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供应商准入协议
(简称:甲方)
与
(简称:乙方)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
目 录
1 名词定义 2
2 阳光xx 2
3 信息保密 4
4 合规要求 5
5 企业社会责任承诺 6
6 违约责任 8
7 一般条款 9
为建立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合作伙伴关系,维护双方的诚信与利益,经友好协商,双方在xxxxxxxxxxxxx 0000 x签订本协议。双方在诚信、xx、合规、社会责任及保密等商业道德行为方面作如下承诺:
1 名词定义
1.1 保密信息:一方向另一方直接或间接披露的任何其专有的技术成果和/或非技术信息或数据,这些信息在其本质上被认为是专有的和/或机密的,或在交付时以口头或书面告知或标示为保密信息的,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秘密和经营秘密,其中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进度、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测试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产品规划、设计方案、译文、图标、制程、计数法、软件程序、软件来源文件、有关研究、实验工作记录或成果、相关的函电等。经营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洽谈的情况、签署的任何文件,以及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备忘录、订单等文件中所包含的一切信息、营运信息、投标文件、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客户资料、销售数 据、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法律事务信息、人力资源信息等。
1.2 关系人:是指与甲方任何人员关系密切的亲属、情侣或甲方关联人员,亲属包括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等及其配偶等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属)。
1.3 不正当利益:是指非法利益和其他不应当得到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收受贿赂、回扣、手续 费、佣金、中介费、利润提成、干股(暗股) 、借款、不当馈赠或招待以及利用自身职务或影响力提供的不正当帮助或者方便条件等。
1.4 关联公司:是指与“一方”存在下列关系之一的实体:(1)该实体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一方”:
(2)“一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着该实体;(3)该实体与“一方”直接或间接受到共同的控制。而在此“控制”一词的意思是:通过协议、股权或其它方式,直接或间接地拥有权利(所有权或有资格选举董事的股权或参股权)去控制或影响一个公司或实体的经营、管理及决议。
1.5 个人数据:是指与身份相关,或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数据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数据主体)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数据,无论以何种形式记录;例如姓名、身份证号码、位置数据、在线身份识别、行踪轨迹、住宿数据、健康生理数据、交易数据、IP地址、唯一设备号等。
1.6 数据处理:是指无论是否采用自动化的手段,针对个人数据或个人数据集合的任何一个或一系列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收集、组织、建构、存储、修改、检索、使用、披露、传播、组合、限制、删除或销毁。
2 阳光xx
2.1 甲、乙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约定,在合同及协议的订立、履行过程中xx自律。
2.2 乙方承诺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xx诚信教育,监督并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2.3 双方保证在交易磋商、达成和履行交易过程中,向对方提供的资信证明(含特许经营)、证 照、企业及个人资料、经营场所、产品名称、规格、品质、加工工艺、服务标准、票据、权 证、权利限制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欺瞒、伪造、变造等行为。如一方上述相关情况发生变更,应在情况发生变更后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需经对方的书面确认。
2.4 乙方保证不向甲方提供虚假产品、虚假资料谋取交易机会,达到交易目的,影响交易价格;不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或提供与双方约定不一致的产品,不擅自更改产品信息、技术参数及生产过程工艺,不擅自将甲方产品发包或分包任何第三方。
