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冈山市碧溪产业园配套设施(小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 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9 月 2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政府采购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井冈山市碧溪产业园配套设施(小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项目编号:xx采字【2021】57 号
江西华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吉安
目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项目概况
井冈山市碧溪产业园配套设施(小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xxxx://xxxxxxx.xx/xxx/)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9 月 2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xx采字【2021】57 号
项目名称:井冈山市碧溪产业园配套设施(小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遴选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预算金额:658500 元最高限价:620000 元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服务内容 |
吉购 2021F000491180 | 井冈山市碧溪产业园配套设施(小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遴选 | 1 | 批 | 对本项目进行政府采购代理及建设工程招标代理 |
合同履行期限:至工程项目完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项为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本项为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开标时由代理机构查询)
4、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的,必须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不接受。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8 月 25 日至 2021 年 9 月 2 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xx市政府采购网、井冈山市人民政府网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 年 9 月 2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
地点: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9 月 2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
2、自交易活动结束后次日起 14 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认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病例症状被医学观察或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业监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参加开评标活动的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须填写并提交《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附表,采购人代表、采购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并接受交易中心人员入场的检测,《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
4、各方公共资源交易参加人员完成相关程序后应尽快离场,不得聚集扎堆。
5、根据井新冠指办字[2021]46 号通知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实施“三码”联查,即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对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核实登记姓名、电话、居住地等信息。
6、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赣人员需持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到达目的地后立即引导其到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全程闭环管理,结果为阴性、且测温正常者,居家做好 14 天的健康监测。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井冈山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地 址:井冈山市新城区
联系方式:13576641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华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 0 xxxxx 0 xx 00 x
联系方式:0796-71971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xxx
电 话:0796-7197155
序号 | 条款号 | 内 容 |
1 | 1 |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详见“第一章 谈判邀请” |
2 | 2.1 | 采购人名称:详见“第一章 谈判邀请” |
3 | 2.2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详见“第一章 谈判邀请” |
4 | 3.2.1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详见“第一章 谈判邀请” |
5 | 8 |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
6 | 9 |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和采购货物需满足的要求及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
7 | 15 | 谈判保证金:缴纳电子保证金或提供银行保函 1、谈判保证金金额:12000 元人民币 (1)本次谈判的谈判保证金采取电子系统缴纳方式,具体如下: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其谈判保证金出账时间,如未在规定的到账截止时间之前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则供应商的响应无效。请各供应商以转账方式从企业开户 银 行 的 基 本 账 户 提 交 到 进 入 江 西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xxxx://xxx.xxxxxxx.xx/xxx/)登录系统后由下列任意账户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日 17:00 前未到账,则供应商的响应无效。收款单位:井冈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登录系统后获取账号:登录系统后获取 注:①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 ②缴纳成功的供应商必须回缴纳页面点击“确认缴纳”按钮,并打印缴纳凭条,否则保证金视为无效。谈判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母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③供应商应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仔细检查用户库信息中本单 |
位的银行基本账户是否填写正确和规范账户不正确、不规范的单位,请尽快修改正确并完善,以免影响正常谈判。 ④供应商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新点客服:4009980000 或xx 18179121295。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提供银行保函原件,根据吉市管办【2018】 2 号文件要求,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并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缺少任何一项视为提交的银行保函无效(开标现场查验)。 2、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 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递交履约保证金且与招标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银行保函由招标人负责退还。 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没收投标保证金,处以本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招标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2)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和文件意图骗取中标的; 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4)有扰乱招标市场及恶意串标围标行为的; 5)向招标人、采购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4、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予以通报: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或无正当理由 (或因主观因素)放弃中标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 ||
