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附件3
甲方:温州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来水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协议:
租赁期限:租赁期贰年,甲方自 年 月 日起将出租营业房交付给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在本合同到期后如继续租赁时,因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我方,如不再续租时,也因提前两个月告知我方,在到期后10日内乙方仍未将其全部或部分私有财产和自置设备、物品搬出该房产,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届时甲方(或甲方授权的物业公司)有权委派人员将乙方的上述财产与物品予以处理,无需给予乙方任何补偿,且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或转借的;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营业;
乙方擅自经营餐饮项目或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
乙方擅自改变或破坏房屋结构。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租金标准: 元整/年,租金每壹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水电费按实际结算。
乙方在使用经营用房时,必须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合法经营。因房屋租赁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
乙方必须做好安全工作,配备消防设备等安全器材,做好电器的安全检查,加强防火,并不得在该房内存放化学危险品、易燃物品,如因乙方过失或管理不善引起安全事故,导致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变更事项:
甲方出卖房屋或自用时,须在3个月前通知乙方,可以中止执行合同;或甲方因国家建设需要,需拆除营业房,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中止执行合同。
在甲方列行安全检查时或其他上级单位及部门安全检查时,如发现安全隐患的,在下达整改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后仍然置之不理或无力改善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将无条件接受。
免责条件:如发生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乙方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如果乙方发生违约责任,令其中止合同,不再退还已预收租金。如遇到第六条第1、2款,退还多收租金(不计利息)。
本协议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注:履约保证金转为房屋押金,房屋租赁到期时凭押金单到财务退还。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留存叁份,乙方留存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委托人: 乙方委托人:
电 话:88373189 电 话:
附件:出租房消防安全协议
温州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来水分公司
出租房屋消防安全协议
出租方:温州市公用事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自来水分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切实加强对出租房屋的安全管理,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以下协议:
一、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乙方必须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确保对出租房屋的各项安全管理。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禁止非法经营活动,接受甲方监督管理,乙方必须按照有关消防规定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发现火灾及时排除。本着“谁使用,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若因乙方疏忽大意、消防意识淡薄、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火灾及其它事故,并由此造成的一切连带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不得私自更改房屋结构,若因乙方私自更改房屋结构造成的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不得随意乱接电,如需改电,必须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
五、甲方定期对租用房屋进行安全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及时整改排除,若因乙方没有及时整改造成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此协议作为房屋出租合同的附件,有效期同出租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签字)
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