措施合理先进,服务质量保障措施科学合理符合项目需要,有全面的反馈机制及对应改进措 施,得 5-6 分; 3)所提供方案能够满足项目主体需要,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合理性方面有所欠缺,有反馈机制。可提供的技术保障,不影响项目整体推 进,得 3-4 分; 4)所提供方案与项目实际需要有一定差距,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可行性欠佳,保障内容少影响项目落 地,得 1-2 分; 5)未提供相关措施及承诺,或所提交措施及承诺完全不匹配项目 实际情况且不具备可操作性,得 0分。 | ||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0-8 分) | 0~8 | 要求: 提供的应急保障方案应结合街道辖区的实际情况,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在重要时间节点、重大节庆活动期间,制定的沿街商铺上门收集保障措施;如遇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制定的收运保障措施和作业人员安全保障措施;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方案等,评审专家根据配备情况等对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分。 评分标准: 1)所提供内容完全满足需求,能结合街道辖区的实际情况,各项保障措施方案阐述明确完整、合理,应急保障方案科学、有效,并且针 对性强的,得 7-8 分; |
2)所提供方案基本满足项目实际需要,在收集保障措施或作业人员安全保障方面存有不足,但不影响项目实施的,得 5-6 分; 3)所提供方案基本满足项目实际需要,在收集保障措施或作业人员安全保障方面与项目实际需求存 在一定差距,对方案落地实施有影响的,得 3-4 分; 4)所提供的方案缺乏明确的重要节点、重大活动保障、极端天气、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等具体措施 内容的,得 1-2 分; 5)未提供应急保障方案,或所提交方案及措施完全不匹配项目实 际情况且不具备可操作性,得 0 分。 | ||
人员培训方案(0-6 分) | 0~6 | 要求: 提供的人员培训方案应符合项目 需求、结合街道辖区的实际情况和相关管理要求。内容包含:安全教育、交通法规知识培训等,培训包括:对上岗人员定期进行业务知 识、职业道德、操作技能及礼貌礼节等,评审专家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内容等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 1)供方案完全满足需求,各项培训内容详细、培训安排合理、并且针对性强的,得 5-6 分。 2)供方案满足项目实际需要,培训内容比较全面的,得 3-4 分 3)供内容基本符合需求,但相关 |
培训计划安排有所欠缺的,得 1-2分 4)供人员培训方案,或所提交培训完全不匹配项目实际情况且不具备可操作性,得 0 分。 | ||
管理制度措施及岗位设置(0-6 分) | 0~6 | 要求:提供针对街道辖区的实际情况的管理制度措施及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职责明确,岗位设置合 理、可靠等(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管理、绩效管理、安全管理等措施保障),评审专家根据各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内容等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 1)所提供内容完全满足且优于采购人实际需求,并且管理制度和职责明确、岗位设置合理、可靠的,得 5-6 分。 2)所提供内容满足项目实际需要,各项制度和设置比较全面的,得 3-4 分。 3)所提供内容基本符合需求,但在职责和制度的全面性上与项目实际需求有所差距,方案阐述难以落地实施的,得 1-2 分; 4)所提供相关管理制度及岗位设置,或提交的内容完全不匹配项目实际情况的,得 0 分。 |
项目负责人和服务人员配备情况 (0-8 分) | 0~8 | 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完整的项目人员配置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人员整体配备情况(含项目负责人等核心项目人员)、专业技术人 员及其他人员的投入情况,职责分 |
配情况以及相关资历的证明材料和数量等。 评分标准: 1)所提供的项目组人员配置数量、经验、学历、业务能力等完全满足项目需求,且具有相关性、专业性、丰富性的,得 7-8 分。 2)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经验和专业技术力量一般,有大致的人员配置方案,但不影响完成本项目的,得 5-6 分 3)所提供材料不能证明项目负责人或主要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能力,人员配置方案不明确,影响到本项目实施的,得 3-4 分。 4)所提供材料存在明显缺漏或相关人员配置不到位,难以推进项目实施的,得 1-2 分 5)未提供项目人员配置的,得 0分。 | ||
企业综合实力(0-4 分) | 0~4 | 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证明其综合实力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综合服务能力、信誉情况、履约能力等,评审委员会根据以上材料对投标 人进行综合评分。 评分标准: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企业综合实力的阐述综合打分。投标人综合服务能力、诚信经营履约能力、项目实施能力均符合本项目需要的得 3-4 分; (2)投标人综合服务能力、诚信 经营履约能力、项目实施能力等能 |
基本满足本项目需要的得 1-2 分; (3)未提交任何企业相关信息,或企业各方面明显缺乏承接本项目所需实力的不得分。 |
[合同中心-项目名称]合同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各方: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
邮编:[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 | 邮编:[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 |
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
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
项目名称:[合同中心-项目名称]组织形式:公开招标
包件号:/ 包件名称:/预算编号:0122-W10942系统招标编号:
采购中心内部合同号:
采购人内部合同号(如有):
乙方开户银行:[合同中心-供应商银行名称]乙方银行账号:[合同中心-供应商银行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经过政府采购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项目概况
1.1 服务地址:甲方指定
1.2 服务范围/内容概况:黄浦区老西门街道辖区内所有沿街商铺,单位总数约 908 家(详见 2023 年老西门街道沿街商铺上门收集任务点位清单)。
1.3 乙方投入管理和服务的总人数为不少于 10 人,人员的岗位和分工详见乙方投标文件。如乙方派出人员没有达到上述额定人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缺额人员的工资。
1.4. 合同总价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元整人民币。
2、服务期限:
2.1 本合同服务期为:12 个月。
3、管理质量和目标
3.1 管理目标:根据招标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且以孰高者为准。
3.2 质量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且以孰高者为准。
4、委托管理的任务和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且以孰高者为准。
5、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 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相关区域的服务工作,乙方对区域范围内的相关设施、设备具有使用权,区域所有资产处理权属于甲方及相关业主。
