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招投标:其他非全流程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的方式,包括需递交纸质或光盘、U盘投标文件等方式。
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适用于资格后审)
(201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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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制二0一九年十一月
编制说明
一、为规范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保障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实际,我委对杭州市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
二、本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适用于《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评标暂行办法》(杭建市发〔2019〕393 号)中采用综合评估法的监理招标项目。
三、本监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主要编写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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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
4..《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5..《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 年版)》;
6..《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杭政函〔2019〕26 号)
7.《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函〔2019〕27 号)
8.《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杭建市〔2019〕37 号)
9.《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评标暂行办法》(杭建市发〔2019〕393
号)
10.《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杭建市发【2019】9 号)文件
11.《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 【2020】7 号)
12.其他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使用指南
一、总体要求
1、依法必须招标的杭州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人应使用本范本编制招标文件。
2、关于线上、线下招投标
线上招投标:招标人使用电子工具编制招标文件、网上发布招标文件,投标人使用电子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投标文件,采用电子交易平台线上开标,评标委员会使用电子评标系统进行评标的全流程网上电子招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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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招投标:其他非全流程采用网上电子招投标的方式,包括需递交纸质或光盘、U盘投标文件等方式。
3、有“□”前缀部分为选择性内容,在定稿的招标文件中招标人应删除未选择的内容。
4、有下划线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空白部分,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填写,文字应采用斜体字;确实不需要填写内容的,用 “/”标示。
5、除可选择部分、下划线空白部分由招标人根据以上3、4两项进行选择或填写外,其他文字不得改动。
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部分
(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文号。应与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等前期审批资料内容一致。
2、项目概况。应与前期审批资料中内容一致。其中项目概算应根据初步设计批复内容进行填写,概算汇总表中不能反映本次招标的投资概算值时,应根据经批准的详细概算文件汇总计算;本次招标工程建安工程概算,根据初步设计批复内容中相应的本次招标工程范围汇总填写 。
3、资金来源、投资比例。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批复等前期审批资料填写。
4、项目业主。即本招标项目的法人。
5、招标人。为组织项目招标活动的主体,一般是招标项目建设单位。
6、代理机构。为本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机构,自行招标的,相关的代理内容应删除。
7、招标人可合理规划建设,分阶段(标段)招标,招标项目的工程名称体现本次监理招标相一致的工程。
(二)招标范围
招标人具体明确。
(三)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根据本次招标内容,按照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科学合理设置投标人资质及等级要求,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潜在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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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联合体。根据本次招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约定,如工程需要投标人同时具备2
项及以上资质要求时,应允许联合体投标。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专业和等级应根据本次招标项目实际需要,按照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进行设置。
4、资格后审的招标项目,招标人确需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可以设置一个或多个工程业绩条件。设置的工程业绩条件不得超过该工程相关指标要求的 80%,且应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等,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具体表述,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业绩证明资料)。
招标人对资格后审项目设置工程业绩条件的,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能少于 15个,投标人不足15个的,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予开标,招标人应当分析失败原因后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再招标。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方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分为线下(纸质文件发放)、线上(网上下载)两种形式,
招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文件发放方式及时间。
2、疑问提交时间。招标人依法设定,具体时间应充分考虑投标人获取、阅读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的时间,同时要为答疑预留一定的时间。
3、补充(答疑、xx)招标文件发布日期。为招标人最迟可能发出补充文件的时间,应合理安排,充分考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能发生的各种变化。
4、投标截止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20天,招标人应考虑补充(答疑、澄清)招标文件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内容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个日历天前发布的规定,适当安排投标截止时间,避免出现临时延后投标
截止时间的问题。截止时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应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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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分为线下(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线上(电子网上传输提交)两种形式,招标人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及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时间。
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部分
1、条款号1.1.2—1.2.2。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相关内容填写一致。
2、招标范围。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招标内容一致,具体描述可详见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3、监理服务期限。招标人应合理设定时间,满足工程监理要求。
4、条款号1.4.1-2.1。根据本次招标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按示范文本提示内容选择或填写。
5、投标截止时间。应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投标截止时间一致。
6、条款号2.2.1-3.3.1。根据本次招标的具体情况和要求,按示范文本提示内容选择或填写。
7、条款号3.7.3-4.2.3。根据本次招标的情况填写。
8、条款号5.1-6.1.1。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9、评标专家抽取与使用。执行《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管理办法》(杭建市〔2019〕37号)相关规定。
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1、使用的电子招标工具应及时更新,并选择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招标工具模式电子标书递交方式等。