8 | 16 | 谈判有效期:自谈判之日起 90 天 |
9 | 17 | 响应文件的份数:正本 1 份、 副本 3 份注: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须胶装。 |
10 | 19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第一章 谈判邀请”谈判时间:详见“第一章 谈判邀请” 谈判地点:详见“第一章 谈判邀请” |
11 | 27 |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方法及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谈判的,参加评审、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的认定: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以其中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随机抽取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响应文件无效。 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 购。 |
12 | 28 | 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注:(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对产品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 节能产品范围的除外)、环境标志产品给予优先采购。 |
13 | 31 | 履约保证金金额:10%。 |
14 | 35 | 采购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缴纳代理服务费 9870 元(不含税)。 |
1. 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谈判邀请”中所述货物和有关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详见“第一章 谈判邀请”。
2.2 采购代理机构:详见“第一章 谈判邀请”。
2.3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第一章 谈判邀请”中采购内容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3. 合格供应商
3.1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 谈判邀请”。
4. 谈判费用
4.1 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供应商代表
5.1 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谈判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9-6”)
三、谈判文件
6.1 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有关服务、谈判过程和合同条款在谈判文件中均有说明。谈判文件共五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谈判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五章 采购需求一览表及采购要求
6.2 除非有特殊要求,谈判文件不单独提供谈判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7.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
之日 3 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 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7.3 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8.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8.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8.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8.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8.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8.5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8.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7 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8.8 谈判保证金凭证
8.9 联合体协议(仅适用于联合体参加谈判)
8.10 供应商信用信息自查记录截图
8.11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9.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和采购的货物需满足的要求及供应商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9.1 中小企业参加谈判
9.1.1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加谈判的
(1)符合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4)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6)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适用于联合体投标)
(8)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适用于涉及中小企业的联合体投标或者允许合同分包的采购项目)
9.1.2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为中小企业制造的, 响应时必须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7-1”)。
9.2 监狱企业参加谈判
9.2.1 监狱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9.2.2 监狱企业参加谈判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9.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谈判
9.3.1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9.3.2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9.3.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谈判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四章响应文件格式 7-3”),并对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9.4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参加谈判
9.4.1 节能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9.4.2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9.4.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
9.4.4 对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给予优先或强制采购。
9.4.5 如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在清单页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9.4.6 对于同时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9.4.7 谈判文件对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5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参加谈判享受的政策
9.5.1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9.5.2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9.5.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9.5.4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适用于联合体参加谈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联合体参加谈判)
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
得存在投资关系。(适用于联合体参加谈判)
9.6 对产品符合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政策的节能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除外)、环境标志产品给予优先采购。
四、响应文件的编制
10.1 谈判文件中注明采购国内产品的,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的,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0.2 谈判文件中注明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有符合条件的国产产品可以参与采购活动。
10.3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和资料。
10.4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
10.5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1. 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 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2.响应文件的构成
12.1 响应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 谈判响应书
(2) 报价表
