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国家级石河子开发区 品牌文化设计咨询服务项目合同书
甲方: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新疆暴疯城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甲方”)与新疆暴疯城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乙方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旨在通过咨询服务有效完成石河子开发区建立三十周年庆相关品牌文化设计工作,展现甲方品牌文化,加速推进甲方品牌文化建设,并且通过媒体整合传播带动甲方整体品牌价值提升。
第一条:服务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数量 | 完成时间 |
1 | 国家级石河子开发区建立 30周年文化品牌 定位策划报告 | 针对国家级石河子开发区建立 30 周年庆,项目组结合历史沿革和开发区发展定位,精准策划周年庆文化定位、视觉定位,并提炼出核心概念、名称,最终形成 定位策划报告。 | 1 份 | 已完成 |
2 | 文化设计品牌咨询服务 | 1、不定期交流开发区品牌文化建设思路; 2、协助开发区指导第三方制作公司、新媒体公司、公关公司开展工作; 4、提供行业信息,为开发区品牌文化建设问题上提供 参考依据 | 365 天 | 已完成 |
3 | 视觉包装及核心延展设计 | 1.根据周年庆文化定位、视觉定位策划完成周年庆标识创作设计 2.核心视觉延展设计(包括户外广告、微信品宣图创作设计、活动主平面、X 展架、主席台背景设计、新媒体平面视觉设计、形象片平面视觉设计)。 3:开发区现有品牌形象应用优化设计导入; | 365 天 | 已完成 |
4 | 国家级石河子开发区使命、愿景及文化战略 设计 | 围绕石河子开发区品牌文化发展整体方向,将开发区未来 30 年的品牌文化进行梳理、提炼。 | 1 份 | 已完成 |
5 | 新媒体整合传播策略及内容 | 针对开发区建立三十周年,创意制作剪辑三十条短视频,并建立新媒体矩阵,对各平台的进行内容管理及维护。 要求:针对石河子开发区品牌文化特性以及 30 周年庆活动特性,确定阶段推广主题,通过线上新媒体整合传播的方式进行阶段推广,提升开发区 30 周年庆品牌形象。 新媒体整合传播的同时助推整个石河子开发区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提升,以传播核心,以点拓面,带 动开发区品牌文化的新媒体特征导入。 | 1 份 | 已完成 |
6 | 新媒体整合传播视觉形象统 一设计 | 根据新媒体整合传播规划,为石河子开发区提供线上视觉形象统一创作。 | 1 份 | 已完成 |
7 | 开发区品牌宣传片拍摄制作 | 时长:12 分钟,语种:国语,英语配音要求: 央视年度十佳甲级主持人优选,全国播音员主持人“金话筒”奖者优选,需提供我方文案中节选 3 分钟样音。导演要求: 具有中宣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纪录片参与经验、作 品,并播出,需提供样片,片尾要有署名。国家级新闻人物优选。 | 1 条 | 已完成策划方案 |
影片质量要求:高清 4K,剪辑电脑版,手机版,微信版。 拍摄要求:到石河子开发区去,是“时代之约”;留在石河子开发区,是“心之所向”。该片以“1992 以终为始的军垦红色基因”的维度切入、充满“国际范”的全新视觉,全方位塑造石河子开发区奋力打造高质量发展核心引擎的新形象,充分展现“我们的精彩就 在石河子开发区”的向心引力。 | ||||
8 | 开发区区歌 | 1:作品必须原创,要符合开发区品牌文化,贴近开发区实际经营活动,能充分展现开发区的品牌形象和精神风貌; 2. 歌词要求具有时代特征,xx扼要、富有激情,具有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便于传唱和普及。 3. 歌曲名称可自拟,要求xx、大气,意义深远。 4. 歌词特色:要求具有地域时代特点和特色,符合开发区的价值观和精神理念,只有石河子开发区才能使用该歌词作为开发区之歌,把开发区名称换置后或修改部分内容能成为另外一家开发区之歌的歌词谢绝应征。 5:歌曲创作者必需有为国内知名歌手创作过作品的背 景经历。 | 1 首 | 已完成歌词创作 |
9 | 周年庆庆典设计及线上直播 | 活动当天现场直播统筹,调试, 庆典活动现场氛围设计布置。 | 1 份 | 待定 |
10 | 征集活动 | 组织周年庆有奖征集作品活动 | 1 份 | 已完成部分工作 |
备注:以上 10 项目详细方案见合同附件:“附件 1,附件 3,附件 4,附件 5,附件 6,附件 7,附件 8,”
第二条:服务费用与支付方式
一、 合作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二、服务项目费用:
序 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备注 |
1 | 短视频剪辑制作费用 | 30 | 3700 | 111000 | |
2 | 新媒体账号注册及管理 | 5 | 3000 | 15000 | |
3 | 宣传片拍摄制作 | 1 | 520000 | 520000 | |
4 | 庆典活动费+直播费 | 1 | 100000 | 100000 | |
5 | 全案策划创意服务费 | 1 | 400000 | 400000 | |
6 | 周年庆标志胸章 | 300 | 50 | 15000 元 | |
7 | 师市文联联合征集活动 费用 | 1 | 150000 | 150000 | |
8 | 开发区区歌《丝路星韵》 | 1 | 185000 | 185000 | |
总计 | 1496000 | ||||
备注:以上 费用为含税价 |
三、费用支付方式:
项目合作期间按阶段支付服务费用:
第一阶段:甲乙双方合同签订,3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30%: 肆 拾肆万捌仟捌佰元整 (RMB:448,800 元);
第二阶段:乙方完成策划方案并经甲方审核通过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30%。: 肆拾肆 万捌仟捌佰元整 (RMB:448,800 元);
(策划方案成果报告包含以下《国家级石河子开发区建立 30 周年文化品牌定位策划报告》《国家级石河子开发区使命、愿景及文化战略设计策划报告》《新媒体整合传播策略及内容方案》《新媒体整合传播视觉形象统一设计方案》《开发区品牌宣传片解说词及策划方案》《开发区区歌歌词创作方案》)
