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L:台北 02-2361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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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台北 00-00000000
FAX:台北 02-23118711 111.03 版
「豐利定時定額投資法」申購暨直接轉帳付款授權書
※經理公司不接受感熱紙,填寫時內容如有修改請加蓋留存印鑑
立授權書人(以下簡稱受益人)茲授權指定之金融機構,依照本授權書之指示自扣款人之帳戶進行自動扣款轉帳付款作業,並將轉帳款項存入永豐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永豐投信)指定之系列基金專戶做為申購價金,受益人同意金融機構之自動扣款轉帳付款日即為基金申購日(如該日非該基金之營業日者,以次一營業日為申購日)。如因金融機構之電腦轉帳系統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未能於原定日期進行轉帳付款作業時,受益人同意金融機構得順延至作業轉帳系統恢復正常之營業日始進行轉帳付款作業,受益人並同意以該日為該基金申購日。本授權書正本須送達永豐投信以轉交指定扣款之金融機構核印,並於完成必要核印手續後方能進行扣款,自動開始扣款將不另行通知,但指定扣款之金融機構核印不及時將延遲至最近指定之扣款日開始扣款,若核印失敗契約即失效無法進行扣款;此外扣款帳號已授權並核印成功者,於授權書正本到達永豐投信之次五個營業日生效並進行扣款。有關本授權書約定事項及注意事項說明之內容經本受益人閱覽,本受益人已充分了解並同意遵守。
受益人姓名 | 身分證字號/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 聯絡人 | |||||||||||||
扣款人姓名 | □同受益人 | 扣款人身分證字號/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 聯絡電話 | ||||||||||||
扣款人需與受益人為同一人或為未成年之法定代理人,並請附上法定代理人身分證影本。 | |||||||||||||||
指定扣款銀行:請以表單上之銀行擇一勾選【另請加填全國性繳費業務授權轉帳付款申請書(一式二聯)】 | |||||||||||||||
□臺灣銀行 |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 |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 | □聯邦商業銀行 |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 |||||||||||
□臺灣土地銀行 |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 | □瑞興商業銀行 |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 | □京城商業銀行 | |||||||||||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 | □華泰商業銀行 | □元大商業銀行 |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 | |||||||||||
□第一商業銀行 | □高雄銀行 |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 | □玉山商業銀行 | □安泰商業銀行 | |||||||||||
□華南商業銀行 |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 □陽信商業銀行 | □凱基商業銀行 | □永豐商業銀行 | |||||||||||
□彰化商業銀行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 □板信商業銀行 | □星展銀行 | □台中第二信用合作社 | |||||||||||
分行 | 帳號請由左往右填寫空白不需補“0”,本扣款帳號如已曾經授權並核印成功者,免填全國性繳費業務授權轉帳付款申請書 | ||||||||||||||
扣款帳號 | |||||||||||||||
每次扣款金額最低為新台幣$3,000 元,並得以仟元為單位累加。(手續費率為 0.8%,促銷活動期間以優惠費率計算) | |||||||||||||||
基金別 | 每月扣款日 | 每次扣款金額 | 授權書號(經理公司填寫) | 活動代號 | |||||||||||
基金 | □8 □22 □8及22 | 元 | |||||||||||||
基金 | □8 □22 □8及22 | 元 | |||||||||||||
□首次指定收益分配匯款 指定帳戶 | ◎收益分配匯款指定帳戶(限受益人本人):僅供首次指定受益分配帳戶填寫,且加蓋受益人原留印鑑,並將此正本送達永豐投信,經查核無誤後始生效。如已指定而需變更者,請填寫「綜合投資帳戶交易權限變更申請書」。 ◎ 銀行(郵局) 分行 帳號: | ||||||||||||||
