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方式A:原厂服务满一年后,中标人开具为期2年,金额为合同总金额 5%的银行保函后(保函受益人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且不可撤销),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方式B:原厂三年维保到期后,支付合同总金额剩余的5%(A,B二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