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WLCG-2024-058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WLCG-2024-058
项目名称:建筑物处置公司拆房与处置项目监控服务
招 标 人:杭州绿产供销建筑物处置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生产需要,杭州绿产供销建筑物处置有限公司建筑物处置公司拆房与处置项目监控服务已批准实施,资金自筹,招标人为杭州绿产供销建筑物处置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公告通过杭州市余杭区门户网(xxxx://xxx.xxxxxx.xxx.xx/)发布。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WLCG-2024-058
2、项目名称:建筑物处置公司拆房与处置项目监控服务
3、项目地点:余杭区
4、最高限价:50万元 。合同金额达到50万时,即合同终止。
5、招标人:杭州绿产供销建筑物处置有限公司
6、招标范围服务内容及服务期限:
6.1本次招标范围服务内容:本次采购为杭州绿产供销建筑物处置有限公司(包括杭州余杭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建筑物处置公司拆房与处置项目监控服务,包括监控设备的租赁,后续的人员培训服务,本项目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6.2服务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7、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等官方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不良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网站信用记录查询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3日止,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本次招标不接受未按此条款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xxxxxx000xxxxxXx0000x)。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介绍信或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上述资料扫描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注:获取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后审评审依据。未办理报名手续递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参加投标。
9、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地点:
截止时间:2024年9月11日10时00分00秒
地点:杭州绿产供销建筑物处置有限公司开标室(具体地址:xxxxxxxxxxxxxxXx000xxx)
10、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9月11日10时00分00秒
地点:杭州绿产供销建筑物处置有限公司开标室(具体地址:xxxxxxxxxxxxxxXx000xxx)
11、投标保证金:
金 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形 式:汇票、电汇、转账等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汇至以下账户:
开 户 名: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墩支行(杭州联合银行三墩支行)
账 号:201000065548152
提交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汇入招标公告中招标代理指定的账户。有关投标保证金银行单据复印件以及投标人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应放入投标文件中。不接受以个人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绿产供销建筑物处置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x0x
联 系 人:xx
电 话: 0571-88780292
招标代理: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000xxxxxXx0000x
邮 编:310000
联 系 人:xxx、白翠双、xxx
电 话:0571-85064356、0571-88950239
传 真:0571-88952913
电子邮箱:0000000000@xx.xxx
开 户 名: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墩支行(杭州联合银行三墩支行)
账 号:201000065548152(行 号:402331001227)
质疑(异议)、投诉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0000-00000000
杭州绿产供销建筑物处置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8月21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组织形式 |
本项目采用委托招标方式 |
1.1.3 |
招标人 |
名 称:杭州绿产供销建筑物处置有限公司 地 址:xxxxxxxxxxxxxxxxXx0x 联 系 人:xx 电 话: 0571-88780292 |
1.1.4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xxxxxx000xxxxxXx0000x 联系人:xxx、白翠双、xxx 电话: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邮箱:0000000000@xx.xxx |
1.1.5 |
项目概况 |
招标编号:WLCG-2024-058 项目名称:建筑物处置公司拆房与处置项目监控服务 项目地点: 最高限价:50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1.2.1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1.3.1 |
招标范围及内容 |
见招标公告 |
1.4.1 1.4.2 |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条件 |
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 R资格后审 投标人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 |
1.5.1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R不接受 |
1.6.1 |
关联性投标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1.7.1 |
分包、转包 |
(1)分包:R不允许 (2)本项目不得转包 |
1.8 |
响应和偏差 |
对投标响应和偏差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1.8 |
2.2.1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要求见招标公告 |
2.3.1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方式 |
提出问题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17:00 提出问题方式:投标人请在上述时间前将所有问题一次性以E-mail形式发送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件或图片格式到指定邮箱:1401125196@qq.com且word版本不低于word2007版本 注: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的问题,招标人有权不予答复。 |
2.3.2 |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 |
澄清问题截止时间:2024年8月28日17:00 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页面公布(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可自行下载获取澄清或修改文件,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于各投标人 注: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务必关注补充公告。 |
3.3.1 |
投标报价的组成 |
本项目最高限价50万元,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将被否决投标。 |
3.4.2 |
投标文件份数及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份数:1正4副 提交电子版文件:1份(U盘形式,单独密封) R是,提交电子版带红章的PDF文件及word版本各1份(U盘形式)。 |
3.4.3 |
装订要求 |
是否分册装订: R 不分册装订。 装订要求:A4幅面,卡纸作封面。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注:不采用胶装的投标文件将视作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 |
3.4.4 |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要求 |
对投标文件签署、盖章的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3.4.4。 |
4.3.1 |
踏勘现场 |
