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1-29587 项目编号:GZGK21P108C0337C 项目名称: 计量监督管理支撑项目(子包 3)
广东省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采购计划编号:440001-2021-29587 |
项目编号:GZGK21P108C0337C |
项目名称: 计量监督管理支撑项目(子包 3) |
合同编号:
甲方(采购人):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乙方(成交供应商):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计量监督管理支撑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ZGK21P108C0337C,包组3)的要求,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肆拾玖万捌仟元(¥498000元)二、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
1. 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为进一步加强能效标识计量监督管理, 规范用能产品能效标识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能效标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省局“双随机、一公开”年度监督抽查计划,开展2021年用能产品(第一批)能效标识计量监督抽查工作。
2. 乙方负责抽检广东省内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电冰箱、电动洗衣机的用能产品(第一批)能效标识计量监督抽查,完成抽查不少于60批次产品,包括现场抽查(检查)款和网上抽样(购样)。其中电冰箱30批次、电动洗衣机30批次。
3. 抽样时,应当在电冰箱、电动洗衣机的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中随机抽取样本,并填写抽样单。每款产品抽取2组样本,第1组样本用于检验,由技术服务机构按产品进货价购买;第2组样本用于备样,封存在受检单位。
三、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限:2021 年 8 月至 2021 年 12 月
2.服务地点:xxx
x、xxxxxxxxxx
(x)x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依照本协议及2021年能效标识计量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对乙方承担的产品 2021年能效标识计量监督抽查相关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协议及其附件内容进行调整和变更,调整和变更情况应及时告知乙方 。
3.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约定及时向乙方拨付相关经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有权依照本协议约定获得协议约定经费。乙方应当具备开展本协议委托内容的下列条件:
1.具备完成委托内容的法定检验资质:
2.具有完成委托 内容必备的仪器设备、人员 (须 经培训合格 )和 检测能力;
3.具有完成委托 内容所需的组织管理机制和协调能力;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乙方应根据2021年能效标识计量监督抽查检验任务要求,制定相应的 2021 年能效标识计量监督抽查方案,并报甲方审核确认。方案具体内容作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在实施检验过程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甲方有关工作规定,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乙方应当制定有关样品的接收、查验 (密封、抽样单等 )、 入库、领用、检验、保存及 处理的程序规定,并严格按程序执行。应当保证所承担的监督抽查检验工作的科学、公正、 准确,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并按时上报结果。对检验过程负责,不得隐瞒、毁损和伪造检验结果。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本协议约定的所有检验项目、不得租赁或者借用他人检测设备。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协议及协议附件约定的内容承担相关工作,不得超范围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相关
业务。
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约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约定检验任务。乙方应当保证本协议委托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 五、付款方式
(详见用户需求书)六、项目验收评估
1.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以及乙方的响应文件承诺为准,如招标文件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更有利于甲方的条款执行。
2. 验收期限:全部服务完成后 30 天内完成项目验收。七、知识产权归属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资料、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享有不受限制的无偿使用权,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
八、保密
1.项目实施服务过程中至乙方正式向甲方交付技术文档资料时止,乙方必须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源代码、技术文档等资料保密,否则,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的上述资料泄密的,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项目完成后,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项目的技术保密承担责任。
2.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由乙方为本合同提供的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
九、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赔偿或者补偿金额为:合同总额 0.03%
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十、争端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十一、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三、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5.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叁份、乙方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即时生效。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广州市萝岗区天泰一路3号
代表: 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654857744268
开户行: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