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合同书》(合同编号:NYGDSB19111801),本次签订的合同金额 9289 万元(含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xx河山 公告编号:2019-025
北京xx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环保工程合同的公告
x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xx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xx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xx河山”)下属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市清青环保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青环保”)与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 132+180 烧结机脱硝项目工程总
包合同书》(合同编号:NYGDSB19111801),本次签订的合同金额 9289 万元(含
税),对应营业收入约 8220 万元,单笔合同收入相当xxx环保 2018 年全年营业收入的 46.08%,相当xxx环保 2019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的 97.64%,该合同工期 150 天,预计将于 2020 年上半年完成并确认收入,该合同如能顺利履行将对
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一、合同概况
1、合同名称: 《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 132+180 烧结机脱硝项目工程总包合同书》(合同编号:NYGDSB19111801)
2、工程内容及施工:132 平方米+180 平方米烧结机两条生产线烟气脱硝,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硝设备,是包含设计、技改、施工、安装、设备采购、调试达产的总承包交钥匙工程。
3、施工地点:北海市铁山港区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烧结分厂
4、工程日期: 自开工令发出后 150 个日历天
5、工程总价:9289 万元人民币(含税)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额 10%的预付款;设计方案通过审核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20%;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支付合同总额 30%;通过环保监督
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 15%;验收合格后半年内运营成本达标支付合同总额的 15%;质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5%,质保期满三年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
7、签订时间:2019 年 11 月 25 日二、合同对方情况
1、合同对方名称: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 北海市铁山港区四号路与七号路交汇处
3、法定代表人:xxx
4、注册资本:5 亿元
5、经营范围:镍矿、铬矿、镍铬合金及不锈钢产品的生产、加工及自产产品销售,矿产品销售(不含煤炭),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6、主要股东:合同对方为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以上合同对方信息来源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7、合同对方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三、合同的审议程序
x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全资子公司清青环保公司人员储备、技术水平、工程管理能力均能满足履行本合同的要求。
2、合同金额 9289 万元,对应营业收入约 8220 万元,单笔合同收入相当x
xx环保 2018 年全年营业收入的 46.08%,相当xxx环保 2019 年上半年营业
收入的 97.64%,该合同工期 150 日历日,预计将于 2020 年上半年完成并确认收
入,该合同如能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1、合同采取分期多次付款的方式,因此,可能存在不能及时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风险。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延缓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
特此公告。
北京xx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