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开标前,投标人(供应商)务必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lyggzyjy.cn/TPBidder)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自助 解密环境。
公开招标应急救援运兵车及应急救援指挥车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洛直集采招标(2020)0075 号
采购人:洛阳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洛阳市煤炭矿山救护队)采购代理机构: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二○年九月十日
目 录
目 录 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7
附件:质疑函范本 30
第三章 采购需求 31
第四章 合 同(样本) 32
第五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33
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 36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9
一、投标文件格式 42
一、封面 43
二、投标函 44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6
四、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47
五、资格证明材料 48
六、开标一览表 49
七、报价明细表 50
八、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 52
九、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53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4
十一、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55
十二、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56
十三、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57
十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58
十五、实质性技术要求的支持资料 59
十六、制造商授权书(参考) 60
十七、项目实施方案 61
十八、售后服务计划 62
十九、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63
二十、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 64
二十一、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 65
二十二、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 66
二十三、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扫描件 67
特 别 提 示
1、投标文件制作
1.1 投标人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1.2 投标人凭 CA 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 锁和企业CA 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lytf 格式和*.nlytf 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 锁。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
1.3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1.4 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投标文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被否决的风险。
1.5 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
2、投标文件的提交
2.1 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 CA 锁进行上传操作。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
2.3 投标人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
2.4(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 份(*.nlytf 格式)(U 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3.1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xxx.xxxxxxxx.xx)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招标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招标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3.2 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开标前具有保密性,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自行查看项目进展、变更通知、澄清及回复,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4、开标
4.1 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应携带企业CA 锁参加开标。 4.2(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投标人代表检查自己的未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标。
4.3 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唱标。
4.4(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如投标人现场解密失败,投标人应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4.5(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开标前没有提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同放弃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现场无法成功上传的,投标无效。
4.6(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仅仅作为网上提交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特殊情况下才启用的备份资料。没有提交网上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仅提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5、为便于投标人(供应商)制作投标(响应)文件,本投标(响应)文件格式所列招标投标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也适用于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对应的主体称呼及专业术语。
6、投标人《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及《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中所填写内容须与表后所附的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合同业绩扫描件相对应,否则将不予评审打分。采用竞争性谈判、询价方式的,该两表不进行评审打分。
7、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报价明细表》、《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及《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内容进行公示。
8、(此条款仅适用于远程不见面交易的项目)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
8.1 投标人(供应商)应当在招标文件(磋商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投标人(供应商)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单位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0000000000。
8.2 投标人(供应商)应认真学习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引起的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
8.3 投标人(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 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
8.4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磋商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开标。投标人(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但在开评标期间,投标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参与远程交互,中途不得更换,在废标、澄清、提疑、传送文件、最后报价等特殊情况下需要交互时,投标人(供应商)一端参与交互的人员将均被视为是投标人(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投标人(供应商)不得以不承认交互人员的资格或身份等为借口抵赖推脱,投标人
(供应商)自行承担随意更换人员或未按要求参与交互所导致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供应商)超时交互,由此产生的不利于投标人(供应商)的评审风险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
9、开标前,投标人(供应商)务必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x)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自助解密环境。
项目概况:
应急救援运兵车及应急救援指挥车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xxx.xxxxxxxx.xx)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 年10 月10 日 09 时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直集采招标(2020)0075 号
2、项目名称:应急救援运兵车及应急救援指挥车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一 | 应急救援运兵车 | 627800.00 | 627800.00 |
2 | 二 | 应急救援指挥车 | 234800.00 | 234800.00 |
4、预算金额:862600.00 元最高限价:862600.00 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采公开-2020-382,