12、条款号6.4-9.5。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13、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应集中在第10条,并在10.3条后依次排序,如10.4、10.5…
四、合同文本部分
协议书格式及通用合同条款可省略,专用合同条款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补充部分予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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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委托人要求由招标人补充 六、注解和说明
1、同一条款中出现为 “A”“B”选择的,“A”款表示线下招投标;“B”款表示线上招投标。
2、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投标格式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单位公章盖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
3、本文中“以上”均包含本数。
(工程名称)监理项目
(招标编号: )
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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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盖单位章)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工程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委托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名称) 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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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万元,工程概算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万元,建设规模 : 。建设地点: 。
2.2 招标范围:
2.3 监理服务期限:
3.1 具备 资质;
3.2 □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 业绩;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或在投工程中担任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依据项目总监管理办法(杭建市发
【2019】9号)文件规定判定其是否可以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4. 招投标形式
□(A)线下招投标: 其中□线下获取招标文件 □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B)线上招投标。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下载方式发放。
5.2 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 (http://115.233.209.212:88)、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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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
□6.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公告附件) 。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工程名称) 监理投标邀请书
(邀请单位名称) :
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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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 委 托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的 (工程名 称) 监理的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投资估算 x元,工程概算 x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 : 。建设地点: 。
2.2 招标范围:
2.3 监理服务期限: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 资质;
3.2 □投标人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 业绩;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或在投工程中担任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依据项目总监管理办法(杭建市发
【2019】9号)文件规定判定其是否可以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须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4. 招投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
□(A)线下招投标:其中□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线下获取招标文件
□(B)线上招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确认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到 (详细地 址)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xx)、修改文件以网上杭州 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xxx.xxxxx.xx)下载方式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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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若招标文件和技术资料需邮寄,则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
□5.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 (http://115.233.209.212:88)、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 。
□6.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 月
日 时 分,传输提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使用专用密 钥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公告附件)。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地 址: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备注: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 年 月 日 时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附件: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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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工程名称)监理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xx)
年 月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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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 联系人:电话: |
1.1.4 | 工程名称 | |
1.1.5 | 建设地点 | |
1.1.6 | 建设规模 | |
1.1.7 |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 期 | |
1.1.8 |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 |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
1.3.1 | 招标范围 | |
1.3.2 | 监理服务期限 | |
1.3.3 | 施工质量控制目标 | 合格 □其他: |
1.4.1 | 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 □见招标公告 □见投标邀请书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
1.4.3 | 资格审查方式 | 采用资格后审 |
1.4.4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
1.9.1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自行踏勘。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资格审查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初步评审内容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到位率:项目总监到位率不少于 %,即每月不少于 日历天;其他监理人员到位率不少于 %,即每月不少于 日历天。 □其他要求: |
1.12.3 | 偏差 |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
2.2.1 | 标文0件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 | 时间:于 年 月 日 时 □登陆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投标答疑专区”提疑。(资格后审项目必须选此项提疑) 2□书面传5真提疑,3以不署名形3式传真至2 。 □书面扫描件电子邮件提疑,以不署名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 。 联系方式: 联系人: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将在 年 月 日 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 □ 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上公开发布。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答疑信息,自动下载。 书面( 传真 邮寄 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各投标人。 |