本项目是否组织踏勘现场: R自行踏勘 工作时间:上午10:00-11:30 下午:14:30-16:30 联系人:xx; 联系电话: 0000-00000000 |
4.4.1 |
投标预备会 |
本项目是否召开投标预备会: þ不召开 |
4.5.1 4.5.2 |
投标保证金缴纳 |
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具体要求如下: (1)缴纳金额: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2)缴纳期限:投标截止日之前。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4.6.1 |
投标样品 |
本项目有无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 R无 |
4.7.1 |
投标文件密封包装要求 |
对投标文件密封包装的要求: 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
4.7.2 |
封套上写明 |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即开标时间)前不得开启。 |
4.8.1 |
投标截止时间 |
详见招标公告 |
4.8.1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4.10.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5.1.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5.2.1 |
开标时应携带的资料 |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或港澳台胞证或护照)原件(其他诸如市民卡等无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委托代理人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投标文件递交有效(投标文件递交有效性以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准,下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能参加开标或未能携带上述资料的,视同其未参加开标,不得对开标提出异议,进行开标异常情况登记,不影响开标结果,也不作为否决其投标的评审因素。 |
5.3.1 |
开标顺序 |
按照投标文件后递交先启封的顺序确定。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人数及组成方式:5人及以上单数由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 |
6.3.2 |
评标办法 及否决投标条款 |
R综合评估法 否决投标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价标准”。 |
6.3.3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3 人(一般为1~3人)。 |
8.2.1 |
履约保证金 |
1、履约保证金缴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2万元 履约保证金缴纳形式:支票/汇票/电汇/转账 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中标通知书领取之后,合同签订之前 履约保证金接收人:杭州绿产供销建筑物处置有限公司 履约保证金退还:在本项目合同到期或终止后30日内,双方不存在争议,在扣除需支付的违约金后,余额退还(无息)。 2、履约保证金的打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绿产供销建筑物处置有限公司 账号:95110078801400001535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余杭支行 3、其他说明: 投标人在履约保证金缴纳时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投标人应将履约保证金的汇款或转账凭证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提交招标人。如超出期限未缴纳的,招标人将视其拒绝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有权单方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罚没其投标保证金。招标人还有权将其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即黑名单)。 |
1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11.1.1 |
备注 |
(1)投标人须知内容和本前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前附表中所载内容为准。 (2)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内容时,请在投标人须知2.3.1项规定的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同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以指定的书面形式反映,逾期不再受理对招标文件条款提出的问题。 (3)招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1.1.2 |
代理费 |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执行。由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时以人民币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相关信息如下: 账户: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墩支行 或者网银:浙江省农村信用合作社 或者 浙江省农村商业银行 账号:201000065548152 |
1、总则
1.1项目说明
1.1.1本项目招标适用以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1.2招标组织形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项目概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及内容
1.3.1招标范围及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条件
1.4.1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联合体投标
1.5.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应当提交联合体协议,指定牵头人并出具由联合体成员各方共同签署的投标授权书;
3)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
1.6关联性投标
1.6.1项目关联性投标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分包、转包
1.7.1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转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2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要求,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部分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2)接受分包一方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内容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一方就分包内容承担连带责任。
1.8响应和偏差
1.8.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属于实质性要求条款的,是指在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中用符号“●”标注或列入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中否决投标的全部条款,否则属于非实质性要求条款,下同。)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明确响应。
1.8.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离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1.8.3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全面衡量投标人技术、资信或其他存在不满足、不符合招标要求的偏差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9投标费用
1.9.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人自理。
1.10保密
1.10.1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投标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资料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1语言文字
1.11.1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12计量单位
1.12.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3标准时间
1.13.1本招标文件中出现的时间均指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用户需求书;
(4)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