5.1.2 甲方对乙方的管理有检查权,发现乙方及其员工在工作中的问题,可向乙方指出,乙方应认真改正并对违纪员工进行处理,对违纪又不改正错误或甲方认为不适宜从事本项目管理的员工应立即予以调换;乙方如需调换主要骨干人员应事先通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5.1.3 甲方将根据现有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及管理条件,如办公用房、值班室及仓库等。
5.1.4 测评服务接管由甲方和乙方根据实际情况及需要商量决定
5.1.5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区域地图及相关资料。
5.1.6 配备符合国家要求的消防设施,对乙方提出的安全防范隐患报告应及时答复和改进。制订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本单位相关人员配合和支持乙方服务人员履行职责。
5.1.7 甲方有权在发生下列事项时,对乙方进行相应的处罚:根据招标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且以孰高者为准
5.2.1 乙方应严格履行投标文件规定的岗位职责要求,并遵守甲方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5.2.2 选派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具备所担负特殊岗位的相应技术等级证书或资格证书,无违法犯罪前科。在合同履行期间,遇甲方提出更换不称职人员要求时,乙方应予以酌情考虑。
5.2.3 为服务人员配备制服及基本装备,并负责服务人员的工资。
5.2.4 发生在执勤区域内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及时处理并报告甲方和当地公安机关,采取措施保护发案现场,协助公安机关侦查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依法妥善处理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件。
5.2.5 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防范措施,发现责任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甲方并协助予以处理。
5.2.6 乙方对所服务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损坏或改变使用功能。
5.2.7 乙方管理处应严格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认真教育乙方员工遵守职业道德及甲方的规章制度,定期做好对员工的保密教育工作。
5.2.8 如发生劳动合同纠纷,由乙方全权负责,与甲方无涉。
5.2.9 合同期满后,如双方未能续签合同,则乙方在合同期满(30)天前必须把所有服务管理的技术资
料(含培训资料)和档案资料、甲方属有的管理相关物品(如对讲机、电脑、工具、办公用品)和乙方控制使用的管理费中的日常消耗材料费的结余部分移交给甲方。
5.2.10 如果乙方或者乙方员工出现任何损害甲方、甲方员工、出入服务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财产权益、人身权益的行为,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5.2.11 乙方员工的人身伤害险由乙方自理,对乙方员工在工作中出现的人身伤害事故,甲方不承担责任。
6、合同付款方式: 每季度末支付。
(一) | (二) | (四) |
进度 |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的资料 | 合同款的支付 |
每个季度末 | 1、 每个季度末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阶段性的评估; 2、发票原件(抬头为甲方或实际采购人全称)。 | 收到上述文件后,向乙方支付该季度的合同款(按实支付)。 |
7、违约责任
7.1 本合同依法成立,签约各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一方违约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违约方应负违约责任,并按以下方式赔偿:
根据招标文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约定,且以孰高者为准
7.2 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合同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7.3 乙方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7.4 乙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7.5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之规定,甲方有权发出要求更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如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0)个工作日内未予以纠正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将甲方多支付的管理费退还甲方(如有),乙方还应向甲方提交(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8、其他
8.1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和乙方制定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及相关的采购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具有同等效力。
8.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分包。
8.3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8.4 本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之内,打印一份交黄浦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
8.5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8.6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或请黄浦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诉讼至黄浦区人民法院。
9.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执行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会谈纪要;
(2)本合同书
(3)本项目中标通知书
(4)乙方的本项目投标文件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
(6)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
(7)其他合同文件(需列明)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按照上述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同一层次合同文件有矛盾的,以时间较后的为准。
10.合同附件
(1)本合同附件包括:
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等均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5)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11.合同有效期:[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以下无正文)
签约各方: | |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自动 获取参数)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自动 获取参数) |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1] |