2.2.3 | 投标人确认 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 (http://115.233.209.212:88)、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潜在投标人在补充文件发出之日24小时内按要求回复确认。 |
2.3.1 | 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 | 同2.2.2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同2.2.3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3.1.1资格审查 材料: □1、业绩证明材料(若有): ; 2、投标担保材料(如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证/担保公司担保投标保函/ 融资担保等); □3、其他投标资料: 3.1.2 资信标;□其他投标资料: 3.1.3技术标(宜200页以内);□其他投标资料: 3.1.4商务标;□其他投标资料: |
□3.1.5□其他投标资料: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法 □简易计税法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 x元。 风险控制价 万元;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作为风险控制价。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
3.3.1 | 投标有效期 | 不少于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3.4.1 | 投标0担保 | 1、金额:人民币 x元 2、交纳方式:转账/银行保函/保险保证/担保公司担保/融资担保 □3、担保交纳要求:投标担保必须从其企业所在地基本账户交纳。缴存的保证金必须在杭州银行“杭银在线”系统(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与本项目进行匹配,匹配成 2功后才确5认为本项3目的投标担3保,并须2自行在“杭银在线”系统打印 投标担保递交函。 户名:帐户: 开户银行: □3、担保交纳要求: 4、其他形式要求:按《关于在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中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等文件执行。 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 交投标担保。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担保的情形 |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 2、其他: |
□3.7.3A(1)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1、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有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章或签字。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和合法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2、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签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 □3、采用联合体投标,除联合体协议书外,由联合体牵头人在上述电子/纸质投标文件加盖相应章、签字即可。 |
□3.7.3A(2) |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1、纸质投标文件 (1)份数:正本一份,副本 份。 (2)投标文件必须是从“投标工具”内置打印功能打印出且带水印码的文本标书。 2、电子投标文件 |
(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投标工具编制生成(后缀名“.HzTbs”),刻录电子光盘一正一副共两张。 (2)制作:采用《2019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接口规范》设计开 发 , 并 通 过 交 叉 验 证 测 试 并 在 杭 州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平 台 (http://115.233.209.212:88)公示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将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刻入光盘。本次投标应用最新版电子投标工具,其中 擎洲 为 版本,品茗 为 版本,国泰为 版本,详见杭州市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 “电子投标工具下载专区”进行下载更新。 □(3)光盘与纸质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4)装订要求:采用胶装 3、通过银行保函形式、保险保证形式、担保公司担保形式交纳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将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银行保函、保险、担保原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4、其他: (1)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份。 □(2) | ||
□3.7.3B(1) | 电子投0标文件 x章要求 | 21、投标5文件格式文3件要求盖3单位章、2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 均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 子印章。 2、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 3、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担保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 |
□3.7.3B(2) |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 采用《2019年杭州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数据接口规范》设计开发,并通过交叉验证测试并在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公示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本次投标应用最新版电子投标工具,其中 擎洲 为 版本,品茗 为 版本,国泰为 版本,详见杭州市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电子投标工具下载专区”进行下载更新。 电子投标文件包括资格审查材料、技术标、资信标、商务标四个部分制作,应分别放入投标工具相应的模块: 1.1资格审查材料: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有)、投标担保扫描件、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材料(若有)等; 1.2资信标:投标文件资信标中招标人要求提交的评审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1.3技术标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1.4商务标: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中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其他: |
□3.7.4 | 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 □评标业绩公示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未录入的不作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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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依据 □其他 | |||
□4.1.1(A) | 投标文件外包装和密封要求 | 纸质投标文件(如有)和电子光盘可分别或合并包装密封,并在外包装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 □其他: | |
□4.1.1(B) |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后缀名为“.HzTbs” 。 | |
□4.1.2(A)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人名称: (工程名称)监理招标项目投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
□4.2.2(A)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
□4.2.2(B) |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 |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详细上传方式详见: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公告附件) |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 1、招标人设置工程业绩作为必要条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15个的; 2、未设置工程业绩条件为必要条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3、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 其他: | |
□4.2.5(A) | 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 1、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包装或密封的; 3、开标委托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开标委托书的或未携带居民身份证的; 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确读取的或无法导入成功的; (2)投标文件包装、份数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5、其他: | |
□4.2.5(B) | 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 1、逾期上传递交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 2、未按招标文件加密;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 (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 (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 □4、其他: | |
□5.1(A)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3、参加开标会议的要求开标前投标人须进行项目总监二代身份证刷 |