本次招标共二个标段,第一标段应急救援运兵车2 辆,第二标段应急救援指挥车1 辆(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 天内交货。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持有《营业执照》。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 年09 月10 日至2020 年09 月17 日,每天上午至12:00,下午12:00 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xxx.xxxxxxxx.xx)
0.xx: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xxx.xxxxxxxx.xx)上获取。请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 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 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10 月10 日 09 时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xxx.xxxxxxxx.xx)。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请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 年10 月10 日 09 时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六楼)。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响应)文件解密等。因供应商原因未能解密或解密失败的将被拒绝。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内的“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0 年09 月10 日至2020 年09 月17 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洛阳市煤炭矿山救护队)地址:xxxxxxx000 x
联系人:xxx
联系方式:0379-65983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0000、6014联系人:xxx x先生
联系方式:0379-699210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
联系方式:0379-65983110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洛阳市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63259707
2020 年09 月10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名称 | 内容 |
1.1.2 | 采购人 | 名称:洛阳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洛阳市煤炭矿山救护队) 地址:xxxxxxx000 x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 0000-00000000 15237959756 |
1.1.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xxxxxxxxxxx0000、0000 联系人:xxx x先生 电 话:0379-69921027 |
1.1.4 | 招标项目名称 | 应急救援运兵车及应急救援指挥车项目 |
1.1.5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节能环保产品优先或强制采购。 ☑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不接受进口产品。 |
1.1.6 |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 / |
1.1.7 |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 | 洛采公开-2020-382 |
1.1.8 | 招标编号 | 洛直集采招标(2020)0075 号 |
1.1.9 | 标段划分 | 本次招标共两个标段:一标段:应急救援运兵车,二标段:应急救援指挥车。 投标人可投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但不得将一个标段拆开 投标,否则将不被接受。 |
1.2.1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2.2 | 付款方式 | 由采购人付款。车辆办完入户手续后一次性支付完毕。 |
1.3.1 | 交货期 | 签订合同后30 天内交货完毕。 |
1.3.2 | 交货地点 | 采购人所在地xxxxxxx000 x,具体地点为采购人 |
指定地点。 | ||
1.3.3 | 履约验收 | 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情况作为支付货款的依据。如有异议,以相关质量技术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为准,如产生检验检测费用,则该费用由过 失方承担。 |
1.3.4 |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 质保期:12 个月。 |
1.4.1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应具有法人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须提供最近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指年报(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季报(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非企业性质的单位可提供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 3、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主要是投标人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投标人被 “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xxx.xxxx.xxx.xx)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
1.9.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
1.9.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 问题 | 时间:/ 形式:/ |
1.10.1 | 分包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1.11.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交货期; 交货地点;付款方式;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技术要求中加“★”条款;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其他:/ |
1.11.3 | 其他可以被接受的技术支持 资料 | 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 |
1.11.4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偏差范围:/最高项数:/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2.2.1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或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0 日前,由投标人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提问。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10 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 受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 |
式 | xxxx.xxx.xx )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xxx.xxxxxxxx.xx)上发布“变更公告”,如需修改招标文件,则同时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答疑文件”(答疑文件指修改后最新的招标文件)。对于各项目中已经成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通过第三方短信群发方式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各投标人须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如不以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 投标人自己承担。 |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
3.2.4 | 预算控制金额 | 第一标段预算金额为627800 元,最高限价为627800 元。第二标段预算金额为234800 元,最高限价为234800 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预算金额和最高限 价不一致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无特别注明,均为人民币报价。应包括本招标项目所包含的货物、软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图纸资料、技术服务,包装、仓储、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如果本项目报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除上述一切税金和费用外,投标报价还应包含国际运输、保险、进口产品报关清关、商检等一切税金和费用。 其他:/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 90 天,有效期短于该期限的投 标将被拒绝。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本次招标免收投标保证金。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 金的情形 | / |
3.5.3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
□有,具体要求: | ||
3.6.1 | 是否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4.1.1 | 封套上的密封和标记 | (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lytf 格式)(U 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4.2.2 |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4.2.3 |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lytf 格式); 2、(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 盘一份(*.nlytf 格式)。 |
4.2.5 | 投标文件上传问题联系方式 | 投标人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 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 000-000-0000;0000-00000000。 |
