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合同由 广州城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下称甲方)委托XXXXXXXXXXXXXX(下称乙方)就 财富码头东扩升级工程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 计专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即“职业卫生“三同时”技术服务项目”),以使甲方获得该项目在职业病方面科学、准确、全面的评价报告。
甲方合同号:
乙方合同号:
项 目 名 称 :财富码头东扩升级工程职业卫生“三同时”技术服务项目
委托方(甲方): 广州城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
本合同由 广州城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下称甲方)委托XXXXXXXXXXXXXX(下称乙方)就 财富码头东扩升级工程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即“职业卫生“三同时”技术服务项目”),以使甲方获得该项目在职业病方面科学、准确、全面的评价报告。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以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1条 定义
x合同所使用的下述名词和术语,除非根据上下文有其它明显含义,其定义为:
“合同” 是指由甲方与乙方签订的财富码头东扩升级工程职业卫生“三同时”技术服务项目技术服务合同,包括合同条款、相关附件以及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可能签订的备忘录和/或变更单。
“报告”是指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财富码头东扩升级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报告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日” 是指工作日。
“工作” 是指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和现状评价报告工作。
“规范” 是指合同中列出的所有规则、规格书、标准和技术规范。
“图纸” 是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用于工作的全部图纸。
“第三方” 是指除甲方和乙方以外的任何一方。
“批准” 是指为进行某一部分具体工作,由甲方代表所作的书面批准,包括对口头批准的书面确认。
第2条 工作范围
乙方按甲方要求,参照国家相关标准对财富码头东扩升级工程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编制相应评价文件,形成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报告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2.1评价范围:
财富码头东扩升级工程
2.2预评价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目的、依据、范围、内容和方法;
建设项目概况,包括建设地点、性质、规模、设计能力等;
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作业场所、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价,主要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主要产生环节、对人体的主要职业危害、可能产生的浓度(强度)及其职业危害程度预测等;
对拟采取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进行技术分析及评价,主要包括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物卫生学要求、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卫生设施、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评价;
对存在的职业卫生问题提出有效的防护对策;
评价结论:对评价内容进行归纳,指出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措施的建议,确定职业病危害类别。
2.3 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目的、依据、范围、内容和方法;
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及其浓度或强度,职业病危害程度;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包括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物卫生学要求、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卫生设施、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评价结论及建议。
2.4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目的、依据、范围、内容和方法;
建设项目概况及其试运行情况;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及其浓度或强度,职业病危害程度;
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的实施情况,包括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建筑物卫生学要求、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卫生设施、职业卫生管理的落实情况;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效果评价;
评价结论及建议。