卡签到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需提供参加开标会议的开标委托书。 □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并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 □其他: | ||
□5.2(A) | 开标程序 0 | (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 (二)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由投标人代表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或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三)招标人代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的纸质文件进行拆封,并宣读投标文件份数; (四)同时将电子投标文件光盘导入系统,系统自动读取成功后,公布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 2(五)相关5系数的抽3取 32 下浮数值 % 、 %、 %、 %、 %、 %、 % (下浮比例范围 2%~5%,不少于7个且均匀分布)。 |
□5.1(B)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 3、开标平台: 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其他: |
□5.2(B) | 开标程序 | (一)至开标时间,招标人代表对上传的电子加密标书进行解密。 (二)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并导入评标系统后,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将在电子交易平台公开显示。 (三)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 下浮数值 % 、 %、 %、 %、 %、 %、 % (下浮比例范围 2%~5%,不少于7个且均匀分布)。 |
5.4 | 特殊情况处置 | 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 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成员为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招标人代表不超过1人。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前应推选1名专家为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组长) |
6.3 | 评标办法 | 监理综合评估法。本项目为 级工程 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 分(1~2);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 分(0.5~1);每低于风险控制价1%的扣 分(1.5~3分); 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值为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中去除 N 个最高分和 N 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其中N=口0 口1 口2 □其他: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 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 杭州建设工程招标平台(http://115.233.209.212:88)、杭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网(xxx.xxxxx.xx) |
公示期限:3日。 | ||
7.2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排名顺序推荐 个中标候选人。(不超过3个)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按 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其他: |
定标核查 | 招标人将对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或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 目负责人(总监)行贿犯罪纪录情况进行查验。如查实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的,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 |
7.4 | 履约担保0及支付担保 |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不得超过2%)。支付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 %(不得超过2%)。 2履约担保5/支付担保3的形式:支3票、汇票2、转帐、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 证保险保单或融资担保公司保函等。 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还须向招标人提供风险控制价和中标价的差额担保,作为履约担保的一部分。 |
8.1 |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 1、资格后审项目设置了招标工程所需最低资质(资格)条件外的其他条件,导致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的; 2、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和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 3、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0 |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 |
10.1 | 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 |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在发出通知后 分钟(该时间填报不得超过 30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 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
10.2 | 总监的资格审查特别说明 | 1、总监的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对表》中人员签到情况对总监资格进行审查。依据项目总监管理办法(杭建市发【2019】9号)文件规定,一个项目总监可承担一个甲级资质或二个乙级资质(丙级)项目。根据上述规定和实际情况,招投标过程中将按照下表对总监可承接项目资格进行判定: 拟派总监的在投在建项目个数超出表中所示的,评标委员会应判定为总 |
情况 | 投标入围加锁或中标加锁项目(个数) | |
甲级 | 乙(丙)级 | |
1 | 1 | |
2 | 2 |
监未通过资格审查,作无效标处理。 2、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监理项目,均默认为一类项目,对应企业资质等级为甲级。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非甲级监理项目,应至少在投标时间截止前的3个工作日到市本级招投标监管部门办理项目资质核实。投标人应将市本级招投标监管部门核实资料作为项目总监资格条件的资料制作在投标文件中。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文件中的市本级招投标监管部门核实资料结合《项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核 对表》进行判定。 | ||
10.3 | 特别0说明 | 一、合同条款及格式的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的对应部分,本招标文件不再誊抄。 二、投标人须知具体内容如与本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为准。 三、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 2【2019】527号文的3规定,评3标中,发现2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有 管理办法中“二、招标、投标中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且经询 标澄清投标人无证据材料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其投标可视作串通投标并按否决投标处理,不再对其进行评审。经后续调查处理,即使最终无法认定串通投标行为成立的,也不影响对其按否决投标处理的结果。 □四、其他: |
…… | …… |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监理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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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工程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监理服务期限和施工质量控制目标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监理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施工质量控制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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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 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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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xx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设计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12 偏差
1.12.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 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监理大纲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x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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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招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澄清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