4.2.6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 件(U 盘)评标结束后退还。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
5.3 | 开标疑义 | 现场提出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 其中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4 人。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的人数 | 2 名/标段 |
7.1.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 标人 | ☑是 □否 |
7.1.2 | 定标原则 |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排列顺序确定第一名、第二名为中标候选人,并确定第一名为中标人。如中标候选人出现并列, 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中标人。 |
7.2 | 中标结果公布媒介及期限 | 公布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xxx.xxxxxxxx.xx)上公布。 公告期限:1 个工作日 |
7.4.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按中标金额的 10%收取,中标人以转账或银行保函的形式向采购人提交。 ☑免收履约保证金。 |
8.5.2 | 质疑函的递交方式 | 质疑函应当面递交;因情况特殊而邮寄的,交邮前应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受质疑函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详见本项目招标公 告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9 | 样品 | ☑否 □是。 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样品检测报告要求(检测机构要求、检测内容等):样品的评审方法: 样品的评审标准: |
10 | 相同品牌产品投标的处理 |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投标报价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投票决定。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本次招标项目的核心产品第一包为应急救援运兵车,第二 包为应急救援指挥车。 |
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监督部门及电话:洛阳市财政局 0379-63259707 |
1、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1.1.2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如果本项目报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可投进口产品,也可投国产产品。但进口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进口的货物必须具有合法的进口手续和途径,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部门检验。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对中小企业作为投标人所提供的小微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5)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6)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采购的,评审中价格将均不予扣除。
1.1.6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次招标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所投强制节能产品应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证书不显示规格型号的,还须同时提供证书配套附件;证书应是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否则投标将被否决。
1.1.7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招标编号: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9 标段划分: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1.2.1 资金来源: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付款方式: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1.3 交货期、交货地点、履约验收、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1.3.1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1.3.2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1.3.3 履约验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接受该条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3)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与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站(xxx.xxxx.xxx.xx)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开标后进行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截图保存);
(7)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后进行资格审查时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截图保存);
(1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货物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货物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重要技术条款的客观证明材料、售后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5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1.11.6 如投标文件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的内容与投标文件的其他地方存在不一致,以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中列明的内容为准。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采购需求
(4)合同(样本)
(5)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
(6)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
(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要求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出。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
出。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资格证明材料
(4)开标一览表;
(5)报价明细表;
(6)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7)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8)项目实施方案;
(9)售后服务计划;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
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涉及货币的应为人民币,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
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明细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4 采购人设有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不一致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 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合同扫描件,提交退还保证金申请)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有效期内,投标人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根据第六章内容提供证明材料。
3.5.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3.5.3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
决。
3.6.2 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提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制作
3.7.1 投标人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要求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3.7.2 投标人凭CA 锁登录,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要求进行电子签章。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用法定代表人CA锁和企业CA锁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lytf 格式和*.nlytf 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 锁。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进行签章。
3.7.3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提供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加密版投标文件。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
本。
3.7.4 投标文件格式所要求包含的全部资料应全部制作在投标文件内,严格按照本项目投标文
件所有格式如实填写(不涉及的内容除外),不应存在漏项或缺项,否则将存在投标文件被否决的风险。
3.7.5 投标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尺寸和清晰度应该能够在电脑上被阅读、识别和判断;若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不清晰的扫描件(或照片)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有关要求进行响应,涉及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将不予通过。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2 投标文件的提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等方式投标。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
