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证券代码:300146 证券简称:xx倍健 公告编号:2021-058
xx倍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签署
《中国国家队/中国之家合作协议》的公告
x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xx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司参与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公开招标活动成功中标,成为 TEAM CHINA/中国国家队运动食品及营养品供应商,在运动食品及营养品类别内排他性地享有协议下 TEAM CHINA/中国国家队及中国之家相关的合作权利与机会。借助此次合作,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将进一步提升。
2.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进行的赞助和支持,对各相应年度的经营业绩预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近日,xx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签署《中国国家队/中国之家合作协议》。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将以赞助和专业支持形式获取协议有效期内,于中国大陆地区范围内,在运动食品及营养品类别内排他性地享有协议下 TEAM CHINA/中国国家队及中国之家相关的合作权利与机会。
2.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地址:xxxxxxxxxx 0 x xx:为发展体育事业提供器材装备服务
主要职能:负责中国奥委会、中国体育代表团无形资产的市场开发及法律保
障、总局系统集中采购工作、中国奥委会、中国体育代表团装备物资的管理与配备工作、中国奥委会商用徽记特许经营开发、体育用品标准化和质量认证工作、体育产业发展调研、产业统计、产业基地评审考核及理论研究等。
3.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合作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区域
公司基于本协议所享有的一切权利原则上仅可在中国大陆地区行使。如公司希望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区域行使该等权利,需向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通报,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予以书面认可,由此涉及的一切法律问题,由公司承担和解决。
2.公司权利
(1)公司在运动食品及营养品类别内排他性地享有本协议下 TEAM CHINA/中国国家队及中国之家相关的合作权利与机会。
(2)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授权公司为其企业名称和(或)企业品牌使用以下授权称谓:
—中国国家队/TEAM CHINA/(运动食品及营养品)供应商
—TEAM CHINA/中国国家队专用运动食品及营养品
—中国之家赞助商
—中国之家专用营养品
(3)除前述所列权利外,公司将获得以下合作权利与机会:标志及授权称谓的使用、中国国家队集体形象使用权、官方活动支持、赛事款待(具体需视赛事情况而定)、识别计划、产品服务、其他市场开发支持等。
3.公司义务
(1)公司在每个合作年度向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赞助现金、营养产品和(或)同等专业服务。
(2)公司应按照合作协议要求提供相关产品/服务。 4.协议有效期
x协议合作期限为 4 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自
期满次日起本协议自行终止,如本协议被提前终止,则合作期限至提前终止时届满。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作为全球膳食营养补充剂行业领先企业,公司围绕一路向“C”的核心战略,坚定实施“科学营养”的研发、产品、品牌等经营战略,以极致的科学精神,打造极致的科学营养产品力,致力于成为以科技力驱动的新营养生态建设者,引领行业的升级发展。本次合作后,公司将为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赞助现金、产品和科学营养专业支持,在运动食品及营养品类别内排他性地享有协议下 TEAM CHINA/中国国家队及中国之家相关的合作权利与机会。本次合作将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
四、风险提示
1.本次协议涉及的其他合作事项和合作细节后续双方另行签订相关协议约
定。
2.公司在协议有效期内进行的赞助和支持,对各相应年度的经营业绩预计不
会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签署《中国国家队/中国之家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xx倍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