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次 聲明事項 是(打V) 否(打V) 一 本廠商之營業項目不符合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規定,無法於得標後作為簽約廠商,合法履行契約。 二 本廠商有違反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採購法)施行細則第 33 條之情形。 三 本廠商或負責人與招標機關之首長/採購案之洽辦機關之首長/受委託辦理採購之法人或團體之負責人,有採購法第 15 條第 4 項規定之涉及本人、配偶、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之利益之情形。 四 本廠商是採購法第 38 條規定之政黨或與政黨具關係企業關係之廠商。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