。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日历天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
,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 材料、资信标、技术标和商务标四部分文件组成。
3.1.1资格审查 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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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1资格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及
相关附件;
3.1.1.2投标担保;
3.1.1.3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3.1.2 资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3.1.2.1 企业综合实力(含投标人一般情况,具体招标人);
3.1.2.2类似工程业绩(含企业及人员,附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
3.1.2.3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人员;
3.1.2.4到位率承诺书(详见格式);
3.1.2.5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3.1.3 技术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3.1.3.1监理大纲
3.1.3.2监理组织机构及资源配置
(1)监理项目部机构设置(图表)
(2)监理项目部专业配置及人员配备情况(图表)
(3)检测仪器和工具的配备情况(详见格式“投入本工程检测仪器、设备汇总表”)
3.1.3.3监理工作制度及程序
(1)监理日常各项工作制度
(2)主要监理工作程序
(3)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3.1.3.4监理工程目标控制手段和措施
(1)质量控制手段和措施
(2)进度控制手段和措施
(3)投资控制手段和措施
(4)现场安全、xx施工的管理措施
3.1.3.5管理和协调
(1)信息管理措施
(2)其他合同管理措施
(3)组织协调的目的和方法
3.1.3.6工程施工的重、难点和施工关键部位的阐明及相应的针对性监理措施
(1)工程施工的重、难点和施工关键部位的阐明
(2)针对性的监理措施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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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对工程的合理化建议
3.1.3.7招标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以及特殊要求。
3.1.4 商务标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3.1.4.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详见格式);
3.1.4.2授权委托书(详见格式);
3.1.4.3联合体协议书(详见格式);
3.1.4.4投标函(详见格式);
3.1.4.5投标承诺书(详见格式);
3.1.4.6监理费报价分析汇总表(详见格式);
3.1.4.7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
3.1.5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1.6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7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须知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投标人应按照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投标人的监理费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招标项目所有工作量和相关配合工作及服务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
任。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
文件。 025332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
3.4 投标担保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担保
,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递交投标担保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投标担保的退还:
3.4.3.1、未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
3.4.3.2、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退还。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见本章3.1规定及评标办法。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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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A)采用线下投标的
(1)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投标文件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3(B)采用线上投标的
(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4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A)纸质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1 (B)投标采用线上投标的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A)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A)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A)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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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 (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A)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2.5 (B)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A)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A)项的要 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2 (B)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B)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担保。
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3 开标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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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
5.4 特殊情况处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 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 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 中标通知
7.4 履约担保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
、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担保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
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担保;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的,报经有关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同意后可以不招标。
9.xxx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
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异议和投诉
9.5.1异议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个日历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
(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
动。
9.5.2、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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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 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规定及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暂行办法》【2013 】204 号的通知。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监理综合评估法
监理综合评估法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计算评标基准价、确定评审区间,对评审区间内的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后,采用百分制记分法进行资信、技术、商务评分,根据总分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一、评标程序
(一)资格审查
(二)确定评审区间和计算评标基准价
(三)初步评审
(四)资信、技术、商务报价评分
(五)推荐中标候选人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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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项目总监资格、业绩条件(若有)