第3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3.1向乙方提供本合同附件规定的资料,具体内容及时间由双方根据工作进度协商确定。甲方应对提供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
3.2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3.3协助乙方进行现场调查与现场检测工作。
第4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4.1应认真审查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和文件,若发现有任何错误或不当,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4.2应按国家有关规范和行业标准向甲方提交能够反映该项目真实、准确、详细的职业病危害评价资料,并形成报告。
第5条 工作进度和完工
5.1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严格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计划进行工作。
5.2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甲方提供完整附件一后30日内,乙方应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向甲方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初稿)。甲方按照职业卫生监管行政部门的要求组织预评价报告评审会。若由于预评价报告存在缺陷,导致评审未通过,乙方应按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直至通过评审;若因甲方原因而导致未能通过评审,则由甲方负责。
5.3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完整附件二后30日内,乙方应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向甲方提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报告(初稿)。以及组织设计专篇报告书的评审会议。若由于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报告存在缺陷,导致评审未通过,乙方应按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直至通过评审;若因甲方原因而导致未能通过评审,则由甲方负责。
5.4乙方收到甲方书面的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启动通知后,方启动控制效果评价工作。乙方收到完整附件三资料的60日内,乙方应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向甲方提交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初稿)。甲方按照职业卫生监管行政部门的要求组织评审会,若由于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存在缺陷,导致评审未通过,乙方应按评审意见对报告进行修改直至通过评审;若因甲方原因而导致未能通过评审,则由甲方负责。
5.5合同履行期间,在乙方的实际工作进度落后于计划进度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加班、增加人力或其他资源以保证按时提交预评价报告。
5.6对由于甲方未能按3.1款和3.3款要求及时提供资料,造成乙方实际工作进度落后于计划工作进度情况下,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将工期延长。
5.7乙方向甲方提交最终版预评价报告、设计专篇报告和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各5份。
第6条 合同价格
6.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用为(含税)RMB 万元(大写: 万元整),(未税)RMB (大写:人民币 );税率为6%。
其中预评价报告 x元(大写:柒万元整),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报告 x元(大写: 万元整),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x元(大写: 元整)。
6.2合同价格包含了乙方为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乙方人员的差旅费、成本、税金、管理费、利润以及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其它费用,包括一次预评价报告专家评审会议费用,一次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报告专家评审会议费用,一次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专家评审会议费用,但不包括项目施工建设期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费用、职业健康检查费用,不包括控制效果评价期间职业健康检查费用、超标点整改后复测费用。)
第7条 付款方式
7.1合同签订后,为了前期开展工作,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用的35%,即(含税)RMB 万元(大写: 万元整),在乙方提供了发票后,甲方应在30日内支付乙方 x元。
7.2乙方将最终版预评价报告、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报告提交给甲方,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用的35%,即(含税)RMB 万元(大写:柒万元整),在乙方提供了发票后,甲方应在30日内支付乙方7万元。
7.3乙方在完成最终版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写工作后,应提供准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30天内,支付技术服务费的30%,即(含税 )RMB6万元(大写:xxx整);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
收款单位:
账 号:
汇 入 行:
第8条 保密和专利
甲方
8.1 保密内容:甲方不得向与本工作无关的其他方(甲方的关联企业除外)转让乙方提交的有关本项目的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报告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8.2 涉密人员范围:甲方所有人员。
8.3 保密期限:本合同生效至本合同结束。
8.4 泄密责任:如发生以上甲方保密义务第8.1条所列之泄密情况,且乙方可证明确实为甲方的責任,乙方有权索赔。
8.5甲方与乙方共同拥有与履行工作有关的或合同履行结果的所有成果和一切文件资料。
乙方
8.6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披露、转让甲方交付乙方的有关本项目的技术文件, 以及乙方在甲方处所进行调查检测时所可能知悉的甲方保密信息(统称”甲方保密信息”)。但乙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履行义务除外。
8.7 涉密人员范围: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有必要知悉甲方保密信息的人员。
8.8 保密期限:本合同生效至本合同结束。
8.9 泄密责任:如发生以上乙方保密义务第8.6条所列之泄密情况,甲方有权索赔。
8.10乙方与甲方共同拥有与履行工作有关的或合同履行结果的所有成果和一切文件资料,乙方不得任意对外披露相关内容, 但乙方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履行义务除外。
第9条 成果验收
9.1 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形式为 广州城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财富码头东扩升级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报告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9.2 成果验收标准为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报告和控制效果评价报告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评审会。
第10条 中止
10.1一般规定
在不损害合同其它条款的情况下,在依据本条款中止合同时,乙方应将中止时所完成的报告等相关资料移交甲方。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将按合同规定进行协商,对合同中止时已完成的工作量做出公正评价。
10.2由于不可抗力的中止
如果声称存在不可抗力的一方提供了该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证明;或该不可抗力的情况已持续超过了60个连续日;或合同双方一致认为该不可抗力的情形将持续60个连续日以上,合同的任一方向对方发出相应的通知,就可在工作完成以前终止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将按合同规定进行协商,对截至合同中止时已完成的工作量做出公正评价。
10.3由于乙方原因的中止
出现下述情况,甲方有权中止合同而无须给予乙方任何补偿或赔偿。
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履行合同义务的通知后,仍坚持不履行其义务,特别是:
故意拖延工作进度;或已放弃其工作;或
未能提供足够的合格的工作人员而不能有效地按合同规定实施工作;或
对合同的违反已无法补救。
第11条 终止
11.1乙方提交的报告通过建设单位组织的评审会且双方的债权债务结清后,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随时决定终止整个合同或合同的一部分,但应提前十日通知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立即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停止工作。
11.2如因甲方原因而提前终止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在合同终止前完成的全部工作和提供服务的费用。
第12条 适用法律
12.1合同的履行及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第13条 违约
13.1乙方未能按计划完工或在经甲方允许的延长期内完工,甲方将按下述规定从应付给乙方的合同金额中扣除该延期的违约金。
13.2超过第5.2款中规定的计划完工日期,或超过允许延长完工日期后10日内,每延期1日的违约金为合同价格的0.5%。
13.3 在上述10日结束之日后,每日的延期违约金为合同价格的1%。
13.4乙方承担的延期违约金以合同价格的20%为上限,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除外。
13.5如果甲方未能按第7条的规定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每迟付1日的违约金为合同价格的0.5%。
13.6支付违约金并不免除甲方和乙方在本合同条件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第14条 争议
14.1对合同的解释或履行所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尽最大努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4.2如争议发生后30日内协商不成,合同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14.3按司法程序解决。
15. 商业诚信条款
在本条中,甲方拥有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包括各项承诺、保证及声明等),在有利于甲方关联企业的情形下,也适用于甲方的关联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海外母公司、子公司及其它有关联的企业。
15.1 对法律的遵守
