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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16 股票简称:坚瑞消防 公告编号:2016-108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
民富沃能签署合资经营框架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xx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以下简称“民富沃能”或“甲方”)近日与菏泽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菏泽交通集团”或“乙方”)签署《合资经营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拟出资1,530万元与菏泽交通集团成立合资公司,从事新能源汽车推广与运营、充电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及新能源汽车的维护保养等相关业务,民富沃能持有合资公司51%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
公司名称:菏泽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县内班车客运、县际班车客运、市际班车客运、省际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市际包车客运、省际包车客运;普通货运、危险
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大型货物运输、货运站(场)经营等。
菏泽交通集团是山东省交通运输行业龙头企业,拥有庞大的新能源动力电池需求终端,具有山东省内良好的动力电池渠道资源。
三、拟合资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东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新能源汽车(纯电动大巴车、通勤车、物流车、微面、出租车)推广与运营、充电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及新能源汽车的维护保养等相关业务。
(名称及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内容为准)。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资企业设立
甲乙双方在山东省菏泽市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的中文名称为:山东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二)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
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从事新能源汽车(纯电动大巴车、通勤车、物流车、微面、出租车)推广与运营、充电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及新能源汽车的维护保养等相关业务(经营范围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合资方式及出资比例
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 10 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叁仟万元人民币,双方
应按照下列比例和方式缴付各自认缴的公司注册资本:甲方出资 1,530 万元,占
51%股份;乙方出资 1,470 万元,占 49%股份。
(四)合资企业的市场规划
1、菏泽交通集团在相关协议签订之后,先期向深圳市民富沃能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采购300 台xx玛纯电动大巴车及200 台xx玛纯电动通勤车上线运行
(投资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300 台纯电动公交车及200 台xx玛纯电动通勤车上线运营)。
2、菏泽交通集团在 2017 年向合资公司采购 600 台xx玛纯电动大巴车,其
中上半年上线 300 台,下半年上线 300 台;2018 年向合资公司采购 600 台沃特
玛纯电动大巴车,其中上半年上线 300 台,下半年上线 300 台。
3、菏泽交通集团下属城区公交及城乡公交逐步更新采用xx玛纯电动大巴车,力争在 2018 年全面淘汰传统燃油车。
4、政府向合资公司颁发物流运营资质许可,合资公司于 2016 年力争投放
500 辆通勤车、800 辆物流车,力争到 2018 年底投放运营各类纯电动物流车 3,000
辆以上,配合公交车运营、充电桩建设初步实现城市交通电动化。
5、政府批准由合资公司作为菏泽市充电站建设和运营的主体,颁发运营许可证,合资公司统一建设充电站及运营。
(五)合资公司经营管理
1、合资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派。
2、合资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由甲乙双方分别委派。
3、财务人员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派,委派法定代表人的一方不委派财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由另一方委派。
(六)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乙双方均须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并按照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分享公司盈利承担亏损和风险。
2、甲方负责合资公司运营模式的创新及城市交通电动化整体解决方案的设计、优化等。
3、乙方负责协调地方政府部门办理相关经营证照,争取地方投资及税收优惠政策,争取地方补贴、奖励等。
4、乙方确保菏泽市场后续投放的新能源车辆必须全部采用合资公司生产的动力电池,并利用自身渠道资源优势拓展山东省内其他地市新能源汽车市场,争取省内各地市新能源汽车推广订单,开拓全省新能源汽车市场。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是为拓展新能源市场业务,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运营与充维服务等业务的发展。
2、存在的风险
合资公司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运营管理风险,及存在业务开拓不及预期的市场风险,公司将督促合资公司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控制度,并在运营中严格执行,做好相关的风险防范工作,促使合资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主业发展方向,通过本次对外投资,将借助对方庞大的新能源动力电池需求终端,及山东省内良好的动力电池渠道资源,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运营与充维服务等业务在山东地区的发展。
六、其他说明
本次签署《合资经营框架协议》中涉及的合资公司各项后续投资事宜尚未明确,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合资经营框架协议》特此公告。
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六年九月日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