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一、说明:
1.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2.标“★”为实质性参数要求和条件,投标人必须满足并在投标文件中如实作出响应,否则投标无效;标“▲”为重点指标;无标识的为一般指标。
3.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投分标所有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内容、商务要求表中内容及附件内容(如有)逐条响应并一一对应。二、采购内容: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 |||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及 单位 | 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 |
1 | 存量房价格评估系统优化升级 | 1 项 | 一、项目背景及建设目标 存量房价格评估系统实现了税务与不动产部门业务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受理、集成办理”的评估业务支撑,与外部门系统的实时数据交互,提高房产交易业务的办事质效及评估精度,加强风险防控管理。存量房价格评估系统面向税务机关、纳税人、外部门、应用厂商等用户使用,为保障存量房价格评估系统的高效运行及提升“以数治税”共治水平,继续实施存量房价格评估系统优化升级项目很有必要。 二、项目目标和主要内容、项目边界 (一)项目目标和主要内容 1.项目目标 通过不断升级完善存量房价格评估系统功能,实现“一房一价”评估目标,满足存量房交易业务风险防控的管理需求, |
提升征管质量和效率,打造智能化、便捷化的存量房价格评估系统,提升存量房价格评估业务的效率和准确度,为广西的营商环境贡献税务力量。 2.主要内容 存量房价格评估系统优化升级项目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需求分析、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编码)、系统测试、实施部署等项目阶段,存量房价格评估系统优化升级为预算项目,参照去年项目升级需求进行测算,共计项目建设需投入 50.35 人月工作量。 (二)项目边界 存量房交易价格评估管理系统是经国家税务总局网信办确认保留的本地特色软件,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软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目标一次性建设完成,不涉及分期建设。 三、项目具体需求 (一)存量房价格评估系统优化升级 1.需求工作量 | |||||||||
序号 | 项目阶段 | 工作量(人月) | 人员类型 | 人员数量 |
序号 | 项目阶段 | 工作量(人月) |
1 | 需求分析 | 2.4 |
2 | 系统设计 | 1.6 |
3 | 软件开发(编码) | 43.65 |
4 | 系统测试 | 2.2 |
5 | 实施部署 | 0.5 |
合计: | 50.35 |
一 | 需求分析 | 2.4 | 系统分析师 | 不少于 2 名 | |||||
二 | 系统设计 | 1.6 | 系统架构师 | 不少于 2 名 | |||||
三 | 软件开发(编码) | 43.65 | 软件工程师 | 不少于 5 名 | |||||
四 | 系统测试 | 2.2 | 测试工程师 | 不少于 2 名 | |||||
五 | 实施部署 | 0.5 | 实施工程师 | 不少于 1 名 | |||||
六 | 合计 | 50.35 | —— | 不少于 12 名 | |||||
2.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数量不少于 12 名,分为 4 个小组(即项目经理组、研发人员组、数据库管理人员组、其他 人员组)。项目经理组的人员数量为 1 名,研发人员组的人员数量不少于 5 名,数据库管理人员组的人员数量不少于 1 名, 其他人员组的人员数量不少于 5 名。项目经理组的人员应具备 10 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 格(水平)考试—信息系统项目管理(高级)证书;研发人员组的人员应具备 5 年以上项目开发工作经验,计算机及相关 专业本科学历,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计算机软件(中级或高级)证书;数据库管理人员组的人员应具备 5 年以上数据库工作经验。 | |||||||||
小组类型 | 人员数量 | 人员要求 | |||||||
项目经理组 | 1名 | 应具备10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 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信息系统项目管理(高级)证书 | |||||||
研发人员组 | 不少于5名 | 应具备 5 年以上项目开发工作经验,计算机及相关专业本科 学历,取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计算机软件(中级或高级)证书 | |||||||
数据库管理人员组 | 不少于1名 | 应具备5年以上数据库工作经验 |
其他人员组 | 不少于5名 | 无 | |||||