15.1.1 合规性 乙方保证乙方及其关联企业、股东、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代理、承包商、顾问及代表等(以下称“乙方代表”),在履行本协议下乙方的各项义务时,均应遵守适用于甲方、乙方任何一方的业务、或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产品及服务的,当地、州、全国及国际性的法律、法规、规定、法令和政府指令,包括但不限于,与反贿赂(例如《美国海外反腐败法案》、英国《反腐败法案》)、洗钱、竞争、贸易规定、环境、运输、安全、健康及劳动关系有关的部分(以下合称为“法律”)。 乙方声明并保证乙方及乙方代表均不会从事任何可以导致甲方违反法律的行为。如果乙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有以下任何情况之一时,将立即通知甲方:(i) 乙方或乙方代表在履行本协议项下乙方义务时违反或已经违反了法律;(ii)乙方或乙方代表未能遵守本第7条所规定的乙方义务。
15.1.2 尽职调查 乙方声明并保证,乙方的董事、管理人员及雇员在甲方对乙方的合规性历史及执行情况进行尽职调查时所提供的任何声明及其它信息,无论该声明及信息提供给甲方或甲方的任一代表,于本协议生效时仍是真实准确的。
15.1.3 合规意识与培训 乙方保证,乙方及其履行本协议义务时可能涉及的乙方代表等,均已接受过或根据甲方要求在合理的时间内将接受培训以知晓本第7条所允许及禁止的各类行为。
15.1.4 合规性调查 在本协议有效期及甲方根据适用法律需要承担责任的期限内,甲方有权就是否存在不合规行为进行调查,乙方保证,乙方及乙方代表将配合甲方或甲方代表进行的所有调查,包括根据甲方或甲方代表的要求提供乙方及乙方代表的相关资产、帐簿、帐户及记录(“记录”),以及与相关人员进行面谈。
此外,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如果甲方有理由相信乙方和/或任何乙方代表可能未完全遵守本条义务时,在不影响甲方其它可能采取的包括协议解除权的救济方式外,甲方有权自行决定是否中止对本协议义务的履行直至确认没有前述的违约行为发生为止。甲方无需对乙方和/或任何乙方代表提出的与甲方中止行为有关的任何请求、损失或损害负责。
15.1.5 合规性审计 作为甲方确保其经营符合法律规定的措施之一,本协议有效期间及协议终止后三年内,甲方有权选择就乙方是否遵守本协议第7条的义务开展审计,乙方将对甲方或甲方代表进行的该种审计予以配合,审计包括审查乙方及乙方代表的与本协议项下乙方义务相关的记录并与相关人员进行面谈。甲方将自行承担本“合规性审计”所产生的费用并有权决定该审计的范围、方式、性质及所需的时间。
15.2 反贿赂
15.2.1 被禁止的支付
a. 双方确认,不以获得、指定或者维系业务为目的或效果,通过接受或默认、贿赂或商业贿赂、敲诈勒索、回扣或洗钱等其它违法不当的方式从事任何被禁止的支付(定义如下)。相应地,无论法律如何规定,乙方承诺乙方及乙方代表,从未、今后也不会为获得、指定或维系业务或为保障与本协议相关或其它与甲方有关业务的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间接给予、授权给予、承诺给予任何借款、礼物、捐赠或支付、或转让任何利益(统称为“被禁止的支付”)给任何个人和/或实体,包括,但不限于:(1)政府官员(定义如下)或使政府官员受益;(2)政府官员的任何家庭成员;(3)甲方、甲方现有或潜在客户或甲方现有或潜在客户的关联企业的管理人员、董事、雇员或代表,或使上述个人受益。
b. 本15.2.1条并不禁止符合以下条件的合理款待和礼物:(1)合法的;(2)相应行业内合理的、与场合相符且直接与甲方业务相关的;(3)在乙方记录中被准确完整记载的。
15.2.2 政府官员 政府官员是指:(1)政府的雇员或官员,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国家机关、各级地方政府、政府部门、政府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的官员或雇员,或政府所有或控制(即使只是部分所有或控制)的企业中的雇员或管理人员;(2)任何政党、或政党的官员或雇员;(3)任何公共/国际机构(如世界银行或联合国)的官员或雇员;(4)任何政府组织的候选人;和(5)任何代表或代理(1)、(2)、(3)和(4)项中任一组织,或履行其职能的个人。
xxxx:在本协议有效期内, 乙方的股东、合伙人、董事、管理人员、关键雇员(定义如下)、分包方、顾问、乙方代表或上述人员的家庭成员不存在以下情形:(1)是政府官员;(2)与政府官员存在直接的商业关系;(3)将成为政府官员;(4)将与政府官员建立直接的商业关系;上述政府官员指可以影响采购、指定或使用甲方产品和/或服务的决定或行为者,或可以影响政府行为从而使甲方受益者。 “关键雇员”指在本协议项下,对与甲方的合作关系或本协议所涉及的甲方产品和/或服务有决定权的乙方雇员。
15.2.3 乙方记录 乙方应维持完整、客观、合理详尽的记录,该记录应可以反映上述15.1.4条所约定的期间内本协议下的所有交易及资金往来。乙方应维持一套内部的财务和会计管控系统和流程,以确保前述交易及资金往来均获得相应的许可并被适当的记录。
15.2.4 合规性证明 乙方应在甲方要求时依照甲方提供的格式签署书面合规性证明(“合规性证明”)并发送给甲方,以确认乙方对本协议第7条的完全遵守。
15.3 乙方向甲方xx并保证:
15.3.1乙方或者乙方的股东、董事、管理人员、雇员中的任何人及其家属,或者乙方的任一关联企业,在甲方及其海外关联企业以及/或者甲方其海外关联企业的任一客户、竞争者或供应商中皆不存在经济利益,也未向该等公司提供任何专业服务,亦未管理、经营、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与该等公司存在任何形式的合同关系以至于使乙方处于与甲方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关系的境地;
15.3.2 甲方的雇员或其家属,没有直接或间接在乙方或其任一关联企业中享有或持有经济利益,也未向该等公司提供任何专业服务,亦未管理、经营、或以任何其他方式与该等公司存在任何形式的合同关系;
15.3.3 如果在本协议签订之前或之后,乙方得知已经或可能发生任何上述行为或乙方得知任何一种上述关系的存在,乙方应立即向甲方充分披露并与甲方就该问题进行讨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皆不得在未得到甲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上述行为或卷入任何一种上述关系。上述条款中所称的“家属”包括父母,配偶及其家属,子女,兄弟和姐妹;
15.4 乙方承诺:(1)本协议第7条中的xx及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间是真实准确的;(2)如果的实际控制人或股东发生变更,乙方将立即通知甲方。
15.5 对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的任一违反应构成乙方或乙方代表对本协议的重大违约,并使甲方得以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并有权向乙方就因该项违约及/或本协议的终止所造成的所有损失要求赔偿。
