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更换住院楼地下防火门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2021年10月
竞争性磋商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 采购邀请
(采购编号:0701-204060140741)
日期:2021年10月 日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利用捐赠资金,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更换住院楼地下防火门项目”所需下列设备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采购项目情况和内容: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
|
1 |
1-1 |
木门 |
2100*1000mm |
20 |
樘 |
否 |
4 |
|
1-2 |
2100*1200mm |
6 |
樘 |
否 |
1.8 |
|||
1-3 |
2100*1500mm |
10 |
樘 |
否 |
3 |
|||
2 |
2-1 |
防盗门 |
2100*1200mm |
1 |
樘 |
否 |
0.55 |
|
2-2 |
2100*1500mm |
4 |
樘 |
否 |
2.2 |
|||
2-3 |
2100*1800mm |
1 |
樘 |
否 |
0.6 |
|||
2-4 |
2100*2000mm |
1 |
樘 |
否 |
0.6 |
|||
3 |
3-1 |
防火门 |
2100*1000mm |
3 |
樘 |
否 |
1.05 |
|
3-2 |
2100*1200mm |
13 |
樘 |
否 |
7.15 |
|||
3-3 |
2100*1500mm |
5 |
樘 |
否 |
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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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64 |
樘 |
|
2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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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规格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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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项目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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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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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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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用 |
注:1)本次采购供应商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响应,评审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
获取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1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获取本磋商文件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1)本项目磋商文件采用纸质磋商文件发放方式。
(2)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1日下午16:00时止。
(3)领取磋商文件流程:供应商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行政综合楼328总务处办公室领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环保政策: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执行。
(2)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
(3)本项目采购标的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详见第1条“采购项目情况和内容”要求。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近三年内(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才能参加竞争性磋商。
(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报价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
(8)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 被“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xxx.xxxx.xxx.xx)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按照采购要求正式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磋商响应文件从2021年11月5日09:00开始接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09:30(北京时间),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xxxxxxxxxx0x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行政综合楼328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磋商会议时间从2020年11月5日09:30(北京时间)开始。地点为:xxxxxxxxxx0x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行政综合楼五层三会议室。届时供应商只能派1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会议。
采购人信息:
(1)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2)地址:xxxxxxxxxx0x
(3)联系方式:010-84323093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详见第五章技术需求。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表
序号 |
条款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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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1)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项目 2)资金来源:捐赠资金,且资金已落实 3)采购内容: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 4)采购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6)本次采购,供应商须以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所列技术要求全部内容为基础提供报价,磋商、评审和合同授予也以此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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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或2020年度完整版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应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据复印件; 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需要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同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时,将于本项目查询截止时点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对供应商进行没有上款所述失信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查询并打印查询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磋商截止期当日。对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其报价将按无效处理。 11) 供应商已按照采购要求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 12) 供应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以上要求报价方必须同时满足,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如磋商文件附件格式需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须同时按照要求进行签字),所有资质文件必须保证真实,且与报价方主体一致,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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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 |
本次采购第一部分采购邀请“采购项目情况和内容”中标注“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报价货物的原产地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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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费用 |
无论磋商会议的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会议有关活动的全部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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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响应文件语言 |
中文(有关产品型号、专用名词等可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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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响应文件计量单位 |
除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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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报价货币 |
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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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报价和转包/分包方案 |
选择性报价: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报价,一个报价人每包只能提交一个最终报价方案。 转包/分包方案:本项目每个报价最小单位下,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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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范围及说明 |