2.5 乙方保证不私自以甲方名义进行宣传、第三方谈判、寻求合作等活动;不得实施伪造涉及甲方任何信息的合同、证件、印章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2.6 乙方保证不得与甲方任何人员、第三方串标、围标、暗箱操作、虚假报价等;乙方保证不得实施干扰甲方正常采购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比如恐吓、诋毁、排挤、中标后反悔等类似的损害或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2.7 乙方保证不向甲方的业务关联人员及其关系人、指定人,或因谋取交易机会,达到交易目的,维护交易关系向甲方的其他员工提供、给予财物或其他好处,包括但不限于:
2.7.1 馈赠烟酒茶、保健品、月饼粽子等节令食品,或价值超过100元的非节令食品,或价值超过500元的宣传品、xxx等文化礼品;
2.7.2 馈赠现金或商品形式的回扣、小费、手续费、礼金、红包、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等;
2.7.3 提供商务宴请(不包括盒饭、食堂等工作餐)、酒席、置业、房屋装修、解决子女或亲属入学及就业;
2.7.4 邀请(包含假借培训、会议名义等)甲方参与KTV、夜总会、洗浴、按摩、棋牌(如麻将、扑克)、健身、旅游等娱乐休闲及其他高档消费活动,或参与任何带有赌博、色情性质的活动;
2.7.5 假借借用等名义长期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房屋使用权等。
2.8 乙方保证决不因任何原因与甲方业务关联人员及其关系人发生借贷关系,进行任何私人交易或互借财物,报销应由甲方员工支付的各种费用。
2.9 乙方保证决不雇佣甲方业务关联人员及其关系人到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公司担任重要职位或担任对甲方业务的接口人。
2.10 乙方保证不以任何形式接受甲方离职员工(离职10年内)及其亲属或投资伙伴在乙方或乙方的关联公司投资、入股、担任重要职位或担任对甲方业务的接口人。
2.11 乙方与甲方存在下列几种情况时,乙方应将该事实于双方合作业务发生前及本协议签订时披露给甲方知悉并主动按照甲方要求填写《供应商信息申报表》进行申报,并获甲方批准后方可合作:
2.11.1 乙方员工或亲属持有甲方股份(不包括公开发售的股票);
2.11.2 乙方员工在甲方在职管理人员的关系人范围的;
2.11.3 乙方与甲方业务关联人员及其关系人有合作关系,包括但不限于雇佣、兼职、中介活动。
2.12 当乙方委托第三方为我司提供物流、维修等服务时,应确保将2.7及2.8的要求传递给第三方并要求第三方遵照执行。
2.13 乙方应向甲方如实举报双方员工违反本章节的禁止性行为,也欢迎举报其他供应商。若甲方员工有向乙方提出围标、索要财物、好处、借贷等不当要求或其他不当行为,请乙方主动拒绝并及时通过xx监督渠道反馈,甲方将严肃查处。xxxx拒绝,该行为应视同为乙方的贿赂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投诉渠道:投诉电话:0000-00000000-00000;投诉邮箱:xxxxx@xxx.xxx ;投诉微信公众号:“lianjiebyd”或“xx比亚迪”。
2.14 甲方对举报属实或举报有功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与其继续合作。
3 信息保密
3.1 甲、乙双方同意:
3.1.1 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任何保密信息;
3.1.2 不把保密信息用于双方具体协议目的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3.1.3 不以任何方式改变保密信息的任何部分。
3.2 甲、乙双方同意以对待自己保密信息同样的注意对待对方的保密信息,但该保密措施在任何情况下不能低于一个管理良好的企业合理的注意程度。
3.3 双方同意:如发现对方保密信息遭受不合法使用、泄密等事由,或上述事由有发生之虞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配合对方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3.4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任何媒体、宣传渠道,如官方网站、报纸、宣传资料、广播、电视等)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公开宣称甲乙双方之间的任何合作信息。该合作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双方的合作关系、合作领域、合作金额、当前合作项目、客户信息,双方即将进行某种磋商、或缔结某种合作关系的可能性;或双方即将缔 结、已缔结、或已终止某种合作关系的事实等。
乙方承诺将通过内部通知、培训等途径强调该条款内容并保证乙方及其关联公司所有员工均已知悉并严格遵守该约定。
3.5 乙方承诺仅向为实施合作具体协议目的而必须知道保密信息的员工披露保密信息;乙方应当告知其员工遵守本协议规定,并为其员工的违约行为承担责任。
3.6 为具体合作目的之需要,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关联公司,并须保证其关联公司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同时,乙方应对其关联公司披露、泄露保密信息的行为承担责任。
3.7 乙方及其所属员工出入甲方工业园区须遵守到达时间、路线、处所要求,不录音、拍照或摄 像,不窃取或夹带任何资料文件或物品,不擅自延时、逗留或留宿,并有义务接受甲方保安人员的监督检查。
3.8 乙方不得带领任何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第三方人员或非乙方公司员工访问甲方公司,窥探甲方的保密信息。