《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風險預告書》 台端於決定投資前,應充分瞭解下列以投資非投資等級債券為訴求之基金之特有風險: 1.信用風險:由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可能面臨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之風險。 2.利率風險:由於債券易受利率之變動而影響其價格,故可能因利率上升導致債券價格下跌,而蒙受虧損之風險,非投資等級債亦然。 3.流動性風險:非投資等級債券可能因市場交易不活絡而造成流動性下降,而有無法在短期內依合理價格出售的風險。 4.匯率風險:台端以新臺幣兌換外幣申購外幣計價基金時,需自行承擔新臺幣兌換外幣之匯率風 險,取得收益分配或買回價金轉換回新臺幣時亦自行承擔匯率風險,當新臺幣兌換外幣匯率相較於原始投資日之匯率升值時, 台端將承受匯兌損失。 5.投資人投資以非投資等級債券為訴求之基金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且不適合無法承擔相 關風險之投資人。 6.若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為配息型,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本基金進行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 7.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可能投資美國 144A 債券(境內基金投資比例最高可達基金總資產 30%;境外基金不限),該債券屬私募性質,易發生流動性不足,財務訊息揭露不完整或價格不透明導致高波動性之風險。 8.請 台端注意申購基金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充分評估基金投資特性與風險,更多基金評估之相關資料(如年化標準差、Alpha、Beta 及 Sharp 值等)可至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 會網站之「基金績效及評估指標查詢專區」(xxxxx://xxx.xxxxx.xxx.xx/xxxxx_xx.xxxx)xx。 | 受益人原留印鑑 (未成年人或受輔助宣告人請加蓋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印鑑) 《受益人同意事項》: 1. 本人已充份評估本次申購 、 基金,且已詳閱基金經理公司網站所揭露本人所申購之各級別近五年度之費用率及報酬率資訊,並確認本次申購之基金級別符合本人投資需求,且同意 貴公司留存此評估結果。 2.本人已充分瞭解本次申購基金之所有投資風險,並可以承受本次投資可能發生的損失。 3.本人於申購前向永豐投信或銷售機構交付/自行取得 (簡式)公開說明書,並已詳閱及同意本申請書之注意事項及基金風險預告書(詳見第 2 頁) ,且同意確認本申請書填寫內容無誤。 4.本人同意經理公司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規 定,於其營業項目及提供服務之目的範圍內,蒐集、利用、處理及國際傳遞本人資料;且已詳閲及同意《蒐 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詳見第 2 頁)。 | ||||||||||||||
投信 | 銷售機構代號 | 員工代號 | 銷售機構收件章/經辦 | ||||||||||||
覆核 | 經辦 | 基金事務部核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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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台北 00-00000000
FAX:台北 02-23118711 111.03 版
一、《基金風險預告書》:
本風險預告書係依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募集發行銷售及申購或買回作業程序」第十七條規定訂定之。
基金之交易特性與存款、股票及其他投資工具不同, 台端於決定交易前,應審慎評估本身之財務狀況與風險承受能力是否適合此種交易,並充分瞭解下列事項:
1.基金買賣係以自己之判斷為之, 台端應瞭解並承擔交易可能產生之損益,且最大可能損失達原始投資金額。
2.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惟不表示絕無風險,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 台端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3.基金交易應考量之風險因素如下:
(1)投資標的及投資地區可能產生之風險:市場(政治、經濟、社會變動、匯率、利率、股價、指數或其他標的資產之價格波動)風險、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產業景氣循環變動、證券相關商品交易、法令、貨幣等風險。
(2)因前述風險、受益人大量買回或基金暫停計算買回價格等因素,或有延遲給付買回價金之可能。
4.基金交易係以長期投資為目的,不宜期待於短期內獲取高收益。任何基金單位之價格及其收益均可能漲或跌,故不一定能取回全部之投資金額。
5.基金不受存款保險、保險安定基金或其他相關保障機制。
