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林洲路 8 号正荣融信现代城A9 座 1701 单元联系电话: 0591-88200953
捐赠协议
x捐赠协议(以下称“本协议”)于 2018 年 9 月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 福建省正荣公益基金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33500000641044824
联系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林洲路 8 号正荣融信现代城A9 座 1701 单元联系电话: 0000-00000000
乙方: 武汉市洪山区禧乐儿童康复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24201117831595784
联系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xxxxxxxxxx 00 x联系电话: 000-0000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捐赠财产的信息
甲方向乙方捐赠人民币 26700 元(大写: 贰万陆仟柒佰元 ),并于本协议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 年 月 日之前)将捐赠资金交付给乙方。
第二条 捐赠财产的交付方式
捐赠财产的交付方式为银行转账。乙方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名 | 武汉市洪山区禧乐儿童康复中心 |
开户行 | 5729 5752 3647 |
账 户 | 中国银行武汉街道口支行 |
如因突发性自然灾害或其他民政领域的临时紧急救助申请,双方友好协商变更汇款时间。
第三条 捐赠财产的用途
捐赠财产应当用于 支持武汉市洪山区禧乐儿童康复中心购买康复器材,丰 富教学设备,帮助残障儿童康复(详见《捐赠项目立项书》) 。
第四条 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捐赠财产,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捐赠财产用途,应当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五条 甲方应当保证捐赠财产为合法收入,且甲方有权处分该捐赠财产。
第六条 甲方有权查询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反馈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
第七条 乙方应当在收到捐赠财产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捐赠票据。
第八条 对任何由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本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方式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和补充。本协议双方关于本协议的修改协议和/或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x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本协议签字页)
签署页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xx):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立项书
一、项目实施背景:
武汉禧乐儿童康复中心成立于 2006 年 3 月,是一家民办非营利性公益机构,为孤独症、智
障、发育迟缓、脑瘫孩子提供康复训练服务,现阶段在早期干预校区在训儿童为 90 人,康
复教师约 28 名,场地约 1600 平。开办以来,康复器材更新不足,有些康复器材使用年限久远,部分器材磨损严重,部分已经损坏,机构经济xx状况不良,无足够资金更换,对儿童的康复产生了影响。
二、项目实施价值:
购买康复器材,丰富教学设备,帮助残障儿童康复。
三、项目受益对象:
直接受益对象:武汉禧乐儿童康复中心
间接受益对象:武汉禧乐儿童康复中心在训残障儿童
四、项目执行方案:
1、2018 年 10 月-2018 年 11 月:康复器材 26700 元
五、执行机构介绍:
武汉市禧乐儿童康复中心,是武汉地区的一家特殊儿童(青少年)教育康复和治疗机构,是一所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非营利性的公益机构(NGO),主管单位为武汉市洪山区残联。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设“武汉市禧乐早期干预中心”、“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总面积约 3000 平方米。
机构使命:通过精益求精的专业服务,使心智、肢体障碍青少年及其家庭获得社会的尊重,并拥有良好的生活质量。
机构愿景:促进武汉地区心智、肢体障碍组织的合作、交流与发展,通过优势互补和持续改进,为社会提供最满意的服务。
六、项目预算:
序号 | 费用项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元) | 备注 |
1 | 教具 | 套 | 1 | 26700 | 26700 | |
合计 | 26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