(5)投标文件格式;
(6)合同条款及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须知第2.3款对招标文件做出的澄清、修改、答复内容,共同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除上述所列内容外,招标人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和投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2.2招标文件的获取
2.2.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3.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对招标文件提出问题截止时间、方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3.2招标人因投标人的澄清、异议要求而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该澄清或修改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澄清或修改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3.3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3.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文件
(2)商务报价文件
(3)技术资信文件
(4)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
3.2资格审查资料
3.2.1投标人应按本章第1.4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格审查资料。
3.2.2“资格文件”中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是指:
投标人根据企业、非企业性质不同,可分别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保险、金融、电信、通信特殊行业可视行业实际情况提供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登记证书及上级总公司唯一授权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2.3“资格文件”中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应提供与项目的特殊要求存在实质性关联的相关特定行业资格许可证或授权许可证的证书复印件,或招标人认为确需增加的其他资格条件相关的合同、业绩证明材料。
3.3投标报价
3.3.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有关本项目建设或采购所需的所有费用均计入报价。《投标函》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投标文件中价格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
3.3.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3.3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3.4投标文件的编制
3.4.1投标文件分资格文件、商务报价文件、技术资信文件三部分,应按本须知第3.1款规定的内容和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没有规定的可自行编制格式。
3.4.2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4.3投标文件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内容是否分册装订见前附表。投标文件的装订必须采用胶订或线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胶订或线订以外装订形式视为活页装订)。投标文件建议采用A4幅面,按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提倡双面打印。
3.4.4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注明日期予以确认。
4、投标
4.1投标人登记入库
4.1.1投标人登记入库要求:无。
4.2投标报名
4.2.1投标报名方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踏勘现场(本项目不适用)
4.3.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未参加现场踏勘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4.3.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3.3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情况和提供的资料,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4.4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适用)
4.4.1 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召开投标预备会,潜在投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自行派出代表参加招标人组织的投标预备会。未出席投标预备会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4.4.2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在投标预备会上进行解释。
4.4.3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为准,该答疑纪要文件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并按本须知第2.3.2项要求予以公布并通知。
4.5投标保证金
4.5.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或之前提交一笔不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招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4.5.2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4.5.3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示期满后予以无息退还。
4.5.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后予以无息退还。
4.5.5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的;
(2)拒绝接受投标文件中已确认的承诺或条款;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的;
(4)投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违规等行为及其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
4.6样品提供
4.6.1本项目投标样品提供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7.1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4.7.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7.3未按本章第4.7.2项要求填写内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导致投标被拒绝的责任。
4.8投标文件的递交
4.8.1投标人应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递交投标文件。
4.8.2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有效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9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撤回和撤销
4.9.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9.2投标人补充、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须知第3条、第4条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4.9.3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4.9.4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补充、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能撤销投标文件。
4.10投标有效期
4.10.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
4.10.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4.10.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第 4.5款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退还的规定仍然适用。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5.1.1详见招标公告。
5.2开标应携带的资料
5.2.1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时,应携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资料。