(3) 分项报价表
(4)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6) 其他证明资料
(7) 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8) 技术文件
(9)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2.2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胶装成册,并编写目录。
13. 证明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13.1 供应商应提交其货物和有关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3.2 货物和有关服务与谈判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证明,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对照谈判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有关服务已对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
了实质性响应,或xx与技术规格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供设备的具体参数。
3)商务条款的偏差和例外。
14. 谈判报价
14.1 谈判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内容包含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费和保险费等相关费用。
14.2 供应商要按报价表(统一格式)和分项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
14.3 供应商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货物,须折合人民币(包含进口环节税)计入总报价中。
15. 谈判保证金
15.1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5.2 任何未按“供应商须知”第 15.1 条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5.3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5.4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5.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缴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6) 成交供应商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
(7)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6. 谈判有效期
谈判有效期为自谈判之日起不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保持有效。谈判有效期不足的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7.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7.1 供应商应准备一份响应文件正本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副本。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7.2 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打印,并按谈判文件的要求签字、签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须胶装。
17.3 响应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7.4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7.5 电报、电传、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8.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副本密封装在信封中。
18.2 封皮上注明谈判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联系人,并注明“谈判时启封”字样。
18.3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9. 谈判截止时间
供应商必须在“第一章 谈判邀请”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20. 迟交的响应文件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1.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1.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1.2 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至谈判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谈判保证金。
六、谈判
采购代理机构在“第一章 谈判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谈判活动。参加谈判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3. 谈判小组
在相关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依法成立谈判小组。评审工作由谈判小组负责。
23.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谈判期间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告知谈判小组,经谈判小组评审确定
投标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无效;查询到的不良信用记录随采购文件存档。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 号),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xxx.xxxxxxxxxxx.xxx.xx)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联合体参加竞争性谈判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本项目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竞争性谈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24. 谈判程序
24.1 响应供应商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在谈判现场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确认无误后供应商离开谈判地点。代理机构拆封响应文件。
24.2 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并确定谈判内容。谈判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谈判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4.3 初审出现下列情况者,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未提交谈判响应书;
2)未提交报价表;
3)未提供谈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谈判保证金形式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
4)未按谈判文件“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9”的规定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
5)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字、签章的,或签字(签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的;
6)谈判文件规定为国产产品,提供进口产品参加谈判的。
7)谈判有效期响应不足的;
8)技术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响应的;
9)首次报价超过了采购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10)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条款。
24.4 谈判
按照递交响应文件时间的顺序,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谈判,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5 谈判文件修正
(1)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对谈判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4)谈判小组就修正后的响应文件与响应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代理机构对谈判过程和谈判内容作记录,谈判小组召集人和响应供应商在记录上签字确认。谈判小组可以根据情况进行三轮谈判。第三轮谈判为最终的谈判。
24.6 最后报价
(1)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最后报价超过了采购项目预算或最高限价的,被视为无效。
(2)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最后报价如未作分项报价的,其分项报价则按总报价的降价比例计算。
(4)若没有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做实质性修改或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进行了实质性修改,但没有提高要求,最后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5)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或最后报价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响应。