3.9 任何时候,乙方不得向甲方公司员工探询业务合作需要之外的任何甲方公司保密信息或其他未公开的企业信息。
3.10 保密期限自乙方接收保密信息之日起至所涉及的保密信息合法的成为公开信息之日止,不受双方签订的其它协议有效期的限制。此外,在本协议生效之前披露方披露的保密信息,接收方也应进行保密。
3.11 保密信息的例外
双方同意,如能够以书面方式证明存在下述情形的,则不视为本协议所称之保密信息:
3.11.1 任何已出版的或以其它形式处于公有领域的信息;
3.11.2 甲、乙双方从不承担保密义务的第三方处合法获得的信息;
3.11.3 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公开的信息;
3.11.4 非以甲、乙双方提供之保密信息为基础而独立开发的信息;
3.11.5 依法院或者行政机构的命令而披露的保密信息。在此种情况下,甲、乙双方应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且尽最大努力协助对方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避免保密信息的披露或者缩小披露范围,如确有披露保密信息之必要,则仅限于在命令的范围内披露保密信息。
3.12 否认许可及权利保留
未经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能认为甲方许可其使用任何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保密信息中含有任何可申请专利权或者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信息时,乙方不得径行申请或者提供他人申请。
3.13 保密信息的返还及销毁
在协议终止之时或甲方要求的任何时候,乙方应立即返还或销毁所有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形式存在的保密信息的原件、复印件、复制品和对保密信息的概述摘要),并向甲方提供已经返还或销毁的书面确认。
3.14 权利担保
乙方保证其有权向甲方披露上述保密信息,若甲方因乙方提供的保密信息而受到侵权指控,乙方必须自负费用代替甲方进行抗辩,并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相关损失。任何保密信息的披露都将是以“现状”披露的,披露方对保密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可操作性、针对特定目的的适用性、适销性等不作任何担保。
4 合规要求
4.1 乙方保证企业运营符合法律法规要求,遵守乙方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国家和地区需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当地的、国家的、地区的和国际的法律法规。
4.2 乙方保证严格遵守所在国、相关国家及国际组织有关出口管制的法律法规及决议,且除非依据该等相关法律法规或决议得到充分的授权、许可或同意,不得向相关出口管理法规中列为禁止国的国家或主体输出或者再输出来自甲方的任何技术资料或产品或根据该等技术资料直接获得的产品。 如乙方供应的产品(包括货物、软件和技术)受到其所在国、相关国家及国际组织等的出口管制或经济制裁,乙方须在签约前告知甲方其产品的具体限制范围及必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出口管制分类编码(ECCN编码)、出口管制许可证、产品最终用途及最终用户、运输方式等,以便甲方遵守这些法律法规。
4.3 乙方在其经营过程中如果收到违反或者涉嫌违反任何相关法律、法规、其他政府或者组织发布文件等的任何通知,可能对甲方造成影响的,应及时通过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乙方应对其违反或者涉嫌违反此类法律、法规等的规定,给甲方造成受到处罚等的任何直接和/或间接责任、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4 乙方承诺,其在合作过程中的个人数据收集、数据处理、数据存储等均符合其所在国或活动所处法域的个人数据保护相关的法律要求。这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4.4.1 收集的信息必须是依据乙方法定义务,或乙方履行协议之必要行为;
4.4.2 收集信息时必须明示被收集的公司或个人,并得到被收集方的明示同意;
4.4.3 信息的收集必须在必要限度范围内,不得收集与履行协议无关或不必要的信息;
4.4.4 乙方应使用所有可实现的安全技术和制度,保护甲方的个人数据,以防丢失、窃取;
4.4.5 未经数据主体允许,不得公开披露,不得转移、出售给第三方。
4.4.6 完成收集数据的目的后及时删除或匿名处理所述合作过程中获取的个人数据信息。
4.5 乙方如有意识到已违反了数据保护法律或法规,应立即通知甲方。对于任何违反数据保护及其解决方案的行为,均应承担责任。
4.6 乙方保证其所从事的商业活动将遵守所有适用的国际贸易规则,涉及进出口活动的,严格遵守海关法律法规,并按海关认证标准实施管理。乙方应按照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配套执行的《海关认证企业标准》优化和完善贸易安全管理。
4.7 乙方保证在和甲方的商业合作中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反商业贿赂、反不正当竞争及反垄断行为的各项规定,在其商业活动中,有义务遵守良好的商业道德,不得提供虚假资料或使用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方式开展商业活动。