4.2.2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4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lytf)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时投标人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 CA 锁进行上传操作。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
4.2.5 投标人因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问题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请在工作时间与交易中心联系。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6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进行撤回投标的操作。
4.3.2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5、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开
标。
5.2 开标规定
5.2.1 采购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应携带企业CA 锁参加开标。 5.2.2(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开标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同投标人代表检查自己的
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标。
5.2.3 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解密。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唱标。
5.2.4(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如投标人现场解密失败,投标人应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5(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开标前没有提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同放弃使用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未加密的投标文件现场无法成功上传的,投标无效。
5.2.6(此条款仅适用于现场开标的项目)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仅仅作为网上提交的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特殊情况下才启用的备份资料。没有提交网上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仅提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5.3 开标疑义
投标人对开标有疑义的,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提出。 6、资格审查与评标
6.1 资格审查小组与评标委员会
6.1.1 采购人负责资格审查。采购人组建资格审查小组,可以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组成,在资格审查中为采购人提供支持和帮助。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以及评审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评审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 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
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
的,采购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资格审查与评标原则
资格审查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资格审查与评标
6.3.1 资格审查小组与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五章“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五章“资格审查与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资格审查与评标依据。
6.3.2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3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评标,如“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系统出现故障,导致无法继续评审工作的,可暂停评标,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待电子评标系统恢复正常之后组织评审。
7、定标及合同授予
7.1 定标
7.1.1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1.2 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的定标原则确定中标人。
7.2 中标结果
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7.3 中标通知
《中标通知书》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中标人发出,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由中标人和采购人自行下载、打印,并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7.4 履约保证金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事先经过采购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8、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8.1.1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投标人公平参与竞
争;
8.1.2 不得与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1.3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标委员会依法依规评标,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标专家依法
依规独立评标;
8.1.4 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1.5 不得接受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8.1.6 不得无正当理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8.1.7 参与采购活动的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1.8 采购过程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2.1 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
8.2.2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与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投标;
8.2.3 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谋取中标;
8.2.4 不得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虚假应标,不得恶意低价抢标;
8.2.5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2.6 不得无正当理由弃标或中标后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2.7 不得恶意诋毁其他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8.2.8 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8.3.1 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不得私自接触投标人;
8.3.2 不得与投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3.3 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和说明;
8.3.4 不得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8.3.5 不得对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8.3.6 不得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
8.3.7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接受投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8.3.8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投标人公平参与竞
争;
8.3.9 不得使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8.3.10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其他评标专家依法依规独立评标;
8.3.11 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工作正常进行;
8.3.12 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8.3.11 不得泄露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
标有关的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3.13 评标委员会成员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8.3.14 在参与政府采购评标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8.4.1 不得接受投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等他人的贿赂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8.4.2 不得与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4.3 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排斥其他投标人公平参与竞
争;
8.4.4 不得诱导、干预或影响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依法依规独立评标;
8.4.5 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工作正常进行;
8.4.6 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
