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公交大厦附楼地下室物业招租规则
●出租物业名称: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 1001 号公交大厦附楼地下室物业(以下简称本物业)。
●出租物业面积: 36.19 ㎡。
●租赁期限: 3 年。
●租金: 招租底价 45 元/平方米/月,以公开竞价的成交价为实际租赁价。
●物业使用范围要求:仅用于仓库使用,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1、前言
该物业为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人)自有物业,现委托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分公司)对外公开招租。意向承租人签署本《公交大厦附楼地下室物业招租规则》,表示意向承租人确认已了解并接受本规则所有条款内容后,方可参与该物业的公开招租竞价。 2、意向承租人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有本市合法有效工商登记或特殊行业执业许可证、正规固定经营场所,从事经营项目符合本规则物业使用范围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的境内外公司、企业。 3、报名时须提交资料(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3.1 出租人委托物业管理分公司发布《公交大厦附楼地下室物业招租公告》(以下简称《招租公告》),并受理该物业招租报名申请、资质审核、收取竞价保证金、组织竞价等招租工作。
3.2 报名须提交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特殊行业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核原件);(2)企业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核原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核原件、三证合一无需提供);(4)工商信息查询单;(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7)企业注册经营场所证明。
3.4 资质审核合格(以物业管理分公司通知为准)的意向承租人应按照《招租公告》,在公告时间截止前向物业管理分公司报名和在规定时间内(以物业管理分公司通知为准)向指定账户缴纳竞价保证金。
4、资质审核
出租人委托物业管理分公司依据《招租公告》对意向承租人报名材料的齐全性及合规性进行审核。公告期满后,物业管理分公司将报名资格确认意见告知出租人以书面确认。出租人(含物业管理分公司)如认为有意向承租人不符合公告资格条件的,有否决该承租人报名资格的权力。
5、竞价规则
5.1 资质审核合格、按期缴纳竞价保证金,并签署本招租规则的意向承租人,方可参与本物业招租竞价。
5.2 本次招租竞价,由出租人委托物业管理分公司组织进行,意向承租人需服从组织者安排。
5.3 意向承租人应遵守竞价会场秩序及相关规则,服从会场管理,关闭手机、禁止大声喧哗,不得影响他
人或干扰招租活动。对扰乱会场秩序,影响正常进行的意向承租人,组织者有权取消其竞价资格,没收竞价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5.4 意向承租人应根据物业管理分公司通知要求,携带招租竞价参与人身份证及竞价会竞价资格证明准时到达招租单位指定的会场领取号牌,在指定座位参加集中举牌竞价活动,物业管理分公司须对意向承租人的身份进行核实,过时或资料有误取消竞价资格。
5.5 若原指定的意向承租人不能到会,需更换或委托他人竞价的,必须在竞价会开始前向物业管理分公司递交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更换委托人申请证明,否则取消参与竞价资格,因此而出现的相关责任均由意向承租人承担。
5.6 本物业采取公开招租,有底价举牌竞价方式进行,底价为 45 元/㎡/月,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价。
5.7 在竞价活动中,允许意向承租人多次报价。意向承租人初次报价可为底价,另每次的竞报价格不得低于公告设定的竞投底价;每次报价必须是整数(元)单位,意向承租人竞报的价格必须高于之前最新的有效报价方为有效。
5.8 竞价时,对于意向承租人报出的有效报价,主拍人将最多重复三次,每次间隔约 10 秒钟左右;期间若出现新的有效报价,主拍人将立即响应;对于有效报价主拍人已进行了第三次重复,并在其后的 10 秒钟内仍未出现最新有效报价的,则该报价即为该物业竞价活动的成交价格,由主拍人宣布成交。最终成交的意向承租人成为该物业的承租成交人,成交价格即为合同履约的租价。若属成交人的原因放弃承租权或导致未能按期签约,则出租人有权取消成交人的承租资格,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以第二最高报价为成交价,第二最高报价的意向承租人为实际承租人。
5.9 若参与竞价的意向承租人(以 5.1 条款届定)不足 2 名,按底价租赁。
5.10 竞价成交后当日内,承租人与出租人签署《公交大厦附楼地下室物业租赁成交通知书》,承租人应对该通知书加盖公章(单位)进行签认。
5.11 未获取承租权之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由物业管理分公司在竞价活动结束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不计利息的银行转帐方式);竞价活动期间,竞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深圳巴士集团提前退还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