5.3开标顺序
5.3.1开标顺序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5.4开标程序
5.4.1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家数及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工作人员;
(4)监标人负责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性情况,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在线进行确认;
(5)按照投标人须知第5.3.1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启投标文件,清点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公布投标函内容(投标人全称、报价、服务期、质量标准、项目负责人等),并记录在案;
(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在线进行确认,唱标人、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导出录像以存档备查。
5.4.2投标人代表如发现唱标内容或记录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予以纠正。
5.4.3投标人未参加开标或参加开标但未在开标记录进行确认的,均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5.4.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撤回函的,招标人应在开标时宣读撤回函,并将其投标文件及其投标保证金及时退还投标人。
5.4.5开标结束后,如发现开标结果与投标文件不一致者,除评标委员会认定的特殊情况应另行处理外,其开标结果不予纠正。
5.5投标文件拒收、退还
5.5.1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或予以退还:
(1)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撤回函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退还给投标人;
(3)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4.7款要求密封和标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并退还给投标人;
(4)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数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将投标文件退还投标人。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6.1.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方面专家的组成方式、产生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
6.1.2评标委员会组成成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项目评标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项目评标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项目评标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参加项目论证、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5)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招标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评标原则
6.2.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会议
6.3.1评标委员会原则上要推选一位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组长),评标委员会组长负责组织评标工作。
6.3.2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及否决投标条款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和比较。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3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3.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作出的评审结论,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6.4评标过程的保密
6.4.1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过程中凡是与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等评审有关的情况,以及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信息,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标有关的人员均应严格保密。
7、定标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7.1.1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间的最后1天应当为工作日,否则应当将公示期的最后1天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7.2定标方式
7.2.1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3中标通知
7.3.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在本章第4.10.1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8、合同的授予
8.1签订合同
8.1.1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以违约处理,招标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已交履约保证金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赔偿招标人、采购人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同时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即黑名单),并在二年内拒绝该投标人参与招标人、采购人及其下属全资、控股企业组织开展的任何招标或采购活动。招标人将向其监管部门进行汇报。
8.1.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1.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2履约保证金
8.2.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六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8.2.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8.2.1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招标失败
9.1 招标失败
9.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项目招标失败:
(1)招标文件的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存在重大缺陷影响潜在投标人投标的;
(2)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数不足3家的;
(3)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4)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未选择其余中标候选人的。
10、异议、投诉、监督
10.1异议
10.1.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1.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会议结束前在线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10.1.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0.1.4异议书须包括以下内容(加盖单位公章):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异议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2)被异议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3)具体的异议事项及事实依据;
(4)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5)提出异议的日期。
10.2投诉
10.2.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10.2.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0.1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10.2.1项规定的期限内。
10.2.3投标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