的;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五)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七)拟派项目总监承接项目数量超过招标文件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
(八)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15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三、确定评审区间和计算评标基准价
(一)确定评审区间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15个的,全部进行评审;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15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先计算评标基准价,再取评标基准价与投标报价之差绝对值最小的前15个投标人进入评审区间,报价相同时取信用分高的单位,报价和信用分均相同的一并进入评审区间。
(二)计算评标基准价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5个的,取所有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2、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5个的,评标基准价按以下方式进行确定: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依次排序,去除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10%个(四舍五入取整),进行算术平均,将算术平均值下浮一定比例作为评标基准价。下浮比例的范围为2%~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动态调整),具体数值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并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在开标环节由招标人随机抽取;
3、评标基准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以风险控制价为评标基准价;
4、评标基准价计算精度保留到元,除计算错误外,评标过程中基准价保持不变。四、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初步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xx和法定代表人( 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
(二)拟派项目总监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到位率要求的;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缺失的(含投标承诺书);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五)投标人或组织结构(包括项目总监)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
(六)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七)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验收标准、监理服务期;
(八)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025332
若有投标人未通过初步评审的,按照本办法确定评审区间的方法依次替补,直至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达到15个。若通过初步评审不足15个,有效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审。
五、资信、技术、商务报价评分
总分=资信分(20分)+技术分(40分)+商务分(40分)(适用一级工程) 总分=资信分(15分)+技术分(35分)+商务分(50分)(适用二级及以下工
程)
(一)资信评分(一级工程为20分,二级及以下工程为15分)资信评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打分,评分时保留一位小数。
评审因素 | 评审内容 | 一级 分值 | 二级 分值 |
企业综合实力 | 财务状况、注册资金、授信、资产负债情况、工商信用等级 | 3 | 2 |
类似工程业绩 | 企业业绩 | 6 | 4 |
人员业绩 | 2 | 1 | |
信用评价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企业信用评价 | 5 | 5 |
项目总监及项目 班子人员能力 | 项目班子专业能力配备情况,项目总监 及各专 业负责人执业资格、从业年限、职称,其他主要人员资格等综合情况要求。 | 4 | 3 |
注:招标人若认为不需要设置资信评审的,则本项分数可以分配至技术评审或商务评审。
信用评价根据杭州信用监管平台记录的开标前第三个月(不含本月)往前累计十二个月度的企业信用合计分值(如2019年12月7日开标,按2019年9月份~2018年10月份累计)进行排序,无信用记分记录的按0分记。
企业信用评价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的得5分,排名第二的得4.8分,排名第三的得4.6分,依次递减至2分,最少得2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排名相同的得分相同,如排名第一有3家并列,则均得5分,之后的列为排名第二,得4.8分;依次类
推)。
(二)技术评审(一级工程40分,二级及以下工程35分)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包括监理大纲、人员与资源,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xx标化管理,组织协调、重点难点等。(一级工程18—40,二级工程15—35)
监理技术评分项目 | 一级 分值 | 二级 分值 | |
监理大纲整体情况 | 监理大纲内容编写情况(合并) | 1-3 | 1-3 |
监理组织机构 及资源配置 | 项目监理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情 况、检测 仪器和工具的配备情况 | 4-7 | 3-6 |
监理工作制度 及程序 | 监理日常各项工作制度、监理人员工 作纪律 及施工各阶段监理工作程序 | 2-5 | 2-5 |
监理工程目标控制 手段和措施 | 质量、进度、投资以及安全xx控制手段和 措施 | 4-9 | 4-9 |
管理和协调 | 合同、信息管理措施,组织协调的目的和方 法 | 2-5 | 2-5 |
工程施工的重、 难点和施工关键部位的阐明及相应的针对性监 理措施 | 工程施工的重、难点,施工关键部位 的阐明,针对性的监理措施和方法,对本工程的合理化建议 | 5-11 | 3-7 |
评标委员会成员打分保留一位小数,计算过程及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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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商务评审(一级工程40分,二级及以下工程50分)
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的比值,计算商务报价的评分值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的 1%扣 1~2 分;每低于评
标基准价 1%的 扣 0.5~1 分;每低于风险控制价 1%的扣 1.5~3 分。(招标人根据项目实
际情况设定偏离基准价扣分值)
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技术分排名靠前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技术分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靠前的排前;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附件:“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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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评标活动,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特制定《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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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10月25日
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
第一条 【依据】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评标活动,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改革创新的指导意见》《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的评标,适用本暂行办法。国家法律、法规对评标活动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制定原则和使用要求】评标办法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特点、难点依法制定,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合法竞争。
第四条 【职责】各级建设工程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工程评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评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第五条 【评标方法分类】本暂行办法按建设工程招标类型,分别对施工、监理、设计和工程总承包设置具体评标方法,相关类型及适用范围如下:
(一)施工
025332
简易评标法:适用于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含)以下的一般建设工程施工招标。信价量化评审法:适用于一般建设工程(包括招标控制价1000万元以下)施工招
标。
施工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二)监理
监理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建设工程监理招标。
(三)设计
设计综合评估法:适用于方案设计至施工图设计的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设计评定分离法:适用于列入各级政府重点工程目录的工程建设设计招标。 (四)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
(五)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材料、专业工程招标可以参照简易评标法,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招标可以参照施工综合评估法。
(六)全过程咨询、勘察等其他类型的评标办法另行制定。前款所列评标方法具体详见附件1~附件10。
第六条 【技术特别复杂项目】 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项目类别具体详见附件11。