5.12 竞价成交完毕,承租人同意其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即转为物业租赁履约保证金用途,承租人在竞价成交之日起的 3 个工作日内补足物业租赁履约保证金余额。
5.13 承租人应在竞价成交并缴纳物业租赁履约保证金后一个月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同意以出租人提供的合同文本为准),若属承租人的原因导致未能按期签约或不签约的,则出租人有权取消承租人的承租资格,同时物业租赁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5.14 若出现流标或者承租人弃标的情况,出租人另行安排该物业的处置。
5.15 意向承租人不认可竞价的过程及结果,需在竞价现场向活动组织者物业管理分公司提出,物业管理分公司按规定协调,否则,竞价活动结束后,出租人视为竞价结果有效,不再受理意向承租人的质疑及要求。
6、招租物业有关事项说明
6.1 本次招租的物业位于xxxxxxxxxxxxxxxxxxx,xx合同期为 3 年。
6.2 在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仅用于仓库使用,不得用于其它用途和存放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危险品;承租人承租期间,出租物业出现的任何安全等责任事故,出租人均不担责。
6.3 物业面积为 36.19 平方米,意向承租人的成交价即为物业承租单价(元/平方米/月)。
6.4 若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终止,承租人必须在合同终止后的五日内将该房屋腾空并办理相关移交手续,承租人无权要求任何赔偿;逾期按双倍租金收取违约金。
6.5 承租人除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外,还应根据招租单位的物业管理要求,签订物业租用期间应遵守的相关管理性约定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的环境保护管理补充协议》 《物业安全(消防、治安)综治管理责任书》 《反商业贿赂协议》等;承租人同意本条款及本规则内涉及的合同、协议及责任书等均以出租人提供的文本为准。
6.6 出现以下情况的,意向承租人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人故意提供虚假、无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干扰或破坏招租活动;
(2)因意向承租人的行为严重干扰竞价,导致竞价会无法举行的;
(3)有证据表明意向承租人之间出现串标或围标行为的;
(4)意向承租人成交后放弃承租权。
6.7 出现以下情况的,物业租赁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承租人违背本规则物业使用范围要求不得从事的项目且拒不改正的;
(2)因承租人的原因导致无法按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3)承租人自动放弃承租权的;
(4)因承租人的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无法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6.8 承租人应按物业现状接收物业,不得对物业进行二次装修
6.9 除有严重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条文外,承租人必须遵守《房屋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所有约定条款;否则出租人将不予签订或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
6.10 承租人在提前停租(不低于 3 个月提出书面申请且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方可实施,否则出租人不予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6.11 承租人不得违反出租人规定的仓库用途,不得违反出租人管理规定及在本物业内生明火及住宿等一切非法活动,否则出租人有权取消承租人资格并没收物业租赁履约保证金。
6.12 因出租人提前收回物业,承租人无条件同意,出租人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终止房屋租赁合同,且出租人对此不作任何经济赔偿 。
6.13 本次招租物业位于福田区莲花支路 1001 号公交大厦附楼地下室,无房产证,出租人不办理与承租人签订的物业租赁合同在辖区租赁所登记(备案),且出租人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责任和风险。
7、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
8、招租物业咨询、现场考察联系方式
8.1 业务咨询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莲花支路 1001 号公交大厦附楼六楼物业管理分公司
8.2 业务联系、咨询电话:00000000;业务联系人:沈先生
8.3 物业考察:83646265 业务联系人:xxx
8.4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09:30 至 11:30 与 14:30 至 17:30 两个时段其它每逢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均为正常休息时间
深圳巴士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
2022 年 6 月 10 日
本意向承租人已了解并接受本招租规则所有条款内容。
意向承租人签名(盖章):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