四、项目实施计划 (一)优化升级实施进度计划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存量房价格评估系统优化升级工作,并经采购人初验合格;自初验合格之日起对存量 房价格评估系统优化升级内容提供为期 1 年的运行维护服务。 五、验收要求 本项目验收工作由采购人按照内部验收的有关制度和流程组织开展。 本项目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条件进行项目验收,由中标人在满足合同约定的验收条件下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负责审核是否满足项目验收准入条件。满足验收准入条件后,予以启动项目验收程序。 1.项目验收准入条件 本业务需求书中包含的升级改造需求和服务内容全部完成。项目文档满足本技术需求书的规定要求。 2.项目验收标准 采购人以本业务需求书中相关内容为依据,作为项目验收标准。中标人是否按照本业务需求书中定义的各项服务内容, |
序号 | 实施步骤 | 说明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1 | 项目团队组建 | 组建项目实施团队 | D | D |
2 | 整体需求确认及分析 | 需求的业务细节差异进行需求再确认 | D | D+20 |
3 | 整体架构设计和 UI 设计 | 根据需求完成整体架构设计和 UI 设计 | D+21 | D+30 |
4 | 原有功能升级完善、本地特色 业务需求开发及上线 | 结合整体需求确认与整体框架设计,完成 详细需求分析设计、开发、测试及上线 | D+31 | D+81 |
5 | 长期运行维护 | 保障系统稳定运行 | D+90 | —— |
按照定义的工作规程和服务管理开展各项工作,工作流程和结果是否符合采购人质量管理要求,是否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工作文档。 3.项目验收流程 符合项目验收准入条件后,中标人可提出项目验收申请。 (1)中标人书面提出项目验收申请。 (2)向采购人整理提交项目相关管理、技术文档电子版文件。 (3)采购人组织进行项目验收评审会议,对项目工作内容及文档进行验收评审。 (4)项目验收评审通过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 4.验收交付物清单 中标人需要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交相应文档(文档格式必须是采购人制定的模板格式),并保证文档质量。所有文档必须符合文档管理规范。文档验收以抽样方式进行,如果在验收的文档中,错误的总字数超过抽样文档总字数的 5%,则视 为验收不合格。 |
序号 | 名称 | 介质 | 数量 |
1 | 信息系统软件开发项目进入验收流程申请审批表 | 电子、纸质 | 1 |
2 | 项目验收工作总结报告 | 电子、纸质 | 1 |
3 | 年度运行维护支持工作报告 | 电子、纸质 | 1 |
4 | 需求规格说明书 | 电子 | 1 |
5 | 详细设计说明书 | 电子 | 1 |
6 | 系统测试报告 | 电子 | 1 |
7 | 源代码及数据字典 | 电子 | 1 |
8 | 用户操作手册 | 电子 | 1 |
验收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报价时应考虑相关费用。 5.其他 若在签署最终验收文件后 3 周内,由于中标人的原因,该项目有一条及以上达不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及服务 要求时,中标人应在 1 周内采取有效措施,使该项目完全达到规定的技术及服务要求。六、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要求 项目实施应遵循税务总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税收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应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如中标人违反规定发生失信行为的,将按《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记录名单制度(试行)》(税总办征科发【2022】1 号)的规定,记入税务系统信息化服务商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其他要求 ★(一)信息安全保密要求 1.中标人须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的安全保密制度。 2.中标人投入的项目人员须保证遵守国家有关版权和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 3.中标人投入的项目人员应对本项目中接触到的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所有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技术成果等信息负保密义务。未经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书面同意,不得向社会公众或第三方通过任何途径出示、泄露,不得许可使用,不得对上述信息进行复制、传播、销售;保证不向外泄漏任何相关数据,不向外泄漏任何保密的技术资料。如出现支持人员泄密事件,中标人应负有连带责任。 4.中标人须与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签署合同项目实施期间的信息保密协议。 5.中标人投入的项目人员须与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签署合同项目实施期间的信息保密承诺书。 ★(二)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管理要求 中标人投入的项目人员在合同期间应严格按采购人的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相关规定开展工作,由于中标人投入的项目人员网络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引发安全事件的,采购人将视安全事件严重情况按合同总金额的 20%-30%的比例进行扣减。 