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ract
定点印刷政府采购协议(市本级文本)
甲方: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乙方:
甲方通过公开招标,评标小组综合评审,按采购文件规定程序,确定乙方为舟山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企业之一。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印刷定点工作顺利开展,经双方协商,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协议:
一、定点印刷的服务单位为需要印刷的舟山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称“印刷单位” )。
二、定点印刷的业务范围。包括指定常规报价的印刷品和其他非指定印刷业务,但乙方必须保证是在其合法经营的范围之内。
三、定点印刷时间为:2019年 1月 1日至2020年 12月31日。
四、定点印刷方法。由印刷单位在确定的定点印刷企业中自行选择。选择乙方时由双方签订“定点印刷合同单”(一式四份),明确印刷的具体要求和印刷费用等,印刷费用的计算按采购文件规定和投标报价执行。乙方提供免费接印、送样、送货等一条龙上门服务。
五、付款方式。乙方将印刷品送达指定地点后,须由印刷单位在“定点印刷验收单”签字盖章,货款支付按双方在合同单上的约定,由乙方凭“定点印刷合同单(财务联)”、“定点印刷验收单”和正式印刷发票向印刷单位结算,由印刷单位采取非现金形式支付。舟山本岛外印刷单位的印刷业务,如乙方需收取适当运费的,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合同单中明确。
六、质量保证。乙方要确保印刷品符合有关的质量要求。印刷单位对印刷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耐心查实和说明。
七、乙方承诺: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印刷业法规。
(二)按经营范围接受印刷单位的印刷业务。
(三)严格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印刷费用计算要求和有效的投标报价计算印刷费用,并在政府采购合同单中注明具体印刷品内容(包括页码、本数、特殊描述等)及具体计价方法,对相同产品的印刷费用低于其他任何非政府采购的正常价格。
(四)确定专人负责政府采购定点印刷业务;确定专人负责定点印刷的计价,确保准确无误。
(五)做好生产技术质量管理工作;设立政府采购业务台帐;
(六)根据印刷单位要求按时交货,免费送货到指定地点。
(七)自觉接受舟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和甲方对定点印刷情况的监督检查。
(八)使用其他特殊用纸的价格,印刷单位可与乙方商定,乙方应在合同中明确。
(九)中标人必须把一次印刷费用在壹万元以上的印刷成品保存一年。
(十)乙方在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承诺。
八、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所交印刷品的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定点印刷合同单》要求的,印刷单位可拒收,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如有以下行为的,甲方有权对其作如下处理: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被执法机关查处取消经营资格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因自身原因拒绝承接印刷业务被有效投诉的;
未履行合同的约定而受到印刷单位有效投诉的;
未按规定要求用纸,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中标人必须把一次印刷费用在壹万元以上的印刷成品保存一年;
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规定要求的报表或合同单未按规定格式要求填写,经指出后仍不予改正的。
(三)乙方未严格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方式计价、多计费用等严重违规行为被有效投诉或查处的,除应将多计的印刷费用退还印刷单位外,甲方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四)乙方完全不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方式计价或存有将其他费用计入印刷费用、为印刷单位虚拟项目开具印刷发票等现象,一经查实甲方将终止协议。
(五)乙方的违约记录将报市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六)因不可抗力原因,乙方不能继续履行本协议,可书面提出,甲方经调查核实可提前终止。
九、甲方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乙方的印刷设备进行随时检查,如有弄虚作假行为, 一经查实甲方将终止协议。
十、其他:
(一)在纸张价格大幅上升的情况下(在双胶纸的纸张平均价基础上涨幅超过20%及以上的),纸张平均价由各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由协议双方再行协商确定。
(二)以下文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甲方的采购文件及修改文件、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出具的承诺书)、中标通知书。
(三)若本市所属其他县(区)愿意比照本定点印刷方案实行的,乙方应同意按本定点印刷方案的原则与需方协商相关事宜。
十一、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的,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协议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报xxxxxx(xxxxxxx)xxxx。
xx: x方: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