第三阶段: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设计工作、宣传片拍摄工作及相关广告物料交付工作,
经甲方全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 35%。: 伍拾贰万叁仟xxx整 (RMB: 523,600 元);
(成果报告包含《三十周年品牌形象片》《纪念勋章》《石河子开发区专题片》《三十条短视频》)
第四阶段:截至周年庆典大会闭幕后,乙方完成本合同中约定的所有工作,并xxxx
x,xxxx方支付合同总额 5% 柒万肆仟捌佰元整 (RMB:74, 800 元);
第三条:项目时间及交付方式
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各项工作成果报告由乙方向甲方提交电子版策划方案,以及电子版影视成片。
第四条:知识产权和保密
1.双方应保守在缔结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保密信息,除一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必要或有法律、法规规定应披露的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披露和不正当使用,否则,应当赔偿因泄露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保证根据本合同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没有任何权利瑕疵,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任何人对甲方使用该产品主张权利,由乙方负责处理一切知识产权或债权纠纷及相关事宜。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其承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赔偿费、诉讼费或仲裁x和与诉讼或仲裁相关的车旅费用。
3.本合同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在相关阶段的款项结清后,其阶段作品的所有权归甲方。
4.但乙方在经过甲方同意后可保留用所设计之作品参与公益、专业、行业或媒介所组织的竞赛评比活动之权利。
5.乙方不得用本合同完成之成品或所确认之设计稿件从事任何以盈利性为目的的经济活动。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 根据乙方对专项服务的要求和建议,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准确、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专项服务有关的各种文件、资料、口头xx或者其他有关情况,并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口头xx或者其他有关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该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历史和最新动态情况。
2、 甲方指定 xxx 为乙方提供专项顾问服务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要求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负责向乙方阐述甲方有关情况,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
乙方。
3、 甲方应为乙方履行本协议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办公耗材等工作便利条件,为乙方提供工作车辆一台。
4、 对于乙方制定的工作计划,甲方应协助配合;
特别说明:全面执行应考虑到:新疆地方特殊政策等因素;
5、 对于乙方提交的书面策划方案,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策划方案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6、甲方保证依照本协议的约定按交付成果、按时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7、甲方有权更换甲方认为不能胜任的乙方服务人员。
8、为本协议的全面、适当履行而应由甲方承担的其它义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 乙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交办的各项品牌策划、设计、制作任务。乙方所有的策划、设计、代理发布工作内容应遵守广告法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并有义务提醒甲方注意相关问题。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提升甲方的品牌建设。
2、 为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乙方不可更换项目组核心成员与主要创意人员,但生病等不可抗原因除外。(乙方指定人员不可辞职);乙方须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并对甲方推广工作提供报告,明确详尽的工作安排计划,若因乙方单方面原因影响工作进度,乙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3、 乙方指定 xxx 为甲方提供专项顾问服务的联系人,负责转达乙方的策略、发送具体方案的相关成品,并负责向甲方阐述乙方有关情况,乙方更换联系人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4、乙方应主动提前向甲方索要各类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但乙方须自行提供创意设计中所需的各类图片及文字、资料,并保证其合法性、真实性,如因乙方提供之资料产生法律纠纷,其相关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或连带责任,若因此致使甲