报价范围及说明: 1)货物价——以货到采购人项目现场或指定仓库完税价为标准,包括制造或组装货物所使用的部件和原材料,以及货物本身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税费;运输费、保险费和货物运抵项目现场所产生的其它费用;货物本身必须的备件/附件和专用工具;技术文件费; 2)安装、调试、检测、验收费用; 3)培训费; 4)维修服务和技术支持费; 5)第五部分“技术需求”规定的其它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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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后90日内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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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
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第四部分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提供相关文件或资料,本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要求的文件和资料也须一并提供。供应商还可根据自己的理解,提供其他必要的磋商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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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响应文件封面要求 |
列明项目名称、本磋商文件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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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响应文件式样、签署和盖章要求 |
(1)磋商响应纸质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正本复印件)4份。 (2)磋商响应文件签署和盖章要求:判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副本可为正本文件的复印件,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地方签字。判响应文件规定盖章的地方,应盖供应商单位/公司公章(若拟使用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等,需同时提交备案说明,备案说明应有供应商单位公章)。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判响应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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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响应文件装订和密封要求 |
(1)磋商响应文件以包为单位提供和装订,尽量胶装,不易散页。 (2)供应商应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以保证自己的报价信息在报价截止期前不被透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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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磋商响应文件从2021年11月5日09:00开始接收,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09:30(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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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行政综合楼五层三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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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会议时间 |
预计从2021年11月5日09:30(北京时间)开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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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小组组成及职责 |
采购人根据采购内容特点,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进行澄清磋商,推荐成交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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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程序和内容 |
1)采购人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收取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并由磋商小组开启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工作。 2)初步审查包括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磋商小组将依据法律法规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报价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磋商小组将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对本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来进行评审。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磋商小组将就磋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技术响应、服务方案、合同草案条款等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将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按磋商响应文件递交顺序。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部门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经采购人同意,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报价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 6)实质上响应的供应商应该是其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没有重大偏离。其中,如果磋商响应文件出现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 (1)逾期送达的; (2)不符合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3)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密封、签署和盖章要求的; (4)供应商的报价范围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5)报价产品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合格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要求的; (6)供应商对所投包件的同一品目设备报出2个(含)以上的品牌的; (7)最终报价超过分包或分品目预算金额的; (8)最终报价提供了选择方案或选择报价(包括交叉折扣)的,或提交了转包或分包要求的; (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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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评审货币 |
评审货币为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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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评审办法 |
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评分办法详见附表1磋商评审标准。磋商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2)如出现最后综合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如下方法顺序处理: (1)按最终评审报价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2)按技术部分评分由高到底顺序排列; (3)最终评审报价和技术部分评分均相同,由磋商小组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举手表决方式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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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评审因素 |
1)计算最后评审报价时,磋商小组将考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最后报价和政府采购相关优惠政策计算出最后评审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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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成交供应商 |
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的推荐意见,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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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 |
1)接到成交通知书3天内,成交供应商应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经济合同。 2)本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的内容,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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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终止,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说明 |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将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无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 |
附表1磋商评审标准
磋商小组将按照本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报价进行以下各方面的综合评议。每个评委独立评分,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加上以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方法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每个供应商的最终得分。除价格分外,评委评分可保留1位小数,评审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