第七条 【招标人设置评标标准的要求】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特点,在评标细则中明确资信标评审因素和标准,且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建立起建筑市场诚信考核机制的,应当将投标人的市场考核、信用评价以及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作为评审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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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审标准中设置“类似工程”的,是指在规模、类型、结构形式、施工工艺、特殊施工技术等方面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工程,相关规模和造价指标一般不得超过本工程。其中业绩依据可以为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一般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原则上为投标截止日之前5年(含)期限内的业绩,具体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第八条【评审标准不得出现的情形】招标人应根据本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确定具体的评标标准,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评标细则和对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要求。评标标准不得出现下列情形:
(一)含有明显的指向性,存在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的;
(二)存在明显的矛盾、错误或者相关事项不明确,导致评标无法进行的;
(三)采用量化打分时,标准或者依据不明确,完全依赖评委主观评分的;
(四)资格预审项目,在后续招标阶段再增设资格预审未公布过的资信评审内容的;
(五)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第九条【投标人的要求】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响应相关条款。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基本信息的,应以项目投标(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杭州建设信用监管平台信息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做好平台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
目状况等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十条 【评标要求】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依法遵循下列原则并及时处理:
(一)属于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二)招标文件未明确规定,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三)投标文件未响应招标文件明确单独列出的特殊条款要求的,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
(四)对评标专家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组长应提醒相关评标专家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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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标委员会在否决投标前应当向投标人书面质询;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决定;
(七)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第十一条【基准价或评审区间的调整】评标方法中设有计算评标基准价及确定评审区间环节的,除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外,原则上评标基准价不作调整。
第十二条【低于成本的判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
第十三条【低价抢标的防范】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风险控制价,对于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事先约定中标人提供现金、保函等形式的风险担保或者具有相应功能的保险,并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低价风险担保的执行条款。
低价风险担保金额=风险控制价-中标价。
第十四条【xx和答辩】采用综合评估法的项目,招标人可以根据工程特点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xx和答辩,并将其作为评审因素。
第十五条【推荐中标候选人】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除服务类招标项目外,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由评标委员会推选1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第十六条【电子评标】积极推进电子评标及远程异地评标,电子评标系统开发的功能须满足并实现评标办法的需求,评标委员会应依照评标办法对电子评标系统提供的各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审查、评判、确认。
第十七条 x暂行办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02533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使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监理合同》(GF-2012-0202)。
025332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委托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委托人要求不仅应明确规定其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差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检验、试验、试运行的具体要求。对于监理人负责提
供的有关服务,在委托人要求中应一并明确规定。委托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监理要求
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情况在本章中明确相应的监理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 项目概况
025332
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建设规模、项目地理位置、xx环境、树木情况、文物情况、地址地貌、气候及气象条件、道路交通状况、市政情况等。
2. 监理范围及内容
3. 监理依据
4. 监理人员和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5. 其他要求
二、适用规范标准
(招标人自行编制)
三、成果文件要求
(招标人自行编制)
四、委托人财产清单
(招标人自行编制)
五、委托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招标人自行编制)
六、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招标人自行编制)
七、委托人的其他要求
(招标人自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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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格式二、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
三、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四、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
025332
监理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025332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监理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025332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格式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目录
一、资格业绩材料(若有),含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及相关附件;
二、投标担保;
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025332
025332
附表一-1 业绩公示汇总表(资格后审业绩条件的汇总)(若有)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1 | 例如:企业名称或总监名字等 | 例如:XX工程等 | 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等 | 例如:X 年 X 月 X 日完 成 ,建筑面积X 平方米或长 度 或 深 度 X 米,获得 X 奖 等 | 例如: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 例如:投标文件第 X 页 |
2 | …… | |||||
备注: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并附上相关附件
025投标3担保 32
025332
监理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资信标格式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025332
目 录
一、企业综合实力(附表一-1 投标人一般情况)
二、类似工程业绩(含企业及人员,附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
三、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人员四、到位率承诺书
五、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025332
一、企业综合实力
......
附表一-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2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备注 |
0 5332
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认证体系证书等相关打分资料。
二、类似工程业绩(含企业及人员业绩)
附表二-1 业绩公示汇总表(附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且需要准确详细列入)
附表二-1 业绩公示汇总表( 评分业绩条件的汇总)