(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谈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25. 与谈判小组的接触
25.1 除按本须知“第 24 条”规定外,从谈判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供应商不得就其谈判有关事项与谈判小组私下接触。
25.2 供应商试图对谈判小组的评审施加任何影响,都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26.终止谈判采购活动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谈判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2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方法
27.1 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 3 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27.2 享受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供应商,最后报价用按规定比例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7.3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以其中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随机抽取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响应文件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核心产品均为相同品牌产品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核心产品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7.4 最终报价相同的,按节能环保产品金额占报价比例(简称“比例”)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最终报价及比例相同的,由谈判小组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28.确定成交供应商
28.1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八、成交结果公告、成交通知书
成 交 供 应 商 确 定 后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在 江 西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 ( 网 址 : xxxx://xxx.xxxxxxx.xx/xxx/)和吉安政府采购网(网址:xxxx://xxx.xxxxxx.xxx.xx/)相关网站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30.成交通知书
30.1 采购代理机构公告成交结果,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
30.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九、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
31.1 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之前,应向采购人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采购人的要求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
31.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因成交供应商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使采购人蒙受的损失。
31.3 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按本须知“第 31.1 条”规定执行,被视为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按本须知“第 32.4 条”规定执行。
32. 签订合同
32.1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谈判后撤回谈判响应文件处理。
32.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2.3 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2.4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 28 条”规定的原则确定下一个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并不予退还其交纳的谈判保证金。
十、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34.质疑
34.1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对可以质疑的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谈判文件之日或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2)对谈判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谈判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34.2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4.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4.4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谈判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
34.5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格式参照
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xx.xx/下载专区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xx,并加盖公章。
对不在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购买的谈判文件,对谈判文件质疑的,须同时提供下载谈判文件的时间凭证。
34.6 质疑函接收方式
34.6.1 对谈判文件质疑
接收部门:江西华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00-0000000
通讯地址:江西省xx市吉州区古南大道 6 号海联国际 1 号楼 20 层邮 编:343000
34.6.2 对谈判过程、成交结果质疑
接收部门:江西华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000-0000000
通讯地址:江西省xx市吉州区古南大道 6 号海联国际 1 号楼 20 层
邮 编: 343000
十一、采购代理服务费
35.1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代理服务费发票时提供采购合同一份。
35.2 采购代理服务费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交纳。
35.3 成交供应商如未按本须知“第 35.1 条”规定办理,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本须知“第 15.5 条”规定不予退还其谈判保证金。
十二、附则
x谈判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编制,解释权属江西华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章 招标代理机构协议书
甲方(采购人):
乙方(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甲方自愿将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乙方组织实施招标采购。乙方愿意接受甲方委托,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甲方委托事宜范围内依法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
2. 项目技术规格、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3. 预算金额: 元人民币二、 甲方委托乙方的具体事项
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采
购
2. 编制、发售招标文件;
3. 解释招标文件;
4. 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5. 供应商资格预审:如果需要的话,由乙方发出资格预审公告,由甲方确定最终通过资
格预审的单位;
6. 落实开标、评标地点;
7. 编制评标办法:由乙方根据项目特点起草评标办法,由甲方最终确定评标方法;
8. 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由乙方配合甲方到开封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
9. 邀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
10. 主持开标,指定专人记录开标过程;
11. 组织评审工作;
12. 整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
13. 发送中标通知书;
14. 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
15.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由乙方督促中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与甲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16. 协调处理合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
17. 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属于招标程序问题的,由乙方负责答复;属于商务和技术问题的,由甲方负责答复;属于评标问题的,由评标委员会负责答复;