4.8 乙方应当加强对自身人员的管理,要求其员工、代理人、管理人员严格遵守所在地法律法规,自觉抵制业务活动中不符合职业道德的不xx商业行为。
5 企业社会责任承诺
5.1 乙方承诺了解其所从事的商业活动对于社会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对受益方(包括但不限于员工﹑顾客﹑供应商﹑商业伙伴﹑股东和当地社团)的利益给予足够、合理的考虑。
5.2 乙方承诺遵守中国及可适用的国家和地区劳动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在任何阶段不使用童工
(当地劳动力法定最低年龄依该国家或地区法律而定);努力保护儿童,使其不受经济剥削和阻碍儿童教育以及其他对儿童发展有害的行为的影响,符合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相关规定。
5.3 xxxxxx对待员工,保证员工工资、工作时间和福利公平,且符合法定的最低标准;不使用强迫、抵债或用契约束缚员工,不得要求员工上交政府颁发的身份证、护照或工作许可证作为雇用的条件;在招聘、培训、晋级或其他员工管理中,不存在任何歧视,不做出性别评论的行为,不进行种族或宗教的诽谤或玩笑,或做出其他不友好和不尊重的行为。
5.4 乙方承诺为员工提供安全、健康、无污染和鼓励生产的环境,采取合适的措施防止工作场所发生事故和对员工、顾客的健康造成伤害,最大限度地降低工作环境中的危害隐患。
5.5 乙方承诺遵守中国及乙方所在国家和地区有关产品质量及安全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定,在每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研发、计划、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持续地开展和执行满足或高于法律要求的活动,保证产品和服务的安全;保证给顾客提供准确、易懂、显著标识的安全说明和信息;若产品和服务发生了安全事故,立即调查事件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的强制要求及标准,以保证产品安全;若甲方的要求及标准高于前者,则适用甲方的要求及标准。
5.6 乙方承诺遵守中国及乙方所在国家和地区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获取所有本行业必需的环境许可证(如排放监控)并登记,遵守许可证的操作及报告要求;预防污染和节约资源,在源头上或通过实践(如改进生产、维护和设施工艺、替换材料、节约自然资源、材料回收和重用)减少和消除所有类型的耗费(包括水和能源);识别和控制释放到环境中会造成危险的化学物质及其他物质,以确保这些物质得到安全的处理、运输、存储、回收或重用和处置;经营、工业加工以及卫生设施所产生的废水和固体废物,在排放或处置之前按照要求进行监控、控制和处理;遵守所有关于禁止或限制特定物质的适用法律法规,包括有关再生和处置标识的法律法规。
5.7 乙方承诺xx经营,所有商业活动遵循最高的诚信标准。明令禁止任何及所有形式的贪污、职务侵占、敲诈勒索和挪用公款、洗钱等行为。保证员工不提供、接受或者请求贿赂或其他形式的不正当费用、赠礼或利益。
5.8 乙方承诺遵守中国及乙方所在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识别知识产权的价值,比如专利、设计、商标、贸易机密和版权(包括成分、录音、影视、游戏和电脑程序),尊重并不侵犯、不滥用他人的知识产权。
5.9 乙方承诺负责任地进行矿物采购
5.9.1 制定合理政策确保产品中所含的钽、锡、钨和金不是刚果民主共和国或xx国家/地区中严重侵犯人权的武装团体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提供资金或利益产生的(“禁用冲突矿产”);对上述矿物的来源和产销监管链进行尽职调查,并分别于每年1月份和7月份向
甲方提交CMRT调查报告(参照电子行业公民联盟EICC开展的无冲突冶炼厂计划
Conflict-Free, Smelter Program和全球电子可持续发展倡议行动GeSI等);
5.9.2 向供应商链宣导“禁用冲突矿产”的要求,定期对开采、运输、处理、贸易、加工、冶炼、精炼及合金化处理、生产或销售等供应商链进行调查并输出CMRT报告;
5.9.3 关于矿产来源的资料或证明至少保存5年以上,以备甲方调用和查询。
6 违约责任
6.1 如乙方或乙方委托的第三方违反本协议第2.7条及2.8条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
【拾】万元或按照馈赠物金额或折合金额的【十】倍作为违约金,两者以高者为准;还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如下措施:冻结乙方新项目合作资格两年,暂停供货资格两年或永久取消其供货资格。
6.2 如乙方、乙方员工及乙方代理人违反本协议第2条(第2.7及2.8条除外),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救济措施:
1) 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行为涉及金额或能够评估金额的,违约金为该金额的
【三】倍至【十】倍;不涉及金额或不能评估金额的,违约金数额为每次不少于人民币【伍拾】万元,若该违约金约定与采购通则或具体合作协议不一致的,以要求较高者为准)。
2) 解除与乙方之间已生效但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订单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3) 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列入甲方合作黑名单等。