10.3纪律和监督
10.3.1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纪律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3.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10.3.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不得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价标准”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10.3.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述:
建筑物处置公司拆房与处置项目监控服务。本项目最高预算为:50万元。合同金额达到50万时,即合同终止。
●二、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三、招标租赁清单:
租赁清单(一套)
序号 |
材料或设备名称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评估租赁综合最高限价/年(元) |
备注 |
1 |
4G云台摄像机 |
主要参数 |
台 |
1.00 |
1980 |
|
2 |
全年通用流量(年) |
4G |
台/年 |
1.00 |
8865 |
|
4 |
4米监控杆(含球体支架) |
4米含开挖基地,高空安装 |
根 |
1.00 |
3420 |
|
5 |
存储卡 |
监控专用存储卡128G高清约7天保存 |
张/年 |
1.00 |
200 |
|
6 |
12V专用电源 |
12V专用电源+5米延长线 |
个 |
1.00 |
160 |
|
7 |
安装费 |
|
台 |
1.00 |
1000 |
|
8 |
珠江电线套管 |
1.5平方户外财通PP助燃线管 |
台 |
1.00 |
180 |
|
9 |
膨胀螺丝及固定件 |
固定监控杆 |
个 |
1.00 |
350 |
|
13 |
调试 |
|
|
1.00 |
1000 |
|
14 |
移机费 |
含易损件 |
次 |
1.00 |
1600 |
|
15 |
无人机巡航组飞 |
专人专飞,提供飞行区域的电子存档 |
次 |
1.00 |
1500 |
|
|
合 计 |
|
|
|
20255 |
|
四、项目实施要求
1、各项目实际设备租赁清单将根据属地相关管理部门要求设置,以实际发生的设备租赁项目结合租赁综合单价及报价优惠率进行结算。
2、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采购内容包括租赁清单中货物供货、验收、培训、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报价包括除货物本身价格外,还应包含技术培训费、售后服务及维护费、税金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3、投标人需针对本项目制定详细的运行维护方案、安全控制方案、项目实施计划及质量控制方案、应急处置方案等。
4、安装过程中中标人应努力降低噪声、粉尘等污染,做好相应治理工作并负责安装场地杂物和垃圾等的清理工作。
5、安装现场所有原材料、设备等均由中标人负责保管,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项目结束后需将现场清理干净,并在验收完成后向招标人提供全套竣工验收资料。
6、中标人对作业队伍严格管理,注意安全,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道义上的责任,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如因设备质量或安装问题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8、中标人必须确保建设期间原系统服务不中断,图像服务不得长时间、大范围中断,监控点单元图像服务中断时间不超过20分钟,同一时刻中断图像服务的监控点单元数量不超过20路。所有设备满足招标人一机一档管理要求。
9、中标人须与招标人签订保密协议,严格遵循保密协议之规定,确保系统数据安全,任何数据资料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
10、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项目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和措施方案,相关方案要符合本项目实际需求。
●五、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至租赁期结束;
2、质保期内的维修费用(包括配件)全部由供货方负责,人为损坏的除外;
3、在保修期内供方必须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用户的正常使用。投标方必须对所供产品实行终身维修,配件按市场价格收取。
六、培训要求:
安装调试后,对设备使用人员进行现场实地培训,直至会熟练使用。
七、服务团队人员要求:
1、由于本项目监控设备在安装过程中涉及到电力线路的连接、布线和电源接入等操作。为保证正确的接地、防止短路和过载等,有效降低电气事故的风险,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服务本项目的相关人员需要具备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职称证书或上岗证。
八、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
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2万元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在项目验收合格后直接转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内无发现质量问题,招标人予以无息退还。
●九、货款结算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
1、货款支付:设备安装完成经招标人验收通过后费用按每季度结算一次。每季度结算金额根据中标人实际供货量进行按实结算。(如遇双休日顺延到下周一,中标人需要提供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验收要求
本项目由招标人组织验收,经验收不合格且无法整改的,不付款不退货,所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一、其他要求
(1)本项目“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带“●”条款为实质性内容,投标人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提供《采购需求实质性内容响应表》,格式见“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如有任意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2)踏勘现场
本项目对安全性要求高,时间紧。为确保充分理解项目实际需求,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投标人须在投标前进行现场踏勘并由用招标人盖章确认,格式自拟。
现场勘查:自行勘查
工作时间:上午10:00-11:30 下午:14:30-16:30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1-88780292
十二、其他要求
1.如招标文件中遗漏了必须具备的内容或服务,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补充,并提出解决方案供招标人参考;中标人有义务保证招标人招标项目的完整性。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
1、评标方法
本项目评标方法及标准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程序
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程序开展评标工作。
2.1熟悉招标文件和评标办法;
2.2资格审查;
2.3初步评审;
2.3.1符合性审查;
2.3.2有效标的确定;
2.4详细评审;
2.5投标文件澄清、报价修正;
2.6排序与推荐中标候选人;
2.7完成评标报告。
3、资格审查
3.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
(2)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的。
3.2资格审查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资格审查所需的有关证明的原件,以便核验。
4、初步评审
4.1符合性审查
4.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符合性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和盖章的;
(2)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的;
(3)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
(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本项目不适用)
(5)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第三章“用户需求书”中具体条款用“●”标注)的;
(6)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且投标文件中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7)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包含单价最高限价);
(8)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编制或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9)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10)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内容对招标人所作的任何合法承诺或响应存在与实际不符的;