18.招标采购活动有关文件报送备案及保存管理。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应指定一名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处理招标采购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委托项目的质量标准和服务内容等书面材料和要求。
3. 甲方应对乙方编制的招标文件予以审核并书面确认。
4. 甲方应与xx共同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组成。
5. 甲方有权就委托的项目提出合法、合理的要求,但不得指定供应商或指定采购品牌,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要求。
6. 甲方有权利派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但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甲方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代表和监督人员必须出具授权书,并写明参加的具体人员姓名。
7. 甲方有权利确定中标人,但必须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但必须出具授权书。
8. 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在招标采购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
9. 甲方有义务保守采购过程中有关商业秘密。
10. 甲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督,维护甲方和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出科学的招标采购方案,并根据甲方需求提出合理化建
议。
3.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编制招标文件,并报甲方确认,由甲方出具书面确认材料。
4. 乙方应满足甲方的合法、合理要求,但对违法违规以及无理的要求应予拒绝。
5. 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就招标文件征询有关专家或者供应商意见。
6. 乙方在委托事项范围内应及时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7. 乙方有义务保守采购过程中有关商业秘密。
8. 乙方有权依法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用。
9. 乙方有权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反映或报告甲方在招标采购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
为。
10. 乙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政府采购制度。五、 委托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对委托协议内容做出变更;如
因政策原因,致使采购项目发生更改或撤消,本协议应作相应变更或终止。六、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协议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违约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
七、 有关费用
1. 乙方承担组织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全部费用。
2.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3.因甲方原因取消采购项目的,中标服务费由乙方向甲方收取。八、 其他
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2. 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研究决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人签字: 联系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合同
吉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吉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制
吉安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委托人(建设单位): 受托人(代理机构):
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委托行为,明确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招标代理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工程规模:
4、结构及层次: /
5、工程总投资:
第二条 招标方式和范围
1、招标方式:
2、招标范围:
第三条 招标项目联系人员
1、委托人指定的联系人: ,联系电话:
2、受托人指定的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第四条 招标代理合同天数
1、开始时间:
2、完成时间:
3、合同完成总日历天数: 天
第五条 委托代理业务范围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理业务范围为: 项内容。
1、提供招标前期的咨询工作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2、申报及填写有关的招标资料及表格;
3、起草招标公告或邀请书;
4、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5、协助确定入围投标单位;
6、编制招标文件及备案;
7、组织踏勘现场和答疑会,并将答疑会内容形成书面文字解答发送至各投标单位;
8、编制标底;
9、编制工程量清单;
10、组织开标、评标、协助定标;
11、编制评标报告;
12、办理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备案手续;
13、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14、其他委托内容 / 。
第六条 委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委托人的权利
⑴按合同约定,接收招标代理成果;
⑵向受托人询问本合同工程招标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建议;
⑶审查受托人为本合同编制的各种文件,并提出修正意见;
⑷要求受托人提交招标代理业务工作报告;
⑸与受托人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招标代理从业人员;
⑹依法选择中标人;
⑺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受托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或影响招标工作正常进行的,委托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受托人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⑻委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
二、委托人的义务
⑴遵守招标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⑵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代理报酬。
⑶向受托人提供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应具备的相关工程前期资料(如规划许可、立项批复、施工图设审报告等)及资金落实情况资料;
⑷向受托人提供完成本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和图纸,需要交底的须向受托人详细交底,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⑸指定专人与受托人联系,指定人员的姓名、联系电话在本合同内约定;
⑹委托人应按合同规定配合受托人开展代理业务,对受托人编制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有关技术资料等产生的招标资料按要求审查并盖章,审定招标程序及对有关招标过程中的一切合法行为和活动予以认可;
⑺根据需要,参与委托业务实施过程中的协调工作;
⑻委托人应尽的其他义务: /
第七条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受托人的权利
⑴按合同约定收取委托代理报酬;
⑵对招标过程中应由委托人做出的决定,受托人有权提出建议;
⑶当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委托人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答复;
⑷拒绝委托人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委托人作出解释;
⑸有权要求招标人对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
⑹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范围内,依据本合同代理内容开展代理服务工作。
⑺受托人拥有的其他权利: /
二、受托人的义务
⑴遵守招标活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保证代理及招标全过程的真实、合法、规范、有效,并在其资格规定范围内依法从事招标代理业务;
⑵在委托人委托的范围内依法开展代理活动,并如期完成招标代理工作;
⑶应用专业技术与技能为委托人提供完成招标工作相关的咨询服务;
⑷向委托人宣传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解释合理的招标程序,以便得到委托人的支持和配合;
⑸受托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受托人所出具有关数据的计算、技术经济资料等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
⑹受托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⑺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对代理事项保密;
⑻向委托人提供全套招标工作资料,由委托人存档;
⑼未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⑽受托人未能履行以上各项义务,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委托人的有关损失。