6. 台端就經理公司基金爭議事件請洽經理公司服務專線 (00)0000-0000 由專人協助處理;投資人不接受處理結果者,得向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提出申訴。
本基金風險預告書之預告事項僅列舉大端,對於所有基金投資之風險及影響市場行情之因素無法一一詳述, 台端於投資前除須對本風險預告書
二、《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
詳加研讀外,尚應審慎詳讀各基金公開說明書,對其他可能之影響因素亦有所警覺,並確實作好財務規劃與風險評估,以免因貿然投資而遭到難以承受之損失。
永豐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經理公司)為恪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範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或利用,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 條
第 1 項之規定,向台端告知下列事項:
1.個人資料之類別:
台端於經理公司相關業務申請書及契約書內容等文件所填載或與經理公司業務往來期間所產生屬於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2 條所定義之「個人資
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出生年月日、國籍、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美國稅籍身分及編號、婚姻、家庭、教育、職業、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或其他合於經理公司營業項目之特定目的所須蒐集之個人資料等。
2.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
為辦理證券投資信託業務、期貨信託業務、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及其他合於經理公司之營業登記項目或主管機關所核准之業務,包括但不限於基金管理、客戶服務、行銷、稽核、風險控管、洗錢防制或依國內外法令規定(包含美國海外帳戶稅收遵循法及相關跨政府協議等)辦理之行為。
3.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對象、地區及方式:
(1)期間: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存續期間/依相關法令規定或契約約定之保存年限(如:商業會計法等)/經理公司因執行業務所必須之保存期間。 (2)對象:經理公司、經理公司所屬分支機構、經理公司合作推廣對象、其他與經理公司有業務往來之機構、依法有調查權機關或金融監理機關、國
內外稅務機關、依法定義務所必要提供之第三方或經台端書面同意之對象。
(3)地區:經理公司、經理公司所屬分支機構、與經理公司有業務往來之機構營業處所所在地、依法定義務所必要提供之第三方或國內外政府機構或經台端書面同意之對象之所在地。
(4)方式:以書面、傳真、電話、電子文件、網際網路及其他自動化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4.經理公司保有台端個人資料之期間,基於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台端得向經理公司行使查詢、請求閱覽、請求製給副本、請求補充或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惟依法經理公司因履行合約或執行業務所必需者,得不依台端請求為之。
5. 台端知悉並瞭解,如未將申請業務或服務所需之個人資料提供與經理公司,經理公司將無法提供台端相關服務。如台端未完整提供經理公司遵循美國海外帳戶稅收遵循法及相關跨政府協議執行美國帳戶調查所需個人資料或不同意經理公司申報美國帳戶資料予美國聯邦政府或中華民國政府者,經理公司依法須將台端於經理公司之帳戶列為不合作帳戶(Recalcitrant Account)。
6.依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金融機構應蒐集及申報有關帳戶持有人稅務居住者身分之特定資訊。本辦法係依稅捐稽徵法第 5 條
三、《申請人注意事項》
之 1 第 6 項訂定,其內容參考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發布之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準則。經理公司依法須取得帳戶持有人之自我證明文件,以辨識帳戶持有人為稅務居住者之國家/地區。經理公司依法可能將 台端所提供之身分證明資料及該帳戶其他資訊提供中華民國稅捐稽徵機關,經由政府間協定進行稅務目的金融帳戶資訊交換,提供他方國家/地區稅捐稽徵機關。台端所提供之身分證明資料將持續有效,倘狀態變動(例如帳戶持有人之稅務居住者身分變動)致所填資訊不正確或不完整,帳戶持有人應通知經理公司,並更新相關資料。
:
1.未辦理傳真交易者,本申請書正本未送達經理公司前,經理公司得拒絕其買回申請。
2.申請人若經由銷售機構申購基金,應自行至各銷售機構網站查詢通路報酬相關資訊,未來通路報酬分成或費率異動時亦同。