(11)投标人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予确认的;
(12)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其他属于重大偏离的(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将会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质量标准,或会给合同中规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产生不公平影响的);
(13)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形的。
4.2有效标认定
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人不足 3 家的,否决所有投标。在详细评审中如有效标不足3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仍具有竞争性的,可继续评审。
5、详细评审
5.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标的投标文件按如下“评分细则”进行详细评审:
5.1.1、商务报价分(30分)
投标价格的合理性:分析投标价格是否合理,投标价格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投标价格分计算方法:
(1)评分范围: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所有有效投标文件进入评分范围。
(2)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投标人大于5个,则全部有效投标人最终报价(指评标价,下同)扣除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最佳报价值;若有效投标人≤5个,则全部有效投标人最终报价(指评标价,下同)的算术平均值为最佳报价值。
投标人评标价与最佳报价值对比,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
1)等于评标基准价的最终报价得满分30分;
2)得分减扣计算方法,评标价偏离(高于或低于)最佳报价值的,按评标价偏离最佳报价值的正负百分率,计算报价得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0.05分;每高1个百分点扣0.1分。
3)采用直线插入法计算投标价格分,百分率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2位。
5.1.2、技术、资信分(70分)
(1)、技术、资信分的计算:
技术、资信分的计算:
技术、资信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技术、资信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精确到小数点后二位,四舍五入)
评分细则如下: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数 |
评分细则 |
1 |
其他拟派项目服务管理人员 |
0-6分 |
拟派本项目团队服务人员的相关资格情况。 (1)拟派人员具有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证的每个得3分,最高得6分。 【证明材料:提供职称证书或上岗证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2 |
对技术参数的响应情况 |
0-12分 |
投标设备的技术参数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 (1)全部满足技术参数的得12分; (2)每负偏离一条或未达到技术要求的,扣2分,扣完为止; |
3 |
项目理解 |
0-5分 |
投标人对项目需求的理解程度,对本项目需求理解全面、深入,有安全、稳定、成熟可行的方案,确保及时得到有效的技术服务。根据理解程度的合理性、完整性进行综合打分。
|
4 |
项目前期勘察 |
0-4分 |
投标人提供关于本项目的现场踏勘证明书,并加盖招标人公章确认,格式自拟。提供现场踏勘证明书的得4分;否则得0分。 【证明材料:提供经招标人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证明,格式自拟】 |
5 |
运行维护方案 |
0-5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运行维护方案,运行维护方案完整、合理、可行进行综合打分。 1)方案完整、合理、可行的,得3-5分; 2)方案基本完整、合理、可行的,得1-3分; 3)方案不够完整、合理、可行的。得0-1分; 4)未提供或者未涉及的不得分。 |
6 |
重点、难点分析及相对应的措施 |
0-5分 |
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根据可能出现的实施重点、难点的环节提出的相应对策进行评分。包括服务过程中存在问题及难点的预见性、分析等进行综合打分。
|
7 |
项目实施计划及质量保证措施 |
0-5分 |
项目实施计划、措施是否合理、可行,包括管理规范、制度、质量保证措施、项目保障及人员安排、人员管理措施等合理、可行等进行综合打分。
|
0-8分 |
1)明确的建设质量目标,最多得2分; 2)有质量保证措施,最多得2分; 3)具有详细可行的实施内容,最多得2分; 4)工期保证措施等,最多得2分。 根据提供的方案内容进行评分,每一项内容完整、措施有效、针对性强、符合招标人实际的得2分;方案较符合招标人实际的得1分;方案针对性较差,内容完整性较差的每项得0.5分。 未提供或不合理不得分。 |
||
8 |
安装、调试、验收的方案和措施 |
0-5分 |
根据投标人对安装、调试、验收方案和措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综合打分。
|
9 |
安全控制方案 |
0-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保证措施的完整性,处理措施是否安全到位进行综合打分。 1)提供方案合理具有针对性的,得3-5分; 2)提供方案较合理具有一定针对性的,得1-3分; 3)未提供或者未涉及的不得分。 |
10 |
售后服务方案 |
0-5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及应急保障处理措施的可行性、完整性以及服务承诺落实的保障措施等合理可行性进行综合打分。 1)提供售后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及应急保障处理措施,可行完整的得3-5分; 2)提供方案较可行、较完整的,得1-3分; 3)未提供或者未涉及的不得分。 |
0-1分 |
接到招标人报修通知(电话、电传等)后3小时内现场响应得0分,2小时内现场响应得0.5分,半小时内现场响应得1分,最高得1分。 【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
||
11 |
项目培训方案 |
0-4分 |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培训计划内容进行打分,包括①培训内容、②培训时间地点、③培训对象、④培训形式等。方案内容完整、清晰的得4分,每小项存在不足的扣1分,无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
注:(1)上述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随身携带备查,评标委员会确需查询原件而未能提供原件的不得分。
(2)技术标评分由评标成员每人一份评分表,在分值范围内各自独立打分并签名。投标人技术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小数点保留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资信标及商务标由评标委员会按评审标准统一评分;
6、投标文件澄清、报价修正
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代表应保证联络方式畅通,并应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无法联络到投标人代表或投标人代表在接到电话通知后30分钟内未能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将视作投标人放弃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6.2有关澄清、说明与补正,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报价修正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6.4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6.5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应按照下列原则修正:
(1)投标文件中投标函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为准,修改单价。
7、排序与推荐中标候选人
7.1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资信标、技术标与商务标得分之和。
7.2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得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者排名在前;若投标报价也相同,则资信分高者排名在前;若资信分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投票表决决定排名先后。
8、完成评标报告
8.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评审报告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提交招标人,并抄送有关监督部门。
8.2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封面
项目