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审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磋商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的并列。磋商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并列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成交候选人,得分且磋商报价相同且技术指标得分也相同的,由磋商小组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报价进行以下各方面的综合评议。每个评委独立评分,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加上以磋商文件规定的方法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每个供应商的最终得分。除价格分外,评委评分可保留1位小数,评审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
政府采购节约能源、环境保护政策: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规定,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形式为给予适当加分。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报价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报价产品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
监狱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报价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报价产品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
内容 |
分值 |
评分因素分项 |
评分标准 |
价格部分 |
30 |
磋商价格 |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重30 备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 |
商务部分 |
20 |
供应商取得资质情况评价(5分) |
木门、防盗门、防火门有3c认证,产品检验报告的得3分,没有的为0分 |
防火门符合国家标准ISO14001认证资质的得2分,没有的为0分 |
|||
根据报价产品近三年销售业绩的评价(10分) |
根据报价产品近三年(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期,合同签字日期为准),在中国境内的销售业绩进行评价,有1项业绩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1.供应商需提供采购合同(含首页、采购设备品牌型号页、配置清单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报价产品销售给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销售业绩不予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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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节约能源、环境保护评分(5分) |
政府采购的强制采购产品除外: (1)报价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且投标人出具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得3分;不是的为0分; (2)报价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且投标人出具了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得2分;不是的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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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部分 |
50 |
对磋商文件技术规格要求的响应程度(20分) |
响应文件中技术规格响应全部满足磋商文件技术要求的为20分,其中有1项“▲”号指标不满足的扣4分,有1项条款不满足的,扣5分,最低得分0分。 注:最低得分为0分时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予以拒绝。 |
供货安装方案(20分) |
根据磋商要求和技术响应情况,对供应商提供的木门、防火门、防盗门的施工安装更换方案进行评价,方案中须包含针对本项目的安装设计效果图,供货周期、安装时间进度其中: (1)施工安装方案完整、具体,操作流程清晰,图纸详细完整,供货周期最短、安装时间进度合理且最快,能够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得15分; (2)施工安装方案不够完整和具体,操作流程基本清晰,图纸基本详细完整,供货周期较长、安装时间进度基本合理且较快,只能基本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得10分; (3)施工安装方案完整、具体,操作流程不清晰,图纸不详细完整,供货周期最长、安装时间进度不合理且慢,内容缺失太多,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得5分; (4)未提供施工安装方案的得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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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磋商要求和技术响应情况,本项目需要在原拆原建,门安装完成后闭合严密,锁具使用顺畅,开关效果良好且无异常噪音的为5分。 注: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并加盖公章,否则本项评审得分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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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方案和培训(5分) |
根据磋商要求和技术响应情况,在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期(保修期)前提下,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和措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不满足的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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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磋商要求和技术响应情况,供应商能够在设备或系统安装地点为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使用及日常维护培训,直至采购人相关人员能熟练使用设备和日常故障的处理。满足要求得2分,否则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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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件供应能力(5分) |
根据磋商要求和技术响应情况,供应商2年内免费供应门锁、合页、闭门器配件的得5分,否则得0分。 |
第三部分 合同格式
更住院楼地下防火门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货物名称: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合 同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买方)住院楼地下防火门购置项目(项目名称)中所需 木门、防盗门、防火门 (货物名称)经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以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竞争性磋商。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卖方)为中标人。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 本合同书(含合同一般条款及合同特殊条款)
b. 中标通知书
c. 售后服务承诺
d. 投标文件 (含澄清文件)
e. 招标文件 (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货物和数量
本合同货物: 木门、防火门、防盗门( )“括号内填注册证名称”
数 量: 64 樘
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金额:人民币 元整)。
分项价格: 见分项报价表
付款方式
付款方法和条件为:电汇或支票
(1) 合同签订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下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向卖方支付80%的总合同款:
a. 合同款全额发票;
b. 中标经销商资质及所投标产品资质;生产经营企业营业执照;生产经营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经营企业税务登记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备案表;防火门注册证及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备案表;产品代理授权书;
(2) 卖方全部货物到货,经买方清点确认并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支付20%的总合同款。
(3)货款支付方式:支票或电汇;
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供货周期: 20 日历天,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计划开始日期:2021年11月10 日,计划到货日期:2021年 11月30 日
交货地点: xxxxxxxxxx0x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指定地点
考虑到卖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买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或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
合同的生效。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买 方: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卖 方: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签字):
地 址:xxxxxxxxxx0x 地 址:
邮政编码: 100015 邮政编码:
电 话: 84322000 电 话: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惠新支行 组织机构代码:
开户银行:
账号:01090376000120102026961 开户行号:
账 号:
合同一般条款
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 “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属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 “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7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 “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 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 知识产权
3.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 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 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相关政策与标准。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 乙方产品包装应具有相应的强度、适宜搬运的规格尺寸,并标明堆放高度及其它注意标志。此外还应有用中文标示出明确可辨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批号、效期以及生产厂名称、地址、电话等。
4.3 包装物一般不回收,如有回收包装物的特别要求,需另外签订“包装物回收协议”,作为本供货合作协议附件,包装物回收所需费用由乙方独立承担。
第四条 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及方式:
4.4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 装运标志
5.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收货人: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xxxxxxxxxx0x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 交货方式
6.1 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1.1 现场交货: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 工厂交货: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 买方自提货物: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 7 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3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6.4 乙方负责货物到达现场后的场内运输、卸车、原门拆除、新门就位并安装;木门、防火门、防盗门安装过程中的应急保障措施和现场跟踪技术指导;设备安装完毕后的调试直至设备正常运行。
7 装运通知
7.1 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 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
7.2 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8 保险
8.1 如果货物是按现场交货方式或工厂交货方式报价的,由卖方按照发票金额的110%办理“一切险”;如果货物是按买方自提货物方式报价的,其保险由买方办理。
9 付款条件
9.1 付款条件见 “合同特殊条款”。
10 技术资料
10.1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后 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10.3 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 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1 质量保证
11.1 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1.2 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1.3 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2小时内到场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如24小时内无法修复故障,急需邀请第三方介入维修的,所有费用均有乙方承担。除天灾人祸等不可预料的原因外,仍未按规定48小时内修复的,应视为违约,每误期1日,甲方有权扣罚乙方质量保障金的1%。
11.5 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24个月。
12 检验和验收
12.1 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2.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 7 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签署验收意见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2.3检验和测试标准应完全服务招标文件中“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具体检验和测试时间和地点分别是:
检验和测试时间:初步检验2021年12月15日,最终检验2021年12月15日。
检验和测试地点:xxxxxxxxxx0x北京地坛医院病房楼地下一层。
12.4其他检验和测试约定
本项目发生的一切调试、测试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2.5 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 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
12.6 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中标人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3 索赔
13.1 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 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3.2 在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3.2.1 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3.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3.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 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3.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7 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7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履约保函的银行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4 迟延交货
14.1 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 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4.3 误期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总额的5%,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完成本项目全部供货。无正当理由误期的,每延期1周,按合同总额的2%计算,累计3周扣完,最高不超过5%,由甲方从合同总额中扣除。
14.4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收到卖方 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5 违约赔偿
15.1 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没有提供服务的合同价的5%。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卖方须退回买方已支付的全部预付货款。
16 不可抗力
16.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___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6.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 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7 税费
17.1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8 合同争议的解决
18.1 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可通过合同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协商开始之起15日内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同级政府采购办公室调解。调解不成的,可申请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2 诉讼裁决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8.3 诉讼费用除法院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9 违约解除合同
19.1 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买方经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审批后,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
19.1.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
19.1.2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9.1.3 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9.1.3.1 “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9.1.3.1.1 “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19.1.3.1.2 “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定、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 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
19.2 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9.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的方式,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0 破产终止合同
20.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经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后,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 转让和分包
21.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也不得将采购合同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21.2 经买方和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事先书面同意卖方可以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卖方共同对买方就本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22 合同修改
22.1 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3 通知
23.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4 计量单位
24.1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5 适用法律
25.1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6 合同生效和其它
26.1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26.2 本合同一式 5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买方执 4 份,卖方执 1 份.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合同特殊条款的序号将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
定义
1.5 买方:本合同买方系指: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1.6 卖方:本合同卖方系指: 。
1.7 现场: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安装和运行地点位于: xxxxxxxxxx0x(北京地坛医院) 。
6、交货方式
6.1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货方式为: 适用合同一般条款6.1.1 。
9、付款条件:
付款方法和条件为:电汇或支票
合同签订后,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下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向卖方支付90%的总合同
款:
a. 合同款全额发票;
b. 相当于合同总金额10%的质量保证金
c. 中标经销商资质及所投标产品资质;
(2) 货到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且买方后续资金到位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剩余20%的总合同款.