⑾受托人应尽的其他义务: /
第八条 委托代理费用的约定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0000 x),xx、x双方在合同中约定。收费标准按办法附件规定执行,上下浮动幅度不超过 20%。
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服 务 类 型费 率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 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0 以上 | 0.01% | 0.01% | 0.01% |
注:1、按本表费率计算的收费为招标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基准价格,单独提供编制招标文件
(有标底的含标底)服务的,可按规定标准的 30%计收。
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0%=1 万元
(500-100)×0.7%=2.8 万元
(1000-500)×0.55%=2.75 万元
(5000-1000)×0.35%=14 万元
(6000-5000)×0.2%=2 万元
合计收费=1+2.8+2.75+14+2=22.55(万元)
一、本合同中标人向受托人支付的代理费计取标准为: 。
二、代理费支付方式为: 。
三、其他有关费用约定
⑴受托人对所承接的招标代理业务需要出外考察的,其外出人员数量和费用,经委托人同意后,向委托人实报实销。
⑵招标过程中收取的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资料费、图纸押金等由 / 收取。
⑶招标过程中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公告发布费、评标劳务费、差旅费、资料工本费、交易服务费、公证费等)由 / 支付。
⑷受托人完成委托人委托的招标代理工作范围以外的工作,为附加服务项目,应收取的报酬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⑸委托人在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支付时间内,未能如期支付代理报酬,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应付代理报酬的利息。
⑹委托代理报酬应由委托人按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支付方法和时间,直接向受托人支付。第九条 合同变更与违约责任
1、对与招标过程中有投诉或异议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
2、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或由于任何后续新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导致服务所需的成本或时间发生改变,则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报酬和服务期限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相应调整;
3、本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应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未达成书面协议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4、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大写): /
元整。受托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将收取的代理费全额退还委托
人;委托人如果违约,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支付已开展项目的金额代理费给受托人;
5、如受托人在代理过程中有违法违规等行为,委托人有权解除本合同,由受托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违约责任。
第十条 索赔和争议
1、索赔
⑴委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委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受托人造成损失,受托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委托人索赔:
①索赔事件发生后 7 天内,向委托人发出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②委托人收到受托人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 7 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受托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③委托人在收到受托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 7 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受托人作进
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⑵受托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者发生应由受托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委托人可按第⑴款确定的时限和程序向受托人提出索赔。
2、争议
委托人和受托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向有关部门或机构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在本合同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2) 。
⑴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⑵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委托人、受托人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行生效,全部招标代理工作完成并结清款项后自动终止;
3、本合同一式 肆 份,委托人 壹 份,受托人 贰 份,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壹份。
4、补充条款: /
委托人(公章): 受托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2021 年 月 日 2021 年 月 日
第四章 响应文件格式
谈判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签章) 年 月 日
1. 谈判响应书
致:江西华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谈判采购货物及有关服务的谈判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我方(单位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三份:
1. 报价表
2. 分项报价表
3. 技术响应表
4. 商务响应表
5. 按谈判文件供应商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6.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7. 提交的谈判保证金,金额为。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总价为(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总价)。
2. 我方将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函)(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谈判有效期为自谈判之日起 90 天。
5. 如果在规定的谈判时间后,我方在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6. 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 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供应商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签章:日期:
33
2.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总报价 | 报价声明 | 服务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总价:(大写) ¥:(小写) |
注: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须在分项报价表中注明,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 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需备注注明,同时提供该产品所在清单页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并提供证书扫描件,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不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不需提供)
供应商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签章:
3.分项报价表(格式自拟)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 (元) | 总价 (元) | 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 品 | 是否属于品目清单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填表须知:详见注 1 | 填表须知:详见注 2 | ||||||
¥:(小写) |
注:1、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须在分项报价表中注明,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需备注注明,同时提供该产品所在清单页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并提供证书扫描件,否则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不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不需提供)