(招标编号: )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索引
序号 |
审查内容 |
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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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根据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条款一一对应填写本表。
符合性审查索引
序号 |
审查内容 |
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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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根据评标方法和评价标准的“初步评审”中“符合性审查”条款一一对应填写本表。
详细评审索引
序号 |
评分/评审细则 |
页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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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投标人根据评标方法及评价标准的“详细评审”条款一一对应填写本表。
第一部分、资格文件
目 录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有关投标人资格要求第(2)条承诺函
承诺函
(招标人) :
我方参与 【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郑重承诺:
1、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
2、近3年内不存在违反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行为。
3、不存在以下情况: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三、近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不良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当天的网站信用记录查询为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部分、商务报价文件
一、投 标 函
:
1.我方仔细研究了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补充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承担本项目的相关工作,服务期 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项目负责人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从投标截止日起90日历天)不撤销投标文件。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 我方同意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与其招标有关的一切数据和资料,完全理解招标人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项目 |
投标报价 |
备注 |
建筑物处置公司拆房与处置项目监控服务 |
投标总价(含税):人民币(大写) 元
¥:人民币(小写) 元 |
|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三、分项报价表(一套)
序号 |
材料或设备名称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租赁综合价/年(元) |
备注 |
1 |
4G云台摄像机 |
主要参数 |
台 |
1.00 |
|
|
2 |
全年通用流量(年) |
4G |
台/年 |
1.00 |
|
|
4 |
4米监控杆(含球体支架) |
4米含开挖基地,高空安装 |
根 |
1.00 |
|
|
5 |
存储卡 |
监控专用存储卡128G高清约7天保存 |
张/年 |
1.00 |
|
|
6 |
12V专用电源 |
12V专用电源+5米延长线 |
个 |
1.00 |
|
|
7 |
安装费 |
|
台 |
1.00 |
|
|
8 |
珠江电线套管 |
1.5平方户外财通PP助燃线管 |
台 |
1.00 |
|
|
9 |
膨胀螺丝及固定件 |
固定监控杆 |
个 |
1.00 |
|
|
13 |
调试 |
|
|
1.00 |
|
|
14 |
移机费 |
含易损件 |
次 |
1.00 |
|
|
15 |
无人机巡航组飞 |
专人专飞,提供飞行区域的电子存档 |
次 |
1.00 |
|
|
|
合 计 |
|
|
|
|
|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招标编号: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
注:如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必须附此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五、投标保证金缴存证明
附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复印件。
六、商务偏离表
投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差异的,则在表中写明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
招标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内容 |
备注 |
||
条目 |
简要内容 |
条目 |
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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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投标人未提供或未填写本表,均视作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技术、资信文件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资本 |
|
|||||
发照机关 |
|
注册地址 |
|
|||||
成立时间 |
|
单位性质 |
|
|||||
经营范围 |
|
|||||||
单位资质 |
||||||||
单位资质等级 |
|
证书编号 |
|
|||||
发证机关 |
|
业务范围 |
|
|||||
领导层构成情况 |
||||||||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联系电话 |
||||
法定代表人 |
|
|
|
|
||||
单位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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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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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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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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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5年营业额情况(万元) |
||||||||
20 年 |
20 年 |
20 年 |
20 年 |
20 年 |
||||
|
|
|
|
|
注:本表后应附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技术资信偏离表
投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文件响应情况,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差异的,则在表中写明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
招标编号: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内容 |
备注 |
||
条目 |
简要内容 |
条目 |
实际响应的具体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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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若投标人未提供或未填写本表,均视作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三、诚信廉洁承诺函
杭州绿产供销建筑物处置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承诺提供的信息(含投标资料、各项应答及承诺)是真实可靠,并能在价格有效期内忠实履行的。
(投标人名称)承诺在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中有以下条款:如经招标人查实,投标人在投标时针对本项目提供不实信息,或投标时所做的应答及承诺在中标后无法有效履行,招标人/采购人有权终止已签订的合同,没收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单方面解除合同、暂停其供应商资格、暂停其所有款项的支付,如由此给招标人/采购人带来损失的,还应赔偿招标人的损失。