3.申請人於決定投資前,應充分瞭解投資基金如為配息型,基金的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本基金進行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投資人可至永豐投信網站查詢基金配息可能涉及本金之相關資訊。
4.申請人所申購之基金有不同級別時,應於申購前充分瞭解該檔基金各級別之不同,如為不同計價幣別、配息或不配息、手續費為前收或後收等,以投資合適之級別。不同級別之費用率與報酬率或有差異,請於經理公司網頁詳閱本次申購基金各級別近五年度之費用率與報酬率資訊。
5 申請人已審慎評估並確認本次申購之基金屬性,符合本身之財務狀況及風險承受度。
6.永豐投信依申請人所指定之銀行帳戶進行匯款,但不擔保該金融機構是否為遵循FATCA 之合規金融機構。
7.若申請人有任何疑問或欲索取經理公司基金公開說明書,歡迎致電 (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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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台北 00-00000000
FAX:台北 02-23118711 111.03 版
全國性繳費業務授權轉帳繳款申請書
※經理公司不接受感熱紙,填寫時內容如有修改請蓋原留印鑑
戶號:
申請人(即扣款人)為便於利用金融機構帳戶支付應付予委託單位款項,茲向貴行申請委託以申請人下列約定之活期性存款帳戶(以下稱約定扣款帳戶)逕行轉帳扣繳下表申請人或第三人之應付款項,並同意遵守下列約定事項:
1. 申請人同意貴行依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財金)「全國性繳費(稅)系統」所傳送之訊息,自下列活期性存款帳戶轉帳扣繳應付款項,當申請人存款金額不足、帳戶遭法院、行政執行署或其他機關扣押或存款帳戶結清時,貴行得不予扣款。其因上開事由所致之損失或責任,概由申請人自行負擔。
2. 為辦理本件轉帳扣款業務,委託單位得將申請人轉帳扣繳資料交付予帳務代理行,經由財金轉交貴行辦理;貴行亦得將扣繳結果(包括扣繳不成功之原因)經由財金回覆帳務代理行,由帳務代理行回覆委託單位。
3. 申請人同意由貴行逕依委託單位提供經由「全國性繳費(稅)系統」傳送之資料(含扣款日期、金額等),辦理轉帳扣繳作業,如因此所生之錯誤或疏漏,由申請人逕洽委託單位處理。
4. 申請人瞭解使用本服務每筆轉帳扣繳可能需繳納手續費,申請人將自行向委託單位確認,如需由申請人負擔手續費者,申請人並授權貴行自約定扣款帳戶逕行扣繳。
5. 「全國性繳費(稅)系統」如發生故障或電信中斷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致無法交易者,貴行得順延至系統恢復正 常,始予扣款。「全國性繳費(稅)系統」如發生故障或電信中斷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致無法交易者,貴行得順延至系統恢復正常,始予扣款。
6. 申請人同意本作業轉帳扣繳限額單筆及每日最高轉帳扣繳限額皆為新臺幣xx萬元,但關稅費及基金證券費每日最高轉帳扣繳限額各為新臺幣參仟萬元,並同意委託單位得調整每日實際可扣繳限額。
7. 貴行於同一日需自約定扣款帳戶執行多筆轉帳扣繳作業而申請人存款不足時,申請人同意貴行得依貴行實際作業之順序扣款。
受益人姓名 | 身分證字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 ||||||||||||||
扣款人姓名 | □同受益人 | 扣款人身分證字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 |||||||||||||
□臺灣銀行 |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 □元大商業銀行 | 扣款人於扣款銀行原留印鑑 | ||||||||||||
□臺灣土地銀行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 □玉山商業銀行 | |||||||||||||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 | □凱基商業銀行 | |||||||||||||
□第一商業銀行 | □瑞興商業銀行 | □星展銀行 | |||||||||||||
□華南商業銀行 | □華泰商業銀行 |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 |||||||||||||
□彰化商業銀行 |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 | □京城商業銀行 | |||||||||||||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 | □陽信商業銀行 |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 | |||||||||||||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 | □板信商業銀行 | □安泰商業銀行 | |||||||||||||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 | □聯邦商業銀行 | □永豐商業銀行 | |||||||||||||