安全事件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1)因补丁升级、漏洞修复、系统杀毒、数据备份、应用监控、网络监控等工作未落实到位,发生服务器被控制和应用系统被攻破的安全事件,被主管部门通报的。 (2)因违规进行税费数据查询、导出和拷出等操作造成敏感数据泄漏,以及发生非法窃取数据行为。 (3)因运维操作处置不当导致重要应用系统发生严重xx、停用的重大事件。 (三)知识转移要求 供应商必须保障采购人能顺利完成项目移交物的接收及技术知识的吸收和转移。 (四)知识产权要求 1.广西税务局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成果享有所有权。 2.中标人承诺提供的相关软件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五)项目归档要求 中标人需完成的各阶段工作文档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将所有文档资料打包为一份 pdf 或者其他格式的文档。 ★(六)供应链安全管理要求 1.中标人应要求供应链厂商严格落实供应链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包括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的安全审查、安全评估、渗透测试等,并将供应链厂商落实情况作为项目验收的检查内容。 2.中标人应要求供应链厂商严格遵守采购合同、协议、承诺书等文件中的安全相关条款,对供应链厂商履行网络安全责任不到位、造成安全事件或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为,采购人将视安全事件严重情况按合同总金额的 20%-30%的比例进行扣减。 ★(七)罚责条款 项目建设和运维过程中,因系统在对接、运行等服务中,导致其他系统受到影响的,由中标人负责组织相关服务厂商 共同排查,明确问题根源、责任并报告采购人。中标人无法判定问题根源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将视问题轻重、中标人责任大小等情况,按不高于合同总金额的 5%的比例进行扣减。 | |||
二、商务条款 |
★服务期限及地点要求 |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个月内完成存量房价格评估系统优化升级工作,并经采购人初验合格;自初验合格之日起对存量房 价格评估系统优化升级内容提供为期 1 年的运行维护服务。 2.服务地点:广西区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
★报价要求 |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包含了但并不限于本项目各项购买服务及相关服务等的费用和所需缴纳的所有价格、税、费。对于本文件中明确列明须报价的服务,投标人存在漏报的,将导致投标被否决。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 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 ||||||
★付款方式 | 签订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暂定总金额的 20%; 存量房价格评估系统优化升级工作完成并经初验合格后,采购人将工作量提交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费用评审,核定工作量后 30 日内采购人支付至本项目应付总额的 70%; 运行维护服务期满,采购人对项目进行终验,并根据项目验收标准及本项目合同罚责条款进行考核,按考核结果对合同服务费进行核算后,30 日内支付本项目应付总额的剩余款项。 注: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评审结果作为本项目应付总额的重要依据。本项目应付总额=存量房价格评估系统优化升级工作量(人月)×存量房价格评估系统优化升级单价(万元/人月)。若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评审结果中,存量房价格评估系统优化升级单价(万元/人月)或本项目应付总额超过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单价或总价)的,按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单价或总价)结算。 采购人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应向采购人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中标人提供合 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 | ||||||
三、项目预算 | |||||||
项目预算 | 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捌拾xxx仟捌佰壹拾元整(¥859,810.00),预算明细清单如下: | ||||||
序号 | 项目阶段 | 工作量(人月) | 预算单价(万元/人月) | 单项总预算(万元) | |||
1 | 需求分析 | 2.4 | 1.9 | 4.56 |
2 | 系统设计 | 1.6 | 1.9 | 3.04 | |||
3 | 软件开发(编码) | 43.65 | 1.7 | 74.205 | |||
4 | 系统测试 | 2.2 | 1.58 | 3.476 | |||
5 | 实施部署 | 0.5 | 1.4 | 0.7 | |||
总计 | 人民币(大写)捌拾xxx仟捌佰壹拾元整(¥859,810.00) | ||||||
备注:预算单价和单项总预算为最高限价,投标人某一项的报价超过预算单价或单项总预算的,视为无效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