如我公司在招投标过程中,通过提供不真实的数据或信息,而获取中标资格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将我公司列入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即黑名单),取消我公司被列入名单后二年内在招标人、采购人及其他下属全资、控股企业的任何招标或采购中的供应商资格。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评分细则所对应的证明材料
五、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内容
六、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不需要装订在报价文件当中)
致: 杭州绿产供销建筑物处置有限公司
我公司参加了贵司的 (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现申请退还该笔投标保证金,本申请书也作为收款凭证。
申请人信息 |
供应商(加盖公章): |
||
财务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人民币 (小写): |
|||
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 □转账支票 □其他 |
|||
退还账户信息 |
单位名称: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银行行号: |
收 据
兹收到 退回 (项目名称) 项目(招标编号 )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小写(RMB )。
收款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日期:
备注: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书在投标当日同招标文件一起带到现场并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七、采购需求实质性内容响应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实质性条款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承诺或说明 |
满足情况 |
1 |
|
|
|
|
2 |
|
|
|
|
3 |
…… |
|
|
|
4 |
|
|
|
|
5 |
|
|
|
|
|
|
|
|
|
填表说明:
1、“实质性条款”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中带“●”条款,本表中所列条款仅供参考;
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承诺或说明、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满足情况”栏注明“满足”或“不满足”;
3、本项目“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中所有带“●”条款,投标人必须作出实质性响应,如有任意一条未响应或不满足,将被视为无效。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最终合同条款以实际签订为准)
建筑物处置公司拆房与处置项目监控服务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甲、乙双方根 项目(招标编号: )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货物名称、型号、规格、配置、技术参数、数量及合同价款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配置 及技术参数 |
单价(元) |
数量 |
合价(元) |
备注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合计 |
元 |
|||||
合同价款大写: |
|
说明:
1.货物名称、型号、规格、配置、技术参数、数量、品牌等,具体以乙方“技术文件”以及“报价文件”之“分项报价明细表”为准。
2.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采购内容包括采购清单中货物供货、安装调试、货物验收、培训、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合同价款包括设备费、安装调试费用、验收费、税金、运输及运输保险费、质保期内维修保养费、特殊工具费、售后服务费、培训费、有关部门的验收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全部费用。
二、技术资料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三、权利担保
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2.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四、履约保证金
五、转包或分包
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服务期
1、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七、货款支付
设备安装完成经甲方验收通过后费用按每季度结算一次。每季度结算金额根据乙方实际供货量进行按实结算。(如遇双休日顺延到下周一,乙方需要提供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八、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予以处理,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赔偿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
3.质保期内出现问题,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达现场,12小时内解决问题,对于现场解决不了的故障,中标单位应提供采购人同型号、同规格的备用设备使用,直至故障设备修复;
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兑现“投标文件”中“售后服务方案”、“其他实质性优惠承诺”等条款中的相关承诺,并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5.在质保期内乙方必须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用户的正常使用。乙方必须对所供产品实行终身维修,配件按市场价格收取。
十、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
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4.货物在交付甲方验收合格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十一、调试和验收
本项目由甲方组织验收,经验收不合格且无法整改的,不付款不退货,所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因自身原因无故拒收,经乙方通知后仍拒收货物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拒收货物价款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并提请有关部门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如甲方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乙方应按本条约定支付违约金至货到指定地点且验收合格之日止。
3.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提请有关部门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4.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乙方拒绝或逾期退换货的,乙方应按前述货物购置价四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提前有关部门列入供应商黑名单。
5.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所需费用按实在质保金中支出,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6.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及退货,要求乙方采取更换货物、退货等整改措施,所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无法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或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2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为实现权利所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等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五、诉讼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
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更正公告、中标通知书、承诺函等均作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生效。
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5.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肆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帐号: 帐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此仅为合同书样本,中标单位需根据实际情况和采购人签订相应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