(3) 剩余合同总金额10%的质量保证金分三年退还,第一年后如设备未出现质量问题,买方退还卖方5%质量保证金;第二年后如设备未出现质量问题,买方退还卖方3%质量保证金;第三年后如设备未出现质量问题,买方退还卖方剩余2%质量保证金。
11、质量保证:
11.3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2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1.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 7 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1.5 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 24 个月。
xx购销合同
甲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乙方: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规范医院服务行为,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营造公平交易、诚实守信的服务环境,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按照《合同法》及住院楼地下防火门采购合同约定服务流程。
二、甲方应当严格执行防火门采购合同,确保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三、甲方严禁接受乙方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并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等。被迫接受乙方给予的钱物,应予退还,无法退还的,有责任如实向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
四、严禁甲方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在管理过程中徇私舞弊、或为乙方提供各种便利。
五、乙方不得以回扣、宴请等方式影响甲方工作人员在管理、验收过程中的公平性。
六、乙方服务期间不得借故到甲方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并提供任何好处费。
七、乙方如违反本合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防火门采购合同,并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如乙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则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相关规定处理。
八、本合同作为住院楼地下防火门采购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住院楼地下防火门采购合同一并执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执五份,乙方执一份,并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表: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木门、防火门、防盗门合同产品清单
供应商: |
填表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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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 |
产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单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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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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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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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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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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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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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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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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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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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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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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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附件--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格式1. 报价函
致: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 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编号 ) ,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1、商务文件部分
(1)报价函 表1
(2)磋商报价一览表 表2
(3)分项报价表 表3
(4)报价保证金说明函 表4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表5
(6)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 表6
(7)供应商一般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文件 表7
(8)报价产品近三年(2017年1月至磋商截止期,合同签字日期为准)承担的业绩一览表 表8
(9)制造商授权书 表9
2、技术文件部分
(1)技术需求响应 表10
(2)项目人员情况表 表11
(3)供应商根据技术需求,提供其他必要的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编写或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第五部分技术需求要求的相关服务方案,以及供应商认为其他必要的内容等)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后附“磋商报价一览表”中所涉及的货物和服务为我方参加磋商报价的全部范围。
供应商递交了磋商响应文件,即意味着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相应安排。
供应商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供应商已详细审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文件,包括第 (插入编号) (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及质疑、投诉的权力。
本报价有效期为自报价截止日起90个日历日。
供应商同意并接受供应商须知中第24条关于没收报价保证金的规定。
我方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供应商保证竞争性磋商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竞争性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供应商名称:
公 章:
格式2. 磋商报价一览表
采购编号: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包号 |
包名称 |
总价 |
报价保证金形式及金额 |
磋商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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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写金额: 大写金额: |
保证金形式: 保证金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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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注:1、磋商声明是指针对磋商报价一览表需声明的内容。不得在此填写与磋商报价一览表无关的任何其他内容。若没有需声明内容,请填写“ 无” 即可。
格式3.分项报价表(格式)
采购编号: 包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制造商及原产地 |