3、谈判文件对节能、环保产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供应商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签章:
4. 技术规格响应/偏离表
序号 | 谈判文件条目号 | 谈判文件技术规格 | 响应文件技术规格 | 响应/偏离 | 说明 |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注:1、供应商不按上述表格填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签章:
5.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序号 | 谈判文件条目号 | 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偏离 | 说明 |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注:1、商务条款包括交货期、付款方式、质保期、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2、供应商不按上述表格填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签章:
6. 其他证明资料
格式 6-1. 供应商情况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网址/邮箱 | |||||
企业性质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银行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备注 |
供应商签章:
格式 6-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视谈判文件需求填写)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采购人名称 | |
合同价格 | |
交付日期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供应商签章:
7、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供应商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格式7-1中小企业声明
1、中小企业声明(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
(注:不符合中小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2、中小企业声明(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xxxx,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x元,资产总额为 x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xx): 日期:
(注:不符合中小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格式 7-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x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
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xx):
日 期:
(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需提供)
格式 7-3. 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产品及型号所在清单页(包含页码)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用标识标
明产品
所在位置),并提供证书扫描件(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技术文件
内容包括:
1、货物的技术规格与功能的详细说明
2、供应商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内容(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编写)
填写须知:
9.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供应商应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所附格式中要求填写的全部内容都必须如实填写;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填写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4)谈判小组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根据自己的判断和考虑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9-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
如供应商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9-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谈判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在谈判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在开标前 6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在谈判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9-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见格式)
9-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
税务登记证(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和谈判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缴税凭证或证明;
谈判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9-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文件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见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罚款等行政处罚。(见格式)
9-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
(格式供参考)
致:江西华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或单位)具备本项目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特此承
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盖章:
日期:
9-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
(格式供参考)致:江西华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或单位)在该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特此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盖章:
日期:
格式 9-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江西华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项目编号)项目谈判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谈判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签章:
日期:
附:
全权代表姓名:职务:
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附: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说明: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不用提供委托(授权)书
格式 9-7.供应商的资格声明
(供参考格式)
致:江西华洲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为响应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邀请,下述签字人愿参与谈判,提供采购需求一览表和技术要求规定的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下述文件并声明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1.我方的资格声明正本一份。
2.下述签字人在证书中证明本资格文件中的内容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签章:供应商签章:
日期:
格式 9-8.谈判保证金凭证
附:供应商盖章的保证金凭证复印件或截图
9-9.联合体协议(仅适用于联合体参加谈判)
联合协议应当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协议各方均应当签章。
9-10. 遴选承诺书(以下承诺书必须提供,未提供做无效投标处理)
1)代理服务质量承诺书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质量承诺书
我单位在实施项目招标代理工作过程中,承诺服从招标人的工作安排及监督指导,严格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开展招标代理工作,自觉接受招标人对招标代理工作的监审及对招标代理工作进行的考核,并接受相关条款的约束。现xxxx如下具体的承诺:
一、严格按照现行的国家、省、市关于招标代理和工程造价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等文件为依据。根据招标人的委托要求及批复的招标代理实施方案开展的招标代理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招标代理工作。及时向招标人提交阶段性的招标代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和下阶段的工作方案并征求招标人意见以便工作的开展。
