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QUANG NAM DA NANG URBAN AND INDUSTRIAL ZONE DEVELOPMENT JOINT STOCK COMPANY (UID)(广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越南子公司签署租赁土地使用权正式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5 证券简称:国光电器 编号:2019-0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xx或者重大遗漏。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租赁土地使用权意向协议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披
露的《关于拟签署租赁土地使用权意向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74)及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披露的
《关于签署租赁土地使用权意向协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79)。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02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越南设立境外子公司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于 2018 年 11 月 03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在越南设立境外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76)。
近日,国光电器(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子公司”)已与广南公司签署了租赁土地使用权正式合同(以下简称“正式合同”),现就正式合同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甲方:QUANG NAM DA NANG URBAN AND INDUSTRIAL ZONE DEVELOPMENT JOINT STOCK COMPANY (UID)(广
南公司)
乙方:国光电器(越南)有限公司
1.越南子公司拟向广南公司租赁位于 Dien Nam–Dien Ngoc Industrial Zone(越南岘港电南电玉工业园)占地面积为 42,226 平方米的土地,租赁期限至 2055 年 12 月 30 日。土地租赁费用为 1,539,780 越南
盾/平方米(不含税),该地块租赁至 2055 年 12 月 30 日总费用为 65,018,750,280 越南盾(不含税)。 2.付款方式:
(1)第一笔款:双方在签署正式合同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广南公司支付土地租赁总费用的 50%;
(2)第二笔款:在广南公司将土地使用权人变更为越南子公司,并提供相应的权利凭证复印件后支付土地租赁总费用剩余的 50%。
3.其他费用及付款方式:
(1)基础设施维护费:8,165 越南盾/平方米/年(不含税),自越南子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利凭
证之日起缴纳。
(2)水费、电费、污水处理费、固体及危废品处理费、通信费等由越南子公司与当地政府另行签署合同。
4.越南子公司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利凭证后,可依据越南法律法规将余下租期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担保或转租等。
5.越南子公司在租赁土地上建造厂房、从事的经营活动等需要符合当地的法律要求。
6.正式合同受租赁土地所在地法律管辖;若因正式合同产生纠纷,应由租赁土地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特此公告。
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