品牌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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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主机和标准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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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备品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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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专用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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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安装、调试、验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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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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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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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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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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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交付的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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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交付的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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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注:1、供应商应根据其所投货物情况,提供配置的详细分项报价。供应商应对上述每项内容展开列明组成的详细分项价格。(根据此表格式将主机、标准附件等扩展开详细报价)
2、如磋商要求报选件,也需报出此表所列内容,但报单价即可。
3、供应商必须在本表后附所投设备的配置清单。
格式4.报价保证金说明函(格式)
致: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采购编号:__________
l、报价保证金金额(大写) 元,以 方式支付。
2、在担保期内,贵公司根据下列事实中的任何一点,即可无条件地扣留保证金:
(1)我方在磋商之日后到报价有效期满前,撤回报价;或
(2)我方在收到成交通知后30天内,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
3、保证金自磋商之日起生效,直到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后30天或贵方与我方书面协定的延长期后30天内有效。
4、请贵方于本保证金有效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回我方。
供应商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特别提醒:
(1)报价保证金形式:电汇、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不接受现金方式递交的报价保证金。
(2)报价保证金递交凭据(汇款单据复印件或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和供应商开户许可证复印件需单独密封,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注:供应商如没有开户许可证,可不予提供。
格式5.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的 (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的 (采购编号: )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盖章后生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被授权人工作单位和职务: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注:供应商须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的在职证明(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并加盖公章。
格式6. 商务/合同条款偏离表
采购编号:__________ 包号: 包名称:
序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条目号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商务/合同条款 |
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合同条款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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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我单位确认,除以上表格中列明的偏离外,我单位接受磋商文件规定的所有商务条款,无其他负偏离。 |
注:本表应包括合同条款的偏离说明。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格式7.供应商一般情况表
采购编号:__________ 包 号:__________
供应商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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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性质 |
(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第2条要求在本表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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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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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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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开户银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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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第2条要求在本表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第2条要求在本表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
(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第2条要求在本表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须按照供应商须知表第2条要求在本表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近三年内,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近三年内,供应商没有失信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 |
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书面声明 |
供应商是否为小微企业 |
(是小微企业则标明:√,不是小微企业则标明:×) |
供应商是否为监狱企业 |
(是监狱企业则标明:√,不是监狱企业则标明:×) |
是否提供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 |
(提供的产品有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则标明:√,不是则标明:×) |
供应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标明:√,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标明:×) |
是否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
(是则标明:√,不是则标明:×) |
是否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采购竞争性磋商 |
(是则标明:√,不是则标明:×) |
注:1、请按表内要求将上述证明文件附在此表后面。
2、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中有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需要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