8.4.7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4.8 在参与或服务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8.5 质疑和投诉
8.5.1 投标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的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有权在法定质疑期内,按规定的程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质疑函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范本(见附件:质疑函范本)。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签字并加盖公章。
8.5.2 质疑函的递交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5.3 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实名向(项目所属)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8.5.4 质疑和投诉应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或事实根据,投标人对其质疑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9、样品
如本招标项目需要提供样品,样品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相同品牌产品投标的处理
相同品牌产品投标的处理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公开招标失败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2.1 本项目(标段)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只有两家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本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与该两家投标人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成立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进行确认。
12.2 公开招标失败项目转为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原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转为谈判文件的相应内容。投标人的原投标文件转为谈判响应文件。评标委员会转为谈判小组,不再按原评标办法对原投标人(以下称为供应商)进行评审打分,并按下述程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12.3 谈判的主要程序
12.3.1 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
理。
12.3.2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
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12.3.3 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谈判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须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谈判小组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12.3.4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2.3.5 谈判文件详细列明采购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12.3.6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2.3.7 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一、项目概况
标段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要求 | 数量 |
1 | 应急救援运兵车 | ▲车辆尺寸:长*宽*高大于等于7000*2000*2800mm;排量:大于等于2.9L; ▲额定载客:11 人; 排放标准:GB17691-国V; ▲外观改装部分:警灯警报器(100w)、方块蓝白爆闪灯。 ▲车内改装部分:整车保留司机座椅外左右两边为单排座椅,各为5 个座位。 混合工况油耗(L/100km):小于等于12燃料种类:柴油 轴距:大于等于3900 车辆类型:大型专用客车 | 2 辆 |
2 | 应急指挥车 | ▲车辆尺寸:长*宽*高大于等于4700*1900*1600mm;轴距:大于等于2900mm; 排量:大于等于1.9L;进气形式:涡轮增压 ▲排放标准:GB18352.6-2016 国VI; ▲燃油助力方式:油电混动;座位数:5 个; ▲驱动模式:四驱。 混合工况油耗(L/100km):小于等于8燃油标号:92 号及以上 | 1 辆 |
本次招标项目为应急救援运兵车及应急救援指挥车采购项目,共2 个标段。二、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注:投标人应如实描述所投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不得完全复制粘贴上表技术参数和性能描述。因完全复制粘贴上表技术参数和性能描述而产生的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供货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符合国家质量标准、部颁标准、行业标准或本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供货渠道合法的全新原装合格正品(包括零部件),如安装或配置软件的,须为正版软件。所提供的货物应当同时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环保规定。本项目中所投产品涉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该产品应具有由质监部门颁发给制造商的关于该产品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本项目中所投产品涉及纳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现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管理的强制性认证产品
(简称 3C 认证产品)的,该产品应具有由认证机构颁发给制造商的该产品强制性认证证书;本项目中所投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的,该产品应具有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中所投产品涉及网络通讯产品的,该产品应具有工信部门颁发的入网许可证。
2、采购人使用中标人中标的货物、技术、资料、服务或其他任何一部分时,享有无偿使用权。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第四章 合 同(样本)
双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包括澄清说明),以及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资料、图纸签订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使用或参考《洛阳市市级政府货物类采购合同范本》签订合同。
《洛阳市市级政府货物类采购合同范本》下载地址:
洛阳市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首页“文件下载”栏。
《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信用担保合作金融机构名单》下载地址:洛阳市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x.xx/)首页“文件下载”栏。
1、资格审查与评标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采用合格制,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除外。投标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2、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
2.1 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标准
2.1.1 资格审查标准:见第六章。
2.1.2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第六章。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评分标准。
2.2.2 评分标准:具体评分标准见第六章。 3、资格审查与评标程序
3.1 资格审查与符合性审查
3.1.1 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本章第 2.1.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应当否决其投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2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有一项不符合审查标准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3.1.4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取所有评委打分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各项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评标委员会汇总投标人的各项得分,相加后为投标人最终得分。
3.2.4 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和打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4、评分标准说明
4.1 关于价格扣除和评标报价的说明
4.1.1 价格扣除
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对所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投标人为大型企业的不适用本款规定。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中小企业,否则不适用本款规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本项目在评审中对监狱企业作为投标人所提供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规定,本项目在评审中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中小微企业产品、监狱企业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企业采购的,评审中价格将均不予扣除。
4.1.2 评标报价=投标报价-价格扣除
4.2 关于节能环保政策的说明
4.2.1 节能产品:所投货物(除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加1分(以所投货物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为依据;证书不显示规格型号的,还须同时提供证书配套附件;证书应是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
