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01MA06EX9M62 2、独家经营合作期限内,如因甲方过错导致媒体发生拆除、不亮灯等导致媒体无法正常开展经营(甲方向乙方移交 时无论媒体状态如何均以现状移交,并视为均能开展正常经营,媒体发生拆除、不亮灯等情况导致媒体无法正常开展经营须在乙方完成灯箱媒体更新改造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的正式 经营期内开始计算),每个自然年度不超过5%(含5%)不计算媒体损失,如每个自然年度超过5%则按该年度实际损失媒体面积占本合同总媒体面积的比例调减独家经营费。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