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乙方名称:中移铁通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4MA775AEL16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19-097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确立了三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三方推进具体项目合作奠定了基础,但三方后续的合作以具体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性。
2、 本协议为三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 ,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预计对公司 2019 年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3、 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近日,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移铁通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移铁通”)及中移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移建设”)签订了《全面战略合作协议》,经友好协商,为进一步发挥各自的优势,实现互利共赢,三方建立合作关系。
2、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乙方名称:中移铁通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4MA775AEL16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11 日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新疆xxxxxxxxxxxx 000 x
经营范围:经营电信业务,通信技术,信息系统和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计算机系统服务;租赁通讯设备、仪器仪表;销售通讯设备(二手手机销售除外),仪器仪表。通信设备维修;技术检测;(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丙方名称:中移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333112625W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成立日期:2015 年 2 月 26 日 法定代表人:xxx
住所:新疆xxxxxxxxxxxx 000 x
经营范围:建设项目通信、信号、电力的勘察、设计及监理;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安防工程;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销售通信器材、仪器仪表、机电产品;设备租赁。
截至目前,中移铁通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及中移建设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
3、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协议签订后若涉及具体金额,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本协议的签署公司无需履行对外备案审批程序。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第一条内容与范围
结合三方的业务需要和经营规划,将重点在以下领域开展合作: 1、技术合作
各方优势互补,为客户提供更优更有特色的解决方案;在合作领域深入研究,推动三方在市场开发、联合营销等方面的合作。
2、市场合作
各方基于在各自领域的技术和市场优势,以现有的市场营销网络及社会资源为基础,分享市场信息,共同开发市场潜力,共同为客户提供满足需求的方案。
3、工程建设合作
(一)协同开展联合体投标
根据三方实力、专业不同及不同领域的优势特点,分别侧重技术投入、资金投入、劳务投入、机械投入等,在技术、资金、管理、施工经验、施工业绩等方面的优势互补,以实现项目实施资源优化配置;在三方互补拥有建设方投标资质条件下,联合投标,丰富获得项目的机会,积极拓展市场。
(二)合作探索开展项目总承包服务
在发展总承包模式的过程中,以诚信合作以基础,以工程质量为根本,以先进技术为动力,依靠管理创新、工作创新提高三方核心竞争力的信心,满足业主需求的同时,降低生产成本,全面达到预期的技术目标和较高的经济效益,积累更多的运行管理经验。
(三)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对方资质及能力突出的项目优先安排分包施工。三方持有不同经营范围、不同级别的施工资质,并在不同领域各具竞争优势,因此,在三方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资质优势,扩充资质范围,拓展发展领域。
第二条 组织、实施与协调
1、甲、乙、丙三方战略合作原则应下达各自分支机构及业务部门,为三方业务部门深化合作提供指导意见。
2、三方建立会晤机制和联络机制,及时进行合作工作交流,理顺并确定合作和发展方向。
第三条 各方职责
1、本协议为三方结成拓展型业务发展合作伙伴关系的框架文件,是三方展开深度合作的基础,具体的实质性合作内容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三方沟通商洽的结果,在符合国家规定的范围内,另行签署项目实施协议进行明确。
2、三方对在合作的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因泄露商业秘密造成另一方损失的,泄密一方负有赔偿责任。三方合作建设的成果,其知识产权遵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合作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以三方后续合作的具体项目合同中约定的为准。
3、本协议在执行期间如因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变动或其它原因确需做出变动时,三方应本着友好、坦诚、互谅、公平诚信的态度依法对相应条款做出必要的调整和补充。确因客观原因需要解除时,一方应提前通知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第四条 协议生效及期限
x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合作,有利于三方友好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通过忠实的合作,建立、发展和保持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发挥三方在各自领域的优势,使三方在合作基础上达到共赢,实现相互利益最大化。
四、重大风险提示
上述协议仅为战略合作协议,属于合作三方基本意愿的意向性约定,旨在表达三方合作意向及初步洽商结果,在该协议实施过程中,有关事宜尚待进一步协商、落实。公司将根据具体合作项目的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移铁通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中移建设有限公司新疆份公司全面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