□高雄銀行 |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 | □台中第二信用合作社 | |||||||||||||
指定扣款銀行(請以表單上之銀行擇一勾選,授權一組台幣帳號;帳號請由左往右填寫,空白不需補“0”) | |||||||||||||||
分行: | 扣帳帳號: | ||||||||||||||
全國性繳費業務 費用類別:基金扣款 代碼 00001 委託單位:永豐投信 委託單位代碼:00000000 | |||||||||||||||
銀行主管 | 銀行經辦 | 投信覆核 | 投信經辦 |
x申請書一式二聯,由扣款銀行及經理公司各執一份為憑 (扣款銀行留存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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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台北 00-00000000
FAX:台北 02-23118711 111.03 版
全國性繳費業務授權轉帳繳款申請書
※經理公司不接受感熱紙,填寫時內容如有修改請蓋原留印鑑
戶號:
申請人(即扣款人)為便於利用金融機構帳戶支付應付予委託單位款項,茲向貴行申請委託以申請人下列約定之活期性存款帳戶(以下稱約定扣款帳戶)逕行轉帳扣繳下表申請人或第三人之應付款項,並同意遵守下列約定事項:
1. 申請人同意貴行依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財金)「全國性繳費(稅)系統」所傳送之訊息,自下列活期性存款帳戶轉帳扣繳應付款項,當申請人存款金額不足、帳戶遭法院、行政執行署或其他機關扣押或存款帳戶結清時,貴行得不予扣款。其因上開事由所致之損失或責任,概由申請人自行負擔。
2. 為辦理本件轉帳扣款業務,委託單位得將申請人轉帳扣繳資料交付予帳務代理行,經由財金轉交貴行辦理;貴行亦得將扣繳結果(包括扣繳不成功之原因)經由財金回覆帳務代理行,由帳務代理行回覆委託單位。
3. 申請人同意由貴行逕依委託單位提供經由「全國性繳費(稅)系統」傳送之資料(含扣款日期、金額等),辦理轉帳扣繳作業,如因此所生之錯誤或疏漏,由申請人逕洽委託單位處理。
4. 申請人瞭解使用本服務每筆轉帳扣繳可能需繳納手續費,申請人將自行向委託單位確認,如需由申請人負擔手續費者,申請人並授權貴行自約定扣款帳戶逕行扣繳。
5. 「全國性繳費(稅)系統」如發生故障或電信中斷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致無法交易者,貴行得順延至系統恢復正常,始予扣款。
6. 申請人同意本作業轉帳扣繳限額單筆及每日最高轉帳扣繳限額皆為新臺幣xx萬元,但關稅費及基金證券費每日最高轉帳扣繳限額各為新臺幣參仟萬元,並同意委託單位得調整每日實際可扣繳限額。
7. 貴行於同一日需自約定扣款帳戶執行多筆轉帳扣繳作業而申請人存款不足時,申請人同意貴行得依貴行實際作業之順序扣款。
受益人姓名 | 身分證字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 ||||||||||||||
扣款人姓名 | □同受益人 | 扣款人身分證字號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 |||||||||||||
□臺灣銀行 |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 □元大商業銀行 | 扣款人於扣款銀行原留印鑑 | ||||||||||||
□臺灣土地銀行 |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 | □玉山商業銀行 | |||||||||||||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 | □渣打國際商業銀行 | □凱基商業銀行 | |||||||||||||
□第一商業銀行 | □瑞興商業銀行 | □星展銀行 | |||||||||||||
□華南商業銀行 | □華泰商業銀行 |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 |||||||||||||
□彰化商業銀行 | □臺灣新光商業銀行 | □京城商業銀行 | |||||||||||||
□上海商業儲蓄銀行 | □陽信商業銀行 | □日盛國際商業銀行 | |||||||||||||
□台北富邦商業銀行 | □板信商業銀行 | □安泰商業銀行 | |||||||||||||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 | □聯邦商業銀行 | □永豐商業銀行 | |||||||||||||
□高雄銀行 | □遠東國際商業銀行 | □台中第二信用合作社 | |||||||||||||
指定扣款銀行(請以表單上之銀行擇一勾選,授權一組台幣帳號;帳號請由左往右填寫,空白不需補“0”) | |||||||||||||||
分行: | 扣帳帳號: | ||||||||||||||
全國性繳費業務 費用類別:基金扣款 代碼 00001 委託單位:永豐投信 委託單位代碼:00000000 | |||||||||||||||
銀行主管 | 銀行經辦 | 投信覆核 | 投信經辦 |
x申請書一式二聯,由扣款銀行及經理公司各執一份為憑 (投信留存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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