6.3 如乙方、乙方员工及乙方代理人违反本协议第3、4、5条,甲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几种救济措施:
1) 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人民币【xx】万元。
2) 解除与乙方之间已生效但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订单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3) 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列入甲方合作黑名单等。
6.4 乙方应严格规范并管理其所有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其上下游所有供应商)遵守本协议约定,如甲方发现乙方任何一级供应商存在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而乙方未采取任何有效的管理措 施,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之间已生效但未履行完毕的合同/订单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并视情况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因此造成甲方受到损失、处罚或追索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6.5 甲方发现乙方违约行为的,可在通知后暂停支付相应争议应付乙方款项。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调查,若调查结果显示确实存在违约行为的,乙方应在结果确定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违约金及赔偿金,否则甲方将直接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应付乙方款项中予以扣除。
6.6 乙方同意赔偿因其违约行为及产品或服务侵权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果乙方根据本协议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为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进一步赔偿。本协议所称“损失”均应包括违约行为所导致的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的索赔等)以及甲方为维护权益而采取调查、索赔等法律行动所支付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差旅费、诉
讼费、律师费等。如因乙方产品或服务而引起第三方(如客户、消费者等)向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承担费用,按甲方要求负责抗辩或协助甲方抗辩,并及时提供协助。
6.7 在甲方调查过程中,乙方人员积极配合调查,提供重要信息,且未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可视性质和情节轻重减轻或免除上述全部或部分违约责任。
7 一般条款
7.1 本协议下的乙方包括乙方及乙方的分支机构。由于乙方与甲方的关联公司后续可能存在合作关系,若甲方的任何一个关联公司向乙方采购任何货物或服务的,本协议书同样适用于乙方与甲方关联公司之间的合作,甲方关联公司有权援引本协议并享有本协议项下甲方对乙方所享有的权利。
7.2 本协议构成了双方在签署条款中的全部协定,取代所有先前口头或书面的协定、xx和理解。
7.3 本协议附加的《比亚迪供应商企业社会责任调查表》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应如实填写,甲方保留随时实地审核的权利,若审核过程中发现实际情况与调查表填写不一致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
7.4 本协议不得解释为双方之间建立了任何代理、合伙、合资或雇佣关系。
7.5 如本协议签署之前,双方签署了《保密协议》、《阳光合作协议》等协议的,本协议签署后,该等协议将自动终止。双方后续签署的采购通则等其他文件与本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对乙方要求较高者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7.6 本协议适用于双方所有业务合同并作为其附件及组成部分,本协议内容如有修改则重新签订,如无修改则长期有效。
7.7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及解释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排除冲突法规则适用。
7.8 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应当向合同签订地深圳市坪山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9 乙方保证本协议书的签署人已获得充分授权,有权签署本协议书。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时生效,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