序号 | 该业绩证明对象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提交证明材料内容 | 在投标文件的位置 |
企业业绩 | 例如:企业名称 | 例如:XX工程等 | 例如:XX公司或指挥部等 | 例如:X 年 X 月 X 日完 成 ,建筑面积X 平方米或长 度 或 深 度 X 米,获得 X 奖 等 | 例如: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 例如:投标文件第 X 页 |
1 | …… | |||||
2 | ||||||
人员业绩 | 例如:总监或技术负责人名字等 | 例如:XX工程等 | 例如:XX公司或指挥 部等 | 例如:X 年 X 月 X 日完成,长度 或深度 X 米等 | 例如:施工合同或中标 通知书等 | 例如:投标文件第 X 页 |
1 | ||||||
2 | …… | |||||
025332
备注:不录入此表的不作为评审依据。
三、 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人员
附表三-1 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
附表三-2 派驻现场监理人员简历表附表三-3 到位率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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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三-1 派驻本工程监理人员汇总表
工程名称:
姓 名 | x工程拟任岗位 | 年 | 性 | 专 业 | 专业 | 职称 | 安排上岗 |
龄 | 别 | 年限 | 起止时间 | ||||
025332
注:列入本表人员如要更换,需经业主单位同意。擅自更换或不到位属违约行为。
附表三-2 派驻现场监理人员简历表
工程名称:
姓 名 | 出 生 年 月 | ||
文 化 程 度 | 技 术 职 称 | ||
毕业院校、专业 | 毕 业 时 间 | ||
现 任 职 务 | 从事监理工作时间 | ||
监理培训证书号 | 监理工程师证书号 | ||
工作简历: 025332 |
注:每表一人。
附表三-3 到位率承诺书
致: (招 标 人 名 称)
如中标,参与 工程的施工监理,我公司将派具有类似监理经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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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项目总监名称、监理资格证书编号)为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并保证项目总监到位率在 %(填百分比)以上即每月不少于 日历天。其他监理人员到位率在 %
(填百分比)以上即每月不少于 日历天。如违反此承诺,愿按合同有关规定接受处罚。
投标人名称(xx):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
监理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025332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监理大纲整体情况
二、监理组织机构及资源配置三、监理工作制度及程序
四、监理工程目标控制手段和措施五、管理和协调
025332
六、工程施工的重、难点和施工关键部位的阐明及相应的针对性监理措施七、招标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以及特殊要求。
一、 监理大纲整体情况
......
二、监理组织机构及资源配置
.....
表二-1 投入本工程检测仪器、设备汇总表
.....
025332
表二-1 投入本工程检测仪器、设备汇总表
序 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规 格 型 号 | 数量 | 使用情况 | 投入时间 | 备 注 |
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
02 | 5 | 3 | 3 | 2 | ||
三、监理工作制度及程序
.....
四、监理工程目标控制手段和措施
.....
五、管理和协调
.....
六、工程施工的重、难点和施工关键部位的阐明及相应的针对性监理措施
.....
七、招标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以及特殊要求。
.....
监理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0:
2投标5文件商3务标格3式 2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详见格式);
2、授权委托书(详见格式);
3、联合体协议书(详见格式);
4、投标函(详见格式);
5、投标承诺书(详见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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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监理费报价分析汇总表(详见格式);
7、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投标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地址:
025332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为 (招标人名
称) 委托 (工程名称) 监理,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025332
授 权 委 托 书
(招标人名称) :
我以 (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 (姓 名)、身份证号 ,为我单位的全权代表,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
( 工程名称) 监理的投标函及其它文件,参加开标、澄清、商签合同以及处理与之有关的其它事务,我单位均予承认。
025332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年 月 日
开 标 委 托 书
兹委托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为我单位参加
(招标人及工程名称) 开标会议的代理人,在代理范围内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应与委托人身份证一并在开标会上出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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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xx)
年 月 日
(注:此委托书格式供投标人参考)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格式供参考)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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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关于收取招标人支付项目各项费用的约定如下:。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名称:(xxxx)
法定代表人盖章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其他成员类推)
年 月 日
投 标 函
致: (招 标 人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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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方已全面阅读和研究贵方的招标编号为 的 工程监理招标文件和招标补充文件,并经过对施工现场的踏勘,澄清疑问,已充分理解并掌握了本工程招标的全部有关情况。同意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条件,并按此确定本工程监理投标的全部内容,以本投标函向你方发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监理费合计为人民币 元,降价后的最终报价为人民币 元,负责本工程的总监是 、监理人数为 人,监理服务期为 日历天,施工质量控制目标为 。
2、我方将严格按照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投标,并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对决标结果也没有解释义务。
3、如由我方中标,在接到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和本投标函的约定与你方签定监理合同,并递交招标文件中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履行规定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4、我方承认该投标函格式为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5、本投标函自递交你方之日起 天内有效,在此有效期内,全部条款内容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如中标将成为监理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人: 联系地址:
电话: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投标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
本公司已详细阅读 (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xxxx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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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被没收投标担保,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履约担保;
2. 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投标文件两处及以上错误一致、内容多处雷同、电子检测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3.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
4、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监 理 x 报 价 分 析 汇 总 表
工程名称:
序 号 | 费 用 名 称 | 单位 | 计 算 依 据 | 单 价 (元) | 数 量 | 合 价 (元) |
监理费合计 | x元 | |||||
监理费相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浮动比率: | ||||||
监理费浮动说明:(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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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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