4.2.2 环境标志产品:所投货物有《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加1 分(以所投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为依据;证书不显示规格型号的,还须同时提供证书配套附件;证书应是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
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标准
初步条款 | 评分点名称 | 评审标准 |
符合性评审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格证书一致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报价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未超过预算金额(预算金额和最 高限价不一致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并按规定填报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分包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备选投标方案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偏差 | 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 |
核心产品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进口产品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资格评审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财务状况报告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纳税证明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社会保险证明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
联合体投标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详细条款 | 最低分 | 最高分 | 评分点名称 | 评审标准 |
经济标评分参数 | 30.00 | 投标报价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评标报价)×投标报价权重 | |
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技术性能满足招 | ||||
标文件要求得基本分 50 分,带▲ 项参 | ||||
技术标评分 | 数不满足,每项扣 8 分,其他任意一项 | |||
0.00 | 50.00 | 2.1 技术标 | ||
参数 | 参数不满足,每项扣 3 分, 扣完为止。 | |||
注:如投标人该项得分为 0 分时,评标 | ||||
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 ||||
质量保证期内外服务内容及承诺:内容 | ||||
完整、清晰、详实,承诺合理得当的, | ||||
综合标评分 | 3.1 质保期内外 | 得 5 分;内容完整、清晰,承诺基本合 | ||
0.00 | 5.00 | |||
参数 | 服务内容及承诺 | 理得当的,得 3 分;内容基本完整,承 | ||
诺基本合理得当的,得 1 分;否则不得 | ||||
分。 | ||||
业绩信誉 | 0.00 | 1.00 | 4.1 节能产品 | 投标人所投货物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节能产品的加 1 分。 |
0.00 | 1.00 | 4.2 环境标志产品 | 投标人所投货物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环境标志产品的加 1 分。 | |
0.00 | 9.00 | 4.3 企业业绩 | 投标人 2017 年以来具有类似项目业 |
绩,每有一项得 3 分,最多得 9 分( 在投标文件中附合同扫描件、中标(成交)结果公示( 公告)网页截图,否则不得分)。 | ||||
0.00 | 3.00 | 4.4 企业证书 | 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质量体系认证的得 1 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具有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 1 分,最多得 3 分( 在投标文件 中附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
0.00 | 1.00 | 4.5 信用等级 | 投标人信用等级评价为 A 级及以上的 得 1 分(在投标文件中附证书扫描件, 否则不得分)。 |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录
一、封面 二、投标函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五、资格证明材料
六、开标一览表七、报价明细表
八、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
九、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一、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十二、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十三、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十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十五、实质性技术要求的支持资料
十六、制造商授权书(参考)
十七、项目实施方案
十八、售后服务计划
十九、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二十、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 二十一、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二十二、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
二十三、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扫描件二十四、其他材料
一、投标文件格式
一、封面
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日期:
二、投标函
投标函
致:
根据贵方招标编号为 的招标公告,我方签字代表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提交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对之负法律责任。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我方保证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否则,我方承诺投标文件无效并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我方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4、我方承诺除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5、我方愿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履行我方的全部责任。
6、我方已认真仔细研究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7、我方承诺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90 天,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
撤销投标文件。
8、如果我方的行为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的,我方同意不退还我方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9、我方同意按照贵方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0、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1、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人,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我方如无不可抗力,放弃中标,或者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罚。
12、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伴随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我方将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3、我公司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要求的有效书面证明资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并承担相关责任。
14、我方决不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决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它投标人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拒绝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监管部门的依法依规处罚。
15、本此招标若废标,在收到贵方的通知后,如果我方同意参加贵方组织的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则本投标函及所有投标文件中声明、授权、承诺、盖章签字等仍然有效。我方遵守贵方招标文件关于特殊情形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相关规定,并无异议。
1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函件往来请寄: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投标人(企业电子章):
日期:
本投标人承诺:以上地址等信息为邮寄函件的真实有效准确信息,收件人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如我方对往来函件拒收,邮寄方可视为已送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投标人承担。
注:除可填报内容外,对本投标函内容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
在职员工 (姓名,职务)(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作
为投标人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 招标编
号: )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
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转让委托权。
本授权书至投标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企业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章):
日期:
四、法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扫描件
2、投标人代表(被授权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扫描件
五、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投标人身份证明材料)、资质证书、财务状况报告、纳税证明、社会保险证明。