方形象、经济等方面受损,甲方有权采用法律程序予以维护自身权益。
5、 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的顾问服务单独建档,并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文件和财物凭证应当妥善保管;
6、 乙方在出具调研、策划、设计方案之前应当与甲方充分沟通,该等方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开始执行。若完全因乙方工作缘故导致成品与甲方确认之正稿不一致,从而致使甲方受损,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相关损失。
7、 乙方所有宣传推广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方案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汇报。为最大化保证合作成功,乙方依据实际情况在大框架不变的前提下做科学的增加和删减,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当按照工作清单、工作方案执行;
8、 为本协议的全面、适当履行而应由乙方承担的其它义务。
三、特别约定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为了确保双方的合作有据可查,双方在合作期间的任何交付成果均按照双方约定的项目完成时间节点执行,并以“项目确认书”的形式进行签署,该等“项目确认书”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表示确认完成。付款项目均按照双方签署的“项目确认书”进程付款。
2、为使本次合作能够达到预期效果,甲方需提供有实操经验的相关人员与乙方服务团队做对接。
3、在项目组合同的签订合作期内,乙方与新疆其他开发区进行合作, 需经石河子开发区书面同意。
4、新媒体整合传播涉及的媒介投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负责具体执行,乙方提供策略及内容制作,并提供新媒体资源匹配对接服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对乙方的工作不予认同,但又私自采用的,乙方有权向甲方加倍收取该工作费
用。
2、签定本合同后,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再交由其他公司或个人代理本合同所注明的各项广告内容,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照价收取相关费用及法律责任。
3、乙方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将与甲方有关的各类资料、产品信息、合同工作内容等关于甲方的资料交予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关费用及法律责任。
4、如乙方违反工作计划时间没有按甲方要求完成该月的项目,或提交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减少本项目服务费或解除合同。
5、各条如有特殊约定的,按照特殊约定执行。
6、 本协议所涉赔偿范围包括一方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处理此事所花费的等其他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第七条、争议解决
1、 在合作期间,若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效果远未达到本协议约定目标,双方经协议可停止并终止本合同。
2、 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双方均同意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合同生效
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xx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共 10 页,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项下一方至另一方的所有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作出,除非另行书面通知,发往对方的通知等工作联系函件均以本协议载明的对方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为准。专人送达
的,以双方指定联系人签收后视为送达,邮寄送达的,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EMS)投寄五天后视为送达。
4、 本协议中如某一条款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某一条款与其他条款发生具体而明确的背离,不应解释为甲方或乙方放弃了其它条款。如果某个条文被认为是无效的,该条文的无效不应影响整个协议的效力。双方均同意,将尽可能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适用能够反映真实意愿的条文替换被宣告无效的条文。
5、 本协议各条款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予以忽略。
甲方: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新疆暴疯城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电话:00000000000 电话:00000000000
地址:石河子市北八路 21 号 地址:xxxxxxxxxxxxxxxxx000 xxxxx0 xxxx
xxxx:/ xxxx:xx银行xxxxxxxx
xx:/
xxxx:
xxx
xx:108257027670
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