3、供应商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要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给予证明。
供应商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7.1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7.2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或2020年度完整版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7.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7.4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应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税凭据复印件; 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需要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7.5 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式)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我单位郑重声明:在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
7.7 供应商无关联关系书面声明函(格式)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一、下述公司负责人与我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如无则本项填写“无”) 1. 2. 3.…… 二、我公司与下述公司存在直接控股关系:(如无则本项填写“无”) 1. 2. 3.…… 三、我公司与下述公司存在管理关系:(如无则本项填写“无”) 1. 2. 3.……
我单位郑重声明: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单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供应商未参与_(项目名称) 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真实、有效、可查。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
格式8.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1月至报价截止期,合同签字日期为准)中国境内的销售业绩业绩一览表(格式)
采购编号:__________ 包 号:__________
品目号: 货物名称:
序号 |
合同签订时间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及电话 |
履约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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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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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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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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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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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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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供应商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报价申请被拒绝。
2.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附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中的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格式9. 技术需求响应
采购编号:__________ 包号: 包名称:
品目名称:
磋商文件条目号 |
磋商文件采购需求的内容与数值 |
供应商的技术响应内容与数值 |
技术响应偏差说明 |
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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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技术需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以报价产品和服务所能达到的内容予以填写,而不应复印磋商的技术要求作为响应内容,有具体参数的应填写具体参数。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技术需求中要求提供报价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并在采购需求响应及偏离表中给予文件名称、所处报价文件页码或位置等必要说明。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格式10.供应商根据技术需求,提供其他必要的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视需要自行编写或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磋商评审标准要求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第五部分技术需求要求的以下内容,以及供应商认为其他必要的内容等,格式自拟。
10.1 交货承诺书
:
我公司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将严格按照合同签订后 天内予以交货。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10.3 磋商文件第五部分技术需求规定的报价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
|
10.4 供货响应方案
|
10.5 售后服务方案和培训方案
|
10.6其他技术证明文件或说明(如果有)
格式11、增值税专票开票信息
供应商如成交,成交服务费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填写《增值税专票开票信息》,并在信封中附上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的清晰复印件,以及开票信息(见下表)。如供应商未提供上述材料,成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默认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供应商如没有开户许可证,可不予提供。
-
增值税专票开票信息
报价项目名称
包号
采购编号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固定电话
单位地址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手机
开户银行名称
详见本单位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
开户银行账号
供应商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技术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是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采购食堂静电吸附油烟净化装置设施设备,供应商应根据磋商文件所提出的设备技术规格和服务要求,综合考虑设备的适用性,选择需要最佳性能价格比的设备前来报价。供应商应以技术先进的设备、优良的服务和优惠的价格,充分显示自己的竞争实力。
鼓励节能政策:供应商的报价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节能产品获证产品信息可从市场监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链接中查询下载。
鼓励环保政策:供应商的报价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环境标志产品获证产品信息可从市场监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链接中查询下载。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 报价产品及制造商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计量、节能、安全和环保法规及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报价产品或其制造商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报价产品或其制造商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报价产品的包装应符合《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的规定。
三、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一)采购标的的数量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1 |
1-1 |
木门 |
2100*1000mm |
20 |
樘 |
1-2 |
2100*1200mm |
6 |
樘 |
||
1-3 |
2100*1500mm |
10 |
樘 |
||
2 |
2-1 |
防盗门 |
2100*1200mm |
1 |
樘 |
2-2 |
2100*1500mm |
4 |
樘 |
||