合同签订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网上签约) |
(本表仅供参考,投标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在报名阶段已上传的资料,仍须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证明材料,参考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2、满足招标公告中除以上要求以外的资质;
3、参考“投标人须知”章节中关于投标文件制作的常规事项;
4、满足“项目需求”章节中提出的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要求;
5、根据“评标办法”章节中的内容,自行组织有利于中标的材料;
6、通用格式下载:“投标文件格式参考”
1、招标需求索引表
(需显示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响应条件”、“符合性审查响应条件”与“评分方法”在投标文件中逐条显示对应位置的(页码))
序号 | 资格审查响应条件 | 索引目录(页码) | |
无效标项(根据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逐条响应位置 | ||
页至 页 | |||
页至 页 | |||
…… | …… | 页至 页 | |
序号 | 符合性审查响应条件 | 索引目录( 页) | |
审核项 | 投标文件逐条响应位置 | ||
页至 页 | |||
页至 页 | |||
…… | …… | 页至 页 | |
序号 | 评分响应条件 | 索引目录( 页) | |
评分方法(根据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逐条响应位置 | ||
页至 页 |
页至 页 | |||
页至 页 | |||
…… | …… | 页至 页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 “★”号指标索引表(如有)
序号 | “★”号指标要求 | 投标人响应内容 | 是否满足(填是或否) | 索引目录(页码) |
1 | 页至 页 | |||
2 | 页至 页 | |||
3 | 页至页 | |||
…… | …… | …… | …… | 页至页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2 “#”号指标索引表(如有)
序号 | “#”号指标要求 | 投标人响应内容 | 是否满足(填是或否) | 索引目录(页码) |
1 | 页至 页 | |||
2 | 页至 页 | |||
3 | 页至页 | |||
…… | …… | …… | …… | 页至页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2.1、资格声明函
(本表必填,未按格式提供作无效标处理)
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符合拟投标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规定条件,具体包括: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我方已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等)法定途径,全面自查确认: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致:
2.2、投标函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招标采购) 采购的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代表投标人(投标人的名称) ,通过“上海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我方的投标总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我方同意,如果开标一览表(开标记录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或有矛盾的,以开标一览表(开标记录表)为准。
2、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政府采购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符合拟投标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本公司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司已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等官方渠道进行全面自查确认:本公司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方已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自本投标文件提交之日起,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4、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真实有效的。
5、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90 日。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6、如我方中标,投标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7、如我方中标,我方同意按采购人要求向其提供与“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且加盖企业公章的纸质文件。
8、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他的任何投标。
10、如果本项目要求提供样品的,在评标结束、接到贵方通知后两周内,我方到指定地点收回样品,逾期未能收回的样品,视作放弃,可由贵方自行处置。
11、我方已充分考虑到投标期间网上投标可能会发生的技术故障、操作失误和相应的风险,并对因网上投标的任何技术故障、操作失误造成投标内容缺漏、不一致或投标失败的,承担全部责任。
12、我方同意开标内容以“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时的《开标记录表》内容为准。我方授权代表将及时使用数字证书对《开标记录表》中与我方有关的内容进行签名确认,授权代表未进行确认的,视为我方对开标记录内容无异议。
投标人名称: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投标联系人: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联系传真: 电子邮件:
日期: 年 月 日
3、法人代表授权书
(本表必填,未按格式提供作无效标处理)
致: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人(姓名) 系(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姓名,职务) 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投标文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贵中心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除我方书面撤销授权外,本授权书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直至我方的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公章):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此处粘帖: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 (有照片的一面) | 此处粘帖: 被授权人身份证清晰扫描件或复印件(有照片的一面) |
4、投标人基本情况(本表必填)
致:上海市黄浦区政府采购中心:我方基本情况如下:
1)投标人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公司性质:
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6)注册资本:
7)上一年度营业收入: 万元。