第16条 联系
16.1 双方的任何联系应以书面形式(传真)发/送至下述地址:
甲方:广州城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电话:000-00000000
传真: 020-89338053
联系人:xxx
xx:xxxxxxxxxxxxx000x国际媒体港西港6楼
乙方:
电话:
传真:
E-mail:
联系人:
地址:
16.2 如一方要改变上述通讯地址,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17条 合同有效期
x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成果交付完毕、费用结算清楚后失效。
第18条 其它
18.1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补充完善。
18.2合同正本一式伍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
--------------------------此空白页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广州城港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乙方: |
授权人姓名/职务: 授权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
授权人姓名/职务: 授权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 |
附件一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需要甲方提供资料清单
委托书
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
可行性研究报告
职业卫生专篇(或职业卫生安全专篇)
建设项目的其他有关资料
厂址选择及其自然条件(包括全年风玫瑰图、夏季风玫瑰图)
总平面布置图
各主要生产装置的工艺流程图及简介
各装置的主要生产设备及主要操作条件和岗位定员,生产设备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程度
所用化学原材料的主要成分,所使用的各种物料(包括辅助材料、催化剂)名称、数量及其MSDS材料
化学品储运方式、包装方式
主要产品、副产品(包括中间产品)的名称及数量
主要的卫生防护设施(防毒、防尘、防噪、防振、防暑等)
个人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与管理)
主要的生活卫生设施(休息室、淋浴室、医务室等设置)
紧急救援与应急预案
职业卫生管理(包括人员、机构、管理制度、各操作规程等)
职业卫生经费概算
6.建设项目施工方案
附件二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需要甲方提供资料清单
1. 委托书
2. 建设项目审批文件(立项批复)
3.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
4. 建设项目劳动者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二)
5. 建设项目的其他有关资料
厂址选择及其自然条件
总平面布置图
各主要生产装置的工艺流程图及简介
各装置的主要生产设备及主要操作条件和岗位定员,生产设备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程度
所用化学原材料的主要成分,所使用的各种物料(包括辅助材料、催化剂)名称、数量及其MSDS材料
化学品储运方式、包装方式
主要产品、副产品(包括中间产品)的名称及数量
主要的卫生防护设施(防毒、防尘、防噪、防振、防暑等)
个人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与管理)
主要的生活卫生设施(休息室、淋浴室、医务室等设置)
紧急救援与应急预案
职业卫生管理(包括人员、机构、管理制度、各操作规程等)
职业卫生经费概算
附件三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需要甲方提供资料清单
委托书
建设项目审批文件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建设项目试运行情况说明
项目完成施工时间、试运行开始时间
试运行期间生产能力与设计能力的区别
试运行期间生产劳动定员的情况,岗位人员是否相对固定
试运行期间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维护情况
试运行期间是否发生应急事故
上岗前、试运行期间职业健康检查资料(包括外包人员)
职业健康检查单位名称、资质证书号码
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人数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复查情况、处理情况
建设项目劳动者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四)
建设项目的其他有关资料
总平面布置图
各主要生产装置的工艺流程图及简介
各装置的主要生产设备及主要操作条件和岗位定员,生产设备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程度
所用化学原材料的主要成分,所使用的各种物料(包括辅助材料、催化剂)名称、数量及其MSDS材料
化学品储运方式、包装方式
主要产品、副产品(包括中间产品)的名称及数量
主要的卫生防护设施(防毒、防尘、防噪、防振、防暑等)
个人防护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与管理)
主要的生活卫生设施(休息室、淋浴室、医务室等设置)
紧急救援与应急预案
职业卫生管理(包括人员、机构、管理制度、各操作规程等)
职业卫生经费概算
建设施工期建设施工单位有关工作场所职业卫生检测与职业健康监护等资料
附件四
劳动者情况一览表
编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工种 |
工龄 |
所在车间 |
职业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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