2-3 |
2100*1800mm |
1 |
樘 |
||
2-4 |
2100*2000mm |
1 |
樘 |
||
3 |
3-1 |
防火门 |
2100*1000mm |
3 |
樘 |
3-2 |
2100*1200mm |
13 |
樘 |
||
3-3 |
2100*1500mm |
5 |
樘 |
||
总计 |
64 |
樘 |
木门
一、基本指标:
材料:木制品,内加木方,漆面烤漆,门扇45mm,板料木茄芯制作,用304不锈钢合页、门吸,名门静音锁。
防盗门
一、基本指标:
材料:门框板材厚22mm,门扇板材厚12mm,镀锌钢板;门扇厚90mm,内加钢骨架,内加铝箔,下坎用304不锈钢,表面佛碳漆,木纹转印,甲级防盗门合叶,防盗门锁。
防火门
一、基本指标:
1. 防火门
材料:门框板材厚20mm,门扇板材厚10mm,镀锌钢板;门扇厚70mm,内填充物为防火珍珠岩,内加钢骨架,内装闭门器、顺位器,不锈钢甲级防火合页,甲级防火锁;漆面做防火处理,达到国家甲级要求。
2.管道门
材料:门框板厚15mm钢板,门扇厚8mm,用镀锌钢板制做;门扇厚50mm内加防火珍珠岩板;不锈钢乙级防火合页 井管道锁,喷塑防火漆面
二、达到的国家标准:
防火门符合国家标准GB12955-2008
防火门有3c认证、认可证书、产品检验报告;
防火门应在明显位置固定有永久性铭牌,铭牌的材料应为铝质或不锈钢等金属材质,且铭牌上应有完整、准确的制造厂名称、厂址、商标、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耐火性能、执行标准、制造日期等信息内容。
钢制防火门门扇钢板不低于国家标准0.8mm,门芯板不低于360KG/m³,木质防火门必须使用经过阻燃处理的木料。
(二)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时间: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供货,且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安装, 供应商须提供《交货承诺书》。
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地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指定地点。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一)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效率要求
供应商应有能力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和提供技术保障。供应商或报价产品制造商应设有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机构,有充足的零件储备和能力相当的技术服务人员,并保证报价产品停产后5年的备件供应。报价时须提供有关其报价产品专业的售后服务(维修站)的信息,包括售后服务机构名称、服务人员的数量和水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零备件的储备等,说明供应商与该售后服务(维修站)的关系并附上相关的证明文件,如合作协议等。质量保证期内的免费售后维修及服务包括所有报价产品及配件,并含第三方产品,同时供应商应定期对所有报价产品提供维护保养服务。
供应商发运货物时,每台设备要提供一整套中文的技术资料,包括安装、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保养手册、电路图、零配件清单等,这些资料费应包括在报价内。如果采购人确认供应商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供应商需保证在收到采购人通知后3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采购人。
供应商应在保证在接到采购人通知的10天,自付费用在采购人指定所在地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直到该产品的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合同要求为止。供应商技术人员的费用,如:差旅费、住宿费等应计入报价。供应商安装人员应自备必要的专用工具、量具及调试用的材料等。
供应商应负责报价货物质量保证期内的免费维修和配件供应,供应商售后服务维修机构应备有所购货物及时维修所需的关键零部件。
(二)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期限要求
▲1. 质量保证期(保修期):除非在每包(品目)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所供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调试验收合格后2年。终生免费维修:保修期后,配件费用按成本价收取费用,免人工费。
2. 售后服务:由设备原厂负责售后服务并做出售后服务承诺。
(1)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直至人员能够完全掌握独立操作。应详细做出人员培训方案,包括培训地点,培训时长及培训达到的效果。
▲(2)维修点:有固定维修点,提供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
▲(3)维修工程师:有专职的维修工程师并提供人数;
▲(4)维修响应速度:
2小时内做出维修方案决定;
如2小时内无法通过电话解决问题,维修人员必须在接到故障报告后24小时内到达医院
出现故障时,如48小时无法排除故障,免费提供备用设备。
(5)保修期外每年的设备维修保养费用:请在报价响应文件中注明保修期外购买保修服务所需费用(税后)
3年内一般不超过设备原值的3%
3—5年一般不超过设备原值的4%
5年以上一般不超过设备原值的5%
(6)提供维修手册、等服务类资料
3. 备件及技术服务
(1)为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设备原厂应在中国境内方便的地点设置备件库,存入所有必须的备件,并保证设备停产后不少于5年的供应期。
(2)应提供原厂维修配件明细表及报价单(如提供公开信息渠道可查询到的,可免提供,但须注明查询方法及来源)。
(3)安装完成后,达到本谈判文件中各项技术指标和原设备的产品标准,并满足安全使用防护要求的,方可验收合格。
(4)专用工具:如有专用工具,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设备使用及维护的专用工具。
(5)资料
① 卖方须向买方提供操作手册、技术资料(维修及使用):中文2套。
② 卖方须向买方提供设备的运行、安装、使用环境要求。
(6) 技术服务
① 在货物运抵使用单位后,卖方应在使用单位所要求的时间派工程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在买方技术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开箱清点货物,组织安装、调试,并承担所需的工具、备件、消耗品及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五、采购标的验收标准
1. 供应商应保证在发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要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供应商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
2. 货物运抵采购项目(标的)交付的地点后,安装调试且正式运行后,采购人将在7天内组织验收,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对货物的数量、外观、包装、质量、安全、功能及性能等进行验收,项目验收依据为采购合同、谈判文件和报价响应文件。验收小组将根据验收情况制作验收备忘录并签署验收意见。
六、采购标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供应商需要提供报价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并需要同时加盖供应商和生产厂家(或境内总代理、独家代理)公章。其中技术支持资料指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若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不一致,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如供应商技术响应与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不一致,将以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为准。对于技术规格中标注“▲”号的技术参数,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技术规格的要求提供技术应答的证明材料,如技术规格中无特殊要求则应提交本条款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对于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文件技术应答未按本条款要求提供报价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报价产品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料)未按本条款要求同时加盖供应商和生产厂家(或境内总代理、独家代理)公章的,评标委员会可不予承认,并可认为该技术应答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由此产生的评标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供应商所提供的部件之间及设备之间的连线或接插件均视为设备内部部件,应包含在相应的配置中。
工作条件:除了在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提供的一切仪器、设备和系统,应符合下列条件:
仪器设备的插头要符合中国电工标准。如不符合,则应提供适合仪器插头的插座,必须要有接地。
如果仪器设备需特殊的工作条件(如:水、电源、磁场强度、特殊温度、湿度、震动强度等),供应商应在有关报价文件中加以说明。
培训要求:培训是指涉及产品基本原理、安装、调试、操作使用和保养维修等有关内容的学习。供应商应保证在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对每包(品目)最终用户设备操作人员提供不少于1天的免费培训。供应商报价时应提供详细的培训方案。培训教员的差旅费、食宿费、培训教材等费用,应计入报价。
七、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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