8)上一年度税收缴纳金额: 万元。
9)上一年度社保缴纳金额: 万元。(另行附表)
10)上一年度社保缴纳人数: 人。
11)现有从业人数情况:本单位现有从业人员总数: 人,
其中:在职: 人,聘用: 人;具有高级职称: 人,中级职称: 人,初级职称: 人,其他: 人。
正在实施的项目一览表(可另行附表)
内容 | 业主 | 日期 | 配备从业人员数 | 合同金额 |
12)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我方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如投标供应商确认为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虚假, 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按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内容划分,仅用于中小微企业认定):其他 未列明行业
2、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中对于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为: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应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内相关规定;
5、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标、成交结果将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若投标人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如投标人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无需填写本声明。
7、投标报价汇总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老西门街道办事处——2023 年度沿街商铺垃圾分类上门收运服务项目包 1
服务周期(月) | 拟提供服务人员数(人) | 备注 | 最终报价(总价、元) |
注:
1、总价应包括各项费用,即项目验收合格时所发生的所有费用。
2、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保留到整数位。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1、备品备件报价明细表
(本表仅供参考,投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 | 备品备件名称 | 备品备件配置要求 | 品牌规格型号 | 原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价格 |
注:(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
(2)本表为备品备件单价。
(3)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投标人须提供买方质量保证期内用随机备品备件清单及价格。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2 投标报价分类汇总表
(本表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项目名称:
包号: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月小计 | 年费用 | 备注 |
详见明细() | ||||
详见明细() | ||||
详见明细() | ||||
详见明细() | ||||
详见明细() | ||||
详见明细() | ||||
详见明细() | ||||
…… | ||||
…… | ||||
…… | ||||
合计 | ------ |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3)报价分类明细报价合计应与开标一览表报价相等。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7.2.1 投标报价明细表
(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名称: 包号:
序号 | 内容 | 单价(元) | 服务期限(月) | 小计 | 备注 |
工资 | 详见明细() | ||||
社保金 | 详见明细() | ||||
公积金 | 详见明细() | ||||
残疾人保障金 | 详见明细() | ||||
国定假日加班费 | 详见明细() | ||||
高温费 | 详见明细() | ||||
服装劳防 | 详见明细() | ||||
培训考证 | 详见明细() | ||||
带薪公休 | 详见明细() | ||||
退工补偿 | 详见明细() | ||||
费用小计 | 详见明细() | ||||
用工成本 | 详见明细() | ||||
营业税金 | 详见明细() | ||||
月度小计 | 详见明细() | ||||
年底合计 | 详见明细() | ||||
企业酬金 | 详见明细() | ||||
…… | |||||
…… | |||||
报价合计 |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需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3)投标人应根据分类报价费用情况编制明细费用表并随本表一起提供。
(4)分项目明细报价合计应与投标报价相等。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8、技术偏离表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数量 | 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 | 投标货物实际技术规格 | 是否有偏离 | 偏离情况说明 | 详细说明及相 关证明 |
1. 表格填写要求:按照本项目需求中的技术要求逐条回应,表格中填写:正偏离、负偏离或者满足。
2. 以上表格中“详细说明”一栏应如实填写正、负偏离的详细内容。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1)项目负责人说明表项目名称:
9、拟从事本项目人员及其技术资格一览表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更改格式并按实际情况填写)
姓名 | 出生年月 | 文化程度 | 一寸照 | ||||
毕业院校和专业 | 执业资格 | ||||||
颁发机构 | 证书编号 | 从事相关 管理工作年限 | |||||
技术职 称 | 聘任时间 | 政治面貌 | |||||
主要工作经历: 主要工作成绩、荣誉:主要工作特点、优势:在管其他项目: 在本项目中的主要工作安排: 每周在本项目现场工作时间: | |||||||
更换项目经理的方案 | |||||||
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前提和客观原因: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原则: 替代项目负责人应达到的能力和资格: 替代项目负责人应满足本项目管理服务的工作方案: |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
日期
(2)主要服务人员名册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更改格式并按实际情况填写)
(项目如分包,请标明包件号) 填报单位(公章):第 页共 页
在本项目中担任的职务 | 工种 | 姓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有无违法刑事记录 | 学历 | 技术职称 | 进入本单位时间 | 在本行业从事年限 | 持何资格证书 | 证书复印件序号 | 与本单位劳动人事关系 |
填报人: 填报日期:
注:
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满足填报需要,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填报必须完整,表格中应包括投标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资料。
2、投标供应商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与录用所有人员签订正式合同。
3、特殊岗位的人员应附上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