注: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
六、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总报价(小写) | 元 |
七、报价明细表
报价明细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及制造商 | 是否属于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生产的产品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投标报价人民币小写: 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 |
投标人(企业电子章):注:
1.除投标产品按上表规定格式列示外,投标人可根据本企业投标情况,在上表列示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运输费和保险费等。
2.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3.投标人对所报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因弄虚作假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小型微型(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产品说明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自己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以及“制造商类型”为小型、微型企业制造商出具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扫描件;如未按要求提供上述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或内容不全的,将整体不予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规定,本项目招标在评审中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监狱企业作为投标人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本项目在评审中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作为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
4、投标人对所报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因弄虚作假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相关证明资料附后。
八、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投标人)
本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第四条第 项
行业,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制造商名称)制造的货物,该制造商属于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见该制造商出具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企业电子章):
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第二条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九、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制造商)
本公司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第四条第 项 行业,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公司参加(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或者授权由(代理商名称)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名称品牌型号),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制造商(公章):
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第二条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注: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
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xxxx,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企业电子章):
十一、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
十二、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技术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技术参数 | 投标产品 | 偏差描述 | 结论 | ||
制造商 名称 | 品牌规 格型号 | 产品实际技术参数 | |||||
投标人(企业电子章):
注: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要求逐条逐项表述说明投标响应情况。
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与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技术参数不同时,应逐条逐项如实填列在偏离表中。投标人不如实填写偏离情况、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投标人应结合所投产品说明或描述其实际技术参数和性能。如果完全复制粘贴本招标文件
《招标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之技术参数和性能描述,或者只注明“符合”、“满足”等类似无具体内容的表述,因此而产生的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十三、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商务要求响应与偏差表
序号 | 招标文件商务要求 | 投标人响应具体内容 | 偏差说明 |
投标人保证:除本表列出的商务偏差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商务要求。
投标人(企业电子章):
注: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十四、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及制造商 | 规格型号 | 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编号 | 中国节能产品认 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及制造商 | 规格型号 |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 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有效截止 日期 |
投标人(企业电子章):注:
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上述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如实填写本表,未按此要求提供证明资料或填写本表的,评审时不予认可、不予加分。
2、证书应是由《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
3、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4、相关证明资料附后。附:
1、投标产品的《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应明显标画出对应的产品型号)
2、投标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应明显标画出对应的产品型号)
十五、实质性技术要求的支持资料
实质性技术要求:特指技术要求中加“★”条款。
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
十六、制造商授权书(参考)
制造商授权书(参考)
致: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中国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我方在此证明:
按中国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代理商地址)的(代理商名称)就 项目(招
标编号: )所包含的(货物名称品牌型号及原装零配件),系由我方制造。在可预见的本项目招标文件规
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没有更新或淘汰产品的计划。
我方对我方制造提供的上述货物承担合同规定的全部质量保证责任。
制造商名称(公章):签字人部门和职务: 签字人签名:
注:
1.制造商应明确授权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否则采购人不予接受。
2.投标人可参考此授权书格式,如用其它格式,须明确此授权书中的相关内容。
注:在投标文件中附扫描件
十七、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实施方案
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要求及自身情况自行填报。
投标人(企业电子章):
十八、售后服务计划
售后服务计划
1、详细说明售后服务的内容、形式、质保期,解决质量或操作问题的响应时间、应急问题解决时间等。
2、售后维修单位名称、地点、联系方式。
3、售后维修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情况。
4、技术培训、质量保证措施。
5、为本次招标项目所提供的其他相关免费物品或服务。
6、提供原厂标准的易损件、消耗材料价格清单及折扣率,保修期届满后维修的价格清单及折扣率。
7、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服务承诺。
投标人(企业电子章):
十九、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要求及自身情况自行填报。
二十、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
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一览表
序号 | 证书(证件)名称 | 持证单位(人) | 发证机构 | 发证日期 |
投标人(企业电子章):
注:1.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2.投标人对所报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因弄虚作假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十一、参与评审打分的证书(证件)扫描件
二十二、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
参与评审打分的合同业绩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单位(甲方)名称 | 合同金额(元) | 签订时间 |
投标人(企业电子章):
注:1.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增减表格行数。
2.投标人对所报相关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因弄虚作假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