二、自觉接受招标人对我单位招标代理工作的监审。若因严重违规,与潜在的投标对象私自接触、串通,泄露秘密的或招标代理工作的失职,造成严重的质量问题,给委托方或建设方(第三者)造成经济损失的,我单位无条件承担责任和赔偿经济损失或无条件接受招标人作出的处罚或取消我单位的招标代理资格。
三、招标代理期间,我单位还承诺如下:
1)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依法评审。
2)遵守职业道德,做到诚实守信、尽职尽责。
3)招标代理中不隐瞒、不曲解查出的事实,不提供内容虚假的招标代理资料。
4)招标代理工作不敷衍推诿。
5)不徇私舞弊、不偏袒任何一方。
6)招标代理中,若遇直接利益关系、亲戚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的,主动提出回避,并不接受聘请。
7)安全、妥善保管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在招标代理结束后 7 天内返回。
四、招标代理期间按照我公司的投标报价费率折扣进行收费。
五、本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单位盖章)
2)《招标代理服务廉政承诺书》招标代理服务廉政承诺书
招标人:
我单位在实施项目招标代理工作过程中,现xxxx如下招标代理xx承诺:
一、选配政治思想好、专业技术精、廉政意识强的招标代理人员参加招标代理工作;对招标代理人员加强教育,注重防范,确保廉政规定的贯彻落实;做好招标代理人员执行廉政规定的督促和检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理招标代理人员执行廉政规定上的具体事宜。
二、招标代理工作开始前,组织召开招标代理人员廉政教育会,增强招标代理人员的廉政意识;对招标代理中违反廉政规定的问题,应及时加以制止,并向某单位报告;项目结束后,总结招标代理人员执行廉政规定情况,并如实向某单位书面报告。
三、按有关规定,招标代理人员做到以下“十不”:
1、不违反程序、超越权限,依法开展招标代理;
2、不徇私情,保持应有的独立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不隐瞒、变更或曲解查出的问题,如实提供招标代理结果;
4、不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与项目相关的商业秘密;
5、不提出与招标代理工作无关的要求;
6、不在与项目有利害关系的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的费用;
7、不接受与项目有利害关系的相关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和娱乐等活动;
8、不接受与项目有利害关系的相关单位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劵;
9、不向承聘机关人员送礼及有价证劵;
四、若有违反上述廉政承诺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我单位愿接受以下责任追究;
1、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相关责任人作出检查;
2、扣减本项目 50%服务费;
3、如本单位或招标代理人员存在违反廉政规定的,可实行“一票否决
制”,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本单位招标代理中介服务机构入选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4、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其他有关责任追究事项。
五、本承诺书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单位盖章)
3)《招标代理服务保密承诺书》
招标代理服务保密承诺书
招标人:
我单位在实施项目招标代理工作过程中,现xxxx如下保密承诺:
一、选配政治思想好、专业技术精、保密意识强的招标代理人员参加招标代理工作;对招标代理人员加强教育,注重防范,确保保密规定的贯彻落实;做好招标代理人员执行保密规定情况的督促和检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理招标代理人员执行保密规定上的具体事宜。
二、招标代理工作开始前,组织召开招标代理人员保密事项教育会,增强招标代理人员的保密意识;对招标代理中违反保密规定和审计纪律的问题,应及时加以制止,并向某单位报告;项目结束后,总结招标代理人员执行保密规定情况,并如实向某单位书面报告。
三、按有关规定,招标代理人员做到以下保密规定:
1、在对遴选文件的事前审核中,无关人员不得接触相关资料。招标代理报告出具后须将全部资料及时返还;
2、在有关合同谈判时,相关内容均不得向外泄露;
3、不泄露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与项目相关的商业秘密;
4、不泄露其他需要保密的相关事项。
四、若有违反上述保密承诺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我单位愿接受以下责任追究:
1、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相关责任人作出检查;
2、扣减本项目的 50%服务费;
3、如本单位或招标代理人员存在严重违反保密规定的,可实行“一票否决制”, 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取消本单位招标代理中介服务机构入选资格,并列入黑名单。
4、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其他有关责任追究事项。
五、本承诺书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第五章 采购技术需求及商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x项目位于井冈山市碧溪产业园,项目总建筑面积:39657.44 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31022.87 平米,不计容建筑面积 8634.57 平米,建筑密度 19.29%、容积率 1.707%、绿地率 29.54%,居住户数 361 套(含公租房 21 套)、公租房套数为 99 套(其中单间有 78 间,套房 21 套);商业为 19 间,机动车泊车位 298 个(其
中地面泊车 88 个、地下播出 210 个,其中普通车位 169 辆、充电桩车位 38 辆,
子母车位 7 辆)、非机动车位约 273 个。项目投资总概算为 14680.24 万元。
招标内容:主体土建及附属配套 12000 万元、电梯采购约 300 万、强弱电采购
x 500 万、工程监理约 120 万元
序号 | 需求名称 | 需求说明 |
1 | 采购代理内容及代理范围 | 1.工作内容:发布招标公告、编制招标文件,参与重大项目招标文件会审,审查投标人(供应商)资格,组织招标前期咨询、开标、评标等活动,处理采购活动过程中的质疑与投诉, 配合做好与招标代理活动相关的其他业务,按照要求保存好采购文件档案等。 2.业务范围:①、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及预算编制; ②、政府采购目录以内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及采购人委托的其它项目。 |
2 | 业务能力要求 |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要求: 1、提供招标前期的咨询工作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2、申报及填写有关的招标资料及表格; 3、起草招标公告或邀请书; 4、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5、协助确定入围投标单位; 6、编制招标文件及备案; 7、组织踏勘现场和答疑会,并将答疑会内容形成书面文字解答发送至各投标单位; 8、编制标底; 9、编制工程量清单; |
10、组织开标、评标、协助定标; 11、编制评标报告; 12、办理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备案手续; 13、协助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采购项目招标代理要求: 1.熟悉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和操作流程。 2.具有起草招标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能力。 3.能够处理招标采购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能够较好地完成主持开标、评标工作。 5.能够较好地处理招标采购过程中的质疑事项。 | ||
3 | 服务质量要求 | 1.工作严谨、认真、时效性强,工作效率高。 2.工作积极主动,密切配合采购人,按照法律法规要求编制招标文件,依法回复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3.招标活动结束后,按要求向采购人移交有关招标文件档案资料。 |
4 | 从业人员要求 | 1、拥有不少于 2 名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2、拥有不少于 5 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 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
5 | 企业要求 | 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并且已在江西省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上注册备案及在xx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完成备案手续; |
序号 | 需求名称 | 需求说明 |
1 | 服务期限 | 至工程项目完工。 |
2 | 服务地点 | 井冈山市 |
3 | 付款方式 | 1、根据单个项目情况,与甲方签订合同时约定。 2、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标准向中标供应商收取后,应在此次代理项目中标金额中相对应扣除。 |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审批意见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意见: (章) 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意见: (章)法定代表人或经办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
交易中心 | 交易中心意见: (章) 年 月 日 |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 室 |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意见: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